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業、公平會預算及動保法修正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19
LawTrace 法律歷程:動物保護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07年11月19日召開會議,除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外,主要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單位預算。會議中,委員針對農業政策、地方創生、農產品產銷、公平交易行為調查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討論。最終,多項預算項目經決議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同時通過了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 (11月12日及15日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與歲出項目,涵蓋農業科技研發、管理、發展及各項子計畫的預算編列與執行成效。
- 討論內容亦觸及農業缺工、東部農產品加工、農電共生、雜糧生產、動物收容、農地劃分、原住民保留地權益、農業保險及防疫等多元農業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凍結爭議:多項農委會歲出預算,如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被提案凍結10%至15%不等,要求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顯示委員對預算執行成效的疑慮。
-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環保問題:蘇治芬委員指出農委會作為大股東,應善盡監督責任,改善台肥公司頻繁違反環保法規的問題。
- 東部農產品二級加工廠計畫停滯:委員反映因相關部會財產認定標準差異,導致花東地區農產品二級加工廠計畫停滯,影響東部產業發展。
- 農電共生審查機制不足:鄭運鵬委員關切農電共生計畫因過去審查機制不足導致未能結合農業經營的問題,要求農委會提出改善報告。
- 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與農會正會員資格:鄭運鵬委員等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參照「準所有權」精神,讓原住民持原保地他項權利者得以「正會員」身分加入農會。
-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勾稽問題:陳超明委員指出有部分老農津貼受領人為商號負責人或農地轉作他用,卻仍申請不計入排富條款,要求農委會加強勾稽。
- 廚餘養豬高溫蒸煮未完善:蘇治芬委員等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環保署通盤檢討廚餘養豬場廚餘蒸煮未完善問題,並提出落實方案與時程。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擬花蓮智慧農業試辦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議協助東部地區農產品二級加工廠成立的可行方案。
- 提案要求農委會訂定完整宣導計畫並研擬非農保投保人加保規劃,以加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成效。
- 提案要求農委會以5年生產面積達10%為目標,訂定推廣計畫,全面提升台灣農產品的品質與產值,特別是產銷履歷。
- 提案要求農委會盤查毀損嚴重、亟需修復之山區產業道路,並積極協助、督促修復作業。
- 提案要求農委會強化農業保險網頁建置並加強宣導,使農民認識農業保險的重要性。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水保局執行緊急農路設施改善、治山防災、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等業務經費時,依法進用一定比例之當地原住民。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招聘巡山員或森林遊樂區解說員時,宜優先招聘原住民。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要求農委會善盡公股監督責任,監督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改善水污染防治及空氣污染防制製程。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擬規劃於花蓮辦理智慧農業相關試辦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議可行方案,協助東部地區農產品二級加工廠成立。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專案報告,避免漁電共生損害農產產量及漁民生計。
- 提案要求農委會強化對雜糧消費需求端之推廣,減少進口依賴,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動物收容設施計畫改善書面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派遣人力檢討運用方式之規劃情形,並自110年起不得再編列派遣人員預算。
- 提案要求農委會會同環保署,通盤檢討廚餘養豬場廚餘蒸煮未臻完善之問題,並於1個月內提出落實方案與時程。
- 提案要求林務局在年度預算中寬籌經費推動山林綠道規劃之串聯與保存工作。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支援野生動物救護及保育相關費用。
- 提案要求林務局未來遇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類案時,應請原民會認定,並與各部落訂立共管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機關進行林下經濟法制之研訂。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招聘巡山員或森林遊樂區解說員時,宜優先招聘原住民。
- 提案要求林務局停止受理58年5月27日以後在原住民族地區國有林地租予非原住民族的案件審查,並積極會同各部落訂定林產物及土地的共管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評估108年度計畫納列花東地區平地原住民鄉,使原住民採取林產物之環境監測機制研究資訊更多元。
- 提案要求農委會水保局強化農村資訊宣導,引導民眾感受農村再生。
- 提案建議水土保持局能與土石流潛勢地區之村里部落共同合作,進行實際防災演習。
- 提案要求水保局執行緊急農路設施改善、治山防災、環境資源資料庫整合等業務經費時,依法進用一定比例之當地原住民。
- 提案建請農委會在協助原住民部落農村再造時,應徵詢部落意見,根據不同族群文化與環境給予不同協助,使部落自主、自立。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注意均衡花東兩縣有機農業,避免相關資源過度集中在花蓮縣。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積極研究花東地區原住民族傳統作物,推廣高經濟價值之有機栽培工作。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擬規劃於花蓮辦理智慧農業相關試辦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速研議可行方案,協助東部地區農產品二級加工廠成立。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派遣人力檢討運用方式之規劃情形。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規劃「培訓農業專業經理人之專案計畫」。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強化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審慎規劃大型農產品物流中心租金收取標準與分級使用規範。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稻作直接給付政策推動缺失,並研議公糧去化定期檢討措施。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農業保險推動辦理情形。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雜糧作物生產之關鍵指標,並研議獎勵措施。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農地劃分與總量管制之合理性與適切配套措施。
- 連署提案要求農業金融局創新整合農業金融業務及強化整體競爭力。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改善書面專案報告,以避免漁電共生損害農產產量及漁民生計。
- 提案要求農委會強化對雜糧消費需求端之推廣,減少進口依賴,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動物收容設施計畫改善書面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1個月內提出派遣人力檢討運用方式之規劃情形,並自110年起不得再編列派遣人員預算。
- 提案要求農委會二週內就如何簡化產銷履歷及有機驗證程序,提高認證補助,提出檢討及執行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規劃「培訓農業專業經理人之專案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強化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審慎規劃大型農產品物流中心租金收取標準與分級使用規範。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稻作直接給付政策推動缺失,並研議公糧去化定期檢討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農業保險推動辦理情形。
- 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雜糧作物生產之關鍵指標,並研議獎勵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農地劃分與總量管制之合理性與適切配套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參照「準所有權」精神,讓原住民持原保地他項權利者得以「正會員」身分加入農會。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 提案要求農委會規劃「培訓農業專業經理人之專案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農民學院」發展之規劃及「如何強化農民學院功能,培育農業人才之具體措施」之書面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規劃「培訓農業專業經理人之專案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全面提升宣導層面與邊境檢查功能,強化非洲豬瘟防疫。
- 提案要求農委會審慎規劃大型農產品物流中心租金收取標準與分級使用規範。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稻作直接給付政策推動缺失,並研議公糧去化定期檢討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檢討農業保險推動辦理情形,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雜糧作物生產之關鍵指標,並研議獎勵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落實檢討農地劃分與總量管制之合理性與適切配套措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提出「農民學院」發展之規劃及「如何強化農民學院功能,培育農業人才之具體措施」之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業金融局創新整合農業金融業務及強化整體競爭力,並積極研議提升農業金融服務之具體績效指標。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要求農委會針對動物收容設施計畫執行延宕及城鄉分配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配合產銷狀況合理制定大型農產品物流中心租金收取標準的規劃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勾稽老農津貼受領人資格,並研提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盤點全國農路現況並針對農路預算編列與分配,研提改善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加強管考,並研提改善專案報告,針對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評核未盡理想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提改善專案報告,針對農糧署補助臺中市政府辦理花卉博覽會工程延宕問題。
- 提案要求農委會注意均衡花東兩縣有機農業發展,避免資源過度集中於花蓮縣。
- 提案要求農委會積極研究花東地區原住民族傳統作物,推廣高經濟價值之有機栽培工作。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管理」、「農業發展」等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支援野生動物救護及保育相關費用。
- 提案要求林務局未來遇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類案時,應請原民會認定,並與各部落訂立共管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機關進行林下經濟法制之研訂。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招聘巡山員或森林遊樂區解說員時,宜優先招聘原住民。
- 提案要求林務局停止受理58年5月27日以後在原住民族地區國有林地租予非原住民族的案件審查,並積極會同各部落訂定林產物及土地的共管機制。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評估108年度計畫納列花東地區平地原住民鄉,使原住民採取林產物之環境監測機制研究資訊更多元。
- 提案要求農委會林務局應落實成立與國有林周邊之族群及其部落的共管機制,並協助優先保障其參與巡守工作計畫。
- 提案要求農委會研議設立原住民族農業科技研發中心,並保留一定比例預算於原住民族農業科技研發與運用於原民地區。
- 提案要求漁業署及所屬應研議原住民族得於原住民族傳統海域依慣習自由採集相關規定,並踐行知情同意權及共管計畫。
- 提案要求農糧署成立原住民雜糧集團,集體化扶植原鄉雜糧產業,並優先於花東地區實施。
- 提案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實質共享森林遊樂區自然資源並建立回饋機制嘉惠部落。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農委會二週內就如何簡化產銷履歷及有機驗證程序,提高認證補助,提出檢討及執行報告。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管理」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防檢局加強動物用抗生素使用管理、藥物殘留監測及細菌抗藥性監測等工作。
- 提案要求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衛福部共同研議規劃跨部會整合型李斯特菌相關研究計畫。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 提案凍結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農業發展」預算,要求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漁業署應偕同相關單位,研擬取得國(戶)籍前之新住民從業人員之勞工保障措施。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陳瑩 立法委員
- 連署提案要求農委會應參照「準所有權」精神,讓原住民持原保地他項權利者得以「正會員」身分加入農會。
相關人員回應
林聰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簡信惠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入預算多項照列,部分歲入項目經增列。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項「農業委員會」減列2,10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29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林務局歲出預算第2項「林務局」照列,但減列「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50萬元,並通過11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水土保持局歲出預算第3項「水土保持局」照列,並通過9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農業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桃園區農業改良場、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臺南區農業改良場、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臺東區農業改良場預算均照列。
- 林業試驗所歲出預算第5項「林業試驗所」減列「國家植物園方舟計畫」50萬元,其餘照列。
- 水產試驗所歲出預算第6項「水產試驗所」照列。
- 漁業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0項「漁業署及所屬」減列「漁業管理」項下「企劃管理」100萬元,其餘照列,並通過7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1項「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照列,並通過3項決議,包含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農業金融局歲出預算第22項「農業金融局」照列,並通過1項決議。
- 農糧署及所屬歲出預算第23項「農糧署及所屬」照列,並通過5項決議,多數為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專案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實質共享森林遊樂區自然資源並建立回饋機制嘉惠部落。
- 農委會主委及副主委未列席,相關報告事項所列議程將另定期安排時間進行詢答。
討論事項二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地方創生政策如何平衡區域發展以及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多元族群新興產業、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綠(儲)能產業規劃情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11月14日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相關部會針對地方創生政策如何平衡區域發展進行報告,並探討國家發展基金在投資多元族群新興產業、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及綠(儲)能產業方面的規劃情形。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國家發展基金的運用效益、地方創生政策對原住民族地區發展的影響,以及如何透過政策支持多元族群產業發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天財Sra.Kacaw 立法委員
- 提出質詢。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
相關人員回應
曾旭正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蔡昇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蘇文玲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副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王瑞盈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王美蘋Akiku.Haisum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108年度公務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的歲入與歲出項目。
- 討論重點包含公平會的罰金罰鍰收入預算編列、人事費用的合理性、對市場不公平競爭行為的調查與預防,以及對新科技事業壟斷行為的關注。
相關爭議
- 罰金罰鍰歲入預算增列爭議:委員普遍認為公平會應增列罰金罰鍰歲入預算,以展現積極執法決心,但公平會主張應維持原列數,因罰鍰具不確定性。
- 人事費用編列合理性:高潞委員質疑公平會每年人事費預算均有結餘,建議應更精確編列;公平會解釋為人員離退與補實間的必要彈性,且已核實編列。
- 公平會執法積極度與預防機制:賴瑞隆委員質疑公平會在預防衛生紙漲價等事件上的積極度,要求提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的標準程序與跨部會協調機制。
- 新科技事業壟斷行為調查:高潞委員建議公平會應針對Google、Facebook等新科技事業的潛在壟斷行為進行調查,比照歐美日國家做法。
- 高通和解案會議紀錄公開:主席陳超明委員提案要求公平會提供討論高通和解案之所有會議錄音檔及相關資訊,但公平會主張委員會議決策過程不能公開,恐傷害獨立機關核心價值。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支持增列公平會罰金罰鍰歲入預算,期許公平會積極執法。
- 認為公平會人事費用因薪資調整不宜減列。
- 建議公平會業務費用凍結5%,並提出專案報告。
- 支持將第27案和第28案照公平會文字修正後通過。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強烈建議公平會增列罰金罰鍰歲入預算5,000萬元,以督促其積極作為,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
- 質疑公平會在預防衛生紙漲價等事件上的積極度,要求提出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的標準程序與跨部會協調機制。
- 支持凍結公平會業務費200萬元,並要求將委員意見納入專案報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支持增列公平會罰金罰鍰歲入預算,認為積欠未繳罰金多,顯示執行面應加強。
- 質疑公平會人事費預算每年有結餘,要求編列更精確。
- 建議公平會應針對Google、Facebook等新科技事業的潛在壟斷行為進行調查,並提案凍結20%業務費。
- 提案要求公平會就「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費」預算,建立多元族群友善宣導機制與活動。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認為檢舉獎金不應因預算減列而無法發放,且反托拉斯宣導對象有限,減列預算非重點。
- 建議將「不實廣告重點督導計畫」修正為「不實廣告及違法多層次傳銷重點督導計畫」,避免誤導合法多層次傳銷。
- 認為公平會主委對高通案的文字修正有其道理。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認為增列罰金罰鍰是罰到國內廠商,建議應針對外國廠商違反公平交易法增加稅入。
- 認為凍結5%業務費太少,建議凍結10%並提出專案報告。
- 對於公平會主委對第27案及第28案的文字修正有意見,認為刪除關鍵資料,故保留。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建議減列公平會反托拉斯基金5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黃美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希望罰金罰鍰歲入預算維持原列數,因罰鍰是可遇不可求,但最終接受增列5,000萬元。
- 解釋人事費預算有結餘是因人員離退與補實間的必要彈性,且已核實編列,建議免予刪減。
- 表示公平會已關注新科技事業壟斷趨勢,未來將加強研究與調查力道,與國際接軌。
- 解釋公平會委員會議決策過程不能公開,若提供錄音檔會傷害獨立機關核心價值,懇求照其文字修正通過第27案及第28案。
- 希望反托拉斯基金預算免予減列,因涉及檢舉獎金發放及業務推展。
呂玉琴 公平交易委員會服競處處長
- 解釋罰金罰鍰預算編列已衡酌過去幾年狀況,預估數已較高,強調罰鍰是可遇不可求。
周威廷 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主任
- 說明106年人事費執行率近97%,結餘是人員離退補實的彈性,已核實編列,不宜刪減。
張恩生 公平交易委員會製造業競爭處處長
- 說明衛生紙案事發當天即派員查訪賣場,並與業者建立熱線,掌控補貨情形。
- 表示對於一般物價異常會主動立案調查,如南部柏油問題。
- 建議可協調主管機關提醒媒體及業者及時更正錯誤訊息,並將及時更正納入裁罰考量。
吳翠鳳 公平交易委員會處長
- 針對主決議第26案,建議將「行政程序外之接觸紀錄表」刪除,修正為「所有委員會議與跨部會單位召開之所有會議紀錄,送經濟委員會。」。
- 針對主決議第27案,建議刪除「本著……」到最後的文字,並在「釐清以上諸多疑點」後增加「公平會應於網站上公布與高通的和解筆錄內容及高通投資臺灣的產業方案。」。
- 針對主決議第28案,建議刪除「另依據公平會676號會議紀錄顯示,公平會曾經提供相關案件(萬國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案)會議錄音檔供法院參用!」,並將「綜上,公平會委員會議之錄音檔屬會議紀錄之一部分」修正為「公平會委員會議紀錄應予公開」;將「立法院調閱相關會議紀錄資訊」中的「資訊」刪除;將「請公平會提供討論高通和解案之所有會議錄音檔至經濟委員會。」修正為「請公平會提供討論高通和解案之委員會議紀錄至經濟委員會。」。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入預算「罰金罰鍰」增列5,000萬元。
-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務預算第5案至第10案(歲出部分)照列。
- 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預算第12案至第25案(公平交易業務)凍結200萬元,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第26案、第27案、第28案、第29案、第31-1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主決議第30案、第31案、第40案照案通過。
- 反托拉斯基金預算第32案至第38案照列。
- 主決議第39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公平會公務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108年度預算審查完竣。
討論事項四
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委員王育敏等及委員蘇巧慧等所提「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 主要討論動物保護政策的研擬、動物倫理與法規教育的普及、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設置與職權,以及流浪犬族群控制與多元認養等動物保護工作的推動。
相關爭議
- 第二十三條「優先」推動流浪犬族群控制:農委會建議刪除「優先」二字,考量不同地方預算調整與避免排擠效應;王育敏委員擔心刪除後會降低對此工作的重視。
- 動物保護警察設置:蘇巧慧委員等提案設置動物保護警察,但農委會建議考量內政部主管任務,該提案最終保留在委員會。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旨在強化動物保護政策研擬、普及動物倫理教育及推動流浪犬族群控制等工作。
- 對農委會建議刪除第二十三條中「優先」二字表示擔憂,擔心會降低對流浪犬族群控制等工作的重視,但最終同意。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建議設置動物保護警察。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就台灣文心蘭產業困境向農委會提出會議詢問,指出台灣文心蘭外銷日本面臨花色單一、市場單一及缺乏自有品種等問題。
- 強調台灣大學已研發出基因轉殖白色文心蘭「蜜雪文心蘭」並通過安全評估,但農委會以種植管理條例為由不予支持,要求農委會立即研議相關規定,協助新品種商業化與外銷。
- 反對因吳音寧總經理未列席而放棄對產銷制度的質詢權利。
相關人員回應
張致盛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秘書
- 說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吳音寧非農委會指派的公股代表,因此無法強制其列席備詢。
- 對王育敏委員等提案修正動物保護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表示沒有意見,並感謝委員。
- 建議刪除第二十三條中「優先」二字,考量不同時期、不同地方預算調整的彈性,並承諾一定會編列相關預算。
- 對於蘇巧慧委員等提案設置動物保護警察,建議考量內政部主管任務,未明確表示支持。
相關後續
- 王育敏委員等提案修正之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條文照案通過(第二十三條刪除「優先」二字)。
- 蘇巧慧委員等擬具之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保留在委員會,另定期繼續審查。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農委會主委及副主委仍未列席,相關報告事項所列議程將另定期安排時間進行詢答。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701
- 卷/期/冊
- 107/107/1
- 發布日期
- 2018-12-1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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