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107年度預算審查:聚焦人力運用與公務員福利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2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會議聚焦公務員離職率、心理健康、專業加給合理性、政府組織再造進度、替代役人力衝擊、非典型人力運用及資深民代優惠存款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決議減列100萬元、凍結300萬元,並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提出多份書面及專案報告,部分議案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至四)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委員所提多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進行條文宣讀。
- 同時聽取法務部等相關機關就「毒品防制策略與執行成效」及「海關疑誤放毒品事件與清泉崗毒品查辦進度」的專題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等各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 相關機關已就毒品防制策略等議題完成報告及詢答。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度預算案,重點關注公務員員額控管、中高階人力培訓、待遇提升、員工協助方案推動、友善職場環境營造,以及人事資訊系統的建置與運用。
- 討論公務人員離職率攀升、心理健康問題、專業加給制度合理性、政府組織改造進度、替代役人力減少的因應、非典型人力運用透明化,以及資深中央民代優惠存款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公務人員離職與自殺率:銓敘部數據顯示公務人員自殺率居第三,引發委員對公務員心理壓力與總處應對措施的關切,總處雖推動EAP但承認經費不足且未深入分析離職原因。
- 專業加給制度不公:委員質疑專業加給項目繁多且存在同工不同酬現象,部分專業已外包卻仍領取加給,要求總處檢討簡化並公開透明。
- 組織改造進度延宕:委員對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延長2年表示不滿,要求總處提出具體期程與規劃,質疑其推動不力。
- 替代役人力衝擊:替代役將全面停用,委員擔憂對警政、消防、教育等機關人力造成衝擊,要求總處提出詳細配套措施。
- 公務員福利活動取消:委員批評總處取消中央機關運動會、人事月刊等活動,影響公務員士氣與身心健康,總處則稱參與度低、效益不彰。
- 「黑機關」主管加給合法性:委員質疑任務編組主管支領主管加給缺乏法律依據,總處坦承法制面待完備,承諾努力修法。
- 資深民代優惠存款:委員指出少數資深民代仍領取無法律依據的18%優惠存款,要求總處比照年金改革方案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公務人員自殺率躍居第3名顯示心理疾病嚴重,要求人事總處通令機關協助改善,並將員工協助方案(EAP)編列為固定預算項目。
- 批評人事總處組織改造過程僅砍公務員福利,要求恢復「人事月刊」及公務員運動會、美展等活動以凝聚向心力。
- 要求人事總處整併、簡化並公開透明專業加給項目。
- 針對預算書中未說明清楚的雜項設備費、教育訓練費、國外旅費、頒獎章事務費及出國進修費用增加提出質疑,要求提供詳細資料。
- 質疑人事總處資訊系統未整合,重複投資,要求提出專案說明My Data與現有系統的關聯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制度不合理,許多專業已外包,公務員卻仍領取加給,且不同機關工作量差異大但加給相同,要求人事總處整體檢討。
- 指出派用人員薪資遠高於同期公務人員,且升遷比照公務人員並獲9年留任保障,造成同工不同酬不公現象,要求人事總處儘速督促交通部處理。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關切替代役人力將全面停用對公務機關的衝擊,要求人事總處及早因應並提出計畫。
- 指出非六都縣市因職務繁重加給差異導致資深警察請調六都,造成經驗豐富警力流失,新進警員多,影響地方治安,要求人事總處正視並與警政署討論因應措施。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要求人事總處應深入分析公務員離職原因,特別是年輕高學歷者離職比例升高問題,並設計表格進行面談以掌握離職動機。
- 強調公務員自殺率高居第三是不尋常現象,要求人事總處強化員工協助方案,並重新評估取消中央機關運動會的政策。
- 質疑「黑機關」主管支領主管加給缺乏法源依據,要求人事總處回歸法制面,不可便宜行事。
- 關切替代役人力大減對教育單位衝擊最大,要求人事總處與內政部儘早拍板定案並輔導受影響單位。
- 批評人事總處取消公務員福利活動未徵詢意見,要求舉辦公聽會傾聽公教人員想法,並提供替代方案及未來處理程序。
- 提案要求人事總處針對三級機關首長政務任命與杜絕政治干擾問題提出說明,強調文官體系健全不應任意更動。
- 質疑故宮南院駐衛警需求未獲滿足,要求人事總處給予配置。
- 要求人事總處公開非典型人力運用狀況,並檢討主管職務加給的妥適性。
- 關切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水電費預算成長,要求人事總處率先節電並提出成效報告。
- 指出人事行政總處建物閒置空間未妥善運用,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對國民旅遊卡商圈內排除業別的協調結論表達異議,認為商圈特性是微型經濟、群聚、一次購足,應支持其發展,不應排除珠寶、電器等高檔產品,要求人事總處重新檢討並與經濟部召開檢討會議。
- 主張應將縣市內的城鄉交流視為觀光,以促進在地消費。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再延長2年,批評馬政府時代組織再造停頓,蔡政府應有自己的組織再造思考,不應將責任歸咎人事總處。
- 指出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家文官學院職掌類似,有疊床架屋之嫌,建議未來整併為獨立機關以有效規劃國家人力資源。
- 肯定人事總處預算規模小卻致力於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計畫及人事資訊發展規劃,但提醒資訊運用應結合社會脈動,而非僅提供公務員福利計算。
- 強調30歲以下年輕公務員離職率最高與年金改革無關,要求人事總處深入研究其離職原因,以善用人力資源。
- 建議人事總處應思考政府組織再造的整體想法、人力資源充分運用及年輕公務員離職原因,並提出報告。
- 認為職務繁重加給有檢討必要,要求人事總處將專業加給一併納入人力專案報告中說明。
- 指出故宮南院維安原由外包廠商負責,現考慮由具司法警察能力的警察進駐,並非人事總處不配給人力。
- 批評中央機關員工運動會反彈大於贊成,建議重點放在鼓勵公務員平常運動而非形式上的運動大會。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關切公務員不再是鐵飯碗且自殺率高居前幾名,要求人事總處深入分析離職原因,特別是地方離職者多、女性離職者多、高學歷者離職多等現象。
- 指出地方公務員因工作壓力大、民眾抱怨多而離職,且政府部門缺乏專業心理諮商人員,要求人事總處思考建立諮商程序或聘請專業人員。
- 建議檢討公務員請假制度,納入諮商程序與請假休息之間的完備考量。
- 關切民眾濫訴對公務員(尤其櫃臺人員)造成巨大壓力,要求人事總處關注並研究過濾投訴的機制。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公務人力創新計畫的具體內容,要求釐清是否為公務人員行政流程的創新或政策目標學習。
- 批評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勞動相關課程過少,難以因應年金改革後社會保險及勞資爭議處理需求,要求強化勞動教育課程。
- 關切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會員人數僅佔23%,要求人事總處思考如何提升參與率。
- 強調個資法維護與制度安全檢測的重要性,要求人事總處針對個資洩漏事件的SOP進行檢視與補強。
- 針對技工、工友媒合成功率低的問題,要求人事總處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作法與執行成效。
- 建議人事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的數位學習平台應強化勞動相關議題課程,並提出書面報告如何改善。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紀念日及假日實施辦法與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的法源依據與適用範圍,並關切颱風天停班停課規定的沿革與各界反應。
- 主張颱風假應讓通勤者自行判斷,免受不利處分,並對出勤救災人員給予危險津貼。
- 建議颱風假應統一放全天,避免停半天造成困擾,並實施停班補班制度,例如停2補1。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建議人事總處的公務人員訓練應採取小班制、世界咖啡屋等活潑方式,並建構平台讓民間與政府跨部會、跨領域交流,共同討論政策形成與檢討。
- 要求人事總處儘速提出行政法人法公布施行三年後之績效評估報告,並檢討行政法人數量已超過5個且未經評估的問題。
- 關切大法官會議748號解釋後,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檢視法規以放寬同性伴侶適用家屬規定的進度,建議人事總處先從公務員及約聘人員的婚假、家庭照顧假、陪產假、喪假、撫恤金及死亡補償等部分做放寬解釋。
- 要求人事總處將勞動派遣與勞務承攬人力的實際運用情況明列於中央政府總預算表內,以改善非典型人力運用透明度。
- 建議行政院地方研習中心應善用太陽能發電,以自給自足並有盈餘,減少水電費預算編列。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台鐵人力不足導致過勞問題,要求人事總處協助舒緩壓力,並追問增補基層人力2,860人的進度與工會滿意度。
- 指出法警人數不增反減,與檢察官案件量增加形成對比,導致法警工作量過重、人力配置不合理,要求司法院及法務部優先解決。
- 揭露少數資深中央民意代表仍領取無法律依據的18%優惠存款,要求人事總處比照公務員年金改革模式,儘速以函釋方式解決此不合理現象。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海洋委員會籌備進度,要求人事總處加快速度,儘速確認員額規劃、辦公室地點及籌備處成立,以確保海委會能如期於明年4月成立並具備應有規模。
- 建議副院長應一併整體規劃海洋研究院與科技部海洋中心的角色定位及互動關係,釐清各組織權責,避免成立後溝通協調困難。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統控員額機制下,業務加重單位難增編、非主流單位難縮減,導致人力配置不合理,要求人事總處確保員額不浮編、無缺額且人力素質高。
- 以金門與澎湖警力編制及實際人力數據為例,質疑金門警力嚴重不足且對陸客維安需求高,要求人事總處正視地方警力配置不均問題,並與內政部協調增加員額。
- 批評人事總處表面精簡事務性人員,卻導致各部會將派遣人力費用藏於業務費項下,造成帳面人數減少但實際人事成本不透明,且每年人事費預算大量賸餘,要求審慎面對此問題。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務人員獎勵制度混亂,功績獎章、模範公務人員獎等獎項實惠程度不一,且功績獎章多頒發給卸任政務官,稀少性與價值受損,要求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通盤檢討。
- 指出行政院及考試院頒發模範公務人員獎缺乏法律授權,且立法院公務員缺乏獨立獎勵辦法,要求人事總處檢視法源依據並改善獎勵公平性。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人事總處每2年員額評鑑及520項具體建議的執行成效,認為缺乏強制性規範,導致各機關不重視,變成形式化,要求務實監督。
- 強調總量控制應滾動式調整,考量各部門業務增長導致的人力需求,不應只要求減額,並肯定總處同意衛福部增設反毒相關人力。
- 關切警消人員長期缺員問題,特別是六都,指出全國警察缺員約6,900人,影響治安,要求人事總處與警政署溝通協調,解決訓練容量不足等問題,將缺額比例降至最低。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人事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報告106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員額管控使政府各機關預算員額減少6%,總員額法人數降至16萬人以下,臨時人員減少17%,派遣勞工減少24%。
- 說明中高階人力培訓、數位學習平台整合、重視性別主流化及人權教育、落實進用原住民及身心障礙人員等業務。
- 表示已配合考試院進行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法制作業,並營造公部門「友善家庭」職場環境。
- 回應公務人員離職原因複雜,總處無正式統計資料,但推測年輕人離職多為重考,並承諾未來將努力了解離職原因。
- 承認公務人員自殺率上升令人遺憾,總處推動員工協助方案(EAP),但各機關經費不足,承諾與主計總處討論將EAP列為固定預算項目。
- 解釋取消中央機關運動會、美展等活動是因參與比例低、效益不彰,鼓勵公務員參與文化部活動或各機關社團運動。
- 承認專業加給制度複雜且委外情形普遍,已啟動內部研討,承諾將委員意見納入參考。
- 說明派用人員制度有歷史淵源,薪資待遇複雜,交通部已報送相關方案,總處將努力處理同工不同酬問題。
- 表示替代役人力將逐年減少,總處已告知各機關及早因應,未來將集中在警政、消防及社會役,並鼓勵機關分析業務、搭配委外,不鼓勵派遣。
- 說明警勤加給差異確實影響資深警力請調六都,將轉達內政部警政署納入考量。
- 承認任務編組主管支領主管加給的法制面待完備,已與考試院協商,並正努力修法。
- 解釋公務員離職率雖升高但仍低於民間企業,承諾未來努力掌握離職原因。
- 表示政府機關目前無專責心理諮商人員,但會透過EAP轉介專業協助。
- 說明人事總處的產業創新計畫是指提供公務人員了解政府方向及政策目標,類似「5加2」計畫。
- 承諾將強化e等公務員學習平台上的勞動相關課程,並與勞動力發展署合作。
- 表示人事總處作為A級資安機關,每年定期查核,將檢視個資洩漏事件的SOP並補強。
- 解釋颱風停班停課辦法原則上適用政府部門,民間會比照,並承諾研究通勤者自行判斷免受處分及救災人員危險津貼等建議。
- 同意將公務人員訓練納入跨部會、跨領域交流,將與學院共同努力。
- 說明已於8、9月啟動對現存4個行政法人的績效檢討,預計年底前完成報告,初步發現運作正向。
- 解釋同性伴侶適用家屬規定權責在銓敘部,總處非主責機關,將提供委員相關資訊。
- 說明台鐵人力增補採分年補足,總處支持與安全相關人力,並已將方案送行政院。
- 解釋法警員額在總員額法上限內,司法院可彈性調配,總處將持續溝通協助。
- 承認資深民代優惠存款無法律依據,已簽報行政院處理,方向將比照年金改革方式同步處理。
- 表示海洋委員會籌備進度積極,副院長已指示確認辦公室地點(高雄),業務區塊盤點中,目標明年4月成立。
- 說明員額控管每年檢討,每2年評鑑1次,對部會提出具體建議,並核准部分機關人力增加,強調動態調整。
- 解釋警消人員總員額由警政署及消防署分配,目前全國警察缺員約6,900人,主因訓練容量不足及考試機制,總處將再次提醒。
- 說明組織精簡主要減少事務性人員,工友、技工、駕駛出缺不補,派遣人力已減少24%,但承認部分費用藏於業務費,承諾努力面對人事費賸餘問題。
- 解釋功績獎章頒發實務上多給卸任政務官,將考量委員意見,檢討其稀少性與價值。
- 說明行政院表揚模範公務人員法源依據為考試院品德激勵辦法,並承諾檢討頒獎獎項。
- 解釋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水電費增加是因去年預算被統刪導致不足,今年僅回復至實際所需額度,並非電費成長,且已努力節電。
- 說明台北中山區眷舍閒置問題為歷史延續,會持續與住戶溝通,搬遷後將交還國產署。
城忠志 院長 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 解釋地方行政研習中心廳舍老舊,無法裝設太陽能板,經評估恐有潛在危險。
- 說明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水電費預算增加是因去年被統刪導致不足,今年僅回復實際所需額度,已努力控制基本開銷。
- 說明數位學習平台將推動行動化轉置,使課程可透過手機接收,並增加課輔費用,以提升學習便利性與效率。
- 表示學院將努力整合地方政府學習平台,提升經營效率,並增加會員人數。
相關後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度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決議減列100萬元,凍結300萬元,減列項目由人事行政總處自行調整。
- 人事行政總處須就「人力資源整頓、專業加給盤整、組改立法期程與規劃、公務員離職與自殺率、非典型人力運用、資訊系統整合」等議題,併同第1目專案報告一併報告後始得動支與解凍。
- 人事行政總處須就「替代役人力衝擊因應、行政法人績效評估、故宮南院駐衛警配置、技工工友媒合、公教人員講師鐘點費支給、人事月刊與福利活動取消、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水電費及閒置眷舍運用」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與解凍。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會同銓敘部通盤檢討政府對公務人員與機關訂頒獎項目,並提出書面報告。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協商主計總處研擬將「員工協助方案」列為預算編列之會計科目。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研議派用人員薪資待遇與相關機關內任用制人員衡平處理。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重新檢討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制度。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就「軍公教人員法定給與以外其他給與項目法制化推動計畫」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主決議通過要求人事行政總處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學習平台強化勞動相關議題課程,提出書面報告。
- 主決議通過要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儘速研議行政院與所屬暨中央及地方機關聘僱人員之婚假、家庭照顧假、陪產假、喪假、撫恤金及死亡補償等權益保障,並提出書面報告。
- 本次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需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107年度收支預算,該基金主要提供中央公教人員傷病住院、急病醫護、喪葬及災害等4項貸款。
- 討論基金的歷史淵源、申請案件數、預算編列及盈餘狀況。
相關爭議
資深中央民代優惠存款:委員質疑少數資深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仍領取無法律依據的18%優惠存款,要求人事總處比照年金改革方案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指出第1屆資深國大代表及立法委員的18%優惠存款缺乏法律依據,是憑行政解釋準用,要求人事總處比照年金改革方式處理。
- 建議人事總處應配合年金改革期程,提出修正辦法,並調整優惠存款幅度。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確認第1屆資深民意代表的18%優惠存款沒有法律依據,且是民意代表中唯一領取者,要求比照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處理。
- 建議給予行政院時間處理此議題,先凍結部分預算,待7月1日前提出處理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施能傑 人事長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說明基金提供4項貸款,案件數不多,107年度預算編列後仍有盈餘,母金約3億餘元。
- 表示資深民代優惠存款問題內部已簽報行政院處理,方向將比照年金改革方式同步調整,但尚未完成最後討論。
- 同意將配合年金改革期程,在7月1日前提出修正辦法。
相關後續
-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收支預算照列。
- 針對第1屆資深中央民代優惠存款議題,決議凍結100萬元,並要求人事行政總處提出配合年金改革的修正辦法後始得動支。
- 本次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需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蔡召集委員易餘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8901
- 卷/期/冊
- 106/89/1
- 發布日期
- 2017-11-1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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