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客委會108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客語振興、文化園區營運與浪漫臺三線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4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家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核心議題涵蓋客語振興、文化園區營運效益、浪漫臺三線推動及客庄產業發展等。多位立法委員就客語流失、師資培育、認證獎金政策、都會區資源分配、傳播電台普及率及客家文化元素融入生活等提出質詢與建議。客委會主委則就預算編列、政策方向及執行現況進行說明與回應。最終部分預算經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多項主決議照案通過或修正。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客家委員會108年度預算,重點關注客語振興、客家文化傳承、客庄經濟發展、文化園區營運及浪漫臺三線等施政計畫的預算配置與執行成效。
  • 討論內容涉及客語流失現象、師資培育困境、客語認證獎金政策、都會區客家資源分配、客家傳播媒體普及率,以及如何將客家文化元素融入生活設計與產業發展。

相關爭議

  • 客語認證獎金存廢:客委會主委堅持取消認證獎金,認為客語價值不應以金錢衡量;立法委員則指出取消獎金導致報名及通過率下降,且與原住民語言認證獎勵政策不同,建議政策應彈性調整。
  • 客家文化園區營運效益:委員質疑文化園區入園人數與營運收入偏低,投入大量經費卻未能充分發揮效益;主委則強調園區以文化推廣為目的,不應過度追求商業利益,並需帶動鄰近客庄發展。
  • 客語深耕計畫預算減少:委員指出客語深耕計畫預算不增反減,擔憂影響客語傳承基礎工程;主委解釋是因中長程計畫總額限制,但其他推廣語言科目預算有增加。
  • 客語師資培育與雙語教育衝擊:委員關切客語師資不足及12年國教雙語教育可能排擠客語教育;主委表示師資問題已與教育部研議,並認為營造自然客語環境不會排擠母語教育。
  • 客語通行語政策實施準備:委員質疑70個客庄地區推動客語為通行語的準備不足,例如口譯人才培訓數量遠不及需求,擔憂政策難以落實。
  • 都會區客家資源分配不均:委員認為雙北地區客家人口眾多卻未獲得足夠資源支持,客委會應檢討策略並加強對都會區的客家事務推動。
  • 客家廣播電台普及率與內容:委員批評客家廣播電台普及率低且收聽人數少,節目內容應更活潑多元以吸引年輕及非客家族群;主委則強調電台以客語為核心價值,不宜為提高收聽率而稀釋客語比例,但會努力提升節目精彩度及通路。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憂心客語流失嚴重,建議製作受兒童歡迎的客語卡通,如流行卡通配音,以生活化方式吸引學習。
  • 建議客委會補助計畫應訂定年度主題,結合文化傳承,引導年輕人參與,而非散彈式補助。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家文化園區營運收入與投入預算比例懸殊,建議增加創意活動或參考故宮模式提升營運。
  • 肯定客庄地方創生優惠貸款的創意,建議放寬貸款對象不限客庄地區,只要與客家文化相關產業即可。
  • 建議客家廣播電台節目內容應更彈性,可混用多種語言及音樂文化元素,以吸引年輕聽眾。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建議主委微服出巡應低調,以便真實了解民情。
  • 建議將大溪石門活魚與客家桔醬、豆瓣醬結合,推廣「石門魚」美食嘉年華,振興地方經濟。
  • 批評客家廣播電台建置速度慢、執行力低,建議利用App等網路平台加速推廣。
  • 關切客委會勞務承攬人員比例過高,建議爭取更多約聘僱編制,保障勞工權益。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約聘僱勞務承攬人力過多,正式人員不足,且缺乏專業典藏人才。
  • 建議客家文化園區應檢討問題,發揮最大效益,提升參觀人次,並吸引國際觀光客。
  • 強調客語師資培育重要性,建議由教育部協調大學開設客家語文課程,提供終身工作保障。
  • 憂心12年國教雙語教育可能排擠客語教育,建議客委會與相關部會協調,堅持客語教育立場。
  • 肯定浪漫臺三線桃園多項計畫,但強調軟體經營與國際觀光水準的重要性,建議客委會積極協調督導地方政府。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確認客家基本法中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數量與定義,特別關注花蓮縣的客家人口比例。
  • 關切客家基本法第九條關於公教人員客語認證在原住民族地區的實施方式,詢問研擬進度。
  • 詢問客語為教學語言計畫的執行現況,指出目前主要為客華雙語沉浸式教學,且多在小學與幼兒園實施。
  • 關心花東臺九線計畫進度與經費來源,強調客委會應將花東納入中長程計畫,而非僅依賴花東基金。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委會取消客語認證獎金導致報名人數和通過率下降,認為政策應檢討調整。
  • 關切非主流客語腔調(如饒平、大埔、詔安)失傳問題,建議客委會應有具體因應措施,如網路App或視訊教學。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詢問「全球客家博物館」的規劃,建議應深入研究台灣客家歷史,包括「福佬客」現象及饒平腔失傳原因。
  • 質疑土樓是否代表台灣客家建築特色,建議應考量其歷史、經濟、環境文化等多重因素。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家廣播電台普及率與收聽人數低,建議節目內容應更活潑多元,吸引非客家族群。
  • 建議浪漫臺三線旅遊套裝行程應考量價格與景點配套,提高民眾參與度。
  • 提議在新北市捷運站點設置客家意象車站,並在各區設立客家會館,推廣都會區客家文化。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客家人口推估方式不夠精確,建議仿效原住民身分法,採登記制以精確掌握人數。
  • 指出雙北地區客家人口佔全國四分之一,但客委會對雙北的支持度與資源分配卻很低,應檢討。
  • 對客語認證報名費減半及免收費政策導致報名人數增加表示肯定,但要求客委會提供實際到考率數據。
  • 強調教育基本法規定應有獎勵制度,即使不發獎金也應有其他獎勵措施,並要求客委會與教育部橫向合作推動客語課程融入新課綱。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客語說與聽能力下降,客語深耕計畫預算卻減少,擔憂基礎工程受影響,要求客委會重視並承諾未來增加預算。
  • 關切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公告後,70個鄉鎮的公用事業、特許行業及民間企業是否已準備好提供客語服務,質疑口譯人才培訓不足。
  • 建議客語通行語政策應列為優先重大政策,積極推動,從車站廣播等環節開始,形成良性循環。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建議客委會官員應穿著具客家元素的服裝,以身作則推廣客家文化。
  • 鼓勵客委會創造平台,鼓勵設計師將客家文化元素融入生活設計與品牌發展,參考蘇格蘭格紋等成功案例。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肯定客家電視台《台北歌手》金鐘獎佳績,但關切其網路點閱率及整體觸達率下滑、青少年收視偏低問題,要求提出改善作法。
  • 指出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名及到考人數逐年下滑,要求客委會評估低年齡層收費優免等措施是否有助提升客語能力。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主任委員 客家委員會

  • 承認10歲以下客語人口不到10%,情況嚴峻,承諾會製作或購買受兒童歡迎的客語卡通,並製作教材發送。
  • 同意客庄產業優惠貸款以客庄地區為準,不分客家人,旨在振興客庄產業、創造在地就業,初期先試辦。
  • 表示客家文化園區參觀人數逐年增加,但不主張過度追求營運收益,應著重文化推廣與帶動鄰近客庄發展。
  • 解釋客家基本法修正後,師資問題已與教育部研議,並認為雙語教育不會排擠母語,應營造自然學習環境。
  • 說明花東臺九線計畫期末審查已完成,將依規劃由地方政府提案,客委會核定經費,並強調花東基金可提供額外資源。
  • 堅持取消客語認證獎金,認為客語價值不應以金錢衡量,但會透過報名費減免等方式鼓勵參與,並將重點放在實際會講客語。
  • 表示會努力推動非主流客語腔調的師資培育及網路互動教學,並成立小組專門研議。
  • 說明講客廣播電台年底前將完成全國轉播站建置,普及率可達80%以上,並會努力提升行銷與節目內容,但堅持以客語為核心價值。
  • 支持在新北市捷運站點設置客家意象車站及推動客家學堂,認為比興建園區更有意義。
  • 解釋客家人口採文化認同的多重認定方式,不採血統登記,因客家人在法律上無特殊權益,且避免逼迫多重族群選擇。
  • 承認客語深耕計畫科目預算減少,但強調整體語言推廣預算有增加,並承諾將在下一個中長程計畫中提升語言類預算。
  • 說明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已公告完成,預計2週內公告實施,將分階段逐步推動,並要求醫院整合客語能力人員。
  • 表示客家服裝元素仍在尋找共識,但肯定蔣委員的服裝設計,並支持創造平台鼓勵客家生活設計與品牌發展。

劉金樑 主任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

  • 報告客家文化園區參訪人數持續成長,今年預計達165萬人次以上。
  • 說明園區館藏人力將向人事行政總處要求專業編制人員,並已精簡機電、保全、清潔等承攬人力。
  • 解釋園區經營支出比在所有館舍中排名靠前,將持續努力提升展示內容及參訪人數。

孫于卿 處長 客家委員會文教處

  • 說明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鼓勵薪傳師接受繼續教育課程,並每5年至少辦理3次傳習服務。
  • 表示明年度預算將開始進行非主流客語數位教材研發,預計108學年度試辦網路教學。

江清松 處長 客家委員會

  • 說明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計畫每年達成指標數皆超過基本目標值,會繼續努力提升績效。
  • 解釋部分地方客家文化館因性質和規模不同,不以參觀人數為唯一指標,並已訂定考核規範督導活化成效。
  • 強調客委會重要計畫包含全國,花東地區亦然,提及花東基金是希望結合更多資源,而非放棄花東。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歲入部分均照列。
  • 委員林淑芬等提案第3案(出國計畫與執行落差),要求客委會提出書面報告送內政委員會。
  • 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之第16案、第17案(地方客家文化館經營不善),併案凍結1,000萬元,待書面報告送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第4目「文化教育推展」之第24案、第26案(客語薪傳師再教育、客語能力認證到考人數下滑),要求客委會提出改進措施書面報告送內政委員會。
  • 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之第35案「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原列3億1,273萬5,000元,凍結十分之一(約3,127萬3,500元),待書面報告送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第43案(新北市爭取加入臺三線未獲回應)、第44案(大溪石門魚美食嘉年華)、第47案(教育部本土教育會討論客語教育)、第54案(客家文化發展計畫)文字經修正後通過,其餘主決議照案通過。
  •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補、捐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2案)及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3案)均照案通過,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0401
卷/期/冊
107/104/1
發布日期
2018-12-07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