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財團法人預算與航運安全議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5-0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主管的六大財團法人106年度預算及104年度決算,重點聚焦於國家資產歸還、營運效能及董監事編制等爭議。會議中亦針對遠東航空飛安疑慮、重型機車行駛國道政策、高雄圓山飯店虧損改善、以及宜蘭交通建設等議題進行質詢。NCC多項預算凍結案經審查後,除土地租金案外均准予動支,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加速改革與提出具體方案。
討論事項一
振興我國海運發展與郵輪產業化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交通部、經濟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就振興台灣海運發展策略、郵輪產業化及經濟觀光產值進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總預算決議書面報告案 (報告事項序7)
核心議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全數凍結「行政規費收入─許可費」項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收入,檢送書面報告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准予備查,提報院會存查。
討論事項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6年度總預算決議凍結案 (討論事項第1案至第6案)
核心議題
- NCC針對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多項預算凍結案(包括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10%、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0萬元、以及一般行政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 委員關切NCC轄屬業務單位對東部及離島地區業務推動的管轄權責不明問題,並要求研議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就各項預算凍結案提出報告並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第1案至第5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討論事項第6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繼續凍結。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NCC儘速就組織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研議成立。
討論事項四
審查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預算書及決算書案 (討論事項第1案及第2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交通部主管的六大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台灣電信協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台灣敦睦聯誼會)106年度預算書及104年度決算書。
- 會議聚焦於這些財團法人資產歸屬國有、經營效率、董監事編制、以及是否符合設立公益目的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國產歸還問題:郵政協會與電信協會被指控長期佔用國家財產,儘管部分土地已捐贈,但郵協勞工董事對此提出訴訟,阻礙國產全面歸還。交通部則表示正努力推動,並期待《財團法人法》提供明確法源。
- 航發會捐助比例: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曾將政府原始捐助比例由100%改為0%,被質疑規避監督,雖已內部修正,但外部公開文件仍有疑慮。
- 財團法人存續必要性與效能:委員質疑郵政協會、電信協會、中華顧問工程司等單位在當前時代的存續必要性、功能重疊性及經營績效,要求交通部積極評估解散或轉型。
- 高雄圓山飯店虧損:台灣敦睦聯誼會旗下的高雄圓山飯店長期虧損,住房率低,委員要求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經費預算。
- 遠東航空飛安疑慮:遠東航空被揭露飛機老舊、引擎數量不足、空服員集體請假等問題,引發飛安及營運財務狀況的嚴重關切。
- 重機行駛國道爭議:交通部初步規劃開放重機行駛國道,但面臨重機用路習慣、地方政府反對及民眾疑慮等挑戰。
- 宜蘭交通建設與前瞻計畫:委員質疑蘇花改與國道5號銜接規劃不當,恐造成大塞車,並要求交通部澄清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對宜蘭的經費分配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光局補助越南旅客衝業績的傳聞,強調補助應以團體消費效益為考量,而非衝人數。
- 關切財團法人董監事遴選機制,薪資福利是否合理,並質疑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虧損及增聘人員的合理性。
- 要求財團法人發揮公益功效,若經營不善應更換經理人,並借鑒民間財團法人成功經驗。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對遠東航空引擎數量不足、空服員集體請假、積欠飛行加給等問題表示擔憂,認為公司財務狀況有問題,要求交通部介入管理。
- 質疑郵政協會歸還國有土地進度緩慢且提告政府,並指其活動費用多用於內部,未依規定提報財產目錄,要求交通部貫徹立法院決議。
- 要求檢討郵政協會董監事過多及酬勞問題,並遵守立法院決議。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與重機團體溝通國道開放議題,但強調需規劃配套措施改善重機用路習慣,並與地方政府達成共識。
- 關切高雄圓山飯店長期虧損問題,要求張董事長邀集相關單位舉辦座談會,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及經費預算,並建議提供團體優惠措施。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遠東航空無預警停飛事件,提醒交通部記取華航罷工教訓,加強協調溝通與應變措施。
- 批評交通部對所屬財團法人監督不力,要求提出郵政協會、電信協會資產回捐政府的時程表,並解決中華顧問工程司存廢問題。
- 質疑蘇花改與國道5號銜接規劃,認為將造成大塞車,要求交通部與宜蘭縣政府溝通並提出明確方案,同時澄清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對宜蘭的經費分配。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明確承諾《財團法人法》通過後,將命令電信協會、郵政協會解散,並將其資產收歸國有。
- 對遠東航空飛機老舊、引擎不足、誤點率高表示嚴重擔憂,要求交通部民航局積極介入,確保飛安並要求遠航更換新機。
- 指出電信協會和郵政協會濫用立法院決議,阻礙都市更新,要求交通部釐清資產活化與變賣的差異,不應卡死周邊社區發展。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所屬財團法人掌控不力,要求新政府展現解決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等老問題的決心,並儘速推動《財團法人法》。
- 質疑郵政協會董監事比例不合理,要求精簡編制。
- 質疑中華顧問工程司存續必要性及研發成果運用效益,要求提出實際運用狀況及權利金報告。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所屬財團法人業務必要性,要求釐清其功能與其他機關重疊之處。
- 建議中華顧問工程司可轉型為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以符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需求,並解決其定位問題。
- 重申電信協會及郵政協會資產收歸國有之要求,並澄清立法院決議不應阻礙其參與都市更新等資產活化利用。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郵政協會、電信協會名稱矛盾,建議正名為「財團法人」以釐清主體。
- 詢問政府對於郵政協會、電信協會走向解散、資產歸國有的立場與法源依據。
- 關切屏東潮州到枋寮鐵路電氣化工程進度落後,導致南州、林邊居民班次等待時間過長,要求交通部保障偏鄉居民交通權益。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掌握公設財團法人瘦身、削減肥貓的期程,並在《財團法人法》通過前做好因應準備。
- 批評和平島國家級風景區垃圾滿布,要求觀光局即刻改善觀光品質。
- 澄清網路關於觀光局補助越南觀光客的謠言,強調東南亞旅客成長主因是簽證簡化,並要求交通部完整說明觀光政策。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中網路身分識別中心的建立,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與內政部等機關保持聯繫,結合實體自然人生物特徵資料庫,以防範網路身分被盜用。
- 要求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研究網路身分認證議題,並列舉所需其他部會協助的措施。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財團法人歸還國產成效不彰,要求提出明確時間表,並積極處理郵政協會章程修改問題。
- 質疑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設立目的與實際功能不符,要求強化其在飛安、人才培訓及新技術研發上的功能,而非僅保管華航股權。
- 指出中華顧問工程司與運輸研究所有功能重疊之嫌,要求交通部對名實不符、功能不彰的財團法人予以撤銷或避免重複設立。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嚴厲批評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自民國100年將政府捐助比例由100%偷改為0%,要求交通部立即修正公開文書,明確載明100%為官方政府捐助。
- 強調轉型正義的重要性,要求交通部立即處理電信協會、郵政協會資產歸國有問題,不應拖延。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各財團法人董事長說明其任內對協會運作及改革的具體想法與作為,而非僅配合交通部政策。
- 要求王次長評比六位財團法人董事長表現,並說明航發會亟需改革的事項,期許其發揮更積極作為。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郵政協會、電信協會扮演兩岸或國際非官方組織的中介角色及重要任務。
- 書面質詢交通部如何處理兩協會歸還國產問題及管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方式。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新政府推動轉型正義的雙重標準,批評黨產會積極清算國民黨,卻對交通部主管的郵政、電信兩協會接收日產、資產歸國有問題毫無進度。
- 書面質詢交通部為何未積極作為,未解散兩協會或追回國產,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政務次長 交通部
- 澄清觀光局並無花錢買人頭衝業績,補助是針對50人以上企業團體,且需有消費行為。
- 說明財團法人董監事組成有公設與私人捐助兩類,依章程派任,內部有外聘委員。
- 承認遠東航空飛機老舊、引擎數量不足、空服員請假等問題,表示民航局已在注意並要求改善,承諾會介入管理。
- 說明郵政協會已捐贈95筆土地,電信協會捐贈141筆土地,但郵協勞工董事對捐贈提告,導致進度受阻,交通部立場是收回國有。
- 承諾檢討郵政協會董監事過多問題,並遵守立法院決議。
- 說明重機行駛國道規劃將考量用路習慣、地方政府態度及時段限制,並將於5月12日與各方討論。
- 說明高雄圓山飯店虧損問題,已指示調整租用面積、改善房間及連結澄清湖,並承諾舉辦座談會尋求解決方案。
- 說明蘇花改與國道5號銜接將分三階段處理,並承諾向宜蘭縣政府說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 承諾《財團法人法》通過後,將依其退場機制及財產歸國有條款處理郵電協會解散事宜。
- 說明交通部官員兼任財團法人董事無薪資,僅車馬費,有助於內部管理與回報。
- 承認和平島風景區垃圾問題,承諾立即處理。
- 說明東南亞觀光客成長主因是簽證程序簡化及各部會努力,並非僅靠補助。
- 同意網路資訊中心與內政部等部會研究網路身分認證與自然人生物特徵連結。
- 說明航發會已將政府捐助比例修正回復為100%,並表示其擔任董事長後已積極推動航發會轉型,強化飛安、人才培訓及新技術研發功能。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與運輸研究所功能區分,前者偏重工程面研發,後者偏重政策面研究。
- 表示各財團法人董事長表現良好,並對航發會提出改革方向,要求其走出辦公室,多參與研討會與實務結合。
周瑞祺 董事長 台灣郵政協會
- 否認郵政協會威脅提告立法院與交通部。
- 說明郵政協會已暫停在佔有土地上蓋房子,且預算編列僅為租賃相關。
- 說明郵政協會專職員工有6位。
- 表示郵政協會配合交通部政策,並希望增加資產活化。
張信一 處長 交通部會計處
- 報告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包括收支、資產負債及固定資產投資等。
- 報告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 報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 報告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 報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 報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6年度預算與104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周馨 會計 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 說明航發會年終獎金依軍公教年終獎金辦法辦理,為1.5個月。
王廷俊 司長 交通部郵電司
- 說明郵政協會財產目錄未附在預算書,但有補送。
- 說明郵政協會被指定為兩岸郵政協議的聯繫窗口。
方志文 副局長 交通部民航局
- 說明遠東航空發動機數量不足是近期異常事件之一,民航局已限制其總飛行時數,並要求限期改善及更換機型。
- 表示預計年底遠航會有2架ATR新機。
張學舜 董事長 台灣敦睦聯誼會
- 說明就任後積極改善高雄圓山飯店虧損,將連結澄清湖打造莊園式飯店,並調整租用面積。
- 承諾在2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舉辦座談會,為高雄圓山飯店找出新出路。
- 表示會盡力擴大預算,根據新定位改善高雄圓山的營運,並提供優惠措施吸引國民旅遊及團體會議。
林志明 董事長 中華顧問工程司
- 說明中華顧問工程司目前有44位同仁,平均年齡47歲,並將工程顧問業務轉由台灣世曦負責,自身純粹處理公益事宜。
- 認為中華顧問工程司有存續必要,主要負責資產監督管理、工程技術研發發展及人才培育。
- 說明研發專利(如橋梁檢測、邊坡落石偵測)開放給大家使用,台灣世曦有實際運用。
- 說明軌道技術中心目前有5位同仁,並與運研所、高公局等密切合作。
林主任秘書坤源 交通部觀光局
- 說明觀光局各管理處會聯合民間協會進行淨灘活動,維護海岸清潔。
- 說明3月分來台越南觀光客約1萬6千人,去年總數為1萬4千多人,今年倍增至3萬3千多人,成長主因是簽證簡化。
林榮松 董事長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 說明網路資訊中心業務主要聚焦於DNS和IP管理,與銀行等身分識別業務無直接相關,但可提供支援。
- 說明未來身分認證中心可能同時採用公開金鑰加密、共享金鑰及生物特徵等方式,但目前中心未直接使用生物特徵。
- 承諾將與交通部或內政部等相關部會合作,研究網路身分認證與實體自然人生物特徵連結議題。
施惠真 科長 交通部航政司空運管理科
- 說明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政府捐助比例已修正回復為100%。
陳進生 司長 交通部航政司
- 說明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政府捐助比例已於103年後改為100%。
蔡文慶 常務董事 台灣郵政協會
- 表示若立法院允許,郵政協會樂意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後價值仍屬協會。
吳麗秀 董事長 台灣電信協會
- 表示電信協會配合交通部政策,積極辦理資產活化,已提報141筆捐贈,餘下部分也將以捐贈方式辦理。
- 說明電信協會有一子公司台灣國際電信開發公司,協助國家參加國際衛星搜救組織。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3項,包括要求NCC研議增設東部、離島管理處,以及協助台鐵於106年12月底前完成東部鐵路列車全線Wi-Fi裝置,並要求NCC於3個月內就機上盒不法截取訊號情事提出書面報告。
- 交通委員會將正式列案,要求交通部將所有公家捐助之財團法人資料,以正式文書送交通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5801
- 卷/期/冊
- 106/58/1
- 發布日期
- 2017-06-0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