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選舉偵查不公開與行政中立專題報告及質詢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21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舉行會議,主要審查司法院及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預算,並聽取法務部、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就年終選舉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與行政中立作為的專題報告。會議中委員針對偵查不公開執行不力、高階通緝犯追緝延宕、境外資金介入選舉、洗錢防制定罪率偏低、電信通聯調閱費用爭議,以及多起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涉嫌違反行政中立等問題,向相關部會提出嚴厲質詢,並要求積極處理與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案
核心議題
審查司法院及其所屬機關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108年度預算編列與收支計畫,確保其符合法定程序與政策目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後,另定期繼續審查預算。
- 委員所提的任何增、刪預算提案、決議或附帶決議,需於11月19日下午5時前送交委員會彙整,逾時不予受理。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法務部部長、銓敘部部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列席就「年底選舉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與行政體系維護行政中立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檢討並確保年底選舉期間,檢調機關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避免影響選舉公正性;同時要求行政體系公務人員應維護行政中立,不得介入政治活動或利用公家資源輔選。
- 討論現行偵查不公開及行政中立相關法規與實施方案的執行成效、問題及未來改進方向,特別是針對高階通緝犯追緝、境外資金查察、選舉賭盤防制及揭弊者保護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刑事扣押與民事執行競合:黃國昌委員質疑刑事扣押的犯罪所得仍可被民事抵押權人聲請拍賣,使被害人求償無門,法務部承諾將與司法院研議處理。
- 通緝犯公開與追緝延宕:黃國昌委員批評法務部對通緝犯如葉海清、李慶華、趙嘉寶的追緝不力,公開系統不透明,且追緝行動遲緩,直到媒體揭露才積極處理,質疑縱放權貴。
- 偵查不公開執行標準不一:李俊俋委員指出各地檢署在賄選案件中揭露資訊的程度不一,部分案件甚至公布候選人姓氏,導致外界對偵查公正性產生疑慮。
- 媒體介入偵查:李俊俋委員質疑媒體如何得知偵辦細節並在現場拍攝,與偵查不公開原則相悖。
- 行政中立違規案例未查辦:李俊俋、江啟臣、林奕華及段宜康等多位委員舉例新北市、台中市及花蓮縣的行政中立違規案件,批評人事單位及法務部未積極調查處理,質疑行政首長失職且政風單位功能不彰。
- 嘉義選票外流事件:吳志揚、周春米委員質疑嘉義縣選務人員攜出333張選票事件,檢方雖火速不起訴,但其偵查過程、發言時機與結論的合理性仍受質疑,擔心影響選舉公正性。
- 法務部次長代理縣長爭議:林奕華委員質疑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代理花蓮縣長期間,針對已簽結舊案召開記者會,並與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同步操作,涉嫌違反行政中立。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犯罪所得刑事扣押後仍可被民事強制執行,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研議解決方案以保障被害人權益。
- 批評法務部在通緝犯公開系統及追緝上的延宕與不作為,以葉海清、李慶華、趙嘉寶為例,質疑其縱放權貴。
- 要求法務部儘快提出通緝犯公開系統的具體措施與結果。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境外資金介入選舉日益嚴重,要求法務部提供相關資料並掌握資金流向。
- 要求法務部加強查緝選舉賭盤,特別是針對選情白熱化地區,並適時公布以產生嚇阻效果。
- 質疑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對台灣法院定罪率低、刑罰不具勸阻性的看法,詢問是立法或執法問題,並對其干涉我國司法表示疑慮。
- 關切電信協會將自108年起對調閱通聯紀錄收費,詢問法務部立場及對偵查效率的影響。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指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實施後仍有違反情形,要求法務部提供相關統計與處理結果。
- 質疑各地檢署在賄選案件中揭露資訊標準不一,要求法務部召集各地檢署研議一致性標準。
- 質疑媒體在偵辦張秀葉案件時為何在場,要求法務部查明消息來源。
- 舉發新北市人團科科長利用職務之便,要求人民團體理事長參加造勢活動,質疑其違反行政中立。
- 指出新北市政府LINE群組公布民調,涉嫌違反選罷法選前10天不得公布民調的規定。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以媽媽嘴事件及南港小模案為例,強調偵查不公開對人權保障的重要性,詢問相關檢察官有無究責。
- 建議法務部應檢討檢察官與媒體關係,要求所有檢察官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對私下透露訊息者應予究責。
- 呼籲法務部在辦案需求與人權保障之間取得平衡,避免無辜人民受傷害。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詢問查察賄選案件的最新統計,並指出彰化、新竹等縣市賄選情況嚴重,要求檢警調密切配合,加強查緝。
- 建議法務部在選舉結束後,對查賄有功人員應落實補假、敘獎及嘉勉。
- 關切揭弊者保護法立法進度,要求法務部將公私部門保護合併,並加速草案提報行政院及審查進程。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趙嘉寶於2014年判刑確定後仍能逍遙法外,並與政府高官(包含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見面,要求法務部究責。
- 批評法務部對高階通緝犯的追緝不力,直到臉書曝光才「加強督導」,質疑其執法公正性。
- 要求法務部對選舉期間的抹黑、抹紅、抹黃等行為,應秉公處理並加快處理速度,以臺南大創案為例,質疑法務部重重提起、輕輕放下。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中立違規案件的調查權責歸屬,批評人事單位及政風單位互相推諉,導致無法查辦。
- 舉例台中市長林佳龍公然在LINE群組要求區長動員輔選,區長應允,但至今無任何單位查辦,批評行政院長賴清德失職。
- 呼籲法務部應本於職責調查行政不中立案件,維護文官中立,避免政治力介入選舉。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花蓮地檢署檢察長在選前召開記者會,被媒體報導「鎖定縣長級大咖」,法務部卻遲4天才澄清為「實屬誤會」,要求法務部說明並將假新聞放入澄清專區。
- 批評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代理花蓮縣長期間,針對已簽結的「東洋廣場舊案」召開記者會,之後民進黨候選人立刻接續操作,質疑其違反行政中立,淪為政治打手,要求調查。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嘉義縣選票外流事件中,檢方過早發言定調當事人無妨礙選舉意圖,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並帶風向。
- 強調攜出333張選票的數量與重量,與「不小心」帶出違常理,要求檢方嚴謹查證,並警惕可能存在的選舉奧步。
- 詢問法務部對檢察體系的信心,強調日後發言須謹慎,避免過快下結論。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重視並嚴查委員們提出的行政不中立個案,避免政治凌駕法律,損害民主制度。
- 強調偵查不公開原則旨在保障人權與偵查效率,選舉案件更應嚴守分際,避免選擇性公開打擊對手。
- 指出警方偵查隊可能是偵查不公開的漏洞,要求法務部將意見轉達警政署,並計畫選後檢討所有個案。
- 呼籲偵查消息應透過正式發言人管道發布,確保可被檢驗,避免私下洩漏造成操作空間。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批評法務部將通訊保障監察法修正草案公告時間過短,要求召開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 指出法務部在通保法修正草案中引用過時的英國、澳洲立法例,要求引用最新法律並精準研究。
- 反對將通聯紀錄調閱由法官保留改為檢察官核發,強調現行法規已能兼顧辦案需求與人權保障,要求法務部提出實證統計數據。
- 強調基地台位置資訊(CSLI)及GPS追蹤屬高敏感資訊,應法官保留並明確調取界線,反對納入通保法由檢察官核准。
- 反對刪除通保法第18條之1,認為該條文有助於限制監聽範圍,防止「一串粽子」式的擴大監聽,保障人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肯定法務部「加強所屬檢察調查及廉政機關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實施方案」的方向,但要求後續確實遵守與落實。
- 質疑嘉義選票外流事件中,檢方火速不起訴處分後,偵查作為(如查通聯紀錄、資金往來)是否足夠,要求地檢署進一步說明以釋疑。
- 建議法務部盤點通緝案件,並指揮警察機關積極追緝,避免因個案影響司法公信力,並肯定部長的檢察官實務經驗,期許其堅持法務部態度。
- 關切參審或陪審制實施後,司法院與法務部的人力需求,以及公設辯護人增設議題,詢問人事總處員額增加的可能性。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北市人團科科長在非上班時間以職務名義動員輔選,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要求銓敘部與人事總處查明。
- 認為偵查不公開在查賄案件中存在兩難,若證據明確應適度揭露,以嚇阻買票行為,並肯定檢警查賄的積極作為。
- 要求法務部部長親自打電話給各地檢察長,盯緊選前最後幾天的買票行為,防止賄選資金流入選民手中。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法務部、廉政署與中選會是否有防止選票外流的SOP,並質疑嘉義縣選票事件是SOP有瑕疵或未依SOP執行。
- 要求人事總處深入了解嘉義選票事件是否構成公務員懲戒法、考績法等情事。
- 呼籲法務部督促嘉義地檢署詳查選票事件,勿枉勿縱,以釐清真相,維護選舉神聖性。
高潞‧以用‧巴魕剌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原鄉買票風氣旺盛,導致鄉長貪汙以彌補選舉經費的惡性循環,要求法務部制止。
- 認為賄選案偵查時間過長,影響選民判斷,要求法務部對罪證確鑿的賄選案盡速起訴,公開資訊。
- 建議法務部研議更積極的方式公開涉賄選候選人資訊,如在網站或反賄選宣傳中揭露,以打擊賄選。
相關人員回應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 說明法務部已訂頒「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法務部加強所屬檢察調查及廉政機關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實施方案」,加強首長督導、主動調查及連帶究責。
- 承認境外資金介入選舉情資較過往多,承諾將盡力查緝,並要求檢察官個案處理。
- 表示洗錢防制法已修正,將評鑑團對定罪率低的建議反映給司法院參考,並承諾必要時會進一步修法。
- 不同意電信協會對調閱通聯紀錄收費,認為會影響偵查效率及排擠預算,將持續溝通。
- 坦承各地檢署在賄選案件中揭露資訊會有差異,承諾將研議一致性標準,並會查明媒體如何得知偵辦消息。
- 承諾將加強督導檢警調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並透過教育課程加強人權保障。
- 說明嘉義選票外流事件已迅速查明事實真相,對兩名選務人員做出不起訴處分,並強調檢察官會謹慎小心處理社會矚目案件。
- 表示通緝犯追緝由基層執行機關負責,法務部負責行政督導,將責令檢、調、警人員持續加強追緝社會矚目案件。
- 強調法務部對選舉抹黑等行為會依法處理,並轉達承辦地檢署,絕無上層指示個案處理的情形。
- 澄清法務部對花蓮地檢署「鎖定縣長級大咖」的報導為誤會,並承諾將補強澄清專區資訊。
周弘憲 銓敘部部長
- 說明銓敘部已多次通函各機關,提醒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並彙整相關釋例供查參。
- 指出行政中立法第9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候選人而從事政治活動或表達指示,第10條規定不得利用職務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即便下班時間公務員身分仍存在。
- 表示行政中立案件一般由人事單位負責調查,必要時會同政風單位查證。
施能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 說明人事總處配合銓敘部及保訓會辦理行政中立訓練及宣導,並規範公務人員每年須完成5小時民主治理價值課程。
- 表示人事總處會要求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澈查人團科科長涉嫌違反行政中立案件,並將了解結果送交委員會。
- 針對司法院人力需求,表示行政院務實處理,並與司法院討論總員額法修正,以因應參審/陪審制及公設辯護人增設的員額需求。
相關後續
- 法務部承諾將與司法院進一步溝通研議刑事扣押與民事執行競合問題,並儘快處理。
- 法務部承諾將研議偵查不公開案件中,對境外介入選舉案件的公布標準。
- 法務部承諾將召集各地檢署研議賄選案件資訊揭露的一致性標準。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承諾將要求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澈查人團科科長涉嫌違反行政中立案件,並將調查結果送交委員會。
- 法務部承諾將責令檢、調、警人員持續加強追緝社會矚目的通緝犯,並歡迎全民提供線索。
- 法務部承諾將補強澄清專區資訊,以處理被質疑的假新聞或澄清不實報導。
- 法務部承諾將請最高檢察總長注意並要求所有檢察機關全力以赴,盯緊選前最後階段的賄選行為。
- 法務部承諾將向委員請教揭弊者保護法草案相關意見,並加速提報行政院。
- 針對嘉義選票外流事件,法務部建議地檢署可再向大眾多做說明,以釋疑。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0801
- 卷/期/冊
- 107/108/1
- 發布日期
- 2018-12-2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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