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修法公聽會:聚焦健康導向、總量管制與跨部會協商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與行政部門就修法草案內容、國營企業空污防制、跨縣市合作及能源政策等議題進行討論。會議核心圍繞如何將健康導向納入修法、總量管制的合理性與執行、以及環保署與經濟部在法規制定上的「會同」與「會商」權責爭議,各界對此提出多項具體建議與質疑。
討論事項一
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公聽會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討論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草案的內容建議、國營企業在空污防制上的作為、跨縣市與跨部會合作防制空污的措施及目標,以及檢視現行能源政策與政府配合空污防制的具體行動。
- 會議聚焦於如何將健康導向納入空污防制法、總量管制政策的規劃與執行、空氣品質監測資訊的即時性與準確性、燃煤與石油焦的減量期程,以及行政部門在法規制定上「會同」與「會商」的權責爭議。
相關爭議
- 「會同」與「會商」之爭:環保署主張修法應採用「會商」以利法規推動,經濟部則堅持「會同」以兼顧能源供應與產業發展,此為跨部會協商最大分歧點。
- PM2.5標準與健康保護:專家建議應採世界衛生組織更嚴格標準(年均 10 微克/立方公尺、日均 25 微克/立方公尺),以更有效保護國民健康,而非僅考量社會經濟因素。
- 總量管制與排放抵換爭議:部分意見質疑現行總量管制採「先占先贏」原則不公,並反對將洗掃街、汰換二行程機車及移動污染源減量作為工廠空污抵換項目,認為毒性不同不應抵換,且應以健康風險評估訂定各工業區總量。
- 國營事業空污改善決心與期程:多位委員及環團質疑國營事業(如中鋼、台電)對空污改善的承諾不夠具體,缺乏明確時程,並批評其改善措施不足以解決根本問題。
- 空氣品質資訊即時性與準確性:環團批評環保署 AQI 指標採用移動平均值,導致資訊不即時、低估污染嚴重性,且 PM2.5 手動監測數據經過「修正」後失真,無法有效保護民眾。
- 燃煤及石油焦禁絕期程:學者呼籲應比照非核家園,為生煤及石油焦的使用訂定明確的禁絕期程,以根本性解決空污問題,而非僅逐步減量。
- 空污費費率與使用:學者建議大幅提高空污費費率以產生經濟誘因並照顧空污疾病患者,但環保署認為空污基金主要用於污染防制,大量用於健保給付可能不足,且補助電動產業需審慎評估。
立法委員發言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強調全國民眾高度關注空污法修法,並促請行政院儘速將修法版本送至立法院審查。
- 呼籲行政部門應具體回應專家學者意見,並將各界聲音化為條文,納入空污法修正案。
- 提出劃設低污染防制區並賦予母法授權訂定罰則,以解決地方政府執行上的困境。
- 質疑執政黨未將空污法列為優先法案,並關切行政院在「會同」與「會商」文字上的協調結果,認為這反映政府解決空污問題的決心。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感謝各界對空污議題的關心,並強調當地居民的發聲最能表達心聲。
- 批評環保署公聽會紀錄不完整,建議參考社福團體會議記錄方式,提供即時、逐字稿資訊,提升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
- 呼籲環保署應融合各界意見,可列入修法的直接列入,無法列入的也應具體說明理由。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空污法修法版本未能充分體現空污與健康的關係,建議應更明確評估健康危害及律定相關罰則。
- 質疑台電公司簡報中提及的空污改善措施,認為其合理化繼續燃煤,且「彈性降載」並非實質的逐年減低燃煤發電。
- 指出台中火力發電廠位於土壤液化高潛勢區,部分機組建於灰塘地盤,存在安全疑慮,建議應停機以達到降載並改善空污。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南部長期承受嚴重空污,強調南北區域均衡與環境正義的重要性。
- 建議空污管制應考量社經環境變遷及污染管制需求,並給予現存污染源合理的改善期程。
- 反對以居民健康權來抵換空污量,強調需有授權空間以尋求不影響經濟發展的抵換方式。
- 關切中南部大眾運輸不普及,若制定嚴格移動污染源標準,將懲罰當地居民,呼籲需有交通建設配套措施。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強調空污是國人最關注議題之一,導致肺癌人數增加,呼籲環保署儘速提出解決方案。
- 主張空污費不應成為固定污染源的「贖罪券」,政府應有更多手段約束業者改善,而非僅繳費了事。
- 呼籲營建署與內政部應積極檢討不符現代使用的工業區國土規劃,並強調空污問題需跨部會協調解決。
- 質疑電動機車補助效益,建議充電站應直接使用綠能供電,並要求評估軌道建設增加的電力需求與污染影響。
相關人員回應
詹順貴 副署長 環保署
- 強調經濟發展是手段,目的在於人民過好生活,包括乾淨空氣、水及健康食材,修法不會將經濟發展置於最優先。
- 支持將法條名稱考慮修改為「清淨空氣法」,並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 公開呼籲委員支持環保署在法規制定上採用「會商」而非「會同」的立場,以利法規命令推動。
- 針對 PM2.5 標準,表示國衛院正進行本土空氣品質健康指標研究,將審慎研議其建議。
- 支持將掃街作為空污抵換項目移除,但認為柴油引擎排放因具致癌性且可精確計算,仍應列為抵換對象。
- 承諾將研議關廠歇業抵換的子法,若為經營不善關廠,將考慮移除其抵換資格。
- 表示已預告針對 VCM 相關製程加嚴管制標準,以有效管制高雄仁武廠周邊問題。
- 指出目前政府規劃 2025 年燃煤發電占比將從 46% 降至 30%,石油焦則預計於 2020 年前終止使用。
- 回應總量管制區可考量納入效能標準,並表示空污基金應優先用於污染防制,而非大量補助電動產業。
- 承諾 AQI 指標未來將努力研議改為即時呈現,並已要求檢討 PM2.5 自動監測設備的汰舊換新及手動監測公式問題。
呂正華 局長 經濟部工業局
- 強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永續推動,並就「會同」與「會商」爭議,表示經濟部堅持「會同」以完善能源供應穩定與產業投資等職權,目前仍在行政院協調中。
- 表示將持續推動產業汰舊換新及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以因應現有工廠的空污問題。
- 指出已實施安全與環境監測管理系統,並配合環保署特殊性工業區設置監測系統,以追蹤污染源。
- 解釋工業區基金只能用於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的健康風險評估,地方政府若有需求需協調地方與環保單位支應經費。
李君禮 副局長 經濟部能源局
- 表示已完成 2025 年非核家園目標並入法,再生能源占比將提高至 20%。
- 規劃 2025 年燃煤發電占比從 46% 降至 30%,並以天然氣(占比提高至 50%)替代,強調需社會支持天然氣接收站與儲槽建設。
- 承諾將提高台電公司汰舊換新速度,引進最新技術,並要求調配符合環保的燃煤組合,新設燃煤電廠將採最高效率的「超超臨界機組」。
- 強調節約能源的重要性,呼籲大眾共同努力,減少能源使用。
溫桓正 副處長 台電公司
- 表示台電積極辦理空污改善,將依能源局政策改善能源結構,逐步轉為燃氣發電,但需待天然氣接收站及燃氣機組到位。
- 承諾將汰舊換新老舊機組,提升效益,並對既有防制設備進行改善,包括台中電廠的各項工程。
- 強調任何改善工程都需要時間,但台電將加快腳步,優先進行各項改善。
相關後續
- 本次公聽會內容將作成書面報告,分送給立法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作為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的立法參考。
- 環保署承諾將持續與經濟部協商修法版本中「會同」與「會商」的文字爭議,並將以行政院協調後的版本送交立法院審議。
- 環保署將審慎研議世界衛生組織 PM2.5 標準的採納,並持續進行本土空氣品質健康指標研究。
- 環保署承諾將移除掃街作為空污抵換項目,並將檢討關廠歇業的抵換資格子法。
- 環保署將研議 PM2.5 自動監測設備的汰舊換新,並考慮將 AQI 指標改為即時呈現。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69601
- 卷/期/冊
- 106/96/1
- 發布日期
- 2017-11-30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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