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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員會聯席會議因程序爭議,前瞻條例草案審查延宕,議事錄確認困難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5-08

LawTrace 法律歷程: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立法院經濟、財政等六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因國民黨團對主席人選及議事程序表達強烈異議,並要求退回草案重擬,導致會議陷入混亂。儘管原召委邱議瑩為回應訴求而暫時卸任,由高志鵬委員代行主席職務,但會議仍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甚至連上次會議議事錄的確認也引發激烈爭執。最終,前瞻條例草案決議另定期繼續審查,議事錄則由主席裁示確定。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旨在確認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經濟、財政等六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的議事錄內容,以確保會議記錄的正確性與合法性。

相關爭議

  • 議事錄內容爭議:多位委員(如黃昭順、林為洲)對上次會議議事錄的內容提出異議,認為上次會議並無實質進度,甚至沒有開會,質疑其記載的正確性。
  • 異議處理程序爭議:主席(高志鵬)依議事規則第54條第2項規定,裁示異議應以書面提出並由主席逕行處理,並直接宣布議事錄確定。但部分委員(如蔣萬安)認為雖已提出書面異議,卻未獲妥善處理,且有書面遭撕毀的情況。
  • 議事規則解釋分歧:雙方委員就議事規則中「議事錄有錯誤、遺漏時,應以書面提出,由主席逕行處理」的條文解讀不同,導致對議事錄能否直接確定的爭執。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上次會議並無實質內容,不應有議事錄可供確認。
  • 主張應檢驗當時開會的逐字稿與影音,以確認內容。
  • 認為確認議事錄的程序有爭議。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多次對議事錄確認提出異議,主張應退回重擬。
  • 認為上次會議本就沒有議事錄。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多次對議事錄確認提出異議,要求退回重擬並更換召委。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要求議事人員停止宣讀議事錄,認為有異議。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指出已提出書面異議,但未獲處理,並提及書面異議遭撕毀的情況。
  • 認為議事錄無法確定,程序違法。

相關人員回應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擔任主席,多次要求委員回座維持秩序。
  • 依議事規則第54條第2項規定,裁示議事錄確定,強調議事錄內容沒有錯誤且由主席逕行處理。
  • 指出民國88年修法是為避免委員利用修正議事錄搗亂,因此改由主席逕行處理。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有異議應讓主席處理,並提醒委員應依議事規則提出書面異議。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委員搶奪議事規則文本的行為,並強調議事規則規定由主席逕行處理。
  • 反問既然沒有開會,何來議事錄,但隨後又支持主席確認議事錄的決定。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多次呼籲委員坐好、維持秩序,並要求委員研究議事規則。
  • 支持主席確認議事錄的決定,並催促會議進行。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否認撕毀蔣萬安委員書面異議的指控。

相關後續

主席高志鵬委員裁示議事錄確定,儘管有委員持續提出異議。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原定繼續審查行政院及委員曾銘宗等19人所提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該草案旨在推動台灣未來基礎建設發展。
  • 會議焦點圍繞在草案的審查程序合法性、主席中立性,以及草案內容是否應退回重擬等程序性爭議。

相關爭議

  • 主席人選爭議:國民黨委員(如林為洲)多次高喊「換召委」、「一分瑩霸道」,質疑原主席邱議瑩的議事主持方式,要求更換召集委員。
  • 草案內容與審查態度爭議:林為洲委員批評執政黨「一字不改、一毛錢不刪」,不檢討前瞻計畫,且有「分藍綠、綁樁」之嫌,主張應退回重擬。
  • 審查方式爭議:在野黨要求退回重擬計畫,而執政黨委員(如鄭運鵬)則主張應逐條審查、逐條討論,以推進議事。
  • 議事程序合法性爭議:多位委員(如蔣萬安)認為會議程序違法,導致議事無法順利進行。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多次高喊「審前瞻免談」、「一分瑩霸道」、「換召委」,表達對議事程序及主席的不滿。
  • 批評執政黨對前瞻計畫「一個字不改、一毛錢不刪」,無視輿論質疑。
  • 主張「條例可以審,計畫要修改」,要求先展現修改計畫的誠意,否則拒絕審查。
  • 指控朱立倫的遭遇證明前瞻計畫有「分藍綠、綁樁」的問題。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對議事程序表達異議。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多次高喊「退回重擬」、「換召委」,表達對審查程序的不滿。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多次高喊「退回重擬」、「換召委」。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更換召委對協商的實質差異,認為在野黨只是找藉口。
  • 在邱議瑩暫代召委後,接任主席職務,嘗試推動議事。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認為更換召委有其必要性,因「紀錄不好」。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不了解議事規則者不適合擔任召委。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反駁在野黨「連審都不審」的行為。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主張應「逐條審查、逐條來談」,反對退回重擬。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支持呂秀蓮的觀點,認為計畫應退回重新修改。
  • 質疑總統編列8年預算的合法性。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要求退回重擬草案。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強調議事錄無法確定,並指出已提出書面異議但未獲處理,導致程序違法。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席早點宣布散會。

相關人員回應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擔任主席,多次呼籲委員回座維持秩序。
  • 為回應國民黨團要求,表達「忍辱接受」不擔任召委的意願,但希望換召委後議事能持續進行,前瞻條例能繼續審查。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在野黨「換主席也是你們說的,現在亂的也是你們」。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指出「要換召委也是你們講的」,並勸導在野黨登記發言而非持續杯葛。
  • 質疑在野黨即使換了召委也仍持續杯葛,認為換召委只是藉口。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呼籲委員開會,並登記程序發言或大體討論。
  • 批評在野黨「我亂故我在」,即使換召委也一樣會搗亂。

相關後續

  • 原召委邱議瑩為回應在野黨要求,宣布暫時卸任召委職務。
  • 會議決定「另定期繼續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未能進行實質審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65601
卷/期/冊
106/56/1
發布日期
2017-05-24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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