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台水預算並關注多項經濟及環保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20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主要討論銷售收入、勞務收入、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利息與租金、營業成本、業務費用及管理費用等項目,並就多項重大建設事業進行討論。會議中亦通過9項臨時提案,涵蓋空污防治、離岸風電、水利改善及生態保育等議題,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書面報告或積極協商。
討論事項一
邀請相關部會首長報告「為解決企業所面臨之五缺問題及如何促進台灣經濟轉型與發展,目前法規鬆綁盤點成果及下一階段執行策略及辦理期程」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與質詢主要聚焦於政府如何應對企業面臨的「五缺」問題(缺水、缺電、缺地、缺工、缺人才),以及推動台灣經濟轉型與發展的策略。
- 討論內容包括法規鬆綁的現況成果、下一階段的執行策略與辦理期程,旨在為企業創造更友善的經營環境並促進產業升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龔明鑫 經濟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退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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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吳珮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邱議瑩、莊瑞雄、林俊憲、林德福及徐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二
通過臨時提案9案 (含空污防治、離岸風電、水利改善及生態保育等議題)
核心議題
- 會議通過9項臨時提案,涵蓋多項經濟與環境議題,包括改善空氣品質的產業空污處理設備補助、工業鍋爐汰換計畫、國營事業減排目標,以及離岸風電遴選作業辦法爭議。
- 同時也關注水資源相關問題,如興達電廠燃煤排放、屏東自來水普及率、濁水溪揚塵防治、以及官田水雉保育等。
相關爭議
- 離岸風電遴選作業辦法:提案委員質疑其在地化評選項目恐違反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且第三方驗證機制尚未建置完成,倉促公告可能影響投資意願與2025年再生能源目標達成,並要求釐清法源依據。
- 工業鍋爐汰換進度:委員指出經濟部規劃的汰換數量遠低於總數,要求提出剩餘鍋爐的汰換經費與預計完成時程報告。
- 國營事業減排目標:委員要求經濟部針對環保署提出的國營事業3年內減排25%目標,提出具體政策規劃與預算投入報告。
- 屏東自來水延管經費:委員指出水利署補助口徑限制不符實際需求,要求經濟部協調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以提升自來水普及率。
- 濁水溪揚塵防治:委員關切各部會預算執行與統籌不明確,要求提出具體時程、作為及詳細預算編列報告,並呼籲水利署應經常性執行河口清淤。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發會、經濟部、環保署於1週內提出產業空污處理設備更新貸款的詳細申請資格資料。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2週內提出工業鍋爐汰換計畫報告,說明剩餘鍋爐的汰換經費與預計完成時程。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於2個月內提出國營事業3年內減少污染排放量25%的完整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檢討降低興達電廠燃煤排放量,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回饋報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考量暫緩公布離岸風電遴選辦法,儘速召開跨部會會議並重新評估可行性,於3個月內提出報告釐清爭議。
- 提案要求經濟部責成台電公司檢討降低興達電廠燃煤排放量,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回饋報告。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經濟部協調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就前瞻計畫相關預算執行補助內容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以提升屏東縣自來水普及率。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農糧署、經濟部水利署會同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針對濁水溪揚塵防治提出具體時程、作為及詳細預算編列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提出對策,應經常性執行濁水溪河口清淤,並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農委會切實督導地方政府農政單位做好相關措施,保護官田水雉復育成果。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發會、經濟部、環保署需於1週內(106年12月25日前)提出產業空污處理設備更新貸款的詳細申請資格資料,送交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於2週內(107年1月2日前)提出工業鍋爐汰換計畫報告,說明剩餘鍋爐的汰換經費與預計完成時程,送交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於2個月之內,針對如何達成國營事業於3年內減少污染排放量的目標,提出完整書面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考量暫緩公布離岸風電遴選辦法,儘速召開跨部會會議及重新評估產業鏈優勢,並評估離岸風電遴選作業辦法之可行性,於3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釐清相關爭議後始得公布。
- 經濟部應責成台電公司立即檢討降低興達電廠燃煤排放量,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增加回饋經費投入及加強回饋的完整報告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協調水利署及自來水公司,就前瞻計畫相關預算執行補助內容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俾利確實達成提升自來水普及率之計畫效益。
- 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農糧署、經濟部水利署應會同各相關部會於1個月內針對濁水溪揚塵防治具體時程、作為以及詳細預算編列情形,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經濟部水利署需提出對策,應經常性執行濁水溪河口清淤,並於1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農委會需切實督導地方政府農政單位做好相關措施,保護水雉復育成果。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的107年度營業預算進行逐項審查,涵蓋營業總收入、營業總支出、營業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用及重大建設事業等項目。
- 討論重點包括購水成本、漏水率改善、智慧水表推動、閒置土地活化利用,以及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等,旨在確保預算編列合理性與營運效率。
相關爭議
- 購水成本與水價:台水公司反應水價23年未調整,導致無法累積資本,需借貸建設,且向台北市購水成本高昂,希望協調調降水價,但台北市議會態度是關卡。
- 材料及用品費:委員質疑材料囤積及預算寬估,台水公司澄清主要為購水費用且庫存管理良好,但委員仍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以促使其積極協商水價。
- 營業成本控制:委員關切營業成本持續提高,尤其部分營運處成本率超過100%,要求台水公司提出降低營業成本的檢討報告。
- 委外費用浮編:委員指出抄表及客服委外費用預算數與實際執行數差距大,質疑有浮編現象,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閒置土地活化:委員質疑閒置空間未充分利用,建議參考北水園區模式增加收入,要求台水公司提出閒置土地活化再利用及管理措施的書面報告。
- 智慧水表推動:委員批評台水公司推動智慧水表進度緩慢,因單價高及僅一家廠商生產,建議應擬定全面推動計畫並公告時程,以促進市場競爭及降低成本。
- 台灣水務工程公司成立:委員質疑其持股比例低於50%導致立法院無法監督,且擔心退休人員轉任可能產生利益衝突,要求台水公司提出未來營運計畫說明。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建議銷售收入增列1,000萬元。
- 建議動力費減列1,035萬6,000元,郵電費照列。
- 建議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照列,但台水公司需提書面檢討報告。
- 建議外包費照列,但台水公司需妥善運用。
- 支持材料及用品費凍結5%,並要求台水公司積極與台北市政府協商調降購水費用。
- 建議營業成本凍結1,000萬元,並提出檢討報告。
- 建議業務費用凍結3,00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管理費用照列,不需凍結。
- 建議重大建設事業中,無自來水地區預算照列,其他部分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 強調無自來水地區建設的重要性,並呼籲自來水公司與地方民代合作,加快鑿井等供水改善腳步。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300萬元,最終折衷減列200萬元。
- 指出台水公司委外外包費預算數與決算數差距大,決算數甚至超出預算數。
- 建議台水公司應將智慧水表列為重點工作,建置基礎設施讓民眾直接連結,而非僅考慮成本和數量,以符合科技國家趨勢。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關切材料及用品費有無囤積現象,要求台水公司說明盤點及過期材料處理方式。
- 質疑台水公司現金流量比率逐年降低,要求提出提高現金流量比率的書面報告。
- 要求台水公司針對營運成本逐年無法下降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台水公司委外抄表及客服費用預算浮編,提案凍結2,000萬元。
- 質疑台水公司閒置空間未充分利用及活化,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湖山水庫興建前農民承租國有土地的協商與理賠問題,要求妥善處理。
- 質疑台灣水務工程公司持股比例低於50%無法監督,且擔心退休人員轉任造成利益衝突,建議提高持股比例並提出未來營運計畫說明。
- 要求自來水公司在開挖維修管線前,應知會所有地下管線單位、進行風險評估並提供會議紀錄,同時詢問是否有非開挖技術(如套內管)的可行性。
- 關切雲林縣水林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及水井檢測頻率,並確認湖山水庫完工後管線普及狀況。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關切購水費用增加,建議台水公司積極與台北市協商調降水價。
- 質疑台水公司虧損卻發高額年終獎金(18萬元),要求說明實際盈餘狀況。
- 支持材料及用品費凍結5%,以作為台水公司與購水對象談判的籌碼。
- 支持利息減列200萬元,以激勵台水公司調降租金或利息支出。
- 關切台水公司資本結構及未來重大建設的財務狀況,建議調整水費級距。
- 指出台水公司委外抄表及客服預算執行不理想,預算數與實際數差距大,提案凍結2,000萬元。
- 關切台水公司重大建設事業計畫(如降低漏水率)執行率普遍不高,要求提供資料時說明清楚。
- 提醒台水公司應注意委外廠商是否遵守勞基法規定。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指出水利會收歸國有後,台水公司購水成本應可減少,應檢討預算。
- 批評台水公司在購水問題上,不應以都市觀念欺負農民,應重視鄉下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 質疑銷售成本與業務費用中「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項目名稱相同且業務費用編列較高,要求說明區分方式與合理性。
- 支持成立台灣水務工程公司,認為應將台灣經驗推展至新南向國家,進行國民外交與地方服務工作。
- 建議智慧水表應結合電、瓦斯等,以國家整體計畫推動三合一智慧表,解決單一水表推動困難及景觀問題。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台水公司路平計畫與管線維修的配合問題,建議主動聯繫縣市政府減少開支。
- 質疑板新供水改善計畫拖延且經費增加,要求台水公司加速中部地區(如彰化溪湖)管線汰換速度及增加多元給水來源。
- 催促台水公司加速烏溪伏流水開發進度。
- 關切芬園地區自來水普及率過低(僅十幾%),要求台水公司處理鑿井反彈問題,提高普及率。
- 質疑研發費用用於突發狀況,要求說明研發重點及案件處理情況。
- 質疑員工訓練費用增加原因,關切新進人員招考及一例一休對工程執行率的影響。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水公司水費級距不合理,建議應調整50度以上商業、工業用水的級距,以量制價。
- 批評台水公司智慧水表推動緩慢,因單價高及僅一家廠商生產,建議公告全面更新計畫,吸引更多廠商投入,降低成本。
- 建議董事長應擬定政策目標(如推動智慧水表、降低漏水率),總經理負責執行,明確角色分工,不應過於鑽研細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詢台水公司委外工作(水量計拆洗換、場站維護、配水池清洗)是否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進用原住民人力,並要求廠商在原住民族地區進用三分之一以上原住民。
相關人員回應
郭俊銘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同意銷售收入增列2,000萬元,勞務收入增列100萬元。
- 接受動力費減列1,035萬6,000元,但表示燃料成本提升及台電折扣減少,未來預測困難。
- 表示郵電費因郵局漲價有困難,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希望不要凍結,但同意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說明外包費因一例一休人力不足,希望維持原列數,決算數接近預算數。
- 說明材料費主要為購水費用,因水源變數大且無水權,購水成本高,希望不要刪減,並表示漏水率有進步。
- 表示今年截至10月底帳目有盈餘,但因水價便宜,台水公司賺錢不易,盈餘主要來自撙節開支而非賣水。
- 針對利息費用,表示美國升息可能導致明年基準利率調漲,但已透過借短債還長債降低利息支出,同意減列200萬元。
- 說明營業成本提高是因小系統多、水源不足需購水及休耕補償,且賺錢主要來自直轄市,農業區多賠錢。
- 解釋現金流量比率降低是因湖山淨水廠、板二計畫等龐大建設攤提折舊,資本擴大需借貸,加上水費23年未調整,無法累積資本。
- 表示每年例行性資本支出約130多億元,用於管線汰換及建設,但因水費便宜只能借錢建設。
- 指出台灣水費級距太少(4級),未來在不影響民生下,遲早需調整。
- 說明智慧水表已在測試,但因通訊成本高、水表多在地底潮濕易生鏽,穩定度尚不足,目前僅應用於大工業用戶,將持續努力克服技術問題並規劃推動。
- 說明台灣水務工程公司主要為顧問公司,協助系統設計與規劃,目的在於協助國內漏水檢測及防治,並協助新南向國家建立自來水系統,持股比例限縮是為利於國外工程承攬。
- 表示閒置土地有積極處理,部分已出售或出租,同意提出活化再利用及管理措施的書面報告。
- 說明湖山水庫興建前農民補償案發生於就任前,若訴訟外有空間願妥善處理。
- 說明研發費用用於水質改善(如阿公店水庫優氧化處理)及淨水操作,106年有10項執行中案件。
- 說明員工訓練費用增加是因今年招考532名新進人員,人數及時數均增加。
- 表示降低漏水率計畫執行有難度,因縣市政府路平計畫導致施工成本增加,但已積極配合地方政府規劃。
- 承諾與水利署全力配合加速鳥嘴潭計畫進度,並已提前啟動芬園淨水廠工程以增加彰化供水量。
- 說明溪湖地區將依照10年汰換計畫改善管線,並由湖山淨水廠支援供水,烏溪伏流水開發預計107年底完成。
- 說明芬園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低(十幾%)主要因當地鄉民反對鑿井,將持續處理溝通。
- 表示含砷水井已封閉不用,現有水井每1、2小時檢測一次,每年檢測量大,水質無大問題。
- 確認雲林縣20個鄉鎮自來水管線已普及,全縣普及率達94.25%,水林鄉為79.76%。
- 同意無自來水地區預算照列,其他重大建設事業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胡南澤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補充說明營業成本中職能別區分,並非重複編列。
- 說明抄表委外費用係因人力不足及工資上漲覈實編列,並表示預算中心數據可能有誤。
- 說明智慧水表單價高且台灣僅一家生產,故先試辦7,000支於大型工業用戶及澎湖,成效不錯;未來將分年購置14萬支用戶總表。
- 說明閒置土地積極處理中,剩下5筆畸零地將持續活化;管理費用增加主要來自折舊攤提及用人費用(調薪、增編)。
- 說明專案計畫執行率以完工計,故帳面較低,但實際工程已投入執行中。
- 說明溪湖地區將依10年汰換計畫加強改善管線,並由南部湖山及集集攔河堰支援供水,烏溪伏流水預計107年底開發。
王美花 經濟部次長
- 表示台北市議會可能不會同意調降購水價格。
武經文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處長
- 說明自來水公司在委外發包契約中,有特別列出原住民族人力進用比例保障,今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已超過要求。
相關後續
- 銷售收入增列2,000萬元。
- 勞務收入─觀光遊樂收入增列100萬元。
- 服務費用─水電費─動力費減列1,035萬6,000元。
- 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減列200萬元。
- 材料及用品費凍結5%,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作成主決議要求台水公司積極與台北市政府協調調降購水費用。
- 租金與利息減列200萬元。
- 營業成本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業務費用凍結3,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管理費用凍結2,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無自來水地區不予減列,其他部分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66案至新增第98案等所有決議案均照案通過。
- 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未審竣部分將於明日(12月21日星期四)繼續進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102
- 卷/期/冊
- 107/11/2
- 發布日期
- 2018-02-0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