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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創生政策與國發基金投資規劃報告及質詢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國發會、經濟部、農委會及原民會就地方創生政策、區域發展平衡及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多元產業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初期委員對部會出席層級過低表達不滿。質詢內容聚焦於地方創生政策的具體目標、實施策略、預算編列、法源依據、與既有政策的差異性,以及對特定區域(如原鄉、北海岸)和產業(如農產品加工、綠能)的影響。政府官員則回應說明政策方向、資源整合與未來規劃,並承諾檢討與調整。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地方創生政策如何平衡區域發展以及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多元族群新興產業、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綠(儲)能產業規劃情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地方創生政策如何促進區域均衡發展、減緩人口外移、提升地方經濟活力,以及國家發展基金在多元族群新興產業、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及綠(儲)能產業的投資規劃進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重點涵蓋政策執行策略、資源整合、法規調適、具體成效評估,並特別關切原鄉及偏遠地區的發展需求與挑戰。

相關爭議

  • 部會出席層級過低:多位立法委員質疑經濟部、農委會、能源局等重要部會僅派副處長、處長或專門委員層級官員出席,認為是對國會的不尊重,影響質詢深度。
  • 地方創生政策的實質創新與成效:委員質疑地方創生政策與過去的社區總體營造、農村再生等計畫高度相似,擔憂淪為「新瓶裝舊酒」或口號,缺乏具體成效。
  • 缺乏專法、專責機構與專屬預算:委員指出日本推動地方創生有專法、專責總部及每年專屬預算,而我國僅由國發會協調各部會既有計畫,缺乏長期戰略、法律依據和新增資金挹注。
  • 政策目標與具體指標不明確:委員質疑國發會的政策目標過於抽象(如「人口流出與流入相等」),缺乏如就業人數、女性就業率等具體、可考核的量化指標。
  • 法規鬆綁與地方需求脫節:委員指出地方發展常受現有法規綁縛,例如農產品初級加工法規未能涵蓋原鄉特色產品(如小米酒),或海岸地區發展受限,呼籲應採取「實驗沙盒」概念進行法規調適。
  • 優先推動地區選取標準爭議:黃國昌委員質疑國發會選取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的標準不透明,導致其選區萬里、金山、雙溪等極需發展的區域被排除在外。
  • 人力與薪資問題:蕭美琴委員指出,返鄉青年或部落青年投入地方創生缺乏初期經濟支撐,現有計畫(如僱工購料)不足以提供專業人才穩定薪資,擔憂人才無法常駐,影響政策永續性。
  • 廚餘養豬防疫漏洞:林靜儀委員質疑農委會對廚餘養豬場的稽查與管控鬆散,約一半廚餘養豬場未經標準高溫蒸煮,恐成非洲豬瘟防疫破口。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對經濟部、農委會等部會僅派低層級官員出席表達不滿,認為是唬弄國會。
  • 將地方創生精髓歸納為「東西賣得出去、人進得來、地方發大財」,並強調創造就業機會。
  • 質疑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在原鄉地區推動計畫的成效與整合性不足。
  • 建議地方創生評估應朝向實際創造就業機會的方向,如中油地熱探井創造 15 個當地就業機會。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同意孔文吉委員對部會出席層級過低的看法,認為行政機關不尊重經濟委員會。
  • 呼籲經濟部次長及其他部會應提高出席官員層級。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強調地方創生核心在於創造就業機會,吸引人口回流。
  • 質詢國發會對六都均衡人口數的目標及政策規劃,並指出人口集中北台灣趨勢。
  • 擔憂台灣借鏡日本地方創生經驗,可能重蹈日本政策瓶頸,呼籲政策工具應有變化,並強化開放資料與精準資金補助。
  • 提醒國發會政策規劃與執行力同等重要,不應淪為空談。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面臨南北與城鄉發展不均的兩大問題,支持地方創生以達均衡發展。
  • 建議國發會應有具體、紮實的策略,並優先推動指標性的示範地點,以吸引企業投入。
  • 提醒新經濟移民法引進人才時,應有策略避免人才過度集中大台北地區,可參考澳洲、紐西蘭經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抗議部會出席層級低,導致無法有效討論能源、農業等議題。
  • 質疑地方創生政策是否僅能靠「設計」解決,並擔憂其時間尺度、預算規模及法制化不足。
  • 指出農委會的農產品初級加工法規未將小米酒等原鄉特色產品納入,顯示政策未充分盤點地方需求。
  • 要求國發會提供地方創生政策的資源挹注報告,並研擬法制化、制定專法的可行性報告,同時要求提出中長期計畫。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認為地方創生核心是恢復地方生機,關鍵在吸引人口回流及提升地方經濟產業。
  • 質疑地方創生政策相較於農村再生計畫的創新之處,並批評國發會計畫缺乏亮點與具體指標。
  • 以屏東為例,指出地方發展面臨就業機會、托育問題及法令綁縛等困境,建議採取「實驗沙盒」概念鬆綁法規。
  • 要求國發會提出具體化的目標與數據,以便考核與追蹤政策成效。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呼應委員對部會橫向溝通不足、法規限制的擔憂,支持「實驗沙盒」概念以活絡地方發展。
  • 指出青農返鄉面臨土地租賃、設備資金及銀行貸款困難等問題,呼籲政府提供配套措施。
  • 強調區域平衡發展的重要性,批評長期「重北輕南」政策,並建議將重大交通建設延伸至屏東以帶動產業。
  • 擔憂地方創生政策淪為口號,要求國發會提出具體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並解決政府橫向溝通介面問題。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將「北漂」現象與台灣歷史上人口流動背景連結,強調「漂」的本質。
  • 比較日本地方創生政策(專責單位、專屬預算、特區制度、專法)與我國現況,擔憂我國缺乏專責機構、專屬預算及明確法源。
  • 建議行政院考慮成立跨部會委員會或小組,並訂定法規盤點與鬆綁的明確時間表,而非無限期調整。
  • 提醒國發會地方創生不應只是舊計畫改頭換面,應有更多面向的評估指標來檢驗地方轉型與返鄉生活的實質意義。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地方創生政策的評鑑關鍵指標,要求具體說明如何增加地方人口、工作機會及商家數量。
  • 認為地方創生政策應另立專法以規範跨部會整合、各級政府職責、審查方式及補助措施。
  • 批評國發會的地方創生政策與過去的「一鄉鎮一特色」模式高度相似,擔憂是「新瓶裝舊酒」,缺乏實質新意。
  • 強調政策應聚焦於增加工作機會、促進貨品外銷、吸引人才回流,並訂定周全的配套措施,而非僅是口號與補助。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詢農委會對廚餘養豬政策的態度及未來規劃,特別關切廚餘蒸煮的規範與稽查狀況。
  • 指出農委會過去對廚餘養豬場的管控鬆散,約一半養豬場未經標準蒸煮,擔憂非洲豬瘟等疫情傳播風險。
  • 要求農委會加速推動集中蒸煮方式處理廚餘,並提供全面集中蒸煮的期程資料。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農村再生在部分聚落的成果,但指出其在人力資源和薪資支付方面存在困境。
  • 強調返鄉青年及部落青年在地方創生初期缺乏經濟支撐,導致政策難以永續。
  • 質疑現有青年回留農村計畫的薪資給付機制不足以支持專業人才,呼籲政府解決人力回流的基本生活與薪資問題。
  • 要求國發會提供企業投資故鄉的賦稅優惠及企業認養農村工作人力薪資的誘因與條件書面報告。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強調地方創生應結合在地生態環境與文化特色,鼓勵發掘台灣之美而非僅聚焦都市發展。
  • 指出過去社區總體營造及農村再生計畫存在人才流失問題,呼籲地方創生應有長期人才栽培與在地深耕規劃。
  • 建議地方創生應與綠能結合,特別是在原住民部落,透過綠能發電帶動產業發展與就業機會。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挑選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的標準,特別是新北市萬里在人口減少趨勢下卻未被納入優先區,而三芝則有。
  • 要求國發會提供居民收入的篩選標準及相關數據。
  • 指出雙溪、萬里、金山等北海岸地區極需地方創生,但卻被排除在第一波優先推動範圍外,質疑行政院長及政委對北海岸發展承諾跳票。
  • 要求國發會重新檢討北海岸地區的納入評估,並給予交代。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肯定地方創生政策的必要性,但擔憂其落實細節不夠清楚,特別是經費來源問題。
  • 指出地方創生經費主要來自各部會既有計畫,並未增加預算,導致原民會等單位現有計畫被納入後,對原鄉的實質幫助有限。
  • 質疑國家發展基金對原鄉產業的投資門檻(如需轉型)可能不符原鄉實際需求。
  • 擔憂將 48 個原鄉地區列為優先推動地區,卻因經費未增加而只是徒增行政程序,要求國發會提出書面說明細部流程與評估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曾旭正 國家發展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 表示經濟部次長已請假,並強調國發會作為主政單位會協調各部會。
  • 說明地方創生政策旨在解決人口減少、高齡化及人口過度集中都會區的問題,以達成「均衡台灣」願景。
  • 指出已將 134 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並規劃「企業投資故鄉」、「科技導入」等五大戰略。
  • 承諾建置類似日本 RESAS 的 TESAS 網站,預計明年 3 月 15 日上線,提供地方資料分析。
  • 澄清地方創生政策並無單獨編列專款預算,而是整合 11 個部會的 37 項相關計畫資源。
  • 同意將針對地方創生相關法規進行盤點與調適,但目前不打算另立專法,預計在明年起的 2 年內處理急迫性法令問題。
  • 表示地方創生與過去 OTOP 等政策的差異在於更聚焦於「工作創生」及增加就業機會作為重要指標。
  • 承諾會後提供居民收入作為篩選優先地區標準的相關數據,並表示萬里、金山、雙溪等地區仍可提案,國發會會協助其計畫發展。
  • 說明國發基金設有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等,可供原住民地區相關產業申請,並將簡化申請流程。
  • 指出優先地區所提計畫若通過國發會審核,可優先介接到相關部會計畫並獲得協助,國發會也會協助地方將計畫寫好。

蘇文玲 經濟部 中小企業處 副處長

  • 說明中小企業處配合地方創生政策,主要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從過去產品導向轉為希望在地人留下來。
  • 表示中小企業處在原鄉地區有推動琉璃珠、部落觀光旅遊等輔導計畫,並非專門針對原鄉,但會將原鄉納入。
  • 提及過去在地方產業發展基金中對原鄉投入超過 2.5 億元,主要針對微小型原民企業的產品特色開發與遊程結合。
  • 回應「在地創生」與「地方創生」目標一致,並表示對女性創業菁英賽「在地創生組」的甄選條件會再釐清,並提供得獎原因說明。

蔡昇甫 農委會 企劃處 處長

  • 說明農村再生計畫從 106 年起轉型為 2.0 版,著重產業扎根,由會內各單位共同參與,並將與地方創生國家戰略對接。
  • 回應農產品初級加工法規修法已在預告期間,但第一階段未納入小米酒等發酵類產品。
  • 說明目前仍鼓勵廚餘養豬,但必須經過高溫蒸煮以做好防疫工作,此規範由環保署訂定並諮詢農委會意見。
  • 坦承過去對廚餘養豬場的蒸煮稽查以抽查為主,但因應非洲豬瘟疫情,11 月起逐家宣導,12 月開始嚴格開罰。
  • 表示農委會將與地方政府協同查核 2,300 多家養豬場,並規劃朝集中蒸煮方式處理廚餘,詳細期程將會後提供書面報告。

王瑞盈 原民會 綜合規劃處 處長

  • 說明原民會納入地方創生戰略範疇的計畫,包含主計畫「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及配套計畫(部落之心、服務據點周邊公共設施改善、部落特色道路改善)。
  • 解釋原鄉特色道路橋梁等基礎建設被納入地方創生,是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配備。

王美蘋 原民會 經濟發展處 處長

  • 說明「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包含基礎環境佈建、產業人才培育、品牌通路建構及產業示範亮點等 4 項重大工作。
  • 表示過去 3 年已在全國建構 12 處區域型產業示範區,整合原民會地方投資,例如屏東紅藜、咖啡及台東小米產業。

蔡金龍 農委會 水土保持局 組長

  • 說明農村再生計畫仍有「僱工購料」可用於支付工資,並有「青年回留農村創新研究計畫」支援返鄉青年。
  • 指出青年回留農村創新研究計畫分為個人組(每年 80 萬元,可提 2 年計畫)及合創組(可聘 1 至 3 人),薪資包含在其計畫內。

相關後續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周陳秀霞、鄭運鵬、邱議瑩、蘇治芬、林麗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委員質詢時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 1 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經濟委員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0601
卷/期/冊
107/106/1
發布日期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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