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環委員會審查長照法人條例、衛福部預算、分級醫療成效及芬普尼蛋爭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30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並有多條保留送院會協商;同時審查衛生福利部107年度預算,並就「分級醫療」實施成效及未來措施進行報告與質詢。會中委員針對芬普尼毒蛋、指示用藥給付、醫療刷卡機制、偏鄉醫療資源、國民年金短差等議題提出質詢與臨時提案,行政部門則就各項問題進行回應與承諾。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草案,重點在於修訂條文內容,涵蓋法人財務報告公開、土地增值稅申請不課徵、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人力,以及調整法人類型等,並討論董事會的組成與代表配置。
- 核心爭議點聚焦於多項條文的保留協商,特別是關於長照機構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董事會組成中,董事人數、專業代表、員工代表、性別比例及親屬關係限制等配置規定。
相關爭議
- 多條條文(計15條)仍續保留,送院會協商,顯示委員間對法案細節存在顯著分歧。
- 財團法人董事會組成:陳曼麗委員等人提案修正,針對董事人數、長照人員資格、社會公正人士、員工代表、外國人比例、親屬關係限制及任一性別比例設有具體要求,與原草案有所不同。
- 社團法人董事會組成:陳曼麗委員等人提案修正,針對董事人數、長照人員資格、員工代表、營利法人社員指定代表及外國人合計比例、非營利法人社會公正人士代表及任一性別比例設有具體要求,與原草案有所不同。
立法委員發言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提案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在公告長照機構法人設立限制前,應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修正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董事配置規定,確保董事會組成多元與專業性。
- 連署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召開公聽會以廣納意見。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連署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召開公聽會以廣納意見。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連署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召開公聽會以廣納意見。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法案名稱照案通過。
- 第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照案通過。
- 第十四條修正通過,將「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修正為「達新臺幣3,000萬元」,並新增第五項規定長照機構法人財務報告應主動公開。
- 第十九條修正通過,將「於該法施行後五年內」修正為「於本條例施行後五年內」,並於「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前新增「得申請」等字。
- 第二十八條修正通過,於第一項末增加「、提升員工薪資待遇及補充短缺人力」等字。
- 第四十四條修正通過,將「或公益社團法人」修正為「、公益社團法人或醫療法人」。
- 第四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至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合計15條仍續保留,送院會協商。
- 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各保留委員陳曼麗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1案。
- 通過附帶決議1項,要求衛生福利部於公告長照機構法人設立限制前,應召開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 全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召集委員林靜儀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衛生福利部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公務預算及基金,並進行預算詢答。
- 質詢內容涵蓋食藥兩用清單爭議、社會工作人力補強、新住民及外籍人士醫療通譯服務、健保第二類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調整、原住民老人假牙補助、人工生殖補助擴大、受害者個人隱私保護機制檢討,以及預防接種處置費擴大補助範圍等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食藥署與中醫藥司半年內釐清食藥兩用清單爭議,並於1個月內針對番瀉葉規範達成初步共識,半年內公告限制使用及警示標語。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年底前研議檢討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針對職業工會成員投保金額調整機制。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1個月內就社會福利工作人力需求提出通盤檢討報告,以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成效。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會同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研擬醫療通譯服務制度,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在預算許可下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方案,嘉惠中產階級。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2週內重新檢討受害者個人隱私保護機制,並對台大潑酸事件進行了解,提交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會同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研擬醫療通譯服務制度,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在預算許可下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方案,嘉惠中產階級。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2週內重新檢討受害者個人隱私保護機制,並對台大潑酸事件進行了解,提交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會同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研擬醫療通譯服務制度,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在預算許可下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方案,嘉惠中產階級。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2週內重新檢討受害者個人隱私保護機制,並對台大潑酸事件進行了解,提交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會同相關部會於2個月內研擬醫療通譯服務制度,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衛福部研議在預算許可下擴大人工生殖補助方案,嘉惠中產階級。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2週內重新檢討受害者個人隱私保護機制,並對台大潑酸事件進行了解,提交檢討報告與懲處名單。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立即修改「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將55歲以上原住民老人納入應補助對象,且不應限制各縣市原住民老人補助人數,並於年底前完成修正計畫。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協助衛福部擴大預防接種處置費補助範圍,以擴及其餘兒童全年齡常規疫苗。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部長 衛生福利部
- 列席說明並備詢。
陳梅英 專門委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201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之說明及詢答結束。
- 委員針對預算案之提案,請於2017年11月2日下班前,以書面送交本委員會。
- 委員李彥秀、洪慈庸及王惠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8項,內容涵蓋食藥兩用清單、社會安全網人力、醫療通譯、健保投保金額、原住民假牙、人工生殖、隱私保護及疫苗補助等議題。
討論事項三
芬普尼超標毒蛋事件報告
核心議題
- 針對彰化百富畜牧場雞蛋檢出芬普尼超標事件,食藥署報告事件源起、查核情形及後續作為,包括加強市售雞蛋抽驗、常態檢測芬普尼、訂定殘留容許量標準及跨部會處理機制。
- 質詢重點在於芬普尼污染源未明、毒蛋流向公布、殘留標準訂定及衛福部在食安把關上的立場。
相關爭議
- 芬普尼污染源未明:農委會推測蛋農違法使用、附近農田污染等說法不一,食藥署表示農委會尚未查出真正原因。
- 毒蛋流向公布:蔣萬安委員要求食藥署公布最終流向,確保民眾知的權利及後續求償,而非僅表示市面已無存貨。
- 芬普尼殘留標準訂定:農委會建議將芬普尼殘留容許量放寬至10ppb,引發委員強烈質疑衛福部是否同意放寬,認為食安標準不應降低,並要求衛福部堅持把關立場。
- 食藥署把關態度:李彥秀、蔣萬安、周陳秀霞、陳宜民等委員質疑食藥署在芬普尼殘留標準訂定上是否能堅守食品安全最後防線,不被農委會影響。
- 跨部會管理責任:劉建國委員質疑芬普尼雞蛋事件中,蛋雞場、運輸、容器清洗消毒等環節管理責任不清,導致污染源頭難以追查且問題屢次發生。
- 芬普尼致癌性:周陳秀霞委員質疑芬普尼為致癌物質,食藥署吳署長澄清目前科學證據顯示無致癌性,引發討論。
- 政策溝通與監督:多位委員要求衛福部在芬普尼殘留容許量預告前,應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充分溝通,以確保立法院的監督機制,避免行政部門單方面決定。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要求食藥署應公布芬普尼毒蛋最終流向,確保民眾知的權利及後續求償。
- 要求食藥署在芬普尼殘留標準訂定上做好把關,不應屈從農委會放寬標準的建議。
- 質疑芬普尼污染源至今未明,跨部會聯合稽查成效不彰。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肯定食藥署持續檢驗芬普尼,但強烈反對農委會放寬芬普尼殘留容許量至10ppb,認為食安不應走回頭路。
- 要求食藥署堅持不得檢出的立場,並持續抽查蘇丹紅等違法添加物。
- 提案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前,不得修正訂定芬普尼殘留容許量。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芬普尼污染源仍是「無頭公案」,且違規廠商未受罰,不應為此放寬標準。
- 關切芬普尼對人體健康的危害,要求食藥署做好安全把關,並拒審放寬標準。
- 質疑食藥署對芬普尼致癌性的說法與大眾認知不同,要求釐清。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芬普尼雞蛋問題持續發生,要求衛福部食藥署針對所有蛋雞場提出解決之道與改善機制。
- 建議食藥署與農委會召開跨部會會議,從源頭管制農藥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芬普尼雞蛋事件中,蛋雞場、運輸、容器清洗消毒等環節管理責任不清,導致污染源頭難以追查。
- 要求衛福部應正視清洗消毒不足、容器重複使用等問題,避免再次發生食安事件。
- 建議臨時提案中關於「同意前不得修正訂定」的文字應做調整,以避免委員會攬不必要的權責上身。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農委會及食藥署在芬普尼殘留標準上的態度,認為農委會誤導大眾且未待諮議會結論即放話。
- 強調芬普尼為環境用藥,不應出現在雞蛋中,並指出其對經濟與國民健康的潛在巨大影響。
- 要求食藥署應提出背景值並在專案報告後再修正標準,確保決策的透明與合理性。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委員會是否有專業能力判斷芬普尼殘留量,建議食藥署在預告前與委員會溝通,而非要求「同意」才能訂定。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芬普尼決策SOP的透明度與專業性,認為立法院應扮演把關角色,但不應直接干預專業標準的訂定。
- 建議若有替代品,應向農友說明,並希望標準不放寬,讓民眾放心。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梅 署長 食品藥物管理署
- 芬普尼污染源頭查證屬於農委會權責,食藥署負責流向追蹤、封存下架。
- 新竹市抽驗雞蛋檢出芬普尼17ppb,已啟動跨部會聯合稽查機制。
- 將加強市售雞蛋抽驗,並將芬普尼列為常態檢測項目。
- 雞蛋中芬普尼殘留容許量標準正在研議,將召開會議討論,並依科學分析訂定MRL。
- 強調芬普尼在科學證據上沒有致癌性。
- 表示地方衛生局已對部分違規業者進行裁罰。
- 指出養殖端管理屬農委會職責,食藥署負責加強稽查。
薛瑞元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建議將臨時提案文字修改為「於修正訂定芬普尼殘留容許量之預告前,向本委員會之委員溝通,於必要時並提出專案報告」,以兼顧行政與立法分際。
潘志寬 組長 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
- 生鮮產品禁止使用磷酸鹽,地方衛生局有監測,若檢出高量會約談業者並查工廠。
- 說明蛋品運輸由FDA管理,容器清潔衛生在食安法GHP架構下,一次性包材與防疫相關由農委會管理。
- 解釋雞蛋與容器直接接觸會造成污染問題,由食藥署管理。
- 建議臨時提案修正為「於預告草案前向本委員會委員溝通說明」,刪除「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前」等字。
相關後續
-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要求衛福部食藥署於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前,不得修正訂定芬普尼殘留容許量,經表決後不通過。
-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要求衛福部及食藥署於1個月內啟動稽查,全面抽驗市售鹹蛋黃類產品是否有違法添加,並向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建議由農委會全面查驗國內所有畜牧場內禽類體內是否含(殘)留蘇丹紅,照行政部門修正文字通過。
討論事項四
「分級醫療」實施後之成效檢討與未來擬強化之措施及達成之目標報告
核心議題
- 檢討分級醫療制度實施後的成效,包括基層醫療量能提升、民眾轉診習慣導引、醫院重症支付標準調整、醫病合作強化、民眾自我照護能力提升及醫療財團法人管理等六大策略的執行狀況。
- 討論分級醫療制度面臨的挑戰,如民眾就醫習慣、基層醫療資源不足、指示用藥給付爭議、週末診所開診率下降、偏鄉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及遠距醫療推動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分級醫療數據真實性:陳宜民委員質疑衛福部報告數據可能存在under-reporting現象,無法真實反映分級醫療成效。
- 指示用藥給付爭議:健保會討論剔除928項指示用藥給付,引發委員對民眾負擔增加、醫療安全性轉嫁、健保財務衝擊及醫生開藥行為改變的擔憂,要求衛福部審慎評估。
- 週末診所開診率下降:一例一休政策導致基層診所週末開診率大幅下降,影響民眾假日就醫權益,委員建議提高假日診療費或尋求其他鼓勵措施。
- 醫院刷卡付費爭議:醫院刷卡手續費高昂,影響醫院經營,委員建議衛福部協調金管會降低甚至免收手續費,以提升民眾就醫便利性。
- 偏鄉醫療資源不均:地區醫院數量大幅減少,尤其在中南部縣市,導致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委員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並優先照顧偏鄉、原鄉及離島地區。
- 家庭醫師制度成效:委員肯定家庭醫師制度目標,但質疑推動14年成效緩慢,要求衛福部加快腳步,並確保基層醫師的專業能力與給付誘因。
- 醫療資源浪費:委員指出藥物丟棄嚴重、重複檢查等問題,要求衛福部強化雲端藥歷、加強醫師把關及民眾衛教,並檢討現行制度面問題。
- 南迴線醫療資源匱乏:陳瑩委員指出南迴線無醫院,醫療分級無從實施,要求衛福部加速大武鄉衛生所暨南迴緊急醫療照護中心建設,並整合民間南迴醫院籌設資源。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支持分級醫療,但關切特殊疾病病患(如自體免疫、乾癬)在基層診所就醫的困難,建議健保署應有彈性處置。
- 質疑家庭醫師制度成效不彰,要求健保署說明今年快速成長原因,並強調應以全民都有家庭醫師為目標。
- 關切居家醫療經費與服務問題(如網路刷卡、訪視給付偏低),建議提高給付誘因並做整套細緻規劃。
- 質疑藥品丟棄問題,關切雲端藥歷與健康存摺的控管成效,並要求醫院控管浮濫開藥。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報告數據可能存在under-reporting,要求長期追蹤以確保資料真實性。
- 關切健保會決議保留928項指示用藥給付,要求健保署依法行政並於1年內完成逐項審查,以節省健保經費。
- 質疑健保署長李伯璋獲得醫療奉獻獎有公器私用之嫌,要求公務員應懂得避嫌。
- 指出一例一休導致診所週末不開門,影響分級醫療落實,建議研議鼓勵基層診所週末開診方案。
- 建議衛福部會同金管會擴大醫療院所信用卡使用數量,提升民眾就醫便利性。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3個月內委請學者專家,針對分級醫療制度成效進行評估與效益分析。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偕同金管會研擬協調各金融行庫,檢討醫療院所金流機制,擴大患者可使用之信用卡。
- 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後的醫療安全性、財務衝擊、實施日程與品項、宣導措施及自費管理策略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支持醫院刷卡付費便民方向,但認為手續費不應由醫院負擔,應由衛福部協調金管會要求銀行降低或免收。
- 建議提高假日診療費,以鼓勵基層診所週末開診,解決民眾假日就醫不便問題。
- 質疑提高部分負擔未能有效降低大型醫院門診率,要求衛福部持續觀察並調整手段。
- 關切教學醫院降低輕症服務量可能導致營運困難或醫病爭議,要求衛福部提出配套措施。
- 建議衛福部建立KPI制度,強化上轉與下轉的合作機制,真正落實醫療分級。
- 提案要求衛福部在3個月內委請學者專家,針對分級醫療制度成效進行評估與效益分析。
- 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偕同金管會研擬協調各金融行庫,檢討醫療院所金流機制,擴大患者可使用之信用卡。
- 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後的醫療安全性、財務衝擊、實施日程與品項、宣導措施及自費管理策略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質疑總額給付對民眾就醫權益及醫療人員尊嚴專業的影響,要求社保司在談總額非協商因素時邀請醫療相關團體商討。
- 對指示用藥取消給付持謹慎態度,認為應分類評估,避免增加民眾負擔及傷害醫病關係,並要求衛福部在1年內完成檢討。
- 肯定李伯璋署長在器官捐贈上的貢獻,並認為其獲獎是實至名歸。
- 強調家庭醫師制度對全人醫療及國家醫療政策的重要性,呼籲衛福部用洪荒之力推動,不應被批評成效不彰。
- 建議衛福部或健保署成立小組討論健保法第四十三條的合理性,思考降低部分負擔比例以落實分級醫療。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對指示用藥取消給付表示慎重,擔心節省健保費有限,反而可能延誤病情增加後續健保支出,並轉嫁醫療安全責任給民眾。
- 強調應考量弱勢團體負擔及民眾心理感受,避免造成「看醫生、吃藥都在漲價」的印象。
- 關切分級醫療下地區醫院經營艱困,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門診量仍增加的問題。
- 質疑現行轉診制度不完善,特別是苗栗地區病患上轉困難,大醫院無法收留,建議衛福部協調合作醫院提供綠色通道。
- 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後的醫療安全性、財務衝擊、實施日程與品項、宣導措施及自費管理策略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分級醫療六大政策中「加強民眾宣導」過於口號化,提高部分負擔是落後做法,成效不大。
- 關切家庭醫師制度推動14年成效緩慢,要求衛福部加快腳步,強化基層醫療。
- 指出一例一休導致偏鄉基層診所假日更難找到醫師,建議研議提高假日診療費或利用衛生所協調。
- 關切衛福部研擬開放遠距醫療,提醒應確保基層診所設備具備,並避免病人回流大型醫院,應落實到家醫制度。
- 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後的醫療安全性、財務衝擊、實施日程與品項、宣導措施及自費管理策略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關切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短期周轉問題,質疑衛福部借債還債,且利息支出與基金獲利率不符,影響基金永續經營。
- 指出政府應負擔的國民年金款項逐年短缺,累積金額龐大,質疑政府財政政策矛盾,一邊減稅一邊欠法定支出。
- 強調國民年金是窮人互助會,被保險人無力繳納,政府卻也無法及時撥補,影響民眾信心及勞保負擔。
- 要求衛福部突破困境,積極向主計總處爭取預算,解決國民年金長期短缺問題。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健保實施20年來地區醫院大幅減少,特別是中南部縣市,導致醫療資源不均衡,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解決辦法。
- 質疑健保DRG支付公式造成「同病不同酬」,使地區醫院經營困難,轉向推銷自費療程。
- 質疑醫學中心為平衡收支可能「不同病同酬」甚至要求醫師將輕症改為重症,要求健保署加強管理。
- 關切分級醫療實施部分負擔後,大型醫院急診量反而增加,要求衛福部多管齊下,加強家庭醫師與基層醫療等措施,以落實分級醫療。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關切一例一休導致基層診所週末開診率下降,影響民眾就醫權益,建議協商提高假日門診就診費。
- 質疑指示用藥剔除健保給付後,自費市場價格可能暴漲,增加民眾負擔,要求衛福部評估並保證不會發生。
- 關切長照2.0推動成效,特別是人力不足與偏鄉資源分配問題,要求衛福部檢討並明確政策綱領,爭取經費,避免悲劇重演。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藥品丟棄嚴重,要求健保署強化雲端藥歷、控管重複開藥,並教育民眾珍惜藥物。
- 指出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看診量上升,基層醫療及地區醫院下降,要求衛福部提出對策,特別是偏鄉小醫院的扶持。
- 關切轉診便利性不足,民眾不清楚權利,導致轉診制度「卡卡」,要求衛福部改善。
- 建議提高假日開診診療費,以鼓勵基層診所假日提供服務,應對流感高峰期。
- 質疑在地醫療照護收案數偏低,要求衛福部檢討推動成效。
- 關切醫美亂象,要求衛福部訂定明確規範,加強查緝醫師指導美容師使用儀器等行為,避免醫療糾紛。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受總額限制,診療費可能減少,要求衛福部補足預算,強化分級醫療重要一環。
- 質疑調漲未經轉診部分負擔成效不明顯,民眾仍習慣赴大醫院,要求衛福部加強宣導並提供數據。
- 強調基層醫療量能與健保補助差異,建議衛福部思考誘因,引導民眾小病至診所就醫。
- 指出急診轉診有標準流程,但一般門診轉診機制不完善,要求衛福部制定相關制度,並協調醫學中心提供綠色通道及下轉誘因。
- 建議衛福部提供誘因,讓更多家庭醫師投入分級醫療,並補足相關總額預算。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療服務分級是否意味醫療人權分級,強調所有人醫療人權應平等。
- 指出南迴線醫療資源嚴重匱乏,無醫院可實施分級醫療,要求衛福部優先處理此問題。
- 關切大武鄉衛生所暨南迴緊急醫療照護中心工程流標風險高,質疑2019年完工評估過於樂觀。
- 要求衛福部掌握民間籌設南迴醫院進度,並提供協助。
- 建議衛福部將大武鄉衛生所暨南迴緊急醫療照護中心升格為醫院,並整合公私部門資源,避免浪費與重疊。
- 要求衛福部在1個月內與南迴醫院基金會聯繫,2個月內討論合作、整合及協助計畫。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全民吃到飽」比喻民眾就醫習慣,強調分級醫療需導正民眾,並對醫療機構採取分級給付概念。
- 關切偏遠地區(如恆春半島)點值未加成問題,要求衛福部協助解決,提供當地醫療機構更好給付。
- 質疑指示用藥取消給付的衝擊,擔心增加民眾負擔、影響醫病關係及可能增加健保支出,肯定健保署暫緩處理。
- 建議衛福部以指示用藥事件為鑑,對未來所有分級醫療改革做好衝擊評估與說明。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認為健保分級醫療若只針對掛號費分級恐難成功,民眾仍會選擇品質較好醫療。
- 質疑洗腎率高居世界第一,健保支出龐大,但對洗腎危險因子(特別是飲食)研究不足,要求健保署加強預防醫學。
- 指出食品中違法添加磷酸鹽問題嚴重,食藥署取締不力,要求檢討食品添加物管理。
- 關切大腸直腸癌發生率高,但致病因子(特別是飲食)研究不足,強調預防醫學對分級醫療成功的重要性。
- 強調分級醫療需同時做好預防醫學,否則難以成功。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分級醫療政策實施半年後,衛福部未提出檢討報告,且醫學中心病患擁擠現象未明確解決。
- 指出轉診制度中,病患指定醫院與醫師造成第一線醫師困擾,強調建立醫病信賴關係的重要性。
- 關切離島偏鄉醫事人力流動率高,導致醫病信賴關係難以建立,要求衛福部優先處理原鄉、偏鄉與離島醫療資源。
- 質疑電子轉診系統在各醫院電腦化作業上可能存在適應問題。
- 建議衛福部與各大醫院溝通,對原鄉、偏鄉及離島轉診病患提供更多協助,包括住院安排。
- 肯定健保署研議對向下轉診給予經費誘因,但要求醫療資源分配應多照顧地區醫院與區域醫院,強化其人力、設備與素質。
- 指出澎湖病患轉診回當地後,無法取得原醫學中心用藥問題,要求衛福部研處。
- 強調家庭醫師制度應納入衛教觀念,避免醫療資源浪費。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地區醫療資源不足,衛生所是唯一看病處,醫師人力少,健康權益未受重視,導致平均餘命落差大。
- 質疑政府缺乏完整的原住民族公共衛生與醫療政策,要求衛福部積極制定原住民族健康法。
- 強調原住民族健康法應「因族因地制宜」,並邀集縣市政府、原住民族醫生及教授共同參與制定。
- 要求衛福部訂定明確期程,在2017年底前將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送至法規會,並爭取明年初送行政院審查。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分級醫療制度十幾年來未落實的盲點,包括資源分配不足、民眾就診習性及大型醫院資源優勢。
- 指出民眾對自身疾病判斷能力不足,常延誤就醫,導致錯過黃金時間,影響家庭醫師制度落實。
- 關切偏鄉(如屏東內埔鄉)缺乏區域醫院,病患重症轉診恐延誤,導致民眾習慣直接赴大醫院就醫。
- 質疑大醫院向下轉診成效不彰,導致分流困難,民眾就醫習性難以改變,要求衛福部努力改善此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健保署對下轉制度成效的說明與報告數據不符,要求釐清。
- 關切健保費用逐年成長,安全準備基金恐於2020-2021年不足,需調整保費。
- 質疑長照機構設置未有明確依據(人口數或老年人口比例),且未納入分級醫療考量。
- 要求衛福部思考長照機構老人就醫與基層醫療結合,並釐清派駐醫師診療費用是否納入部分負擔。
- 關切重大傷病及癌症病患是否排除分級醫療部分負擔,並詢問除財務壓力外,還有何方式引導民眾遵循分級醫療。
- 肯定家庭醫師制度今年收案人數大幅成長,但要求健保署訂定明年度預期目標,並補足相關經費。
- 質疑健保署追蹤中部病患1年內做37次CT重複檢查,卻無法有效遏止,要求加速醫院間影像交換與病歷共享建置,並於11月中提出成績。
- 具體建議衛福部儘快處理胃速藥等指示用藥取消給付問題,強調其只會增加病患身體負擔。
相關人員回應
薛瑞元 次長 衛生福利部
- 分級醫療六大面向執行時間不長,成效需長期觀察,但輕症急診有減少。
- 認同民眾刷卡付費便民,但醫院手續費負擔重,將協調金管會降低銀行手續費。
- 表示假日開診率下降會影響民眾就醫權益,將研究提高假日診療費的可能性,並協調公會、衛生所提供服務。
- 家庭醫師制度成效慢是因民眾就醫方便,未感受好處,未來將強化宣導,讓民眾信任家庭醫師。
- 長照2.0推動重點在布建社區居家照顧資源,將檢討成效,並優先處理偏鄉人力不足問題。
- 認同預防醫學對分級醫療成功的重要性,承認大腸癌致病因子研究不足,將努力加強。
- 表示分級醫療已在偏鄉自動形成,重點在於轉診,將與縣市政府討論彌補醫療網破洞。
- 坦言國民年金政府負擔款項問題嚴重,將與主計總處協調,努力爭取補助,避免缺口擴大。
- 表示大武鄉衛生所暨南迴緊急醫療照護中心未來具備升格為醫院的潛力,將協調公私部門資源整合,確保醫護人力到位。
- 指出分級醫療最大問題是民眾就醫自由及診所醫師與民眾聯繫不足,難以取得信任,正朝此方向扭轉。
- 表示指示用藥取消給付對民眾有雙面影響,將評估分類處理,對於價格低且民眾經常需要的藥品會審慎考量。
- 承諾3個月內評估900多項指示用藥影響,1年內整理出哪些可取消、哪些應保留,並做好衝擊評估。
- 表示重大傷病已排除部分負擔,但分級醫療主要目的是希望民眾體會「厝邊好醫師、社區好醫院」概念,而非僅財務壓力。
李伯璋 署長 中央健康保險署
- 自體免疫疾病、乾癬等特殊案例,健保署應有彈性規劃,醫師應提升鑑別診斷能力。
- 家庭醫師制度今年參與人數從260萬增至413萬,成長59%,因擴大診所參與及額外費用支持,目標是全民都有家庭醫師。
- 居家醫療網路刷卡問題已解決,基層訪視給付偏低,將調整給付誘因。
- 雲端藥歷已修改對醫師更友善,可追蹤12項藥物,將要求醫界做好把關,減少重複開藥。
- 指示用藥總額約17億元,健保會已提案剔除,但因有時代背景,將審慎評估,朝逐項積極審查,預計半年內有進展。
- 針對醫院要求醫師將輕症改為重症問題,已去函要求珍惜健保資源,若無法改善將加強管理。
- 分級醫療部分負擔調整主要為宣示作用,成效持續改善,醫學中心就醫人數減少,轉診增加。
- 洗腎與糖尿病照顧相關,但其他危險因子(如食物)缺乏特別研究。
- 針對重複檢查案例,已追蹤病人,發現其有13張保單,將協調相關單位追查,並承諾11月中完成醫院間影像交換與病歷共享建置。
商東福 司長 社會保險司
-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短期周轉額度約300億元,短差隔年會補進來,並非繳不出來。
- 公務預算借款利息用1%計算,實際產生利息為1.35%,基金配置有一定比例需用存款方式,不會影響基金獲利率。
- 國民年金政府應負擔款項,次年會編列預算撥補,不會越欠越多。
- 非協商因素及計算公式原則適用3年,目前正在檢討新的計算公式,屆時會將醫界納入討論。
廖崑富 副司長 醫事司
- 建議將臨時提案中協調金管會的實施期限由1個月延長為2個月。
相關後續
- 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說明及詢答結束。
- 通過臨時提案8項。
- 陳宜民委員等提案要求衛福部在3個月內委請學者專家,針對分級醫療制度成效進行評估與效益分析,照案通過。
- 陳宜民委員等提案要求衛福部於2個月內偕同金管會研擬協調各金融行庫,檢討醫療院所金流機制,擴大患者可使用之信用卡,照修正文字通過。
- 徐志榮委員等提案要求健保署針對指示用藥退出健保給付後的醫療安全性、財務衝擊、實施日程與品項、宣導措施及自費管理策略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照修正文字通過。
- 劉建國委員提案關於醫療法修正草案中醫療人員給付保障之修正動議,照修正文字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9501
- 卷/期/冊
- 106/95/1
- 發布日期
- 2017-11-2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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