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及法扶基金會預算審查與司法改革議題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及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預算,並就多項司法改革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涵蓋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法案、監察司法權界線、法扶濫用、勞動事件法推動、法官法修正延宕、最高法院積案、公設辯護人制度、公投案裁定執行及終審法院法官特任等。多項法案將繼續審查,預算提案則要求委員於指定時間前提交。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促進轉型正義外來政權統治原住民族時期原住民受損權利回復及補償條例草案」等7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多項關於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回復受損權利及補償的條例草案,旨在落實民族平等與多元文化價值。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等7案併案審查。
- 法案名稱修正為「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
- 第一條條文修正通過。
- 第二條、第三條及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部分章名、第八條、第十一條與孔文吉委員提案第五條均暫保留。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 會議主要針對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108年度預算進行審查,並就司法院的立法計畫及司法改革政策推動狀況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廣泛涵蓋司法與監察權界線、法扶制度運作與潛在濫用、勞動事件法實施準備、法官法修正進度、最高法院案件積壓、公設辯護人制度改革、司法信任度、法官退養金、金字塔訴訟結構、公投案法院裁定執行、審檢分立、司法機關人力配置、少年感化教育及司法院研究成果公開等重要司法議題。
相關爭議
- 監察權與司法權界線:監察委員指控司法院侵害監察權,大法官不受理釋憲案,引發兩院職權競合爭議。呂秘書長認為大法官解釋應為依據,並強調審判獨立。
- 陳水扁保外就醫爭議:林德福委員質疑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挑戰司法尊嚴,呂秘書長則表示執刑屬法務部權責,法院堅守審判獨立。
- 法扶資源濫用爭議:多位委員質疑立法委員或行政院發言人申請法扶資源是否恰當,認為應避免濫用並加強排富條款。法扶董事長范光群坦承應避免此現象,並曾向原民會建議設排富條款。
- 勞動事件法宣導預算不足:黃國昌委員質疑勞動事件法宣導預算僅58萬元,遠低於國民參與審判的5,194萬元,要求司法院承諾加強宣導。
- 法官法修正案延宕:黃國昌委員質疑法官法修正草案自6月送行政院後遲未送立法院審議,批評行政院或考試院拖延。
- 最高法院案件久懸未結及統計方式:周春米委員質疑最高法院案件統計方式美化數字,大量未分案案件未計入辦案期限,導致民眾無法了解案件進度。
- 司法院加班費預算增幅:周春米委員質疑108年度加班值班費預算較106年增幅達44.6%,要求司法院檢討制度調整以解決問題。
- 公設辯護人制度與約聘人員同工不同酬:鍾孔炤委員質疑約聘公設辯護人與一般公設辯護人薪資待遇差異大,且與司改會公設辯護人逐步退場決議相悖。
- 金字塔訴訟結構中二審事後審與國際公約衝突:許智傑委員擔憂二審改為事後審可能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規定衝突,影響當事人複審權利。
- 公投案中選會違法裁定執行爭議:吳志揚委員指出中選會重新公告行政院意見書違反公投法,且不接受法院停止執行裁定,質疑其違法亂紀及藐視司法。
- 終審法院法官特任官身份與同意權爭議:段宜康委員質疑金字塔訴訟制度中,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21位特任法官無需經立法院同意權程序,地位可能高於大法官,程序不合理。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與司法院職權競合,監委調查司法個案是否干涉審判獨立。
- 質疑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期間挑戰司法尊嚴,外界感受司法不公。
- 關切法扶資源濫用及律師訴訟實力質疑,詢問司法院對法扶制度有無調整看法。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推動勞動事件法三讀通過,但要求加快實施腳步。
- 質疑勞動訴訟程序宣導預算僅1萬元,遠低於國民參與審判,要求司法院承諾全力宣導。
- 質疑法官法修正案自6月送行政院後遲未送立法院審議,要求司法院說明延宕原因。
- 質疑臺中地方法院院長官邸入住問題,新聞稿與公文內容不符,批評其說謊且司法院緩頰不當。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肯定司法院在大法官解釋數量及再審案件再開上的努力,鼓勵法官勇於面對錯誤。
- 質疑最高法院案件久懸未結問題,批評其辦案期限統計方式不誠實,導致大量未分案案件未計入。
- 關切司法院加班值班費預算增幅過高,要求從永續角度檢討制度調整。
- 建議司法院與法扶基金會對強制辯護制度進行長遠規劃,檢討法扶律師能量與制度結構。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司法院研究金字塔訴訟結構中二審改為事後審,避免與國際公約衝突。
- 認為檢察官上訴浮濫,尤其一審無罪後公訴檢察官上訴比例高且再判有罪率低,建議修法或要求檢察官慎重上訴。
- 強調司法改革應加快腳步,回應人民對改革的期待與民怨。
- 建議司法院與法務部合作,在人權保障與辦案需求間取得平衡,尤其針對限制出境問題。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公投公告程序違反公投法,且不接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執行裁定,屬違法亂紀並藐視司法。
- 強調法院裁定在抗告成功前即為法律,中選會應依法停止執行。
- 建議若無法重印公報,應以廣告或其他方式彰顯法院裁定,並在投開票所提醒民眾。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感謝司法院在勞動事件法上的努力,認為其為勞動人權與訴訟改革的進步。
- 質疑約聘公設辯護人聘用困難、待遇與一般公設辯護人差異大,且與公設辯護人退場政策相悖。
- 建議司法院與法扶基金會研議公設辯護人制度的未來退場機制,避免走回頭路。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民眾對司法信任度下降是警訊,建議司法院應聚焦國民法官、法官退場機制等人民有感的改革。
- 質疑法官退養金所得替代率高達98%,遠高於年改後公務員的75%,且以公務預算編列無破產壓力,要求檢討調整。
- 要求司法院加強法官多元進用與金字塔型訴訟改革,解決事實審調查證據不詳、認定事實錯誤等問題。
- 質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黨產條例訴訟案件的法律依據,要求說明牴觸憲法疑義與聲請釋憲動作。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質疑司法院建置的法官與檢察官內部論壇,恐啟人審檢分立之疑竇,要求儘快檢討其存續必要性。
- 關切司法界人力嚴重不足問題,要求司法院提出精細的人力配置評估與職位調整方案,並將不屬公權力業務委外。
- 指出桃園地院少年感化教育裁定人數偏高,要求司法院協助探討背後因素並從問題根源解決。
- 建議司法院將自行研究及委外研究成果上網公告,落實成果資源共享及資訊公開原則。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金字塔訴訟制度中,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且無需經立法院同意權程序,地位可能高於大法官,程序不合理。
- 要求司法院說明將終審法院法官改為特任官的必要性,並強調若為特任官則應經立法院同意權行使。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詢問勞動事件法通過後,勞動法庭相關配套準備所需時間及主要工作內容,要求持續督促儘快完成。
- 質疑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再審輕判,且陪席法官謝靜慧提出迴避疑義,審判長林文舟與陳鴻斌有長期共事關係卻未迴避,外界質疑官官相護。
- 關切監察院對該案提出再審的要求,與陳鴻斌法官再審通過的效率差異,要求司法院秉持公平標準處理。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詢問法扶基金會預算中民間募款達成率,建議加強民間募款。
- 質疑立法委員Kolas Yotaka申請法扶服務,是否占弱勢資源且有政治關說之嫌,要求法扶基金會加強資力審查,設定排富條款。
- 要求司法院儘快對法扶排富機制提出具體處理方案,以重拾人民信心。
相關人員回應
呂太郎 司法院秘書長
- 回應監察權與司法權競合,強調大法官解釋為依據,審判獨立不應受干涉。
- 表示陳水扁前總統執刑屬法務部權責,法院堅守審判獨立。
- 承諾勞動事件法將於總統公布後1年內上路,並會盡全力向全國勞工宣導。
- 表示法官法修正案已於6月送行政院,目前正會銜中,積極協調行政院與考試院儘快送立法院。
- 回應臺中地院院長官邸入住爭議,認為是「入住」定義不同,司法院不為個別言行背書。
- 解釋最高法院案件久懸未結,部分是因當事人未補正資料,並表示分案實施辦法已公告。
- 說明加班費預算增幅主因是公務人員薪資提高、法警值班費改加班費及案件複雜度增加,並已編列委外人力。
- 認同許智傑委員對檢察官上訴浮濫的看法,將與法務部協商修法或實務作為,並堅守人權保障。
- 回應公投案中選會爭議,強調法院裁定即為個案法律,原則上抗告不停止執行,但個案執行問題不便評論。
- 表示已著手整理評估法官與檢察官內部論壇存續必要性,將分析後做決定。
- 說明司法機關人力問題因總員額法限制,正爭取修法提高員額,並規劃短期內增加法官助理、家事調查官及委外人力,同時簡化業務。
- 認同少年事件需連結多元社會資源,將請桃園法院檢討感化教育裁定偏高問題,朝多元方法處理。
- 同意司法院研究成果能公開的部分將盡量公開,讓資源共享。
- 解釋終審法院法官改特任官是為遴選適合人才,集中終審審判權,並採取開放態度討論是否需經立法院同意權。
- 說明陳鴻斌法官案再審條件嚴格,監察院的再審案件正在職務法庭審理中,強調迴避問題關鍵。
- 回應法扶排富機制,司法院持贊同立場,但因涉及層面廣且有政策目的,需細緻規劃,會儘快徵詢意見並處理。
范光群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
- 為108年度預算書勘誤致歉,並說明行政事件執行成果誤植。
- 報告107年度至8月底業務執行成效,包括扶助人次、案件類型、社福連結、勞工及原住民扶助專案等。
- 報告原住民檢警律師陪同到場專案,放棄陪偵率仍高達87%以上,主要為公共危險罪。
- 報告RCA、中石化戴奧辛污染、八仙樂園塵爆等重大專案案件進度。
- 說明為提升扶助品質,已採取派案管理、試行專科派案、強化申訴制度、結案審查追蹤及教育訓練等措施。
- 表示經董事會決議,原則上不扶助涉及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等重大財產經濟犯罪的強制辯護案件。
- 說明108年度工作計畫將檢討審判中告訴代理人程序扶助,並製作多國語言版申請書,已於花蓮成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 回應立法委員申請法扶資源,認為應努力避免,並曾向原民會建議專案設立排富條款。
- 澄清Kolas委員案是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專案,費用由原民會提供,無政治壓力。
江錫麟 臺中地方法院院長
- 回應黃國昌委員對官邸入住爭議,解釋「沒有入住宿舍」是指沒有以宿舍為居住中心,但有辦理公證借用。
- 承認新聞稿是與新聞發言人討論後發布,但認為是「入住」定義不同,非說謊。
鄭玉山 最高法院院長
- 回應周春米委員對最高法院案件久懸未結問題,表示每年收案量大,法官限量分案。
- 解釋未結案件總計是累計數,存科待分是指尚未分到法官手上的案件。
- 說明部分1年以上、2年以上未分案的案件,是因當事人未補正資料導致無法分案。
- 表示最高法院已將分案實施辦法完全公告出去。
劉鑫楨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
- 回應李俊俋委員對黨產條例停止訴訟案件,表示有一件有聲請大法官解釋。
- 說明若大法官會議駁回釋憲,訴訟程序將恢復。
周漢威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 說明106年度民間募款捐贈收入為200萬元,加上專案捐款收入共350萬元,達成率若加專案收入為116%。
- 說明法扶受理案件標準分為無資力者及有其他法律原因無法受適當法律保護者。
- 回應許毓仁委員,Kolas委員案是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專案,費用由原民會提供。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的增刪預算提案,於提案處理後,其餘未涉及的預算部分均予照列。
- 委員提案若無協商結論或未達法定表決人數無法處理,均予保留,併同未審查部分提報院會處理。
- 審查會委員需於11月19日下午5時前將增刪預算提案、決議或附帶決議送交委員會,作為協商依據,逾時不予處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501
- 卷/期/冊
- 107/105/1
- 發布日期
- 2018-12-1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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