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省府、黨產會預算及海巡業務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0-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中央選舉委員會的業務報告及預算解凍案,並重點討論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及福建省政府107年度總預算案。會議聚焦於省府虛級化後的人事精簡、業務轉型及預算合理性,以及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運作公正性、效率與預算編列。最終,海巡署與中選會報告獲通過,省府與黨產會預算則部分刪減、凍結或保留待協商。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就其業務概況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李仲威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 即席答復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海岸巡防署業務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繼續凍結30萬元,檢送選舉業務費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106年度總預算中「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凍結的3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劉義周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業務費凍結案,准予動支。
- 相關預算凍結項目已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省市地方政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主管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及福建省政府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討論其精簡、活化及存廢問題。
- 檢視各省政府及省諮議會的預算編列、業務職掌與人員配置,探討其在虛級化後的實際功能與未來轉型方向。
相關爭議
- 省政府存廢與預算編列:立法委員質疑省政府虛級化後仍編列高額預算,主張應大幅刪減甚至歸零,並加速人員移撥;省政府主席則強調其憲政機關地位,預算已大幅撙節且持續遇缺不補,並有維護歷史建築及協調業務需求。
- 省諮議會功能與預算合理性:立法委員認為省諮議會已無實質功能,人員編制與實際在職人數不符,預算應大幅刪減;諮議長則解釋預算依規定編列,實際執行嚴謹,並希望轉型為民主博物館。
- 福建省政府裝置藝術預算爭議:立法委員質疑福建省政府編列70萬元裝置藝術預算,認為其必要性不足且應由行政院編列;主席則解釋為修復颱風受損景觀設施,地點位於省政府管理範圍內,且金馬服務中心無獨立預算。
- 福建省政府省府委員設置必要性:立法委員質疑增聘8位省府委員為政治酬庸,無實質工作內容,主張應予刪除;主席則說明其旨在強化金馬地方與中央協調及離島建設業務推動,並非新增人事而是運用原有優秀人力。
- 省府業務與中央部會重複:立法委員指出臺灣省政府部分施政業務如政策宣導、環保研討會等與中央部會職掌重複,建議刪減;省政府則回應已停辦重複業務,現存業務多為跨縣市協調或表揚活動,且經費撙節。
- 省政府人員精簡速度與規劃:立法委員對臺灣省政府人員精簡速度緩慢不滿,要求設定明確時程表並加速移撥或活化土地;主席則表示已遇缺不補,但因憲政機關限制及業務規劃困難,難以承諾具體時程。
- 黨產會查封國民黨團帳戶與程序正義:立法委員質疑黨產會查封國民黨立院黨團帳戶的合法性與程序正義,認為黨產會預設立場且發言輕蔑;黨產會主委則回應查封由行政執行署依法執行,並承諾未來將更謹慎依法行政。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奉勸黨產會勿預設立場或奚落國民黨,應超乎黨派依法行政。
- 質疑黨產會查封國民黨立院黨團帳戶的指定依據。
- 要求黨產會發言人應改善發言態度,不應有輕蔑語氣。
- 質疑黨產會處理救國團案時,給予閱卷時間過短,違反程序正義。
- 認為省政府人事費已核實編列,若凍結將影響同仁權益,決定撤案。
- 提案刪減福建省政府兼職費57萬6千元,認為省府委員為政治酬庸無必要。
- 支持省諮議會國外交流,但建議撙節預算,刪減20萬元。
- 支持林麗蟬委員對黨產會預算的刪減提案,認為執行率低且不影響業務運作。
- 強調監督預算為立委權責,黨產會應提出可刪減空間。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偏高,應核實刪減,獎勵金可由第二預備金支應。
- 對趙天麟委員將預算監督泛政治化表示不同意。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省政府虛級化後仍有高額預算,應將無業務人員移撥他處,並考慮省政府合併或大幅縮編。
- 認為省政府業務僅需少數人員即可辦理,質疑其龐大開銷與人員編制不合理。
- 建議省政府人事、主計、政風等單位應兼任,無需單獨設置。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條例中「附隨組織」的定義,認為包含公法人,且早期國民黨執政時政府各部會運作與黨密切相關,不應針對性清查。
- 質疑黨產會處理救國團案的啟動理由及是否針對性清查。
- 關切福建省政府主席兼任政務委員,並質詢其對原住民族土地及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的了解與干預。
- 質疑省政府遇缺不補政策的長遠規劃,認為憲法未修前應遵守憲法,並應協調部會委託業務。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偏高,應核實刪減或凍結,獎勵金可由第二預備金支應。
- 建議省諮議會預算全數送院會協商,因涉及行政院對其定位問題。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福建省政府主席兼任政委,業務繁重下是否能兼顧省府業務,並詢問其對金門、馬祖及中國大陸福建省的了解程度。
- 肯定福建省政府預算逐年遞減,並要求主席說明清楚。
- 質疑金馬聯合服務中心與福建省政府業務及人員重疊性,認為應加速精簡。
- 關切福建省政府與地方及軍方協調對象的細節。
- 要求省政府確立遇缺不補原則,並規劃人員移撥時程。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處理未申報政黨的效率,認為應公平對待所有政黨,不應因無活動而延遲處理。
- 質疑黨產會對救國團案給予閱卷時間過短,並要求以公平原則調查所有政黨及基金會。
- 質疑黨產會權力是否越過司法權,認為其行政權凌駕司法,且違背法治國家原則。
- 認為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大幅刪減以避免浮編或浪費。
- 堅持黨產會預算應刪減,認為執行率低是刪減的正當理由。
- 質疑黨產會專家學者費用編列與執行率低的關係,並要求提供明細。
- 質疑黨產會國外旅費與資料庫蒐集費用重複編列的必要性。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福建省政府主席對兩岸關係的定位,認為政務官發言應慎重。
- 關切中國大陸福建省搶奪臺灣教師議題,質疑福建省主席未了解狀況。
- 質疑福建省主席未在閩南語推動上盡責,認為應積極作為而非自我設限。
- 批評黨產會極盡洪荒之力剷除異己,違憲且先射箭再畫靶。
- 質疑黨產會處理救國團案,無視最高法院判例及聽證會文書送達期限,違反程序正義。
- 認為黨產會是戴著轉型正義帽子進行政黨鬥爭,對臺灣經濟無益。
- 不贊成省政府遇缺不補做法,認為違反憲法明文規定,應明確主張廢省並制定專法。
- 支持陳其邁委員將省政府預算歸零的意見,並建議主決議1年內歸零。
- 認為省諮議會預算應大幅刪減,不應因憲法規定而保留高額預算,且應思考其未來定位。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福建省政府編列70萬元裝置藝術預算,認為其必要性不足且應由行政院編列,不符撙節原則。
- 認為金門適合做為兩岸善意交流的起點,並詢問福建省主席對小三通深化及兩岸交流的看法。
- 質疑福建省政府與中國大陸福建省政府有無交流,並關切金門博弈公投結果對民進黨政府政策的影響。
- 質疑福建省政府主席對省府存在的辯護態度,並期望其能活化業務、精簡人員,並推動兩岸交流。
- 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認為預算編列未經審慎評估,應凍結20%。
- 關切黨產會是否會變成追殺政黨的組織,並要求其設定任務完成時程,避免成為「不當存在」。
- 建議黨產會專家學者費用應先行凍結,待提供明細報告後再解凍。
- 質疑黨產會國外旅費編列的必要性,認為與目前主要處理範疇不符,建議凍結50%。
- 認為省諮議會已無實質功能,人員編制與實際在職人數不符,應統刪10%預算。
- 建議省諮議會總預算減列100萬元,並自行調整科目。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根據黨產會調查報告,認為救國團符合不當黨產條例中附隨組織的定義,機率很高,希望黨產會儘快做出認定。
- 強調黨產條例旨在還原歷史真相,將國家資產歸還國家,並非政黨鬥爭。
- 關切救國團現有資產是否可能被轉移,要求黨產會採取法律行動防範。
- 認為救國團長期無償使用國有土地、接受政府補助,其資產應收歸國有。
- 質疑葛永光上任後採取對抗方式,認為將國家資產歸還國家是必然,而非「摧毀救國團」。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關切婦聯會行政契約卡關原因,要求黨產會處理隱匿財產及董事會組成問題。
- 質疑婦聯會行政契約僅處理華興育幼院,要求黨產會應一併處理華興中小學及振興醫院。
- 要求黨產會調查婦聯會臺北市分會轄下華夏文教基金會的財產狀況。
- 要求黨產會若與婦聯會談判破裂,應在1個月內依法行政,依不當黨產條例查清楚。
- 揭露婦聯會國內外分會人事組成與國民黨黨國體制遺緒密切相關,要求黨產會清查國外分會財產是否涉及借名登記。
- 強調轉型正義是政府對人民的承諾,黨產會應堅持改革理想。
- 不滿意省政府預算僅刪減10%,認為應歸零,並將人員移撥他處,要求3年內完成業務歸零。
- 建議省政府辦理模範父親、母親表揚活動應委辦基金會或由內政部統一辦理。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是否只針對國民黨,要求說明對其他政黨的處置。
- 要求黨產會先調查民進黨是否有不正常互動或資金往來,以示自清。
- 質疑黨產會約聘人員薪水高於高考二級公務人員,且無內部獎金卻有傳言。
- 質疑黨產會「政黨政治與民主深化」業務研討與其職掌的關係。
- 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低卻仍增加業務費用,認為獎勵金既然未發放就應刪除。
- 支持林麗蟬委員提案刪減黨產會預算,認為執行率低顯示浮編,應為人民看緊荷包。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偏高,審查預算應核實刪減。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認為臺灣省與福建省凍省20多年仍消耗國家預算,應加速解決其存廢問題。
- 要求臺灣省政府規劃活化中興新村腹地,並訂定時程表。
- 要求福建省政府加速業務移撥至各單位,並保障公務人員工作權。
- 提案凍結福建省政府兼職費67萬2千元,認為應符合全民期待。
- 提案凍結省諮議會預算,要求其送交報告說明必要性。
- 建議黨產會提出可接受的預算減列範圍,以利達成共識。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省政府與省諮議會預算存廢議題,認為應維持憲法機關地位,但持續精簡預算與人員。
- 認為省政府與省諮議會應逐步縮編,朝名義化方向發展,但修憲前仍需存在。
- 肯定福建省政府主席將省府轉型為金馬服務中心,強化協調功能,並撙節預算。
- 認為蔡總統主張兩岸維持現狀,省府機關存在有其憲法地位及兩岸關係的潛在意義,應撙節預算並發揮實質功能。
- 認為黨產會是轉型正義關鍵機關,不宜大幅刪減預算,以免社會觀感不佳或影響改革。
- 建議黨產會預算應以凍結方式監督,並由黨產會提出可接受的凍結比例。
- 建議黨產會預算因歧見大,可擇期再審,以委員會為中心儘量達成共識。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臺灣省政府未依去年內政委員會決議,在1年內完成人員借調與安排,精簡速度過慢。
- 主張省政府與省諮議會預算應歸零,並將省政府資產博物館化,如草山御賓館、青田街日式宿舍等。
- 建議省諮議會轉型為民主博物館,專注於研究、展示、典藏等業務,並調整預算科目與人員配置。
- 認為黨產會應加快轉型正義腳步,可提高檢舉獎金以提升執行效率,而非僅刪減預算。
- 建議黨產會預算凍結10%,以示警惕並鼓勵其提升執行率。
相關人員回應
許璋瑤 臺灣省政府主席
- 說明106年度歲入實收數主要來自勞保補償金及省統籌分配專戶結餘款繳庫,歲出執行率達84.5%。
- 報告107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加強民政社政衛環推廣、文化教育推廣、省政資料館營運、法規宣導及教師再申訴評議。
- 說明107年度預算編列歲出減列607萬9千元,主要因員額精簡減列人事費,並增列資料館裝修工程。
- 強調省政府為憲政機關,公務人員基本保障仍需維護,業務仍存在且有歷史建築需維護。
- 表示已遇缺不補,並撙節業務費,但因憲法未修正,難以承諾廢除或歸零。
- 認同委員對精簡與活化的理念,表示行政院已規劃中興新村活化,將持續努力。
- 說明目前省政府僅辦理模範父親、慈暉媽媽表揚活動,經費少且有振奮人心功能,中央無重複辦理。
- 承諾將納入委員博物館化建議,作為未來研議參考。
- 請求委員在預算減列上給予彈性,避免過度刪減影響基本運作。
鄭永金 臺灣省諮議會諮議長
- 報告省諮議會成立於精省後,延續省議會業務,協助縣市議會議政工作,預算較去年減列約400萬元。
- 解釋省諮議會編制19人,目前僅1人在職,但預算依規定編列,實際執行嚴謹,無薪水酬庸問題。
- 說明省諮議會同仁因遇缺不補,業務量繁重,但仍努力維持運作。
- 認同轉型為民主博物館的方向,但需行政院確定政策,並承諾配合。
- 說明省諮議會園區面積3公頃需維護,同仁除本職外亦需協助環境整潔。
- 解釋國外交流有助於維持臺灣外交處境,與美國州議會交流已行之有年,希望保留預算。
- 表示省諮議會將配合行政院政策,調整預算科目以符合博物館化期待,並希望委員協助爭取行政院支持。
- 說明省諮議會業務涵蓋關心基層民意,並透過管道向行政院反映。
張景森 福建省政府主席
- 報告106年度歲入實收數為0元,歲出執行率為63.28%。
- 報告107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包括強化地方與中央溝通協調、專案彙整金馬問題、加強旅臺同鄉會及海外鄉僑聯繫、辦理基層訪視及強化員工職能。
- 說明107年度預算歲出減列2,518萬5千元,減幅達29.70%,主要因人員精簡及取消不必要開支。
- 強調福建省政府與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是同一套人馬,功能為協調金馬兩縣與中央部會,並推動離島建設業務。
- 解釋70萬元裝置藝術預算用於修復颱風受損景觀設施,為美化觀光環境,且由省政府執行較為合理。
- 說明增聘省府委員旨在廣納熟知地方民情人士,協助離島建設工作,使決策更周延。
- 表示個人支持金馬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有更密切的合作及互動,但兩岸事務超出職權範圍。
- 說明金門博弈公投結果反賭方獲勝符合預料,政府尊重地方意見,不將未來發展押注於博弈。
- 說明省政府已大幅縮減經費,並強化其功能,否認有「自虐」或「自我矮化」情形。
林正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107年度歲入預算編列3萬元,歲出預算編列4,678萬5千元,較106年度減列836萬7千元。
- 說明黨產會業務職掌包含調查及處理不當黨產、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並辦理相關研討會。
- 回應黨產會依法行政,查封帳戶由行政執行署執行,並承諾未來將更謹慎。
- 說明救國團案已進行2次聽證,調查報告已公布,若程序倉促將考慮第3次聽證。
- 表示黨產會對未申報財產的7個政黨已發函催報,若未申報將依法開罰100萬至500萬元。
- 說明婦聯會行政契約卡關主要在於隱匿財產處理及董事會組成問題,若談判破裂將繼續調查。
- 說明黨產會預算執行率低主要因人事費借調不順及獎勵金未發放,已主動調降明年預算。
- 強調黨產會無內部獎金,獎勵金為外部檢舉獎金,依法律規定編列,未發放將繳回國庫。
- 認為救國團符合附隨組織定義機率不小,希望儘快做出認定。
- 強調黨產會任務在還原歷史真相,將國家資產歸還國家,並非政黨鬥爭。
- 承諾黨產會將堅持轉型正義,挺住壓力,積極推動業務。
施錦芳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回應曾委員銘宗的指教,表示擔任發言人一向小心謹慎,若發言不合適會更加注意。
- 說明黨產會已辦理11次聽證會,聽證會只是調查程序一環,最終處分前仍會讓當事人閱卷陳述意見。
- 說明黨產會約聘人員薪資範圍及資格條件,強調依行政院規定核定。
- 說明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主因是人員借調不順及網站招標付款時程較晚,實際執行率已達62%。
- 解釋學者專家費用增加是為處理中影、中廣等案件的股權與土地鑑價,確保專業公正性。
- 說明黨產處理業務執行率低主因是獎勵金未核發及專屬網站建置時程延後。
- 說明國外旅費編列是為考察德國黨產處理經驗,作為業務佐證。
鄭培富 臺灣省政府秘書長
- 說明省政府職員47人,技工工友68人,遇缺不補政策下,未來將持續減少。
- 解釋省政府施政業務無重複辦理,已停辦部分活動,現存業務如模範表揚、法規宣導等有其必要性。
- 表示省政府希望早日移撥資產,但因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台北市政府不願接手,產生困難。
- 說明省政府已盡力撙節預算,但若過度刪減將影響業務推動。
李素惠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計員
- 說明一般行政費主要用於清潔、保全、文康及主委健檢等共通性費用。
- 說明107年度預算相較106年度已減850萬2千元,執行率低因成立第一年計畫調整及調查進度影響。
- 預估全年執行率可達80%,未完成部分因獎勵金未發及人員借調不順。
- 說明黨產會預算規模小,獎勵金佔比高,影響執行率。
- 解釋107年預算已審酌106年執行情形調整,淨減830多萬元,已相當嚴謹。
- 說明黨產處理業務執行率低主因是獎勵金及專屬網站建置時程延後。
- 說明黨產會一般行政費是基本水電、人事費,若刪減恐影響薪水發放。
李威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人事管理員
- 說明黨產會15位約聘人員薪點範圍及資格條件,強調依行政院規定標準進用。
翁明志 福建省政府秘書長
- 說明70萬元裝置藝術預算用於修復颱風受損的入口意象公共藝術造型,而非新增。
- 說明省政服務費中補助金馬機關學校及社團活動,旨在關懷地方教育及促進交流,與縣政府補助有區隔。
- 解釋社團補助依規模酌情給予,上限2萬元,用於支持有意義的民間活動。
- 說明第14案經費增加是因應行政院賦予金馬聯合服務中心新任務,需加強與地方政府交流及蒐集民意。
陳成家 臺灣省諮議會秘書長
- 說明省諮議會預算編列符合行政院規定,諮議員費用僅於出席會議時支應,未補足員額經費將繳庫。
- 說明現有19位職員及38位技工工友,負責園區維護及業務推展,工作量大。
- 強調省諮議會業務並無重複,且有檔案數位典藏及古蹟維護等基本開銷。
相關後續
- 臺灣省政府歲入部分照列。
- 臺灣省政府歲出「一般行政」項下科目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省政府歲出「施政業務」項下凍結25%,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臺灣省政府歲出「施政業務─教文及資料業務─房屋建築養護費」凍結1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臺灣省政府歲出「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凍結5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主決議要求臺灣省政府儘速研議完成草山行館不動產撥用程序。
- 主決議要求臺灣省政府應儘速研議青田街日式宿舍不動產撥用之行政程序。
- 主決議要求臺灣省政府研議於107年底前移撥青田街日式宿舍至適當機關。
- 臺灣省政府107年度總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臺灣省諮議會歲入部分照列。
- 臺灣省諮議會歲出「一般行政」項下科目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並凍結2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臺灣省諮議會歲出「議員諮詢業務」項下國外旅費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諮詢業務部分凍結三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臺灣省諮議會總預算統刪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主決議要求臺灣省諮議會3個月內向內政委員會提出精簡調整諮議員人數及功能之書面報告。
- 福建省政府歲入部分照列。
- 福建省政府歲出「一般行政」項下減列兼職費57萬6千元。
- 福建省政府歲出「一般行政」項下雜項設備費用70萬元凍結,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福建省政府歲出「省政服務」項下預算照列。
- 主決議要求福建省政府研議不得續行編列補助金馬機關學校、閩籍社團活動和省民慰助等經費。
- 福建省政府107年度總預算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07年度歲入部分相關預算照列。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07年度歲出單位預算暫保留部分,另訂期繼續處理。
- 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函送之補、捐(獎)助經費報告表及政策宣導廣告彙整表,准予備查並報告院會。
討論事項五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收支部分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檢視其預算編列、執行效率及業務運作的公正性。
- 討論黨產會約聘人員薪資、獎勵金編列、專家學者費用、國外旅費等項目,並質疑其執行率偏低及是否針對特定政黨。
相關爭議
- 預算執行率偏低:立法委員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僅44.56%或18.82%(8月底數據),認為預算浮編,應大幅刪減;黨產會則解釋執行率低因人員借調不順、獎勵金未發及網站建置時程延後,並表示已自行調降預算,預估年底可達80%。
- 約聘人員薪資過高:立法委員質疑黨產會約聘人員起薪點高於一般公務員,認為人事費編列不合理;黨產會則回應薪資依行政院規定核定,高薪點人員具律師資格,且薪資與外界相比仍低。
- 獎勵金編列與執行:立法委員質疑獎勵金預算300萬元(106年)或150萬元(107年)至今未發放,認為不應編列或應大幅刪減;黨產會解釋獎勵金依法律規定編列,須待黨產追回後才能發放,未發放部分將繳回國庫。
- 專家學者費用增加:立法委員質疑黨產會專家學者費用大幅增加的必要性與具體成效;黨產會解釋是為中影、中廣等案件的股權與土地鑑價,確保專業公正性,以應對未來法院檢視。
- 國外旅費與資料庫費用重複編列:立法委員質疑國外旅費與資料庫蒐集費用重複編列,必要性不足;黨產會解釋資料庫費用為購買智慧財產權使用權,國外旅費則為考察德國黨產處理經驗。
- 黨產會公正性與政治性:立法委員質疑黨產會存在是政治鬥爭,針對特定政黨,且權力凌駕司法;黨產會主委則強調依法行政,致力於轉型正義,並非針對性清查,且已積極推動業務。
- 預算刪減與凍結的幅度:立法委員對黨產會預算的刪減與凍結幅度有較大分歧,部分主張大幅刪減或凍結,部分則認為應給予支持,避免影響改革。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約聘僱人員待遇及一般事務費用途。
- 支持林麗蟬委員對黨產會預算的刪減提案,認為執行率低且不影響業務運作。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偏高,應核實刪減,獎勵金可由第二預備金支應。
- 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低,應提出可刪減空間。
- 認為黨產會自行刪減15%預算後,仍有刪減空間,且不應影響業務運作。
- 對趙天麟委員將預算監督泛政治化表示不同意。
- 建議黨產會提出在不影響業務下可刪減的預算額度。
- 建議黨產會第一目刪5%、凍結15%。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認為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僅44.56%),應刪減639萬2千元以避免浮編浪費。
- 質疑黨產會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與資格條件。
- 堅持黨產會預算應刪減,認為執行率低是刪減的正當理由,為人民省錢。
- 質疑黨產會專家學者費用編列與執行率低的關係,並要求提供明細。
- 質疑黨產會國外旅費與資料庫蒐集費用重複編列的必要性。
- 認為黨產會執行率低,不刪預算是不可能的。
- 建議黨產會第一目刪3%、凍結10%。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約聘人員起薪高於一般機關,且資格條件不明。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偏高,而非執行率低,應支持委員提出的刪減或凍結案。
- 說明獎勵金為法律明定,未編列可由第二預備金支應,不必擔心。
- 認為黨產會預算編列過高,審查應核實刪減或凍結。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認為預算編列未經審慎評估,應凍結20%。
- 關切黨產會是否會變成追殺政黨的組織,並要求其設定任務完成時程,避免成為「不當存在」。
- 建議黨產會專家學者費用應先行凍結,待提供明細報告後再解凍。
- 質疑黨產會國外旅費編列的必要性,認為與目前主要處理範疇不符,建議凍結50%。
- 建議黨產會第二目預算統凍結20%。
- 認為黨產會預算執行率低,應凍結10%,若執行率提高再解凍。
- 建議黨產會第一目刪5%、凍結10%。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預算執行率低卻仍增加業務費用,認為獎勵金既然未發放就應刪除。
- 支持林麗蟬委員提案刪減黨產會預算,認為執行率低顯示浮編,應為人民看緊荷包。
- 建議黨產會第二目獎勵金刪減100萬元,保留50萬元。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建議黨產會提出在大家能接受範圍內,又能運作的預算減列額度。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認為黨產會是轉型正義關鍵機關,不宜大幅刪減預算,以免社會觀感不佳或影響改革。
- 建議黨產會預算應以凍結方式監督,並由黨產會提出可接受的凍結比例。
- 認為黨產會預算應凍結10%,以示警惕並鼓勵其提升執行率。
- 認為黨產會預算因歧見大,可擇期再審,以委員會為中心儘量達成共識。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認為黨產會應加快轉型正義腳步,可提高檢舉獎金以提升執行效率,而非僅刪減預算。
- 建議黨產會預算凍結10%,若執行率達到標準再解凍,具有警惕與鼓勵作用。
相關人員回應
林正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黨產會約聘人員及專任委員薪資編列狀況。
- 說明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主因是人事費借調不順及獎勵金未發放,已主動調降明年預算。
- 強調黨產會無內部獎金,獎勵金為外部檢舉獎金,依法律規定編列,未發放將繳回國庫。
- 說明黨產會預算規模小,獎勵金佔比高,影響執行率。
- 表示已自行刪減15%預算,希望委員給予彈性,不宜過度刪減影響任務。
- 認為黨產處理業務經費已非常少,難以再刪。
- 建議獎勵金科目可從150萬元再降100萬元,保留50萬元。
- 說明黨產會已自行砍掉2成預算,不相信再刪減會影響業務。
施錦芳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黨產會約聘人員薪資範圍及資格條件,強調依行政院規定核定。
- 說明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主因是人員借調不順及網站招標付款時程較晚,實際執行率已達62%。
- 解釋學者專家費用增加是為處理中影、中廣等案件的股權與土地鑑價,確保專業公正性。
- 說明黨產處理業務執行率低主因是獎勵金未核發及專屬網站建置時程延後。
- 說明國外旅費編列是為考察德國黨產處理經驗,作為業務佐證。
- 表示黨產會第一目若刪3%再凍結10%,機關運作會有困難。
- 說明106年黨產處理業務預算中,獎勵金佔21.5%,影響執行率。
李素惠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計員
- 說明一般行政費主要用於清潔、保全、文康及主委健檢等共通性費用。
- 說明107年度預算相較106年度已減850萬2千元,執行率低因成立第一年計畫調整及調查進度影響。
- 預估全年執行率可達80%,未完成部分因獎勵金未發及人員借調不順。
- 說明黨產會預算規模小,獎勵金佔比高,影響執行率。
- 解釋107年預算已審酌106年執行情形調整,淨減830多萬元,已相當嚴謹。
- 說明黨產處理業務執行率低主因是獎勵金及專屬網站建置時程延後。
- 說明黨產會一般行政費是基本水電、人事費,若刪減恐影響薪水發放。
- 說明106年一般行政第一目執行率至10月25日為2,441萬元,但107年預算基礎不同。
- 說明黨產會已參考106年執行情形,107年預算已詳實估算,並承諾未來將注意執行率。
李威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人事管理員
- 說明黨產會15位約聘人員薪點從328到472,起薪約3萬9,720元,最高約6萬2,487元。
- 說明薪點依行政院規定標準表進用,並需具大學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等條件。
相關後續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07年度歲出單位預算暫保留部分,另訂期繼續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9601
- 卷/期/冊
- 106/96/1
- 發布日期
- 2017-11-3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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