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108年度預算審查:聚焦通訊與廣電基金及政策議題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21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持續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其附屬基金預算。會議聚焦於NCC各項委辦費、獎補助費、媒體識讀推廣、5G建設、假新聞防範、偏鄉通訊與有線電視內容品質等議題。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或刪減,並要求NCC提交書面報告,最終通過單位預算及兩項基金預算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審查結果與決議)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8年度單位預算進行審查,討論歲入與歲出項目,特別關注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委辦與獎補助計畫的效益、媒體識讀推廣成效、5G技術發展與網路治理、以及勞務承攬人力的運用等議題。
- 會議也針對假新聞防範、臺鐵高鐵通訊品質加強、頻率使用費改革及辦公廳舍租金負擔等提出多項決議與要求。
相關爭議
- 委託研究計畫項目欠缺具體說明與目的,部分內容被質疑應由NCC會內人員執行,而非委外辦理,且執行績效不彰。
- 獎補助費以「捐助」形式給予主管機關所屬財團法人被質疑違反預算編列原則,恐有私相授受之嫌,且缺乏成果產出時程控管。
- 媒體識讀推廣計畫執行績效不彰,電視節目分級制度宣導多年仍出現腥羶色內容,且預算流於形式。
- 公務機關開放建置基地台成效不彰,特別是地方政府建置率過低,委員質疑NCC推動效率與廣告宣導的有效性。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委託研究計畫項目欠缺具體說明及目的,媒體識讀推廣計畫執行績效不彰。
- 質疑獎補助費給予財團法人有私相授受之嫌,且未充分揭露資訊。
- 質疑NCC濟南路辦公室土地租金負擔過高,應協調適宜房地以節省開支。
- 提議凍結部分預算並要求NCC提交書面報告。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委外研究5G行動寬頻釋照趨勢的必要性,認為應由會內人員執行。
- 質疑獎補助費缺乏補助對象、範圍、目的等說明,且補助民間團體應更嚴謹。
- 要求NCC協調業者加強臺鐵、高鐵沿線4G及WiFi連線品質。
- 要求NCC提出勞務承攬人力勞動權益保障及必要性改善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委託辦理媒體識讀推廣計畫的必要性。
- 質疑獎補助費預算執行績效不彰且資訊揭露不足。
- 認為花東鐵路沿線通訊品質已有大幅改善,但偏遠地區交通要道仍需加強通訊服務。
- 支持NCC加強假新聞防範,認為NCC對打擊假新聞責無旁貸。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認為媒體識讀推廣計畫應調整內容,因應假新聞氾濫,並建議教育部、文化部與NCC三方合作。
- 質疑公務機關開放建置基地台的效率過低,成效不彰。
- 指出電信普及服務應納入行動寬頻,以改善偏遠地區涵蓋率。
- 強調媒體識讀教育的重要性,建議NCC應提升師資培育與檢定層級,而非僅限於檢測及格率。
- 提出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應說明交回國庫的金額與期程,以避免資金留置過多。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內容雜項多,有可調整空間,建議凍結部分預算。
- 質疑文書作業勞務承攬人員進用必要性,且未說明預算數額與107年度相同的原因。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委託研究因應5G行動寬頻釋照趨勢案應由會內人員執行。
- 質疑獎補助費應採公開招標,且無控管研究成果產出時程。
- 質疑「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計畫過度委外辦理,且無控管成果產出時程。
- 建議NCC應檢討現行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並研擬專款用於頻率管理。
- 要求NCC針對假新聞防範事宜提出檢討、修法建議及改善方案措施報告。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參與提案凍結NCC委辦費預算,質疑委外研究5G釋照趨勢及媒體識讀推廣計畫的必要性。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提出質詢,但具體內容未詳述於記錄中。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強調假新聞對社會和諧及安穩造成傷害,質疑現行法規無法約束網路媒體。
- 要求NCC應主動承擔主管機關職責,遏止境外勢力操弄不實消息,並偕同中選會要求廣電媒體符合選罷法規範。
相關人員回應
詹婷怡 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針對委員質詢提供報告與答復,但具體內容未詳述於記錄中。
翁柏宗 副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表示已在研議簡化稽徵程序,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顯著稅損,需審慎評估。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措施,可再行檢討。
相關後續
- 歲入部分,第2款罰款及賠償收入增列罰金罰鍰6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3,670萬元。
- 歲出部分,第2款行政院主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減列2,919萬7千元,改列為8億4,922萬7千元。
- 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業務費─委辦費」編列1,175萬8千元,凍結三分之一,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研究因應5G行動寬頻釋照趨勢及其機制分析委辦研究案編列292萬元,凍結三分之一,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業務費─委辦費」之委託辦理媒體識讀推廣─電視節目分級制度推廣計畫案編列217萬元,凍結三分之一,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4,130萬3千元,凍結三分之一,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4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編列1,755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三,NCC需提出書面報告。
- 第4目「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文書作業8人外包費編列339萬9千元,凍結二分之一,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人力運用狀況之說明與檢討報告。
- 針對「新世代通訊技術與網路治理」計畫,NCC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推動期程、預期效果、重複編列疑慮、成果產出時程控管等書面報告。
- 要求NCC協調相關業者持續加強臺鐵、高鐵沿線通訊品質。
- 要求NCC於1個月內就外包勞務承攬人力之勞動權益保障、人力外包的必要性提出改善報告。
- 建議NCC儘速針對假新聞防範事宜之檢討、修法建議及改善方案措施等,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NCC應儘速與相關機關(構)協調適宜房地作為辦公廳舍,以節省土地租金支出。
- 要求NCC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審慎檢討現行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參酌國外作法研議回歸「填補管理成本」理念。
- 要求NCC應主動研議遏止境外勢力蓄意操弄不實消息之策略,並會同其他相關部會討論,對廣電媒體製播不實消息應依法裁罰,並偕同中選會要求符合選罷法規範。
- 要求NCC在選舉前要求媒體達到平衡報導與公平原則,以符合法規規範。
-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請NCC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基金交回國庫的金額與期程。
- NCC及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應針對市售智慧音箱設備進行審驗及晶片查驗,有個資及資安外洩至中國之產品應會同經濟部暫停發售及回收。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主要討論基金的印刷、廣告、郵電費用暴增原因,以及資訊服務資料保護與異地備援架構建置計畫預算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 委員關切基地台建置率過低問題,特別是公務機關與地方政府的配合意願,並討論偏遠地區電信普及服務的涵蓋率與執行成效。
相關爭議
- 印刷、廣告費及郵電費暴增:委員質疑基金有盈餘而刻意暴漲支出,特別是印刷費在e化時代反而增加,與宣導基地台電磁波的廣告費及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的頻寬費用增加幅度引發討論。
- 公務機關基地台建置率過低:公務機關與地方政府對基地台建置的同意率過低,委員質疑NCC宣導成效不彰,擔憂影響未來5G大量基地台布建。
- 偏遠地區電信普及服務涵蓋率不足:委員質疑NCC在電信普及服務中未將行動寬頻納入,導致偏遠地區4G使用狀況不理想,與NCC聲稱已修訂管理辦法並將納入行動寬頻存在時間差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印刷、廣告費增加太多,要求NCC說明原因。
- 質疑通傳會舉辦媒體識讀教育研習活動成效有限,建議應對大眾進行教育而非僅小眾。
- 提議將相關經費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NCC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基金為避免盈餘過多而暴漲支出,特別是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郵電費異常增加。
- 指出公務機關開放建置基地台效率不彰,建置率過低,建議刪減NCC預算。
- 質疑NCC未將行動寬頻納入電信普及服務,導致偏遠地區涵蓋率差,要求凍結預算。
- 強調選舉在即,要求NCC確保選務系統傳遞無任何閃失,不可斷電,維護人民對民主制度的信心。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資訊服務資料保護與異地備援架構建置計畫」預算暴增1.6倍的合理性。
- 質疑印刷裝訂費項目,認為雜項過多,有浪費嫌疑,要求凍結並提出書面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鐵路沿線行動數據與語音已有大幅改善,但其他偏遠交通要道仍需持續努力。
- 建議不必刪減或凍結預算,但要隨時提醒NCC加強通訊服務。
- 質疑NCC對於基金撥付地方政府的錢如何使用缺乏追蹤與監管機制。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專業服務費突然增加2,000萬元,用於5項研究計畫,平均每案400萬元,懷疑其必要性與合理性,建議刪減500萬元。
- 關心偏鄉地區4G使用狀況不理想,要求NCC說明改善措施。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NCC專業服務費的必要性與合理性,認為刪減預算不是目的,主要是要看到成果。
- 關心NCC 5G釋照期程與方式,要求明確報告內容。
相關人員回應
翁柏宗 副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說明印刷廣告費增加是因應5G基地台電磁波宣導,將與電視台合作拍片,澄清不實訊息。
- 解釋郵電費增加是因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站點擴充,需要更寬的頻寬回傳資訊。
- 說明「資訊服務資料保護與異地備援架構建置計畫」預算增加是因資安重要性,需在南部設立異地備援,並經國發會核定。
- 承認公務機關基地台建置效率不足,承諾將持續溝通並努力推動5G小基地台布建,並將在書面報告中說明成效不彰原因。
- 說明已於11月修改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將行動寬頻納入服務範圍,並將改善蘇花公路等偏遠地區通訊。
- 表示專業服務費中的行動通信網路接續成本研究有助於業者接續費大幅下降,建議刪減100萬元。
- 承諾媒體識讀教育將朝師資培育與檢定方向執行,並與教育部等機關合作。
- 承諾確保投開票所專線電路有備援,包括電力備援與四套路由備援。
溫俊瑜 處長 北區監理處
- 說明基地台電磁波宣導計畫將委託電視公司製播節目,邀請專家學者釐清不實訊息。
- 解釋郵電費增加是因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擴充至64個站,需更寬頻寬傳輸環境資訊。
- 說明通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執行率偏低是因為解除舊系統維護合約,節省了經費。
王德威 處長 綜合規劃處
- 說明異地備援計畫是因NCC是高度資訊化單位,為防範北部機房遇險導致資訊無法運作,該計畫已報國發會並於9月核定為兩年計畫,第一年編列2,522萬元。
蕭祈宏 主任秘書
- 承認各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在開放建置基地台方面做得不夠,NCC會持續溝通並用管考方式加強。
- 說明有線電視推廣項目是針對偏鄉建設,科目明年會改,並限制於偏鄉專款專用。
黃金益 處長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說明媒體識讀推廣計畫範圍廣泛,部分委外辦理,並將重點放在弱勢或兒少,自108年起將與教育部等機關合作,師資培育是重要主軸。
- 說明「新播」與「首播」的定義,並表示將研析連線定義的衝擊。
- 說明無線台本國節目至少達70%,戲劇節目至少達50%的規範,衛星部分會持續檢視,每半年檢視一次,約有5、6件違規。
陳國龍 處長 平臺事業管理處
- 承諾有線基金的檢討議程將調整,提前在撥付前進行,以符合委員指示。
- 說明國際有線電視研討會的舉辦有助於國際經驗交流,因此預算增加。
相關後續
- 第1至4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經說明後不予處理。
- 第5至7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經說明後不予處理。
- 第8案到第13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凍結20%,俟NCC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解凍,報告需說明地方政府及中央部會反對基地台建置的原因及執行成效差的原因。
- 第14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不凍結,但NCC需以專案書面報告說明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修訂及偏遠地區行動寬頻納入情況。
- 第16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刪減200萬元後通過。
- 第17案至第20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併案處理,相關經費凍結10%,俟NCC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21案至第23案 (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併案處理,刪減100萬元後通過。
- 第24案照案通過。
- 第25案文字修正為NCC於3個月內提出5G規劃與釋照期程及開放計畫整備的詳細報告後通過。
- 第26案照案通過。
- 第27案文字修正為「專線電路數量增加及其頻寬提高及相關費用」後通過。
- 第28案照案通過。
- 第29案照案通過。
- 第30案照案通過。
- 第31案照案通過。
- 第32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討論基金撥付地方政府的合理性與考核機制,以及有線電視內容品質,特別是「新播」與「首播」比例的提升問題。
- 委員關切偏鄉地區有線電視普及服務的現況與改善措施,並探討如何透過制度設計鼓勵業者提升本土戲劇製作與內容品質。
相關爭議
- 基金撥付地方政府的考核機制:委員質疑NCC每年9月下旬開會檢討上年度執行狀況,但下年度經費已分配完畢,導致考核形同虛設,要求改變時間點,先檢討再分配。
- 有線電視內容品質不佳:「新播」與「首播」定義與執行成效引發爭議,委員質疑業者為降低成本重複播放舊片,NCC監督功能不彰且遲遲未改善,影響消費者權益。
- 基金分配的公平性:委員質疑基金分配按比例撥給地方政府,導致偏遠地區業者繳納的基金未能完全回饋當地,且NCC過去對地方政府基金使用情況缺乏追蹤與審核。
- 有線電視訂戶數下降與推廣成效:委員指出全台有線電視訂戶數明顯減少,質疑NCC推廣有線電視的成效不彰,認為業者應自行努力提升品質,而非由NCC推廣。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指出有線廣電基金撥付地方政府應依輕重緩急補助,而非齊頭式分配,避免有錢縣市越有錢,沒錢縣市越落後。
- 質疑NCC對有線電視訂戶數下降卻仍編列「促進有線電視普及化」經費,認為成效不彰且不合時宜,建議刪減10%。
- 強調有線電視業者應提升品質,否則將被網路、智慧電視取代。
- 重申選舉在即,NCC需確保選務系統傳遞無閃失,不可斷電,維護民主制度信心。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偏鄉地區有線電視建設和補助,質疑NCC有無掌握重要偏鄉地區的執行狀況。
- 質疑有線電視節目本土製作比例、首播、新播規定執行狀況,認為業者為降低成本不斷重播舊片。
- 強調冠名費時段應延長並以本土新製節目為主,以保障本土影視產業。
- 質疑NCC只負責給錢,卻不知地方政府基金使用狀況。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有線電視「新播」與「首播」比例問題長期未改善,影響消費者權益,NCC監督功能未發揮。
- 認為有線電視普及發展應由NCC從消費者立場監督業者提升內容品質,而非僅推廣。
- 質疑有線電視業者吃香喝辣卻縮減成本,對消費者不公平,且嘉義、雲林、南投等縣市普及率未達一半。
- 要求NCC提出有效促進有線電視普及措施報告後始得動支預算。
- 質疑NCC開會支出逐年增加30%,認為有撙節空間。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花蓮業者提撥的基金未能完全回饋當地,NCC將花蓮的錢撥給其他縣市使用。
- 質疑縣政府拿到基金後,NCC有無後續監管機制追蹤錢是否用在該用的地方,擔憂挪作他用。
- 建議NCC除了懲罰性強制要求外,應設計正面誘因鼓勵有線電視業者投資製作本土戲劇,提升品質與國際競爭力。
相關人員回應
翁柏宗 副主任委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說明已修正有線電視廣播事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將考核結果納入撥付款項參考,並將依照輕重緩急補助地方政府。
- 說明偏鄉地區無線電視數位改善站的電費由有線電視事業發展基金補助,以保障偏鄉民眾收視權益。
- 承認過去對地方政府基金使用情況審核較少,未來將在管理辦法中規定提早審核縣市政府執行情形,並將40%撥款中的20%視考核成效決定是否發放。
- 說明已與文化部研提影視內容發展基金,透過補助提升內容產製業者能量。
- 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新播」與「首播」比例提升的修法時程規劃報告。
- 說明「有線電視推廣」項目指的是偏鄉地區,非偏鄉地區不補助,並承諾科目明年會改,限制於偏鄉專款專用。
- 表示對普及率較低的梅山鄉太興、太平等地區,將以基金補助業者前往建設,並承諾立即處理嘉義地區收訊問題。
- 建議開會支出預算刪減20萬元,以撙節開支。
陳國龍 處長 平臺事業管理處
- 承諾有線基金的檢討議程將調整,提前在撥付前進行,以確保符合委員會指示。
- 說明基金管委會有審核意見及相關評比,如台南市為優等,花蓮縣為「良」。
黃金益 處長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 說明「新播」是指在不同平台上第一次在中華民國播出的節目,「首播」是針對第一次在這個頻道播出的節目。
- 說明無線台本國節目至少達70%,其中戲劇節目至少達50%的規範。
- 承認目前業者違反「新播」、「首播」規定的狀況仍存在,每半年檢視一次約有5、6件違規,但無線部分符合規定。
蕭祈宏 主任秘書
- 說明有線電視用戶數下降為自然現象,業者需自行努力改善,提升畫質等以應對OTT競爭。
- 承諾「促進有線廣播電視普及及發展相關經費」科目明年會改,並限制於偏鄉專款專用。
相關後續
- 第1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凍結30%,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
- 第2案及第3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合併處理,凍結五分之一,NCC需就基金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過去3年回饋金使用情形。
- 第4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委員陳明文提案合併決議,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新播」與「首播」比例提升的具體做法與修法時程報告,報告完後始得動支相關預算。
- 第5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不予刪減,但NCC需在說明欄中寫清楚該預算限制於偏鄉專款專用,並承諾科目明年會改。
- 第6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修正通過,NCC需於1個月內提出有效促進有線電視普及措施的書面計畫,否則預算會被凍結。
- 第7案 (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刪減20萬元後通過。
- 第8案照案通過。
- 第9案照案通過。
- 第10案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801
- 卷/期/冊
- 107/108/1
- 發布日期
- 2018-12-2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