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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臺灣港務公司與航港建設基金107年度預算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07

LawTrace 法律歷程:民用航空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7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及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會議聚焦於港務公司營業總收入、成本費用、行銷獎勵金及轉投資計畫等多項預算編列與執行率問題,委員們普遍質疑預算浮編及執行不力。最終,委員會決議多項預算刪減或凍結,並要求港務公司與航港局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以加強監督並提升營運績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的業務計畫、營業收支、轉投資計畫及重大建設事業預算,重點關注預算編列的合理性、過去執行率的低落,以及未來營運目標的達成。
  • 核心議題涵蓋營業總收入的增減、各項費用(如水電、旅運、廣告、專業服務)的撙節、行銷獎勵措施的效益,以及成立觀光發展子公司的必要性。

相關爭議

  • 營業總收入編列:委員質疑港務公司預估貨物裝卸量成長但營業總收入卻減列,認為過於保守且應積極提升盈餘;港務公司解釋是因散雜貨量減少及國輪優惠所致,但同意努力增列1億元。
  • 營業成本與費用執行率:委員普遍質疑港務公司多項服務費用(港灣、棧埠、維持費用)的執行率長期偏低(42%至63%),認為預算編列浮濫;港務公司則稱是因撙節支出且與營收連動,最終決議刪減1,000萬元。
  • 水電費、油電費及用品消耗:多位委員指出這些經常性費用執行率長期偏低(17%至60%),建議大幅刪減;港務公司雖已自行減編,但解釋因新設備啟用將增加固定費用。最終決議統刪2,000萬元,並凍結10%。
  • 電腦設備採購預算:洪慈庸委員質疑業務費用中電腦設備零件及辦公用品採購預算較上年度增加2倍(700多萬元),認為浮編且說明不清;港務公司解釋用於虛擬桌面、伺服器擴充及網路設備汰換。最終決議凍結1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旅運費編列:委員質疑港務公司旅運費大幅增加,特別是新成立的土地開發子公司及新南向政策相關費用,認為違反行政院規定;港務公司強調其必要性與業務拓展需求。最終決議統刪200萬元,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行銷獎勵措施效益:委員質疑行銷獎勵金執行率長期偏低(約50%),認為獎勵機制無效或目標不切實際;港務公司解釋是為鼓勵航商提升轉口量,需預留高額度以吸引業者。最終決議不刪減,但凍結五分之一,並要求提出合理書面報告。
  • 轉投資成立子公司:葉宜津委員及黃國書委員強烈反對港務公司成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公司」與國際郵輪公司合資,認為總公司應直接負責新興事業,且此案已延宕3年仍未成立;港務公司強調其對引進國際郵輪及觀光發展的重要性。最終決議全數凍結,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認為港務公司營業總收入編列不合理,應至少與106年度持平,並應積極運作以達成盈餘目標。
  • 建議研究發展費用刪減400萬元,因其執行率偏低且可能影響本業。
  • 給予新任董事長吳宏謀觀察期,期待其整頓港務公司執行率低落的問題。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港務公司撙節水電費、郵電費及用品消耗預算,因其執行率長期偏低。
  • 建議港務公司應針對預算說明清楚,並督促團隊改善執行率,以面對國際競爭。
  • 支持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不刪除,但應凍結預算並加強推動,因其對亞洲新灣區發展至關重要。
  • 強調航港局與港務公司應通力合作,並督促吳董事長與郭總經理改善執行率不佳的問題。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認為港務公司營業總收入編列過於保守,應增加預算,即使未達標也應先努力再檢討。
  • 質疑港務公司多項經常性費用(如水電費、材料用品費、旅運費)執行率低,應予撙節或刪減。
  • 批評行銷費用執行率僅約50%,建議大幅刪減5,000萬元以督促港務公司積極作為。
  • 要求港務公司自行設定預算達成率目標,以鞭策自身並接受檢討。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批評港務公司預算編列浮濫,指出水電費、油電費及用品消耗等項目執行率長期偏低(僅17%至68%),應大幅刪減並凍結。
  • 認為港務公司旅運費大幅增加違反行政院規定,不應增列。
  • 質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及行銷獎勵金執行率低落,要求說明編列原因。
  • 建議水電費應刪減3,000萬元,認為港務公司不會感到「痛」且仍有大量閒置預算。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港務公司服務費用(港灣、棧埠、維持費用)執行率長期不到80%,建議合併刪減2,000萬元以督促改善。
  • 質疑研究發展費用執行率低落,要求說明明年度研究計畫內容、預算抓取方式,並檢討過去研究成果的應用。
  • 對成立臺灣港務觀光發展公司的轉投資計畫表示疑慮,認為茲事體大,應向國會做政策說明。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用品消耗費及電腦設備相關採購預算浮編,執行率極差,建議減列與凍結。
  • 要求港務公司針對郵輪推廣計畫提出具體方案,並凍結業務宣導費。
  • 質疑維持費用中機電維護、港區環境清潔等外包費用增加的原因。
  • 認為港務公司預算編列掌握度不佳,且增加的部分仍有浮濫之嫌,支持刪減3,000萬元。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指出水電費、油電費及用品消耗執行率偏低(僅17.76%至39.13%),建議各減列5%。
  • 質疑行銷獎勵措施的標準與執行率,要求港務公司說明如何達到目標。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理解海運景氣低迷,但認為全球景氣復甦應要求港務公司增加收入,同時撙節不必要支出。
  • 支持刪減油電水預算,但認為若業務量增加,可彈性處理追加預算。
  • 強烈質疑港務公司電腦資訊系統混亂後仍編列大量設備採購預算,並反對成立子公司,主張由總公司直接負責。
  • 強調港務公司應重視綠能發展,並對各港口(如台中港、安平港、高雄港)的定位與功能規劃提出建議。
  • 建議雜項費用中的公關費應訂定原則並提供細項報告,以便事後監督。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認為預算審查應著重效益而非金額,要求港務公司提出書面業績指標報告,以利後續檢視。
  • 質疑行銷獎勵金執行率低落,可能反映獎勵機制無效或資金閒置,要求說明獎勵金發放方式與業績連動指標。
  • 建議雜項費用應訂定規範和總額度,並事後監督其使用狀況,確保合法合理。
  • 質疑港務公司研究發展費用編列與實際執行差異大,要求說明差異原因及增加預算的必要性。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批評港務公司預算執行率低落,要求董事長與總經理承諾改善並提出具體執行目標。
  • 建議港務公司應將經費投入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港口發展,以刺激地方經濟並加強兩岸關係。
  • 支持高雄港及安平港整建工程計畫不刪減,但要求港務公司確實做到承諾的執行率。

相關人員回應

郭添貴 總經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解釋營業總收入減列是因散雜貨量預估減少972萬噸及配合航運振興方案國輪優惠,但同意努力增列8,000萬元。
  • 說明營業成本與費用執行率低是因收入未達標,相關費用為變動成本,承諾在撙節概念下支出。
  • 解釋水電費增加是因基隆、高雄港新起重機及台中港新大樓啟用,屬固定費用,並已減編858萬元。
  • 說明旅運費增加是因土地開發公司首次編列及配合離岸風電、新南向政策等業務拓展需求。
  • 強調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在郵輪行銷上已達標,且已減編940萬元,同意凍結10%並提出書面報告。
  • 解釋行銷獎勵金是為激勵航商提升轉口量,設定較高門檻以衝刺業績,但部分航商未達標導致執行率未滿。
  • 說明電腦設備採購增加721萬元是為虛擬桌面、伺服器擴充及網路介面汰換,與ERP系統不同。
  • 承諾將嚴格控管預算執行率,並針對各項預算說明不足之處提出書面報告。

朱碧玉 資深處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服務費用包含碼頭維護、淤積浚挖、道路維護、清潔外包及水電費等營運必需成本,執行率偏低是因撙節支出。
  • 解釋雜項費用(慶典活動費及記者聯誼費)用於結合縣市政府、招商論壇及企業社會責任活動,去年實際花費約630萬元。
  • 說明維持費用增加是因地表逕流廢水處理、安平港多功能碼頭委外經營及漁光島清潔維護等新增支出。
  • 解釋公關費編列1,304萬元,去年已幾乎花光。

吳宏謀 董事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承諾將嚴格控管預算執行率,並落實預算使用,對委員支持表示感謝。
  • 強調全球港口競爭激烈,鼓勵同仁多出國了解,並控管出國必要性與效益,以因應航運商業模式轉型及創新思考。
  • 說明行銷獎勵金與港口競爭力密切相關,旨在吸引航商聯盟經過台灣轉口,並設定目標以提升競爭力。
  • 指出研究發展費用與以往不同,將用於重件碼頭規劃、郵輪介面處理、物流拆併櫃研究及港口設施精進。
  • 承諾將檢討執行率偏低問題,並將金門港口發展納入考量。

楊麗粉 經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電腦設備採購預算增加是為支援同仁在公司外部處理內部業務的設備,包括虛擬桌面、伺服器記憶體及硬碟擴充,以及網路設備汰換。

駱傳孝 高級研究員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補充說明電腦設備採購增加與ERP系統無關,主要用於外部連結系統擴充、系統運作負荷增加的設備擴充,以及新舊網路介接維運。

蘇建榮 資深處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行銷獎勵金是提供給航商業者,若達成設定的轉口量門檻才發放,與其他費用性質不同,旨在激勵業績成長。
  • 解釋研究發展費用用於委託調查及研究,依案件規模編列,並承諾將檢討過去研究報告的應用效益。

范植谷 次長 交通部

  • 說明明年海運市場仍供過於求,行銷獎勵措施對維持轉口量至關重要,且大陸及東南亞港口成長超乎想像,需大力獎勵三大策略聯盟。
  • 贊成委員要求港務公司設定行銷獎勵的策略性目標及達成率。

蔡丁義 業務副總經理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成立觀光發展公司旨在與皇家加勒比郵輪公司合資,引進國際郵輪至澎湖,並在當地投資建設大型郵輪碼頭,已編列3年預算。

張國明 代理董事長 臺灣港勤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子公司雜項費用中僅28萬元為慶典活動費,其餘170多萬元為與學校建教合作費用,懇請不要刪除。

相關後續

  • 營業總收入相關提案(第1案至第4案)併案增加1億元。
  • 營業成本及費用相關提案(第5案至第9案、第53案及第54案)併案刪減1,000萬元,由港務公司自行調整。
  • 水電費、油電費、材料及用品費相關提案(第10案至第21案、第45案至第50案)統刪2,000萬元,港務公司自行調整,並凍結十分之一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業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第48案)凍結100萬元,待港務公司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 旅運費相關提案(第22案至第25案)併案統一刪除200萬元。
  • 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相關提案(第26案至第35案)不刪減,但凍結五分之一預算,提出書面報告並配合達成業績指標後始得動支。
  • 維持費用(第36案)酌減100萬元,不予凍結。
  • 行銷獎勵措施相關提案(第37案至第40案)不刪除,但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要求港務公司提出合理的獎勵措施和辦法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專業服務費(第41案)不刪減,但要求港務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綠電發展等重點。
  • 專業服務費和研究發展費相關提案(第42案至第44案、第55案及第56案)凍結400萬元,要求港務公司提出計畫書面說明,內容需包含105年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107年增加400萬元用途,以及過去研究報告應用效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雜項費用(第51案)刪減500萬元,並要求港務公司提供去年使用細項及未來的原則性說明。
  • 子公司聯誼費(第52案)不予刪除。
  • 轉投資計畫相關提案(第57案至第62案)全數凍結,並要求港務公司提出專案報告,待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第63案)凍結五分之一預算,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第64案至第67案)改為凍結5,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港勤辦公室購置費用(第68案)不予處理。
  • 決議案第69案、第71案、第72案、第81案修正報告期限或報告對象,第75案修正文字,第77案、第79案修正文字,其餘決議案(第70、73、74、76、78、80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航港建設基金107年度的業務計畫、基金來源與用途及餘絀、解繳公庫預算。
  • 討論重點聚焦於商港服務費收入預估,以及港灣建設計畫、高雄港及安平港整建計畫、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等工程預算的執行率與編列合理性。

相關爭議

  • 商港服務費收入:航港局預估107年度收入略高於105年,委員未提出明確爭議,但未同意增列。
  • 港灣建設計畫服務費用:委員質疑該計畫執行率長期偏低(105年度僅44%),儘管航港局已自行減編4億多元,仍認為有撙節空間;航港局解釋發包多集中下半年,年底執行率可達高標。最終決議刪減3,000萬元。
  • 高雄港及安平港整建工程計畫:委員質疑執行率,但考量碼頭老舊整建的重要性,且港務公司承諾改善,最終決議不刪除、不凍結,但要求確實執行。
  • 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委員質疑預算增加高達220%(8億多元),但106年度執行率僅26%,認為預算編列需檢討;航港局解釋因臺北港圍堤工程、基隆港軍用碼頭遷移及洲際第2期工程等大案進入高峰期。最終決議刪減2,000萬元,不凍結。
  • 商港服務費收費比例:葉宜津委員質疑航港局收取旅客航港基金僅40元,遠低於港務公司收取的460元旅客服務費,認為收費比例不合理,可能導致建設經費不足。航港局解釋兩者用途不同。最終決議照案通過,由兩單位自行研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港灣建設計畫服務費用執行率偏低(105年度僅44%),儘管已自行減編,仍建議再刪減4,000萬元。
  • 要求航港局檢討港灣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狀況,並就未來計畫提出進度報告,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預算。
  • 強調高雄港及安平港區碼頭整建工程的重要性,因多數碼頭老舊破損,建議不刪除預算。
  • 質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預算大幅增加220%但執行率僅26%,建議至少刪減2,000萬元。
  • 督促港務公司團隊全力領導,改善建設推動與執行率問題,以面對國際競爭。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認為航港局預算編列掌握度不佳,指出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用預算與決算執行率差異大,建議減列3,000萬元。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港灣建設計畫執行率長期偏低(106年10月底僅25%),建議凍結十分之一預算,並要求航港局檢討計畫規劃與執行進度控管,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航港局與港務公司應自行檢討商港服務費收費比例,確保收支平衡並有足夠經費改善港口營運。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航港局所稱港務公司工程執行率低於50%,要求港務公司檢討並承諾執行率。
  • 建議港務公司在規劃國際商港發展時,應兼顧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港口,利用其地理優勢發展業務。
  • 支持高雄港及安平港相關整建工程計畫不刪除,但要求港務公司確實做到承諾的執行率。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認為航港局與港務公司應自行檢討商港服務費收費比例,以確保航港局有足夠收入改善港口營運,進而影響港務公司的招商。

相關人員回應

謝謂君 局長 交通部航港局

  • 說明107年度商港服務費預算依105年度決算及106年預估收入略微增列,考量海運持平發展。
  • 承認港灣建設計畫因委託港務公司辦理,過去執行率能量不足,已自行下調37%,請求委員支持。
  • 同意就決議案第47案、第48案、第50案、第54案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同意第49案、第52案、第53案、第55案照案辦理。
  • 解釋國際商港旅客航港基金收費40元有其程序,與港務公司收取的旅客服務費用途不同。

王錦榮 資深處長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港灣建設計畫第一期今年上半年為規劃設計,下半年發包,年底可執行達79億元,發包多集中下半年。
  • 說明高雄港及安平港整建計畫到11月份執行率將近7成,預估年底可達93%,工程已發包,請求繼續編列。
  • 解釋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預算增加,是因臺北港第3、4期圍堤工程及基隆港軍用碼頭遷移等大案進入高峰期,總經費高達80多億元。

饒智平 組長 交通部航港局

  • 說明旅客進出港口利用基礎設施,航港建設基金收取40元,利用客運大樓與碼頭,港務公司收取460元,合計每位旅客約收取500元,分別用於相關航港建設。

相關後續

  • 商港服務費收入相關提案(第1案及第2案)不予增列。
  • 港灣建設計畫相關提案(第3案至第4案、第9案至第12案、第14案至第22案、第36案、第38案至第39案、第40案至第45案)併案審查後刪減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高雄港及安平港相關整建工程計畫相關提案(第26案至第28案)不予刪除,不凍結,但要求港務公司確實做到承諾的執行率。
  • 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相關提案(第29案至第35案、第37案)刪減2,000萬元,不凍結。
  • 水電、郵電及旅運費等行政管理費相關提案(第5案至第8案、第23案至第25案、第46案)不予刪除,不凍結。
  • 決議案第47案、第48案、第50案、第54案修正報告對象及期限,其餘決議案(第49、51、52、53、55案)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第1案(蘇花改問題)改為書面報告,要求交通部向花蓮徐榛蔚委員、台東劉櫂豪委員及宜蘭陳歐珀委員做說明。
  • 臨時提案第2案(無牌無照電子收費紀錄)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70101
卷/期/冊
107/1/1
發布日期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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