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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委會業務:聚焦權責、人力與海洋治理挑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2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5次會議邀請海洋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核心討論圍繞海委會成立後的人力移撥、跨部會權責劃分、海洋污染防治、海難救助、非法捕魚遏止、非洲豬瘟防疫、太平島主權維護及賞鯨活動規範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海委會的執行效率、法源依據及政策整合能力提出嚴厲質疑,海委會則回應已在積極協調與規劃,部分議題將持續研議。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公投意見書、新住民發展基金)

核心議題

  • 探討中央選舉委員會中立性、獨立性及公投公報重新印製費用責任歸屬、投票日公投宣傳的法律適用問題。
  • 釐清內政部移民署停止編列預算撥補新住民發展基金,導致新住民生活照顧受影響的問題,並說明基金未來預算編列及發展方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建議海巡署爾後進行演訓應滾動式檢討,配合國家重要選舉期程審慎調整訓練日程,以減少對選舉的衝擊。
  • 要求海委會針對海洋政策白皮書、海洋基本法法制工作推動時程,於2個月內研提書面說明資料。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詢太平島駐軍實彈射擊狀況及其他國家是否有抗議。
  • 詢問蔡總統將太平島打造成人道救援中心與運補基地政策的規劃、現況及未來加強措施。
  • 關切美軍船艦在何種人道救援情況下可停靠太平島,以及海委會相關規劃。
  • 質詢日本強化海域安全政策對我國漁權及海域安全的影響,以及海委會如何因應。
  • 詢問我國科研船在台、日重疊海域作業遭日方制止的可能性及海委會因應方式。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有約20個漁港低度使用,海委會業務報告提及「中央地方活化港灣」卻無相關計畫與預算編列。
  • 建議海委會及所屬單位邀集其他相關單位,於2個月內提出全台各處漁港之活化與再生策略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陳英鈐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麗霞 司法院副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瑞敏 行政院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通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何佩珊 行政院副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劉文仕 監察院副秘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洪宗熠、陳怡潔、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海洋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海洋委員會成立後之重要施政成效及未來重點工作,包含政策規劃、海巡外交、海洋產業盤點、南海救援、漁權維護、救生救難、海洋污染防治、反毒走私、海洋事務推動及邊境防疫控管等。
  • 討論海委會的人力配置與業務移撥效率、海洋保育權責劃分、海難救難機制與設備、非洲豬瘟防疫積極性、海洋基本法推動進度、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及賞鯨活動規範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海委會人力與業務移撥效率:蔣絜安委員質疑海委會成立已久,但5個部會、6項業務未完成移撥,人力嚴重不足,且協調會議資料未提供,影響業務執行。黃煌煇主委回應已召開跨部會會議並送行政院核定,正協調考選部增設海洋職系,但承認業務執行進度受影響。
  • 海巡署人力招募與缺額問題:蔣絜安委員質疑海巡署為美化績效刻意調低招募目標值,導致長期人力不足,恐壓榨現有弟兄。李仲威署長表示招募目標依編現況、獲得率及離退預判調整,現有編現比90%仍可執行任務,並預計明年達95%。
  • 海洋保育權責劃分不清:趙正宇委員質疑海委會與環保署在海洋污染(如河川廢水入海)及與農委會、桃園市政府在藻礁保護區劃定上的權責不清,導致互相推諉。黃煌煇主委及黃向文署長回應海上污染歸海委會管轄,陸上源頭歸環保署,藻礁劃定由海委會核定但地方政府尚未送件。
  • 海難救難權責與設備不足:趙正宇委員質疑海巡署與消防署在海難救助上的協調問題,以及海巡署救難預算低、艦艇維修外包、巡護能力不足。李仲威署長回應有良好默契,並將加強訓練與爭取預算,未來9年將建造141艘新艦艇汰換老舊船隻。
  • 非洲豬瘟防疫積極性不足:張宏陸委員批評海委會在非洲豬瘟防疫上反應遲緩,要求立即且24小時緊盯。黃煌煇主委承諾將加強查緝與邊境管制,並召集會議強化SOP。
  • 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法源疑慮:鄭天財SraKacaw委員質疑海委會訂定該辦法缺乏法律依據,因《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為農委會。黃向文署長解釋行政院已公告相關業務移撥,但鄭委員認為公告無法取代法律修訂,並要求海委會重視原住民族委員比例。
  • 太平島主權與軍演資訊掌握:黃昭順委員質疑海委會對美軍在海南軍演及太平島相關資訊掌握不足,且對總統登島宣示主權的態度不夠積極。黃煌煇主委表示會透過國安系統轉達,但無法決定總統行程,並承諾努力說服總統登島宣示主權。
  • 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不彰:林淑芬委員質疑海委會浮濫劃設海洋保護區,但缺乏有效管理、執法不力、邊界不明、缺乏調查監測與社區共管機制,導致保護區形同虛設。黃向文署長表示正與各單位協商建立資料平台,並將結合民間力量,但海巡署坦承無能力進行全面調查。
  • 賞鯨規範缺乏與權責不明:林淑芬委員指出台灣賞鯨產業快速發展,卻缺乏法律規範,僅靠漁民自律公約,且海委會與漁業署在管理權責上仍有模糊空間。黃向文署長表示將依《野動法》管制,並召集會議研商,但林委員批評其態度不負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關心太平島實彈演習進度,確保順利進行。
  • 質疑海委會人力及業務移撥遲緩,影響專業人力不足問題。
  • 指出海巡署軍士官缺額嚴重,質疑招募目標值設定,擔憂壓榨現有人力。
  • 批評海委會對澎湖七美海域抽沙案等海洋業務移撥效率不彰,缺乏積極性,要求訂定期程並提交書面報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委會成立已久,但海洋保育權責劃分不清,例如河川廢水入海及藻礁保護區劃定,導致與環保署、桃園市政府互相推諉。
  • 關切藻礁環評通過後,海委會如何保護藻礁生態,避免因建設破壞。
  • 質疑海難救難權責分配不清,海巡署與消防署協調問題,以及海巡署救難預算低、艦艇維修外包、巡護能力不足。
  • 要求海巡署提供各單位救難預算,並加強艦艇維修能力與非法越界捕魚的驅離與罰鍰工作。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批評海委會對非洲豬瘟防疫反應遲緩、積極度不夠,要求立即且24小時緊盯,避免對台灣養豬產業造成巨大損失。
  • 質疑海巡署救生救難人員訓練經費與證照持有比例偏低,要求加強訓練與爭取預算,以避免外界誤解。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委會訂定「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的法源依據,認為《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為農委會,公告無法取代法律修訂。
  • 要求海委會提供行政院相關公告,並提醒在設置委員會時需特別留意原住民族委員人數及對原住民族海洋文化的了解,確保其權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委會對美軍在海南軍演資訊掌握不足、反應遲鈍,且國防部未直接通知主委,顯示海委會未被視為國安層級單位。
  • 關切太平島主權與美國軍艦停泊可能性,擔憂太平島防務回歸國防部,並質疑海委會對此的因應能力。
  • 糾正主委對中華民國收復太平島日期及太平島石油探勘歷史資訊掌握不清,強調太平島對國家主權及經濟的重要性。
  • 要求海委會主委積極向蔡總統建議登太平島宣示主權,強調這是全國人民的期盼,而非個人意見。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期許海委會對太平島石油開採等海洋自然資源發揮功能,為國家爭取最大資源。
  • 肯定海委會對藻礁保育的答覆,並重申對桃園自然保留區的關切。
  • 質疑海委會成立7個月仍未將「海洋基本法」送立法院審查,要求主委承諾12月前送審。
  • 建議台灣應效法日本成立跨部會海洋政策委員會,展現對海洋事務的重視。
  • 關切台灣海洋垃圾問題嚴重,要求海委會提出從源頭減少海廢的全面政策,並提供完整報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巡署取締非法捕魚(特別是中國漁船)的嚇阻作用不足,要求加強遏止措施,保障本國漁民生計。
  • 關切非洲豬瘟疫情擴散,要求海巡署加強查緝走私肉品,防止疫情進入台灣。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海委會成立導致事權更分散,許多業務或法令的跨部會協調與整合困難,且以「等海洋基本法通過」為由推遲業務。
  • 質疑海委會浮濫劃設海洋保護區,但執法力道不足、管理成效不彰,缺乏調查監測與社區共管機制,導致保護區形同虛設。
  • 指出台灣賞鯨產業快速發展卻缺乏法律規範,僅靠漁民自律公約,且海委會與漁業署在管理權責上模糊不清,要求海委會明確訂定規範並承擔執法責任。

相關人員回應

黃煌煇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太平島實彈演習一切順利,但詳細細節由海巡署說明。
  • 回應已召開跨部會業務協調會議,並將業務與經費移撥簽呈送行政院核定,正協調考選部增設海洋職系以解決人力問題。
  • 說明海洋污染在海上部分由海委會管轄,陸上源頭則由環保署負責。
  • 表示藻礁保護區劃定由海委會核定,但地方政府尚未送件。
  • 回應對非洲豬瘟疫情已加強查緝與邊境管制,並將召集會議強化SOP。
  • 坦承對美軍在海南軍演資訊掌握較晚,透過海巡署獲知,並表示太平島為軍事管制區,美軍停泊需國防部申請。
  • 表示對總統登太平島宣示主權會透過國安系統轉達,並盡力說服總統前往。
  • 回應海洋基本法已完成跨部會協商,預計12月前送立法院審議。
  • 表示海洋保護區管理將結合民間和環保團體,並整合各單位調查資料進行管理規劃。
  • 承諾將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是否訂定賞鯨規範及執行單位。

李仲威 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

  • 說明太平島火砲射擊訓練已提前於11月21日完成,過程順利。
  • 回應海巡署人力招募目標依編現況、獲得率及離退預判調整,現有編現比90%可執行任務,預計明年達95%。
  • 說明海難救難與消防署有良好默契,兵力抵達現場後由資深者擔任指揮官。
  • 解釋救難預算部分由地區分署編列較多,並將在中長程資本計畫中爭取預算強化救生裝備與訓練。
  • 說明海巡署艦艇維修將積極推動自行保養,並規劃未來9年建造141艘新艦艇汰換老舊船隻。
  • 表示取締非法越界捕魚是重點工作,透過驅離、查扣、留置、罰款、沒入船舶等措施已大幅減少越界漁船數量,未來將延長扣留時間並增加罰款。
  • 說明自8月份起已配合農委會加強非洲豬瘟邊境管制,對進港漁船100%安檢,查扣豬肉製品,並管制廚餘垃圾不准落地。

黃向文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署長

  • 說明海洋污染的部分有《海污法》可裁處,不會推給地方環保局或環保署。
  • 回應藻礁保護區劃定由海委會核定,目前尚未送件,並表示大潭以下藻礁狀況良好。
  • 解釋「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的法源依據為行政院4月27日公告,將相關法規中海洋野生動物部分移由海委會主管。
  • 說明現有海洋保護區(如棉花嶼、綠蠵龜、貓嶼燕鷗等)是由林務局移撥,正在作業委員聘任,希望年底前完成。
  • 說明海廢熱點在東北角、東南部及澎湖無人島,正與環保署、漁業署及NGO合作成立海廢平台,從淨灘、海底垃圾、環保艦隊及限塑源頭減量多方向處理。
  • 表示台灣12浬內海域的海洋保護區劃設比例為47.5%。
  • 回應已與漁業署討論,並蒐集圖資建立MPA資料平台,後續進行研究資料蒐集。
  • 說明賞鯨活動目前有自律性公約,目標是從動物保育角度利用《野動法》強化規範,將騷擾野生動物納入處分依據,並召集漁業署與NGO討論。

沈建中 海洋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 回應《野生動物保育法》中央主管機關問題,解釋行政院已公告相關業務移撥。

姚典洲 海洋委員會海域安全處處長

  • 說明海巡署與國防部有隨時通聯,美軍雷根號已在香港停泊。
  • 回應軍艦停泊太平島需45天前向國防部申請。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洪宗熠、陳怡潔、劉世芳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0801
卷/期/冊
107/108/1
發布日期
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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