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勞動部及國營事業預算與職安環保總體檢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12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與基金的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會議聚焦於環保署各項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環境監測預算執行成效與過度委外問題,以及勞動部在勞工保險、就業服務、職業安全衛生、外籍勞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與預算。多項預算項目被凍結或減列,並要求相關部會提交檢討報告或改善方案。會議亦邀請經濟部、交通部及內政部針對高風險工業及國營事業的職安衛與環保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 (12月3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的公務預算與各項基金預算進行審查,涵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廢棄物管理、環境監測及環境教育等核心業務。
- 討論焦點包括預算編列的妥適性、各項計畫的執行成效、委外比率過高問題,以及對特定環境議題(如水污染、廢棄物處理、空氣品質)的應對策略。
相關爭議
- 派員出國計畫效益不明,且預算使用具體內容缺乏評估,有撙節開支的必要。
- 環保署「科技發展」及多項業務的「委辦費」佔比過高,被質疑機關核心職能過度委外,恐影響專業精進與監督管理功能。
-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修法進度牛步、資料開放不足,且環評大會審查程序被質疑缺乏專業性與透明度。
- 「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成效不彰,多條河川嚴重污染河段增加,且整治方式過於水泥化,未考量自然生態。
- 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焚化廠老舊且底渣再利用率有限,以及廚餘回收率下降等廢棄物管理問題嚴重。
- 「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的評分結果與民眾觀感有落差,且補助順序、性別友善設施規劃及計畫成效皆受質疑。
- 飲用水中塑膠微粒污染問題日益嚴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缺乏具體改善對策及源頭減塑方案。
- 中國大陸禁止洋垃圾進口後,大量廢紙、廢塑轉向台灣,衝擊國內回收產業並增加環境負荷,環保署管制措施被批遲鈍且無心解決。
立法委員發言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派員出國計畫」的實質效益與預算編列標準,要求提出報告。
- 要求環保署應協助離島地區建置可行之垃圾處理設施,達成在地化處理目標。
- 指出水庫優養化及河川污染防治成效不彰,要求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批評環保署「科技發展」及多項計畫委辦費佔比過高,恐導致行政機關專業技術退化。
- 質疑環保署配合新南向政策與東南亞國家環保合作的適當性,認為應與技術先進國家交流。
- 關切垃圾掩埋場容量不足及焚化廠老舊問題,要求環保署檢視計畫效益並提出檢討方案。
- 指出河川污染防治成效低落,要求環保署提出精進計畫。
- 批評中國大陸禁收洋垃圾後,台灣進口廢棄物大增,環保署管制不力,衝擊國內回收產業。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科技發展」計畫內容與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認為委辦費過高且成效不明。
- 關切公廁品質與民眾觀感落差,要求檢討評分制度並衡平縣市間補助順序。
- 指出河川污染整治績效不彰,要求提出改善時程報告。
- 質疑垃圾焚化廠營運效能與底渣再利用率有限,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方案。
- 批評空污防制行動計畫執行率偏低,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 質疑「空氣品質監測」預算重複編列,要求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
- 指出一般廢棄物產生量不減反增,要求研擬具體減量方案。
- 關切飲用水中微型塑膠污染問題,要求提出具體方案。
- 指出環保集點APP實質回饋項目偏少且功能不完善,要求改善。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質疑「水體環境污染感測、鑑識調查與物聯網應用研究開發計畫」的執行成效與電源解決方案改善時程。
- 指出水庫優養化問題未見明顯改善,要求提出具體改善作為。
- 關切事業廢水查核次數下降,恐無法有效嚇阻非法排放,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公廁評分與民眾觀感落差,要求提出精進計畫。
- 指出離島水庫優養化比率偏高,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要求環保署加強宣傳飲用水中微型塑膠資訊,並建立飲用水管理重點稽查管制計畫。
- 指出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短絀且行動方案執行率低,要求提出妥善管理報告。
- 建議環保人員訓練所應以「環保業務類」及「環保法規政策類」課程為主,比例達80%以上。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提升環境影響評估制度透明度,開放各項資料供公眾使用。
- 批評「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進度牛步,要求提出修正法規書面報告。
- 建議加強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之環境保護科技交流合作,爭取建立多元合作管道。
- 指出河川污染整治方法過於水泥化,要求檢討納入自然生態考量。
- 要求環保署建置環境中電磁波區域性暴露資訊,並進行監測工作。
- 要求環保署就不同等級空氣污染監測器之功用及限制向民眾說明,並稽核感測器數據品質。
- 質疑「勞動資料科學建置及勞動力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過於浮濫且計畫內容不明確,要求提出詳細計畫內容與效益報告。
- 要求環保署全面清查全國河岸或海邊垃圾掩埋場,並協助地方緊急改善。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加強查處農地上的未列管高風險違章工廠,避免農地污染。
- 關切停電引發的石化廠油氣排放及環境污染問題,要求經濟部與環保署加強控管。
- 指出中油多次延遲通報漏油事件,要求經濟部嚴格要求國營事業落實預防與管控。
- 質疑國營事業將工安事故加權比重提高,是否會導致隱匿職災,要求經濟部注意。
- 建議經濟部與工研院研究開發抗高溫、抗嚴寒的空調服,以改善勞工工作環境。
- 指出淡水河塑膠垃圾流入海洋問題嚴重,要求河川污染指數納入塑膠量指標。
- 批評垃圾中塑膠成分佔比居高不下,要求提出降低塑膠占比及回收有效對策。
- 指出焚化底渣再利用率降低,要求提出底渣再利用程序及相關標準報告。
- 質疑廚餘未有效從垃圾中分離,影響焚化廠壽命,要求提出有效對策。
- 要求環保署於委辦計畫契約中,要求受託單位優先採用環保驗證用紙或回收再生紙。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環評大會審查「觀塘第三天然氣接受站環差案」的程序問題,認為現行環評制度存在缺失。
- 指出水庫優養化情形未見明顯改善,要求環保署提出改善水庫優養化之具體作為。
- 批評河川污染防治成效待提升,要求研議具體改善措施。
- 批評外籍勞工警戒指標未能納入外勞犯罪率、國內產業發展、社會心理等層面進行評估,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空污防制行動計畫執行率偏低,要求環保署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
- 建議環保署應提升空氣污染防制成效,並衡酌提高空氣品質標準。
- 要求勞動部對薪資範圍過大的求才廣告進行規範,避免浪費求職者時間。
- 質疑職安檢查處分率偏低,要求勞動部說明原因並提供詳細數據。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飲用水中新興污染物是否對人體有害,要求提出檢測結果及減少策略。
- 指出工業及家庭廢水違法排放河川問題嚴重,要求提出防治精進作為及法規檢視。
- 質疑環保署未對外籍勞工總量進行評估管控,且外勞犯罪率提升影響社會安全,要求提出對外勞警戒指標的檢討報告。
- 要求勞動部審慎處理高薪白領納入責任制議題,避免貿然開放造成濫用。
- 指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高居各行業之冠,要求職安署檢討層層外包與工地安全管理漏洞。
- 批評職災通報機制不完善,導致業者隱瞞事故,錯失急救黃金時間。
- 要求勞動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積極配合訂定強化遠洋漁工勞動環境之稽查計畫。
- 要求勞動部協調相關部會,研議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車位或停車費優惠及加強建置充電基礎設施等政策規劃,以提高民眾購置低碳電動車的誘因。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推動東南亞國家環保合作與交流計畫」的實質效益與資料缺乏。
- 指出河川污染防治成效不彰,要求環保署檢討改善防治措施。
- 批評太陽能板回收作業遲遲未建立機制,影響環境甚鉅,要求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及具體時程。
- 要求環保署在環評時,應確認經濟部礦務局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釐清「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適用,並邀請原民會列席表達意見。
- 要求環保署針對環境污染感測裝置之相關採購應以國產品為優先,以扶植國內業者。
- 批評職安署對高風險事業單位的減災策略效果不彰,並質疑其對高風險行業的認定標準。
- 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加強宣導原住民勞工投保,提升納保率。
- 要求職安署規劃推動原住民族減災及整合服務中程專案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指出「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中,垃圾隨袋徵收推動多年未有具體成果,要求環保署研擬全面推動政策報告。
- 批評「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要求環保署提出明確改善計畫。
- 指出廚餘回收率逐年下降,要求環保署提出提升廚餘回收比例之對策。
- 關切非洲豬瘟可能導致廚餘無法餵豬的問題,要求環保署提出豬隻處理與廚餘去化具體因應方案。
- 指出「空氣污染防制基金」多項行動計畫執行率偏低,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 質疑「空氣品質監測」預算重複編列,要求提出說明及檢討改進方案。
- 要求勞動部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限定一方申請的必要性,並研擬促進男性投入育嬰的策略。
- 批評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要求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
- 質疑「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缺乏效益及影響評估,要求勞動部提供本國勞工及外籍勞工引進人數及對產業衝擊的估計。
- 批評外籍勞工直聘服務人數銳減,質疑修法後外勞轉向人力仲介聘僱,要求勞動部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指出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多項就業服務計畫缺乏個案追蹤與效益評估,要求檢討修正申請表格並建立追蹤機制。
- 質疑「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缺乏細部規劃與成效,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說明。
- 批評勞工權益基金虧損連連,要求勞動部檢討政府捐助款項,確保基金永續。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建議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應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理念規劃相關訓練課程。
- 指出離島水庫優養化比率長年偏高,要求環保署提出離島水庫水質改善方案。
- 要求勞動部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限定一方申請的必要性,並研擬促進男性投入育嬰的策略。
- 指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工作者工時指引規範遲遲未重新檢整,要求勞動部全面盤點並提出研議報告。
- 要求勞動部協調衛生福利部提供外文版醫療分級宣導教材,並規劃外籍勞工友善醫療院所。
- 指出台灣河川塑膠污染嚴重,建議河川污染指數應納入河川塑膠含量,以反映真實狀況。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檢討醫療院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配置比例,並思考增修調整。
- 關切手術室煙霧危害防護問題,要求職安署制定呼吸防護計畫指引,並與衛福部合作將相關課程納入新手教育。
- 指出石綿危害資訊宣導不足且分散,要求環保署重新設計具可近性網站資訊,並擬定執行策略及期程。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於1年內通盤檢視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的職災發生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動蔬果運輸車推行不如預期,要求環保署偕同雲林縣政府解決充電設備不足問題。
- 質疑就業服務法修法後,直聘服務人數銳減,要求勞動部提送改善書面報告。
- 指出勞動部針對運輸及交通業者遵守勞動基準法之宣導方案不足,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批評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下國內產業仍普遍反映缺工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機車加裝ABS/CBS政策溝通不足,導致民怨,建議交通部應善用網路媒體提前溝通,並考量選配或補助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施克和 勞動部次長
- 回應勞動部將針對薪資範圍過大的求才廣告進行行政指導,規範更明確具體的揭示方式。
- 說明勞動檢查處分率偏低原因,部分違規事項需經通知改善後才處罰,並承諾提供詳細數據。
- 表示勞動部將就外籍勞工生活服務、照顧管理等問題與相關部會共同討論,並加強訪查高風險事業單位。
- 說明外籍勞工預核機制曾有實施前例,並承諾針對就服法第47條規定提出書面說明。
- 承諾勞動部將努力在明年提出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草案,並希望提高勞工覆蓋率。
- 表示將鼓勵事業單位與社區醫療資源結合,並與職業醫學學會聯繫,提供職醫和職護的教育訓練和布建資訊。
張子敬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表示環保署會列管所有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一旦發現未列管廠家會前往查處。
- 說明煉油廠等大型工廠在停電等緊急狀況下,有安全機制處理,如燃燒塔排放,並承諾加強控管。
- 報告環保署配合內政部進行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查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安全,並發現部分缺失。
- 說明環保署配合經濟部工業局辦理麥寮六輕園區總體檢計畫,建立環保基線指標並追蹤改善。
- 表示環保署與經濟部等共同推動國營事業及大型企業空污減量工作,預計國營事業將投入百億元改善。
- 承諾環保署將持續強化污染預防觀念及稽查管制,推動事業環境友善製程技術。
曾文生 經濟部次長
- 說明停電引發石化廠排放問題,是安全反應,經濟部已檢討變電所零件故障及要求石化業設置備用電力。
- 強調中油漏油事件已依水污法追究刑責,並要求中油加強油庫、油槽異常警覺與調查。
- 表示國營事業提高勞安事故加權比重是為督促重視工安,並相信隱匿職災機率低,因揭露成本高。
- 承諾經濟部將與中鋼、工研院等單位研究開發抗高溫、抗嚴寒空調服,改善勞工工作環境。
- 說明國營事業工安事故多發生於承攬商,已加重承攬商罰款並要求台電特別注意勞務包管理。
- 承諾經濟部將研議主管升遷制度納入職安衛業務經驗,以落實安全第一文化。
- 說明「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主要吸引受中美貿易戰衝擊、具智慧化元素的台商回台,但具體吸引資金與人才數量仍在評估。
- 強調台商回台投資方案不會降低環保條件,經濟與環保並重。
- 回應國營事業醫護人員配置問題,表示有增聘正式專業人力,並承諾2個月內提出國營事業醫護人員足額僱用及亂象改善方案。
- 說明澎湖七美、望安發電廠委外規劃,旨在將獨立電網作為再生能源發展試驗場域,降低發電成本,但強調有柴油發電機確保供電充足。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報告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臺鐵、郵政、機場、港務)均依職安衛及環保法規實施管理,致力降低職災。
- 說明臺鐵職災主因包括場所危害因子、SOP未落實、危害意識不足,並將據以調整作業流程與防護設備。
- 說明郵政公司透過委員會、管理系統、預防計畫等措施,致力消除職場危害、降低職災。
- 說明機場公司設立職安衛室、推行管理系統、簽訂安全伙伴、編列經費及訂定獎懲機制,確保職場安全。
- 說明港務公司透過劃定責任區、SOP圖示化、承攬安全管理及舉辦安全週活動,達成零職災目標。
- 說明交通部所屬機關將積極汰換公務燃油汽機車、加裝柴油車濾煙器,並購置電動車,以減少移動污染源。
- 說明民航局鼓勵航空業選用高燃油效率航空器,桃機公司推動橋氣橋電、地勤電動車及碳認證計畫。
- 說明港務公司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使用低硫燃油及岸電設施,減少港區空污。
- 說明高雄鐵路地下化後,鐵道局已進行隧道清潔、裝設風機,並增派人力監看,確保空氣品質。
- 回應機車加裝ABS/CBS政策,說明是依循聯合國法令規定,歐盟與日本早於台灣實施,明年度僅針對新款、改款機車要求,並非全面強制,將再聽取民意檢討實施日期。
江濟人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
- 說明消防機關針對公共危險物品場所實施消防安全檢查的期程與結果,並發現部分不合格案件。
- 報告內政部因應敬鵬工業火警案,已研訂「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由地方聯合稽查小組實施檢查。
- 說明已輔導工廠繪製化學品平面配置圖並置於警衛室,強化化學品資訊揭露,並將納入火災搶救計畫。
- 表示消防署已著手修正消防法,明定消防指揮人員得命工廠提供化學品配置圖及必要資訊,並指派專人協助救災。
- 說明已協調環保署、勞動部等整合緊急應變計畫,並將相關計畫副知轄區消防機關,符合多項演練可視為成果。
- 承諾將持續督促地方消防機關落實消防安全檢查,追蹤不合格場所改善,並強化橫向聯繫與化學品資訊交流。
鄒子廉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
- 坦承國營企業工安事故頻繁主因是系統管理落實度不足,承攬管理較為脆弱或未落實。
- 說明職安署對承攬商管理將列為檢查重點,並將查核下包甚至下下包,若上包未做好承攬管理將裁罰。
- 表示職安署將針對國營事業建立承攬商管理認證系統,並嚴格監督其符合職安管理系統規範。
- 說明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高主因是變動性工作場所、層層外包導致現場管理漏洞,將加強監督檢查。
- 坦承職災通報實務上存在雇主隱瞞情況,但強調會更細緻、嚴格追查,並處以罰鍰。
- 說明職安法對危險性機械設備有定期檢查規定,一般機械設備則依指引規範自動檢查。
- 回應醫療院所職安衛管理人員配置比例問題,表示醫療院所風險存在,標準可討論,並承諾提供相關資料。
- 說明呼吸防護具新規定中「專人」的定義,應由雇主指定現場執行職務者,而非僅職安衛管理人員。
- 承諾將提供圖解式手術煙霧危害防護手冊,並與衛福部討論將相關課程納入新手教育。
- 說明職安檢查處分率偏低原因,部分條文需經通知改善後才處罰,並承諾提供詳細數據。
- 表示針對30人至100人小型工廠職安人員設置不足問題,會透過通知改善並追蹤,並將評估是否需修正管理辦法。
- 說明職安署已啟動國營事業監督檢查計畫,查核場次已達1,514場次,將善用停工權力,並對國營企業裁罰不手軟。
- 說明離岸風電是高風險作業,職安署已制定作業安全指引草案,將要求開發商遵守,並借重國外經驗縮短風險時間。
- 表示職災發生率統計是依實際結果,資訊透明化有助於檢討,並承諾將針對4人以下事業單位職災預防進行研究。
邱家守 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 承認815跳電事件是中油內部變更管理制度缺失,並已進行七大項改革,但仍需加強基層監工。
- 說明中油公司已規劃投資136億元,目標在112年將空污排放量大幅降低。
- 說明中油公司針對加油站員工健康照護,已聘任醫護人員,並依規定對加油站進行環境監測,油氣回收設備使油氣遠低於標準。
- 表示中油公司已開出18個正式護理人員職缺,並將積極處理醫護人員在地性與迅速性問題,目標半年內處理完畢。
- 說明中油公司有專業醫師協助規劃員工健康管理,並區分緊急處置人員與專業醫護人員職責。
鍾炳利 台電公司總經理
- 承認今年台中電廠發生多起工安事故,台電將從制度面、管理面、設備面持續檢討精進。
- 說明水下作業非台電專業,委託專業潛水公司處理,未來將引進科學技術如水下攝影機改善監測。
- 說明台電已透過多種管道了解電廠空污問題,並指出電廠污染佔整體比例不高,承諾資訊透明、公開。
- 說明台電每年會對離島供電做定期彙整與建議,並遵照經濟部政策提高補助額度。
王煥文 中鋼公司生產助理副總經理
- 回應中鋼將依照規定處理天然材料堆置場揚塵問題。
謝倩蒨 勞動部條件司司長
- 說明勞動部已於8月9日邀請學者、勞雇團體討論高薪白領納入責任制議題,但尚未有結論,認為應有明確定義並符合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務預算歲入部分增列2,300萬元,歲出部分減列656萬5千元。
- 環保署「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待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科技發展」項下預算凍結合計250萬元,待提出專案檢討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綜合計畫」項下預算凍結合計1,0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預算凍結合計75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水質保護」項下預算凍結合計700萬元,待提出精進計畫或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項下預算凍結合計1,220萬元,待提出專案檢討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環境衛生管理」項下預算凍結合計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環境監測資訊」項下預算凍結100萬元,待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區域環境管理」項下預算凍結12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具體因應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公務預算減列2,399萬5千元,其餘照列。
-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毒物及化學物質評估與管理」預算凍結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綜合企劃」預算凍結100萬元,待提出專案檢討報告或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毒物及化學物質評估與管理」項下「化學物質登錄審查」預算凍結28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整體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化學物質查核及資訊」預算凍結200萬元,待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務預算照列,但要求針對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不合格原因進行分析,加強管理與輔導。
- 環保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公務預算照列,但要求未來環保專業訓練以「環保業務類」、「環保法規政策類」為主,比例達80%以上,並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規劃課程。
- 環保署環境保護基金用途減列6,666萬1千元,本期短絀改列為56億1,651萬9千元。
-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項下預算凍結合計2億1,100萬元,待提出說明、檢討改進方案或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項下預算凍結150萬元,待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項下預算凍結1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水污染防治基金」項下預算凍結35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本期短絀654萬5千元,要求環保署督導各縣市落實職安規定,補強護具及安全措施。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 (12月6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的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進行審查,涵蓋勞動保險、就業服務、職業安全衛生、勞動基金運用及勞動研究等核心業務。
- 討論焦點包括勞工權益保障、年金改革、職災預防與補償、外籍勞工管理、勞動力發展及職場環境改善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勞動部預算書欠缺關鍵績效指標及前年度績效分析,且對於最低工資法、派遣勞工專法等重要政見遲未提出法案。
- 勞工保險年金制度改革方案遲未獲得社會共識,且基金財務缺口持續擴大,責任準備提存不足。
-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限定一方申請的必要性受質疑,且男性請領比例低,育嬰津貼佔就業保險基金比例過高。
- 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有懈怠之虞。
- 工會密度遠低於OECD國家平均,勞動部在輔導工會上積極程度不足。
- 勞資爭議處理機制存在技術門檻,勞工申訴管道不友善,且勞資會議結論缺乏強制力。
- 派遣勞工面臨低薪、權益受損問題,勞動部派遣專法擬定進度緩慢。
- 「工作生活平衡獎」得獎企業仍有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顯示推動成效不彰。
- 台鐵司機超時工作、輪班間隔縮短等問題嚴重,影響勞工健康與旅客安全。
- 長照機構聘僱人員勞動條件未獲充分保障,地方勞動主管機關對此專業知識不足。
-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工作者工時指引規範遲遲未檢討更新,且核備程序把關不嚴。
- 育嬰留職停薪及復職申訴案件數居高不下,顯示性別平等宣導與職場平權有待加強。
- 勞動法令查詢系統介面不完善,影響民眾查詢便利性。
- 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議題牽涉廣泛,各界意見分歧,勞動部需積極協調。
-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部分保費收入不及支出,基金餘額恐遭侵蝕,且政府撥補承諾未兌現。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人力招募困難,組織架構不足以負荷業務,且非典型人力比重過高。
- 勞工權益基金虧損連連,政府捐助款項縮減,恐影響勞工訴訟扶助。
- 國營事業工安事故頻傳,承攬商職災比例高,且勞動檢查罰鍰過低,未能有效遏止違規。
- 職安署職安檢查處分率偏低,且各縣市執行標準不一,稽查效能受質疑。
- 勞工健康照護率偏低,中小型企業勞工健康服務推動成效不彰。
- 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未達損益平衡標準,且社會責任型投資規範不完備。
- 就業安定基金多項促進就業計畫執行率偏低,且缺乏效益評估與追蹤機制。
- 外籍勞工預先核配機制與就服法規定衝突,且外勞總量管制與權益保障問題嚴重,安置費用過高。
- 最低工資法草案中,僅將CPI作為唯一「應參採」指標,引發負成長時工資是否降低的疑慮。
立法委員發言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預算書欠缺關鍵績效指標,且對最低工資法、派遣勞工專法等重要政見遲未提出法案。
- 批評勞動部將行政院「零派遣」宣示轉為「承攬」,恐犧牲勞工權益。
- 指出中高齡者勞動參與率明顯落後國際,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建議國營事業採購工程應避免最低標,或對低價得標者加強工安監督。
- 建議將大型機具納入職安檢查範圍,以預防類似台電中火事故。
- 質疑最低工資法草案中僅將CPI作為唯一「應參採」指標,若CPI負成長是否會導致基本工資降低。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勞動保險業務」宣導成效不明,且勞工保險年金制度變革宣導不足。
- 指出行政院各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要求勞動部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
- 質疑勞動部刊物發行流通狀況、單位內閱讀狀況及全面數位化之可行性,認為資源浪費。
- 指出女性勞動參與率在婚育年齡下降,要求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營造女性友善職場環境與加強僱用二度就業婦女的具體方案。
- 批評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參與人數未符預期,要求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執行檢討報告。
- 指出職業病通報有低估情形,且資料庫建置不完備,要求職安署提出「職業病監控與協助機制」報告。
- 質疑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未達損益平衡標準,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投資項目,提升基金收益。
- 指出「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課程過於集中,要求多元化並配合產業發展趨勢。
- 批評身心障礙者對政府就業服務管道認知不足,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一般廢棄物產生量不減反增,要求勞動部提出廢棄物減量改善方案。
- 指出勞動部對責任業者繳費查核不足,恐有漏報情事,影響基金穩定收入。
- 關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業務宣傳成效,要求勞動部推動具創意性之政策及環境教育宣導方案。
- 質疑「空氣污染防制基金」短絀且行動方案執行率低,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目標值及妥善管理報告。
- 要求勞動部應加強宣導勞工(就業)保險給付權益,多元運用媒體管道推出原住民投保宣導。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職災發生情形嚴重之營造工地,規劃辦理檢查輔導5,000工地次。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應積極檢討現行相關措施,並提升職業疾病通報件數。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花東及原住民族地區安全衛生輔導及宣導提出專案計畫。
- 質疑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計畫內容與目的不明確,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就勞動部暨所屬相關勞動行政資料,以及其他部會相關行政資料,進行盤點、蒐集,並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 建議勞動部應加強宣導僱主繳納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義務及勞工注意自身權益,運用多元化的宣導媒介,增進宣導成效。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指出職業災害保險制度改革有急迫性,但勞動部相關推動工作緩慢,要求提出「職業災害保險法」立法書面報告。
- 批評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要求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
- 質疑勞動部「綜合規劃業務」預算編列浮濫,且不設量化績效目標,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勞資爭議處理機制不友善,要求勞動部建立勞資爭議處理流程,並函請地方政府建立對外單一窗口。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建構呼吸防護計畫指引與監督機制」提出書面報告。
- 批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架構、人力配置不足,缺乏職業醫學專業人才,要求提出「我國職業安全衛生公務體系改革」書面報告。
- 質疑職安署「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資料可靠度及資訊安全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我國石化工業缺乏職業安全基線資料庫,要求職安署提出規劃情形。
- 批評職安署對高風險行業工作者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預防不足,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職安署提出「職業災害保險法」中職災預防及重建法人業務及規模規劃書面報告。
- 質疑「勞動資料科學建置及勞動力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過於浮濫且計畫內容不明確,要求提出詳細計畫內容與效益報告。
- 批評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優質物聯網人才培育和新創職場安全健康服務產業推廣計畫」執行進度落後,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勞動資料科學建置及勞動力應用研究業務」預算編列浮濫,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全國職安卡試行結果報告、檢討改善方案及未來規劃」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於108年5月31日前針對「建立我國石化工業相關製程安全評估與職業安全之基線資料庫」規劃情形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要求勞動部就「勞工權益基金財務平衡之具體規劃報告」,函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
- 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在各相關部會研議健全市場機制及完備配套,提升法律位階前,仍應隨著基金規模成長,持續強化社會責任投資,逐步提高ESG投資部位,以符合國際趨勢。
- 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未來研究量能提升及增進人力配置活化組織再造」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就勞動部暨所屬相關勞動行政資料,以及其他部會相關行政資料,進行盤點、蒐集,並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零工經濟」勞動提供者在防治遭到勞動詐騙與就業保護法制化方面,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都會區及原住民族群聚較多區域之勞工就職業災害預防、掌握勞動作業型態、如何聚焦於研究及其研究成果之輔導推廣,應於108年度實施辦理先期研究,並提出3年期之中程研究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整合過去安全研究成果,導入多媒體、虛擬實境等技術,開發具可實際體驗或可互動式之體感教材、宣導影片或展品,納入原住民職業安全衛生宣導展示活動當中,以提升推廣成效,降低原住民的職業災害。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勞動保險業務」宣導成效不明,且勞工保險年金制度變革宣導不足。
- 指出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要求勞動部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
- 指出「工作生活平衡獎」得獎企業仍有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顯示推動成效不彰。
- 質疑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法律效力不明確,且修法後勞資會議事業單位數成效不彰,要求勞動部修正辦法。
- 指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工作者工時指引規範遲遲未檢討更新,要求勞動部重新盤整。
- 批評勞工保險局對勞保黃牛不法案件處理不足,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 建議勞工保險局應善用網路宣導優勢,製作適合網路宣導之影片,並運用社群媒體傳播,提升宣導效果。
- 質疑「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執行成效,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女性勞動參與率在婚育年齡下降,要求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營造女性友善職場環境與加強僱用二度就業婦女的具體方案。
- 批評勞動力發展署「多元培力就業計畫」長期成效不佳,要求全面檢討。
- 指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高居各行業之冠,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加強檢查輔導,並建立營造業促進安全衛生團體。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推動原住民族減災及整合服務中程專案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文件化型態之呼吸防護計畫範本,並公告於相關網站,保障勞工職業安全。
- 質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業災害預防與補助」預算凍結50萬元,要求勞動部提出說明與檢討改進方案。
- 指出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業災害預防與補助」預算凍結40萬元,要求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提出改善方案。
- 質疑勞動部優良公共工程金安獎得獎廠商仍有違規紀錄,要求勞動部提出說明與檢討改進方案。
- 批評外籍勞工安置費用過高,且安置單位恐存有不當利益,要求勞動部提出安置費用分析說明及防弊措施。
- 指出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制度存在阻礙,導致非法費用收取,要求勞動部研議修正相關規定。
- 質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編列過高,且外勞犯罪率提升影響社會安全,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指出「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優良執行單位結束補助後任其自生自滅,要求勞動部研提「輔導優良案例進行模式複製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之具體推動辦法。
- 要求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協商提供外文版醫療分級之宣導教材,並規劃外籍勞工友善醫療院所。
- 要求勞動部應針對如何提升安置單位門禁管理、增加地方政府職責以及非法打工查察進行通案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進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零工經濟」勞動提供者在防治遭到勞動詐騙與就業保護法制化方面,提出書面報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業務中,工會密度過低,要求勞動部提出有效提升工會組織率與簽訂團體協約家數的計畫。
- 質疑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法律效力不明確,且修法後勞資會議事業單位數成效不彰,要求勞動部修正辦法。
- 批評派遣勞工面臨低薪、權益受損問題,勞動部派遣專法擬定進度緩慢,要求提出修法具體規劃與期程。
- 指出台鐵司機超時工作、輪班間隔縮短等問題嚴重,影響勞工健康與旅客安全,要求勞動部提出落實運輸及交通業者遵守勞動基準法之宣導方案。
- 指出育嬰留職停薪及復職申訴案件數居高不下,顯示性別平等宣導與職場平權有待加強,要求勞動部提出相關改善與檢討計畫。
- 批評職安檢查處分率偏低,要求勞動部說明原因並提供詳細數據。
- 指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高居各行業之冠,要求職安署檢討層層外包與工地安全管理漏洞。
- 批評勞工健康照護率偏低,中小型企業勞工健康服務推動成效不彰,要求職安署提出積極輔導企業落實職場勞工健康服務之具體規劃。
- 質疑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未達損益平衡標準,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投資項目,提升基金收益。
- 指出一般廢棄物產生量不減反增,要求勞動部提出廢棄物減量改善方案。
- 批評身心障礙者對政府就業服務管道認知不足,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參與人數未符預期,要求勞動部提出執行檢討報告。
- 質疑就業安定基金「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缺乏細部規劃與成效,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說明。
- 批評外籍勞工警戒指標未能納入外勞犯罪率、國內產業發展、社會心理等層面進行評估,要求提出對外勞對勞動市場實際影響之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針對薪資範圍過大的求才廣告進行規範,避免浪費求職者時間。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審慎處理高薪白領納入責任制議題,要求避免貿然開放造成濫用,並應從各面向進行思考。
- 指出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高居各行業之冠,要求職安署檢討層層外包與工地安全管理漏洞。
- 批評職災通報機制不完善,導致業者隱瞞事故,錯失急救黃金時間。
- 要求勞動部與內政部消防署配合,將化學雲鏈接至各地消防局,以確保化學災害因應能力。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加速建置毒化災專業訓練場,並規劃要求毒性化學物質工廠負責救災人員定期受訓。
- 指出勞工保險條例關於勞工到職加保規定與健保不一,徒增困擾,要求勞動部研議修法改採事前申報、指定日期生效之可行性。
- 批評勞動基金投資績效未達損益平衡標準,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投資項目,提升基金收益。
- 質疑外籍勞工警戒指標未能納入外勞犯罪率、國內產業發展、社會心理等層面進行評估,要求提出對外勞對勞動市場實際影響之書面報告。
- 批評外籍勞工總量管制與權益保障問題嚴重,安置費用過高,要求勞動部提出對外勞警戒指標的檢討報告。
- 要求勞動部協調相關部會,研議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專用車位或停車費優惠及加強建置充電基礎設施等政策規劃,以提高民眾購置低碳電動車的誘因。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職安署對「高風險」定義不明確,且對高風險行業的減災策略效果不彰。
- 批評台中火力發電廠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死亡職災,質疑職安署監督不力。
- 指出國營事業工安事故多發生於承攬商,但業主責任承擔不足,要求職安署加強督促與補償。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劃推動原住民族減災及整合服務中程專案計畫,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應整合過去安全研究成果,導入多媒體、虛擬實境等技術,開發具可實際體驗或可互動式之體感教材、宣導影片或展品,納入原住民職業安全衛生宣導展示活動當中,以提升推廣成效,降低原住民的職業災害。
- 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加強宣導勞工(就業)保險給付權益,多元運用媒體管道推出原住民投保宣導。
- 要求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協商提供外文版醫療分級之宣導教材,並規劃外籍勞工友善醫療院所。
- 要求勞動部應針對如何提升安置單位門禁管理、增加地方政府職責以及非法打工查察進行通案檢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檢討及改進書面報告。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勞動保險業務」宣導成效不明,且勞工保險年金制度變革宣導不足。
- 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限定一方申請的必要性受質疑,且男性請領比例低,育嬰津貼佔就業保險基金比例過高。
- 批評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電子公文使用比例低落,要求勞動部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
- 質疑勞動部「綜合規劃業務」預算編列浮濫,且不設量化績效目標,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指出勞資爭議處理機制不友善,要求勞動部建立勞資爭議處理流程,並函請地方政府建立對外單一窗口。
- 批評勞動部派遣專法擬定進度緩慢,要求提出修法具體規劃與期程。
- 質疑「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缺乏效益及影響評估,要求勞動部提供本國勞工及外籍勞工引進人數及對產業衝擊的估計。
- 批評外籍勞工直聘服務人數銳減,質疑修法後外勞轉向人力仲介聘僱,要求勞動部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 指出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多項就業服務計畫執行率偏低,且缺乏效益評估與追蹤機制,要求檢討修正申請表格並建立追蹤機制。
- 質疑「多元培力就業計畫」缺乏細部規劃與成效,要求勞動部提出書面說明。
- 批評勞工權益基金虧損連連,政府捐助款項縮減,恐影響勞工訴訟扶助。
- 質疑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研究計畫內容與目的不明確,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擴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所定源頭管理制度之適用機械設備範圍,以預防職災。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老舊起重機規劃縮短定期檢查合格有效期限之規定,以防止事故發生。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督導各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公所落實「清潔人員標準作業程序手冊」等職安規定,加強辦理清潔人員勞工安全教育、訓練,並補強清潔人員安全所需之反光衣、帽、手套、安全鞋、口罩等護具,以及車輛機具、反光警示貼紙、燈具等安全措施,以保護清潔隊員執行職務之安全,降低清潔人員意外事故發生。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職災發生情形嚴重之營造工地,規劃辦理檢查輔導5,000工地次。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降低及加強預防高風險行業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書面報告。
- 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職業災害保險法」中職災預防及重建法人業務及規模規劃書面報告。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建議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應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理念規劃相關訓練課程。
- 指出離島水庫優養化比率長年偏高,要求環保署提出離島水庫水質改善方案。
- 要求勞動部檢討「性別工作平等法」中育嬰留職停薪限定一方申請的必要性,並研擬促進男性投入育嬰的策略。
- 指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適用工作者工時指引規範遲遲未重新檢整,要求勞動部全面盤點並提出研議報告。
- 要求勞動部協調衛生福利部提供外文版醫療分級宣導教材,並規劃外籍勞工友善醫療院所。
- 指出台灣河川塑膠污染嚴重,建議河川污染指數應納入河川塑膠含量,以反映真實狀況。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檢討醫療院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配置比例,並思考增修調整。
- 關切手術室煙霧危害防護問題,要求職安署制定呼吸防護計畫指引,並與衛福部合作將相關課程納入新手教育。
- 指出石綿危害資訊宣導不足且分散,要求環保署重新設計具可近性網站資訊,並擬定執行策略及期程。
- 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於1年內通盤檢視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的職災發生變化,並提交書面報告。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動蔬果運輸車推行不如預期,要求環保署偕同雲林縣政府解決充電設備不足問題。
- 質疑就業服務法修法後,直聘服務人數銳減,要求勞動部提送改善書面報告。
- 指出勞動部針對運輸及交通業者遵守勞動基準法之宣導方案不足,要求提出改善方案。
- 批評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下國內產業仍普遍反映缺工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機車加裝ABS/CBS政策溝通不足,導致民怨,建議交通部應善用網路媒體提前溝通,並考量選配或補助方案。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指出國營事業工安事故多發生於承攬商,要求經濟部應加強對承攬商的工安教育與管理,不應過於迷信罰款手段。
- 質疑勞動部「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中外勞預先核配機制,是否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要求提出書面說明。
- 建議經濟部應擴大高風險工業的定義,納入更多民間企業,並積極處理其職業安全與風險評估。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加油站工作人員長期暴露於致癌物揮發性物質的健康風險,要求中油公司提出具體防護與健康檢查報告。
- 建議中油公司可考慮結合社區醫療群,善用在地醫療資源,提供加油站員工健康照護,以彌補醫護人員聘任不易的問題。
- 質疑勞動部對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的期程模糊,且對4人以下微型事業單位勞工的保障不足,要求加速立法進度並納入考量。
- 建議職業災害保險法應考慮不設投保上限,或允許勞工自願多付保費以獲得更多保障。
- 要求勞動部在制定職業災害保險法時,應多聽取地方工會的聲音,確保政策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指出4人以下微型事業單位職災案件數佔比有升高趨勢,要求勞動部檢討修正預防措施。
- 要求勞動部提供違反勞基法第59條雇主裁罰數據,以評估執行落實情況。
- 質疑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進度緩慢,要求勞動部在立法完成前,應有其他手段保護4人以下事業單位勞工。
- 指出國營事業上包對下包的監督責任應加重,並質疑職安法第27條落實情況。
- 關切離岸風電工程的職安風險,特別是犧牲陽極法可能造成的海洋污染與施工人員健康危害,要求勞動部將其納入相關規範並做好防備。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勞動部聘用無律師資格者擔任講師及調解人,且其言論與勞動部維護勞工權益立場相悖,要求勞動部調查並嚴懲。
- 批評就業服務法修訂後,雇主刊登薪資範圍過大,導致薪資透明化形同虛設,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研議改善方案。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職安署對國營事業勞檢罰鍰額度過低,不足以讓國營事業警惕,要求裁罰不手軟。
- 批評經濟部急於將澎湖七美、望安發電廠委外,質疑在再生能源供電量不足(僅5%)的情況下,此舉將造成供電不穩定的風險,堅決反對委外。
- 要求台電公司提高對澎湖未接管島嶼的補助額度,或重新添置、保養發電機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公務預算減列20萬元,其餘照列。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減列201萬元,業務總支出減列201萬元,本期賸餘0元。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業災害預防與補助」預算凍結15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說明與檢討改進方案或主動關懷方案,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預算凍結40萬元,待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提出改善方案,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災預防輔導與安衛設施補助」預算凍結6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說明與檢討改進方案,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公務預算減列500萬元,其餘照列。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因應貿易自由化就業發展及協助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報告並經委員會審議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待勞動部完成相關規劃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勞動力發展業務」項下「就業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待勞動力發展署提出具體方案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各分署需於3個月內提出協助原住民就業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於3個月內提出協助青年就業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務預算照列。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待勞動部完成相關規劃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制度」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建構職場安全及推動防災措施」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加強勞動監督檢查」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預算凍結10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衛生業務」項下「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我國職業安全衛生公務體系改革及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改善」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12月底前將108年度「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計畫」及「建構智慧化產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機制計畫」之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執行情形」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應建立營造業促進安全衛生團體,宣導、輔導其辦理自主管理,並規劃辦理營造工地施工規劃階段實施風險評估相關作業之專案檢查,並辦理墜落災害預防宣導或輔導,以及整合各勞動主管機關目前已辦理之職安卡,建制全國性職安卡,避免勞工重複受訓,並於108年12月底前將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送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應針對職災發生情形嚴重之營造工地,規劃辦理檢查輔導5,000工地次,並於108年12月底前將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降低及加強預防高風險行業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職業災害保險法』中職災預防及重建法人業務及規模規劃」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3月底前將規劃推動原住民族減災及整合服務中程專案計畫及期初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3月底前將108年度規劃加強花東及原住民族地區安全衛生輔導及宣導之專案計畫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於108年12月底前將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6個月內邀集工會、公會、專家學者及相關部會,訂定文件化型態之呼吸防護計畫範本,並公告於相關網站,提供專業諮詢單位,以保障勞工職業安全。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6月底前將職業疾病通報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6月底前將擴大勞工健康照護率相關檢討因應措施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年內,就我國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其總合傷害指數、職災千人率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發生重大職災之平均次數變化,進行通盤檢視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9月底前將老舊起重機縮短定期檢查合格有效期限之相關辦理情形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於108年12月底前將擴大「職業安全衛生法」第7條所定源頭管理制度適用機械設備之推動執行情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需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高雄國稅局合署興建辦公廳舍工程進度與監督情形。
- 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務預算照列。
- 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基金運用業務」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檢討現行投資項目,並提出具體提升基金整體收益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基金運用局「一般行政」項下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編列預算1,898萬1千元,其中「業務費」1,887萬5千元中編列112萬2千元,係作為勞務承攬3人所需費用。囿於行政院於107年7月份宣示為帶頭保障勞動條件,將讓院內7,238名派遣員工,在2年內「歸零」,雖基金運用局將派遣人力從去(106)年編列2人至今(107)年全改為承攬,以符合行政院之宣示,但勞務承攬為商務契約,且無勞動法令之適用,而派遣之單位尚需幫派遣員工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並依規定覈實申報投保薪資(金額),且派遣單位應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勞工退休事項,可是自然人承攬卻無法有上述之基本保障,而相關費用由承攬人自己吸收負責,顯見基金運用局為迎合上意,反犧牲最底層之勞工權益,實不可取,應請勞動基金運用局落實零派遣及承攬之政策。
- 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基金運用業務」項下「基金業務之研考及控管」中,「資訊服務費」於107年度即編列566萬1千元,另於108年度編列620萬4千元,增加54萬3千元,針對行政資訊與風險控管等應用系統及資安服務,建請評估過去實際執行成效,檢討其重要性與必要性,在合理之範疇內節約使用,避免浮濫支出之情形。
- 勞動基金運用局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近3年投資佈局、經營績效、委託公司及委託獲利狀況報告。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公務預算減列220萬元,其餘照列。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保障承攬員工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現有的理論性研究結果為依據,提出完整的長照機構人因工程現場輔具實用性研究計畫規劃,預計於108年底完成研究,將規劃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提出居家服務員轉場記錄方式之建議,函報勞動部送相關權責機關包括地方政府勞動主管機關及衛生福利部參採,並將函文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完成「優質物聯網人才培育和新創職場安全健康服務產業推廣計畫之執行進度與檢討報告」,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提出人力需求改善方案,檢討改進減少非典型人力。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針對「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未來研究量能提升及增進人力配置活化組織再造」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就勞動部暨所屬相關勞動行政資料,以及其他部會相關行政資料,進行盤點、蒐集,並於3個月內提出規劃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零工經濟」勞動市場和勞動關係研究的書面報告。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原住民族勞動及職業安全專門研究的3年期中程研究規劃書面報告。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於3個月內提出營造業原住民勞工職業災害預防推廣規劃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需調整定位,增加研究成果推廣運用之角色比重與管道,並於計畫書中增加後續運用方案與具體政策建議,作為研究成果內容的必要部分,以利管考。
- 就業安定基金來源減列10億元,用途減列7,703萬元,本期賸餘減列9億2,297萬元,改列為52億9,019萬2千元。
- 就業安定基金「職業訓練業務」中「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中「身心障礙者就業訓練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之「推動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擴大服務規模之規劃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之「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協助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研擬改進策略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下「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凍結1,000萬元,亦對「就業服務業務」下「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並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檢討修正相關補助之申請表格需填具項目、制定個案管理追蹤計畫,以及建立各項就業服務措施之效益評估機制,俟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報前開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中「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之「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中高齡者就業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勞動部於3個月內研擬有效提升就業月數之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中「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勞動部制定僱用安定措施新指標內容,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中「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凍結15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中「青年就業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業務」中「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執行檢討報告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師資培訓與數位學習業務」中「多元培力就業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業務」之「推動勞工健康服務人才多元就業,及營造健康工作環境,促進就業計畫(就保)」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積極輔導企業落實職場勞工健康服務及身心健康保護之具體規劃,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改善職場工作環境業務」之「推動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促進國人就業(就保)」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勞動資料科學建置及勞動力應用研究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針對詳細計畫內容、實際預期效益及資料可靠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此次放寬外籍勞工政策之具體計畫、時程、預計人數及對我國勞工影響之研究,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檢討公佈警戒指標公布後有效管制移工人數之評估,以及檢討我國聘僱制度回歸總量管制制度之評估;並將前述檢討報告內容,包括決策方向、利弊、預計公布日期,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針對安置單位安置費用分析說明及雙方差異原因,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應提出具體防範對策,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中「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宣導改進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中「辦理外籍勞工聘僱管理及權益保障等相關事項」預算凍結2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外籍勞工權益保障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前國內招募及轉換雇主業務」之「辦理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勞工前國內招募及轉換雇主業務相關事項」預算凍結2萬元,待勞動部研議修正相關規定之可行性,以規範雇主招募移工前應以境內就業期滿轉換之移工聘僱為優先;建立每週例行之媒合協調會,增加各縣市就業服務站針對期滿轉換雇主之移工與具資格雇主間每週例行協調會的機制,並依產業與社福移工分別開設,或提出其他具體因應措施,就上述事項提出辦法與實施日期,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項下「促進友善勞動環境業務」之「補助地方政府督促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實施計畫(就保)」預算凍結50萬元,待勞動部提出「如何改善全國勞動檢查員勞動條件作為」,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勞工退休基金(舊制)「投資業務成本」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勞動部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年度委託規劃及近3年獲利及支出之委託費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
- 勞工退休基金(新制)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供近3年投資佈局、經營績效、委託公司及委託獲利狀況報告。
- 勞工退休基金(新制)應審慎依國內、外市場投資趨勢,規劃委託經營投資,並定期檢討委託經營績效,以提升委託經營業務操作績效。
-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印刷及裝訂與廣告費」93萬8千元,其中運用於報紙及廣播等媒體編列70萬3千元,經查,勞工保險局統計,截至107年5月底未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家數為2萬5,962家,占應提繳家數51萬6,665家之5%,占比甚高。相關單位應善用定期記者會、社群網站、借由勞動部官方網站等方式為主進行業務宣導,廣播及報紙等方式則為輔助方式,以撙節政府支出。為完善政府之美意,主管機關除應積極催收,進行有效之政策宣導,並應運用多元化的宣導媒介,增進宣導成效,促進雇主繳納意願,以確保勞工權益。
- 經濟部及交通部需於3個月內針對所屬各國營事業提出老舊柴油車輛污染排放改善及汰換計畫提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依計畫訂定目標逐年實施。
- 經濟部、交通部需於3個月內會同勞動部、環保署及內政部消防署完成規劃所屬國營事業職安衛及環保總體檢提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於明年度據以執行。
- 經濟部、交通部需於2個月內研議國營事業之醫護人員足額僱用,減少特約;檢討特約醫護人員執行後之各種狀況並提出改善;護理人員職等升遷制度,同工不同酬之現象進行檢討;研議重大工安意外或職災現場,場域內醫護人員協助急救時之流程與權責(緊急救護是否涵蓋外包廠商人員)。
- 勞動部需於2月底前,提供107年「罰款及賠償收入」項下「罰金罰鍰」執行及績效,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需於1個月內研議薪資範圍過大的求職廣告規範,以避免漏洞。
- 勞動部需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有效增強臺灣化學物質跨部會治理作為」書面報告。
- 勞動部需於6個月內完成研擬3都會區選定原則、區域範圍及量測程序規範、量測資訊呈現方式說明文件,並針對上述事項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勞動部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資訊公開資訊使用者友善計畫」報告,並按計畫辦理。
- 勞動部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促進性別工作平等措施具體規劃報告」,函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
- 勞動部需於半年內提出「派遣勞動政策立法具體規劃報告」,函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
- 勞動部需於2個月內提出「勞工權益基金財務平衡之具體規劃報告」,並函送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備查。
- 勞動部需於2個月內提出「解決勞動部辦公廳舍」之具體時程暨規劃之專案報告,以正視聽。
- 勞動部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建置執行情形」書面報告。
- 勞動部需於1年內通盤檢視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其總合傷害指數、職災千人率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發生重大職災之平均次數變化,進行通盤檢視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於1個月內提出「勞工保險申訴單一窗口便民服務」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網路申報業務成效不彰之對策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勞工退休金自願提繳人數偏低之對策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於3個月內提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順利運行之推動方案書面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於3個月內提出「勞工保險條例」修法改採得事前申報、指定日期生效之申報方式可行性之研議報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需規劃研議優化官網,符合行動裝置瀏覽之介面,以利強化與民眾溝通,增進使用便利性。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積極運用網路宣導優勢,製作適合網路宣導之影片,並運用具有70萬餘粉絲之勞工保險局臉書網頁做為宣導媒介傳播所製作之宣導影片,運用社群媒體特性放大宣導效果,以利民眾更充分了解勞保與勞退相關權益與資訊。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加強宣導勞工(就業)保險給付權益,多元運用媒體管道推出原住民投保宣導,增進雇主及原住民勞工建立正確投保觀念,提升未加保原住民勞工之投保意願。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向原住民加強宣導加保之重要性,配合原住民歲時祭儀節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派員進行駐點服務,提供勞、就保權益及法規等業務宣導資料,並開放現場諮詢,說明參加勞工(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規定,增進雇主及原住民勞工建立正確投保觀念,並強化原住民之投保意識,提升未加保原住民之投保意願,進而提升納保率。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於3個月內提出轉銜之改善規劃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於3個月內提出協助青年就業之精進作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改善與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方案。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儘速提出檢討並將補助明細列入補助經費分析表中。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及「培力就業計畫」之成效。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以書面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說明「社會創新行動方案」之角色定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於3個月內研提「輔導優良案例進行模式複製以擴大社會影響力」之具體推動辦法,並於1年後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送進度報告。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需於3個月內提出轉銜之改善規劃報告送交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1901
- 卷/期/冊
- 107/119/1
- 發布日期
- 2019-01-1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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