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科技部與原能會108年度預算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1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科技部及其所屬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討論議題涵蓋科技發展政策、科學園區營運、人才培育、核能安全與核廢料處理等多面向。會議通過多項決議,包括預算凍結、要求部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改進方案,並針對預算分類、計畫執行成效、學術倫理、人才流失及核安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108年度預算,聚焦於科技政策、人才培育、產學合作、科學園區營運及基礎研究等面向。
- 檢討多項計畫的執行成效、預算編列妥適性、學術倫理規範及國家科技競爭力提升策略。
相關爭議
- 預算經資門劃分爭議:科技部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增撥資金全數列為資本門,但其用途多屬經常性支出,與經濟部做法及立法院決議不符,引發虛增資本預算疑慮。
- 科技人才流失與培育成效:委員關切博士生人數下降、博士後研究人員補助期滿轉往國外比率高、玉山學者計畫執行問題,以及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執行率不佳。
- 科學園區營運效率:部分科學園區(如宜蘭、二林)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偏低,逾期未收回租金數額龐大,污水處理費長期入不敷出,且智慧園區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實質內容待整合。
- 學術倫理與研究成果運用:關切學術倫理案件處理透明度與追償責任,以及科技部補助計畫研究成果專利未應用比率甚高,技轉及智財授權收入偏低。
- 科技政策與產業連結:質疑AI技術推廣至傳統產業的成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執行率不佳、以及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產業化應用不足。
- 災害防救科技整合: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整併後的員額、設備、業務銜接問題,以及災防告警訊息對偏鄉及年長者的觸及率不足。
- 新南向政策推動:科技部在新南向政策的預算編列、駐外科技組設置、官網資訊公開及醫材產業推廣方面被認為力道不足或未達預期。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200萬元及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針對玉山計畫執行與學者建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建議科技部研議協助產業採用AI技術,並提出執行進度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延攬科技人才計畫及專題計畫人力辦理行政業務的妥適性提出報告。
- 關注博士生人數銳減問題,建議盤點人才需求並規劃增加工作津貼,要求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會商文化部研擬空總創新基地發展計畫,融合科技與文化,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博士後研究人才留國外比率高及鼓勵博士進入產業就業提出進展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民生公共物聯網計畫預算執行率低及前瞻預算執行率未及五成提出進展報告。
- 關注美中貿易衝突下台商回流設廠時間縮短,要求科技部提出科學園區相關進展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高通在台投資計畫的落實進度、計畫管控及聘僱台灣人才比例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沙崙綠能科學城等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及預算執行率未達9成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博士後研究儲備人才投入產業研發比率偏低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基礎研究經費占比減少、國際論文發表排名退步、專利平均引用次數低等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檢討學術倫理案件處理結果透明化,以消弭行政處分寬嚴不一疑慮,並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檢討台灣獎學金機制與評鑑標準,納入浮動檢討機制,以吸引國外優秀人才來台學習。
- 建議科技部檢討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擴大補助對象至傑出個人研究學者。
- 要求科技部針對專任助理薪資保障問題提出查核及檢討辦理情形報告。
- 建議科技部藉由獎補助資源分配,鼓勵學研團隊前往原鄉偏鄉推動科學教育,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針對亞洲‧矽谷推動方案中科學工業園區智慧化轉型計畫績效指標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妥適資源結合,加倍放大桃園產業轉型,盤點國內挑戰及國際趨勢,設計出整體架構,並提出書面報告。
- 呼籲政府多宣導並輔導產學研各單位,妥適處理GDPR下數據利用與用戶隱私之間的權衡與折衝,並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在官網建置新南向專區,公開科技部辦理新南向政策相關計畫與推動情形。
- 要求科技部加強相關研究補助計畫之審查,並研提防範研究補助案代寫之因應措施。
- 要求科技部積極督促各科學園區進行閒置公共設施活化,並提出檢討報告與規劃。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之「協助產業創新發展」100萬元。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供哥倫布計畫補助人員赴國外研究交流之情況,以維預算執行效率。
- 要求科技部研擬提升中小企業參與「重點產業高階人才計畫」的比例,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竹科、中科於「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的經費,並要求科技部增加更多系統應用範圍。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供員額移撥、業務設備轉移、經費劃分的完整資訊,以利審議颱洪中心與災防中心整併事宜。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改善用人結構計畫、期程書面報告,以貫徹政府減少約聘僱人員政策。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辦公房舍修繕工程狀況及107年度預算編列原因。
- 建議科技部將新南向國家列為重要對象,帶領國內相關產業前往交流並提出成效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研議依博士後人員資歷增加,給予相對Title與待遇,並於107年12月31前提出推行博後人員分級具體計畫期程及相關規章修改必要性報告。
- 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如何調查廠商需求、加強產學合作,以及教育部建立合作機制,以減少學用落差。
- 建議科技部於3個月內對完善海事人員待遇,為海洋計畫留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整合與招商改進計畫與期程,以改善智慧園區推動及管理計畫中科學園區低出租率問題。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以補助經費長期任用延攬科技人才計畫人力辦理行政機關業務的妥適性。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增撥資金全數列為資本門的妥適性,並應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與資本門。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部分科技發展計畫經費用途與科技發展關聯性強度待商榷的問題。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我國技術建設排名下滑、論文平均被引用率低、專利被引用率下降及技術貿易逆差等問題。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下世代太空科技發展先期推動計畫的長期計畫研修、期中績效考核與監督問題。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醫療器材產業加速新創與躍升國際推動計畫應與衛福部協調建立相關認證機制,縮短驗證時程。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各科學園區土地出租率不佳、逾期未收回租金問題,並積極招商及採取收回措施。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智慧園區計畫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以及自償率提升之道。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整併後,員額、業務、設備及經費劃分等完整資訊揭露問題。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籌收入比率偏低的問題,並研謀策進之道。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大部分基地園區管理費收支短絀,應積極辦理園區開發與招商。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補助供水管線工程進度未如預期,應持續溝通協調以如期如質完成。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逾期未收回租金應加強催收並清理,妥適調整備抵呆帳提撥率。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應按分基金型態編列預算,以明確表達各園區經營成果。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污水處理費長期入不敷出,應採取開源節流並檢討收費合理性。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盤點學術機構使用算圖平台情況,評估是否可釋出運算資源予業界優惠使用,以維繫台灣動畫與影視產業。
- 要求科技部諮詢兒少及專家意見後,於108年6月底前將重新規劃的兒童版科普知識網站內容送交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每年盤點科學園區員工子女就學需求,以便未來規劃設置相關教育機構。
- 要求科技部加強宣導廢除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的政策核心精神,並對刻意壓低薪資的學校視案情輕重進行處分或公告。
- 建議科技部改善網站上公設與民間成立之行政、財團法人機構夾雜不清的問題,做出改善。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科學教育研究發展」100萬元。
- 提案凍結竹科、中科於「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的經費,並要求科技部增加更多系統應用範圍。
- 要求竹科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長期編列於公務預算中的妥適性。
- 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竹科未編列任何拓銷新南向國家的醫材產業計畫問題。
- 要求核能研究所統計國內外各項能源發電成本並做比較,提供整理及分析,以幫助國家能源政策轉型。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就如何確保與提升我國基礎研究資源、強化基礎研究能量,提出具體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基礎研究經費佔比持續下降。
- 要求科技部就颱洪中心既有人員移轉、設備儀器歸屬,與研究計畫如何與災防中心業務銜接等情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就颱洪中心併入災防後,無人飛機歸屬、相關應用技術與研究計畫如何延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就海洋委員會成立後,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與該委員會相關業務之協調機制及分工情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就我國是否有掠奪性出版期刊,以及如何協助研究人員免於侵害,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就108年度各目各項計畫與編列預算詳實說明,並確實改善往後年度基金預算編列與說明方式,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產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預算編列過於概略。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進一步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大學社會責任(USR)應擴大至國際合作。
- 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如何提升國家實驗研究院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的產業服務能量,強化國網中心與產業之鏈結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竹科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長期編列於公務預算中的妥適性。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研擬評估更有助於技職體系發展的獎補助方式,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
- 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說明宜蘭、銅鑼、二林等園區管理費收支不平衡問題,並精進強化招商。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對於綠能科技聯合研究中心之進度及改善招商策略書面報告,並採取積極措施確保未來廠商之進駐狀況。
- 要求科技部針對空氣盒子準確性不足問題,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應縮小感測誤差範圍、分層呈現數據資料。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就產學合作計畫執行與追蹤流於形式、效益評估指標不明、勞動條件保障、學用落差及研發成果分配爭議等疑義,會同相關單位提出具體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儘速研議改善方案,解決科學園區閒置土地與廠商缺地並存問題,積極招商並慎選優質廠商進駐,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會同相關單位就我國科技預算之統籌辦理方式進行研議,提出精進做法,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說明108年度「一般行政」資訊管理經費增幅過大的原因,應秉持撙節原則編列。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說明未來科學園區擴地計畫應帶動區域發展並打造創新園區。
- 要求科技部積極研議拓展新南向國家駐外科技組,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積極研議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大學社會責任(USR)應走向國際合作。
- 要求科技部分析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執行力低落原因並研擬具體改善方法,並將設計領域學門納入優先申請機會,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研擬具體計畫,將「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計畫」由現行短期交流方案檢討調整成長期留台方式,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積極研議擴展新南向醫材產業計畫,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因竹科與中科未見相關推廣計畫。
- 要求科技部積極與教育部整合人才培育計畫,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科技類科博士生人數下滑問題。
- 要求科技部積極注入製播專業人員於科學傳播諮詢委員會,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科技部應積極「宣傳強化企業機密保護作為」、「落實營業秘密法,強化司法保護提升定罪率」與「研議恢復、改良員工分紅制度」,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提升新南向之經費方案,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因「亞洲‧矽谷創新創業鏈結計畫」針對新南向國家編列預算過低。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科學教育研究發展」100萬元。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於半年內提出評估規劃報告,說明如何引導高齡與機械工程科技研發等相關計畫,應用物聯網、人工智慧、微感測及機械手臂等科技,讓長者自在過樂齡生活。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大學社會責任(USR)應走向國際合作。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
- 要求科技部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核研所就未來推動綠能智慧電網、太陽能技術產業化,研議具體財政計畫,因路竹示範場失敗經驗及展示中心仍入不敷出。
- 提案凍結竹科、中科於「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的經費,並要求科技部增加更多系統應用範圍。
- 要求科技部於1個月內提出指導小組計畫與預計期程,並提出績效指標改善計畫與預計期程,以解決新竹生物醫學園區計畫延宕問題。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建議科技部研議針對偏鄉或年紀較長民眾之防災創新規劃,以提升偏鄉或年紀較長民眾接收災防告警訊息之機率,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科技部應持續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用,以提升我國關鍵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我國技術建設排名持續下滑、論文及專利被引用率低。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科學教育研究發展」100萬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應持續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之應用,以提升我國關鍵技術之自主程度,進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我國技術建設排名持續下滑、論文及專利被引用率低。
- 要求科技部應依立法院決議,就挹注科發基金資金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與資本門,提出檢討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符法制。
- 要求科技部應設法改善以補助經費長期任用延攬科技人才計畫人力辦理行政機關業務,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之「協助產業創新發展」100萬元。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應依立法院決議,就挹注科發基金資金依支出性質明確劃分經常門與資本門,提出檢討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要求科技部就產學合作研究發展項下各子計畫預算編列及歷年執行指標與達成情形,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預算說明不詳。
- 要求科技部研議提升中小企業參與「重點產業高階人才計畫」的比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與轉型能力不足問題。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除了與經濟部合作AI 101計畫,應積極透過科技會報,主動邀集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將AI研發成果導入研究中心,連結民間產業,以健全AI在台灣的產業生產鏈,並促進整體產業升級。
- 要求科技部應延續「第三期高瞻計畫:新興科技融入中學之創新課程發展研究」,並增加高職學校的補助比例,以持續培力國內技職教育的專業性。
- 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應於108年度預算項目中,引導高齡與機械工程科技研發等相關計畫,應用物聯網、人工智慧、微感測及機械手臂等科技,讓長者自在過樂齡生活,並於半年內提出評估規劃報告。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配套因應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應主動關注AI領域發展之相關道德倫理、法規調適或議題探討,引領國內進行整體評估影響討論。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除保留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外,歲入歲出部分經審查後部分照列、部分增減列。
- 通過86項決議,其中多項預算凍結,並要求科技部及相關單位在1至6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各項議題的檢討、改善方案或執行進度。
- 凍結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200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凍結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00萬元,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科技部須就多項議題,如玉山計畫檢討、AI產業應用、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管考、博士人才培育、科學園區閒置資產、學術倫理、新南向政策等,提交書面報告,期限多為2至3個月。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8年度預算案,重點關注其業務收支、自籌收入來源及營運績效。
- 檢討中心作為政府幕僚角色與自籌比率達成率之間的平衡問題。
相關爭議
- 自籌收入比率偏低:該中心來自民間的自籌收入佔總收入比重僅0.01%,遠低於預估值,且主要收入來自政府委辦計畫,不符績效評鑑要求。
- 營運績效與國際輸出潛力:儘管中心在災防科技研發與資訊管理應用方面有成功經驗,適合國際輸出,但其自籌收入模式與公共財屬性存在矛盾,難以向民間籌措經費。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籌收入比率偏低的問題,並研謀策進之道。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應設法提升自籌收入之方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合設置條例規定及績效評鑑建議。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補充說明。
- 業務總收入增列30萬元,短絀減列30萬元。
- 通過2項決議,要求科技部及中心在1至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提升自籌收入。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8年度預算案,重點在於基金的來源、用途及餘絀,以及相關科技發展計畫的執行與管理。
- 討論AI科技發展、技職教育連結、高齡科技研發、跨域藝術與科技結合、AI倫理法規及中小企業人才培育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預算凍結與計畫成效:多項計畫預算被凍結,委員質疑其執行效率與效益。
- 基金用途概略:基金用途編列過於概略,不利於立法院預算審議與後續監督。
- AI發展與產業需求:科技部推動AI著重基礎研究與產學創新,但傳統產業對AI技術應用有興趣,希望能與之接軌。
- 技職教育與新興科技:高瞻計畫鼓勵高中職研發跨領域科學課程,但技職教育專業性與市場需求仍有落差,補助比例有待提升。
- 高階人才培育計畫執行率:博士創新之星計畫執行率不佳,且十大產業創新背景優先申請忽略設計領域學子。
- AI道德倫理與法規調適:AI科技發展迅速,應主動關注相關道德倫理、法規調適及議題探討。
- 中小企業參與人才計畫不足:重點產業高階人才計畫中,中小企業參與比例遠低於其在台灣產業結構中的佔比,不利於解決中小企業創新轉型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科學教育研究發展」100萬元。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大學社會責任(USR)應擴大至國際合作。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之「協助產業創新發展」100萬元。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 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及提案人,提供哥倫布計畫補助人員赴國外研究交流之情況,以維預算執行效率。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除了與經濟部合作AI 101計畫,應積極透過科技會報,主動邀集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將AI研發成果導入研究中心,連結民間產業,以健全AI在台灣的產業生產鏈,並促進整體產業升級。
- 要求科技部應延續「第三期高瞻計畫:新興科技融入中學之創新課程發展研究」,並增加高職學校的補助比例,以持續培力國內技職教育的專業性。
- 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應於108年度預算項目中,引導高齡與機械工程科技研發等相關計畫,應用物聯網、人工智慧、微感測及機械手臂等科技,讓長者自在過樂齡生活,並於半年內提出評估規劃報告。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配套因應書面報告提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應主動關注AI領域發展之相關道德倫理、法規調適或議題探討,引領國內進行整體評估影響討論。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就108年度各目各項計畫與編列預算詳實說明,並確實改善往後年度基金預算編列與說明方式,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產學合作研究發展計畫預算編列過於概略。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研議提升中小企業參與「重點產業高階人才計畫」的比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以解決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與轉型能力不足問題。
- 提案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0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除保留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外,基金來源與用途照列,本期短絀暫保留。
- 通過12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並要求科技部在1至6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針對AI產業鏈、技職教育、高齡科技研發、藝術與科學跨域、AI倫理法規及中小企業人才培育等議題提出具體規劃或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四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8年度預算案,重點在於基金的業務收支、管理費、污水處理費及園區開發招商。
- 檢討各園區管理費收支平衡、供水管線工程進度、應收款項催收及財務報表表達方式。
相關爭議
- 園區管理費收支短絀:雖整體管理費有賸餘,但多數基地園區管理費收支短絀,特別是龍潭、二林、高雄等園區,原因在於廠商進駐不足、產品仍在研發階段。
- 供水管線工程進度延遲:各園區補助興建供水管線工程因環評、工程採購及氣候等問題,導致進度未如預期,影響園區用水供應穩定性。
- 應收款項催收不力:科學園區基金逾期未收回租金總額龐大,部分帳齡長達6年以上甚至逾10年,可收現性不確定,且催收作業有待加強。
- 預算編列與財務責任歸屬:科學園區基金將所有衛星園區彙整編列為一附屬單位預算,未能完整呈現各園區經營成果,不利於營運績效考核與財務責任歸屬。
- 污水處理費長期入不敷出:近6年污水處理費每年皆短絀,累計金額龐大,部分衛星園區收費未能反映處理成本,增加基金營運負擔。
- 園區土地出租率與招商問題:宜蘭、銅鑼、二林等園區土地出租率偏低,造成國家資產閒置與營運收入不足,與台商回流的土地需求形成對比。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大部分基地園區管理費收支短絀,應積極辦理園區開發與招商。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補助供水管線工程進度未如預期,應持續溝通協調以如期如質完成。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逾期未收回租金應加強催收並清理,妥適調整備抵呆帳提撥率。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應按分基金型態編列預算,以明確表達各園區經營成果。
- 要求科技部1個月內將改善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科學園區基金污水處理費長期入不敷出,應採取開源節流並檢討收費合理性。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要求竹科、中科管理局應精進強化招商、吸引進駐之作為,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以解決宜蘭、銅鑼、二林等園區管理費收支不平衡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業務總收入增列535萬6千元,本期賸餘改列為24億6,460萬元。
- 通過6項決議,要求科技部在1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改善園區管理費短絀、加快供水管線工程進度、加強應收款項催收、按分基金型態編列預算,以及解決污水處理費入不敷出等問題。
討論事項五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108年度預算案,主要議題涵蓋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核廢料處理、輻射防護、核能研究與應用及組織管理。
- 檢討核四燃料棒運出爭議、中國核電廠對台影響、核電廠乾式貯存設施延宕、低放廢棄物最終處置選址、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處理、科普推廣及學術倫理等問題。
相關爭議
- 核四燃料棒運出爭議:儘管有公民提案要求暫緩,經濟部責成台電開公聽會,但公聽會尚未召開,台電卻急著把燃料棒送出,引發藐視民意和規避監管的質疑。
- 中國核電廠輻射影響與應變:中國沿海核電廠可能影響連江縣,但當地尚未辦理相關核安演習或緊急應變宣導活動,輻射物質可能在監測到前已飄散至離島。
- 核電廠與地方政府溝通不足:地方政府參與核能電廠視察作業次數低於規定,且部分視察缺乏互動溝通,影響實施成效。
- 核廢料貯存與處置困境: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進度遲滯,未獲地方政府審查通過,導致用過核燃料無法移出,恐影響除役時程。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也無具體進展,選址作業未能取得地方支持。
- 核二廠機組再起動安全疑慮:核二廠1號機大修期間發現燃料傳送池滲漏,且圍阻體邊界隔離重新打開,安全查證需加強。
- 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處理不力:仍有45戶已價購但尚未拆除的放射性污染建築物,民眾對輻射安全仍有疑慮,原能會應提出更具體解決方案。
- 原能會資訊公開與科普推廣不足:原能會開放資料筆數少,科普推廣業務預算逐年下降,缺乏創新方式吸引民眾。
- 核能研究與專利應用成效不佳:核能研究所專利取得後未應用比率甚高,技轉與智財授權收入偏低,研發成果未能落實於產業應用。
- 核安演習頻次與規模調整:核能電廠將陸續除役,但核安演習仍依往例辦理,未依核電廠實況調整頻次或縮減已停機電廠的演習規模。
-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APP成效不彰:手機APP「全民原能會」下載次數極低,成效不理想。
立法委員發言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促請台電公司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核四燃料棒送出國問題,因公聽會尚未召開即運出有藐視民意之嫌。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中國大陸核電廠核子事故對連江縣的影響及應變措施,因當地尚未辦理相關演習。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地方政府參與核能電廠視察作業實際執行次數低於規定且缺乏互動溝通的問題。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核二廠二號機急停事件、乾式貯存設施進度遲滯、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無進展,以及核電廠異常事件通報程序精進作法。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池貯存容量不足、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執行進度落後且未辦理地方公投的問題。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未獲新北市政府審查通過,導致無法試運轉或動工,以及核二廠2號機未依法辦理停役即大修的爭議。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池空間不足,以及2025非核家園政策下核電廠除役問題,並督促台電公司妥為因應。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書面報告,說明蘭嶼貯存場核廢料遷場規劃報告中,對如何持續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徵得原產地所在地方政府同意,欠缺具體推動措施的問題。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說明核能研究所應擴大辦理桃園市居民健康檢查,並追蹤辦理照護情形。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檢討執行方案,相關資料以書面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與桃園市政府核能相關會議次數過少問題。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說明蘭嶼核廢料貯存問題的相關進度及執行方式。
- 提案凍結第3目「核能科技研發計畫」100萬元。
- 提案凍結第4目「推廣能源技術應用」200萬元。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
- 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我國海域放射性檢測資料庫建立及定期公開相關資訊的必要性,以排除核廢料傾倒我國海域疑慮。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提案凍結第4目「推廣能源技術應用」200萬元。
- 提議核能研究所應將微型水力發電結合現有智慧型電網系統,評析其應用效益,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規劃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就放射性污染建築物法規面及現實面問題,研議解決方針,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就資料開放、科普推廣相關作業,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開放程度低且科普預算逐年下降。
- 要求核研所就未來推動綠能智慧電網、太陽能技術產業化,研議具體財政計畫,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因路竹示範場失敗經驗且展示中心仍入不敷出。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建議原能會應進一步蒐集各國使用核能之相關資訊,並針對事故發生風險及核廢料處理成本以及成本儘速研究調查並提出相關報告之說明,因台電公司粗估核電使用成本未將核能事故安全風險及核後端營運費用納入。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300萬元。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請原能會應將與科技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的具體合作結果公布於網站上,並搭配宣傳活動,以利民眾隨時掌握災害情資網功能。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手機軟體APP「全民原能會」下載次數不理想的改善方案。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建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就如何積極加強監督核一、核二廠乾式貯存設施作業時程,及協助台灣電力公司與地方政府溝通之歷程與精進作為,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建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應就如何兼顧法人自治效率及內部權力制衡防弊設計,提出改善作為及期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因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董事長兼任執行長問題。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3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強化核設施安全管制及發揮監督考核之功能,以利核能運轉安全,並就核電廠違規件數惡化、異常狀況高度依賴核電廠回報等問題於1個月內作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3目「核能科技研發計畫」1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4目「推廣能源技術應用」200萬元。
- 要求核能研究所妥為規劃研發計畫之方向及執行效率,以提升研發成果之實用性,並就技轉與智財授權收入偏低、研發績效落後等問題於3個月內作書面報告。
- 要求核能研究所設法朝多面向推廣專利之移轉及技術服務,並檢討專利申請、續予維護方式,以利專利權之推廣運用,並就專利取得後未應用比率甚高問題於3個月內作書面報告。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要求原能會應於該案公投生效後,參考日本核電廠申請設置與運轉等相關規定,立即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16條,放寬延役申請之期限,以符合民意對於能源政策之需求。
- 要求原能會促請台電暫緩外運核四燃料棒之申請,倘若因違反公投結果導致任何損失,恐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因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已廢除。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並要求原能會會同經濟部及台電公司進行專案報告,以妥善解決我國核廢料問題。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3目「核能科技研發計畫」1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4目「推廣能源技術應用」200萬元。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要求原能會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未來若無法繼續執行「參加大陸地區舉辦之核能安全或核廢料管理相關交流研討會及設施參訪計畫」時,有何管道蒐集大陸核電廠相關資訊。
- 提案凍結輻射偵測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600萬元。
- 提案凍結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
- 提案凍結核能研究所第2目「計畫管理與設施維運」原列1億5,09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歲入歲出部分經審查後部分照列。
- 通過23項決議,多項預算凍結,並要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在2週至6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核四燃料棒、中國核電廠影響、核電廠與地方溝通、核廢料貯存、核二廠機組再起動、放射性污染建築物、資訊公開與科普推廣、核能研究成效、核安演習、核能人才運用、專利應用、能源發電成本、核設施安全管制及大陸核能資訊蒐集等議題的改進措施或進展。
討論事項六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108年度預算案,重點在於基金的來源、用途及核安演習的辦理。
- 檢討核安演習的頻次、規模是否應隨核電廠除役而調整,以及手機APP「全民原能會」的推廣成效。
相關爭議
- 核安演習頻次與規模:核能電廠將陸續除役,但核安演習仍依往例辦理,未依核電廠實況調整頻次或適度縮減已停機電廠的演習規模,與修法意旨不符。
- 手機APP推廣成效不彰:原能會製作的「全民原能會」APP下載次數極低,成效不理想,未能有效提升民眾對災防資訊的掌握。
立法委員發言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核安演習仍依往例辦理,尚未依核電廠實況調整辦理頻次,且未因核一廠機組停機、風險降低而適度縮減演習規模的問題。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要求原子能委員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手機軟體APP「全民原能會」下載次數不理想的改善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原子能委員會主管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基金來源、用途及本期賸餘照列。
- 通過2項決議,要求原子能委員會在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說明如何調整核安演習頻次與規模以符實需,以及改善手機APP「全民原能會」的推廣成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11902
- 卷/期/冊
- 107/119/2
- 發布日期
- 2019-01-1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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