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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考試院與立法院預算案及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03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涵蓋考試院及所屬機關、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並繼續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多項法律案。會議中委員針對考試院預算提出多項凍結與報告要求,並就立法院預算案的國會外交、資訊系統、遷建及行政效率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部分預算經協商後減列或凍結,並要求提出書面或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含考選業務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等)108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以及考選業務基金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收支部分。
  • 討論內容涵蓋預算編列、人事制度改革、考試制度檢討、公務人員訓練與權益保障、以及機關組織整合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考試院預算凍結與報告要求:立法委員提案凍結考試院各項預算,要求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技術類高普考不足額錄取、法官檢察官素質提升、考試委員人數檢討等議題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 考選部閱卷規則爭議:針對律師考試閱卷分數落差大、閱卷規則計算標準不明確(大題或小題)等問題,委員要求考選部檢討修正閱卷規則並提出草案。
  • 考選部資訊公開不足:委員質疑考選部未將司法官、律師考試試題解析與評分重點說明推廣至其他國家考試,要求檢討可行性並延續公開政策。
  • 銓敘部跨年期計畫資訊揭露不全:委員指出銓敘部營建工程計畫預算編列未詳列各年度分配額、辦理事項及進度,不符預算法規定。
  • 銓敘部聘僱人員離職給與制度選擇資訊錯誤:委員批評銓敘部未及時說明法令,導致聘僱人員基於錯誤資訊做出制度選擇,要求提供重新選擇機會並檢討訊息傳達機制。
  • 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落實問題:委員揭露國營事業台電公司於公投前宣傳特定立場,質疑銓敘部作為主管機關未落實行政中立,要求調查並加強宣導。
  • 保訓會公務人員保障事件積壓:委員指出保訓會保障事件結案率下降,案件量大幅增加,要求提出精進解決方案。
  • 文官學院訓練課程多元性不足:委員批評文官學院行政中立訓練課程專家學者重複率高,部分師資授課內容與公務議題無關,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考選部報名費用與成本節省未反映:委員質疑考選部改以電子郵件寄送入場證與成績單後節省成本,卻未反映至報名費用,要求研擬降低費用措施。
  • 公務車輛購置未優先考量低污染車種:委員針對考選部、保訓會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汰換公務車輛預算,要求優先購置電動車等低污染性車種。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一般行政、人事法制及銓敘、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等預算。
  • 提案要求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技術類高普考不足額錄取提出書面說明。
  • 提案要求銓敘部就營建工程計畫各年度經費分配及辦理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議事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等預算。
  • 提案要求銓敘部就營建工程計畫各年度經費分配及辦理事項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修法期程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精進並有效解決公務人員保障事件改善方案」專案報告。
  • 提案批評國家文官學院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課程師資重複率高及授課內容妥適性問題。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議事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預算。
  • 提案要求考試院檢討並反映基層公務人員考績改革建議方式,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考試院會銜行政院研擬評估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與國家文官學院整併可行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會同考選業務基金研擬經費節省後降低報名費用之相應措施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費中特別費。
  • 提案要求銓敘部發函說明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疑義並檢討法令傳達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銓敘部調查台電公司宣傳公投立場事件,並就加強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落實提出書面報告。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議事業務、法制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一般行政、人事法制及銓敘預算。
  • 提案要求考試院就考試委員人數進行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考試院檢討律師、司法官考試門檻制度變革與國文題型修正必要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持續研議各項國家考試放榜後公開試題解析與評分重點說明之可行性,並延續司法官、律師考試公開政策。
  • 提案要求考選部檢討修正《閱卷規則》並明確計算標準,積極督促閱卷委員公正客觀評分。
  • 提案要求考選部研議修正社會工作師考試實習認定標準,評估持國外學歷者實習個案專案審查可行性。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文科目試題型式變革研究進度及司法考試作文考科「法律文書寫作」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儘速完成「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研修,並將草案送交考試院審議。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公務人員課程多元化講座及師資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報告。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法制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一般行政、人事法制及銓敘預算。
  • 提案要求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技術類高普考不足額錄取、提升法官檢察官素質、檢討考試委員人數等議題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持續研議各項國家考試放榜後公開試題解析與評分重點說明之可行性,並延續司法官、律師考試公開政策。
  • 提案要求考選部檢討修正《閱卷規則》並明確計算標準,積極督促閱卷委員公正客觀評分。
  • 提案要求考選部研議修正社會工作師考試實習認定標準,評估持國外學歷者實習個案專案審查可行性。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文科目試題型式變革研究進度及司法考試作文考科「法律文書寫作」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銓敘部就「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實施情形、實務爭議、統計數據及處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銓敘部應依預算法規定於預算書內『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營建工程計畫各年度經費分配數額及預計辦理事項等資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儘速完成「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研修,並將草案送交考試院審議。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針對宿舍門禁上鎖方式可能妨礙逃生之虞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技術類高普考不足額錄取提出書面說明。
  • 提案要求考試院應就如何提升法官、檢察官之素質,研議相關任免、懲戒之規範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考試院應就考試委員之人數進行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考試院檢討律師、司法官考試門檻制度變革與國文題型修正必要性,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儘速完成「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研修,並將草案送交考試院審議。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議事業務、法制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一般行政、人事法制及銓敘預算。
  • 提案要求考試院針對專門職業技術類高普考不足額錄取、提升法官檢察官素質、檢討考試委員人數等議題提出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持續研議各項國家考試放榜後公開試題解析與評分重點說明之可行性,並延續司法官、律師考試公開政策。
  • 提案要求考選部檢討修正《閱卷規則》並明確計算標準,積極督促閱卷委員公正客觀評分。
  • 提案要求考選部研議修正社會工作師考試實習認定標準,評估持國外學歷者實習個案專案審查可行性。
  • 提案要求考選部就國文科目試題型式變革研究進度及司法考試作文考科「法律文書寫作」可行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考選部優先購置電動車等低污染性公務車輛。
  • 提案要求銓敘部就「離婚配偶年金分配請求權」實施情形、實務爭議、統計數據及處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銓敘部應依預算法規定於預算書內『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營建工程計畫各年度經費分配數額及預計辦理事項等資訊。
  • 提案要求銓敘部發函說明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疑義並檢討法令傳達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銓敘部調查台電公司宣傳公投立場事件,並就加強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落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業務費中特別費。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優先購置電動車等低污染性公務車輛。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課程規劃,增加實務案例探討並結合政策。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提出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應嚴守行政中立之措施報告。
  • 提案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優先購置電動車等低污染性公務車輛。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一般行政、議事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預算。
  • 提案凍結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預算。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試院議事業務、施政業務及督導、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銓敘部人事法制及銓敘預算。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考選部考試業務研究改進預算。
  • 提案要求國家文官學院針對宿舍門禁上鎖方式可能妨礙逃生之虞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銓敘部一般行政預算。
  • 提案要求考選部研議修正社會工作師考試實習認定標準,評估持國外學歷者實習個案專案審查可行性。

相關人員回應

李繼玄 考試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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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 考選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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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憲 銓敘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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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芳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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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秀春 國家文官學院副院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增數 中區培訓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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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亭旭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逸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副院長兼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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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生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研究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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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儷倩 基金預算處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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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考試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考選業務基金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周召集委員春米出席說明。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繼續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所提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準備條例草案」及「陪審法草案」等相關法案。
  • 會議進行大體討論,並針對部分條文進行逐條審查,但多數關鍵條文及章名仍暫保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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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呂太郎 司法院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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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斗輝 法務部常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郭宏榮 總統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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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蔚菁 立法院法制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徐吉志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參議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桂春 銓敘部法規司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寶珠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蘇瑞慧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主任秘書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子和 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林炎田 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倪周華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邱新緯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律服務處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楊智傑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維琛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黃慧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專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雅柏甦詠‧博伊哲努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副處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許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金誥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等3案,名稱、第1條至第7條、第3章章名、第8條至第11條、第3章第2節節名、第12條及第13條均暫保留。
  • 第1章章名、第2章章名及第3章第1節節名,均照司法院、行政院提案通過。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準備條例草案」案及「陪審法草案」等3案,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立法院108年度歲入歲出預算,並處理107年度預算凍結項目。
  • 主要討論議題包含立法院長政治中立性、國會遷建、錄影錄音資料開放下載、委員會考察報告法制化、國會外交制度化、資訊系統改善、議政博物館活化與展演劇場建置、無障礙環境優化、勞工權益保障等。

相關爭議

  • 立法院長政治中立與參選黨主席爭議:林德福、許毓仁委員質疑蘇嘉全院長考慮參選民進黨黨主席是否影響其議長中立性,並要求秘書長反映此疑慮。
  • 國會遷建與功能性提升:林德福、吳志揚委員討論立法院遷建議題,認為應考量國家首都規劃及作為現代化立法機關的功能性需求,而非僅門面問題,並建議在台北原地改建或遷建。
  • 質詢影帶開放下載與著作權/肖像權:吳志揚委員主張全面開放下載立法委員質詢及黨團協商會議畫面,認為應從法律層面解決著作權、肖像權等疑慮,而非僅限內規。
  • 立法院追償貪污款項進度緩慢:黃國昌委員質疑立法院對前立法委員詐領助理費及前秘書長林錫山貪污案的追償進度,批評其未積極聲請假扣押或向林錫山求償,導致可能喪失追償時效。
  • 法制局出國考察名實不符:段宜康委員指出法制局出國考察預算名為「國會議事運作研究」,但報告內容卻多為經濟政策,且被相關部會指導而非提供建議,要求重新檢討預算編列與報告公開性。
  • 立法院網站與資訊系統效率不足:李俊俋、吳志揚、黃國昌委員批評立法院國會頻道廣告過長、缺乏社群媒體經營、官網資訊更新慢、多個網站未整合、無線網路速度慢且有死角、首頁介面設計不佳等問題,要求改善。
  • 中南部辦公室議政博物館與展演劇場效益:李俊俋、許智傑、黃國昌、尤美女委員質疑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議政博物館)的活化計畫,特別是2,200萬元建置議事堂展演劇場的必要性與效益,認為應與國發會整體規劃配合,並優先考慮台北的觀光潛力。
  • 公務人員語言無障礙環境不足:鍾孔炤委員建議立法院應在重播議事錄影時提供客語或其他語言的字幕,以落實語言無障礙環境。
  • 外包清潔人員勞動權益未獲保障:鍾孔炤委員指出立法院外包清潔人員因一年一簽導致年資無法累計,影響特休假等權益,要求立法院在與廠商訂約時納入相關要求。
  • 院內無障礙設施與手語翻譯服務不足:周春米委員指出立法院行政大樓前無障礙斜坡設計不當、紅樓升降機使用率低、委員會手語翻譯服務未普及等問題,要求檢討改善。
  • 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貼近現實性:尤美女委員指出預算中心對司法院預算增加幅度的評估報告,未充分考量公務員待遇調整等因素,建議報告應更貼近現實,避免誤導。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長蘇嘉全考慮參選民進黨黨主席,認為其應保持議事中立,不應以政治跳板模式擔任國會議長。
  • 批評民進黨政府施政倒行逆施,賴清德、陳菊應為敗選負責而非蘇院長辭職選黨主席。
  • 要求秘書長向蘇院長建議維持中立,並檢討過去議事不中立的做法。
  • 關切立法院遷址問題,認為應與國家首都規劃整體考量,而非僅限於地方首長提議。
  • 主張國會遷建是國家門面與功能性問題,不應被誤解為「自肥」,並認為應果斷推動。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認同立法院遷建應與國家首都規劃及行政院監督功能一併考量,不宜單獨遷離台北。
  • 強調立法院硬體設備應提升至現代化標準,改善陳情空間、國會圖書館及廁所等基本設施,以提升國會功能。
  • 主張全面開放下載立法委員質詢及黨團協商會議畫面,認為應研究相關法律問題,讓資訊公開透明。
  • 提案要求各委員會考察應製成考察報告並印發各委員,以利資訊流通。
  • 建議國會外交應法制化,訂定詳細規範,包括出訪組團方式、接待外賓標準,讓委員有平等參與機會。
  • 批評立法院無線網路速度慢且有死角,網路首頁介面設計不佳,要求改善資訊管理系統。
  • 提案凍結雜項設備預算,要求加強客語同步翻譯機等設備,提供給助理、記者及會議人員使用。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對前立法委員詐領助理費及前秘書長林錫山貪污案的追償進度,批評立法院未積極聲請假扣押或向林錫山求償,導致可能喪失追償時效。
  • 認為立法院處理貪污案追償是「打假球放水」,要求秘書長解釋為何未對林錫山求償。
  • 批評立法院「國會交流事務」預算花費不透明,要求公開各團體出國花費明細,不接受以「高敏感資訊」為由拒絕公開。
  • 質疑立法院「立法諮詢業務」編列大陸地區旅費,認為極權國家無正常國會運作,考察意義不明,要求刪除或減列。
  • 批評立法院內部網站設計老舊、功能差,要求改善資訊管理系統,並凍結相關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建置效益,要求提出完整專案報告評估效益,以避免成為「蚊子館」。
  • 要求立法院應建立國會聽證制度,解決行政官員在立法院說謊卻無責任的問題,並批評秘書長未向院長報告此重要改革建議。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法制局出國考察預算名實不符,考察主題為經濟政策而非國會議事運作研究,且報告內容被部會指導。
  • 批評法制局長對考察報告內容不熟悉卻敷衍回答,要求刪除相關預算。
  • 要求立法院各委員會審查報告完成後應即時上網公開,以落實開放國會精神。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建議立法院評估國會頻道與電信業者合作成效,並改善收視時廣告過長問題。
  • 建議立法院研究設置官方社群媒體(如臉書、LINE),以利會議通知與資訊傳播。
  • 批評立法院官網資訊更新不即時、查找資料不便,且國會頻道、全球資訊網站、國會圖書館網站三者未整合,造成委員問政不便,要求整合介面。
  • 質疑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議政博物館)的定位與功能,認為其業務不應由立法院承擔,且活化計畫與展演劇場建置應與國發會整體規劃配合。
  • 建議立法院重新思考中南部辦公室的定位,若對委員問政無助益,應考慮移交行政院或國發會。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法制局與委員會議事人員在法案審議過程中的分工問題,特別是法案條文對照表與協商條文的製作責任,要求秘書長檢討並明確分工。
  • 建議立法院應落實語言無障礙環境,在議事錄影重播時提供客語或其他語言的字幕。
  • 關切立法院外包清潔人員的勞動權益,指出其年資因一年一簽無法累計,影響特休假等權益,要求立法院在與外包廠商訂約時納入保障條款。
  • 提案凍結國會助理培訓、進修預算,希望增加更多元訓練課程,提升助理專業能力。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質疑立法院院內無障礙環境不足,包括行政大樓前斜坡設計、紅樓升降機使用率低且管理不明,要求檢討改善。
  • 關切委員會手語翻譯服務未普及,建議立法院應規劃提供,尤其在討論身心障礙相關法案的委員會。
  • 批評立法院議事轉播App下載數少且不好用,資訊設備未走在時代尖端,要求檢討改善。
  • 指出委員會會議室麥克風與座位設計不佳,影響委員使用效率,要求改進。
  • 關切康園旁福利社違章建築的安全與合法性問題,要求說明處理方式。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強調國會外交在中國打壓下更顯重要,肯定蘇院長在國會外交上的努力與突破。
  • 建議國會外交應制度化,不應僅憑個人熱情,應有明確規範,並與地方政府合作展現台灣亮點。
  • 建議預算中心在撰寫評估報告時應更貼近現實,深入分析數據與原因,避免誤導委員。
  • 批評法制局專題研究在深度與廣度上不足,認為其作為國會智庫應加強前瞻性與立法方向研究,彌補委員結構性問題。
  • 支持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活化計畫,認為有助於促進民主法治發展,但要求提出專案報告並安排考察以評估效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認同立法院長應保持中立,參選黨主席須先辭去院長職務。
  • 建議立法院應從民主觀光角度思考,改善參觀環境,考慮週末開放,並歡迎陸客參觀以體會民主。
  • 建議將議政博物館搬遷至台北或在台北設立展覽空間,以提升立法院的歷史與文化內涵,吸引更多觀光客。
  • 質疑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的效益,認為該預算應優先花在台北以發揮更大功效,要求凍結部分預算並提出報告。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立法院院區建築動線不便、委員會會議室空間不足,委員辦公室分散等問題。
  • 以美國國會為例,建議立法院應改建或遷建,以提升議事效率、委員便利性,並考慮地下道或交通系統連結。
  • 認為立法院遷建茲事體大,應與行政院等部門整體考量,並加強對社會溝通,避免被誤解為「自肥」。
  • 批評台灣各級地方議會皆已更新現代化建築,唯獨國會無法改建,形象為「雜牌軍」,要求積極提出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林志嘉 立法院秘書長

  • 認同國會議長職務重要,但對於院長參選黨主席是否適當不便評論,表示院長有說會考慮。
  • 指出立法院遷建委員會尚未運作,遷建茲事體大需經所有委員同意,且過去華山遷建案因輿論反映未能實施。
  • 同意國會錄影錄音資料全面開放下載議題可討論,但需經朝野協商並修改相關配套法令,因涉及部分委員意願。
  • 同意委員會考察報告應有紀錄或報告,可透過朝野協商推動。
  • 承諾會研究國會外交法制化,並與各黨團思考如何有效率、有規模地推動。
  • 表示對前立法委員詐領助理費案已於上週五聲請假扣押,對林錫山貪污案已委託律師向網遠科技求償,會再與律師溝通處理時效問題。
  • 表示國會聽證制度相關法案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會向院長反映委員對此制度的懇切請求。
  • 承認法制局出國考察報告名稱與內容有疏失,承諾未來會改進。
  • 表示國會頻道與5家電信業者合作,成效可由公報處說明,並承諾改善App廣告過長問題。
  • 承認立法院目前無官方社群媒體,會研究設置必要性與效益。
  • 表示立法院全球資訊網、國會圖書館網站與國會頻道三者尚未完全整合,會研究整合介面與快速連結方式。
  • 說明中南部服務中心(霧峰省議會園區)業務是承接省諮議會虛級化後的部分,希望透過建置議事堂展演劇場活化園區,吸引民眾參觀。
  • 同意將勞工權益問題納入研究,並在與外包廠商訂約時要求年資累計與特休假。
  • 同意檢討院內無障礙設施與手語翻譯服務,但手語師人力不足、委員會硬體設備限制仍是困難。
  • 說明立法院App下載數較少因官網與新媒體直播普及,會持續更新資訊並改善使用介面。
  • 承認委員會會議室麥克風與座位設計不夠周延,承諾會盡快改進。
  • 說明康園旁福利社為違章建築,但結構與使用安全無虞,產權已移交立法院管理,未來將一併解決。

陳清雲 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 承認法制局出國考察報告主題與「國會議事運作研究」名目不符,稱業務涵蓋立法政策,未來將改進。
  • 說明法制局大陸地區旅費主要用於港澳地區考察兩岸相關法制,包括人事制度和立法政策,並有提出報告。

尹章中 立法院公報處處長

  • 說明手語翻譯服務受限於乙級手語師數量不足(全國約20多位),且院會一次需4名,委員會尚無法全面提供。
  • 表示委員會硬體環境尚無法提供手語轉播設備,導致轉播效果不佳。
  • 說明108年度公報業務增加180萬元設備費主要用於實況轉播儲存設備、攝影機、麥克風等保固續約。
  • 表示委員會審查報告完成後,需經公文系統送至議事處,並列入院會議程討論事項後才能公開,改變作業流程需時間研究。
  • 說明無線翻譯機因無線系統與現有有線系統會產生串音干擾,技術上需時間研究解決方案。

張孟元 立法院資訊處處長

  • 說明立法院選民服務系統目前有59位委員使用,並提供教育訓練。
  • 說明行動辦公室已完成,委員可在筆電上使用,手機版軟體憑證預計12月測試完成。
  • 說明IVOD系統已移除Flash Player,速度提升,預計12月整體對外頻寬將再提升。
  • 說明回溯轉播會有延遲,會再研究提升。
  • 說明App下載次數Android與Apple合計約4萬6千多次,但因官網與新媒體直播普及,App使用量相對減少。
  • 說明無線網路已進行地毯式檢查與提升,預計12月整體頻寬將再提升至上行40M、下行50M。
  • 說明已重新改版網路首頁介面,並將邀請國會助理參與設計,以使用者角度優化網頁架構。
  • 說明客語翻譯機因無線系統與現有有線系統會產生串音干擾,技術上需時間研究解決方案。

蔡衛民 立法院總務處處長

  • 說明駐衛警等人員制服製作費用為例行性兩年編列一次,醫護人員、公關室人員制服亦有編列,希望不要減列。
  • 說明外包廠商所聘員工常一年一簽,導致年資無法累計,承諾將在與廠商勞動契約中要求年資累計與特休假。
  • 說明康園旁福利社雖為違章建築,但結構及使用安全經檢定無虞,產權已移交立法院管理。

黃淑梅 議政博物館館長

  • 說明議政博物館所有史料文物已數位化,紙本簡介冊子僅少量印製供年長民眾使用,明年將規劃加強QR Code數位文宣。
  • 說明議政博物館每月約有3千至4千人次參訪,其中約三分之一為學生,發揮民主教育功能。
  • 說明108年度預算增加因將接收臺灣省諮議會的臺灣省議會會史館,擴增為第二展區,需更新設備與布展。

賈鴻奎 立法院主任

  • 說明中部辦公室議事堂展演劇場計畫旨在活化現有資源,透過科技創意與技術創造歷史空間新價值,宣揚民主議政理念。
  • 說明議事堂展演劇場將運用多媒體、AR、VR技術,讓參觀民眾體驗議事廳模擬狀況,與議政博物館共同活絡園區。

方清風 立法院預算中心主任

  • 說明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會儘量深入,對於司法院預算增加幅度,是公平陳述數據,未扣除公務員加薪部分。

吳慧玲 立法院秘書處處長

  • 說明瑞士代表邀請我方考察公投作法之資訊,秘書處並未收到外交部轉達的相關邀請。
  • 說明立法院國會外交事務經費中,委員每年20萬元額度部分約2,260萬元,剩餘2,000萬元用於委員代表立法院或以國會聯誼會名義出訪,補助標準依訪國遠近及人數而定。
  • 說明國會外交經費執行率高,且委員出訪補助金額已偏低,希望不要再減列或凍結。
  • 說明目前團體參觀立法院需事先申請,不分國籍一視同仁,但陸客參觀議場一樓需委員帶領。

黃瑩宵 主計處處長

  • 說明大陸地區旅費主要分兩個科目:委員會議事(4萬5千元)及法制局兩岸工作小組考察經費(55萬6千元),近兩年委員會部分無動支,法制局部分有港澳考察紀錄。

高百祥 立法院議事處處長

  • 說明各委員會審查報告完成後,需撰寫、校對並簽辦公文檢送至議事處,目前實務上是列入院會議程討論事項時才有機會看到。
  • 表示技術上可在議案系統中增加欄位,標明已審查完竣並附上電子檔,即可實現審查報告即時上網公開,困難度不高。

相關後續

  • 107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報告事項第2案至第8案)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
  • 108年度歲入部分預算數均照列。
  • 歲出部分第1目第1案至第6案,第4案及第6案撤案,其餘合併凍結1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1目第7案至第9案(國外旅費)減列175萬7,000元,不准翻案。
  • 歲出部分第1目第10案至第11案(國會助理培訓)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1目第12案(兒少參與國會)改為主決議,提出書面報告。
  • 歲出部分第1目第13案(國會外交法制化)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1目第14案至第17案(資訊管理業務)減列100萬元,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2目第18案(國會交流事務)保留;第19案凍結50萬元,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3目及第4目大陸地區旅費(第20案、第21案及第22案)總共減列30萬元。
  • 歲出部分第5目第23案(議政博物館數位文宣)改為主決議,提出書面報告;第24案、第25案、第26案撤案。
  • 歲出部分第6目第27案(語言無障礙環境)改為主決議;第28案跟第29案合併凍結5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8目第30案、第31案及第32案(議事堂展演劇場)不予減列,合併凍結200萬元,俟安排考察行程後始得動支。
  • 歲出部分第8目第33案及第34案(無線網路與翻譯機設備)各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主決議第36案(委員會審查報告公開)修正為「應於審查報告完成後即時上網公開」後通過。
  • 主決議第35案、第37案至第39案、第42案至第45案均同意;第40案、第41案、第47案、第48案改為書面報告;第46案將「1個月」改為「2個月」並提出書面報告。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立法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1401
卷/期/冊
107/114/1
發布日期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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