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108年度中央氣象局及運輸研究所預算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1-29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108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主要針對氣象局的規費收入、非典型人力運用、氣象雷達更新及海纜建置,以及運輸研究所的委外研究、資訊設備汰換與汽燃費徵收方式等議題進行討論與協商。多項預算提案經決議凍結部分經費,並要求相關單位提交書面報告,部分預算則予以刪減。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中央氣象局108年度預算案的審查,主要圍繞歲入歲出預算數的調整,以及針對特定業務如規費收入、非典型人力運用、委託研究、海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雷達更新與災防預警系統、鄉鎮市區天氣預報宣導、及防災教育職責等議題進行討論與協商。
相關爭議
- 綠能商業氣象資訊收費時程與規劃:葉宜津委員要求氣象局加速規劃綠能商業氣象資訊收費機制並於1個月內提交草案,局長則表示需要更多時間規劃,雙方就時程有明顯分歧。
- 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爭議:李昆澤委員及林俊憲委員質疑氣象局將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認為此舉規避政府減少非典型人力的政策,且可能損害勞工權益。
- 委託研究案合理性與成效:李昆澤、陳素月委員質疑氣象局委託研究案的必要性、預期效果及過去成效,認為應加強自辦能力並提出完整報告。
- 地震測報委託民間專家爭議:蕭美琴委員質疑氣象局委託民間人士辦理地震測報工作可能影響政府公信力及造成民眾恐慌,並質疑技術是否落伍。
- 台南氣象站延宕與選址問題:葉宜津及林俊憲委員質疑台南氣象站建設進度緩慢,尤其選址濕地導致環評延宕,批評政府施政效率。
- 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透明度與規劃:多位委員質疑氣象雷達更新計畫預算金額龐大但說明含糊,要求提供更詳細的期程、國際標說明、環評及金馬地區國安問題的溝通規劃。
- 防災教育職責與預算編列爭議:主席與葉宜津委員質疑氣象局編列「防災教育」預算與消防署職責重疊,且預算金額不明確,建議釐清權責並改為「與防災有關的氣象教育」。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增列氣象局歲入預算150萬元,但同意調整為50萬元。
- 質疑氣象局將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認為是變相規避政策且應說明清楚。
- 質疑兩岸交流經費效益,指出中國大陸方面減少來訪,要求提出報告後解凍。
- 質疑台南氣象站選址濕地導致環評延宕,批評其自找麻煩。
- 質疑氣象雷達更新計畫預算龐大但說明含糊,建議刪減5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
- 指出氣象局鄉鎮天氣預報服務民眾知曉度低,做得不錯但應用少,宣導不足。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同意氣象局歲入預算增列50萬元。
- 要求氣象局加速規劃綠能商業氣象資訊使用者付費機制,並於1個月內提出草案。
- 支持氣象資訊綠能開發應用預算不宜刪減,但重申使用者付費原則。
- 質疑海底電纜維護及防範人為損壞措施,指出過去曾遭漁船拖壞且維修費高昂。
- 質疑台南氣象站進度緩慢,批評環評及提防整修延宕。
- 質疑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透明度,提出凍結並要求說明前置作業與執行期程。
- 指出鄉鎮市區天氣預報宣導不足,建議多元管道宣傳,提案凍結10%。
- 支持主席對防災教育職責的釐清,認為氣象局應教育消防救災人員如何接收與解讀氣象訊息。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氣象局將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認為有欺騙之嫌且未保障勞工權益,要求提出完整報告。
- 質疑委託研究案的重要性、預期效果及為何無法自辦,要求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海底電纜第三期工程進度與維護問題,建議規劃第四期並儘速提出預算。
- 關心地震速報系統的測試狀況,肯定NCC與業者努力提升接收比例,要求氣象局加速海纜鋪設。
- 肯定氣象局生活氣象App做得好,但仍需加強宣導,讓民眾知曉。
- 建議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重要性及金馬地區協調問題。
- 強調氣象雷達設置應加強與當地民眾溝通,資訊透明,避免錯誤訊息干擾。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要求氣象局針對過去委辦費成效提出具體說明,並建議刪減預算數。
- 質疑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新興計畫內容說明不足,要求氣象局提出詳細期程,並說明金門、馬祖雷達建置涉及國安問題的規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氣象局委託民間人士辦理地震測報,認為可能造成政府公信力受損及民眾恐慌,並質疑其觀測站技術落伍。
- 建議氣象局應精進地震測報技術,改用遠端監控而非密集人力委辦。
- 關切地震預警系統,建議台灣除手機通報外,應思考建置比照日本的防災警報系統並辦理演練。
- 針對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提出凍結五分之一,並要求報告說明軍方氣象觀測系統與氣象局的分工或資訊流通問題。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指出氣象局鄉鎮市區天氣預報服務宣導不足,民眾知曉度低,質疑編列大量廣告費卻績效不彰。
- 質疑氣象局雷達儀妥善率目標設定過低,未考量其常態高妥善率,建議修正。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建議氣象局處理派遣人力問題可採自然淘汰方式,逐步減少非典型僱用。
- 提醒氣象局海底電纜維護的重要性,分享中華電信海纜被破壞的經驗,強調修理費用高昂且可能有人為蓄意破壞或假造情況。
相關人員回應
葉天降 局長 中央氣象局
- 同意歲入預算增列50萬元。
- 說明綠能商業氣象資訊收費需要時間規劃配套,預計108年提出草案,109年執行,並承諾1個月內提交規劃報告。
- 解釋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主要為清潔、保全及資料整理等單純工作,因人力不足而為之,承諾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針對委託研究案,表示將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研究重要性及預期效果。
- 說明兩岸氣象交流中國大陸方面來訪減少,但台灣作業人員仍有前往進行作業性及技術發展交流。
- 說明地震測報委託是因人力不足,協助分析大量小地震資料,並非委託專家進行判讀預測,且已逐步推動觀測站即時連線。
- 說明海底電纜第三期工程預計109年中完成,有過去經驗及承包商良好紀錄,對如期完成樂觀,並會加強監測以防人為損害。
- 解釋台南氣象站進度緩慢主要因土地取得、環評及提防整修耗時,但環評已於今年8月通過。
- 說明氣象雷達更新計畫針對花蓮、墾丁老舊雷達系統更新,金門、馬祖部分則處理用地及環評等前置作業,並承諾短時間內提交完整資料。
- 解釋鄉鎮市區天氣預報App下載量近200萬,但民眾知曉度低可能與調查樣本及問題設定有關,將改善宣導方式。
- 釐清氣象局防災教育實為防災宣導,主要透過小影片及對地方政府、媒體進行資訊解讀培訓,承諾提出書面報告說明。
- 說明海嘯預警浮標已建置2個,可提前15分鐘預警,彌補海纜未完成前的偵測空缺。
- 同意將雷達儀妥善率目標設定考量天然災害影響,以反映實際表現。
- 同意將運輸研究所預算中,關於「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的報告由「定期」改為「半年」一次書面報告。
陳國昌 主任 中央氣象局
- 說明地震速報系統已將911簡訊警報撤下,只保留4270國家級警報,避免混淆,目前民眾接收比例已達八成五以上。
- 澄清海底電纜埋設標準高於國際,且損壞的儀器是未埋設部分,非航道上,並非委託對象擅自發布地震預測訊息。
- 說明被拖壞的儀器位於兩百八十幾公尺深,是拖網漁船可能拖到的深度,但三期工程已規劃至深海區,無漁區。
張信一 處長 主計處
- 解釋「防災教育」若作為獨立科目金額微小不適宜,建議在預算編列上詳細說明其為「與防災有關的氣象教育」,釐清職掌而非與消防署疊床架屋。
相關後續
- 氣象局歲入預算第1案增列50萬元。
- 氣象局歲入預算第2案先保留,要求氣象局於1個月內提交綠能商業氣象資訊收費草案給委員會。
- 氣象局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案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 氣象局委託研究案及兩岸交流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氣象局台南氣象站相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動支。
- 氣象局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氣象局一般行政費及氣象測報相關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氣象局鄉鎮市區預報宣導相關預算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氣象局海嘯預警浮標建置等議題,修正為每半年以書面報告方式向交通委員會說明進度。
- 氣象局防災教育預算編列方式修正通過,要求自109年開始將「防災教育」改為「與防災有關的氣象教育」,並在預算編列上做適切表達。
- 氣象局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相關書面報告由「定期」改為「半年」提交。
- 氣象局關於縮短計畫時程的建議,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困難處。
- 氣象局雷達儀妥善率目標設定通過,同意不將天然災害列入考量。
- 氣象局所有預算及提案處理完畢。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核心議題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8年度預算案的審查,主要針對歲入歲出預算數的調整,以及非典型人力運用、委外研究計畫的合理性與成效、資訊軟硬體設備汰換、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方向、以及汽燃費徵收方式等議題進行討論與協商。
相關爭議
- 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爭議:李昆澤委員質疑運研所將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認為此舉違反保障勞工基本權利且有欺騙之嫌,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檢討。
- 委外研究過多與成效不彰:林俊憲、李昆澤、葉宜津及蕭美琴委員一致批評運研所委外研究過多、缺乏跨單位整合,且研究成果難以落實於公共政策,導致浪費公帑。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重複編列與汰換合理性:鄭寶清、李昆澤及林俊憲委員質疑運研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金額高且看似重複,要求說明汰換必要性及設備年限。
- 運輸研究方向與實用性爭議:葉宜津、蕭美琴委員質疑運研所研究包山包海,缺乏專業性及實用價值,特別點名臺鐵班表研究及離岸風電水下基礎技術研究不必要。
- 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成果爭議:林俊憲及葉宜津委員強烈質疑運研所提出以車輛行駛里程加重量計算汽燃費的研究結論,認為其不可執行且浪費公帑,主張應改為隨油徵收,並建議交通部先改名稱為「公路管養費」。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質疑運研所將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認為違反保障勞工權益,要求交通部檢討。
- 批評運研所委外研究過多,雖自辦比例提高但研究成果能否落實於公共政策仍有疑義。
- 要求交通部王次長統籌盤點各單位研究委外項目,避免重複浪費公帑。
- 質疑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要求說明與委外研究、軌道擴建檢測系統等業務的相關性。
- 關切臺鐵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預算投入,但軌道安全落實不彰,要求王次長督促。
- 質疑運研所汽燃費研究結論,認為以里程加車重徵收不可行,要求交通部落實採用。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質疑運研所「海洋及交通運輸防災技術研究計畫」一般事務費大幅增加,但缺乏執行說明,建議刪減100萬元。
- 質疑運研所「軌道擴建檢監測系統建置」研究成果及實益,要求說明實際運用狀況。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運研所委辦費過高,應提升內部研究量能,建議刪除45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
- 要求交通部控管各單位研究,避免重複浪費公帑,並提供跨單位協調紀錄。
- 建議運研所委辦費統刪300萬元,後調整為250萬元。
- 質疑運研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要求說明汰舊換新細節。
- 質疑運研所離岸風力發電基礎研究與其他單位是否有分工合作,提案凍結五分之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認為運研所委外研究的離岸風電水下基礎技術等項目不必要,建議刪除預算。
- 建議運研所國內旅費不刪減,因院會通常會統刪。
- 認為運研所研究不應包山包海,應聚焦專業且具價值之項目,批評臺鐵班表研究不必要。
- 強烈反對汽燃費以汽車重量或行駛里程數計算,主張應隨油徵收,並建議政府先將汽燃費名稱改為公路管養費。
- 要求運研所提交的書面報告必須送達所有交通委員會委員辦公室。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運研所研究計畫並非如所長所言涉及跨域合作,多屬交通領域,且將問題委託給別的單位研究。
- 質疑運研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金額高且重複,要求說明。
- 建議運研所離岸風電研究凍結二分之一,認為其根本不需要做。
- 主張運研所關於汽燃費的檢討報告應於1個月內提出。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指出運研所東部相關研究成果未見改善,批評研究班表未考量民眾需求,東海岸公路地形變遷研究無實質成效。
- 針對「提升海空安全面向」預算,主張刪減5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認為運安會成立後此任務將併入,運研所不應重複編列。
- 建議交通部應將汽燃費名稱改為「公路使用費」,以減少不必要的抱怨,因應電動車發展趨勢。
相關人員回應
林繼國 所長 運輸研究所
- 說明將24名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是依行政院規定辦理非核心行政支援工作,並將勞工權益納入契約保障。
- 解釋「海洋及交通運輸防災技術研究計畫」一般事務費增加是因為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後科目調整。
- 說明運研所已自我檢討改進,108年度委辦計畫比例大幅下降,委辦是因研究需跨域合作,並承諾成果會移轉與落實運用。
- 解釋東部鐵路研究涉及大數據分析臺鐵票證需求,需要專業分析。
- 說明「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是因硬體設備需逐年汰舊換新(60%設備已逾使用年限),軟體則用於資安、網頁改版及系統功能擴充。
- 解釋「臺東海岸浪型預警模式研究」成果將提供公路總局運用於台9線預防性封閉。
- 說明運研所已協助交通部研訂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辦法,並設有測試場域。
- 說明海空運綱要計畫雖名稱相同,但每年工作內容有差異,主要用於購買國際海空運最新資料並進行清洗整理,以分析發展趨勢。
- 說明離岸風電研究主要探討風場設置後可能產生的飄沙對港務公司結構物的影響以及航安問題。
- 同意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可參考國際趨勢,以車重及里程徵收,目前正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並曾建議將汽燃費名稱改為「公路管養費」。
王國材 次長 交通部
- 表示交通部內部會控管各局處研究案,避免重複,並確保運研所研究協助各局處需求。
- 認同汽燃費名稱改變是好的建議,個人傾向採取較簡單的徵收方式,而非複雜的里程及重量計算。
相關後續
- 運研所派遣人力轉勞務承攬案,不刪減預算但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運研所「海洋及交通運輸防災技術研究計畫」項下一般事務費不刪減,但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運研所委辦費總額(第2、3、8、9、17、18及21案併案處理)刪減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運研所國內旅費不刪減。
- 運研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運研所「運輸科技運用研究業務」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運研所「提升海空安全面向」預算刪減5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本案通過。
- 運研所離岸風力發電相關研究(第19、20案併案處理)凍結3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運研所第22案凍結500萬元,第23案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需經委員會同意)。
- 運研所汽燃費徵收方式研究案通過。
- 運研所第28案修正為1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運研所第11案至第15案,刪減5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科目允許自行調整。
- 運研所所有預算及提案處理完畢,本次會議散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1202
- 卷/期/冊
- 107/112/2
- 發布日期
- 2019-01-0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