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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預算審查與任務編組報告:聚焦轉型正義、新南向及慶富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14

LawTrace 法律歷程:促進轉型正義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進轉型正義金門馬祖人民權利回復與補償條例、恢復慰安婦名譽及賠償條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總統府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邀請總統府秘書長就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及各任務編組的預算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會議主要討論總統府任務編組的憲政慣例、新南向政策辦公室的成效與撤銷、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推動方式、慶富案關係人入府爭議、國家機密檔案解密延宕等議題。委員們提出質疑與建議,總統府官員則就相關業務進行說明與回應,部分議題將送交相關機關研議或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總統府主管預算案暨總統府任務編組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總統府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並聚焦於總統府所屬各任務編組,特別是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及新南向政策辦公室的運作任務與預算執行情況。
  • 討論範圍涵蓋任務編組的憲政適法性、政策成效、歷史檔案解密、國家安全議題及重大弊案(如慶富案)的相關責任釐清。

相關爭議

  • 總統府專案報告憲政慣例爭議:委員蔡易餘、李俊俋認為總統府依憲政慣例不應就預算以外事項進行專案報告;主席王育敏則強調原轉會預算執行報告與預算審查相關且無政治性,故安排報告。
  • 新南向政策辦公室成效與撤銷:委員吳志揚質疑新南向辦公室成果不彰卻草草收場;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則強調成果豐碩且業務已移交行政部門繼續推動,並非收攤。
  • 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推動方式與促轉條例切割:委員吳志揚、鄭天財Sra Kacaw、陳瑩質疑促轉條例將原住民族議題切割出去,且原轉會僅具諮詢性、無調查權,進度緩慢,是傷害與拖延;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則強調原轉會已積極運作,轉型正義方式多元,尊重立法院決議,且與原民會保持密切合作。
  • 慶富案總統府接見爭議與資訊揭露:委員王育敏、林為洲質疑慶富案關係人已遭舉發詐貸,卻仍能入府會見官員逾2小時,且總統府第一時間否認後才承認,損及誠信;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則澄清五長未接見,訪客紀錄清查需時,並強調案件本質在於招標與聯貸問題,已交司法機關調查。
  • 國家機密檔案解密延宕:委員葉宜津質疑多項歷史事件檔案(如陳文成案、美麗島事件)已逾30年解密年限卻「暫不開放」,馬政府時期延宕,現今政府也未積極處理;國史館與國安會承諾將重新審認。
  • 總統權責與任務編組功能:委員楊鎮浯質疑總統府透過任務編組主導政策(如司改、年改、原轉會)導致權責不清,立法院難以監督,且任務編組多為諮詢性質,缺乏執行權力;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則回應任務編組旨在提供討論平台,使決策更周延,並強調各案最終仍由行政部門執行。
  • 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限縮:委員鄭天財Sra Kacaw指出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將傳統領域限縮於公有土地,排除私有土地,認為是總統府及行政院強壓原民會專業意見,侵犯原住民族主權。

立法委員發言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依憲政慣例,總統府不應就預算以外事項進行專案報告,但認同總統府就原轉會預算執行進行說明。
  • 支持廢除不合時宜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 樂見美國國會2018年國防授權法中友台舉措,認為有助台美關係,但需謹慎評估對中國的刺激。
  • 澄清促轉條例並未將原住民排除在外,且原轉會與原民會配合處理原住民轉型正義。
  • 提出歷史正義應討論中華民國政府是否代日本政府向原住民道歉或求償。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依憲法規定,總統府與國安會不屬於立法院監督對象,不應要求專案報告,應僅於預算報告時提示性說明。
  • 質詢印太戰略中方反應及兩岸關係趨硬問題,強調蔡總統維持現狀政策獲民眾支持。
  • 要求廢除不符實際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法第17條規定。
  • 要求檢討總統、副總統文物館的設置與預算。
  • 肯定原轉會的「做事」而非「作秀」,強調其在總統府下具備諮詢與調查能力,並已召開多次會議推動多項議題。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認為原轉會預算執行報告與預算審查相關,且原轉會運作成效受關注,安排專案報告無不當。
  • 質疑新南向政策辦公室成果不彰卻草草收場,要求說明具體成效。
  • 質疑促轉條例將原住民切割出去,且原轉會僅具諮詢性無調查權,是傷害與拖延,要求總統府道歉。
  • 詢問總統府是否支持在行政院成立具調查權的原促會。
  • 質疑慶富案關係人入府會見官員,要求總統府釐清細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慶富案關係人已遭舉發詐貸,卻仍能入府會見官員逾2小時,且總統府第一時間否認後才承認,損及誠信。
  • 要求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對發言系統前後不一的說法負全責並匡正。
  • 認為總統府應深切檢討,不應讓已揭發弊案的關係人入府高談闊論。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肯定民進黨政府誠實面對慶富案,清查後雖慢但仍公開承認,應給予嘉許而非道歉。
  • 建議總統府訪客資料應電子化,以提升查詢效率。
  • 質疑多項歷史事件檔案(如陳文成案、美麗島事件)已逾30年解密年限卻「暫不開放」,要求國史館與國安局重新審認並解密。
  • 建議總統府南遷台南,以平衡區域發展並考量國安,認為現有位置危險且建物更適合當紀念館。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肯定新南向政策辦公室階段性任務完成後業務回歸各部會,並非成效不佳而收攤,且台菲投資協議簽訂為豐碩成果。
  • 強調慶富案關鍵點發生在前國民黨政府執政時期,但現任政府仍應承擔責任,釐清真相。
  • 關切台灣氣候風險評比名列世界第7名,要求國安部門加強非傳統安全威脅及複合式災難的防範與橫向聯繫。
  • 要求國安部門持續盤點與整合八大關鍵基礎設施,確保國家安全與人民生命財產。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詢問美國2018年國防授權法案中,美台軍艦互停及邀請台灣軍隊參加紅旗軍演的適當性與可行性,以及總統府的立場。
  • 關切中共駐美公使李克新「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統一台灣之時」的說法,要求總統府謹慎拿捏美台軍事合作。
  • 質疑兩岸關係僵局,陸委會未簽署新協議,認為與蔡總統不接受「九二共識」有關,要求重新思考。
  • 質疑總統府原轉會功能不彰,僅具諮詢性質,無法實質解決原住民傳統領域劃設等問題,要求總統化道歉為實際行動,督促民進黨團支持原住民促轉條例。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蔡總統2015年政策主張明確提及「轉型正義」,而非僅「歷史正義」,批評促轉條例刻意排除原住民族是不正義。
  • 肯定原轉會的成立,但質疑其無調查權且部分調查項目浪費資源(如蘭嶼核廢料),要求總統支持立法賦予法定調查權。
  • 對蔡總統道歉後,行政機關(如林務局)仍不重視原基法,未依原基法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森林法,表示失望。
  • 質疑行政院以「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有違」為由,阻擋原基法明定應設置的「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
  • 批評總統府及行政院強壓原民會專業意見,將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限縮於公有土地,侵犯原住民族主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詢問副總統陳建仁在台美日三邊安全對話研討會中致詞內容,特別是關於南海仲裁及太平島地位的立場,是否與馬政府時期有所改變。
  • 強調台灣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權利,太平島是島不是礁,並希望政府能對國際社會明確表達立場。
  • 要求總統府對媒體澄清,陳副總統的發言並未表示台灣已「有條件式」接受南海仲裁,以避免錯誤解讀。
  • 關切網路充斥總統座車採購的謬誤訊息,要求總統府說明採購依據、預算及執行狀況。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進度,指出亞太國家人權機構論壇評估報告建議設於監察院,但民進黨政策為廢考監,詢問總統府看法。
  • 詢問總統府原轉會的調查功能,認為僅諮詢性不足,建議立法賦予聽證權,以利真相還原。
  • 關切原轉會內部工作小組是否處理統治者對原住民族權利的侵害,而非僅限於族群間衝突。
  • 擔憂行政院未來成立的原促會(僅9名委員,主委具原住民身分)與總統府原轉會可能權責衝突,建議立法時慎重考慮。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史館為「最荒唐的機關」,認為其「官方修史」的職責不合時宜,應轉型為學術單位,且不應保管檔案。
  • 質疑國家檔案局設於行政院國發會下的三級機關不合理,建議將國史館與國家檔案局合併並置於總統府,以提升層級與效率。
  • 預告若總統府不加快腳步與行政院商量整併方案,下會期將提出修法草案。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肯定新南向政策在金僑力量借重上的效率,但提醒新南向政策不應被泛兩岸化或與「一帶一路」做不具可比性的比較。
  • 要求總統府以總統高度導正國人觀念,強調金馬地區在促轉條例中應受重視,因其戒嚴時期更長,不應被忽略。
  • 質疑蔡總統多次提及的「兩岸互動新模式」缺乏具體方向與預案,要求國安團隊提出更明確的策略。
  • 批評總統府透過任務編組主導政策(如司改、年改、原轉會)導致權責不清,立法院難以監督,認為應透過《總統職權行使法》解決總統與行政院權責不符問題。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對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關於慶富案關係人入府會見的回答不滿意,認為總統府應對第一時間未查清事實表達歉意。
  • 強調慶富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總統府不應干預,但應承認事實並檢討疏失。
  • 主張轉型正義應處理現有司法制度無法處理的歷史不正義事件,因此需通過原住民族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成立獨立委員會。
  • 不認同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關於原轉會、原推會與原民會架構足以處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說法。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關切李明哲遭中國判刑5年一事,詢問總統府與總統的態度及政府的營救作為。
  • 詢問總統府關於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檢討進度,是否已送廢止案至立法院審議。
  • 詢問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解散後,總統府如何協調與掌握司法國是會議決議的實踐及期程。
  • 質疑新南向政策預算執行率不高,與總統宣示推動政策是否有所扞格。
  • 要求總統府說明總統座車採購的依據、預算編列及執行狀況,澄清網路上的謬誤訊息。

陳瑩 立法委員

  • 肯定召委安排總統府就原轉會預算執行進行報告,但提醒此安排仍與憲政體制不符。
  • 要求總統府與行政單位追加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的預算,投入更多資源。
  • 關切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6個月內提出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和權利回復法案,質疑這是否為民進黨的拖延戰術。
  • 強調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需要調查權以還原真相,並希望政府承認錯誤而非擔心原住民要回土地。
  • 具體建議總統應在中常會安排原住民文化與歷史相關課程,提升黨內委員對議題的了解,以利修法推動。

相關人員回應

吳釗燮 總統府秘書長

  • 為尊重憲政體制,僅就預算項目進行報告,其他委員關心議題將於口頭補充或答詢時說明。
  • 106年度總統府歲入實收累計數為828萬6,302元,歲出累計數為7億8,620萬7,337元,各項工作計畫依進度辦理。
  • 107年度總統府歲入編列298萬6千元,歲出編列9億2,392萬元,較106年度減少2,955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人事費、專案議題會議幕僚作業經費等。
  • 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已於106年底停止運作,因階段目標已完成,業務移交行政部門,國安會將持續督導,並建議刪除107年度相關預算73萬9千元。
  • 慶富案已請司法機關調查,行政院也完成行政調查,總統府五長並無接見陳慶男父子紀錄,訪客紀錄經清查後發現有入府會見第三局局長李南陽及黃志芳主任。
  • 認為慶富案本質應追查過去契約成立過程中的問題,總統府會承擔責任並糾正錯誤。
  • 同意廢除不合時宜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因其已無存在價值且與事實脫節。
  • 對美國2018年國防授權法中友台條文表示感謝,未來台美安全合作將由兩邊行政部門具體討論,目標是捍衛地區和平穩定。
  • 認為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稱蔡英文「挾洋自重」是對我國主權的不尊重。
  • 強調蔡總統從2016年520就職演說至今,對中國的善意與政策不變,維持現狀,不會在壓力下低頭。
  • 同意將國史館與國家檔案局合併並置於總統府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整併方式需更多時間討論。
  • 說明總統座車採購依循慣例,由卸任總統為下一任預備,上一任因故未做,故於去年編列預算採購,其價格已屬便宜。

姚人多 總統府副秘書長

  • 非常認同轉型正義要「實際做事不要作秀」的說法。
  • 說明總統府成立人權諮詢委員會、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均屬必要。
  • 強調各任務編組委員均為無給職,幕僚工作由現有人員兼辦,運作經費秉持撙節原則。
  • 說明原轉會已召開1次預備會議及3次委員會議,由總統親自主持,討論議題包括傳統領域劃設、平埔族正名、蘭嶼核廢料真相調查、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等,並下設5個主題小組進行真相釐清、社會溝通與政策建議。
  • 認為原轉會、行政院原基法推動會與原民會的架構,足以處理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事務,且原民會有條件與能力執行。
  • 強調轉型正義沒有固定公式,必須依國情、憲政體制、社會氛圍打造,現階段原轉會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創造原住民族與政府平等協商的機制。
  • 說明原轉會下設的土地、歷史、文化、語言等4個小組正在進行真相的蒐集、整理及廣義的調查工作,可透過行政調查還原歷史真相。
  • 對於立法賦予原轉會聽證權或法制化,表示只要符合憲政體制,任何有助於原住民族的立法或行政作為都樂觀其成。
  • 回應關於促轉條例排除原住民的說法,強調轉型正義指的是當代統治者對人民不義,原住民若受侵害可在促轉中處理,且原基法中並未出現「轉型正義」等字眼,樂觀其成專法制定。
  • 承諾會將委員建議總統在黨內安排原住民文化與歷史課程的意見轉達總統。

李南陽 總統府第三局局長

  • 說明陳慶男父子入府有登記,主要是拜會黃志芳主任,順道拜會局長本人約10分鐘,之後由秘書陪同至黃主任辦公室,未見其他人。

吳密察 國史館館長

  • 說明國家檔案解密權責在原機關,國史館會行文原機關審酌解密,並承諾將重新送交總統府審酌陳文成案、美麗島事件等檔案解密。
  • 說明國史館現今已不宜官修國史,總統蔡英文也宣示國家歷史應由全民書寫。
  • 對於國史館與國家檔案局合併的「檔館合一」討論,認為在民主時代,應有層級夠高的檔案館,故合併可考慮。

嚴德發 國安會秘書長

  • 說明國家機密檔案法位階高於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承諾將請國安局依檔案法規重新審認解密。
  • 回應印太戰略議題,表示莫健反應正面,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說法是對我國主權的不尊重。
  • 說明中國近期態度趨硬,國防部與國安會密切注意所有發展,並有最好準備,請國人放心。
  • 說明國安會與內政部消防署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在梅雨汛期及颱風來襲前與相關部門保持聯繫,做好應變整備,以降低災害衝擊。
  • 說明國安會與行政院共同規劃八大類關鍵基礎設施(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與政府機關、科技園區與工業區),已責成各主管單位建立資訊分享、通報及聯防機制。

劉建忻 總統府副秘書長

  • 說明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多年,多數委員傾向支持設於監察院,因其具憲法賦予的權力,能避免成為「無牙老虎」。
  • 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牽涉跨院權責,總統已指示副總統與人權團體、行政院、監察院相關部門加快腳步討論,希望儘快達成共識。
  • 說明廢考監與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應分階段看,修憲後可一併討論,現行體制下則需適當設計。
  • 說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後,各分組決議與建議已分工給行政院與司法院追蹤,總統每隔一陣子會聽取報告,並請國策顧問李子儀掌握民間看法。

周曉雯 國史館審編處處長

  • 說明早期檔案局尚未成立前,屬於二二八事件或政治事件的檔案會由檔案局集中保管,其餘部分由國史館保管。

相關後續

  • 總統府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總統府主管收支部分,如有任何增刪預算提案、決議或附帶決議,請於12月25日下午5時送交委員會彙整,逾時不予受理。
  • 國史館承諾將重新送交總統府審酌陳文成命案、美麗島事件等逾期未解密檔案。
  • 國安會承諾將請國安局重新審認已逾年限的國家機密檔案。
  • 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同意廢除不合時宜的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支持立法院相關提案。
  •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已解散,相關決議將由行政院及司法院依計畫推動,總統將每半年檢討改革進度。
  • 總統府新南向政策辦公室已於106年底停止運作,業務移交行政部門,國安會將持續督導。

原始資料

公報
1070802
卷/期/冊
107/8/2
發布日期
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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