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壅塞、重機路權與身障停車位亂象檢討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12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本次會議聚焦於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壅塞改善對策、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開放評估,以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亂象等議題。委員們就收費政策、駕駛行為、無障礙設施及法規執行提出質詢與建議,交通部與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則說明現行措施、未來規劃及面臨挑戰。會議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政府部門研議改善方案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壅塞之分析與改善對策及開放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肇因分析與防制、壅塞路段的改善對策進行報告與質詢,並重點討論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開放評估與相關配套措施。
- 議題涵蓋夜間免收費政策的成效、駕駛人行為改善、交通安全輔助系統的推廣,以及特定路段(如國道5號、蘇花改)的交通管理與路權分配。
相關爭議
- 夜間免收費政策的成效與影響:立法委員質疑夜間免收費是否導致塞車災難,交通部則認為對分流影響不大,但擔憂夜間行車安全。
- 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開放爭議:地方政府與部分民眾反對開放,擔憂安全與行車秩序,而重機團體則爭取路權,認為應依客觀數據評估。交通部目前採1年觀察期,但委員建議擴大試辦路段以取得更真實數據。
- 國道壅塞的解決方案:委員建議採新加坡模式,尖峰高費率、離峰免費,但交通部考量總流量增加及可能產生新壅塞峰值,持保留態度。
- 車輛燈光與二次事故防制:委員指出車輛燈光設計缺陷及後車燈不亮問題可能導致事故,並建議強制配備反光背心以防二次事故,但交通部回應需考量民眾質疑與法規調整。
- 蘇花改路權分配:南澳陸橋通車後禁行機車,引發機車騎士路權受損的爭議,公路總局解釋是為銜接未來蘇花改隧道段,但被質疑無法源依據。
- 大型車輛違規與記點制度:委員關切大型車肇事死傷頻傳,認為罰則太輕,建議擴大記點項目、延長採計年限並加重營業車輛罰則,交通部表示已在評估。
- 無障礙旅遊資訊不實:委員指出觀光局網站推廣無障礙旅遊,但提供的交通資訊卻顯示無無障礙公車,質疑政策執行不力。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建議高速公路收費應採彈性費率,尖峰多收費、離峰少收費,並以新加坡為例指出其大開大闔的交通管理模式。
- 質疑交通部對夜間免收費可能導致災難的說法,並認為交通政策過於保守。
- 關切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的政策,指出地方政府普遍反對,並擔憂重機肇事率高的問題。
- 建議分階段試辦重機上國道,並納入重機駕駛者建議路線以取得公平真實數據。
- 詢問白牌計程車納管可能性,建議放寬職業登記證申請,讓白牌車司機合法轉業。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遊覽車事故中未繫安全帶導致的嚴重傷亡,要求交通部加速修法全面強制繫安全帶,並督促客運業者加強宣導與檢查安全帶妥善率。
- 指出台灣公共運輸使用率偏低,要求交通部提出具體做法提升公共運輸市占率,包括轉乘優惠、電子票證整合及接駁系統建立。
- 建議將計程車共乘優惠納入轉乘優惠政策思考方向。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車輛後車燈亮度不足及儀表板設計問題(未開燈儀表板亮、開燈儀表板暗),指出其導致的行車危險,並表示已多次提出但未見改善。
- 建議借鑒美國經驗,對車燈故障者先開黃單警告,限期改善,未改善再處罰。
- 批評台灣交通規則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應只看大小車或前後車,應回歸交通規則對錯。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詢酒駕案件數與死傷人數未明顯下降,要求警政署細部分析酒駕肇事車種與情境。
- 關切大型車輛違規肇事頻傳,認為罰則太輕,建議交通部擴大記點項目、延長採計年限並加重營業車輛罰則。
- 指出兒少法修法增訂婦幼車位已2年,但子法未定、車位缺乏且未落實,要求交通部與衛福部加速作業並統計設置數量。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表達對國慶連假國道5號(雪隧)嚴重塞車的痛心與不滿,指出「雪隧一日遊」現象,要求交通部提出有感改善措施。
- 反對550CC重機行駛國道5號,認為其已是全國最塞路段,不應再開放。
- 反對離峰免費、尖峰加價的收費模式,認為對返鄉民眾不公平,建議夜間免費、離峰5折、尖峰不加價。
- 強烈要求交通部兌現國道5號側車道暢通承諾,批評4年未實現,影響宜蘭人權益。
- 要求蘇花改蘇澳到東澳段通車前,應評估開放250CC以上及125CC以上機車通行,保障機車路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詢問高速公路A1(死亡)與A3(財損)事故的差異及改善重點,特別關切易發生A3事故的路段。
- 關切連假離峰時段優惠政策成效,要求交通部檢討分流措施。
- 詢問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的法源依據及交通部評估進度,強調評估應公開、公平、公正。
- 質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2%」的設置比例是否足夠及評估依據,要求衛福部提出書面說明。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高速公路二次事故頻繁且傷亡嚴重,建議強制車輛配備並要求人員穿著反光背心,並以民調數據及他國實施狀況支持此提議,要求交通部半年內修正法規。
- 批評觀光局網站推廣無障礙旅遊,但交通資訊卻顯示無無障礙公車,要求交通部全面檢討身心障礙相關政策及平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電動代步車、電動輔助自行車等載具分類不清,導致銀髮族使用上路權爭議與事故,建議將電動代步車正名為「電動代步椅」,並加強宣導有牌照走馬路、無牌照走人行道的觀念。
- 建議交通部與衛福部協調經濟部,輔導販售業者對消費者釐清電動代步車的性質。
- 強調應改善身障者停車位與無障礙設施,以利身障者或銀髮族使用三輪機車等交通工具後,能方便轉乘進入室內。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感謝警政署同仁在連假期間值勤的辛勞,並提及民間「道路資訊工作室」在提供道路資訊方面的貢獻。
- 關切花東地區重大公共工程流標問題(富里大橋),建議交通部匡列預算時多考量偏鄉交通成本。
- 要求交通部檢討台鐵身障座位不足且無法連座的問題,並應整合電動輪椅規格,提供更友善的搭乘空間。
- 質疑行政院遷都中部對東部交通的衝擊,要求交通部評估國道6號打通花蓮的可行性及其他替代方案。
- 要求交通部加速推動車輛安全輔助系統(車道偏離、緊急剎車),並加強宣導補助措施給一般民眾。
- 要求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儘速對蘇花改後續瓶頸路段(東澳至南澳、大清水至崇德等)進行可行性評估與地方座談。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開放重機上國道政策中,地方政府反對意見與中央評估結果不一致時的處理原則。
- 批評本次連假離峰減價措施效果不彰,要求交通部檢討並提出更有效的疏導方案。
- 指出1968 App與公路總局App、警政署事故資訊未完全整合,要求交通部改善資訊整合與即時性,並優化App使用者體驗。
- 批評各縣市交通局對停車場內身心障礙停車格占用取締不力,要求交通部負起督導責任,並建議將裁罰收入與績效評估掛鉤。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離峰減價措施的成效與離峰時段界定標準,指出可能變相鼓勵未上路者上路,建議延長夜間免費時段。
- 關切埔鹽匝道在連假期間封閉對彰化民眾造成的不便,要求交通部檢討匝道管控方式,並考慮高乘載等替代方案。
- 要求交通部大力支持彰化縣內的替代道路與路網連結建設,如東彰快速道路、西濱全線通車等。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建議交通部可採車牌單雙號管制方式來紓解連假車流。
- 關切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交通建設被忽視,特別是要求交通部重新評估興建馬祖跨海大橋,以解決島內交通問題並促進發展。
- 表揚聯四周將軍在金馬澎軍機調度上的辛勞。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感嘆連假國道塞車問題16年來無解,每次檢討都重複類似措施,要求交通部重新檢視問題癥結點,擬定SOP。
- 建議交通部運用ETC大數據精準引導車流,並誠實告知國人塞車難以完全避免的現實。
- 指出國道肇事主因是「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與「變換車道不當」,建議嚴罰以控制駕駛行為。
- 關切道路施工與隧道落石安全問題,要求檢討防護措施。
- 質疑重型機車事故率偏高,認為重機騎士應提升素質與素養,強調應以客觀數據來評估路權開放。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國道5號假日塞車與連假國道分流是交通部的兩大「路障」,影響政府形象,要求交通部應積極解決。
- 回顧交通部在8次連假期間採取的5種疏運模式,建議部長不需再試驗,若無有效模式則恢復原狀。
- 建議重機上國道應採兩階段檢核,半年後擴大至橫向國道及八卦山隧道等真實路段試辦,以取得客觀數據說服各界。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南澳陸橋通車後禁行機車缺乏法源依據,要求公路總局檢討。
- 要求交通部針對蘇花改隧道內空氣品質、溫度、消防規格等問題,提出科學數據以公平討論機車通行權利。
- 要求交通部在審查前瞻建設停車設施改善經費時,應支持花蓮市區停車問題,並將電動車充電設施預留空間列為重要要件。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詢交通部對無人車的前瞻性看法,關切其法規與管理現狀,並質疑台灣目前試營運無人車的實用性與經費效益。
- 關切視障者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尤其是公車)的便利性,要求交通部多為視障者考量並做好適當設計,如候車亭按鈕、APP結合等。
相關人員回應
賀陳旦 交通部部長
- 表示高速公路夜間不收費未造成嚴重分流或塞車,但擔心安全問題,並認同彈性收費應是未來方向,但需法規放寬與工具彈性。
- 承認連假交通量因油價下跌與假期因素持續成長,導致供需緊繃。
- 表示重機上高速公路正在進行1年期評估,並會考量地方政府與各界意見,不排除半年後擴大試辦路段。
- 承諾將檢討台鐵身障座位不足、無法連座及規格設計問題。
- 表示國道6號打通花蓮在工程技術與經濟成本上困難度高,短期內不可行,建議維持省道暢通。
- 將鼓勵車商將反光背心列為標準配備,並朝修法方向努力,半年內提出相關辦法。
- 承諾將改善1968 App與公路總局、警政署事故資訊的整合度,並優化使用者體驗。
- 認為本次連假離峰減價措施有部分離峰車流增加,但總流量增加導致緊繃,需更多分析才能決定下一步費率調整。
- 表示蘇花改南澳陸橋禁行機車會後將了解,若匝道仍存在應讓機車通行,並將依委員提案評估蘇花改機車通行可行性。
- 承諾會客觀、整體性討論馬祖跨海大橋議題。
- 同意會後提供本次連假台北到高雄行車時間縮短的資料給委員參考。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表示高速公路局除提升道路品質,亦重視行車安全與順暢,將督導加強宣導交通管制規則與疏導措施。
- 說明重機上高速公路的法律規定為「得」依交通部公告,目前已訂定1年觀察機制與每季檢核公布,不排除兩季後擴大辦理。
- 承認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存在合法但違規使用的落差,承諾1個月內邀集交通部與衛福部及地方政府開會研議改善措施,並將邀請身心障礙者代表參與。
- 個人認為停車位供給無法百分之百滿足需求,關鍵在於位置恰當性而非總量。
- 說明路外停車場違規占用由地方政府交通局主管,將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執法。
- 表示公共運輸系統在通用設計上需提供無障礙環境,對重度身障者可能需額外服務(如復康巴士)。
趙興華 交通部高公局局長
- 報告105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總延車公里創新高,A1(死亡)事故逐年下降,但A2(受傷)A3(財損)事故遞增。
- 指出9成以上事故肇因於駕駛人因素,主要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不當、未注意前車狀態。
- 說明工程改善措施包括中央護欄改為紐澤西護欄、交流道入口逆向防誤闖、事故地點改善(如蝶戀花事件後速限降低標誌、反光標記增加)。
- 說明壅塞回堵易造成追撞,已透過拓寬、號誌改善等工程措施減少事故。
- 說明將透過教育宣導改變駕駛人行為,加強宣導未繫安全帶、疲勞駕駛、夜間超速等。
- 說明近3年交通量成長約5%,高速公路面積未增,壅塞路段以低於40公里為門檻檢討改善。
- 指出台北到新竹最塞路段為新竹,主要車流來自三重到竹北,並說明五楊高架縮減車道導致壅塞。
- 報告長期改善方案包括五股延伸至新竹及頭份、台中彰化高架的先期評估,以及國1銜接台74線工程。
- 說明今年改善成果包括五楊匯入處、五股交流道南出、國1南港系統交流道及高雄九如一路出口等路段的車速提升。
- 說明國5壅塞改善推動大客車優先通行措施,鼓勵公共運輸,並與地方合作加強路況資訊發布。
- 說明雪隧配置拖救車、提升行車速限,並實施高承載管制以增加服務流量。
- 說明550CC以上紅牌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的評估進度,已成立「檢核小組」觀察國3甲、台64線的安全、秩序、行為指標,預計1年後公布結果。
- 強調交通安全需從工程、管理、教育宣導與執法四面向著手,將持續精進壅塞改善與資訊發布。
- 說明A3財損事故多集中在交流道出口壅塞回堵,已針對五股、林口等熱點優先改善。
- 說明高速公路總車流增加符合預測,但第3天北上量較高,將進一步研究。
- 說明重機上國道的法源依據來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但有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評估後公告。
- 表示國道6號打通花蓮因地熱與成本問題,短期內不可能實現,替代方案為維持省道暢通。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小客車全車乘客須繫安全帶,大客車目前僅前座與車門邊座強制,修法方向將要求大客車上高速公路與快速公路4歲以上乘客繫安全帶。
- 說明燈光出廠檢測有國際基準,亮度足夠,衰退或損壞會要求檢驗或路檢時處罰,未來修法將加重罰則。
- 說明營業用車輛罰則較高,記點制度為6個月記點6次吊扣駕照1次,車輛所有人3個月違規3次吊扣牌照1個月,延長採計期間需修法評估。
- 說明兒少法婦幼車位子法仍在研訂中,預計今年底完成,施行緩衝期3年。
- 說明路外停車場身障車位違規占用裁罰由各縣市政府交通局執行,目前新北市裁罰業者1件,駕駛人106件,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執法。
江義益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
- 報告105年酒駕舉發10萬4,756件,死亡人數有下降趨勢。
- 報告104年至106年9月,公警局取締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規712件,發生A1事故1件(1死),A2事故4件(5傷),A3事故2件。
- 說明公警局配合高公局措施加強疏導與執法,並參與重機開放檢核小組。
- 表示在未開放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前,將嚴正執法取締違規上國道者,並協請高公局提供拖吊車及影像逕行舉發。
- 呼籲民眾發現重機違規上國道可撥打110、警廣或高公局1968專線通報。
- 報告104年至106年8月,各警察機關舉發占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及移置保管數量,104年33,804件,105年44,033件,106年1-8月30,403件。
- 說明警方執法主要依車輛是否置放專用識別證或懸掛專用牌照判斷,並已於106年7月5日函請各警察機關落實取締。
- 表示警方業務範圍主要在道路,停車場內違規由地方政府交通局主管,但會協助通報。
- 強調警方已下達強力取締作業辦法,將加強嚴正執法與拖吊。
王宗曦 衛生福利部主任秘書
- 提供書面報告,說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法源依據、申請方式及現況,截至106年3月底全國有19,779格專用停車位,截至106年8月底核發有效識別證明29萬6,197件。
- 說明現存問題包括轉借冒用、未持證明占用、未乘載障礙者使用,並表示將持續督促地方政府加強查核。
- 表示衛福部會自我要求在1個月內召開會議,討論身障停車位發放資格、區隔自駕與接送者、罰則等問題。
- 說明101年修法後,身障停車證發放已從嚴,並將針對之前全面發放的部分進行查驗回收。
祝健芳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副署長
- 說明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2%」的比例是民國86年修法時設定,作為試行概念。
- 表示全國專用停車位約2萬個,都會區可能不足,但非都會區有閒置情況。
- 說明核發的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含專用牌照)約29萬6,000個。
- 說明電動代步車屬於行人的輔助器具,比照行人走人行道與騎樓。
- 表示識別證只有轉借他人使用才能註銷,未搭載身障者使用可裁罰,但實務認定有困難。
黃運貴 交通部公路總局副局長
- 說明安全帶設施在檢驗時會加強堪用性檢測,路檢時也會了解使用情形。
- 說明南澳陸橋禁行機車主要考量未來銜接蘇花改長隧道,機車在隧道內有溫度、安全、噪音等問題,但承認目前禁行無法源依據。
- 表示公路總局會針對大清水至崇德段比照東澳到南澳做法,進行安全性評估並到地方舉辦研擬改善交通策略說明會。
- 說明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及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目前主要補助國道客運,105年補助2,081輛,106年補助631輛,國道客運普及率約77%。
王穆衡 交通部科技室主任
- 說明無人車目前國際上仍在研擬測試環境,台灣目前僅有1輛在高雄市試營運,費用約500萬元,仍處實驗階段,時速10公里不適合作為交通工具。
- 說明針對視障者搭乘公車,已協商以公車專用道、常用車站優先試辦車上設備與APP結合,並由司機確認後協助上車。
劉振安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
- 說明停車場法的處罰權責在停車場主管機關(交通局),警方僅負責將資訊轉給交通局處理。
- 建議可僱用交通助理人員處理停車場管理問題。
黃雅雯 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代表
- 指出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設計有特定大空間需求,但現行發證浮濫,導致下肢行動不便者有證卻停不到車位。
- 認為現行罰則(600-1,200元)嚇阻力不足,且私人停車場占用無法可管。
- 訴求政府應限縮發證資格,區分自駕輪椅使用者與主要照顧者,並在ICF評估中註記需求。
- 認為2%的無障礙停車位不足以應付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需求。
施雍穆 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秘書長
- 建議明確區分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與無障礙停車位,並研議整合或以不同顏色識別證明區分。
- 建議重新研討修訂法令,提高罰則,並建立檢舉機制以補警力不足。
- 建議ICF評估鑑定應區分肢體行動不便者,使其成為專用停車位使用者。
滕西華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
- 指出台灣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法規與主管機關權責混亂,在全球先進國家罕見。
- 說明私人集合住宅停車場的身障車位占用屬於私法領域,警方無法開單。
- 指出無障礙停車格不需領證,但高齡化社會下,失能者、短期行動不便者需求增加,可能導致「弱弱相爭」。
- 建議在醫院等特殊場合增置停車位,並考量地點便利性對病弱、行動不便者及孕婦的重要性。
- 強調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要求無障礙運輸與載具,若問題無法解決將限制社會參與。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第1案(稀少語別導遊輔導考照培訓):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要求觀光局規劃常態辦理相關課程,建立人才資料庫,並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2案(國道高速公路易回堵交流道出口增設高解析攝影機):修正為「報院核定後」由國道基金支付不足支出,修正通過。
- 臨時提案第3案(加速納管白牌車司機成為合法之多元化計程車司機):照案通過,要求交通部會同警政署於1個月內研議放寬執業登記證考試名額限制。
- 臨時提案第4案(蘇花改機車開放通行評估):照案通過,要求交通部於蘇花改第一階段通車前2個月,提出250CC以上機車開放通行可行性評估報告;第二階段通車前2個月,提出125CC以上機車開放通行可行性評估報告。
- 臨時提案第5案(蘇花改工程「大南澳陸橋」禁行機車規定之通盤性檢討):修正為「相關檢討、重評估報告請於蘇花改第一階段通車前2個月送交交通委員會」,修正通過。
- 交通部與衛福部承諾針對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問題,將於1個月內召開會議研議改善措施,並邀請身心障礙者代表、執法機關及地方政府參與。
- 針對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8301
- 卷/期/冊
- 106/83/1
- 發布日期
- 2017-11-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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