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審查多項稅法修正案及稅改方案報告與預算決算審核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會議審查多項稅法修正草案,並聽取財政部關於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檢討的專題報告,同時審核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會議重點討論稅務法規修正、稅改方案對不同所得階層的影響、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金融監理、行動支付、學生平安保險及當沖降稅成效等議題。多項議案獲通過,部分交付部會研議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菸酒稅法」及「規費法」等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六案)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多項稅法條文進行修正,核心議題在於增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導致無法如期繳稅時,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並免加徵滯納金的條款,以提升稅務彈性與公平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說明親民黨黨團提案要旨。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參與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部長 財政部
- 說明行政院提案並回應黨團及委員提案。
相關後續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除第一項末句增列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加徵滯納金外,其餘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規費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所有審查完畢的修正草案,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榮璋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討論事項二
臨時提案:檢視滯納金核課公平性與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意旨
核心議題
提案要求財政部檢視現行稅法上滯納金核課方式,特別是針對繳納半數稅款者與對核課處分不服而逾期繳納者之間,有無違反平等原則,並評估各稅法中未明文規定滯納金得視個案減免的部分,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意旨與比例原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請財政部於6個月內,針對滯納金之核課有無違反平等原則及各稅法中未明文規定滯納金得視個案減免之部分,檢視及評估,以作為日後修法之參考。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改善網路申報跨平台系統可用性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民眾網路申報時發生跨平台系統無法使用的問題,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督促相關業者立即改善並檢討求償,以便利民眾報稅。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提案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要求相關業者立即改善並檢討求償,負起責任。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檢討公職及升學補習班免徵營業稅解釋函
核心議題
提案指出目前國內公職及升學補習班免徵營業稅存在租稅不公情事,因其實務上許多業者年營業額上億元卻實收營業稅為零,而財政部所採用的民國75年解釋函已達32年且與74年營業稅法修正意旨不符,要求財政部檢討該解釋函的存廢可行性。
相關爭議
- 解釋函的合法性與公平性:施義芳委員質疑民國75年財政部將短期補習班解釋為教育勞務而免徵營業稅,認為此解釋函超越法律且造成租稅不公,特別是大型補習班收入豐厚卻免稅;財政部則表示該解釋函是依據新制稅法對教育部來函的答復,並已發函教育部檢討。
- 稅改對消費者影響:施義芳委員擔憂若補習班恢復課徵營業稅,業者可能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並威脅學生家長,要求財政部應加強稽核並確保消費稅內含,不得藉此加價;財政部則強調會依法執行,並在與教育部溝通後釐清課稅範疇。
立法委員發言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檢討民國75年解釋函存廢之可行性,並指出該解釋函是財政部自行解釋,造成租稅不公。
- 擔憂補習班若恢復課稅會將成本轉嫁消費者,要求財政部加強稽核,避免業者威脅加價。
- 強調大型公職補習班收入龐大卻免稅,已賺夠,稅改應追求公平正義。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連署人。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連署人。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部長 財政部
- 已依臨時提案於10天內發函教育部,針對補習班免稅部分進行檢討。
- 承諾會審慎研究此議題,並依法辦理,不會受到施壓。
李慶華 署長 賦稅署
- 說明財政部在75年對教育部函文的答復,是依據新制稅法解釋教育勞務。
- 表示待與教育部溝通完畢,釐清補習班課稅範疇後,將依法執行查核。
- 強調消費稅基本上是內含在銷售價格裡,不應額外加價。
相關後續
請財政部於10天內函詢教育部意見俾檢討民國75年之解釋函存廢之可行性,並於2個月內將檢討結果函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討論事項五
財政部「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與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備詢
核心議題
- 會議主要針對財政部委外研究提出的11個稅改方案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核心議題包括股利所得課稅制度、兩稅合一制度檢討、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調整、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提高,以及稅改對財政收入與所得分配的影響,特別關注是否會造成「劫貧濟富」。
- 同時也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並就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的長期虧損與退場機制、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金管會金融監理成效、行動支付發展、股市萬點行情與當沖降稅政策成效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
相關爭議
- 稅改方案的公平性爭議:多位委員質疑財政部稅改方案可能導致「劫貧濟富」,即高所得股利者減稅而中低所得者加稅,特別是方案11;財政部則承諾不會採行劫貧濟富的方案,並強調會兼顧各方利益,致力於縮小內外資稅率差距並照顧中低所得者。
- 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進度緩慢:黃國昌委員質疑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長期虧損且破產,但財政部在退場機制上進度緩慢,去年底要求提交報告卻未見具體方案;財政部回應已召開相關會議,但因涉及經濟部釋股困難與工會溝通,仍在協調中。
- 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檢討進度:黃國昌委員質疑財政部承諾伴隨年金改革檢討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的進度緩慢;財政部表示已請國營事業提供意見並進行協商,但需待公務員18%立法完成後才能提出具體方案。
- 金管會金融監理成效與資源不足:黃國昌、陳賴素美、馬文君等委員質疑金管會在處理何壽川違法兼職、永豐金控利害關係人交易、金融弊案(如兆豐洗錢案、永豐金三寶超貸案、輝山乳業踩雷等)時反應緩慢、處理不力,且金檢預算占比過低,資源不足;金管會則回應會依法處理、儘速查明,並已在107年預算中增加經費,但強調某些案件涉及海外帳戶或檢調偵查不公開,處理有其限制。
- 行動支付發展與Apple Pay衝擊:陳賴素美委員關切國內行動支付平台群信科技退場,認為Apple Pay的進入對本土業者造成擠壓,並質疑金管會對Apple Pay綁卡數與刷卡金額掌握度不足,以及對「Taiwan Pay」的改善方案;金管會表示對所有支付平台一視同仁,並將提供相關報告。
- 股市萬點行情與當沖降稅成效:陳賴素美、羅明才、王榮璋委員討論台股站上萬點的意義,質疑其主要由外資與大型權值股推動,中小型股感受不深,並詢問當沖降稅政策的成效與未來評估標準;金管會認為當沖降稅達到預期目標,對股市活絡有正面助益,但財政部則以稅收彌補狀況為評估標準,兩部會對評估標準存在分歧。
- 學生平安保險承保爭議:江永昌委員質疑學生平安保險招標困難,壽險業者承辦意願低,且提出增設等待期、限制高齡投保等改革方向,但教育部基於學生權益考量無法同意,導致每年協調卻無具體解決方案;教育部表示已增加行政費補助,但仍在等標期,承諾將研究由政府自行承辦的可能性。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詢何壽川違法兼任YFY Global董事長及永豐金控利害關係人交易(Star City、Giant Crystal)的處理進度,要求金管會儘速給予明確答覆。
- 質疑金管會金檢預算不足,且金檢天數下降,要求金管會檢討資源分配,以貫徹金融監理。
- 質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長期虧損且破產,要求財政部提出具體退場機制與進度。
- 關切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的檢討進度,要求財政部提供相關書面資料及協商紀錄。
- 質疑財政部稅改方案對內外資課稅不公的問題,特別是針對年所得1,000萬元以下者實質稅率可能增加,要求財政部承諾不會造成「劫貧濟富」。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強調本次稅改應是整體配套方案,不應只談股利所得,並要求財政部釐清取消兩稅合一與提高營所稅對稅收的影響。
- 指出媒體對稅改「富人減稅、窮人加稅」的錯誤解讀,要求財政部應有配套措施,確保中低所得者不會加稅,並建議提高薪資寬減額與標準扣除額至20萬元。
- 認為財政部對薪資寬減額和標準扣除額的改革建議過於保守,不足以讓受薪階級有感。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要求稅改方案不得「劫貧濟富」,減稅應讓人民有感,並對長期投資股市的股民在租稅公平上應合理,以振興資本市場。
- 再次質詢補習班免徵營業稅的議題,要求財政部檢討民國75年解釋函的存廢,並呼籲對大型補習班加強稽核,避免其轉嫁稅負給消費者。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未積極爭取以WTO模式加入亞投行,卻要舉債推動前瞻計畫,認為前瞻計畫應引入國外資金而非使用子孫的錢。
- 批評財政部稅改方案是「道道地地的劫貧濟富」,指出股利所得稅率調降25%將使14萬戶富人大幅減稅500億元,卻可能導致250萬戶中低所得者加稅。
- 要求財政部保證稅改不會劫貧濟富,並對「富有」與「貧窮」的標準提出質疑。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內行動支付平台群信科技退場,質疑Apple Pay進入台灣造成的擠壓效應,並要求金管會提供Apple Pay綁卡數與刷卡金額。
- 質疑金管會主委對業務掌握度不足且答詢前後不一,要求其未來能進入狀況並提供明確資訊。
- 批評金管會對金融弊案(如兆豐洗錢案、永豐金爭議、輝山乳業踩雷)多為事後處理而非預防,要求加強努力。
- 關切環匯亞太信用卡重複扣款事件,質疑金管會「再觀察」的消極態度,要求其積極調查所有收單公司以保障民眾權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股市萬點行情,認為主要由蘋果概念股推動,中小型股表現停滯,建議金管會和財政部應鼓勵國安基金、四大基金及公股銀行多照顧中小型類股。
- 質疑公股銀行在股市萬點時反賣為買,是否代表政府信心,並再次建議特別照顧中小型股票。
- 關切熱錢匯入導致新台幣升值,詢問央行是否會出手阻升,以及外資流入對股市的影響。
- 支持股利所得分離課稅與內外資稅負一致的稅改方向,但強調應特別照顧中低收入小股民,建議比照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將股利免稅門檻定為27萬元,以避免劫貧濟富。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關切學生平安保險招標困難,壽險公會不願承辦,且改革方向(如等待期、高齡投保限制)與學生權益保障衝突,建議由政府自行承辦,並要求教育部與金管會提出研究報告。
- 質疑財政部稅改方案(特別是方案11)可能造成「劫貧濟富」,指出5萬元股利扣除額對低所得者可能導致加稅,而高所得者卻能減稅,要求財政部提出能兼顧公平的方案。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稅改方案可能犧牲中低股利者權益以成就大戶,要求部長保證不會「劫貧濟富」。
- 關切彰銀案判決結果,要求財政部堅守立場,全力爭取董事席次,不向惡勢力或財團妥協,捍衛全民資產。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詢獵雷艦案的金流調查進度,指出慶富公司涉嫌假合約、假貸款,資金匯往澳門銀行,質疑金管會與相關銀行麻木不仁,未積極清查,要求金管會於1週內提出調查報告。
- 提供具體銀行帳號,要求金管會查明慶富公司透過元大銀行匯款至澳門廈門銀行的資金流向,並關切美國FBI已介入調查此案。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詢問當沖證交稅減半措施的成效,金管會與財政部對其預期目標與評估標準的差異,財政部以稅收彌補狀況為目標,金管會則以市場活絡度為考量,要求兩部會應有明確一致的評估標準。
- 質疑金管會對當沖降稅政策的評估標準不明確,沒有具體指標,要求其制定明確的評估機制。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金管會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在TRF/DKO等高風險金融商品監管上的疏失,要求金管會積極督促銀行改善作業流程,加強管控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 書面質詢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長期虧損且潛藏負債龐大,已成為政府隱藏債務工具,要求基金主管機關應積極與經濟部溝通,督促台船公司繳納回饋金,並完整揭露釋股預決算資訊,以謀基金退場機制。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全球減稅趨勢下,台灣企業營所稅若貿然調高,恐導致產業外移,要求財政部應有相對應的減稅腹案。
- 書面質詢波多黎各增稅失敗經驗,警惕台灣增稅可能造成反效果,導致經濟萎縮。
- 書面質詢「拉弗曲線」原理,認為台灣稅率可能處於過高區,減稅反而能增加稅收,要求研究減稅對稅收增長的影響。
- 書面質詢台灣高階人才外流問題,要求稅改應考量吸引外國人才因素,提出因應措施。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前瞻基礎建設的舉債問題,質疑主計總處對未來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的樂觀推估,認為其可能導致財政惡化,甚至影響未來應對天災或緊急需求的能力。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財政部稅改方案11的扣除額規劃,要求財政部評估提高扣除額後的稅損影響,並說明維持綜所稅率而改提高扣除額的優劣。
- 書面質詢低股利所得者未必負擔能力低,要求財政部統計不同方案下股利所得者的影響人數、職業及其他所得,以確保租稅公平。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全球電腦病毒肆虐,要求金管會加強對我國各銀行進行資安測試,建立資訊安全防護機制,保障民眾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許虞哲 部長 財政部
- 報告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研究的11個稅改方案,建議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並提出3大類課稅方式及配套措施,預計6月提出改革方案。
- 承諾稅改方案絕對不會「劫貧濟富」,會考量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的利益,並適度提高標準扣除額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回應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問題,表示已召開相關會議,但因涉及經濟部釋股與工會溝通,仍在協調中。
- 回應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檢討進度,表示已請國營事業提供意見,並將待公務員18%立法完成後提出方案。
- 說明當沖證交稅減半措施的稅收狀況,表示若1年後稅收無法彌補,將會停掉此措施。
- 回應彰銀案將依法提起上訴,並強調財政部立場不變,將盡力爭取董事席次,捍衛全民股權。
- 說明稅改目標是縮短內外資稅率差距,並承諾在方案研擬時會仔細考慮不同所得級距的實質稅率,確保不會對受薪階級造成實質傷害。
- 表示稅改整體結果會是減稅,且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將會受惠。
李瑞倉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回應何壽川違法兼任董事長一事,表示檢查局已查明並交由銀行局處理,將在3週內給予交代。
- 回應永豐金控對Star City聯貸案,確認張杏如為Star City董事,承認若事實確定則為關係人交易,已移送檢調並會依法處理。
- 回應金檢預算問題,表示支持同仁爭取經費,並已在107年預算中增加。
- 回應群信科技停止電子錢包服務,表示Apple Pay需特定手機,國內80%手機不適用,並提供Apple Pay綁卡數為69萬張(截至4月6日)。
- 承諾會後針對行動支付問題,於1週內提供各家銀行綁卡數與刷卡總金額報告。
- 表示台股上萬點是因景氣回溫(連續9個月出超、7個月綠燈),但更關心股市健全發展,鼓勵投資人多重視中低價位股票。
- 回應金融弊案,表示都有依規定處理,將加強預防措施。
- 回應環匯亞太信用卡重複扣款事件,表示公司已自行發現並處理,民眾權益未受影響,將持續觀察。
- 回應當沖證交稅減半措施,認為已達到預期目標(當沖比重提高至15%),對股市活絡有正面助益,但應多觀察,並認為稅負應公平,稅率千分之3過高。
- 回應學生平安保險問題,表示由教育部主管,金管會協助,但指出可能存在道德風險,並建議中華郵政承接可能面臨法令限制。
林慶隆 審計長 審計部
- 報告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情況,包括主計總處、金管會、審計部、財政部主管機關及附屬基金的審核結果。
- 提出重要審核意見,包括行政院各部會保留款執行不力、政府資料開放精進、綠色採購未達標、所得財富分配精進、公共債務偏高、土地管理、金融事業經營績效落後及金管會金融監理強化等。
阮清華 署長 國庫署
- 回應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退場問題,表示報告已提交,主因釋股預算無法到位,將持續協調各部會,希望基金能回歸各部會編列預算並退場。
- 回應公股銀行退休行員13%優惠存款檢討進度,表示已收到國營事業意見,正在整合並協商,承諾提供書面函覆及協商紀錄。
- 說明台灣在ADB中已非受援國而是捐贈國,不符合ADB貸款對開發中國家的主要功能。
楊金龍 副總裁 中央銀行
- 報告央行截至4月底淨利為619億元,將盡力達成財政部年度挹注目標。
- 說明外資匯入資金若依規定投入股市,央行不會阻止,僅針對炒匯行為進行監控。
- 強調匯率應由供需決定,央行不會干預正常資金流動。
戴淑芬 副署長 國教署
- 說明學生平安保險每年承保人數達315萬人,保險業者因理賠金額高承辦意願低,教育部基於學生權益考量無法同意業者提出的等待期、高齡投保限制等訴求。
- 表示已增加補助保險業者行政費,目前仍在等標期,將研究更好的機制或政府自行承辦的可能性。
王儷娟 局長 銀行局
- 回應獵雷艦案,表示新光銀行貸款合約符合授信規範,貸款已還款完畢,其他銀行涉入情況仍在掌握中。
- 表示金管會尊重銀行授信規範,但會再瞭解國內銀行在貸放慶富案過程中是否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並承諾於1週內清查相關貸款。
張振山 副局長 證期局
- 報告外資投資台灣情況,表示三大法人(含外資)已連續5天買超,截至4月底約有2,000多億元資金匯入市場。
相關後續
- 財政部許部長虞哲就「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進行專題報告。
- 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關於主計總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審計部主管、財政部主管(含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其他查核事項─特別決算以前年度轉入數決算表及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部分,有關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均照列並通過。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審計部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郭正亮委員、陳明文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及王榮璋委員、費鴻泰委員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審計部及其他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5901
- 卷/期/冊
- 106/59/1
- 發布日期
- 2017-06-0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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