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巡署與中選會預算解凍案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的年度預算凍結案,並邀請相關首長進行業務報告及備詢。會議也併案審查多個委員提案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討論重點涵蓋海巡署造艦計畫、人力配置、國艦國造品質、與中選會的立委選區劃分、罷免案處理及選舉制度改革等議題。最終多數預算凍結案獲准動支,槍砲條例部分條文獲修正通過,部分則保留送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9案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決議而凍結的19項業務費用及旅費等預算項目,並檢視其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除第14案(凍結「捐助海基會」預算20%)另擇期處理外,其他各案均准予動支,並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25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因決議而凍結的25項一般事務費、委辦費、大陸地區旅費及各項業務預算,並聽取專案報告以決定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並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人員回應
張小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委員質詢內容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除第6、7、9、14、15、16、23、24案另擇期處理外,其他各案均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併案審查)
核心議題
- 多個黨團及委員提案併案審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草案,主要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的定義,特別是自製獵槍的範圍,以及條例中相關罰則與條文的調整。
- 核心爭議點在於如何在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及生活所需的前提下,放寬對自製獵槍及野生動物獵捕的管制,同時兼顧社會安全與生態保育。
相關爭議
- 自製獵槍定義與原住民傳統文化權:委員提案試圖擴大自製獵槍的定義以符合原住民傳統習俗,但需與現行管制條例取得平衡。
- 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衝突:原住民族委員指出,現行野保法與漁業法規定的區域禁捕,應考量原基法中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和自用而獵捕野生動物(含魚類)的權利,並不受地方政府公告限制,最高法院亦有相關決議支持原住民獵捕保育類動物無刑事責任。
- 海巡執法與原住民族鄉親權益:有委員質疑海巡第一線執法人員對相關法令修正與解釋不夠了解,可能動輒禁止、限制甚至開罰,導致原住民鄉親權益受損,建議加強教育訓練並建立部會溝通平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族因文化、祭儀和生活所需,常與海巡署接觸,但對相關法令瞭解相對不足。
- 指出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已刪除潛水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的限制。
- 提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漁業法解釋令,允許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基於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不受地方政府公告限制。
- 引用最高法院決議,闡明原住民依原基法及野保法獵捕保育類動物不負刑事責任,呼籲海巡署避免隨意移送。
- 建議海巡署建立與原民會等相關機關的溝通平台,並設置專責人員,以減少執法偏差。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陳瑩 立法委員
- 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海巡署署長
- 同意委員關於建立與相關主管機關溝通平台的重要性,將重視並落實,以即時獲得新修訂規定並調整勤務。
- 表示執勤時會先規勸,若規勸有效則不會逕行告發。
- 說明小船管理已授權地方政府訂定規定,導致各地規定可能不同,海巡執法須依當地政府規定,並請委員向原住民同胞說明此差異性。
- 承諾將建立專責人員制度,讓第一線人員可隨時請示,減少執法偏差。
相關後續
- 第一案至第五案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Kolas Yotaka、賴瑞隆、孔文吉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 第四條修正為明確定義槍砲、彈藥、刀械及自製獵槍,並納入主要組成零件。
- 委員簡東明、曾銘宗等17人提案第五條之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提案第六條之一及委員陳瑩等16人提案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條之二,均不予採納。
- 第二十條(各提案)及親民黨團提案第二十條之二,均予保留。
- 第二十五條增列第三項,規定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餘維持現行法條文。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四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就海巡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內容涵蓋造艦計畫進度、慶富案影響、人力編制與不足、岸際雷達布建、白海豚保育合作、南海維權、兩岸搜救演練、內部管理,以及未來組織改造對海巡署的影響等。
- 委員們高度關注海巡署的執法能力、裝備汰換、國艦國造品質與預算執行,以及對漁民權益和國家安全的保障。
相關爭議
- 慶富造艦案履約能力與後續影響:海巡署承認慶富財務狀況不樂觀,對後續能否完工持「不樂觀」態度,已交付的船隻品質曾有問題,並評估解約後將導致造艦計畫延誤至少1年,但已啟動重新招標及求償準備。
- 國艦國造品質與採購策略:委員質疑海巡署過去採最低標導致品質不佳及廠商低價搶標問題,要求未來4,000噸級艦艇建造應採最有利標,確保品質。
- 人力不足與偵測盲區:海巡署承認人力編制不足,特別是義務役人數減少,且岸際雷達仍有偵測盲區,目前主要靠人力彌補,委員質疑人力不足與盲區監控的衝突,要求增購高科技設備。
- 兩岸聯合搜救演練中止:委員質疑去年起兩岸聯合搜救演練中止的原因及影響,海巡署表示對岸有考量,但實際搜救合作仍持續進行。
- 海巡署內部管理與士氣:委員提及「靠北海巡」網站反映內部對署長的不滿及「第二海軍」疑慮,署長回應部分言論有偏差,但會檢討並加強內部溝通,並強調組織改造對士氣的影響。
- 對中國籍漁船越界執法強度:委員質疑近年查緝中國籍漁船數量下降,且執法標準僅針對捕撈行為,未能有效嚇阻越界船隻,要求海巡署採取更嚴格的「鐵腕」措施,保障漁民權益及國家安全。
- 漁民捕撈作業查緝過嚴:有委員反映海巡署將過多力量用於查緝漁民近岸捕撈作業,導致漁民生計受損,要求調整執法重點。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慶富造船承造海巡署28艘100噸艦艇的進度與財務狀況,對其履約能力表示「非常不樂觀」,要求海巡署確保權益及提出因應方案。
- 關切汐止罷免案進度,預估投票時程約在12月初。
- 詢問立法委員選區劃分進度,並就第4屆與第7屆計算方式對各縣市席次影響進行討論,傾向支持第7屆算法。
- 要求海巡署儘快提出解約後的重新招標與造艦計畫,確保國家權益與執勤不受影響。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處理3浬內違規拖網事件的成效,希望持續保持。
- 質疑海巡署人力不足與岸際雷達偵測盲區的衝突,建議增購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及紅外線熱顯像儀取代人力。
- 建議海巡署守望哨造型可與在地特色結合,並提議在彰化「漢寶」設置白海豚造型守望哨,結合環保生態與地方特色。
- 建議海巡署開會時僅重要人員出席即可,避免浪費人力。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關切海巡署岸際雷達偵測盲區問題,認為現有6部機動雷達車數量嚴重不足,要求增加高科技設備如紅外線熱顯像儀。
- 質疑海巡署人力編現比不足,認為增加勤務加給無法解決員額短缺問題,要求精準預判人力需求並提高招募目標。
- 詢問臺中港海巡基地興建進度,並關切廣闊海域巡防艦艇數量不足,應變救援能力。
- 強調海巡署應縝密精確地汰舊換新老舊裝備,確保執勤效能。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對慶富公司財務狀況的掌握度,要求具體說明後續處理方向,並強調不能有「認賠出清」的心態。
- 關切慶富案若解約,重新招標將延誤至少1年,並要求海巡署嚴格檢驗慶富已交船隻的品質,確保國艦國造不淪為口號。
- 比較第一波國艦國造預算與實際執行落差,質疑第二波預算編列大幅增加後,如何避免更大落差,並強調品質管理。
- 質詢中選會對修憲議題中增加立委席次、票票等值及聯立制/並立制的看法,並建議中選會應拿出專業與抗壓性,建立完備制度。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關切南海主權維護,質疑海巡署對太平島稱呼及對兩岸聯合搜救演練中止的態度。
- 批評署長未看「靠北海巡」網站,認為應瞭解內部意見,並質疑署長將海巡署「第二海軍化」的指控。
- 要求署長加強內部溝通,並改善高雄港貨輪、小金門漁港翻船等事件中執勤「落漆」情況。
- 質詢中選會關於立委席次增加、選區劃分及不分區立委席次增加的觀點,強調應一併討論小選區與中選區優劣,避免選擇性地採取做法。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現有人力與船隻不足以擔負國家安全工作,要求提升太平島防衛重裝備。
- 關切慶富案若破產對已交船隻保固的影響,要求提早規劃因應。
- 質疑海巡署對中國籍漁船越界查緝數量下降,要求對進入24浬內的中國籍漁船採取「鐵腕」措施,不論有無捕撈行為均應扣留,以維護國安及漁民權益。
- 肯定海巡署加強對漁民通報越界漁船的處理,但要求做得更好。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緝毒成效,但關切組織改造後改隸三級機關對海巡署作業、人員士氣及護漁工作的影響。
- 質疑慶富案若解約,已交船隻的維修及未來零件供應問題,並關切新建造船隻後人員編制短缺問題。
- 建議海巡署開會時僅主管出席即可,避免浪費人力。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海巡署10年造艦計畫,特別是4,000噸級艦艇具野戰醫院能量及黑鷹直升機落艦功能,具備國土延伸及國際人道救援意義。
- 追問慶富案進度,認為已有多艘逾期交船,判斷已達到解約條件,要求海巡署「壯士斷腕」朝解約方向處理,確保國家權益。
- 指出慶富過去承造問題頻繁,低價搶標導致品質不佳,要求海巡署記取教訓,未來造艦計畫應確保品質,並利用可收回款項繼續完成造艦目標。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感謝海巡署在蘭嶼飛魚祭期間加強海岸巡防密度,並希望海巡署在東海岸面對原住民族祭典時,能以協助維護文化權的角度來巡防。
- 肯定國艦國造政策的意義與價值,但質疑慶富造船廠有前科且有融貸問題,為何仍能得標,並批評過去採最低標策略導致品質問題。
- 呼籲海巡署記取慶富案教訓,未來造艦應採最有利標,嚴選評審委員,並鼓勵更多國內造船廠參與。
- 關切中巡局拍攝招募影片的預算與成效,並再次提醒署長關照蘭嶼及東海岸原民海岸活動,鼓勵原住民加入海巡行列。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慶富案若破產或拖延,是否影響後續艦艇興建進度,並質疑海巡署過去在慶富案中,船艦品質差、驗收過程認定天數有疑慮,恐有「內神通外鬼」問題。
- 要求海巡署重新審視慶富案的處理過程是否嚴謹,並強調未來所有船艦承造應採最有利標,避免低價搶標導致品質問題。
- 建議海巡署在岸際布建無人機、熱顯像儀等新裝備時,應採最高規格,避免因低價標造成品質參差不齊,並考量高鹽分、濕氣等環境因素。
- 提醒委員會官員席麥克風音量過小問題,影響直播效果。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選會劉主委在任期內維持選舉公平,並就立委選區劃分、第4屆與第7屆計算方式差異提出質疑,要求主委提出完整報告。
- 關切南方四島及東西吉廊道近期大陸拖網漁船活動狀況,提供圖片佐證其違法捕撈行為,要求海巡署強力取締,並對避風為由行違法之實的船隻加重處罰至最高1,000萬元。
- 質疑海巡署取締非法越界捕魚數量下降的原因,擔憂巡防船艦動向遭對方掌握或執法有疏漏,要求嚴加查察,保障漁民權利。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詢中選會關於第10屆立法委員選區及名額調整案的進度與標準,認為不可能百分之百達到票票等值,並質疑調整與否的法律依據。
- 詢問海巡署南巡局興達港駐地人力配置與巡邏範圍,質疑其對轄下人員編制不清楚,並批評將過多力量用於查緝漁民捕撈作業,影響漁民生計,要求糾正執法偏差。
- 關切海巡署10年造艦計畫的進度與預算執行,要求盯緊整體執行進度,確保如期如質完成,避免重蹈海軍獵雷艦覆轍。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播放海巡艇出海遇惡劣海象影片,關切海巡弟兄執勤安全,要求檢討派勤標準,將浪湧狀況納入考量。
- 肯定中選會劉主委任期內開明公正,並就修憲、立委席次增加、聯立制與內閣制關係等議題請教主委個人看法。
- 詢問新修訂罷免法下,黃國昌委員罷免案的進度、投票時程及新制度的影響,並認為新的罷免制度可提供機會思考其合理性。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海巡署署長
- 說明慶富承造的28艘100噸艦艇,已交13艘,8艘建造中,7艘未開工,決標金額37億多元,對後續履約能力不樂觀。
- 表示已對慶富案進行因應方案研究,包括解約提告求償、重新招標,並要求銀行歸還預付款保證金,預計造艦計畫將延誤至少1年。
- 承認海巡署人力編制約1萬3,000人,但預算員額約6,000多人,因義務役減少導致人力不足,將積極爭取行政院增加員額。
- 說明岸際雷達換裝今年完成,全島固定78座,另增港區監控及彌補雷達,對盲區將採人力守望與增購紅外線熱顯像儀彌補。
- 同意與地方合作,可在守望哨造型上結合在地特色,並將與台灣玻璃館聯繫合作設置白海豚造型守望哨。
- 表示國艦國造代表國防自主、帶動產業及研發,未來將採最有利標,避免低價搶標,嚴格管理品質。
- 說明去年起兩岸聯合搜救演練中止因對岸考量,但實際搜救合作仍持續進行。
- 承認有「靠北海巡」網站,但認為部分言論有偏差,無法澄清,但有署長信箱作為正常反映管道。
- 強調海巡署不是軍隊,組織法規定在某些狀況下接受國防部作戰管制,並未要把海巡署變成軍隊。
- 說明組織改造後海巡署將降為三級機關,部分人員需調整,但職掌工作無大變動,對整體作業影響不大,將細部規劃人員安置。
- 表示慶富案若解約,建造中的8艘船將不接收,已交船的13艘保固將向慶富求償,主要裝備零件可直接與國外原廠接洽。
- 說明10年造艦計畫已確定,將建造141艘、耗資426億元,明年啟動設計,其中4艘4,000噸級艦艇將具野戰醫院能量及黑鷹直升機落艦功能,並與海軍共同設計以節省經費。
- 說明慶富案逾期交船90天以上可解約或減價收購,並指出過去逾期天數經工程會調解或認定天然災害等因素而減少。
- 表示將持續努力強化對越界中國籍漁船的驅離與查扣強度,並彈性調整勤務模式,保障漁民權益。
- 承認海巡艇出海遇惡劣海象有危險,將檢討派勤規定,除風力外一併考量浪湧狀況,使應對更周延。
- 表示海洋生態保育需共同維護,若漁法合法不會取締,若執行有偏差會糾正,並將瞭解南巡局執法狀況。
劉義周 中選會主任委員
- 報告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已規劃5場試辦課程,完成4場,效果不錯,將與教育部、移民署協調納入課程活動。
- 說明鼓勵新住民擔任選務人員計畫,將利用網站、媒體、活動宣導,並辦理特殊訓練。
- 表示模擬投票教學有外溢效果,將規劃為身心障礙團體及原住民族地區辦理類似活動,以提高投票率。
- 說明汐止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已查核通過,將於下星期二委員會審議,若成案預計在公告後30至60天內舉行投票,約12月初。
- 說明立法委員選區劃分將依11月底人口數分配,如用第4屆試算,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可能各增1席,南投、嘉義縣、屏東縣減少;如用第7屆試算,台南市、新竹縣增加,高雄市、屏東縣減少,傾向第7屆算法。
- 表示立委席次問題在政治學界有討論,認為可增加至150席上下,增加不分區立委席次可扶植小黨,調整區域立委代表性扭曲情況。
- 說明修憲若涉及選制變更,中選會目前依現有法律處理,不排除合併處理,2020年有可能適用新制。
- 表示罷免法新修訂,黃國昌委員罷免案將於下週二審查是否成案,若成案20至60天內投票,雙方可宣傳廣告,投票數大於總選舉人口1/4才能成立。
- 說明屏東曾有村長因同意設置靈骨塔遭罷免,適用新制度,黃國昌並非新制度下第一個罷免案例。
- 說明第4屆與第7屆立委選區劃分算法差異在於第7屆會先扣除各縣市保障的1席及人口數,再算出商數,使剩下人口名額代表趨於一致。
- 表示中選會目前無打算在卸任前將修法案送行政院或立法院,將交由新主委及新成員決定。
黃棋模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技正
- 說明慶富案逾期交船問題,因去年颱風造成天車損壞,經專家審查及監造單位評估後,核予合理工期展延,導致延誤天數與原始計算有誤差。
滕永俊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南巡局局長
- 說明南巡局11總隊隊部在台南,興達港配置安檢所,52大隊負責台南八掌溪到後勁溪區塊巡邏,該區塊巡邏編制人力為27人。
- 說明常見違法樣態是漁船在溪口附近捕魚,近岸違規拖網案件較少。
李佩璘 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巡局局長
- 說明中巡局拍攝招募影片預算極少,演藝人員義務贊助,目的是到各院校推廣海巡工作內容,吸引民眾投入。
- 說明中巡局招募狀況在預期掌握之中,符合招募進度。
- 說明與在地里長初步協調,將安排會勘評估在「漢寶」設置白海豚造型守望哨,並與理事長有白海豚保育策略聯盟。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林麗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30萬元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譴責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拒絕國會監督
核心議題
提案譴責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自上任以來歷次業務報告及預算審查皆請假,拒絕接受國會監督,未能就中共十九大後兩岸關係發展到立法院報告,涉嫌藐視國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為臨時提案提案人之一。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採舉手表決方式,在場委員5位,贊成者4位,反對者1位,贊成者多數)。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9501
- 卷/期/冊
- 106/95/1
- 發布日期
- 2017-11-2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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