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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數位匯流法規、通訊基建及媒體管制爭議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09-28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聽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委員詹婷怡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數位匯流法制革新、寬頻基礎建設、偏鄉通訊普及、消費者權益保障及媒體產業發展等議題。委員們就黨政軍條款、MOD斷訊、災防告警系統失靈、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反媒體壟斷法及盜版機上盒等提出質疑與建議,NCC則就修法進度、政策方向及改善措施進行回應。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整體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數位匯流環境下的寬頻基礎建設、創新服務發展、城鄉通傳普及、國民通傳權益保障、匯流法制革新及網路治理等多元面向。
  • 核心關切點包括現行通訊傳播法規(如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的修訂必要性與方向、數位落差問題、媒體產業的市場競爭與壟斷現狀,以及通訊安全與消費者保護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黨政軍條款修法爭議:立法委員認為現行條款窒礙難行,處罰對象不當且綁死政府轉投資媒體,NCC同意修法方向為限制持股比例(5%或10%)且不得有實質控制,但尚未定案。
  • 中視增資案與廣電法適用爭議:立法委員質疑NCC核准中視增資案違反廣電法單一法人持股不得超過50%的規定,NCC則解釋是依施行細則排除上市公司,並承認施行細則有問題,需改正立法精神。
  • MOD斷訊與消費者權益:立法委員質疑中華電信MOD因頻道代理商問題導致斷訊,影響消費者權益,NCC雖已裁罰並要求中華電信修正營業規章,但委員仍認為NCC應更積極介入避免國營事業帶頭違法。
  • 921災防告警系統失靈:立法委員質疑921國家防災日4G災防簡訊發送失敗,尤其中華電信用戶普遍未收到,NCC解釋為交換機判讀邏輯異常,並承諾將要求業者檢討、提出解決方案及每年進行3次全國性測試。
  • 有線電視分組付費政策:立法委員質疑NCC不強制推動分組付費,讓市場決定,恐無法保障消費者選擇權;NCC表示法律上無法強制,但會透過費率審議要求,並將與業者討論,同時考量對內容產業的影響。
  • 反媒體壟斷法進度緩慢:立法委員質疑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公布後意見多元且差異大,導致修法進度停滯,未列入優先法案;NCC表示正在收斂意見並於工作小組討論,承諾會加快腳步。
  • 盜版機上盒與內容侵權:立法委員質疑市售「越獄」機上盒提供盜版內容,NCC僅能管理硬體射頻器材,對內容侵權無法直接處理;NCC解釋著作權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需跨部會協商,但委員認為政府應有更強硬手段如IP封鎖、斷金流。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長賀陳旦放寬黨政軍投資媒體限制的立場與NCC不同。
  • 批評NCC對中視增資案的處理方式,認為其解釋施行細則以規避法律規定。
  • 指出MOD斷訊、momo親子台等問題皆與黨政軍條款有關,影響民眾權益。
  • 建議修法應允許黨政軍投資但不具經營權,可採特別股制度,並全面檢討政府經營媒體的合理性。
  • 要求將相關媒體法規問題納入廣電三法通盤檢討,避免矛盾與解釋不清。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數位建設的規劃與執行,特別是偏鄉寬頻接收環境。
  • 質疑NCC未設立東區管理處,導致宜花東離島地區劃分不合理,影響服務效率。
  • 要求NCC提供加強東區及離島數位建設的具體計畫。
  • 追問高鐵全線WiFi通暢承諾的落實情況,並要求東部鐵路列車(普悠瑪號、太魯閣號、自強號)WiFi也能在年底前通暢。
  • 批評中華電信MOD斷訊問題處理不當,認為NCC有行政怠惰之嫌,要求依法辦理並限期改正。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MOD頻道上下架及內容審核機制不健全,可能導致腥羶色或政論節目分潤較多,影響公益性節目。
  • 要求NCC介入中華電信MOD斷訊事件,確保消費者權益,並對中華電信的營業規章進行修正。
  • 批評921國家防災日地震預報簡訊發送失敗,特別是中華電信4G用戶未收到,要求NCC確保未來不再有人被遺忘。
  • 質疑中華電信作為最大電信商,上網速度卻排名第3,要求NCC督促其加速建設。
  • 呼籲NCC與金管會合作,加速行動支付的普及,不應以個資問題作為發展阻礙。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肯定NCC公布各行動電信業者上網速度的量測結果,有助消費者選擇。
  • 強調廣電三法需修法,特別是黨政軍條款,以適應匯流時代的產業發展。
  • 建議黨政軍條款修法方向為允許間接持股或限制5%至10%的直接持股比例,但絕對不能有實質控制權(如擔任董監事或總經理)。
  • 指出MOD問題亦源於黨政軍條款對中華電信經營內容的限制,導致其無法依正常商業模式運作。
  • 呼籲NCC提出能解決現有問題的新法案,以促進媒體產業發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肯定NCC在「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中納入股權揭露、整合審查、媒金分離、獨立董事等原則。
  • 關切新聞倫理委員會的設立,提醒NCC應以輔導自律為主,避免箝制媒體言論自由。
  • 嚴厲批評921全國災防日告警系統失靈,要求NCC、氣象局、內政部、災防中心及電信業者負起全責,加速系統穩定性與精確性改善,並進行全國性測試。
  • 強調災防告警系統應多元發展,涵蓋地震、海嘯、土石流等多種警戒訊息,不能再牛步化。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肯定NCC在廣電法修正後推動黃金時段自製率的成效,認為有助於本土文創發展。
  • 擔憂自製內容增加後,盜版問題隨之而來,特別是市售「越獄」機上盒提供盜版內容。
  • 質疑NCC僅能處理硬體射頻器材,對內容侵權無實質作為,導致台灣業者被盜版、政府稅權受損。
  • 援引Uber案例,主張政府應有「牙齒」及早介入違法行為,例如要求電信業者、平台下架或封鎖IP。
  • 提案建議修訂電信法第八條,允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知電信業者停止違法境外電商的電信業務;並建議研究著作權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允許法院聲請封鎖IP或網域。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詢國民黨智庫宣稱台灣臉書是「綠的」一事,NCC是否會進行行政干預。
  • 要求NCC聯繫臉書總部,將台灣國慶日從10月1日修正為10月10日。
  • 關切手機「行動裝置險」新制上路對消費者的影響,質疑NCC與金管會在保固與保險銜接上的準備不足,要求密切注意民眾權益。
  • 追問2G退場後偏鄉、山區、海上通訊覆蓋率問題,要求NCC確保3G/4G(U900技術)能妥善取代2G功能,並納入前瞻計畫考量實際需求。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有線電視數位化已大致完成,但分組付費政策卻未見施行,認為NCC不應將責任推給市場機制。
  • 批評NCC對費率審核不在其權限的縣市,無強制力推動分組付費,恐導致政策跳票。
  • 呼籲NCC應拿出魄力,運用強制性手段保障消費者權益,健全市場機制,而非完全放任市場。
  • 關切有線電視產業壟斷與不當競爭問題,特別是頻道代理商的強勢地位,要求NCC提出政策或法律工具處理,而非僅依賴公平會。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質疑iWIN網路防護計畫的成效,指出色情猥褻申訴案件比例高且境外IP逐年增加,要求NCC提出有效策略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追問東部鐵路(花蓮至宜蘭、宜蘭至台北路段)收訊不良問題的改善進度,要求NCC強烈介入並主導電信業者解決。
  • 關切花蓮舞鶴台地廣播電台發射台林立,導致景觀破壞與電磁波疑慮,要求NCC研究共塔方案並於2週內到地方辦理座談。
  • 要求NCC協助解決有線電視電纜附掛混亂及公路總局開罰問題,呼籲NCC與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協調共同管道,美化市容並保障業者與收視戶權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外旅客來台申辦預付卡被犯罪集團利用的問題,質疑NCC允許每人申辦5個門號是否過多,要求嚴加規範。
  • 指出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普及率在東部偏低,而六都部分縣市也未達100%,要求NCC了解原因並加速輔導。
  • 質疑NCC開放全區有線電視系統台執照後,部分業者進度延宕或提出展延,要求NCC掌握問題並積極處理。
  • 強調公平會對頻道代理商開罰顯示市場存在不公平競爭,呼籲NCC在修法時審慎思考,適度規範以健全市場結構。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詢問NCC對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的看法與協助政策,NCC表示支持公廣集團的相關規劃。
  • 質疑921災防告警訊息系統失靈,現行法規(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55條第2項)僅規範免費提供服務,缺乏對提供錯誤訊息的罰則,要求NCC檢討法規並控制風險。
  • 詢問「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第13條中「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定義,是否涵蓋一般網路使用者(user),以及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治理的具體作為。
  • 關切「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學者業界反對聲音強大,詢問NCC的態度與立法方向是否有變更,以及法案何時能送立法院審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關切OTT崛起對有線電視市場的影響,包括訂戶數、廣告收入下降及頻道商權利金黑箱問題,要求NCC加強掌握數據。
  • 質疑NCC對OTT的規範仍處於研議階段,缺乏具體成果,導致內容業者收入減少,不利優質內容製作。
  • 主張有線電視應實施分組付費,保障消費者選擇權,但擔憂現有方案可能導致系統業者霸凌頻道商,擠壓本土內容製作。
  • 呼籲NCC應從「產業發展」角度而非僅「消費者權益」角度,重新思考分組付費機制,確保優良內容製作方能獲得合理收益。
  • 追蹤NCC對其3月臨時提案的書面答復進度,批評NCC功課未交,要求加速處理頻道商授權金黑洞問題。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NCC成立11年來,台灣媒體事業不進反退,應誠實面對原因,不應侷限於舊有框架。
  • 指出黨政軍條款退出後,市場競爭反而導致媒體為區隔而色彩鮮明,形成比黨政軍時期更嚴重的現象。
  • 批評媒體因廣告量衰竭,被迫製作成本低廉的政論節目,影響節目品質,呼籲NCC重新檢討媒體發展方向。
  • 建議NCC將4G頻譜釋照所得的龐大收益用於偏鄉寬頻建設,而非僅依賴中央編列預算,以照顧偏鄉基本權益。
  • 批評中華電信網路速度排名第3、MOD亂搞等問題,認為其賺取高額利潤卻服務不佳,要求NCC嚴格處理,不應任由其為所欲為。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解釋交通部長賀陳旦關於黨政軍議題的發言是基於中華電信大股東身份,NCC認為黨政軍條款確實窒礙難行,處罰對象不當,需修法。
  • 澄清中視增資案並非NCC解釋,而是依施行細則排除上市公司,但承認施行細則有問題,已要求改正立法精神。
  • 說明NCC已對中華電信MOD斷訊事件裁罰並要求修正營業規章,以保障消費者資訊揭露與權益,並將觀察後續分潤機制。
  • 回應921災防告警系統失靈,表示前一天深夜地震訊息傳遞正常,但921測試時中華電信4G交換機判讀邏輯異常,已召集業者與災防辦檢討,要求落實改善,未來每年將進行3次全國性測試。
  • 說明有線電視數位化家戶滲透率已達98.13%,除離島外本島已近完成,將持續輔導偏低縣市。
  • 表示分組付費政策因涉及有線電視上下游結構複雜,原計畫有爭議,NCC將透過費率審議鼓勵,並與業者討論,希望降低基本頻道費用,提供單頻單買選項,但無法強制。
  • 回應反媒體壟斷法進度,表示已對外公布草案並舉辦公聽會,正在收斂各方多元意見,將於工作小組討論後儘快提出。
  • 說明iWIN網路防護計畫由委外協會或公會執行,與衛福部、文化部、教育部、內政部共同主管,將了解境外IP色情猥褻案件上升原因,並於2週內提交報告。
  • 承諾將持續追蹤東部鐵路收訊不良問題,定期與電信業者及台鐵開會檢測,並加速隧道段改善,南迴線因電氣化問題可能需較長時間。
  • 表示將研究花蓮舞鶴台地廣播電台發射台共塔方案,並於2週內安排地方座談。
  • 同意將與交通部、內政部、經濟部及地方政府協調共同管道法,協助有線電視電纜地下化,美化市容並保障業者權益。
  • 澄清外國人預付卡申辦上限為5張而非10張,會檢討若因此造成犯罪工具濫用的可能性,並已縮短外國人預付卡使用期限。
  • 表示將全力支持公廣集團成立台語公共電視台的規劃,若有計畫與經費支應,NCC將會處理。
  • 承認現行災防告警系統法規確實未規定提供錯誤訊息的罰則,將檢討並思考如何控制風險。
  • 說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第13條中「服務提供者」涵蓋自然人、商號及法人,包括一般網路使用者,旨在提升網路時代的法律意識。
  • 表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基於上屆院會討論版本,將納入多元維護概念,會收斂外界多元意見後再做決定。
  • 坦承對鍾佳濱委員所提有線電視頻道商授權金黑洞問題的追蹤報告有所疏忽,承諾將檢討並儘快提供。

溫俊瑜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北區監理處

  • 說明舞鶴台地因地勢較高,廣播電台發射台林立,共塔方式曾因住抗問題造成更大困難,將研究協調解決方案。
  • 承諾將在2週內到花蓮與委員聯絡,辦理電台發射台座談。

王德威 處長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規處

  • 提供上次4G釋照金額為1,186億元。

相關後續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與臺鐵共同召集相關電信業者,就臺鐵列車東部路段收訊問題進行改善,以保障民眾通話權益。
  • 委員林德福、蕭美琴、鍾佳濱、葉宜津所提書面質詢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承諾將儘速提供鍾佳濱委員所提已過期的列管資料,並對委員會負責。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承諾將針對iWIN網路防護計畫成效、東部鐵路收訊、舞鶴台地電台共塔、有線電視電纜附掛等問題,在2週內提交書面報告或安排地方座談。

原始資料

公報
1067601
卷/期/冊
106/76/1
發布日期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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