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業務報告與文化政策質詢:聚焦影視、文資及語言議題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部業務報告,並進行質詢。會議聚焦於影視產業發展、文化園區轉型、國家語言政策、文化資產保存、以及文化科技整合等議題。立法委員就文化內容策進院、影視基地建設、原住民文化平權、出版業困境及建築史料保存等提出質疑與建議,文化部部長則就相關政策方向、執行進度及跨部會協調進行回應。會議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相關部會進行檢討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教官退出校園政策執行檢討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檢討教育部教官退出校園政策的具體作為,特別是關於遇缺不補原則的執行情況,因教育部仍公告商借教官並辦理遷調。
- 要求教育部提供自105年10月27日專案報告後,教官退出校園已執行之具體作為。
相關爭議
教育部在推動教官退出校園政策中,承諾教官遇缺不補,但實際仍商借軍訓教官並辦理遷調作業,與先前承諾有所違背。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指出教育部106年仍公告商借軍訓教官5員至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服務,且辦理軍訓教官遷調作業,有違遇缺不補原則。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請教育部就違反先前承諾之情況詳查,並於2週內提出調查報告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偏鄉教師地域加給表檢討與修正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檢討現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中,山僻偏遠加給認定標準的彈性不足及不符地方特性問題。
- 要求教育部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面檢討並修正加給表,以保障偏鄉教師權益。
相關爭議
現行加給表以公車站牌距離、海拔高度為分級準據,導致部分交通不易到達之偏遠地區(如嘉義大埔國中小、蘭嶼高中增置員額代理教師)未能適用偏遠地區加給,存在疏漏。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指出現行地域加給表認定標準缺乏彈性且不符地方特性,導致偏鄉教師權益受損。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教育部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2個月內全面檢討並修正上述加給表,俾保障偏鄉教師之權益。
討論事項三
跨國銜轉學生教育協助機制 (臨時提案第三案)
核心議題
健全跨國銜轉學生教育問題,主動追蹤、關懷,並要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說明「跨國銜轉工作小組」工作進展及相關機制的實際作為。
相關爭議
教育部雖成立「跨國銜轉工作小組」,但對跨國銜轉學生仍無實質機制進行協助。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指出跨國銜轉學生逐日增加,政府應重視其教育問題,但教育部成立的「跨國銜轉工作小組」缺乏實質協助機制。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跨國銜轉工作小組」工作進展及跨國銜接相關機制的實際作為。
討論事項四
國民體育法子法修正與社會溝通 (臨時提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要求體育署在國民體育法通過後,應於6個月內完成相關子法修正,並加強與社會溝通,避免獨斷發言及少數人凌駕會議。
相關爭議
國民體育法通過後,體育署相關子法修正進度與內容未能與社會充分溝通,且署長屢次獨斷發言產生爭議,引發社會對體育改革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體育署應於6個月內完成國民體育法子法修正,但進度與溝通不足,且署長發言屢生爭議,造成社會疑慮。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建議體育署應設置國民體育法相關子法研議進度專區,公告會議紀錄,並提供發言摘要,以昭公信。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建議體育署應於2週內於網站設置國民體育法相關子法研議進度專區,向國人報告研議進度並公告會議紀錄,另針對特定體育團體專章相關子法及相關會議提供發言摘要。
討論事項五
文化部部長業務概況報告及質詢
核心議題
- 文化部部長就106年上半年施政成果、未來施政重點進行報告,內容涵蓋文化法制、預算、治理變革、文化平權、組織再造、藝文創作、文化保存、文化經濟、文化科技及文化交流等面向。
- 立法委員針對影視產業發展、文化內容策進院、文創園區轉型、文化卡推動、台南影視基地、國家語言發展法、建築史料保存、原住民文化平權、出版業困境及外國專業藝術人才工作許可等議題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 影視產業發展:委員關切台灣影視製作成本遠低於韓中,以及文策院成立進度與功能定位;部長則強調文策院將整合資源、建立投融資機制、拓展國際通路,並以在地故事為核心。
- 文創園區轉型與效益:委員質疑文創園區營業額下降、外銷比例不佳,並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轉型策略;部長回應已成立檢討平台,短期調整餐飲比例,長期推動園區轉型,並強調文化實驗室與文創園區性質不同。
- 文化卡推動進度:委員關切全國文化會議提出的文化卡進度,部長表示持續規劃中,但需跨部會協調及預算準備,尚無明確推出時程。
- 台南影視基地建設:委員追問台南影視基地承諾進度,部長表示軟體部分有成果,硬體建設已委託國際團隊評估規劃,但仍需時間。
- 國家語言法與官方語言:委員質疑國家語言法與英文作為官方語言的權責歸屬及國家語言定位問題;部長澄清國家語言法旨在復振族群語言,不規範官方語言,且國家語言不等於官方語言,無強制學習或公共場所全面使用的規範。
- 建築史料保存與建築博物館:委員批評台灣建築史料保存不足,台博館徵集計畫虎頭蛇尾,呼籲文化部啟動國家級建築博物館籌備;部長同意將建築史納入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並願與內政部研議博物館建置可行性,但強調台博館定位及庫房空間限制。
- 原住民文化平權與霸凌:委員批評文化部報告中對原住民政策用語不當,並指出教育部與文化部在跨部會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上存在落差,且原住民學生遭受語言歧視和霸凌現象嚴重;部長承諾將加強多元文化教育,並與教育部共同討論,於3個月內說明整合進度。
- 出版業困境與振興:委員指出台灣出版業產值腰斬、國人購書量低,質疑文化部振興方案成效,並探討圖書定價制、免徵營業稅、藝文消費抵稅等政策的可行性;部長回應正研議圖書定價制(統一折扣概念),並積極協調跨部會推動稅務優惠,但強調出版業振興需全方位努力。
- 外國專業藝術人才工作許可:委員質疑「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對外國藝術人才的規定仍不足,簡化申請文件與放寬短期交流工作許可等問題未解決,導致藝術家身分地位不如外籍看護工;部長解釋新法已排除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限制,放寬無雇主藝術家來台,並已修改作業手冊擴大藝術工作範疇,持續與勞動部協調。行政院要求空總文化實驗室應開創多元財源,將外部效益內部化,部長則強調文化實驗室旨在支持創意生成,營運追求成功,不應被視為傳統產業園區,正與行政院溝通新的文化治理思維。
立法委員發言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肯定台灣近期台劇與台片表現,但憂心製作成本不足,呼籲文化部提出關鍵作為。
- 支持成立文策院作為中介組織,協助影視產業發展,並強調應掌握台灣在地故事風格。
- 關切植劇場投資者撤資問題,希望文化部持續關心並澄清。
- 建議文策院應有策略性地推展遊戲、電影、流行音樂及戲劇等項目,並強調「越在地,越國際化」的文化發展策略。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業務報告內容如同流水帳,缺乏經費效益評估與具體轉型策略。
- 關切文創產業營業額下降、外銷比例不佳,要求文化部說明改進策略。
- 追問全國文化會議提出的文化卡推動進度,要求明確時程。
- 關切台南影視基地建設進度,要求文化部提供詳細報告,並質疑台灣是否需要這麼多影視基地,應嚴肅評估。
- 質疑國家語言法與英文作為官方語言的權責歸屬,強調國家語言法旨在文化保存而非規範官方語言,但需考量多語言成為國家語言後的現實層面問題。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支持本土化與全球化並行,強調國家語言發展法與英語作為第二官方語言不衝突。
- 建議台中歌劇院檢討長時程節目用餐安排,並啟動座椅等便民設施的設計改造,以符合歌劇院禮儀。
- 呼籲文化部勇敢介入建築文化藝術保存,將建築史納入重建台灣藝術史,並啟動國家級台灣建築博物館籌備計畫。
- 肯定文化部跨界合作,導入文化與科技,並擴大協作至時尚設計領域。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提醒文化部在原住民族政策上應避免使用「讓」、「照顧」、「關心」等帶有上對下意味的詞彙。
- 質疑文化部與教育部在跨部會合作文化體驗教育上的落實情況,指出教育部戶外教育會議未納入文化部。
- 揭露原住民學生在大學以前遭受語言歧視、排擠或霸凌的狀況,呼籲文化部與教育部加強師資再教育,提升多元文化認識,並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整合方案。
- 建議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研發課程,將原住民文化的美好哲學、文學融入教育,以遏止霸凌現象。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對湖北三峽旅行團土石流事件中台灣電影業界人才逝世表達難過與惋惜,請部長盡力協助。
- 質疑臺中國家歌劇院在「女武神」演出中出現紅色塑膠椅問題,認為是事先規劃不專業、不周到的結果,要求國表藝檢討。
- 要求文化部說明文創園區轉型檢討進度,並釐清文化實驗室與文創園區的差異及空總文化實驗室的具體規劃與成功定義。
- 支持文化實驗室的實驗性質,允許失敗,但強調營運仍需追求成功,並建議部長向大眾清楚說明其願景與執行內容。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提升文化力的努力,但質疑文化部對產業經濟力量的著墨不足,認為業務報告中產業佔比過低。
- 關切空總創新基地未來規劃,質疑行政院對其預算核定與文化部「文化創意平台」定位的意見差異。
- 要求部長保證空總文化實驗園區不會淪為傳統產業進駐園區,而僅是單純的文化與創意平台。
- 指出行政院要求空總計畫開創多元財源並將外部效益內部化,與文化部「文化創新平台」的定位可能產生矛盾。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全國文化會議的成果與文化白皮書的意義,關切50項共識是否納入白皮書,並要求年底前完成研訂。
- 追問圖書定價制推動進度,指出業界多數支持但消費者有擔憂,建議針對消費者蒐集更多資料。
- 建議圖書定價制名稱應調整為「新書售價規範」,並考量配套措施如減免圖書營業稅及藝文消費抵稅。
- 關切中央政府機關學校中文圖書採購「最有利標」辦法的執行狀況,指出部分單位未落實,要求文化部加強溝通與追蹤。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打造文化公共責任體系」的施政重點,但質疑影視司與影視局整併進度,要求明確期程。
- 支持國家電影中心轉型行政法人,但要求加快速度,並關切文化部轄下13個財團法人的未來處理方向。
- 對文化部將公共電視法修為公共媒體法的藍圖表示振奮,建議擴大公廣集團範圍,納入廣播、平面媒體及各族群電視台。
- 強調編劇是影視音產業的根本,呼籲文化部與教育部擴大常態性合作,培育人才,並提供相關資料。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蒙藏委員會組織條例未廢止即消失,且業務移撥文化部後,相關人員未來去向不明,僅以39字報告,顯示行政院「硬塞」業務。
- 提醒部長應珍惜蒙藏文化業務,摒除政治思維,從文化角度好好開發其發展方向,並建議可從藏傳佛教著手,使台灣成為宗教包容度高的國家。
- 批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對外國藝術人才的規範不足,簡化申請文件與放寬短期交流工作許可等問題未解決,導致藝術家地位不如外籍看護工。
- 強調文化部應強勢介入,認定藝術家真偽,協助勞動部解決外國藝術家來台工作面臨的困境。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詢問文策院觸及內容範圍,特別是ACG產業與經濟部主責的動畫遊戲領域。
- 質疑文化部在社區總體營造中窄化、矮化、限縮其內涵,缺乏對農村地區宗教視野、村史、地域及農法等深層內容的關注,要求具體說明深化在地知識學的作法。
- 關切樂生療養院保存問題,支持緩坡大平台方案,呼籲文化部在行政院院會中堅持文化原則,反映院民訴求。
- 建議文化部立即推動520農民運動口述歷史研究,記錄參與者第一線心情與過程,因長輩年事已高,資料保存急迫。
- 建議在國產長片輔導金中擴大協助多元社會議題的電影創作,透過軟性方式讓社會大眾認識議題。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與台南市政府推動街頭藝人改採登記制,建議文化部持續追蹤與溝通各縣市,加速全國性改革。
- 建議中央政府協助成立「街頭藝人藝術中心」或推動全國性活動,彙整、推廣及溝通街頭藝術發展。
- 質疑電影分級制度,認為政府應減少插手,參考美日英等國由NGO主導分級,並檢討不合時宜的法令。
- 關切鳳山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的工程進度,要求文化部緊盯,確保明年10月如期啟用,並重視基層社區文化推動與人民文化素養提升。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今年國慶牌樓改變過去宮廷美學,展現台灣設計人才創意,建議政府鼓勵創作設計思維。
- 關切台東國慶晚會小提琴家馮楚軒因雨離席事件,認為這是對表演藝術工作者的職業災害,呼籲文化部正視表演者勞動安全。
- 感謝文化部協助中研院CCC漫畫創作集復刊,強調漫畫是ACG產業最重要的IP,應持續支持。
- 建議中央政府應協助地方重建在地藝術史面臨的困難,例如林之助畫室缺乏展品問題,可透過數位典藏技術奧援。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推動文化建設,但強調不希望有城鄉差距,呼籲文化部在資源分配上作更平衡的思考,特別關注東部地區。
- 關切花蓮縣政府將軍府、日式聚落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的進度與文化部支持態度。
- 建議文化部檢討花蓮市舊酒廠文創園區的經營模式,因其過度商業化導致租金高昂,藝術家難以進駐,呼籲提供更多元的空間與平民價位,支持創新團隊。
- 建議文化部將台東生活美學館的成功經驗延伸至花蓮,提供藝文工作者創作平台,縮短城鄉差距。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南天馬電台土地變更為文創專用區後的影城計畫,質疑未納入前瞻建設計畫,要求文化部明確可爭取的競爭型計畫區塊,以利台南市政府提出申請。
- 指出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文創產業外銷收入衰退、營業額佔GDP比重下滑,要求文化部提供最新數據並解釋未來推動目標,以避免預算被凍結或刪減。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部長重視文化,且文化產業工作者與家數成長,但關切營業額起伏,認為與產業體質有關。
- 質疑藝文消費抵稅政策可能違反租稅公平,且認定範圍有問題,但仍支持文化部在大方向上協調推動。
- 指出國人購書費用遠低於手機通訊費,出版業產值腰斬,要求文化部提出積極作為挽救出版業。
- 強調紙本閱讀對國家國民素質的重要性,指出台灣學生閱讀能力排名落後,呼籲文化部健全出版業。
- 建議文化部與教育部共同研擬公閱版價格,以回饋出版者合理利潤,並要求財政部考量將個人藝文消費納入抵稅。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北市俞大維故居、陳茂通古宅、菊元百貨及草山御賓館等文化資產保存問題,指出管理單位遲遲無法扛起責任。
- 肯定文化部積極發函要求台北市政府針對俞大維故居案召開公聽會,並呼籲台大正面思考建築價值,台北市政府應看到群聚聚落效果。
- 強調文化保存是觀念,法律是底線,不應等到法律指定才保存,並澄清文資法下無國賠問題。
- 要求文化部堅守文化資產保存的最後防線,並協助地方政府解決人力與觀念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表示文策院作為中介組織,將整合政府與民間資金,建立投融資機制,協助拓展國際通路,並以文化內容為核心,推動跨域整合。
- 回應文創園區已組成檢討平台,短期內在既有契約下調整餐飲比例,長期則思考園區轉型,並強調文化實驗室與文創園區性質不同,非以展售為主要目的。
- 說明文化卡持續規劃中,需跨部會協調及預算準備。
- 表示台南影視基地軟體部分已有成果,硬體建設已委託國際專業團隊評估規劃。
- 澄清國家語言發展法旨在復振族群語言,不規範官方語言,也不要求孩子學習全部國家語言,而是提供選擇權,並強調這是一個文化保存的概念。
- 同意將建築史納入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並將建築博物館建置籌備計畫列入跨部會協調,先從軟體先行,擴大台博館圖說徵集計畫。
- 表示非常重視文化體驗教育,已與教育部啟動工作小組並召開3次會議,將思考如何融入多元文化認識,以削減因不認識造成的霸凌現象,並承諾3個月內說明整合進度。
- 說明出版業面臨數位化趨勢及書市結構問題,正在研議圖書定價制(統一折扣概念),並協調減免營業稅、消費抵稅等配套,但強調這非萬靈丹,需全方位努力。
- 指出中央政府機關學校中文圖書採購「最有利標」辦法已逐步推動,將持續追蹤與倡議。
- 回應影視司與影視局整併已有共識,將著手研修方案,並希望藉此機會整體檢討文化部組織法,預計明年送行政院。
- 說明國家電影中心轉型行政法人是基於其影像資產與未來電影文化中心營運的公法人比重考量,並認為行政法人是理想的中介組織型態。
- 說明公共媒體法將著眼於數位匯流時代多平台、即時分享互動式的公共媒體服務,作為上位原則,串聯公廣集團資源,強調公共性、產業性與國際性。
- 回應編劇人才培育已與教育部及大專院校開會,將朝更前端上游努力,擴大與教育部合作。
- 回應蒙藏文化業務移撥文化部是正面發展,將持續推動文化交流與保存發揚。
- 說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已排除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限制,放寬無雇主藝術家來台,並已修改作業手冊擴大藝術工作範疇,持續與勞動部協調。
- 說明文策院是文化內容策進院,推動範圍涵蓋文字、影像、聲音、圖像等為要素的相關產業,並非以產業範疇界定。
- 表示社造20年正邁入第3個10年,將深化其內涵,結合在地知識與生活史,並堅壯組織,政府角色是支持第一線工作者。
- 表示支持樂生療養院緩坡大平台方案,將持續跨部會溝通與說服,但非主管機關。
- 表示520農民運動口述歷史研究將請人權館及台史博努力思考,可從人權角度著手。
- 說明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將考慮擴大協助多元社會議題的電影創作。
- 說明街頭藝人管理權責在地方政府,文化部已透過會議倡議改革,提供他國經驗,將持續溝通。
- 說明電影分級是基於兒少法與電影法規定,政府機關必須執行,但會廣納社會意見,並思考能否委託民間專業團體辦理。
- 說明鳳山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預計今年10月底報竣完工,明年10月啟用試營運。
- 說明文化部已發函請台北市政府針對俞大維故居案先召開公聽會,並呼籲台大與台北市政府正面思考文化資產價值,將持續協助地方政府成立文資專責單位與提供經費補助。
相關後續
- 文化部司、局整併方案預計年底前有腹案,明年送行政院。
- 國家電影中心轉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等已送行政院或立法院審議中。
- 文化部將持續規劃文化卡,並與跨部會協調預算及執行。
- 文化部已針對文創園區組成檢討平台,短期內調整餐飲比例,長期思考園區轉型。
- 台南沙崙影視基地已委託國際團隊進行專業評估,並尋找潛在投資人。
- 文化部將把建築史納入重建台灣藝術史計畫,並與內政部研議國家級台灣建築博物館建置可行性。
- 文化部將與教育部共同討論原住民文化平權與文化體驗教育整合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委員說明。
- 文化部將持續研議圖書定價制,並協調跨部會推動出版業相關稅務優惠與政策。
- 文化部將提供最新文創產業數據予立法院預算中心參考。
- 臨時提案「為使ACG產業相關政策更趨周全」照案通過,並增加主席為連署人。
討論事項六
強化支持國立台灣博物館建築文物史料徵集計畫並評估國家級台灣建築博物館建置可行性 (臨時提案第一案)
核心議題
- 要求文化部強化支持國立台灣博物館持續進行更完善、更全面之建築文物、史料、模型徵集計畫。
- 擴大跨部會合作,啟動國家級「台灣建築博物館」建置籌備計畫,全面性推動台灣建築文化藝術之典藏、研究、展示、推廣及教育工作。
相關爭議
- 國立台灣博物館的建築史料徵集計畫僅徵集部分圖說,忽略數位文稿圖稿及建築模型,且2013年後徵集數量銳減,有虎頭蛇尾之虞。
- 典藏之外的展示、研究與教育推廣皆不足,十年來僅舉辦1次展覽、2場研討會及2項出版,台灣建築文化推動能量虛擲。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建築史料文物保存不足,台博館徵集計畫僅限圖說且後續進度停滯,呼籲文化部應全方位徵集史料、模型,並啟動國家級建築博物館建置。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說明台博館計畫一開始是針對現代經典建築設計圖說,有其定位與庫房空間限制。
- 建議將提案文字修改為「持續進行更完善、更全面之建築設計圖說及數位化計畫,並擴大跨部會合作,評估國家級『台灣建築博物館』建置可行性」。
- 強調博物館定位需要深入思考,不能立即把台博館轉成建築博物館,但會擴大台博館現有計畫,並跨部會討論博物館研議。
相關後續
本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且文化部部長建議修改文字,將留待下次會議討論。
討論事項七
召開ACG產業相關人士會議廣納意見 (臨時提案第二案)
核心議題
- 為使ACG產業相關政策更趨周全,健全整體產業鏈發展,要求文化部邀集國內相關人士召開會議,廣納意見。
- 會議應秉持由下而上、廣泛參與精神,討論創作類別、多元世代參與、發表方式及身分等事項,作為政府施政依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文化部召集ACG產業相關人士會議,廣納各方意見,以健全產業鏈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文化部部長
- 表示將遵照辦理。
相關後續
本案照案通過,並增加主席為連署人。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8601
- 卷/期/冊
- 106/86/1
- 發布日期
- 2017-11-1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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