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及體育署107年度預算與基金審查:聚焦教育改革、體育發展與經費效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06
LawTrace 法律歷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及體育署107年度預算案,以及多項附屬單位基金預算與前年度凍結案。討論核心涵蓋大學校務基金、國教署各項教育計畫、體育署全民及競技運動推廣等。會議針對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計畫成效、經費運用效率及政策落實等議題進行熱烈質詢與協商,最終多項預算獲通過,部分則遭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以供後續監督。
討論事項一
107年度教育部主管各項基金預算審查 (討論事項一、三)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涵蓋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及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委員們主要關切基金收支平衡、營運效益、教學品質提升、文化保存與運動場館活化等議題。
- 討論聚焦於各基金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成效,以及如何透過經費運用有效支持學術研究、社會教育推廣和運動人才培育。
相關爭議
- 政治大學校務基金:李麗芬委員對政大有兼任教授發表對泰國新住民不友善言論表示關切,認為學校對多元文化友善意識普及不足,要求學校加強相關活動推廣。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蔡培慧委員及柯志恩委員對鳳凰谷鳥園勞務成本及教學成本凍結案提出,質疑其在地質敏感區的投入效益,館方則說明轉型科普教育方向。
-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柯志恩委員質疑科工館勞務收入編列減少,專業服務費卻大幅增加,認為有縮減必要,館方解釋收入減少因折舊及溜滑梯熱潮減退,並同意收入增列300萬元、專業服務費減列200萬元。
-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作業基金:柯志恩委員對海生館租金與利息預算增幅過大提出質疑,認為基金短絀應節約經費,館方解釋因研究、保育及新南向政策推動需求,最終同意減列50萬元。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業基金:柯志恩委員對科教館勞務收入銳減提出質疑,館方解釋因明年3至6月大封館導致收入減少,並說明支出也有相對調減。
- 國立臺灣圖書館作業基金:柯志恩委員質疑圖書館高度依賴政府補助,自籌比率低,特別是中山樓營運短絀,應加強行銷與財務建構,建議增列收入。李麗芬委員對中山樓向學生收取門票提出異議,認為應鼓勵學生參觀。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作業基金:柯志恩委員質疑旅運費預算書漏列大陸地區旅費,經查證屬實。此外,針對慶陽公司承造獵雷艦違約問題,委員們高度關切海科館的後續接管計畫及營運不中斷措施。
立法委員發言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感謝教育大學配合,期許未來老師能教育好孩子。
- 對政治大學兼任教授對泰國新住民的不友善言論表示關切,認為學校應提升對多元文化的友善程度,並推動相關議題活動。
- 對中山樓向學生收取門票表示不滿,認為教育部場館應鼓勵學生,而非收費。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對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鳥園投入經費效益及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預算編列提出質疑,認為收入增列與專業服務費縮減應連動。
- 質疑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租金與利息預算增幅過大,建議減列。
- 質疑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勞務收入銳減及旅運費預算書漏列問題。
- 認為國立臺灣圖書館高度依賴政府補助,中山樓營運短絀應增列收入,並對其增列金額提出議價。
- 高度關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與慶陽公司解約後的接管計畫與營運不中斷承諾,並提出凍結預算以要求說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不平衡,有短絀,要求增列收入以符合基金編列原則。
- 批評教育部對總基金收入增加後,不知如何調整分基金收入的說法。
- 建議教育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檢討基金管理辦法,讓部分基金收入能留給館內自行運用,以提高自籌收入。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支持蔣乃辛委員關於基金收入增加的要求,認為教育部應自行調整各分基金收入,而非推託。
- 提醒基金支出預算若有減列,收入預算也應相對減少,建議最後再確定增列數額。
- 關切海科館與慶陽解約後,能否真正做到無縫接軌,要求書面報告需清楚說明。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對鳳凰谷鳥園勞務成本與教學成本提出凍結案,要求科博館了解提案理由。
- 將針對鳳凰谷鳥園地質敏感區的限制,改提主決議要求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積極規劃園區生態教育、科普設施與活動。
相關人員回應
孫維新 館長
- 說明鳳凰谷鳥園為地質敏感區,大型建設受限,已將經費轉投入新科技如擬鳥平台,轉型科普教育環境。
- 強調鳥園已投入大量經費更新鳥籠,並將鳥園轉化為科普教育環境。
陳訓祥 館長
- 解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期短絀是因折舊,扣除折舊後每年有結餘。
- 說明105年收入高是因為引進立體溜滑梯,但好奇心會逐漸減少,希望增列收入目標可及。
- 同意勞務收入增列300萬元,專業服務費減列200萬元。
陳啟祥 館長
- 解釋海洋生物博物館租金與利息預算增加是因研究船租用、動物保育任務(如海龜救援)及新南向政策交流需求。
- 說明地處偏遠,推展科教需接送講員與學生,明年新南向政策預計擴大,需要充足經費。
陳雪玉 館長
- 解釋臺灣科學教育館明年3到6月將大封館,導致收入減少約2,500萬元,希望調整後能倍增收入。
- 說明封館期間支出也將調減,主要減少水電、清潔維運及折舊等費用約2,200多萬元。
- 解釋出國旅運費及赴陸旅費增加,主要由館務基金自籌,用於策劃特展輸出及與國外博物館交流。
鄭來長 館長
- 說明國立臺灣圖書館並非營利單位,大部分經費來自政府補助,中山樓營運主要收入來自門票、場租和文創品。
- 表示門票收入未明顯增加,正努力創新作為,並透過廣宣爭取場租。
- 同意將業務收入增列150萬元,並說明已增設AR/VR介紹中山樓及製作學習單吸引學生校外教學。
吳俊仁 館長
- 承認海科館旅運費預算書漏列大陸地區旅費和貨物運費。
- 說明海科館與慶陽公司因嚴重落後將於12月12日中止契約,已備妥12月13日以後的接管計畫,力求營運不中斷。
- 澄清接管人力將透過公開招標,並希望優先由原慶陽員工轉任。
黃月麗 司長
- 說明教育部從年初即關心海科館案,已多次開會協助館方應變,12月12日將確定解約。
- 解釋慶陽公司因未達里程碑,已累積罰款達1,000萬元,依合約必須終止契約並追究賠償。
- 表示教育部將全力協助海科館接管營運,除了8,000萬元支持外,還有館方基金、營運收入及慶陽違約金、履約保證金可運用。
- 說明接管人力已進行外包採購案,預計由得標廠商進用,並希望優先轉移現有OT人力,保障現有人員權益。
- 承諾會後立即提供館方緊急應變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交BOT/OT評估報告。
黃永傳 處長
- 解釋預算編列方式,管制項目如國內外旅費需寫金額,其他如貨物運費可不用寫明金額,但可補充說明。
- 對於蔣委員要求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平衡的建議,表示此為六個分基金整合,調整總預算需調整各分基金,建議在108年度預算編列時檢討架構。
- 認同蔣委員對基金編列原則的重視,承諾努力增加自籌收入。
潘文忠 部長
- 回應蔣委員關於預算法規的問題,表示會照辦勘誤。
- 強調校園毒品問題已升級為行政院跨部會處理,需連結警政、法務、衛福等部門共同解決。
- 指出校外會未來功能將強化,擴大組織規模,連結地方警政衛生組織,全面發揮作用。
- 說明教育部已改變宣導方式,強化學校與家長會連結,開發入班教材培訓種子家長,並針對新興毒品加速與衛福部合作研發篩檢。
邱乾國 署長
- 回應高潞委員關於族語教學與正規教育銜接問題,說明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及沈浸式教學方案的推動。
- 說明技職學校設備更新經費已納入前瞻計畫,107至109年將編列約50億元。
- 針對英語能力提升,推動分組教學、學校本位創新教學,並加考英聽、送偏鄉老師研習。
- 解釋實用技能學程和建教合作班升學率高於就業率的現象,將從生涯輔導及實務訓練兩方面強化。
- 解釋補救教學人數增加是因為取消雙D限制,並向下延伸至小一,策略上將減少課後補救、增加課中分組抽離。
- 說明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透過個案管理盤點地方場地,並利用老舊校舍空地興建,預計可達成1,247班目標。
- 解釋社區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困境,已透過教育部與原民會經費整合及法規鬆綁(如都市計畫區以外限制)有所突破。
- 承諾提供新住民師資培訓及教材編撰進度報告,並將人力資源資訊上網或通知學校。
- 說明營養午餐已成立專案辦公室,盤點11項改革項目,將從教育體系帶動、法規面處理、經費支持及宣導推廣等多方面進行。
- 說明校園毒品防治朝七個方向進行,包括揚棄活動式宣導,落實校本宣導與家長會結合,與校外會連結熱區巡邏,編列熱區學校輔導資源。
林德福 署長
- 說明體育署歲入預算審查費已盤點無法再增列,但同意增列財產收入與租金收入300萬元。
- 回應蔣乃辛委員關於體育協會租金優惠及營利行為的質疑,承諾徹查並糾正不符規定的營利行為。
- 說明足球六年計畫是從現有預算及前瞻計畫中挪用,目標是將排名提升至世界100名內,並承諾提供詳細計畫。
- 解釋體育行政業務凍結是因應國體法修正後,需加強與民間體育團體及單項協會的溝通協調。
- 說明企業聘用體育專業人員計畫,因無罰則改採獎勵,鼓勵企業自行聘用並給予補助,並將多元化運動員就業出路。
- 澄清水域運動設施前瞻預算為資本門,公務預算則用於辦理活動、競賽,並說明已挑選15個地方建設水域活動基地。
- 說明體育署預算規模達122億元(含前瞻),強調全民運動經費捉襟見肘,不宜刪減。
- 回應競技運動預算凍結,強調成績與資源投入相關,備戰2020及2024奧亞運需經費支持,對青年選手培育幫助大。
- 解釋運動產業博覽會預算增加是為108年博覽會預作規劃與招商,並將舉辦其他運動產業展覽。
- 澄清體育頻道預算非成立專屬頻道,而是委託拍攝國內未轉播的運動賽事,並在頻道及網路播放,以扶持二級賽事。
張慶瑞 副校長
- 對臺灣大學校務基金的兩個主決議表示沒有意見,將配合辦理。
孫維新 館長
- 說明鳳凰谷鳥園為地質敏感區,大型建設受限,已將經費轉投入新科技如擬鳥平台,轉型科普教育環境。
- 強調鳥園已投入大量經費更新鳥籠,並將鳥園轉化為科普教育環境。
陳訓祥 館長
- 解釋科學工藝博物館本期短絀是因折舊,扣除折舊後每年有結餘。
- 說明105年收入高是因為引進立體溜滑梯,但好奇心會逐漸減少,希望增列收入目標可及。
- 同意勞務收入增列300萬元,專業服務費減列200萬元。
陳啟祥 館長
- 解釋海洋生物博物館租金與利息預算增加是因研究船租用、動物保育任務(如海龜救援)及新南向政策推動需求。
- 說明地處偏遠,推展科教需接送講員與學生,明年新南向政策預計擴大,需要充足經費。
陳雪玉 館長
- 解釋臺灣科學教育館明年3到6月將大封館,導致收入減少約2,500萬元,希望調整後能倍增收入。
- 說明封館期間支出也將調減,主要減少水電、清潔維運及折舊等費用約2,200多萬元。
- 解釋出國旅運費及赴陸旅費增加,主要由館務基金自籌,用於策劃特展輸出及與國外博物館交流。
鄭來長 館長
- 說明國立臺灣圖書館並非營利單位,大部分經費來自政府補助,中山樓營運主要收入來自門票、場租和文創品。
- 表示門票收入未明顯增加,正努力創新作為,並透過廣宣爭取場租。
- 同意將業務收入增列150萬元,並說明已增設AR/VR介紹中山樓及製作學習單吸引學生校外教學。
吳俊仁 館長
- 承認海科館旅運費預算書漏列大陸地區旅費和貨物運費。
- 說明海科館與慶陽公司因嚴重落後將於12月12日中止契約,已備妥12月13日以後的接管計畫,力求營運不中斷。
- 澄清接管人力將透過公開招標,並希望優先由原慶陽員工轉任。
黃月麗 司長
- 說明教育部從年初即關心海科館案,已多次開會協助館方應變,12月12日將確定解約。
- 解釋慶陽公司因未達里程碑,已累積罰款達1,000萬元,依合約必須終止契約並追究賠償。
- 表示教育部將全力協助海科館接管營運,除了8,000萬元支持外,還有館方基金、營運收入及慶陽違約金、履約保證金可運用。
- 說明接管人力已進行外包採購案,預計由得標廠商進用,並希望優先轉移現有OT人力,保障現有人員權益。
- 承諾會後立即提供館方緊急應變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交BOT/OT評估報告。
黃永傳 處長
- 解釋預算編列方式,管制項目如國內外旅費需寫金額,其他如貨物運費可不用寫明金額,但可補充說明。
- 對於蔣委員要求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平衡的建議,表示此為六個分基金整合,調整總預算需調整各分基金,建議在108年度預算編列時檢討架構。
- 認同蔣委員對基金編列原則的重視,承諾努力增加自籌收入。
郭雅芬 主任
- 說明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名稱類似但內容不同,公務預算主要推廣全民運動,基金預算則用於運動員培訓相關支出。
- 解釋推展全民運動計畫中,公務預算針對縣市政府,基金則針對人力與社區體適能促進。
許馨文 組長
- 說明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第二期計畫從105年到108年,主要興建宿舍、餐廳,並已啟動第三期計畫。
- 解釋公民營運動場館設施管理費用,用於工程查核、訪視營運、審核地方政府申請案、研習及查核民營健身房、游泳池等。
- 說明北部室內田徑場規劃,因土地問題仍在評估中,目前考慮板橋第二運動場,並將在國訓中心第三期計畫中納入。
洪志昌 組長
- 說明運動發展基金增加經費主要用於備戰2020東京奧運及2024奧運的青年選手培訓,將支援特優選手專案團隊。
- 解釋情資蒐集是弱項,將加速產生總教練進行鎖定情蒐,並檢討棒協情蒐效益。
- 說明訓練計畫是延續性且每年依國際賽會公布調整,無法一次列出4年計畫,強調經費支持對選手培訓的重要性。
- 解釋運動心理諮商師在國訓中心有專職兩位,運科團隊也有心理小組支援,奧運、亞運代表團都有配置,但綜合性賽會受限於隊職員人數限制。
王漢忠 組長
- 說明運動文物典藏計畫已委託國立藝術大學進行數位典藏,因實體文物種類多且空間有限,實體將轉送國立體育大學博物館。
- 解釋體育頻道預算非成立專屬頻道,而是委託拍攝國內未轉播的二級重要賽事,透過頻道及網路播放,以扶持運動發展。
趙涵捷 校長
- 說明國立東華大學新建工程案因營造廠執照吊銷等不可抗力因素延誤,現已完成結算並與監造廠商合意解約。
- 表示已公告招標監造單位,預計108年底完工,109年2月啟用。
相關後續
- 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等校務基金主決議,教育部配合辦理,通過。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兩個主決議,教育部配合辦理,通過。
- 國立政治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要求提升校內對多元文化友善程度,舉辦相關活動,通過。
- 國立中山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配合辦理,通過。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配合辦理,通過。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配合辦理,通過。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3案預算照列,提案理由請科博館了解。
-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作業基金勞務收入增列300萬元,專業服務費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作業基金租金與利息部分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業基金業務收入與勞務收入照列,支出部分照列。
-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作業基金旅運費支出照列。
- 國立臺灣圖書館業務收入增列150萬元。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作業基金旅運費凍結50萬元,待海科館正式來函勘誤預算書後始得動支。
-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作業基金與慶陽公司解約案,併第26案主決議,要求3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並於本週內提供緊急應變計畫。
- 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業務外收入增列6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作業基金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主決議,要求積極規劃園區生態教育、科普設施與活動,配合辦理,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0301
- 卷/期/冊
- 107/3/1
- 發布日期
- 2018-01-2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