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家基本法修正案:聚焦語言復甦、文化推廣與資源分配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18
LawTrace 法律歷程:客家基本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推動客語通行語、強化客語傳播與文化研究機構設立。會議中委員們就客委會主委偕夫人出訪爭議、客語認證獎金政策、客家事務資源分配(特別是「浪漫臺三線」與中南部/東部客庄發展的均衡性)、客語推廣成效及策略等提出質詢,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則就相關政策方向與執行細節進行說明與回應。最終決議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並通過數項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的正確性與完整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內容確定無誤。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社會團體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提出的「社會團體法草案」,並討論健全儲蓄互助社經營發展的相關辦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請內政部於6個月內,依「儲蓄互助社法」規定,與央行及金管會協商訂定「儲蓄互助社餘裕資金存放金融機構之辦法」,以健全儲蓄互助社經營並改善基層互助資金流通。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連署臨時提案,支持訂定「儲蓄互助社餘裕資金存放金融機構之辦法」。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臨時提案,支持訂定「儲蓄互助社餘裕資金存放金融機構之辦法」。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針對法案內容進行說明。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的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社會團體法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關於健全儲蓄互助社經營發展的臨時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案及客家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
核心議題
- 審查「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重點在於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推動客語在重點發展區的通行語地位、鼓勵跨行政區域合作,以及設立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與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以復甦客語、振興客家文化。
- 客家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涵蓋客語傳承、浪漫臺三線與慢活客庄打造、客家產業優化、藝文保存及傳播保障等面向,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 客委會主委偕夫人(立法委員邱議瑩)出訪泰國:多位委員質疑主委偕夫人出訪的正當性、公費自費界線、是否獨厚特定委員及未通知其他委員等。主委澄清為自費且受主辦單位邀請,無不當。
- 客語認證獎金取消政策:有委員質疑取消獎金導致認證人數下降,地方政府擬恢復發放,批評中央政策不接地氣。主委堅持不以金錢鼓勵,認為應建立制度與環境,並表示認證人數下降幅度有限且在預期內。
- 客語列為國家語言及通行語的實質效益與衝擊:有委員質疑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僅具宣示性,實質效益不明,且可能增加學童負擔,並與其他語言(閩南語、原民語、英語)的地位產生混淆或排擠。主委解釋國家語言、官方語言、通行語的層次,強調法制化對語言復甦的重要性。
- 客家事務資源分配不均(重北輕南):多位委員質疑客委會資源過於集中於北部「浪漫臺三線」,對中南部「靚靚六堆」及東部「花東縱谷漫遊廊帶」投入不足或規劃延宕。主委承諾會均衡發展,並解釋規劃進度與資源分配的優先順序。
- 客家電視台與傳播基金會的關係及獨立性:有委員關切客家電視台未來在新的傳播基金會成立後的獨立性及運作模式,以及與公廣集團的整合問題。主委解釋目標是透過公視法修法確保客家電視台的主體性,並規劃基金會專責電台與網路傳播,保留彈性。
-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園區規劃與資源浪費:有委員質疑六堆園區研習住宿中心土地徵收後不建、苗栗園區二期計畫終止,認為客委會事前評估不周,造成資源浪費。主委與主任何金樑解釋是因可行性評估後發現自償率不足而調整計畫,並強調浪漫臺三線由地方政府提案並有專家協助。
- 客語推廣策略與成效:有委員指出年輕世代客語能力下降,建議應結合流行文化、強化家庭傳承、深化沉浸式教學,並檢討評量方式。主委認同部分建議,並強調法制化與環境營造的重要性,並提及客語班有近半數閩南家庭學習的現象。
立法委員發言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主委偕夫人出訪泰國的正當性,要求主委保證不會干涉客家電視台及廣播電台的人事與預算運用,避免成為特定政黨宣傳工具。
- 建議客語推廣應結合歌曲、戲劇等吸引人的元素,提升年輕世代學習意願。
- 關切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務員客語認證比例要求,認為在缺乏數據下推動可能造成公務員負擔或集體外調。
- 批評主委取消客語認證獎金的政策,認為其不接地氣,導致認證人數減少,地方政府被迫恢復獎金。
- 質疑客委會未主動告知內政委員會或其他客籍委員國際客家論壇訊息,認為客委會應盡告知義務。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客委會未主動關心世界客屬總會等大型客家團體活動,認為客委會應主動參與。
- 質疑客委會主委偕夫人出訪的自費與公費界線,要求未來讓同樣關心客家事務的委員參與。
- 對多種語言(客語、原民語、閩南語、英語)同時被列為國家語言或官方語言的政策提出質疑,擔憂造成混亂與學童負擔,要求通盤評估。
- 強調閩南語在台灣的比例最高,不應因推廣少數語言而切割或忽略,呼籲政府應更嚴肅面對語言政策的整體架構。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委釐清偕夫人出訪的身分,避免造成獨厚特定委員的質疑。
- 質疑客家基本法修法要求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務員等比例通過客語認證,認為在缺乏基礎數據下推動可能為難公務員,導致集體外調。
- 批評主委取消客語認證獎金導致認證人數驟減,認為此決策不接地氣,並質疑主委不願從善如流。
- 指出客家庄學校為應付評量,選擇閩南語課程而非客語,導致客語傳承空間受壓縮,認為此現象弔詭。
- 對將英文列為第二官方語言持保留態度,擔憂增加學童負擔,希望客語推動不被壓縮。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認同主委偕夫人出訪若為自費且對客家事務有幫助則無不妥,建議將首長出國帶伴制度化以避免爭議。
- 關切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認定標準,擔憂與原住民鄉鎮重疊可能導致資源重複運用。
- 詢問浪漫臺三線在東勢、石岡、新社等地的具體規劃進度,並建議多照顧新北市等都會區客家。
- 建議客語認證應提供誘因,例如通過認證者在農會消費可打折,或鼓勵年輕人寒暑假到客庄打工,以實際體驗促進客語學習。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詢問客委會對「台灣語言」的定義,並強調台灣語言是複數語言的集合,包含原住民族語、客語、閩南語、華語及手語。
- 指出過去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未能完成立法,以及現行法律對台灣語言的稱謂(如「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強調法律用語應尊重各族群。
- 主張無論閩南語要改稱什麼,都必須尊重客家人和原住民族,尤其在國家法律用語上,不能獨攬「台灣語言」的簡稱。
- 要求主委一同捍衛客家語言和原住民族語言都是台灣的語言。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指出客委會調查顯示,許多父母希望子女學客語但實際教導比例低,原因為世代斷裂及雙親工作繁重,建議持續推動「祖孫共學」的客語家庭計畫。
- 關切彰化縣客語流利比例遠低於全國平均,要求客委會研究並提出計畫提升彰化地區客語能力,並建議將彰化縣福佬客鄉鎮納入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 肯定埔心鄉公所舉辦的「埔心客庄史講座」活動,並建議客委會繼續支持寫村史活動。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認同文化交流應雙向進行,詢問客委會對於新南向政策的定義及其對新住民文化的理解。
- 指出客委會對於客家庄民眾了解新住民文化方面做得較少,要求客委會加強規劃。
- 追蹤上次提案關於客家庄新住民及二代人數統計結果的後續規劃,要求客委會針對統計數據研擬具體政策,而非僅將原有計畫加上「新住民」字眼。
- 建議客委會應深入研究客家庄新住民的需求與問題,以便對症下藥,並承諾將提出臨時提案要求客委會提出書面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再次質詢客委會主委偕夫人出訪泰國的合適性,質疑為何僅邀請特定委員,並認為主委不應避諱且應謹守分際。
- 質疑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的規劃與執行能力,指出六堆園區研習住宿中心土地徵收後不建、苗栗園區二期工程計畫終止,認為客委會未經審慎評估導致資源浪費。
- 質疑客家電視台引進高畫質設備總經費高達8.7億元,但仍有6成節目以一般畫質播放,造成資源浪費,要求客委會強化經費效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主委上任以來推動客家事務的努力,包括浪漫臺三線、客語沈浸式教學及講客電臺。
- 贊成客家基本法修法方向,特別是成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但建議推動客語成為通行語的幅度不足,應在國中小教師遴聘時要求客語能力。
- 建議客委會應加大腳步,在國小教師聯招或高中獨立招聘時,將客語能力列入評鑑或甄選項目,尤其在客家重點區域,並進行普查掌握各縣市客語教學現況。
- 指出客家基本法修法應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精神,從課綱、整體語言及文化政策著手,而非僅著眼於必修或師資。
- 要求客委會比照臺三線規格,投入更多預算與資源於「靚靚六堆」計畫,避免重北輕南。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主委上任以來推動客家事務的成效,特別是「浪漫臺三線」的發展方向。
- 詢問「浪漫臺三線」預計如何達成明年度增加1萬名國際旅客的目標,並建議應將目標擴展至港澳、東南亞及大陸旅客。
- 肯定客委會推動「臺三線交響音樂會」等結合現代音樂與藝文創新的做法,認為能有效傳承客家文化並吸引年輕人。
- 關切客家事務資源分配不均,指出中南部客家人口眾多但預算遠低於中北部,要求主委應有意識地協助南部客庄發展,並確保未來預算增加。
- 支持客家基本法修正案中設立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與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並希望主委加速推動具體目標。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強調台灣是多語言國家,呼籲大家尊重原住民族語言,並以自身學習客語的經驗,鼓勵在公共場合自信使用母語,並提供翻譯機與書面資料輔助。
- 分享南非多官方語言的經驗,認為台灣不需對多語言政策感到恐慌,支持客家基本法修法將客語納入國家語言的精神。
- 質疑客家基本法修法中「通行語」的具體落實方式,特別是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與原住民族地區重疊時,如何避免衝突並有效推動。
- 詢問客家基本法新增的「客家文化區域合作組織」概念,認為其為跨行政區域的客家文化自治區,要求主委進一步說明構想。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指出客家族群客語學習比例逐年下降,尤其年輕世代,建議應從客家族群家庭及長輩著手推動客語,克服心理障礙。
- 詢問客委會是否有推動純粹客語學校的構想,並關切客語認證推動成效不彰的問題。
- 關切各地方客語腔調(如雲林詔安客語)的傳承,要求客委會勞心費力尋找不同語言老師教導。
- 建議客委會多加照顧新北市客家族群,特別是土城、三峽等客家人口密度高地區,期待客家大戲能在新北市演出。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委會積極任事,效率大幅提升,並提及105年度全國客家人口暨基礎資料調查成果顯示隱性客家人口浮現,但客語聽說能力仍下降。
- 強調客語列為國家語言的宣示意義,更重要的是如何在生活及公共領域中落實語言紮根,要求主委說明推廣方式。
- 提醒主委關注客語聽說能力的世代差異及網路世代的語言使用問題,讓客語能生活化並進入公共事務。
- 肯定客委會推動山城客家庄旅遊,並與工研院合作打造「浪漫客」智慧觀光旅遊平台,但建議APP範圍應擴展至南部、東部,增加外語版本及交通資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委多次訪視花蓮,關心地方客家事務,但指出地方仍有客委會不重視東部的謠言,要求主委澄清。
- 建議客委會對地方加強輔導,協助地方政府如期如質完成客家事務案子。
- 建議客委會應借鏡「浪漫臺三線」經驗,啟動「花東縱谷漫遊廊帶」規劃,沿臺9線串聯客家城鎮,讓遊客駐足體驗,並詢問規劃案預算規模與涵蓋範圍。
- 要求規劃案應涵蓋更多地方基層文化工作者意見,由下而上找出各鄉鎮特色。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家基本法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過於抽象,宣示性大於實質,認為「通行語言」更為重要,建議若要推廣應大膽列為官方語言。
- 指出客委會詞庫曾將「早安」、「歡迎光臨」編為日語外來語,批評客委會對客語的認識有問題,強調客家話文學基礎深厚。
- 指出衛福部孕婦關懷網站專線未提供客家話服務,顯然違法,要求客委會主動清查並要求公家機關補上客語服務。
- 指出桃園「海客文化」規劃完整,批評客委會將過去成果切割,另推「海螺文化」,浪費時間並延宕建設,強調應延續既有計畫。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肯定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認為有助於推展、授課及文化推廣,但要求明確定義國家語言、官方語言、通行語言,以利修法實質幫助客語推動。
- 詢問成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目的,以及與公廣集團客語電視台、電台整合的差別,強調基金會需獨立運作避免黨政軍介入。
- 肯定臺南崇明國小推動客語的成效,並建議客委會應推廣客家菜,例如舉辦客家美食比賽,讓客家菜成為客家文化的重要推手,並向海外推廣Hakka Food。
- 建議客委會應選一首代表客家文化、客家精神且全民都能傳唱的客家歌曲,並向下扎根推廣客家音樂。
- 關心客家文化、客家語言相關研究所畢業生的就業市場,建議客委會應建立管道,媒合客家子弟進入產業界服務,不應只限於公部門。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出客家基本法應思考成為文化帶概念或尊重各縣市治理方式,並指出中北部「浪漫臺三線」與南部「靚靚六堆」的文化差異與緣由。
- 肯定客委會成立「講客廣播電台」不易,但質疑其客語節目比例未達80%,甚至低於私人電台,建議進用人員應會說客家話。
- 強調音樂是客家話廣為流傳的重要途徑,建議客委會應提供更好的補助與條件給客家音樂作詞作曲者,並透過電台行銷,吸引年輕人喜歡客家音樂。
- 支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通過,並期望與公廣集團共同努力推動客家傳播。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客委會業務報告給人「重北輕南」印象,認為中部客家人,特別是大埔客家文化被邊緣化,要求成立「大埔客庄整體推動小組」。
- 質疑客委會取消客語認證獎金政策,認為地方政府反映民眾學習動機下降,報考人數減少,並強調中央應從環境營造而非金錢誘因推廣客語。
- 強調大埔客家文化不應消失,要求主委與地方政府討論,主導規劃大埔客家環境營造。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委來自高雄,對六堆客家需求了解,並建議客委會可輔導美濃博士學人協會推動的客語少棒隊模式,以及旗美社區大學分享的菸草交工制度,將其納入客語學習模式。
- 指出「浪漫客」APP設計精美但目前僅限桃竹苗地區,要求客委會加快速度將南部六堆、花東地區客庄資訊納入,並加速認證配套措施。
- 肯定主委對惡意新聞報導的不卑不亢說明,並為邱議瑩委員澄清其受邀身分與台泰國會議員友好協會副會長職務,強調其作為立委的主體性。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委對鄭兆村、古正晴等客家體育人才的認識,建議客委會可邀請他們代言客家文化、體育活動或新的APP,讓客家事務進入主流。
- 詢問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與講客電台成立後,對客家傳播政策的未來想像,以及如何扣緊主流媒體發揮相乘效果。
- 釐清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與客家電視台的關係,理解主委期望客家電視台能納入公共電視集團,並透過公視法修正設立族群媒體專章保障自主性。
- 肯定主委對傳播媒體資源整合的看法,並期望客委會能媒合弱勢文化搭上主流列車,滾雪球般擴大影響力。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抗議客委會主委訪視花蓮行程通知過晚,且批評「浪漫客」APP僅限桃竹苗地區,未擴展至東部臺9線客庄。
- 質疑客委會對東部客庄政策性支持不足,政策主導與預算編列遠不及「浪漫臺三線」,批評客委會不尊重地方已完成的「米香廊道」調研規劃。
- 要求客委會應以政策、計畫及預算編列證明對東部客家事務的重視,實現東西客庄均衡發展。
- 質疑客語列為國家語言僅具宣示意義,強調應落實客語薪傳沉浸式教學,將客語融入家庭、社區及學校,並提升客家族群認同感與歸屬感。
- 關切客家青年人才斷層,建議讓從事客家事務成為有前途的工作,並質疑客家人口數據調查方式,要求比照《原住民身分法》進行身份登記以精確數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客委會協調長榮航空及其他國際線航空公司提供客語廣播服務,比照華航。
- 推薦黃連煜的「客家世界」與「客家本色」作為代表客家文化的歌曲,並建議推廣客家音樂向下扎根,讓所有臺灣人都能傳唱。
- 建議立法院可舉辦客家歌曲比賽,並請中華民國合唱協會主辦不分族群的客家歌合唱比賽。
- 關心客家文化、客家語言相關研究所畢業生的就業市場,建議客委會應與產業界合作,建立管道讓客家子弟進入客家企業服務。
- 建議美濃六堆文化園區應研究對在地鄉親提供停車費減免等優惠。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 客語列為國家語言具政治宣示性,代表國家對少數語言文化的重視;官方語言具功能性,關乎溝通效率與國際接軌;通行語言則具文化性,為國家語言的使用場域。
- 客語復甦與振興為客委會施政重點,透過法制化、營造客語使用環境、推動沉浸式教學、培訓師資、建構語料庫等策略,並推動客家基本法修法。
- 強調「浪漫臺三線」整合中央與地方近百項計畫,納入前瞻基礎建設,創造客庄友善環境,並將借鏡經驗推動南部「靚靚六堆」與花東縱谷臺9線規劃。
- 說明客庄產業優化透過分年分階段推動,結合智慧旅遊平台與行動APP,輔導特色產業與觀光發展。
- 表示客家藝文保存透過與國臺交合作、音樂劇創作、文學翻譯、革新桐花祭等方式,展現客家傳統與創新融合。
- 說明客家傳播方面除客家電視台,亦鼓勵民間製作客語節目,並已成立「講客廣播電台」,未來將推廣客家音樂。
- 澄清偕夫人出訪泰國為自費且受主辦單位邀請,無不當之處,未來會將國際客家會議訊息公開,歡迎委員自費參與。
- 解釋取消客語認證獎金是因不鼓勵以金錢誘因學習,認為應建立制度與環境,並尊重地方政府自行發放獎金的決定。
- 坦承客語流失現象嚴峻,但有趨緩,強調客家基本法修法將提供法制基礎,促進客語在公共領域使用,並將與教育部協商,推動客語納入課綱。
- 承諾會積極推動「靚靚六堆」與「花東縱谷漫遊廊帶」計畫,均衡南北與東部資源分配,並將加速「浪漫客」APP擴展至全台客庄。
- 說明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將專責客家廣播電台與網路傳播,若公視法修法能保障客家電視台主體性,則客家電視台可由公廣集團經營,預算由文化部編列。
- 表示將成立「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專責客語基礎研究、認證與資料庫建立,解決長期缺乏核心單位問題。
- 認同客語推廣應結合流行文化、強化家庭傳承,並將研究創新誘因鼓勵年輕人學習客語。
- 同意積極與交通部觀光局配合推動山城客家庄旅遊,並將加強「浪漫客」APP的外語版本與交通資訊建置。
- 承諾將協商長榮航空及其他國際線航空公司提供客語廣播服務。
- 說明客家文化學院有3所,南部亦有客家文化研究所,客委會將輔導畢業生就業,並鼓勵與產業界合作培育人才。
- 表示六堆園區目前不收門票,未來若收費將考慮對在地鄉親提供優惠。
何金樑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主
- 解釋六堆園區研習住宿中心計畫終止,是因可行性評估後認為不適合再做二期開發,且現有基地已足夠推廣客家文化,並非未經審慎評估。
楊長鎮 客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埔心客庄史講座活動旨在推動「大家來寫村史」運動,對象設定為未來可撰寫村史的人才,非普及性活動,並承諾客委會將繼續支持此類活動。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客家委員會研提客家庄新住民及新住民二代生活適應與照顧輔導需求研究。
- 通過臨時提案:建請客家委員會與教育部研議相關政策,讓客家地區幼兒園教師接觸、了解、學習客家話,並融入幼兒園課程活動之中。
- 關於要求客委會啟動客語使用調查研究的臨時提案,客委會已於105年完成最新調查,將提供最新資料給內政委員會及相關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8601
- 卷/期/冊
- 106/86/1
- 發布日期
- 2017-11-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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