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飛安會預算與運安會改制、郵政及電信法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07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電信管理法草案」後,主要聚焦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案。會議重點討論飛安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進度、職權範圍、人力與預算規劃,並就航空公司勞動條件、疲勞駕駛、飛行紀錄器裝設及離島機場側風等飛安議題進行深入質詢與回應。
討論事項一
審查「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的「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更新郵政相關法規。
- 審查中華郵政公司營運相關問題,包括新購車輛閒置、郵政招待所住房率偏低、第三方支付業務「郵保付」嚴重虧損及內部舞弊事件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中華郵政新購郵政車輛長期閒置,購置金額高達2,401萬元,閒置折舊費用高達315萬1,000元,要求中華郵政於1個月內提供閒置車輛狀況。
- 關切中華郵政9處郵政員工招待所住房率偏低且部分入不敷出,要求中華郵政於1個月內說明新增設5處郵館進度及現有郵館營運改善計畫。
- 質疑中華郵政第三方支付業務「郵保付」虧損高達2,140萬1,070元,要求中華郵政於3個月內提出解決方案,並依承諾檢討成效後決定是否取消該業務。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指出中華郵政近年屢發生員工挪用、盜領或貪瀆等舞弊事件,內部稽核機制嚴重問題,要求中華郵政於1週內提出相關案件懲處名單,並追究管理階層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本日討論事項審查「郵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全部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明文補充說明。
- 第四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六條、增訂第六條之一、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條文照案通過。
- 第三十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照案刪除。
- 第四十條條文依行政院提案修正通過。
- 通過5項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等單位保存過往重大事故事證資料,並請中華郵政公司於1個月內提供新購閒置車輛狀況、郵館營運改善計畫,以及於3個月內提出郵保付虧損解決方式,另要求中華郵政於1週內提出相關舞弊案懲處名單。
討論事項二
繼續併案審查「電信管理法草案」案
核心議題
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多位立法委員提案的「電信管理法草案」共9案,以推進電信法規的修訂進程。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本日討論事項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信管理法草案」等9案,條文及修正動議宣讀完畢,另擇期繼續進行逐條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飛安會)108年度預算案,並討論其業務執行情況、施政重點及預期效益。
- 討論飛安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的進度、組織架構、職權範圍(涵蓋陸海空)、人員編制、預算規劃,以及與其他政府部門的業務分際。
- 探討民航人員工時與疲勞管理、飛行紀錄器裝設、高齡機退場政策、超輕型載具管理,以及離島機場側風等飛航安全相關議題。
相關爭議
- 運安會名稱與職權爭議:陳明文委員質疑賴院長宣示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但飛安會報告卻是「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認為「安全」與「調查」職掌不同,後者功能恐限縮,與交通部現有單位職掌衝突。
- 飛安會預算審查必要性爭議:陳明文委員認為運安會即將成立,飛安會預算規模將改變,建議待運安會成立後重新送預算書再審查,避免無效審議。
- 航空公司工時與飛安爭議:多位委員關切航空公司超時工作常態化對飛安的影響,指出民航局的AOR與勞基法規定不一致,造成執法困境,要求民航局協調勞動部解決。
- 齊柏林空難調查結果爭議:鄭寶清及顏寬恒委員質疑飛安會未能提出齊柏林空難明確肇事主因,僅推斷駕駛服用抗組織胺為潛在因素,認為報告不夠嚴謹,有將責任歸咎於駕駛之嫌。
- 飛行紀錄器裝設標準爭議:鄭寶清及李昆澤委員質疑飛安會及民航局對於3,175公斤以下航空器未強制裝設飛行紀錄器,導致事故調查困難,建議應全面加裝以利調查與飛安保障。
- 飛安會預算縮減與能量不足:楊主任委員宏智提及飛安會預算較10年前縮減20%,人員減少,面臨經費不足困境,影響專業調查能量,並指出國家對運安會的重視常在重大事故後才顯現。
- 民航人員藥物服用管制不足:林俊憲委員質疑民航局對國籍駕駛員藥物服用缺乏積極管制,僅依賴自主管理,可能因服用感冒藥等影響判斷,要求民航局檢討並建置完整機制。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長榮航空超時累犯,要求民航局釐清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與勞基法規定不一致的問題,儘速與勞動部協調。
- 關切空勤總隊屢次發生飛航事故,要求飛安會督促空勤總隊成立飛安管理單位,並調查空勤總隊直升機尾翼滾珠軸磨損問題。
- 質疑齊柏林空難調查報告未能提出直接肇因,要求民航局強制所有飛行器裝設飛行紀錄器,以利事故調查。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籍航空違反勞動法令案件頻繁,要求民航局與飛安會提出研究報告及政策,解決超時工作對飛安的影響。
- 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整合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並於運安會成立後擴展至軌道、水路及公路運輸,建立「自願、保密、無責」的報告機制。
- 建議運安會應建立軌道、水路、公路的自願報告系統,並借鑑日本經驗,要求每年提出安全報告書公開透明。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詢運安會組織法草案預計下週四送立法院,並建議飛安會預算應待運安會成立後再審議。
- 質疑賴院長宣示成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但飛安會報告卻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認為兩者職掌不同,應釐清。
- 關切運安會將定位為行政院直屬三級獨立機關,並採雙軌制敘薪(公務人員與聘僱人員),恐產生問題。
- 提醒民航局2020年強制26年以上高齡機退場政策過慢,認為對飛安保障不足。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飛安會現有約聘人員薪資結構合理性,要求提供薪資結構表以供參考。
- 追蹤飛安會民航人員疲勞風險評估分析成果,建議推廣疲勞篩檢軟體並搭配人力補充及休息時間調整。
- 反對機師工會要求放寬酒測寬限值,強調飛航安全應以零容忍為原則,並參考國際趨嚴管制趨勢。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安會成立後,非重大事故的調查機制仍需強化,不能完全取代原有監理單位的行政調查功能。
- 建議民航局檢討飛航組員藥物使用機制,從自主管理提升至積極管理,避免因駕駛員服用非管制藥物影響飛安。
- 質疑飛安會缺乏公務調查車輛及相關設備,影響事故調查時效及能量,要求編列預算購置必要裝備。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肯定飛安會的獨立性與專業,但質疑缺乏公務調查車輛,要求在運安會成立時能有完整規劃。
- 質疑齊柏林空難調查報告未提出明確主因,認為不夠嚴謹,無法讓家屬信服。
- 關切飛行動力傘等超輕型載具的飛安管理問題,要求飛安會提出具體管理辦法,並釐清合法性與地方政府管制權責。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常在重大事故後才推動運安會成立,顯示過去對運輸安全重視不足。
- 關切運安會成立後,在事故稀少時可能面臨人力閒置的矛盾,要求主委提出消弭方案。
- 建議運安會應強化監理功能,在預防方面提供專業意見,並監督鐵路、公路、水路及航空單位的機具設備安全,主動介入捷運事故調查。
- 要求飛安會說明在運安會成立前,如何精進軌道安全,並確保業務銜接順暢。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運安會成立期程與海陸空調查專業能力,建議借重國際支援。
- 強調飛安問題的嚴重性,特別是近期多起航空事故,要求飛安會與民航局加強飛安重視與預防機制。
- 質疑華航客機機尾損壞及金屬疲勞問題,要求民航局加強檢查以確保飛機結構安全。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建議運安會應與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討論業務整合,避免人力資源重複與浪費。
- 要求飛安會利用科學儀器,針對馬祖南竿機場側風問題進行四季測量與分析,並要求民航局提出具體改善方案,確保離島機場飛安。
- 感謝民航局及國軍C130機組人員協助馬祖馬拉松賽事輸運。
相關人員回應
楊宏智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飛安會108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施政重點,包括建置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飛航事故調查、精進調查技術及國際交流。
- 說明運安會組織法及作用法草案已送行政院,賴院長已裁示下週四院會討論通過後送立法院,預計將改制為行政院直屬三級獨立機關。
- 表示運安會將採雙軌制進用人員,行政人員為公務員,專業人員採聘僱制,規劃人力為109人,並計畫在中南部設立辦公室。
- 回應齊柏林空難調查,指出因無飛行紀錄器,僅能將駕駛服用抗組織胺列為潛在因素,並已向航空公司提出飛安改善建議。
- 表示飛安會與民航局將合作精進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並將運安會的全模組自願報告系統納入軌道、水路及公路運輸。
- 回應運安會名稱爭議,表示個人傾向「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但行政院裁示加入「調查」二字。
- 承諾將持續與民航局合作,強化監理功能,提供預防性專業意見,並與鐵道局等單位銜補,落實軌道安全。
- 坦承飛安會預算及人力不足,期望政府能有前瞻性規劃,並強調飛安會20年來已有效提升飛航事故率至零。
林國顯 交通部民航局局長
- 說明民航局並無另定專法解決航空公司工時彈性問題的計畫,目前依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管理,並與勞動部溝通協調。
- 表示對於3,180公斤以上航空器已依法裝設飛行紀錄器;對於凌天航空等小型飛機已勸導裝設簡易行車紀錄器。
- 承諾將與飛安會密切合作,整理超時工作資料,並與航醫中心討論強化飛航組員藥物使用管理機制。
- 說明2020年強制26年以上高齡機退場政策是經航空公司反應後考量換裝時間而延期,並強調20年以上飛機每7年仍須大檢查。
- 解釋離島機場因山頭與盛行風問題,普遍存在側風,民航局將尊重飛安會的調查結果,並持續研究改善方案,例如北竿機場的長期改善計畫。
- 確認華航客機機尾打地事件已檢查過,沒有問題。
張文環 飛安會事故調查組飛安調查官
- 說明空勤總隊直升機滾珠軸承磨損問題,根據空勤總隊資料,已於2016年5月7日完成雙軸承換裝。
- 解釋馬祖南竿機場側風問題,指出牛角嶺造成亂流,影響03跑道進場,強調進場時不能隨意降低高度,否則跑道不足以減速。
- 表示飛安會已研究南竿機場側風問題並提出5頁報告,但解決技術問題(如削山)會影響地形地貌,建議利用科學儀器測量四季側風。
廖捐惠 飛安會人事秘書
- 說明未來運安會人力進用將採雙軌制,行政人員循公務人員體系,專業人力則從業界招攬,沿用飛安會聘用制度。
相關後續
- 飛安會108年度單位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將於隔日(週四)進行處理。
- 行政院預計於下週四院會討論通過運安會組織法及調查法草案後,立即送立法院審議。
- 運安會規劃成立後,將設立中部(台中)和南部(高雄)小型分辦公室,以利重大事故應變。
- 交通部民航局需與勞動部協調,解決民用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與勞基法在工時規定上的扞格問題。
- 民航局與飛安會需提出研究報告與政策,以降低與人為因素相關的飛航事故,並整合飛安自願報告系統。
- 民航局需檢討飛航組員藥物使用機制,從自主管理提升至積極管理,並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 飛安會需提供薪資結構表供委員參考,並研議將軌道、水路、公路的自願報告系統納入運安會。
- 飛安會需就超輕型載具管理提出具體書面報告,並與民航局合作,強化離島機場飛安改善方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201
- 卷/期/冊
- 107/102/1
- 發布日期
- 2018-12-0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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