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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量刑系統與刑法殺童罪、假釋限制修法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1-02

LawTrace 法律歷程:中華民國刑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司法量刑資訊系統現況與使用情形,並併案審查多項《刑法》修正草案。主要議題聚焦於殺害或傷害未滿 12 歲兒童是否應加重刑罰、以及限制重犯假釋的相關規定。會議中,立法委員與司法院、法務部就加重刑罰的必要性、法官量刑空間、假釋功能及刑法體例衡平性等面向進行激烈辯論。最終決議等待法務部於 6 個月內提出殺人罪章會銜版本再併案審查,期間法務部需將委員意見納入評估。

討論事項一

司法量刑資訊系統建置現狀與使用情形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司法院就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系統的建置目的、資料庫內容、更新狀況及開放使用情形進行報告,旨在提升量刑妥適性及可預測性。
  • 討論該系統的使用效益、對法官量刑的影響,以及社會對司法判決與量刑系統的期待落差,特別是針對貪污罪和兒少案件的量刑爭議。

相關爭議

  • 系統使用效益與法官量刑獨立性:委員質疑量刑系統點閱率偏低且可能導致量刑固定化,司法院強調系統僅供參考,法官仍保有自由心證。
  • 貪污罪量刑低於法定刑:黃國昌委員指出貪污罪平均宣告刑度低於法定刑,質疑法官過度適用減刑事由,要求司法院解釋。
  • 司法精神鑑定程序問題:楊鎮浯委員質疑司法精神鑑定程序被動、結果僅供參考、標準不一,導致判決難以服眾。
  • 社會觀感與判決落差:多位委員認為司法判決與社會期待存在落差,尤其在殺害兒童案件中,導致民眾對司法缺乏信心。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量刑系統使用率偏低,要求司法院提供殺害幼童案件的量刑趨勢資料。
  • 認為部分司法判決與社會觀感脫節,導致民意對司法不滿,支持委員提案反映民意。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群聯案檢察官緩起訴的合法性,認為檢察官侵犯司法權與立法權,要求法務部檢討。
  • 認為重刑化立法不一定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應平衡應報與教化功能,且司法機關不應迴避立場。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量刑系統點閱率低且設計不當,要求司法院改進並探究近年殺害兒童案無死刑判例的原因。
  • 主張應加重殺害 12 歲以下幼童的刑罰至死刑或無期徒刑,以回應民意並保護兒少生命權。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重刑化無法有效嚇阻犯罪,認為犯罪成因複雜,應保留法官量刑空間,並從社會防護網源頭解決問題。
  • 反對民粹式修法,強調立法應考量刑法體例衡平性及國際人權公約,而非單純加重刑罰。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關切各國刑法對特定對象犯罪(如殺害直系尊親屬或幼童)有無加重刑罰的體例。
  • 認為加重刑罰具有制約犯罪的效果,不應被污名化為違反人權或不進步的觀點,並以酒駕入刑為例說明其有效性。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反對加重刑罰與限制假釋,認為現行《兒少法》已有加重規定,且應重視教化功能及兩公約精神。
  • 呼籲法務部和司法院重視職業災害集體訴訟,支持適用集體訴訟程序,並將相關規定納入勞動程序特別法。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完全不贊成加重刑罰與限制假釋,認為現行《刑法》及《兒少法》已提供足夠的量刑空間與加重規定。
  • 強調應尊重法官的裁量權與司法獨立性,並認為假釋是教化功能的一部分,不應輕易剝奪。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認為法官量刑應基於專業而非社會期待或大數據,強調法律素養、事實掌握與獨立性。
  • 關心國民參與審判制度的推動,包括參審或陪審制,並質疑國民素質是否足以勝任。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推動量刑系統的透明化方向,但建議應更細緻化並與法實證研究結合。
  • 指出貪污治罪條例平均宣告刑度低於法定刑的現象,要求司法院提出報告解釋減刑依據。
  • 質疑永豐金何壽川案中地檢署新聞稿未處理的犯罪事實,要求法務部說明起訴書公布原則及該案處理狀況。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認為社會對司法的不滿是長期結構性問題,不能歸咎於媒體報導不完整,應從法定刑、量刑空間及假釋制度三機制檢討。
  • 質疑量刑系統對妨害性自主案件刑度低於法定刑的比例過高,並要求司法院針對司法精神鑑定程序問題提出完整說明。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肯定陳欽賢法官推動「法律白話文」判決書的努力,認為有助於提升判決親民化與民眾服氣度。
  • 對雙偵查主體制度持保留態度,認為現階段警察能力與獨立性不足,但建議法務部與內政部討論強化警察法學教育。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直轄市政風處長升任廉政署副署長會降級的編階問題,要求法務部修訂《廉政署組織法》解決。
  • 主張應等待法務部與司法院的殺人罪章會銜版本,以避免重複審查與確保刑法體例衡平性。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詢問法務部與司法院對加重殺害未滿 12 歲之人刑罰及限制假釋的看法,並指出社會對此類修法的期待。
  • 認為現行《刑法》已可處死刑,問題在於個案法官量刑拿捏,過度限縮量刑空間可能導致更多問題。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對加重殺害兒童刑罰的修法持保留態度,認為現行法律已足夠,問題在於社會對法院判決結果的不信任。
  • 支持國民參與審判制度,認為可平衡職業法官判斷與國民社會情感,降低判決爭議。

相關人員回應

呂太郎 司法院秘書長

  • 解釋量刑系統旨在提供法官參考,避免量刑歧異,而非取代法官自由心證。
  • 承認量刑系統使用率有待提升,並說明司法院正在研擬國民參與審判制度。
  • 同意刑事政策應達到衡平,兼顧應報與預防理論。

蘇素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量刑資訊系統可依量刑因子檢索殺害兒童案件,並承諾提供相關資料。
  • 解釋量刑系統點閱率低可能與系統設計有關,正進行調整,並積極推動法律白話文判決書。
  • 強調量刑是審判核心,法定刑設計應保留彈性,以平衡情與法,尊重刑事政策主管機關意見。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解釋群聯案緩起訴是因檢察官依法律認知判斷,承諾檢討,並說明起訴書公布時點已做檢討改進。
  • 認為現行《刑法》及《兒少法》對殺害兒童已有加重刑罰規定,不宜再限縮法官量刑空間。
  • 強調假釋制度具有鼓勵受刑人改善自新功能,不宜過度限縮,且現行假釋門檻已嚴格。
  • 認為重刑化不一定是解決犯罪的唯一考量,應從多方面檢討,並承諾將委員意見納入殺人罪章修法評估。

余麗貞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

  • 解釋群聯案緩起訴是因《證交法》規定被告自白並繳交犯罪所得可減輕刑責,減輕後刑度低於 3 年。

相關後續

  • 司法院需於 1 至 2 個月內提交報告,說明貪污治罪條例平均宣告刑度低於法定刑的原因及減刑依據。
  • 法務部需向台北地檢署了解永豐金何壽川案中「消失的犯罪事實」及起訴書公布相關事宜,並提交書面說明。
  • 司法院需將職業災害集體訴訟意見帶回民事廳研議,考慮納入勞動程序特別法。
  • 法務部承諾將委員就殺害兒童相關刑度、刑責修法的意見帶回慎重考慮,作為修法依據與參考。
  • 民進黨委員提案經修正後通過,建議法務部參酌今日相關草案修法精神,於 6 個月內將兩院會銜版送至立法院,再予併案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69901
卷/期/冊
106/99/1
發布日期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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