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08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媒體識讀、資安與5G發展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單位預算及相關基金預算。會議主要討論媒體平衡報導、假訊息防制、中國製智慧音箱資安疑慮、5G技術發展與網路治理等議題。委員們對NCC在媒體監管、預算執行效率及5G規劃的作為提出質疑,NCC則說明現行處理機制並承諾改進。最終,部分預算遭刪減或凍結,並要求NCC提交多項書面報告,部分提案則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及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其主管基金的108年度預算案,並討論多項臨時提案,核心關切點包括媒體平衡報導、假訊息處理、智慧音箱資安問題、5G通訊技術發展與網路治理,以及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
- 會議深入探討NCC在媒體自律與他律間的執法力道,特別是在選舉期間對不平衡報導和假訊息的應對;同時關注中國製智慧音箱可能帶來的資安風險及個資外洩問題,並審視5G新世代通訊技術的推動策略、網路治理與資安防護計畫。
相關爭議
- 媒體平衡報導與假訊息處理:立法委員質疑NCC在選舉期間對媒體不平衡報導及假訊息的處理不力且效率低落,移送中選會的案件數量過少,未能即時遏止對選舉公平性的傷害。
- 中國製智慧音箱資安疑慮:立法委員擔憂市售中國製智慧音箱可能植入晶片蒐集個人、商業甚至國家機密情資,要求NCC嚴格審驗晶片安全性。
- 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立法委員質疑NCC罰款收入減少、部分推廣計畫(如電視節目分級)的必要性,以及「媒體識讀推廣」預算被稀釋的問題;同時對「獎補助費」的執行率偏低及「捐助」款項的合理性提出疑慮。
- 5G技術研發與委外:立法委員質疑NCC在5G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方面過度依賴委外研究,自身研究能量不足,且委辦內容與其他單位可能重疊,要求提供詳細計畫與時程。
- 土地租金爭議:NCC向台灣郵政協會租賃土地的租金編列,因法律規定資產將收歸國有,被立法委員質疑其支付必要性,並指出NCC過去實際上也未支付該筆費用。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NCC應加強要求新聞媒體的平衡報導,特別是在選舉期間,並提出中天新聞報導特定候選人不平衡的具體案例。
- 關切中國製智慧音箱可能植入晶片蒐集個資、商業與國家機密,要求NCC嚴格審驗市售智慧音箱設備,特別是晶片查驗。
- 批評NCC將「媒體識讀推廣」預算藏於其他項目中,導致其成效不彰,要求獨立處理。
- 要求NCC就5G技術進度、內容、時程、資安防護規劃及業者責任等提出完整書面報告,強調事前規範的重要性。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在媒體不自律時公權力介入的即時性與有效性,尤其在選舉期間,並詢問NCC對違規媒體的處置武器(罰款、停播、不予換照)。
- 質疑NCC罰款收入減少的原因,並建議增列歲入罰款。
- 質疑「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推廣計畫」已推廣多年,為何仍需編列預算進行研究推廣,認為是浪費公帑。
- 批評「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的「獎補助費」執行率低且編列鬆散不負責任,建議刪減並凍結。
- 質疑5G相關研究委辦費過高,且研究名稱雷同,認為NCC應自行研究而非持續委外。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NCC補助所屬財團法人的合理性,並要求說明補助對象、範圍、目的及詳細內容。
- 要求凍結「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預算,並提出詳細計畫說明、目標、期程等書面報告。
- 強調交通委員會對委外案件的檢視會特別加強,要求NCC說明委外必要性及預算撙節。
- 關切5G頻譜釋出進度、業者興趣,以及5G世代下個人資料與資安保障的重要性,要求NCC提出完整計畫。
- 提醒NCC應與中選會等單位合作,針對選舉期間的網路攻擊及資安威脅提出完整應變計畫,確保選舉公正性。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具體指出某新聞台在選舉期間長時間報導特定候選人,嚴重違反平衡報導原則,質疑NCC為何無作為。
- 詢問NCC對媒體不平衡報導是採一案一罰或通案處理,以及是否有連續處罰機制。
- 要求NCC與中選會進行跨委員會協調聯繫,立即找出可行方案,確保選舉期間媒體平衡報導,避免影響選舉公平性。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5G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預算中,委辦研究費過高,且相關議題在業界及國際已相當成熟,學術界研究能量是否足夠。
- 建議NCC應整合現有業界及國際政策,以台灣在地需求做整合,而非僅做初級委託研究,並擔憂與資策會等其他單位研究重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NCC編列的土地租金,因台灣郵政協會資產應收歸國有,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經費。
- 認為NCC一般事務費說明不具體,建議刪減十分之一。
- 詢問5G相關委辦計畫的研究成果預定時程及其對政策制定的幫助。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贊成媒體應公平客觀報導,但強調應依法行政,一套標準,不應針對特定媒體,並指出長期立場偏頗的媒體更多。
- 重申朝野對媒體公平報導的共識,要求NCC以一致標準執法。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表達對電視台報導偏頗的不滿,認為不應只針對中天,並指出其他電視台綠化嚴重。
- 呼籲委員會應和諧,提案不應有針對性,並要求NCC不應讓媒體誇張報導,避免造成社會混亂。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NCC
- 嚴正說明已觀察到廣電事業在選舉議題報導上的不公情形,並已函文中選會依法處理。
- 指出衛廣法雖抽象,但有製播新聞及評論應注意事項及公平原則規定,營運不當可能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失。
- 說明已移送4件涉選罷法的案件至中選會,並呼籲廣電媒體遵守公平平衡報導原則。
- 承諾NCC會將5G發展與應用服務、釋照時程、資安監理等以完整書面報告呈現,並將個資監理視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任。
- 澄清國家通訊網際安全中心主要負責通訊網路生命線不中斷,確保傳輸穩定,而非傳播內容監管,並說明其在選舉期間確保系統與網路安全的協調角色。
翁柏宗 副主任委員 NCC
- 說明NCC已移送4件涉及選罷法的不平衡報導案件至中選會,並會依照衛廣法第27條處理。
- 解釋罰款收入減少是因4G基地台建置告一段落,但同意歲入罰款可酌加600萬元。
- 說明「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推廣計畫」是委託辦理的宣導工作,由台北市電腦同業公會得標執行。
- 承認「媒體識讀」推廣重要,表示在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中也有編列,未來發包會將其列為具體指標。
- 解釋「獎補助費」部分是為讓所屬財團法人累積研究能量,並非全部招標,且最新執行率已達96.9%。
- 說明5G研究委託TTC是因其與產業界連結緊密,NCC自身能量不足,需參考國際及業界意見,且5G營運模式與2G/3G不同。
- 解釋NCC的5G研究重點在電信傳輸實體層,與資策會在應用層不同,TTC研究人力約150人。
- 說明濟南路建築物土地屬郵政協會,但因法律已通過資產將回歸國家,故尊重委員全數刪除土地租金預算的提案。
- 承諾一般事務費可凍結30%並提出書面報告。
- 說明5G頻譜已初步整理釋出,並與交通部合作38個場域進行5G應用試驗,預計2020年上半年完成釋照。
- 強調電信業者需轉型,5G是趨勢,若不跟進ARPU將持續下降,並說明電信業者須提供資安防護計畫,未來將納入法律規範。
- 說明國家通訊暨網際安全中心以通訊傳播生命線基礎為主,連結八大關鍵基礎設施,確保網路不中斷,並參與選舉資安小組運作。
黃金益 處長 NCC
- 說明「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推廣計畫」是委外執行與宣導。
- 建議臨時提案第3案中「製播新聞及評論」的「評論」及「公平原則」文字可能需拿掉,才能與法條的罰則對應。
王德威 處長 NCC
- 解釋NCC的補助辦法分為指定補助和申請補助兩種,申請補助是計畫公開後評選,與委辦不同,公務預算使用補助方式是因應機動性業務,核銷視實際執行而定。
相關後續
- 關於媒體平衡報導的臨時提案,經主席裁示照案通過,其中葉委員宜津所提的平衡報導提案改為「主決議」並送院會協商。
- 關於中國製智慧音箱資安疑慮的臨時提案,經討論後照案通過,要求NCC嚴格審驗晶片。
- 108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歲入增列案中,罰款及賠償收入項目增列600萬元,修正通過。
- 關於「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相關預算(第3案至第9案),經併案處理後決議凍結三分之一,NCC需於一個月內就相關補助提出詳盡說明後再行解凍。
- 關於「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預算(第14案至第21案),決議刪除200萬元,NCC需於一個月內就研究分析成果及5G發展時程提交書面報告。
- 關於土地租金經費(第22案至第26案),因相關法律已通過郵政協會資產將收歸國有,決議全數刪除該筆預算。
- 關於一般事務費預算(第27案至第28案),決議凍結30%,NCC需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單位預算審查完竣,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依照協商結論通過。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402
- 卷/期/冊
- 107/104/2
- 發布日期
- 2018-12-07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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