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預算審查與臺巴公文書驗證協定討論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13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107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進行詳細審查,並通過65項凍結或要求報告的決議,聚焦於預算編列嚴謹度、服務效率及政策執行成效等問題。會議同時審查「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委員們普遍支持簡化跨國文件驗證程序,但亦關切詐騙集團利用免簽、邦交斷裂影響及台美中關係等議題。最終,預算案審查完竣,協定經文字修正後送院會審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的歲入歲出預算,包含就學、職訓、醫療照護、服務救助、安養養護、行政管理及林區經營等多個面向,目的在於確保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執行效率及政策效益。
- 核心關注重點包括榮民醫療體系運營、榮民之家入住率與護理人力配置、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海外就養榮民查核機制、以及榮民工程公司清理進度等,並對多項預算項目提出凍結要求並請輔導會提出書面報告或改進措施。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不實與成效不明:多項獎補助費、業務費及設備費被質疑預期成果不明確、逐年增加卻無合理說明或未如實編列,例如榮民總醫院臨床教學研究、就學職訓業務費、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費用、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等。
- 榮民之家資源運用與人力問題:榮民之家入住率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榮民服務處宣導不足;護理人力配置不足,且存在「高資低用」情況,影響服務品質。
- 榮民工程公司清理進度延宕:輔導會曾承諾106年完成清理,卻在107年仍編列鉅額預算,顯示進度掌握不佳且預算揭露不充分。
- 海外就養榮民查核機制缺陷:長居中國榮民就養金發放的指紋驗證機制被指存在侷限性,實地訪視發現死亡率遠高於指紋模糊率,恐有冒領風險。
- 退除役官兵再任公職仍享優存:已轉(再)任公職或因犯法停止/喪失退休俸權利的退除役官兵,仍能領取優惠存款利息補貼,被認為不符公平原則且增加財政負擔。
- 單身退員宿舍管理與經費權責不清: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由國防部代管,但輔導會編列的服務與管理費用嚴重不足,導致國防部墊付,且宿舍內有大量不符資格的遺眷及依親人士居住,輔導會處理態度消極。
- 軍人年金改革溝通與子女教育補助不公:年金改革方案溝通不足,輔導會意見未被行政院採納;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標準與公教人員不同,被質疑不公。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要求輔導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預期成果。
- 提案凍結榮譽國民之家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要求輔導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評鑑缺失及改善方案。
- 要求輔導會提供榮民總醫院及榮譽國民之家被霸佔國家資源的清單與處理辦法,並於第9屆第5會期業務報告前全數處理完畢。
- 提案要求輔導會與國防部完成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業務交接,並研議兼顧人道與符合規定的老兵及眷屬居住方案。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業務費,指出相關費用逐年增加,應撙節使用。
- 提案凍結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算,質疑投保人數低於預估且健保部分負擔連年超支,要求檢討編列覈實性。
- 提案凍結榮民服務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指出榮民之家空置床位增加,榮服處應加強宣導提升入住誘因。
- 提案凍結榮欣志工獎補助費,認為預算增加應先從管理面檢討而非逕自編列。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民醫療照護中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質疑預算成效與內容不明。
- 提案凍結一般行政中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業務費,認為預算書未能詳盡說明細節,恐有浮編之嫌。
- 提案凍結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指出對榮民總醫院醫療基金挹注高達29億元卻不見預計成效與目標,不利監督。
- 提案要求輔導會通盤檢討經濟弱勢榮民輔導資源配置,提升其就業競爭力,而非僅發放補助費。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算,質疑其編列不覈實。
- 提案凍結榮民安養及養護業務費,指出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不足,應積極改善。
- 質疑外交部與國防部捐贈多明尼加悍馬車的經費來源不清,且未納入預算編列,有先斬後奏之嫌。
- 質疑外交部擬修法讓公使得以特任任用,恐對外交體系文官晉升造成負面影響。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業務費,質疑推甄考選入學招生委員會出席費等預算必要性。
- 提案凍結榮民醫療照護中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指出榮民人數逐年凋零,預算卻增加,用途不明。
- 提案凍結輔導會赴大陸公務旅費,質疑不同計畫單日生活費編列差異的依據。
- 關切美國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與中方武統言論,擔憂台灣在中美強權角力中被利用或犧牲利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獎補助費,認為榮欣志工補助增加應先從管理面檢討。
- 提案凍結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業務費,指出宿舍內有不符資格者居住且輔導會處理消極。
- 要求輔導會協同國防部修正法律,使犯法或再任公職的退除役軍士官停止優惠存款,與公教人員一致。
- 質疑外交部在面對中國大陸對台議題不斷發言時,我方外交官員缺乏對媒體解釋與說明的空間,處於弱勢。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指出長居中國就養榮民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應修正驗證作業方式以杜絕冒領風險。
- 提案凍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公司獎補助費,指出擎天協會前理事長曾參與中國官方活動,輔導會應謹慎審認。
- 提案要求輔導會提出改善方案,加強其轉投資公司治理,解決股權變化、董事長總經理家族把持及榮民安置率過低等問題。
- 提案要求輔導會協同銓敘部、國防部檢討修正「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將軍職全年資納入提敘年資,並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將公職退職服務年資併入軍職年資計算退休俸(金)。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榮民醫療照護中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業務費,要求輔導會3個月內完成規劃,將所屬醫療機構聘用之護理師全數恢復師級聘用。
- 書面質詢要求外交部說明與巴拉圭協定簽署後,是否已建立雙方驗證後資訊互通機制、資安防護措施、文件防偽功能及適用文書類別定義等細節。
- 書面質詢關切協定不適用商業行政文書是否不利我國降低貿易障礙。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林區永續經營中林區經營管理預算,質疑計畫內容與績效說明不明確。
- 提案凍結榮民安養及養護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指出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不足,應積極改善。
- 提案要求輔導會研擬與相關部會合作建立新式長照園區,或檢討預算運用改整建為重建,以提升榮民之家土地及資源利用效益。
- 關切美國國務卿提勒森在談論美中關係時未提台灣關係法,詢問美國對台政策是否改變,以及台美印太戰略的合作配套措施。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關切外交部在評估與邦交國簽署文書驗證協定時,應考量文書驗證嚴謹度及有無外國勢力偽造問題。
- 詢問外交部對非邦交國推動類似協定的進度,以及中共是否阻撓。
- 針對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武統說」,詢問外交部評估其對川普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的影響。
- 要求外交部應定期更新國防授權法相關條例資訊,並積極爭取美國將領來台參訪,落實台美高階軍官交流。
相關人員回應
劉德立 外交部次長
- 回應有關悍馬車軍援多明尼加的經費問題,表示國防部與外交部仍在磋商雙邊合作款,承諾會讓啟運成行。
- 回應公使特任制議題,表示是為因應外交情勢變化,引進新血與新思維。
- 回應美國對台政策,表示美國行政部門一貫保證對台政策沒有改變。
- 強調外交部會將所有因素納入考量,謹慎因應任何情況的改變,確保國家利益。
- 承認外交部在面對中國大陸對台議題時,有改進空間,並強調外交部內部人員再訓練包含兩岸關係。
丁樂群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
- 說明外交部已建立跨部會平台處理國人跨境詐騙案,透過大數據查緝機房並建立雙邊情資交換管道。
- 表示刑法已加重詐欺罪刑責,組織犯罪條例也已修正,外交部亦向全球外館發說帖澄清立場。
藍夏禮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北韓情勢緊張以來,駐館密切觀察情勢變化,與僑社、僑民、學生建立聯繫管道並更新應變計畫。
- 表示北韓難民問題是跨部會處理,目前國際磋商仍在進行。
- 說明台灣與北韓之間存在民間交流,但無官方代表處。
陳華玉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推動雙邊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已一年,選定3個群組共40個目標國,包括邦交國14個、APEC國家11個及歐盟國家15個。
- 表示目前已有巴拉圭完成簽署,尼加拉瓜、多明尼加、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等邦交國也準備簽署。
- 說明非邦交國對此協定多給予正面肯定,但部分牽涉外交部或政策研議程序。
- 解釋排除特定APEC國家是因為有些國家未加入海牙公約、無線上查證系統或文件來源複雜性高。
周道元 外交部領務局文件認證組組長
- 說明協定第九條規定,締約方得以公共安全、社會秩序或國內法規調整為由,暫時中止或於3個月前書面通知終止本約。
王翼龍 外交部北美司參事
- 回應川普總統簽署的「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內容完全是國會參眾兩院協商版本,沒有改變。
- 表示國會通過的授權法案意見性條文,是對美國行政部門或軍事政策的支持與建議,最終執行決定權仍在行政部門。
- 說明美國行政部門官員一再強調,會重申並堅持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
- 表示對於外賓來台見面內容不便具體指出,但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來台是參加台美日研討會。
陳俊賢 外交部亞西司司長
- 澄清台灣目前沒有正式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代表處仍設在特拉維夫。
- 表示台灣不會跟進美國將大使館遷至耶路撒冷,將跟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步調。
- 說明巴勒斯坦在聯合國擁有觀察員地位,尚未完全國家地位,國際間以兩國模式處理以巴問題。
- 表示台灣與巴勒斯坦沒有官方往來,但有私下往來,國人可以前往,並由以色列及約旦的駐外館處兼管。
郭素卿 外交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公使缺額有55位,實際只派了30幾位。
- 表示政務公使將來也有可能從其他部會的相關公務人員轉任,是為因應外交情勢變化,引進新血。
徐佑典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重申美國行政部門一直保證對台灣政策是一貫且沒有改變,雖然公開發言不一定每次都提到所有元素,但對台政策不變。
- 說明川普總統提出的印太戰略內涵尚未明朗化,外交部正密切與美方交換意見,並讓美方了解台灣在亞太地區的關鍵角色。
- 表示台美在國防安全、經貿及亞太戰略方面一直有穩健的交流互動與對話。
周麟 外交部拉美司司長
- 說明外交部今年已準備適當預算支應悍馬車軍援多明尼加,來自與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款項。
- 表示不便公開拉美司與各國雙邊合作的總金額,因涉及與邦交國的相互理解。
相關後續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文君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 會議通過65項決議,多數涉及預算凍結,並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質疑事項提出書面報告、改進措施或專案報告,並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委員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回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案
核心議題
- 本案旨在審查「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以簡化兩國跨境文件驗證流程,提升經商便利度及人民交流效率,並作為未來與其他國家簽署類似協定的範本。
- 討論內容涵蓋協定對人民往來的實質助益、外交部推動與其他邦交國及非邦交國簽署類似協定的策略與進度,以及斷交或國際情勢變遷對協定效力的影響,同時也觸及北韓難民、台美中關係等廣泛外交議題。
相關爭議
- 詐騙集團利用免簽與邦交關係進行犯罪:立法委員莊瑞雄指出詐騙集團利用免簽進入邦交國,並因有我國大使館協助遣返而心存僥倖,要求外交部思考防堵方法。
- 外交部對北韓難民問題的應變不足:立法委員莊瑞雄質疑外交部對北韓情勢可能引發的難民問題,僅表示「未雨綢繆」但尚無具體綢繆措施。
- 外交部推動免驗證協定效率與國際地位不公:立法委員林昶佐指出台灣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逐一與各國簽署協定,遠不如加入海牙公約便捷,凸顯台灣不正常國際地位對人民造成的不便。
- 部分邦交國文書驗證嚴謹度及偽造疑慮:立法委員王定宇質疑外交部在評估簽署協定時,是否充分考量部分邦交國文書驗證的嚴謹度及有無偽造風險。
- 美國對台政策說法不一致:立法委員呂孫綾質疑美國國務卿提勒森在談美中關係時未提台灣關係法,與過去說法有異,關切美國對台政策是否改變。
- 悍馬車軍援經費編列不清:立法委員馬文君質疑外交部捐贈多明尼加悍馬車的經費來源,外交部未能明確說明預算科目,且未納入預算編列,有先斬後奏之嫌。
- 公使特任制對外交體系文官的影響:立法委員馬文君質疑外交部擬修法讓公使得以特任任用,恐對外交體系文官晉升造成負面影響,但外交部未能明確說明負面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支持與巴拉圭簽署協定以深化兩國關係。
- 質疑詐騙集團利用免簽及邦交關係在中南美洲國家從事詐騙,要求外交部思考防堵方法,並詢問有無引渡協定。
- 關切國人詐欺犯在歐洲落網,可能影響其他國家對我國的免簽待遇。
- 詢問外交部對北韓情勢可能引發的難民問題,是否有未雨綢繆的措施。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支持與巴拉圭簽署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認為能便捷人民來往、經商及各種交流。
- 關切外交部推動與其他國家簽署類似協定的進度,特別是與台灣實際交往深的非邦交國。
- 指出台灣因國際地位不正常,無法像其他國家加入海牙公約,需花費大量人力物力逐一簽署,對人民造成不便,應讓國人及國際了解此不公平之處。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肯定免驗證程序對方便性及外交關係的提升。
- 詢問外交部在評估與邦交國簽署協定時,是否考量文書驗證嚴謹度及有無偽造風險,並詢問未通過評估的邦交國是哪些。
- 詢問外交部對非邦交國推動類似協定的計畫及預期達成數,並關切中共是否阻撓。
- 質詢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武統說」對川普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的影響,並要求外交部爭取落實台美高階軍官交流及軍事演習。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對川普總統宣布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立場,以及台灣是否會跟進遷代表處。
- 詢問外交部對巴勒斯坦的看法及有無往來,並建議加強與巴勒斯坦的聯絡,學習其邁向國家正常化的經驗。
- 質詢總統府「台美會一起穩定朝鮮半島」言論的來源,並關切北韓運煤船在台灣進出港是否違反禁運規定。
- 要求外交部未來與各國洽簽協定時,應依立法院決議加註「台灣」二字,並確保中英文文本一致。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詢問外交部對川普宣布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政策,以及台灣是否會跟進遷代表處,並關切當地僑胞安全。
- 關切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提到促轉條例通過後,中共或中方北京有無反應,詢問外交部有無掌握情資。
- 質疑台灣在中美強權角力中是否淪為棋子,並對美國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案是兩面刃表示擔憂。
- 提醒外交部在參與對北韓制裁時,應審慎評估,避免給中國任何藉口對台灣採取動作。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肯定免除重複驗證協定對人民交流的實質便利性,並詢問新南向國家是否可能簽署。
- 詢問與巴拿馬斷交後,該國是否會成為下一個談判目標,並要求外交部努力爭取經貿或人民往來。
- 質疑外交部在面對中國大陸對台議題不斷發言時,我方外交官員缺乏對媒體解釋與說明的空間,處於弱勢,要求外交部改進。
- 建議外交部內部人員應加強兩岸關係的再訓練,以便在外交戰場上有效攻防。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外交部與國防部捐贈多明尼加悍馬車的經費來源不清,且未納入預算編列,有先斬後奏之嫌,要求外交部提供書面資料。
- 質疑外交部利用委員會審查退輔會預算時,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不尊重本委員會。
- 質疑公使得特任任用會造成外交體系文官晉升的負面影響,要求外交部提供書面說明。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關切美國國務卿提勒森在談美中關係時未提台灣關係法,詢問美國對台政策是否改變。
- 詢問美國川普政府「自由開放的印度太平洋區域戰略」的內涵及鞏固方式,以及與歐巴馬政府「重返亞洲」政策的不同。
- 詢問外交部推動與40個目標國(邦交國、APEC、歐盟)簽署免驗證協定的計畫,以及其中海牙公約會員國的磋商情況。
- 詢問排除特定APEC國家考量的理由。
相關人員回應
劉德立 外交部次長
- 說明與巴拉圭協定將簡化文件驗證,免除外館複驗程序,有助提升雙邊經商及人民往來便利性。
- 回應外交部已發出新聞稿回應李克新「武統說」,駐美代表處也做了許多工作,並強調會持續改進。
- 表示外交部內部人員再訓練一定包含兩岸關係,因兩岸關係與外交關係息息相關。
- 回應與巴拿馬斷交後,目前無政府間互動,但若對方啟動聯繫窗口,未來仍有努力空間。
丁樂群 外交部條法司司長
- 說明外交部已建立跨部會平台處理國人跨境詐騙案,透過大數據查緝機房,並與當地政府合作破獲案件,已累積許多成功案例。
- 表示刑法已加重詐欺罪刑責,組織犯罪條例也已修正,外交部亦向全球外館發說帖澄清立場。
藍夏禮 外交部亞太司副司長
- 說明外交部駐館密切觀察北韓情勢變化,與僑社建立聯繫管道並更新應變計畫。
- 表示北韓難民問題是跨部會處理,目前國際磋商仍在進行當中。
- 說明台灣與北韓之間存在民間交流,但無官方代表處。
陳華玉 外交部領務局局長
- 說明外交部已選定邦交國、APEC及歐盟等3個群組共40個國家作為推案目標,目前巴拉圭已簽署,尼加拉瓜、多明尼加、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等邦交國也準備簽署。
- 解釋推動協定是為簡化文件驗證程序、提高貿易自由度及促進經貿與人民交流,並達到簡政便民目標。
- 說明排除特定APEC國家是因為部分國家未加入海牙公約、無線上查證系統或文件來源複雜性高。
周道元 外交部領務局文件認證組組長
- 說明協定第九條規定,締約方得以公共安全、社會秩序或國內法規調整為由,暫時中止或於3個月前書面通知終止本約。
王翼龍 外交部北美司參事
- 說明川普總統簽署的「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內容是國會協商版本,未改變。
- 表示國會通過的意見性條文是對行政部門的支持與建議,最終執行權仍在行政部門。
- 強調美國行政部門一再重申並堅持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
- 表示對於川普總統特別挑出台灣相關章節做出聲明,無法揣測其用意,但美國對台政策不變。
陳俊賢 外交部亞西司司長
- 說明台灣目前未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代表處仍在特拉維夫,不會跟進美國遷館。
- 表示台灣對耶路撒冷地位的看法與大多數國家一致,除了美國外,僅捷克和俄羅斯部分承認西耶路撒冷。
- 說明巴勒斯坦在聯合國有觀察員地位,台灣與其沒有官方往來但有私下往來,國人可前往,並由以色列及約旦駐外館處兼管。
郭素卿 外交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公使特任制是為因應外交情勢變化,引進新血,政務公使可能從其他部會公務人員轉任。
徐佑典 外交部北美司司長
- 說明美國行政部門一直保證對台灣政策一貫不變,提勒森年初任命聽證會也曾闡述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
- 表示川普印太戰略內涵尚未明朗化,外交部正與美方密切交換意見,並爭取台灣在其中扮演重要地位。
- 強調台美在國防安全、經貿及亞太戰略方面持續交流互動與對話。
周麟 外交部拉美司司長
- 說明悍馬車軍援多明尼加的經費來自與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款,承諾會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 表示不便公開拉美司與各國雙邊合作的總金額,因涉及與邦交國的相互理解。
相關後續
- 「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經文字修正(包括標題、條文首行、簽名處及附件二等處加註「(臺灣)」字樣,並確保中西文一致)後,審查完畢,送交院會審理。
- 本協定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處理本案時,推派主席劉世芳委員做補充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0501
- 卷/期/冊
- 107/5/1
- 發布日期
- 2018-01-2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