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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加速投資臺灣專案:聚焦五缺、法規鬆綁與國營事業投資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1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及經濟部、國發會「加速投資臺灣」專案報告。會議核心圍繞於解決產業「五缺」問題,包括土地活化、水電供應、人才延攬、法規鬆綁及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委員們就閒置工業區土地強制拍賣、環評程序、中小企業輔導、招商中心功能及兩岸經貿關係等議題提出質詢,行政部門則回應相關政策規劃與執行進度。會議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各部會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改進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內容涵蓋農業政策推動、資源管理及相關法規執行等面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聰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立法委員的質詢。

相關後續

  • 委員劉建國、陳學聖、周春米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通過臨時提案29案,涵蓋農機業務單位層級提升、有機農業人力調配、防疫動保業務分家評估、台糖農地種植限制檢討、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應用、老農津貼排富標準修正、林務局組改規劃、毛豬產業振興計畫、農業保險成效檢討、農業缺工改善措施、農藥管理與農民用藥輔導、蛋品食安與蛋農輔導、農業標章行銷與補助、廢耕農田復耕方案、大宗蔬菜產銷因應、糧食安全方針、農業設施綠能清查、農機補助與流通平台、森林更新作業行政自律、竹材產業搶救與永續經營、台肥製肥原料廠投資評估、相思木林標售與更新計畫、原住民族地區治山防災與產業發展、農田水利會改制等議題。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針對活絡經濟發展、促進投資動能、興利便民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現階段規劃政策執行方向、預計辦理期程及財經法規進行檢討、鬆綁管制等作為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加速投資臺灣」專案進行報告與質詢,旨在活絡經濟、促進投資,並檢討鬆綁財經法規,特別聚焦於解決產業面臨的「五缺」問題(缺地、缺水、缺電、缺工、缺人才)。
  • 討論內容涵蓋國營事業重大投資計畫執行、推動民間投資策略、招商中心功能強化,以及針對產業用地、水電供應、人才力等關鍵要素的具體因應措施。

相關爭議

  • 閒置工業區土地處理:委員質疑「先罰後賣」及強制拍賣機制的可行性與有效性,擔憂罰則過輕無法遏止炒作,且拍賣底價設定可能仍導致土地價格過高,無法真正解決廠商購地困難,並質疑政府介入拍賣程序的合法性與目的。
  • 環評法規與效率:委員批評環評程序曠日費時,阻礙經濟發展,特別點出台糖土地環評標準過於嚴格,呼籲環保署檢討不合理的差別規定,以提升投資效率。
  • 招商中心功能與資源:委員指出招商中心人力、預算規模與國際標竿國家(如新加坡、愛爾蘭)差距甚大,質疑其在主動招商、排除投資障礙及提供客製化服務上的實質效能,並建議提升其組織層級與授權。
  • 政府行政效率與態度:多位委員批評政府官僚體系保守、行政效率不彰,缺乏主動積極的招商作為,且法規鬆綁進度緩慢,未能有效解決企業投資困境,甚至有反商仇富心態。
  • 產業發展方向與中小企業照顧:委員關切臺灣產業缺乏新的業種與創新營運模式,擔憂政府過度側重外資招商而忽略本土中小企業的再投資需求,並指出中小企業在研發動能、數位化轉型及現有工業區問題上缺乏足夠支援。
  • 兩岸關係對投資的影響:有委員認為兩岸關係惡化是外資卻步、臺灣被邊緣化的原因之一,建議政府不應排除兩岸正常投資與中國大陸市場商機,避免意識形態干預經濟。
  • 國營事業投資成效與管考:委員質疑國營事業重大投資計畫報告僅呈現金額而非具體成效與進度,且部分計畫因環評、抗爭等因素延宕,擔憂影響整體投資動能,要求加強管考與退場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指出工業區土地價格飆漲,閒置土地應強制作為工業使用,並質疑「先罰後賣」機制中罰則與拍賣底價的有效性。
  • 強調業者永續經營需購地而非租地,因購地可向銀行融資。
  • 關切永安工業區等傳統工業區廢水處理設施飽和問題,以及事業廢棄物處理費用高昂、非法傾倒、焚化爐排擠家戶垃圾等問題,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關切缺地問題,特別是台糖土地釋出與環評標準,質疑環保署對台糖土地環評要求不合理嚴格。
  • 指出臺灣環評程序曠日費時,影響產業開發時程與商業先機。
  • 強調人才延攬是解決「五缺」的重要問題,並針對「攬才專法」中畢業後實習簽證的疑慮,建議國發會先予拿掉。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清楚說明閒置工業區用地強制拍賣的條件、認定基準、罰則及拍賣底價,擔憂行政作為期程過長無法短期紓解缺地問題。
  • 建議政府加快設立平價工業區,並考慮提供比「006688方案」更優惠的租金方案,鼓勵年輕人及財力不足的業者投產。
  • 質詢缺水問題,特別是農業用水調度及自來水漏水率改善的成效與可行性。
  • 關切亞泥礦權延展案監察院糾正,要求經濟部補充說明以釋全民之疑。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瀰漫「反商仇富」心態、民粹環評及民運,導致企業對政府缺乏信賴,影響投資意願。
  • 質疑鴻海、台塑等大企業赴美投資,而台積電留在臺灣並非政府功勞,指出政府政策前後態度不一。
  • 建議將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改為招商局,提升其地位與權力,以有效吸引外商投資。
  • 批評政府土地政策「先罰後拍賣」是恐嚇政策,且只針對六都,加劇城鄉差距,並要求檢討全國產業發展模式。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詢「先罰後賣」及強制拍賣政策的具體標準與執行方式,擔憂廠商囤積土地興建工業宅的問題。
  • 關切國營事業投資計畫的退場機制與賞罰分明原則,質疑其執行成效與對整體投資的帶動能力。
  • 質疑國發會鬆綁台糖土地環評規定,擔憂土地濫用問題,並強調環評嚴謹性有其道理。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資金淨流出多於流入,本土資金多投資不動產而非實質產業,建議政府應引導資金投入對經濟發展更有效的領域。
  • 建議強化招商中心功能,並對駐外館處及外貿協會的招商工作指標與績效進行更嚴格要求,推動策略性、戰略性招商。
  • 關切招商中心服務案件中純外資與本土資金回流的比例,以及協尋土地的媒合成效,並強調對根留臺灣廠商應一視同仁提供協助。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投資率在亞洲四小龍中排名最末,外商直接投資金額偏低,主因政府官僚、兩岸關係惡化及勞基法不確定性。
  • 強調經濟部與國發會首長需具備足夠國際觀,了解區域經濟、國際貿易及世界經濟潮流,並建議積極參與RCEP及「一帶一路」等經濟組織。
  • 呼籲政府不應因意識形態放棄與大陸市場合作,應建立互信關係,為臺灣經濟設想。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肯定工業區閒置土地強制處分可排除違憲疑慮,但對強制拍賣能否解決工業用地價格過高問題持悲觀態度。
  • 建議政府可參考文資法中「保證價格土地徵收」的政策工具,以合理價格徵收工業區閒置土地,再提供給產業開發。
  • 強調中小企業是臺灣經濟主體,應雙軌併行照顧,但現有中小企業輔導預算過低,呼籲加強對其資源投入。
  • 要求經濟部成立專案,盤點並解決全國中央與地方工業區所面臨的困難,包括土地、空污總量管制交易平台失靈、廢水處理不足、排水不良及路面不平等問題。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臺西工業區1,163公頃閒置土地被規劃為綠能專區,而非用於產業發展,批評政府政策消極且犧牲農民與農業發展。
  • 指出臺灣投資金額逐年下降,外資對投資臺灣缺乏信心,批評政府招商不力、公部門未能有效解決企業問題。
  • 批評政府對待國內外企業態度不一,對美光科技總裁蔡英文總統可多次會面,卻對鴻海、台塑等國內大企業赴海外投資不聞不問。
  • 要求國發會與經濟部檢討前瞻基礎建設內容,優先改善世界經濟論壇(WEF)報告中指出臺灣落後的基礎設施項目(電力供給、港口、航空運輸)。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小企業在國際化市場中系統化、模組化及研發能力不足的問題,並以「鼎唐能源科技公司」案例,質疑工研院技轉及政府投資過程中的技術成熟度與風險評估問題。
  • 指出「死亡之谷」(研發成功到量產間的放大實驗階段)資金需求與風險高,呼籲工研院應百分之百做好研發技術,而非急於成立新公司。
  • 建議經濟部檢討綠能政策中,不適合耕作區、地層下陷區劃設太陽能光電區的問題,特別是屏東林邊地區的土地產權複雜性。
  • 批評能源局推動綠能光電設備辦法中,准駁權在地方政府與農委會,導致法令形同虛設,要求能源局應承擔起准駁責任。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銀行業有近10兆元爛頭寸,顯示國內資金充裕但投資動能不足,建議政府應主動做整體性規劃,而非被動回應問題。
  • 建議成立「國家建設基金」吸引民間游資投入機場、港口、再生水廠等重大基礎建設,以政策手段推動經濟發展。
  • 質疑經濟部對閒置土地的定義與強制收回的執行時程,並舉嘉義大埔美B10土地案例,指出現行法令可能存在套利漏洞,要求經濟部徹底了解與檢討。
  • 要求經濟部針對賴院長裁示的747公頃閒置土地活化目標,提出具體時程表,並對未達成目標的責任歸屬做出說明。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呼籲「加速投資臺灣」不應僅限於新工廠、新建設,應著重提升臺灣的整合能力,特別是人才培訓與社會經濟發展。
  • 建議國發會應思考社會經濟整合,將農業創新、食品加工、食安檢測及產銷行銷等跨部會資源整合,並以中興新村為基地,成立農業創新整合中心。
  • 強調日本在食品加工及產銷流通整合上的經驗,指出臺灣在食安檢測與品牌行銷專業團隊的缺乏,需要跨部會協助。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肯定國發會主委上任後推動法規鬆綁,並指出外商不來臺灣投資的主因是法規繁雜、人才引進不友善,以及過去政治力的干預。
  • 要求國發會提供美僑商會白皮書中尚未解決的十幾項建言內容與處理方案,並呼籲政府應積極重視美商聲音。
  • 批評臺灣對外招商態度被動,官員積極度不足,建議政府應突破組織、人事及預算限制,建立更積極有效的招商機制。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詢問解決「五缺」問題的具體作法,包括閒置工業區土地活化、新工業區開發、廢水回收再利用以解決缺水問題、以及機組維護、新機組興建、再生能源開發(地熱、洋流)以解決缺電問題。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高雄亞洲新灣區的發展與投資方向,要求國發會與經濟部持續協助高雄市政府,建立跨部會平台,盤整並推動相關計畫。
  • 建議國發會主委持續管考與規劃高雄亞洲新灣區的發展,並請經濟部部長於1個月內提供具體想法與資料。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報告經濟部所屬國營及泛公股事業重大投資計畫共43項,總經費達1兆1,668.53億元,主要涵蓋電力、綠能、油氣、供水等。
  • 說明投資計畫管控機制,包括加強里程碑訂定、每月召開公共建設推動會報、遇困難提請行政院協助、副總經理督導等。
  • 表示將以「媒合、前瞻、修法、輔導」四大面向解決產業用地問題,短期可釋出604公頃產業用地。
  • 指出水電供應將透過節水減漏、區域調度、加速水資源計畫、污水再生利用及強化供電穩定度(加速新機組、再生能源)來因應。
  • 回應「先罰後賣」及強制拍賣閒置土地政策,將分三階段進行:盤點閒置3年以上、2年緩衝期處理、最後才開罰拍賣,相關配套將於1週內研擬完成。
  • 坦承招商中心人力與預算不足,但強調將檢討招商績效、篩選重點產業與對象,並由次長率團赴海外招商。
  • 表示對中小企業的重視,將加強輔導其數位化、智慧化轉型,並與國發會研究招商中心組織調整。
  • 回應亞泥案,表示監察院糾正主要因同仁答復不清楚,將補充說明,並強調地質敏感區等問題會嚴謹處理。
  • 承諾將與農委會、衛福部合作,整合食品加工上中下游技術與法規,協助農業創新整合。
  • 表示將積極與各商會互動,了解需求並解決問題,以提升外商投資意願,並將持續推動人工智慧計畫。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全球經濟成長動能增強,有利我國出口,但國內投資動能不足是經濟復甦偏弱主因,特別是民間投資。
  • 說明「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由賴院長親自主持,約2至3週召開一次,聚焦解決企業投資困難及「五缺」問題。
  • 指出法規鬆綁將秉持興利、簡政、便民原則,優先檢討財經法規,從函釋、行政規則、法規命令著手,每2週提出成果。
  • 回應環評問題,指出環保署對台糖土地環評標準與一般非都土地不同,建議環保署檢討其合理性,若無共識將提報行政院定調。
  • 表示外商認為臺灣法規繁雜、人才引進不友善是投資卻步主因,承諾將積極處理美僑商會白皮書中尚未解決的建言。
  • 同意委員關於整合農業創新、食品加工、食安檢測及行銷等資源的建議,將盡快研擬期程並邀請委員參與討論。
  • 表示將研究成立「國家建設基金」吸引民間游資投入基礎建設的可能性,並對高雄亞洲新灣區發展提供跨部會協助。

林志憲 國發會法協中心參事

  • 說明美僑商會白皮書中未處理的建言多與衛福部相關,且有其流程,國發會每季會與美商開會追蹤進度。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臨時提案1案:要求國發會參考中研院報告建議,針對臺灣經濟發展面臨的三大挑戰提出相應對策,並於2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通過。
  • 臨時提案2案: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會同國發會,盤點蔡政府新組織、任務編組與政策之功能綜效,並提出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3案:要求國發會、經濟部針對WEF全球競爭力報告及「五缺」項目,重新檢討前瞻基礎建設內容與執行,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4案:要求國發會針對全球景氣與中國大陸製造政策等國際情勢,於2週內提出產業面之因應策略與方針,通過。
  • 臨時提案5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未來應如何加速扶植國內儲能產業,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通過。
  • 臨時提案6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未來應如何加速扶植國內綠能科技產業創新,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通過。
  • 臨時提案7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未來應如何朝分散式電力系統方向改革,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8案:要求經濟部針對如何將韌性概念納入治水政策,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通過。
  • 臨時提案9案:要求經濟部及國發會切實檢討投資臺灣政策之實效,修正控管績效之KPI並定期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10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未來產業發展模式之檢討與規劃」於6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通過。
  • 臨時提案11案: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應審慎研議相關政策之妥適性,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12案:因內容有爭議,保留至下次會議處理。
  • 臨時提案13案:要求經濟部就工業區「閒置工業用地處理」、「工業區土地炒作問題」、「工業廢水處理力量不足問題」、「事業廢棄物處理問題」全國性與高雄市所面對之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解決計畫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通過。
  • 臨時提案14案:要求經濟部邀集相關單位評估業者集體合資購置土地作為隔離綠帶、設施用地之可行性書面報告,並於2個月內提送本院經濟委員會,通過。
  • 臨時提案15案:要求經濟部針對永安工業區內廢水處理設備不足的情況,提出解決方案,於2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報告於經濟委員會,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16案:要求國發會、經濟部召集相關部會就橋頭新市鎮整體開發政策、發展現況研析闢建科學園區之可行性,並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17案:要求經濟部應一併通盤檢討全國的產業園區與工業區容積率放寬問題,通過。
  • 臨時提案18案:要求經濟部加強輔導協助廣大中小企業永續發展,並成立專案盤點,就中央與地方所開發之工業區內廠商所遇到困難與需求,全力予以協助,於1個月內提出擬採行之計劃,送經濟委員會,通過。
  • 委員徐榛蔚及陳歐珀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68401
卷/期/冊
106/84/1
發布日期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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