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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委員會審查飛安會與通傳會預算:聚焦5G、假新聞及飛安轉型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2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案。會議重點包括飛安會轉型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進度、飛安業務預算合理性、NCC對5G釋照規劃、基地台建置爭議、假新聞防制機制及3G退場等議題。多位委員就預算編列、政策執行與社會關切點提出質詢,要求兩會提交書面報告或加強改進,部分預算經審查後通過或凍結。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度預算,主要討論其組織轉型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進度與必要性,以及飛安業務、行政管理、人員編制及設備投資等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效益。
  • 委員們亦關切飛安會如何提升事故調查能量、處理民航人員疲勞風險、納入遙控無人機事故調查,並強化對飛安改善建議的落實,特別是普悠瑪事故後對運輸安全調查機制獨立性的呼籲。

相關爭議

  • 飛安會轉型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的進度緩慢:委員強烈呼籲加速轉型以涵蓋海陸空事故調查,避免「球員兼裁判」爭議,並要求飛安會於1個月內提出組織法與作用法草案。
  • 人員編制多為約聘:委員質疑飛安會人員編制多為約聘,不利於轉型及專業能力提升,要求積極編制專任職員。
  • 預算編列合理性不足:委員質疑「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逐年增加卻無說明,「委辦費」暴增但項目內容不明確,以及國外訓練成效未詳細說明等問題,要求縮減或提出詳細報告。
  • 民航人員疲勞風險評估指南實用性不足:委員指出「與人相關」飛航事故佔比最高,但疲勞風險評估指南未達實用性,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 飛安會缺乏事故處分究責權:委員質疑飛安會雖提出飛安改善建議,但無權要求業者落實,影響飛安提升成效。
  • 無人機事故調查範圍未納入:委員建議修訂「飛航事故調查法」,將遙控無人機事故納入調查範圍以維飛安。
  • 缺乏專業車輛提升調查效率:委員指出飛安會未編列專業車輛預算,影響事故現場調查蒐證能力及效率。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飛安會「人員維持─人事費」五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轉型成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積極編制專任職員報告。
  • 提案凍結「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五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預算必要性及細部支用項目報告。
  • 建議飛安會強化整合相關研究領域,並於3個月內研擬可行預防性建議以降低飛航事故率。
  • 建議飛安會於3個月內修訂「飛航事故調查法」,將遙控無人機事故納入調查範圍。
  • 建議飛安會於1個月內將「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相關組織法與作用法草案送至立法院審查。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飛安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事故調查業務─業務費」二十分之一,要求提出詳細書面報告說明進修內容與成果。
  • 要求飛安會會同交通部、勞動部研擬具體避免空服員過勞的預防性建議,並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建議飛安會應於3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疲勞調查與風險評估指引」的書面報告。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委辦費」預算五分之一,要求1個月內提出相關計畫促進飛航安全之關聯性、必要性及會內無法自行辦理緣由報告。
  • 要求飛安會於3個月內針對飛航組員工作時間長短對飛安影響提出報告。
  • 建議飛安會於3個月內就成立全國性獨立運輸安全事故調查機關之相關預算進行概估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飛安會於3個月內以飛安自願報告系統為基礎,就如何精進軌道安全及建構軌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出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精進飛安與科技研析」預算二十分之一,要求提出詳細改善民航人員疲勞風險狀況報告。
  • 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在尚未改制成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前,若有鐵路、水路及公路重大事故發生,應邀請國際運輸安全專家組成第三方獨立調查單位協助參與調查。
  • 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研議如何要求業者確實落實飛安改善建議之具體方案,並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個月內完成「國家運輸事故調查法」,給予未來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執行工作的法源依據。
  • 提案凍結飛安會「人員維持─人事費」五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轉型成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積極編制專任職員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楊宏智 主任委員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四進行處理。
  • 委員李鴻鈞、劉櫂豪、葉宜津、黃國書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 歲出部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原列6,153萬4千元,減列第2目「飛航安全業務」10萬元,改列為6,143萬4千元。
  • 通過18項決議,多項預算項目被凍結,並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指定期限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內容涵蓋組織轉型、預算執行、飛安業務改進及新法規研擬等。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8年度單位預算及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聚焦於5G行動寬頻釋照規劃、基地台建置與電磁波疑慮、假新聞防制、3G服務終止與4G轉換、偏鄉寬頻涵蓋率提升、媒體識讀教育推動及NCC辦公室租金等議題。
  • 委員們對NCC在資安防護中心運作、選舉期間網路安全、電信業者服務品質、違法廣告管理及基金預算運用效益等方面提出質疑與建議。

相關爭議

  • 假新聞防制機制不足:多位委員關切假新聞對民主與社會的威脅,質疑NCC現有處理機制不足,未能有效遏止不實訊息流竄,並指出台灣在相關法規與防護機制上落後國際。
  • 5G基地台建置與民怨:委員擔憂5G高頻段特性將導致基地台數量大幅增加,可能引發民眾對電磁波的抗爭,影響5G網路建置,並質疑NCC宣導成效與公務機關開放設置意願低落。
  • 5G釋照期程與4G投資衝突:委員擔憂若5G釋照期程過快,業者可能因投資收益考量而趨緩4G建設,影響現有行動通訊品質。
  • 電信業者服務品質不佳:委員指出行動通訊申訴案件中,通訊連線品質佔比最高,質疑NCC對業者改善的督促成效,特別是亞太電信違規行為屢罰不改。
  • 網路違法廣告管理權責不清:委員質疑NCC在網路酒類廣告等違法廣告管理上推諉給其他部會,導致公權力無法有效執行。
  • 媒體識讀教育推動成效不彰:委員質疑媒體識讀研習營參與人數不足,且基金用途著重業者而非一般大眾,建議NCC轉型培訓師資並跨部會合作。
  • 基金預算編列不當與繳庫問題:委員質疑NCC基金支出高於收入是為避免繳庫,建議應將資金有效運用於跨部會合作的媒體識讀教育等特定目的。
  • NCC辦公室高額土地租金:委員質疑NCC辦公室土地租金過高,且在國有建物無償使用下仍編列租金預算,要求檢討並尋找更經濟的辦公地點。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廣電媒體不實消息的處理方式不夠具體,應儘快處理避免不實訊息流竄。
  • 關切5G頻率使用費改革方向,認為預算未反映5G頻寬需求,質疑「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計畫全為委辦費,NCC本身不需做事。
  • 質疑NCC捐助轄下財團法人款項,但受捐助單位未將其列入歲入預算,有違法之虞。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資安防護中心)的運作與預算,強調其為維持網際網路傳輸生命線的重要任務。
  • 提醒NCC應對11月24日選舉期間可能的天災、重大事件及網路攻擊導致投開票系統癱瘓,提出具體應變小組及第三備援系統規劃。
  • 要求NCC確保3G服務於年底終止後,3G用戶能無縫接軌轉換至4G,特別是銀髮族及偏鄉地區用戶,並注意換約過程的資安風險。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NCC改善北迴線通訊品質的努力,但要求持續監控、改善臺北至宜蘭瓶頸路段,並優先加強蘇花公路等危險路段的通訊建設。
  • 質疑行政院因應假新聞小組的運作頻率與成效,認為台灣在假新聞防制法規與防護機制上落後國際,呼籲NCC應更積極主動與國際組織合作對抗假訊息戰。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擔憂5G基地台數量將是4G的數倍,可能引發大規模民怨與抗爭,質疑NCC的建置與宣導策略。
  • 提醒NCC應避免4G與5G銜接期的頻寬不足問題,確保服務品質不降低。
  • 質疑NCC無法處理網路上的違法酒類廣告,以及對亞太電信違規行為屢罰不改的公權力執行不力,認為NCC應更硬起來。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宣導5G基地台成效不彰,建議應提出其他解決方案。
  • 批評NCC媒體識讀教育成效不足,僅針對業者而非一般大眾,建議轉向培訓師資並跨部會合作。
  • 質疑NCC基金預算編列支出大於收入,是為避免繳庫,主張基金應統收統支,並將資金用於跨部會媒體識讀教育等特定目的。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建議NCC應審慎考量5G執照釋出上限,確保業者有正常競爭環境,避免惡性競爭影響電信品質。
  • 呼籲NCC應支持5G基地台共構,以減少布建困難、民怨及節能減碳,並將其納入政策方向。
  • 提醒NCC在5G釋照時應避免像4G標金過於龐大,以免影響業者投資意願與服務品質,並應兼顧偏鄉地區覆蓋率。
  • 關切eSIM技術引進後,其認證管理平台應由誰負責,以及資安防護是否充足,要求NCC應加強關注與管理。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通傳基金中設定的偏遠地區寬頻涵蓋率目標值過低,不符實際進度,要求調整。
  • 關切有線廣電基金編列「有線電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經費,但有線電視訂戶數持續下降,要求NCC檢討效益並研擬有效促進措施。
  • 指出行動通訊申訴案件中,連線品質佔比最高,要求NCC分析原因並督促業者改善。
  • 關切網路上充斥假新聞、假訊息問題,質疑NCC在面對影響國安的系統性造謠抹黑時,應有更積極的作為。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電信普及服務是業者責任,前瞻基礎建設挹注應僅作導引作用,要求NCC在5G釋照時應明確規範業者對偏鄉覆蓋率的義務與責任。
  • 關切詐騙集團利用竄改電號號碼進行詐騙,質疑NCC為何無法在源頭阻斷竄改號碼的電話,並要求加強防制。
  • 提醒NCC在3G服務終止前,應加強宣導並確保剩餘30萬用戶能順利轉移至4G,避免造成4G阻塞及影響銀髮族等弱勢族群權益。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公投辯論會中出現的性相關不當言論,是否違反電視節目分級管理辦法及廣播電視法中妨害兒童身心健康、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規定,要求NCC主動處理。
  • 批評NCC在處理假訊息問題上過於被動,僅依申訴處理,缺乏敏感度與主動性,要求NCC主動函詢性平處並提供函文副本。
  • 要求NCC對公投辯論中出現的錯誤資訊(如陰道無菌)或歧視言論,應根據相關法規採取態度與管理措施。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對基地台電磁波安全性的宣導無法取信於民,導致公務機關開放設置意願低落,影響通訊品質,要求NCC提出更有效方法。
  • 質疑有線廣電基金編列促進普及發展經費,但有線電視訂戶數持續下降,要求NCC檢討原因並有效改善。
  • 質疑NCC濟南路辦公室土地租金高達2,074萬7千元,但建物為國有且曾有無償使用紀錄,要求NCC檢討並協調使用閒置國有房地以節省公帑。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面對中國網軍利用網路業者控制輿情、影響台灣選舉的行為時,除了硬體控制外,對內容傳播缺乏有效處理機制。
  • 批評NCC在假新聞問題上推諉給其他單位,未能明確自身職責與實質作法,導致假訊息氾濫。
  • 要求NCC明確說明台灣是否需要制訂法律來處理假新聞,並借鏡其他民主國家立法經驗,不能僅依靠媒體自律或被動申訴。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表示NCC會嚴守廣電三法,針對廣電媒體報導,依事實查證、衡平報導等規範處理,若有爭議案件會經諮詢委員會評估,並依法裁處。
  • 回應5G頻率使用費改革方向,強調釋照目的非拉高標金,會審慎規劃,並說明108年度歲入減列是因3G終止,5G釋照規劃在2020年,歲入將編在109年。
  • 解釋「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計畫為委託智庫研析治理方式,作為政策參採,NCC本身也會做相關工作。
  • 說明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資安防護中心)已運作,負責行網、固網、有線電視、衛星通訊、海纜及DNS等網路傳輸安全,重點工作為早期預警、持續維運、通報應變及協處改善。
  • 強調NCC與電信業者已進行多次實地演練,確保選舉期間資通安全與傳輸不中斷,並有相關備援,資安聯防也與國際合作。
  • 說明3G終止,NCC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已要求電信業者提供便利換約管道,並關注換約過程的資安風險。
  • 肯定北迴線通訊品質改善,承諾持續改善宜蘭線、南迴線及蘇花公路等公路路段通訊,並加緊腳步規劃精進措施。
  • 回應假新聞問題,強調NCC職責在於確保基礎設施不中斷及廣電媒體的事實查證與平衡報導,並已提供國際趨勢資料給行政院羅政委主持的跨部會會議參考。
  • 說明5G基地台數量將是4G的數倍,但未來型態會不同,將有小基站、共構附掛等配套,並將編列預算進行宣導。
  • 表示5G釋照會持續整備所有可用頻譜,確保足夠寬頻與多頻段,避免服務品質降低,並非以收高額標金為目的。
  • 回應網路違法廣告,認為屬電子商務行為,財政部有相關規範,NCC職掌範圍內會依法處理。
  • 說明對電信業者申訴案件的處理,已成立專科處理,並要求業者提升行動通訊服務品質,定期檢視改善狀況。
  • 回應電視節目分級與公投辯論言論,表示已函詢行政院性平處意見,將依現行法規審酌,並思考未來如何處理公投辯論與分級規範競合議題。
  • 回應基地台電磁波疑慮,表示NCC依WHO與衛福部標準,持續宣導溝通,並將公布量測結果,強調公務機關已釋出逾5百個點位,會持續努力。
  • 說明有線電視訂戶下降是國際趨勢,基金用途將由數位化補助轉向提升服務內容品質,確保消費者有選擇性。
  • 回應NCC辦公室土地租金問題,表示濟南路辦公室有歷史緣由,法定上會編列預算,但實際是否支應或有無減免地價稅則需協調,並表示已請國有財產署篩選閒置空間。
  • 強調NCC在維護台灣價值與安全上會盡力,並已向行政院建議假新聞相關立法趨勢,認為需從行為態樣處理,並由主管機關分析。

陳勁欣 主任 通傳會主計室

  • 說明基金預算編列平衡,若有指定特別收入,會從基金餘額提撥支應支出,否則需繳庫。

羅金賢 處長 通傳會基礎設施事務處

  • 說明國際詐騙電話若竄改國碼(+886)會被國際話務交換機阻擋,國內竄改號碼可追查來源並裁處。
  • 澄清國內詐騙電話多因內容而非號碼竄改,境外詐騙需國際合作防制。

石博仁 主任 通傳會秘書室

  • 說明台灣郵政協會若無償提供土地給政府機關使用,可減免地價稅,對其而言亦是一種負擔減除。

相關後續

  • 本日討論事項108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等三案,委員提案截止收件,本週四進行處理。
  • 委員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0402
卷/期/冊
107/104/2
發布日期
2018-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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