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選罷法不在籍投票及內政部預算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07
LawTrace 法律歷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2018年度預算,並重點討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原住民族不在籍投票的修正案。會議針對不在籍投票的公平性、實施範圍、防弊措施等進行深度質詢,並協商內政部2018年度預算,尤其聚焦國慶活動經費、救國團章程爭議、生育政策、地名正名及村里活動中心補助等議題。部分法案保留送協商,多項預算提案則凍結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說明。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收支部分等5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2018年度預算收支、預算書、補捐助經費報告表及政策宣導廣告彙整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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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張小月 主任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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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承亨 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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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平 董事長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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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五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討論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關於原住民族中央民意代表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可行性與相關選務、選政規劃。
- 探討不在籍投票全面實施的潛在影響與配套措施,以及相關法規文字的修正建議。
相關爭議
- 不在籍投票的實施範圍與公平性考量:黃昭順委員質疑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時程與國外實施狀況,並關切軍公教人員的投票權;陳其邁委員則擔憂不在籍投票可能導致的選舉公平性問題,如期約賄選及防弊配套不足,建議先釐清疑慮。
- 中選會主委是否列席:陳其邁委員質疑中選會主委未列席會議,認為應邀請主委到場針對政策決定進行說明。
- 授權辦法中的查核程序:法務部蔡檢察官麗清指出修正動議中的授權辦法提及查核程序,但相關規定未明確規範查核,可能存在空白授權問題,建議參考選罷法第23條增訂相對應規定。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族全國性選區實施不在籍投票的可行性高,能解決原住民因就學就業無法返鄉投票導致投票率偏低的問題,呼籲支持。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認為原住民全國性選舉實施在地投票可行性高,無實質阻礙,是民主進步,希望提案能快速審查完竣。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原則支持原住民不在籍投票,但質疑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時程與國外經驗,並關切軍公教人員投票權,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明確說明推動時程。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中選會應在3個月內提出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方案。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認為原住民選區廣泛,推動不在籍投票對行政效率和選民有利,詢問中選會技術可行性及國外實施情況。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贊成原住民不在籍投票方向,但強調需有完善防弊配套措施以維護選舉公平性,建議中選會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
- 質疑中選會主委未列席,認為應邀請主委到場針對政策決定進行說明。
- 建議臨時提案修正為「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於3個月內就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進行研議並召開公聽會」。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支持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3條修正動議條文保留送協商。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連署黃昭順委員的臨時提案,支持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
相關人員回應
高美莉 處長 中選會
- 說明原住民不在籍投票在選務上已有規劃,只要母法明確授權,執行上沒有問題。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認為全國性選區且選務相對單純的不在籍投票是可討論議題,但需考量各方面因素。
陳朝建 副主任委員 中選會
- 說明原住民不在籍投票若從中央選舉先行辦理,選務上沒有問題,只需母法授權訂定細部SOP。
- 指出全球約有30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其中移轉投票是台灣原住民最可行的方式。
- 建議臨時提案修正為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於一定期限內提出相關方案。
蔡麗清 檢察官 法務部
- 建議授權辦法中應增訂查核程序相關規定,避免空白授權,並建議將「等」字修正為「及其他相關事項」以符合授權明確性原則。
相關後續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修正動議條文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3條修正動議條文保留送協商。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第二項文字修正為「選舉人名冊編造及投票通知單寄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3條第二項文字修正為「寄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 黃昭順委員等臨時提案,經協商修正為「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應在6個月內召開公聽會,研議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並通過。
- 推鄭天財Sra Kacaw召委於院會討論本案時做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歲入部分
核心議題
審查內政部2018年度歲入預算,包括罰款及賠償收入、規費收入、財產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項目。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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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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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歲入部分通過,照列。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歲出部分 (第1目一般行政、第2目民政業務、第3目戶政業務、第4目地政業務、第5目土地測量、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2018年度歲出預算,涵蓋一般行政、民政、戶政、地政、土地測量、內政資訊及社會行政等業務項目。
- 討論議題包括通譯人員精進業務、非正規住居者資料庫建立、警力動用問題、救國團章程修改爭議、殯葬管理、族群平等、行政區劃、新住民投票認識、政黨財務申報、228紀念館營運、地方發展基礎建設計畫、國慶大典預算、生育政策、資安強化計畫、原住民族地名正名及實價登錄資料加值應用等。
相關爭議
- 國慶大典預算編列與執行:陳怡潔委員質疑內政部2018年國慶預算編列高達4,365萬元,遠超2013年決議的3,250萬元上限,且實際花費超支,認為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不足,特別對晚會花費提出質疑;黃昭順委員則批評國慶牌樓未見「中華民國」字樣,認為有「去中華民國化」之嫌,並對預算超支動用預備金表示不滿;賴瑞隆委員則建議保留預算送協商,讓內政部有機會溝通說明,避免刪減過度影響國慶慶典。
- 救國團章程爭議與內政部作為:賴瑞隆委員質疑救國團章程違反《人民團體法》,且理事長白秀雄因推動改革遭逼退,批評內政部雖發文5次要求改善卻無實質作為;黃昭順委員則認為政府不應干預人民團體內部運作,質疑白秀雄改革時機,並表示團體負責人頭銜應由其自行決定。
- 警力動用爭議:黃昭順委員質疑內政部在勞團驅離及總統活動維安中動用大量警力,造成警員疲憊且影響民眾,要求提供警力動用數字並檢討情資判斷。
- 族群平等與反歧視推動成效:林麗蟬委員指出新住民被員警歧視的案例,質疑內政部宣導族群平等與反歧視的成效不足,要求檢討並提出報告。
- 原住民族地名正名與轉型正義:Kolas Yotaka委員倡議將原住民族地區的山川、古蹟、部落、街道及公共設施改為傳統名稱,並強調尊重當地居民意願;黃昭順委員則反對將地名改名與轉型正義掛鉤,認為此舉可能撕裂社會,並以高雄中正里改名遭反對為例。
- 實價登錄資料真實性與應用:陳怡潔委員質疑實價登錄資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擔憂其可能被用於市場炒作,要求內政部提出詳細計畫說明資料加值應用發展計畫的必要性及如何真實反映市場價格。
- 村里活動中心補助與閒置:曾銘宗委員與賴瑞隆委員指出村里活動中心興建後有閒置情況,質疑補助效益,建議未來應更審慎評估硬體建設,加強活化使用,並減少不必要的硬體建設。
立法委員發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關心通譯人員精進業務,希望內政部能支持警政署及移民署的相關政策,並同意合併凍結預算。
- 質疑內政部推動族群平等與反歧視成效不足,舉例新住民遭員警歧視事件,要求檢討並報告。
- 支持陳怡潔委員對國慶預算的減列,認為應回歸2013年決議,且台灣經濟不佳,應節省納稅錢。
- 提案要求凍結內政部民政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並提出村里集會活動中心整年度明細,說明前瞻計畫經費使用狀況。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內政部建立更精確的非正規住居者及無家者資料庫,並提出統計數據與專案報告,以回應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第37點。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動用大量警力驅逐勞團及維安總統活動,造成警員疲憊及民眾不便,要求提供警力動用數字。
- 認為政府不應干預人民團體內部運作,質疑救國團理事長白秀雄改革時機,並強調團體負責人頭銜應由其自行決定。
- 支持國慶慶祝大會,但對國慶牌樓未見「中華民國」字樣表示不滿,並支持減列超支預算。
- 要求內政部提供整體生育政策的具體辦法及去年辦理單身聯誼活動的資料,並建議將公托設施納入社會住宅政策考量。
- 提案要求凍結內政部民政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並提供村里活動中心整年度明細,說明前瞻計畫經費使用狀況。
- 反對將地名改名與轉型正義掛鉤,認為此舉可能撕裂社會。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預算,質疑內政部在處理救國團章程修改及理事長遭逼退事件上作為不足,要求部長說明。
- 建議內政部應加強村里活動中心執行績效,減少硬體建設,活化閒置空間,並更審慎評估未來新建案。
- 建議國慶大典預算先保留送協商,讓內政部有機會溝通說明,避免刪減過頭影響慶典。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村里集會活動中心興建與修繕補助預算的執行情況,指出審計部報告顯示有閒置狀況,要求內政部說明。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228國家紀念館相關預算相較前年度大幅增加近3,000萬元,要求說明用途。
- 堅持國慶預算應減列至3,250萬元,批評內政部超支且未遵守立法院決議,並質疑晚會必要性及高額花費。
- 質疑戶政役綠色便民及資安強化計畫與前瞻計畫中的資安計畫有重複編列之虞,要求提供完整計畫並凍結10%預算。
- 質疑實價登錄資料的真實性與應用效益,擔憂可能被用於市場炒作,建議凍結5%預算並要求書面報告說明建置內容細項。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早期遷葬紀錄不完整問題,要求內政部協助清查盤點各縣市地方政府的遷葬紀錄,特別針對原住民族鄉鎮市區。
- 提案要求內政部應負責平埔族群人口統計及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資料統計,而非原民會,並凍結預算要求提出初步規劃與評估。
- 提案要求內政部積極辦理原住民族地區地名正名,將山川、古蹟、部落、街道及公共設施改回傳統名稱,並強調尊重當地居民意願。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直轄市升格後行政區域劃分法不夠完善,導致人口懸殊過大,提案凍結10萬元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加速進度。
- 關切環保葬法推動效果不佳,提案凍結10萬元預算,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關切現代人晚婚、不婚現象嚴重,建議凍結戶政業務相關預算50萬元,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王銘正 參事兼主任 內政部秘書室
- 認同通譯品質精進、數量提升、多元服務等目標,但綜合規劃業務預算已逐年下降,人權議題預算僅15萬5,000元,希望免予凍結或降低凍結額度。
吳敬田 組長 警政署保安組
- 說明特勤執行係依照《特種勤務條例》及情資狀況部署,但無法即時提供高雄義大及勞團驅離事件的具體警力動用數字,承諾會後提供。
陳茂春 參事兼主任 內政部
- 表示尊重救國團理事長請辭意願,後續會要求章程採理事長制並立即處理,希望免予凍結預算。
- 確認白秀雄理事長就任後有提出改革理念,希望救國團章程符合《人民團體法》規定。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說明人民團體管理依據《人民團體法》,章程不可違反法律,內政部會持續要求救國團修改章程,但不能直接介入修改。
- 強調內政部會持續努力,確保社會團體章程及運作合乎法律規定。
- 說明生育政策是跨部會議題,內政部將提供社會住宅優先承租及辦理單身聯誼活動等配套措施。
- 強調國慶是國家的慶典,由國會主辦,內政部為幕僚執行部門,會忠於職守配合,希望委員從國家需求考量預算。
- 說明社會住宅納入公托設施是可處理課題,將努力推動。
林清淇 司長 民政司
- 說明殯葬管理已要求地方設置公墓登記簿,記錄基本資料並在遷葬時造冊標示,對無人認領者亦有處理規範,並納入地方政府考核。
- 說明族群平等反歧視議題涉及各部會權責,內政部會結合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積極處理,建議免予凍結。
- 說明行政區劃法已完成協商,將儘速送審,通過後可由地方政府推動行政區域調整。
- 說明已針對新住民投票認識製作宣導資料,透過移民署及網站提供資訊,建議免予凍結。
- 說明《政黨法》已通過施行,將澈底落實政黨財務申報強制規定,建議免予凍結。
- 說明228紀念館因餘絀用罄面臨職員薪資發放困難,且涉及整體運作需求,建議免予凍結。
- 承認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績效不佳,但因地方政府執行率受標案及建設期長等因素影響,已定期追蹤並要求提報使用率,建議免予凍結。
- 說明國慶大典預算增加是因恢復晚會及煙火施放,並強調國慶活動能凝聚國人感情、刺激地方經濟,建議免予刪除和凍結。
- 說明民國72年制定《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後才要求建立殯葬資料,早期資料不完整,承諾協助清查各縣市最早的遷葬紀錄。
- 說明內政部已針對新住民反歧視做過宣導,但承認仍有不足之處,會檢討並協助基層員警提升對多元文化的尊重。
- 說明村里活動中心興建補助今年是最後一年,明年起僅處理危險建物,單一補助上限400萬元,並追蹤使用績效、管理要點及辦法。
張琬宜 司長 戶政司
- 說明人口政策已提升至行政院層級,戶政司將提出配套意見,並透過社會住宅優先承租及辦理單身聯誼活動等方式提升生育率。
- 說明戶政役綠色便民及資安強化計畫與前瞻計畫無重複編列,前者著重中央資料庫整合汰換,後者著重基層資安設備汰換。
- 承諾會進行原住民身分變更統計分析,並研議解決系統改版前舊資料的人工清洗問題,將提出人力及財力初步規劃。
王靚琇 司長 地政司
- 說明地名正名已於年初完成盤點,並與原民會就「原住民族通行地區及傳統名稱標示設置原則」草案進行意見回復,待法定程序完成後將據以規劃辦理,整合資料並納入地名資料庫。
- 說明實價登錄資料已累積近200萬筆,外界滿意度高,將透過「精進地價」計畫利用這些資料進行加值應用,建置系統以大量估價方式查估市價行情,希望免予凍結經費。
劉正倫 主任
- 說明第5目土地測量業務主要為實際測量工作。
嚴文常 副主任
- 同意第7目資訊業務的預算凍結及書面報告要求。
相關後續
- 內政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要求提出通譯人員精進業務、建立非正規住居者資料庫、警力動用數字及救國團章程爭議等專案報告。
- 內政部第2目民政業務分支計畫「08」(協助民間各界辦理國家重大慶典)另定期繼續處理,其餘收支部分凍結10%,要求提出殯葬管理、族群平等、行政區劃、新住民投票認識、政黨財務申報、228紀念館營運、地方發展基礎建設計畫、村里活動中心補助、直轄市升格行政區劃進度及環保葬法推動等書面或專案報告。
- 內政部第3目戶政業務預算凍結10%,要求提出生育政策改善方案、戶政役綠色便民及資安強化計畫完整計畫、平埔族群與原住民身分資料統計初步規劃與評估等書面或專案報告。
- 內政部第4目地政業務預算凍結5%,要求提出地名正名積極辦理措施、實價登錄資料加值應用發展計畫詳細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動支。
- 內政部第5目土地測量業務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
- 內政部第6目土地開發業務預算照列。
- 內政部第7目資訊業務預算凍結10%,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動支。
- 內政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9目第一預備金、第10目社會保險業務預算照列。
- 內政部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預算凍結10%,要求在報告中說明配合新立《社會團體法》修法進度規劃,檢討並簡化作業流程,經同意後動支。
- 黃昭順委員就婦聯會協商案提出的主決議第60案及第61案不通過。
- 第62案主決議通過,第63案主決議因前案已有專案報告,不予處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0101
- 卷/期/冊
- 107/1/1
- 發布日期
- 2018-01-1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