戴奧辛雞蛋事件專案報告與質詢:污染源、食安管理及法規檢討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5-04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戴奧辛污染雞蛋事件召開專案報告與質詢,行政院各部會就污染成因、市面流向及後續作為進行說明。會議焦點集中於污染源追查困難、現行飼料管理法規漏洞、檢測機制精進,以及對農民與消費者權益的保障。多位立法委員就此提出嚴厲質詢與具體建議,行政部門則承諾檢討改進並加速法規訂定。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各部會就「戴奧辛污染雞蛋事件後續作為」列席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戴奧辛污染雞蛋事件的市面流向、污染成因、政府後續作為進行報告與質詢,並探討飼料管理、檢測標準、跨部會協調及食品安全法規的精進方向。
- 會議深入討論戴奧辛污染源的追查困境、現行飼料及添加物管理制度的漏洞,以及如何透過科學方法提升食品安全檢測與風險溝通。
相關爭議
- 污染源追查困難:儘管環保署已排除水、空氣、土壤污染,農委會亦稱飼料及已知添加物檢測無異常,但仍無法確定戴奧辛確切來源,引發委員質疑行政部門追查不力。
- 行政部門責任歸屬與態度:多位委員不滿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質詢中閃避責任、迴避問題,並指責各部會相互推諉,未能給予國人明確交代。
- 飼料管理法規漏洞:委員指出現行飼料管理法規存在多重漏洞,包括化工廠與飼料廠未「分廠分照」、自製自用飼料戶缺乏有效監管、法規對違法添加物缺乏刑事責任阻卻等問題。
- 戴奧辛檢測標準與方法:委員質疑為何衛福部未採納環保署已開發且快速低成本的生物快篩法,以及現有飼料戴奧辛標準與雞蛋超標之間的關聯性。
- 食安訊息混亂與民眾恐慌:委員批評政府在事件公布時機與訊息傳達上未能妥善處理,導致消費者對雞蛋安全失去信心,並對農民造成經濟損失。
- 原住民族漁獵權益爭議:農委會預告的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管制措施,限制原住民族在原住民族地區外使用魚槍,引發委員對傳統文化權益受損的質疑。
- 植物醫師命名爭議:委員質疑農委會推動「植物醫師」名稱可能與現行醫師法衝突,且未充分考量醫界意見。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戴奧辛污染源的追查進度與最終結果,要求明確交代,並批評官員閃躲問題。
- 關切雞隻內臟檢體檢驗結果及公布時程,懷疑舊飼主可能隱匿添加物資訊。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在排除環境因素後,污染源仍不明確,要求農委會承擔飼料及添加物管理失職責任。
- 批評行政部門在百萬顆毒雞蛋流入市面後,仍無法交代污染來源,是卸責行為。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說明追查污染源的後續作為,並提出飼料戴奧辛標準訂定時程與檢驗頻率增加的具體精進方案。
- 關切鴻彰雞場舊飼主可能隱匿添加物問題,要求檢調單位加速查明。
楊曜 立法委員
- 批評食藥署「每天吃5顆雞蛋沒有問題」的說法,認為食品安全不應如此看待。
- 建議未來食品查驗應由食藥署統一負責,並關切澎湖肉品市場現代化改善進度。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應將環保署已開發的生物快篩法納入食品戴奧辛檢驗方法,以縮短時程、降低成本。
- 要求環保署加強對工業廢棄物流向的管制與稽查,避免非法流入農地。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詢衛福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中,醫療委任代理人、關係人等名詞定義不一及健保卡註記時間差的問題。
- 建議簡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簽署流程,並保障醫療人員在面對家屬意見不合時的法律權益。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戴奧辛雞蛋事件對蛋農的衝擊,要求加速引進生物快篩法協助檢驗,並加速查明污染源。
- 建議農委會整合現有多種農產品標章制度,並鼓勵農民採用可溯源的產銷履歷。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完成飼料中戴奧辛及重金屬殘留標準訂定,並送交立法院。
- 建議農委會評估礦物質製造廠「分廠分照」修法可行性,以避免工業原料流入食物鏈。
- 要求環保署將廢木材為鍋爐燃料製程產生的集塵灰公告為製程有害廢棄物,並檢討評估。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建議食藥署加強食安資訊網站宣導與應用,並提升10倍查驗的人力與設備。
- 要求食藥署檢視安親班團膳安全,並提供1919食安專線及吹哨者條款的運作資料。
- 質疑農委會推動「植物醫師」名稱的適當性與合法性,要求審慎考量。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建議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在國會備詢時應注意措辭,尊重委員。
- 要求農委會於下週一取得雞隻檢體報告後,透過行政院體系快速對外說明,以釋民眾疑慮。
- 質詢衛福部食藥署在戴奧辛雞蛋事件中,預防性下架的風險評估與專家參與會議紀錄。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預告的魚槍採捕水產動物管制措施,限制原住民族地區外使用魚槍,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
- 要求農委會將魚槍禁捕地區的限制範圍拿掉,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漁獵文化與生活習慣。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強調沒有污染源就不會有戴奧辛雞蛋,要求農委會加速公布雞隻檢體結果。
- 建議農委會應全面抽驗自行調配飼料的養雞場,並要求改變配料前須經化驗。
- 質疑農委會主委「沒有毒蛋」的說法,認為與預防性下架、銷毀等措施矛盾。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以毒物學專家身份,批評農委會對戴奧辛污染源調查方法的錯誤認知,強調飼料是主要原因。
- 引用國際研究數據,指出即使飼料戴奧辛含量未超標,仍可能導致雞蛋超標,並呼籲系統性管理。
- 建議食藥署應研究各種食品中戴奧辛含量,優先管理高風險品項,而非隨意檢驗造成民眾恐慌。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代表在地雞農,批評政府在4月21日公布戴奧辛雞蛋事件時,未交代清楚污染源,造成產業受損與民眾恐慌。
- 要求政府保證在地雞蛋生產基地的安全,並肯定農委會為協助農民所做的努力。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確認水、空氣、土壤、飼料及已知添加物皆無污染,推測舊飼主可能隱匿添加物資訊,要求檢調追查。
- 關切被解封雞蛋的銷售問題及農民損失賠償,並質疑跨部會協調機制缺乏主責單位,恐導致檢討無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揭露飼料管理法存在嚴重漏洞,包括化工廠與飼料廠身分混淆、自製自用飼料戶無刑事責任、管理標準落伍等問題。
- 批評農委會源頭管理失職,放任業者自主管理,導致食安危機頻傳,要求全面改革飼料管理法規與行政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就「受戴奧辛污染雞蛋市面流向、污染成因及後續作為」列席報告。
李應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就「受戴奧辛污染雞蛋市面流向、污染成因及後續作為」列席報告。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代理局長
- 就「受戴奧辛污染雞蛋市面流向、污染成因及後續作為」列席報告。
許輔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
- 就「受戴奧辛污染雞蛋市面流向、污染成因及後續作為」列席報告。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強調戴奧辛雞蛋事件發生後,農委會與跨部會迅速鎖定源頭,並管制問題雞蛋及雞隻。
- 承諾農委會將於近日預告飼料中戴奧辛殘留標準,並納入CAS檢驗項目,引進快篩方法。
- 承認現有機制有待檢討,未來將加速食安風險處理時程,並長期解決戴奧辛污染源問題。
- 說明已排除水、空氣、土壤、飼料及已知添加物為污染源,正等待雞隻器官檢體報告,並配合檢調追查舊飼主可能隱匿的添加物。
- 同意檢討跨部會食安運作機制,並承諾協助預防性下架的農民損失。
- 坦承飼料管理法規存在問題,包括飼料礦物質製造廠分廠分照、重金屬殘留標準及資訊公開不足,承諾將積極檢討改革。
- 同意將所有飼料檢測結果上網公告,並加速推動農產品標章整合為單一Taiwan GAP制度。
謝燕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
- 確認戴奧辛雞蛋事件中,環保署對環境介質(空氣、水、土壤)的檢測結果已排除污染。
- 說明環檢所已發展本土生物快篩法並納入國家公告環境檢測方法,可應用於大量樣品檢測。
- 表示事業廢棄物流向已有嚴格控管機制,並有稽查及環檢警系統運作。
吳秀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署長
- 說明食藥署透過風險評估委員會持續監測食品安全,並在戴奧辛雞蛋事件後召開幕僚會議檢視結果。
- 表示食藥署網站提供食安資訊,但使用率不高需加強推廣,並有對安親班團膳進行查驗。
- 說明1919食安專線運作情況,並有設定吹哨者條款及獎勵機制。
何啟功 衛生福利部次長
- 同意檢討病人自主權利法中相關名詞定義不一及健保卡註記時間差問題,並將考量同性伴侶等特殊情況。
- 說明部內計畫委由民間單位執行時,會要求遵守個資法並加強監督。
- 表示將考慮委員建議,將生物快篩法納入食品中戴奧辛殘留的檢驗方法。
黃金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解釋雞肝檢體若無戴奧辛殘留,可能是因時間降解,若有則可回推污染時間點。
- 同意針對植物醫師命名爭議,將以開放態度討論,並參考各方意見。
- 承諾會與漁業署檢討魚槍採捕管制措施,不限制原住民族傳統捕魚行為,並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修改條文。
王忠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副處長
- 說明戴奧辛雞蛋事件與12年前鴨場污染事件不同,本次會透過採樣不同年齡層雞隻檢體回推污染時間點。
- 表示農委會將加強自配飼料戶的教育訓練與定期抽驗,以彌補其品管能力不足。
- 說明飼料採樣過程是跨部會聯合稽查,主動到現場採樣,並核對飼主提供配方,但不排除有隱匿情況。
林瑞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科長
- 說明現行飼料管理法規定,礦物質工廠不需農委會特許,只要取得工業單位許可的工廠登記即可。
- 解釋飼料中添加少量礦物油是為減少粉塵,但委員質疑缺乏品質與安全標準。
莊昇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技正
- 表示魚槍採捕管制措施因各方有意見,將召開公聽會彙整意見,並將委員提示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納入考量。
鍾興華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台灣原住民族總人口數及都會區原住民比例,並建議農委會修改魚槍管制措施時,應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3條及第28條規定,保障非原住民族地區族人的生活型態。
相關後續
- 委員王育敏及蘇治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完成飼料中戴奧辛及重金屬殘留標準之訂定,並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完成礦物質製造廠「分廠分照」修法的可行性評估,並將結果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於3個月內檢討評估以加工製造後產生廢木材為鍋爐燃料之製程,將其集塵灰公告為製程有害廢棄物,並將結果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同衛生福利部於2週內提出近1年鴻彰蛋雞淘汰後之流向調查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盤點畜禽飼料管理人力,並檢討戴奧辛毒雞蛋事件所浮現之問題,提交報告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應要求各地健康服務中心或衛生所,通知各轄區適齡兒童至醫療院所接種五合一疫苗,完成已延遲疫苗接種時程。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鴻彰畜牧場所用之飼料添加物、各種飼料槽、飼料用容器進行採樣化驗,以利查明戴奧辛來源。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於2週內,針對畜牧業所飼養之牲畜及禽類,建立例行之檢驗措施,全面定期查驗其體內是否有含(殘)留毒性化學物質或其他有害人體之虞之物質。
- 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有必要於2個月內舉行全國性之大型食安會議,廣聽民意,以解決問題。
- 農委會承諾將於1個月內提出飼料抽檢次數、人力等精進作為的完整報告及說明。
- 農委會承諾將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精神,修改魚槍採捕管制措施中限制原住民族地區範圍的規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5401
- 卷/期/冊
- 106/54/1
- 發布日期
- 2017-05-23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