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國營事業績效與農委會預算:聚焦農業缺工、產銷失衡及政策改革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23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首先邀請經濟部部長及所屬多家國營事業董事長針對公司治理、經營績效、環境永續及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進行報告並備質詢。隨後審查《國營事業管理法》修正草案並通過34項臨時提案,內容涵蓋兩岸投資、企業社會責任、空污、民營化、國營事業弊端、藻礁保育及能源等多元議題。會議後半段則審查農委會107年度總預算,委員們就農業缺工、產銷失衡、農地利用、水資源管理及農會改革等關鍵議題提出質詢與建議,農委會主委則回應相關政策方向與執行進度。
討論事項一
邀請經濟部部長率所屬國營事業董事長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糖業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中國鋼鐵公司、漢翔航空工業公司及台船公司,就其公司治理、經營績效、產業定位及競爭力、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員工福利與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進行報告。
- 立法委員就國營事業在兩岸投資、企業社會責任、環境保護、能源政策、民營化、經營管理缺失、員工雙薪、產業鏈發展及各項重大投資計畫等廣泛議題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 國營事業企業社會責任表現普遍不佳,多數CSR報告書流於形式,需檢討改善。
- 台中火力發電廠對彰化地區空污影響被質疑過度美化,要求提出污染物5年統計資料及專案報告。
- 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應納入「不完全契約理論」思維,避免民營化後品質下降。
- 政務官轉任官股事業領雙薪問題,要求經濟部檢視並建立有效監督機制。
- 815大停電暴露國營單位管理機制嚴重問題,責任歸屬模糊,且採購、轉投資子公司等弊端層出不見改善,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大潭電廠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落腳觀塘工業區引發藻礁保育爭議,要求經濟部尊重民意訴求,重行檢視能源結構與替代能源推動計畫。
- 中油公司液化石油氣牌價計算模式疑有失公允,要求說明提煉成本並檢討計算模式。
- 中油公司將查德礦區股份半數讓與中國華信能源集團,被質疑交易時機、價值及與解放軍關係,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國營事業利用政策不利因素拉高績效獎金上限,或低估盈餘,變相核發高額獎金,要求檢討。
- 台農發公司被質疑與農民搶種、進口大白菜賠錢等問題,要求釐清定位並提出檢討報告。
- 離岸風電開發影響漁民生計,風機架設與漁業共存共榮願景受質疑,漁民抗議事件頻傳,要求兼顧漁民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建議中鋼公司與技職學校設立「焊接工技職教育專班」,以因應風力發電水下基礎設施大量焊接技術人員需求。
- 要求各國營事業擬定「人才培育」、「產業創新」、「本土技術研發」及「結合中、下游業者的產業鏈布局」計畫,由國發會列管追蹤進度。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針對「加速投資台灣」政策規劃招商引資對象不應排除兩岸正常性投資和規避中國大陸市場商機。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近5年國營事業企業社會責任執行情形,並研擬未來如何落實之檢討改善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台中火力發電廠測站污染物5年統計資料及對人體影響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2個月內檢討現行研究計畫委託辦理機制缺失,提出檢討改善專案報告。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針對「加速投資台灣」政策規劃招商引資對象不應排除兩岸正常性投資和規避中國大陸市場商機。
- 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執行,應納入「不完全契約理論」思維,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就轄下國營事業之經營管理缺失於2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應尊重配合民意保護藻礁訴求,依環境基本法重行檢視未來台灣能源結構和替代能源推動計畫。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針對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執行,應納入「不完全契約理論」思維,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2個月內提供所屬官股20%以上財團法人和事業基金,目前依法得領雙薪之人數統計,並建立有效監督機制。
- 要求經濟部就轄下國營事業之經營管理缺失於2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 要求經濟部應尊重配合民意保護藻礁訴求,依環境基本法重行檢視未來台灣能源結構和替代能源推動計畫。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針對台電、中油等公司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事宜進行檢討,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空污費反映在電價及鋼品價格上的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專案統籌擬定「原住民族地區自來水建設方案」,並通盤檢討回饋與普及率問題。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的書面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研謀將台灣糖業協會所有土地回捐政府。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建請中油公司說明液化石油氣之提煉成本與其所占年度營業額比重,並檢討牌價計算模式,於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建請中油公司研議於直營加油站開放場所內設置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之可行性,於1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建請中油公司、台電公司等國營事業建立投資及轉投資公司名冊,並載明基本資料,於1個月內送經濟委員會。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1個月內針對火力發電空污影響、調度、供電備用備轉安全規劃提出專案報告。
- 要求經濟部會同中油公司於2週內提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對環境影響、工程進度及相關利益收受的書面報告。
- 要求經濟部2週內盤點「缺水」解方相關工程現狀、進度、障礙與替代方案,提出專案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就當前節能獎勵措施效益,於3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 建請中油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改善煉製結構、提升石油煉製效率。
- 建請中油公司就非洲查德礦區股份轉讓中國華信公司等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建請經濟部及所屬各國營事業就績效獎金上限設定及盈餘低估問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請經濟部盤點各計畫執行障礙,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相關改善對策書面報告,以促使國營及泛公股事業重大投資計畫順利到位。
- 要求經濟部擬定所主管國營事業的新南向政策執行方案、預算編列、投資計畫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請經濟部督促協助台糖公司,擬定在岡山區、橋頭區規劃興建國際棒球村,於2個月內提出「高雄棒球園區」評估報告。
- 請經濟部、國營會督促漢翔公司提出如何強化與高雄航太產業與扣件產業的合作與整合,於2個月內提交完整規劃報告。
- 請經濟部督促中油公司針對五輕生產設備資產的管理與利用、處置作為,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規劃報告。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中油公司應就在高雄建設企業總部、總公司實質南遷議題,委託學術界專案研究其可行性、期程及綜合規劃。
- 要求經濟部針對中油公司、台電公司在高雄、屏東地區空污量逐年增加的問題,與兩公司一同檢討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與期程,於1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建請經濟部邀集教育部及高雄市政府研商後,於1個月內提出於中油楠梓五輕廠共同設立「國際材料學院」之期程與規劃方案。
- 要求經濟部與中油公司一同研擬整治計畫,內容為如何運用現有人力、技術與經驗,組成專門技術團隊投入高雄煉油廠整治工作,於2個月內送交經濟委員會。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從明年開始每年編列20億元農路修繕預算,並由水保局執行。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建議林務局針對非保育類外來入侵物種(如綠鬣蜥)開發料理,將其作為食材以有效移除。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就國營事業公司治理與經營績效、產業定位及競爭力、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員工福利與企業社會責任等面向進行報告並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龔明鑫 經濟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鍾炳利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就台電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劉晟熙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就中油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黃育徵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就台糖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郭俊銘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就台水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陳宗德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就中鋼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林南助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就漢翔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鄭文隆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就台船公司業務進行報告。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林德福、陳賴素美、林俊憲、陳歐珀、周春米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通過臨時提案34案。
討論事項二
審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國營事業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涉及第16條、第21條之1及第21條之2。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16條、第21條之1及第21條之2條文,均照案通過。
- 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推請邱召集委員志偉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 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及法制用語部分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農委會107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主要針對新農業政策、農林漁牧發展課題、歲入歲出結構、特別收入基金與作業基金運用等進行報告。
- 委員質詢聚焦於農業缺工問題(包含季節性與長期性)、農田水利建設與水資源利用效率、農產品計畫生產與產銷失衡、糧食安全與農地利用、捕蜂捉蛇業務回歸農政單位、台糖農地利用、林務局組織改造、禽流感保單推動、農電共生模式、農業科技發展、農產品國際行銷、農路修繕、治山防災、漁會經營及食安源頭管理等。
相關爭議
- 農業缺工問題嚴重,農委會多項政策(小地主大佃農、漂鳥計畫、青農返鄉、農事服務團、農業耕新團、外役監受刑人、度假打工)成效不彰,預算編列未見治本方案,且機械化/自動化預算不足。
- 農委會預算中委辦費比例過高(近7成),被質疑淪為「發包中心」。
- 農業用水漏水率高達25%以上,遠高於家庭用水,農委會改善措施與預算投入不足。
- 農產品產銷失衡問題(如香蕉、高麗菜、火龍果),政府僅被動因應,收購量有限,補助效果不彰,缺乏總量管制與長遠輔導措施。
- 糧食安全存量與實際耕作面積存在落差,農地非法使用(工廠、農舍)問題長期存在,農地分級管理與違規拆除政策的執行力受質疑。
- 捕蜂捉蛇業務應回歸農政單位,但院長「做功德」說法引發爭議,消防員權益受損,農委會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劃分與經費支持仍待釐清。
- 台糖農地利用與環保署環評規定衝突,農委會「優良農地應優先農用」立場是否能堅持。
- 林務局改組劃歸環資部,林業生產、林試所、森林遊樂區留農業部,組織架構與業務定位引發委員疑慮。
- 禽流感保單推動不成功,誘因不足,保費補助比例與理賠金額未能有效保障農民。
- 農地種電政策,不利耕作區劃設綠能設施,引發農地農用爭議,對環境破壞及農民權益影響,且缺乏公聽會機制。
- 農會總幹事評比制度不公,績優總幹事比例過高(近8成),享有免評定及排除其他候聘人登記的特權,被質疑量身訂做、不利競爭。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對原住民保留地5年限制不公義,違反原基法,阻礙原住民取得土地所有權及相關權益。
- 歐盟黃牌警告台灣漁業問題,漁業署指定港口檢查員招募不足,部分國家無法派員,影響除牌進度。
- 巴拉刈禁用政策導致囤貨現象,安全劑型研發與代噴制度推廣配套措施進度受質疑,擔心形成黑市交易。
- 戴奧辛雞蛋、蘇丹紅鴨蛋、芬普尼蛋等食安事件頻傳,農委會檢驗項目不夠全面,資料庫未整合,無法有效判斷食品安全。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農業缺工問題嚴重,農委會政策變來變去,農事服務團喊卡,農業耕新團參與人數減半,外役監受刑人提供人力有限。
- 質疑農委會107年預算對農業缺工問題無顯著改善,機械化、自動化預算編列過少。
- 農委會委辦費佔業務費近7成,質疑其淪為「發包中心」。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業用水漏水率高達25%以上,農委會應積極改善灌溉系統,並推廣滴灌設施。
- 批評農委會預算多用於災害補助和生產過剩收購,形成惡性循環,應推動農業保險、轉作高經濟作物、總量控管及加工設備建置。
- 建議農委會與農會、地方政府合作,加強農民再教育,避免搶種導致價格崩盤。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盤點農地數量與實際生產面積的用意是否為找出違規使用,並關切國家糧食安全存糧3個月的定義是否應隨戰爭型態調整。
- 指出糧倉、耕地不足且休耕地多,若恢復耕作恐影響市場價格,建議透過加工、附加價值提升或維持休耕但可隨時復耕以平衡供需。
- 關切農產品「菜金菜土」問題,詢問香蕉收購去化情況及下階段可能出現問題的農產品(如火龍果、高麗菜、豬肉)。
- 建議保護優良農地除了法令約束外,應提供經濟誘因。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捕蜂捉蛇業務回歸農政單位政策是否已改變,強調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主管機關應為農委會。
- 指出消防員未受捕蜂捉蛇專業訓練,且因公受傷銓敘部不認帳,要求農委會與內政部合作保障消防同仁權益。
- 關切台糖農地利用問題,強調多為優良農地,應優先農用,並支持環保署1公頃以上開發應環評的規定。
- 詢問林務局改組劃歸環資部,林業生產、林試所、森林遊樂區留在農業部的規劃是否為農委會理想狀況。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委預算編列融入理念,但指出台灣農業結構性問題,如農地零碎化、利用不佳,應加強農業科技發展而非僅限於面積問題。
- 指出農村再生條例每年補助數十億元,但農村人口流失、老化、缺工嚴重,建地共有問題未解,質疑農村再生政策成效。
- 批評嘉義有機園區經營模式,農委會提供9成經費,嘉義縣政府卻以低於租金價格轉租給業者,與原始輔導農民發展有機農業目的相違,要求農委會徹查。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要求徹查嘉義有機園區轉租弊病,並將不法利潤追回。
- 質疑政府禁煤、反核與綠能目標下,綠能土地需求與台灣糧食自給率低的矛盾,要求農委會捍衛農地。
- 提醒農委會應處理農民將農地租給太陽能業者20年後,設施廢棄物處理問題,並將其納入公版契約。
- 關切禽流感保單推動不成功,誘因不足,要求農委會展現誘因,讓農民、養殖業、畜牧業得到最大保障。
- 質疑農委會人力盤點辦公室每年增加3,000名農業人力目標未達標,多項缺工措施成效不彰,要求提出更長遠、通盤性規劃。
- 質疑農委會呼籲年輕人回流農村打工度假缺乏經濟誘因,應朝精緻化、有機化、觀光化轉型。
- 要求台農發公司定位清楚,不應與國內農民搶種,應專注於開拓國際行銷管道。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107年預算中,減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近30億元,是否基於餘裕資金充足或對貿易影響評估有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山地鄉橋梁維護經費不足問題,質疑農委會水保局對原鄉橋梁的責任,要求農委會協助原民會增編預算或提供支持。
- 質疑農村再生基金明年度增加近百億元,但執行成效不明,要求農委會提出2年農再計畫執行成效報告。
- 要求農委會不要放棄,多認養原住民地區的農產運輸橋梁。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村再生基金明年度突然增加近百億元,與明年選舉有關,要求提供申請項目與執行內容。
- 質疑農委會加強農田水利建設計畫實際經費減少,要求說明。
- 要求農委會與林務局局長至三義開會,解決木雕產業使用越南木材而非台灣木材的問題,推動在地木材生產履歷。
- 批評農地重劃區外緊急農水路改善計畫預算13.5億元太少,要求編列至30億至60億元,並在前瞻基礎建設中爭取。
- 質疑農委會「提升農業行銷能力」中推展新南向政策的實際效益,建議專注開發穆斯林市場。
- 主張政府不應干預菜價上漲,認為颱風後菜價上漲是自由供需,農委會不應打壓農民。
- 要求農委會提供苦茶油產業加值鏈及枷羅木醇型土肉桂機能性產品開發的書面資料。
- 建議水利署和水保局合作,利用野溪整治地方種電,避免占用農地。
- 質疑苗栗縣實際耕作面積增加1.75倍的數據偏頗,要求重新檢討。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認為農委會107年度農路預算13億多元不足,建議從其他地方撥用或增加預算。
- 批評農委會對香蕉產銷失衡的緊急收購機制,僅補助加工業者每公斤2元運費,收購量有限,緩不濟急,導致市場價格仍低迷。
- 建議農委會應借鏡99年經驗,收購青香蕉作為飼料,以快速去化過剩量,並要求農委會積極與農民溝通,建立總量管制機制,讓農民有心理準備。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建議農委會組改後應更名為「農林水產部」,以兼顧林業與漁業發展,避免重農輕漁。
- 指出台灣糧食安全存量目標(74萬至81萬公頃)與實際農作面積(68萬公頃)存在落差,詢問如何彌補。
- 要求農委會提供農地分級管理中,各類農地上工廠的比例和占地面積資料。
- 要求農委會檢討台農發公司在去化國內生產過剩農產品方面的功能,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防產銷失衡重演。
- 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加強低溫指數型漁業保險保單促銷對策。
- 建議將防止台灣獼猴入侵果園的電圍網設施納入「設施型農業五年計畫」補助項目,並提高補助額度。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台灣農電共生模式完全沒有成功,與日本典範差距大,因政府法令「先寬後嚴」導致業者面臨違法爭議。
- 指出日本農電共生模式成功導入新農民、公民電廠及省力化設施,政府政策引導業者發展共識價值。
- 強調政府政策應藏富於民,架構經營環境,讓農業生產上中下游產業百花齊放,並促進民間產業發展,而非政府自己開公司生產。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香蕉產量過剩的措施(出口杜拜、加工補助)規模太小,無法解決7萬多公噸的燃眉之急。
- 指出花生種植面積減少,產量不足,也是產銷失衡,要求農委會解決此類問題。
- 批評農委會人力盤點、糧食自給率目標(40%)僅是口號,未盤點可耕種面積,質疑將不利耕種區劃為綠能專區的合理性。
- 要求主委下鄉實地會勘綠能專區與養殖生產區重疊問題,並舉辦公聽會讓農漁民表達意見。
- 要求農委會應堅持漁民權益,離岸風電開發不應導致「滅漁」。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農業長期面臨農產品生產過剩問題,農委會應有系統地解決結構性問題,並與地方政府、專業農民合作。
- 強調基層農會應發揮功能,像日本農協一樣服務農民,而非靠國家補貼維持運作。
- 批評農會總幹事評比制度有問題,績優比例過高,涉嫌為特權量身訂做,不利競爭,要求農會改革。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廢除《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對原住民族不平等的5年限制,該限制導致原住民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興建農舍、成為農會會員、辦理抵押貸款及補助,且面臨土地收回風險。
- 指出該條文引用土地法荒地解釋錯誤,原住民土地非荒地,已使用29年以上,應刪除不公義條款。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肯定水保局同仁辛勞,感謝其在選區山坡地崩塌事件中的協助。
- 關切德翔臺北輪海洋污染漁民求償進度緩慢,要求漁業署提供詳細書面說明,並直接告知漁民。
- 關切歐盟黃牌警告台灣漁業問題,質疑漁業署指定港口檢查員招募不足(32港口僅8位),其餘24港口由公正第三方處理,以及部分國家(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密克羅尼西亞)無法派員的問題。
- 要求漁業署承諾妥善保障招募來但無法派駐海外的檢查員工作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巴拉刈禁用公告時程(107年2月1日禁止加工輸入,108年2月1日禁止使用)的決策考量,擔憂導致市面囤貨與黑市交易。
- 要求農委會研發巴拉刈安全劑型,並推廣代噴制度,且確保能在108年2月1日全面禁用前完成行政流程。
- 要求農委會成立專案小組,針對巴拉刈禁用配套措施、工作時程及預算編列,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關切戴奧辛雞蛋、蘇丹紅鴨蛋、芬普尼蛋等食安事件,質疑農委會對生禽類毒性化學物定期檢驗制度的落實情況與成效。
- 批評農委會檢驗項目不夠全面,風險管理不足,要求補齊檢驗項目,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 質疑農委會對香蕉產量過剩等產銷失衡問題的解決決心與方法,是否能避免未來再次發生,並要求檢討種苗管制與耕地輔導轉作。
- 關切國土重新規劃後,糧食自給率(目前31%)如何提高至40%目標,以及受污染農地解編後對自給率的影響。
- 詢問農委會如何防止有心人擴大污染農地,確保糧食安全。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吸引年輕人回台灣農村打工度假的誘因不足,薪資與工作環境難以與澳洲相比,恐只是「來亂的」。
- 肯定農委會農業專業技術團與農業耕新團派工率高,成功解決部分缺工問題,建議擴大其規模。
- 指出台灣農民平均年齡偏高,勞動艱辛,要求農委會發展省力化器械,透過補助、鼓勵研發、舉辦比賽等方式,提升耕作效率與人性化。
- 建議農委會應將發展省力化器械視為「正業」,更靈活、多樣化地協助農民。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村再生第二期計畫(105-108年)執行進度緩慢,原住民社區參與培根計畫比例偏低,恐難達標。
- 指出農委會提供青年留農及返農人數數據前後不一,會本部與輔導處數字存在落差,質疑預算審查基準。
- 批評農委會107年農業缺工預算僅增加1億元,人力銜接力道不足,無法讓人民有感,甚至低於逃逸外勞數量。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農林魚畜水產品溯源安全管理和行銷輔導計畫經費過少,且各單位對戴奧辛等毒性化學物質檢驗件數少、標準不一,缺乏整合資料庫。
- 建議農委會應專注於源頭與加工管理,將安全與健康業務交由衛福部,避免重複。
- 要求防檢局提供超級細菌抗藥性資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水保局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標準過於籠統、粗略,以一筆土地平均傾斜比認定,無法反映真實地形地貌,影響原住民生計。
- 要求水保局檢討現行坡度認定標準,或針對原住民地區啟動相關計畫與研究。
- 批評水保局在原鄉河川、野溪整治的生態工法常不堪一擊,應納入在地生態智慧及傳統知識,並讓當地原住民團體參與。
- 要求水保局調查原住民地區執行計畫及工程時,在地原住民或團體的參與比例。
相關人員回應
林聰賢 農委會主任委員
- 表示農業缺工問題需長期解決,鼓勵青年返鄉,創造友善條件,並將與勞動部合軌,解決中高齡失業問題。
- 承諾將檢討農委會預算結構中委辦費過高的問題,努力翻轉。
- 承認農業供水系統基礎結構年久失修導致漏水,承諾明年公建預算增加46%將加強農水路建設,並推廣管灌設施。
- 強調將從市場導向進行市場管理,優先供應優良種苗,並發展農產品加工、儲運系統,以翻轉產銷失衡惡性循環。
- 指出農地盤點目的為公開資訊、保護優良農地,並將糧食安全存糧3個月納入國安戰備考量,推動大糧倉計畫減少進口替代。
- 表示捕蜂捉蛇業務大方向未變,農委會將在經費上支持地方政府,並與內政部合作保障消防同仁權益。
- 重申農委會立場,優良台糖農地應優先農用,支持1公頃以上開發須環評,尊重相關部會權責。
- 表示林務局組改已協調初步結論,農林漁牧在生產與環境永續上應契合。
- 承諾督導嘉義有機園區經營模式,確保回歸原設定計畫目標。
- 說明綠能政策非農委會主政,但願釋出不利耕作土地,並協調成立辦公室,整合協調太陽能業者亂象。
- 表示已協調明台產物保險承保禽流感保單,並將補助50%保費,參考養殖漁業成功經驗持續推動。
- 說明人力盤點目標為補充青年進入農業,目前達成約60%,將持續努力擴大農業技術團與耕新團規模。
- 表示農委會將努力增加誘因,透過農村迴游計畫、農再計畫鼓勵青年返鄉,並發展精緻化、有機化、觀光化農業。
- 表示將與大型食品廠合作,提供優良原物料,發展加工產品,打國際市場差異化,並將國際化策略提供書面資料。
- 表示山地鄉橋梁問題涉及權責劃分,農委會負責與農業生產、坡地治理相關部分,其他交通連結部分將與原民會協調。
- 說明農村再生基金增加係因應特別條例規定撥充,歲出規模不變,並承諾提供原住民地區農再計畫執行成效資料。
- 承諾協調林務局局長與林試所人員至三義解決木雕產業木材來源問題。
- 表示農路預算已增加至13億多元,將持續爭取,並統籌水保局與農水處相關計畫。
- 說明牧業科技發展計畫用於動物保健、飼料添加物等,因應畜牧業產值高、食安重要性提升。
- 指出新南向政策將專注開發穆斯林市場,將把國際市場經驗納入運用。
- 表示政府不會刻意打壓市場機制,但會防止藉機哄抬,並透過科技建立公開透明資訊平台。
- 說明苗栗縣耕作面積數據為參考資料,將與內政部和地方政府協調。
- 表示農業缺工問題需從省工模式、設施農業、補助機械自動化、引導中高齡失業者進入農業等多方面解決,並承諾提供相關預算對照表。
- 承認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生態浩劫與農業損失,將參考委員意見,整合社會看法,提出更多對症下藥措施。
- 說明農委會將積極與環保署合作,協調小區域灌排分離及污染防制設施整合,確保農業安全生產與水資源永續利用。
- 表示將成立農產品安全單位,整合各部門戴奧辛檢驗資料,建立資料庫,並依風險管理概念列出所有有風險品項。
- 表示將請水保局專案研究山坡地坡度認定問題,並承諾水保局在原住民地區工程計畫會舉辦說明會,取得同意後執行,並鼓勵原住民青年參與培根計畫。
楊敏瑞 農委會會計室主任
- 說明基金撥充增減原則與上一年度比較,農再基金增加是為達成10年1,500億元目標,天然災害救助基金則視天災情況遞延或以公務預算補足。
- 說明減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是因基金餘額充足,但107年經費用途並未減少。
陳建斌 農委會農糧署署長
- 說明香蕉緊急收購機制是補助加工業者每公斤運費2元,目前收購約500多公噸。
- 說明農糧署有進行戴奧辛檢驗,主要委託成大,但件數不多,因目前無標準。
朱建偉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
- 說明去年績優總幹事比例為28%,乙等為12%,甲等可登記參選總幹事,績優僅享有免成績核定與面談。
- 說明農委會輔導處青年農民部分,106年吸引返鄉或留鄉人數為1,332人。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外來物種移除措施包括監測、局部抑制或移除,如埃及聖鹮已連續幾年移除鳥卵,今年將針對成鳥訂定300隻移除目標。
- 說明自然保育計畫中優先移除物種經費總計1,700萬元,宜蘭縣與澎湖縣各編70萬元,係生物多樣性推廣計畫。
黃[image: image2.png]昌 農委會防檢局局長
- 說明巴拉刈禁用時程考量紅豆採收時間,安全劑型(可溶性液劑)已研發出來,待廠商技轉,農委會將專案輔導,有望在108年2月1日全面禁用前完成行政流程。
- 說明家畜、家禽動物用藥殘留檢測每年超過1萬件,合格率接近100%。
- 說明戴奧辛檢驗主要做動物用藥殘留監測,每年超過1萬件,超標即不能上市,但超標不一定不安全,需依ADI判斷。
陳添壽 農委會漁業署署長
- 說明德翔臺北輪海洋污染漁民求償案已開過5次協調會,訴訟文件將於近期送法院,並承諾提供詳細書面進度報告給委員及漁民。
- 說明歐盟黃牌警告問題,31個簽訂MOU國家中,若我國人員不能到港口,透過SGS公正第三方或當地國協助檢查,招募8位檢查員中,有4位可派駐,其餘國家因外交問題尚在協商。
- 承諾妥善保障招募來的檢查員工作權,若無法派駐將轉到其他港口。
- 說明漁業署有進行戴奧辛檢驗,件數不多,藥品及用藥部分則有一千多件。
- 說明離岸風電計畫過程有協調與配套措施,劃定風場範圍內會與當地漁民團體對話,產生共識後有共管機制,並要求業者提撥金額納入基金作為漁業永續、復育之用。
蔡昇甫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
- 說明農地分級初步規劃為五類,第一類為優良農地嚴格管制,其餘類別有條件授權地方政府使用,並可依地主疑義提出異議複查。
李鎮洋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
- 說明農路預算13億多元都在水保局執行,並表示治山防災計畫除了公務預算外,還有前瞻計畫、水庫上游經費及易淹水地區計畫共同執行。
- 說明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分類標準除坡度外,尚有土壤深度、母岩性質等因子,若地主有疑義可提出異議複查。
- 說明在原住民地區執行工程計畫時,會舉辦工程說明會向當地原住民說明,並取得同意後執行。
- 說明原住民地區741個社區中,約200個社區參與培根計畫,其中108個已通過農村再生計畫,將繼續努力讓更多原住民參與。
張致盛 農委會科技處處長
- 說明明年牧業發展科技預算用於動物保健、動物飼料添加物等相關研究。
王忠恕 農委會畜牧處代理處長
- 說明畜產品戴奧辛檢測每年固定進行,但因經費有限件數較少,並表示超標不見得不安全,需會同相關單位討論並計算毒性當量。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審查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 臨時提案第1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107年11月23日前)重新擬定詳實具體改善方案,解決農業全年及季節性缺工問題。
- 臨時提案第2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年內啟動籌辦第六次全國農業會議,並於2個月內提出評估規劃報告。
- 臨時提案第3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出阿里山地區山葵產業土地媒合易地耕種的專案報告,並考量暫緩現行「阿里山地區山葵處理執行計畫」的執行。
- 臨時提案第4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出針對農村再生業務執行現狀的書面檢討報告。
- 臨時提案第5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農業缺工問題的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6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出農村再生業務改善方案及提高執行率的專案報告。
- 臨時提案第7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促進農村發展、活化再生、改善基礎生產條件、維護生態文化、提升生活品質的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8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促進各地農會及農產銷公司增設倉儲、冷凍、運輸設備,以協助農民安定農產品價格的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9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第13條績優總幹事評比制度的書面檢討報告。
- 臨時提案第10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提交組織改造後,林業生產、林業試驗所及森林遊樂區在新的農業部組織架構下之定位專案報告。
- 臨時提案第11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責成相關單位或成立專案小組,配合巴拉刈禁用時程,研議因應作為及配套措施工作時程和相關預算編列,於2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12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邀集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範圍之竹林是否容許疏伐撫育,於3個月內做成一致性之解釋公告,並提送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13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以香蕉價格為警惕及借鏡,提出台農發公司所應扮演之積極功能之書面檢討報告,於1個月內提報本院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14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提出加強低溫指數型漁業保險保單宣導之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15案照修正意見通過,要求農委會評估將電圍網納入「設施型農業五年計畫」之補助項目及適度提高補助額度之可行性,於2個月內提送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第16案照案通過,要求農委會漁業署長於1個月內率同相關主管到高雄茄萣興達港區漁會等,與漁會、漁民、市政府海洋局共同舉行「座談會」。
- 委員周春米、林德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8801
- 卷/期/冊
- 106/88/1
- 發布日期
- 2017-11-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