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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8年度預算審查:聚焦幼兒準公共化、體育發展與青年就業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12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及其所屬單位108年度總預算案,涵蓋各級教育、校務基金、運動發展及青年發展等項目。會議核心討論包括幼兒準公共化政策的公平性與執行問題、體育人才培訓與設施改善、新住民教育資源、以及青年職涯媒合與國際參與。多項預算提案經討論後部分凍結,並要求教育部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以詳盡說明改進方案。

討論事項一

108年度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校務基金及各項基金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教育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教育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
  • 審查內容涵蓋各項基金的支出、主決議修正,以及針對特定項目的凍結提案,例如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的主決議,以及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的設備更換原則與預算編列。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1億元,後改為主決議並修改文字。
  • 同意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修正文字,擴大服務新住民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部長

  • 對於多數校務基金提案表示配合辦理或建議修正文字。
  • 建議修正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主決議,要求提出設備更換原則及預算編列情形。
  • 建議修正主決議,持續研議公務機關預算補助金額的妥適性,以達成作業基金自給自足目標。

相關後續

  • 國立臺灣大學校務基金凍結1億元的提案改為主決議,並請臺大與林靜儀委員溝通修改文字。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主決議修正為擴大服務新住民,照修正文字通過。
  • 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主決議修正為要求提出設備更換原則及預算編列情形,照修正文字通過。
  • 多項校務基金及作業基金主決議照案通過或照修正文字通過。
  • 運動發展基金用途整目凍結1,000萬元,要求教育部體育署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來源8億元全數凍結,待條例三讀完成並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二

108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歲出預算審查 (公務預算)

核心議題

  • 審查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算,聚焦於高級中等學校建教生權益保障、偏鄉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實施後資源配置、中途學校特殊需求、實驗教育與地方創生結合、國民中小學建築設備因地制宜、以及幼兒準公共化政策的公平性與執行問題。
  • 重點討論包括新住民幼兒入園率、少子化背景下的公幼托育需求、東南亞語入課綱的師資與教學準備、以及弱勢學生轉銜教育的落實。

相關爭議

  • 建教生權益保障:柯志恩委員指出建教生勞資糾紛層出不窮,國教署的措施流於形式,認為預算應凍結以督促改革。代理署長則回應已有專法、定期考核與訪視,並改進手冊及申訴管道,但柯委員仍不滿意其成效。
  • 偏鄉學校資源配置:蘇巧慧委員質疑偏鄉教育法實施後,部分原偏遠學校因標準調整導致補助案停滯,要求教育部說明資源配置變化及彌補方案。
  • 幼兒準公共化政策公平性:蔣乃辛、柯志恩、蘇巧慧、洪慈庸、張廖萬堅、陳亭妃等委員普遍認為準公共化政策在非六都地區的實施造成家長補助不均,產生「相對剝奪感」,質疑政策倉促上路、缺乏配套,且六都以外簽約率低。教育部回應政策目標為減輕育兒負擔,並承諾明年3月提出調整機制與專案報告,但委員對其解決方案及時效性表示不滿,認為應承認政策問題並立即解決不公平現象。
  • 幼兒園雙語教學與入園率:蔣乃辛委員質疑40%幼兒未進入幼兒園體系,多流向補習班,主因是家長對雙語教學需求,而公幼僅能融入式教學。要求教育部對幼兒園是否可教英文及如何教提出政策選擇,並嚴格取締跨界補習班。部長則回應補習班收幼兒比例低,並會加強聯合稽查,承諾提高公幼入園率及延長留園時間。
  • 新住民幼兒入園比例數據:林麗蟬委員質疑國教署提供的新住民幼兒入園比例數據不完整,無法與全國數據比較,且預估偏低,要求提供完整資料。國教署承諾會後提供並比對移民署資料,但委員對其能力與重視程度提出質疑。
  • 學校午餐自設廚房使用率:蘇巧慧委員指出監察院報告顯示25%自設廚房未使用,但國教署報告僅稱4%未使用且已轉作他用,質疑兩者數據落差,要求解釋並凍結3,000萬元預算。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替林麗蟬委員說明第301案,強調建教生勞資糾紛頻傳,國教署應積極檢討措施,提案凍結15%預算。
  • 關切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倉促上路、缺乏配套,六都外簽約率低,造成家長補助不均與相對剝奪感,建議凍結5,0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教育部對準公共化政策問題未提出具體解方,要求承認政策問題或提出立即解決方案。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針對第304案,要求國教署繼續追查公東高工藍校長轉任後續、督促性平法修正後校長開罰與道歉執行、董事處分及內部檢討。
  • 支持凍結準公共化幼兒園預算,並要求公聽會後針對六都納入、供需不平衡、收費上限、課後留園等問題提出具體調整報告。
  • 質疑教保資訊網和幼生管理系統每年1,200萬元維護費過高,網站排版與內容有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未來調整計畫。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感謝對建教生權益的關心,認為國教署應整體檢討,避免建教生被剝削損及國格。
  • 質疑新住民幼兒入園比例數據不完整,要求提供與全國數據比較的完整資料。
  • 關切少子化背景下公托擠不進去的原因,要求提出報告。
  • 質疑東南亞語入課綱師資不足、雲端教學設備與技能準備不足,要求提出評估方向。
  • 指出旋轉教育補助宣導不足,學校因管考壓力不願提報,要求部長全力協助。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第309案轉為主決議,要求偏鄉地區評估除具體指標外,也要查核不在評估範圍內的實際偏鄉。
  • 第308案主張凍結預算,要求偏鄉教育發展地方特色課程經費應符合地方需求,並提出與學校師生、社區充分溝通的書面報告。
  • 第323案延續蔣乃辛委員問題,要求強化偏遠地區公托比例,提出具體書面報告。
  • 第332案、第336案、第344案轉為主決議,分別針對原住民教材編纂、新住民師資培育、學校營養午餐精進計畫。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第325案質疑幼兒補助因出生縣市不同而有差異,要求中央提出有效方式確保公平性。
  • 第343案質疑學校午餐精進計畫中自設廚房使用率數據與監察院報告落差,且八成經費用於硬體改善,提案凍結3,000萬元。
  • 第312案改為主決議,提醒實驗教育應結合地方創生會報,納入大學USR、技職教育與實驗教育三軌,並要求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314案改為主決議,強調戶外教育應擴大與社教機構、博物館群、文化資產結合,落實12年課綱精神,要求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第310案主張國民中小學建築設備應因地制宜,採取適合當地氣候建材,提案凍結1,000萬元,後改為主決議要求通盤檢討。
  • 建議召委在本會期結束前排一次專案報告,將所有被凍結預算進行審查,避免延宕行政機關經費應用。
  • 認同準公共化政策,但認為政策決定過程缺乏深思熟慮,未考量財務、配套與執行能力,導致預算不足與不公平感。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第322案質疑2至5歲幼兒入園率低,大量幼兒進入補習班體系,要求教育部增加公幼數量與留校時間,並對幼兒園雙語教學政策及取締跨界補習班提出明確方案。
  • 質疑教育部政策決定過程未深思熟慮,導致預算編列與實際需求脫節,產生不公平感。
  • 指出部長未正面回應幼兒園雙語教學政策與補習班問題,要求做成主決議提出詳細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代理許智傑委員第307案,經溝通後不凍結預算。
  • 支持準公共化政策部分預算酌凍及專案報告,認為政策應更透明並多溝通,特別是六都與一般縣市級距差異。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強調幼兒準公共化政策的公平性與剝奪感問題,認為應明年1月起對非六都未加入準公共化家長給予2,500元補貼。
  • 建議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0萬元,待教育部提出專案報告後解凍,並要求將多項提案改為主決議以規範教育部提供資料及檢討事項。

相關人員回應

許麗娟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代理署長

  • 回應建教生保障部分已有專法、定期考核、不預知訪視,並改進手冊與申訴管道。
  • 回應偏遠地區學校補助,對於因指標調整而轉為一般學校的個案,國教署會在補助要點中給予協助,且原有補助不受影響。
  • 回應戶外教育將文化場域納入,並會更積極引導學生進入場域,貼近課程與教學。
  • 回應中途學校課綱可書面提報,經費不足可向國教署申請補助,並已開始補助宿舍改善。
  • 回應幼兒入園率目標為民國111年達到68%,並透過增加公共化班級及準公共化機制達成。
  • 回應幼兒進入補習班比例低,地方政府會聯合稽查,解決孩子入學體系問題。
  • 回應新住民語師資培育已達2,081人,持續培訓,並與資策會、中央大學合作遠距教學,培訓雙師概念。
  • 回應跨國銜轉學生輔導機制,透過強迫入學系統與戶政資料比對,啟動華語補救教學。
  • 回應準公共化政策的收費三級距與薪資問題,已結合國稅局協助處理費用誤植,並承諾明年3月報告108年級距。
  • 解釋明年8月全國實施幼兒津貼是為避免戶籍流動造成的公平性問題。

范巽綠 次長

  • 說明11月1日公聽會參與者廣泛,主要問題已逐步溝通,特別是費用誤植問題經財政部協助已獲滿意處理。
  • 表示將根據全國數據評估六都與非六都地區收費級距調整空間,並加強與地方政府、業界溝通。
  • 說明2,500元幼兒津貼政策將延至明年8月1日與六都準公共化上路同步實施,未進入準公共化的家長每年可獲3萬元津貼。
  • 解釋非營利幼兒園成長速度慢,準公共化機制是為彌補公共化短期無法到位,並兼顧私幼市場與家長選擇權。

葉俊榮 部長

  • 承諾配合委員會處理方向,對各項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主決議,並強化內容具體性。
  • 說明幼兒入園率目標提高至68%,公共化比例將從3成努力提升至7成,準公共化是短期彌補方案。
  • 同意針對準公共化政策提出專案報告,說明推動狀況、溝通情形與實施狀況,並希望獲得委員會認同。

相關後續

  • 第299案改為主決議。
  • 第301案有關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部分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04案洪慈庸委員提案,要求處理並提書面報告後才能解凍。
  • 第309案、第312案改為主決議。
  • 第308案蔡培慧委員提案凍結預算,並要求書面報告。
  • 第311案、第313案改為主決議。
  • 第314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306案至第318案有關國民中小學教育部分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19案、第322案、第333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教育部提供相關資料或提出詳細報告。
  • 學前教育預算凍結2,000萬元,待教育部針對準公共化政策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決議建請教育部從明年1月1日起,針對非六都縣市未加入準公共化的家長給予2,500元補貼,並要求教育部研擬主決議文字。
  • 第323案、第332案、第336案、第344案改為主決議。
  • 第325案、第343案凍結預算,要求教育部說明。
  • 第327案支持凍結部分預算,並儘速進行專案報告修正準公共化政策。
  • 第330案凍結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教保資訊網和幼生管理系統的調整計畫。
  • 第293案修正為「教育部為因應新課綱,建請盡速研議增加高中師資員額為一班2.8至3人」。

討論事項三

108年度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預算審查

核心議題

  • 審查體育署預算,主要關切學校體育教育中的專任教練聘任、運動防護員配置、體育新南向交流執行率、運動設施改善及選手生活照護。
  • 討論體育行政業務相關辦法細則訂定進度、全民運動推廣(特別是樂齡體適能)、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兩岸體育交流原則、運動指導員媒合平台成效、退役選手保障制度、以及體育團體訪視追蹤輔導機制。

相關爭議

  • 專任教練與運動防護員聘任問題:柯志恩委員指出體育班專任教練聘任不足,要求凍結預算;張廖萬堅委員質疑運動防護員預算已通過卻執行率低,且偏鄉吸引力不足,認為是行政效率問題而非僅偏鄉問題,要求體育署檢討。
  • 體育新南向交流執行率:張廖萬堅委員質疑1.1億元預算執行率低,且學校申請交流補助標準不明,補助金額過低(例如武術交流僅補助5萬元),要求體育署說明審查標準與執行情況。
  • 國際賽事貴賓/陪賓經費與選手權益:柯志恩委員指出雅加達亞運選手外宿問題,以及貴賓/陪賓住宿經費過高,影響選手備戰狀態,要求凍結500萬元,並提出國際賽事經費分配檢討報告。
  • 運動產業博覽會成效:張廖萬堅委員質疑運動產業博覽會屢遭監察院糾正,且辦理成效不佳(如招生數、合約未達標,活動像夜市),今年又編列高額預算,要求體育署明確規劃活動形式,避免浪費公帑。
  • 足球發展計畫:柯志恩委員質疑體育署將明年訂為「足球元年」的說法,並關切足球排名與發展策略。署長回應將從學校體系著手,並興建區域性國際級足球場,目標2030年參與FIFA世界盃資格賽。
  • 體育指導員媒合平台成效:柯志恩委員指出平台參與企業徵才的專任運動教練比例低,要求企業徵才透明化,並參照就業服務法保障運動教練薪資權益。
  • 退役選手保障制度:柯志恩委員關切體育署對退役選手保障制度的建立進度,特別是職棒部分,要求體育署扮演仲裁角色,並提出報告後再行動支相關預算。
  • 體育團體訪視追蹤輔導機制:蘇巧慧委員指出體育署對特定體育團體訪視後,缺乏明確的追蹤、監督與輔導方案,法規與標準不夠完善,要求提出報告。
  • 學校體育設施與管理人力:蘇巧慧委員指出學校體育設備差距大,且許多場地因管理人力不足而未開放使用,特別是國小階段,質疑補助成效,要求檢討並改進。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第15案建議凍結200萬元,督促體育署加快單項體協會財務改革進度。
  • 第16案凍結500萬元,要求體育署針對國際賽事邀約貴賓/陪賓經費與預算分配、選手照顧等提出檢討報告。
  • 第19案凍結500萬元,質疑體育署未編列2020年東京奧運賽前外宿考察經費,影響選手備戰。
  • 第22案因子法草案已通過,不凍結預算,但強調選手權益案仍需凍結。
  • 第387案凍結500萬元,要求體育署加強督促聘任學校體育班專任教練,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第40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要求體育署積極提升運動教練參與企業媒合平台意願,並保障薪資權益。
  • 第408案關切職棒退役選手保障制度,建議凍結預算,待體育署協調並提出報告後再動支。
  • 第410案改為主決議,建議由競技運動組主責運動員權益保障宣導與培力工作。
  • 質疑前瞻建設屏東二軍棒球場地因土地鬆軟取消多場比賽,要求體育署說明場地改善方案。
  • 第392案和第393案建議減列行政預算20萬元,以核實編列。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第15案建議凍結200萬元,要求體育署提供運動選手培訓相關計畫資料。
  • 第21案質疑運動產業博覽會成效不彰且預算編列不明確,建議酌凍200萬元,要求體育署釐清活動形式。
  • 第382案質疑運動防護員聘任效率低落、專任教練聘任進度緩慢、新南向體育交流執行率差且補助標準不明,要求體育署說明並提案凍結或減列預算。
  • 關切高雄市體育班專任教練比例低,以及體育班停招問題。
  • 建議凍結新南向預算100萬元,要求體育署提供審查標準、核發學校及補助項目資料。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第383案、第384案及第389案,強調體育署應重視偏鄉運動員生活照護扶持計畫,改善訓練基礎設施,並將相關提案調整為主決議。
  • 第400案改為主決議,建議體育署推動全民運動時,應加強樂齡體適能,並與衛福部共同推動相關計畫。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第388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檢討學校體育設備與場地精進計畫成效,特別是縣市差距大及場地因管理人力不足未開放問題。
  • 第390案改為主決議,要求檢討學校150計畫(每週運動150分鐘)的執行方式與成效。
  • 第412案改為主決議,要求體育署針對特定體育團體訪視後的追蹤、監督與輔導方案提出報告,完善法規與標準。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第381案質疑各項球類預算編列差異大,要求體育署說明各項球類發展預算資源編列原則及未來政策走向,並提案凍結預算。
  • 第395案、第399案、第405案、第406案、第407案、第409案提案。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第396案建議凍結50萬元,要求體育署針對國民體育法相關辦法細則訂定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 第403案改為主決議,關心身心障礙選手獎勵金偏低問題,要求體育署了解比例並多加宣傳。
  • 第411案經了解運作後不再堅持凍結。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第398案及第415案改為主決議,支持兩岸體育交流,但強調執行時應注意尊重與對等原則。
  • 第391案建議體育署補助國民教育階段學校體育設施應因地制宜,提供適合當地材質與設備,避免全國一致的PU跑道政策;並建議新南向體育交流可強化新住民子女對臺灣的認同。

相關人員回應

高俊雄 體育署署長

  • 回應學校體育班專任教練聘任進度已趕上,預計明年和後年可達累積500名。
  • 回應運動防護員市場供不應求,明年起會增加偏鄉加給以吸引人才。
  • 回應學校運動設施改善將從今年開始多挹注偏鄉資源,並開放給社區共同使用。
  • 回應球類經費編列不僅限棒球與足球,排球、女壘、籃球等都是長期發展重點,並有年度計畫。
  • 回應運動發展基金已開放無體育班的學校運動社團申請補助。
  • 回應運動產業博覽會將檢討監察院缺失,未來脫鉤全運會,以運動體驗、互動為主,並加強規劃會議。
  • 回應新南向體育交流初期宣導不足,但申請案件已陸續增加,會再查證補助標準。
  • 回應足球發展目標為2030年打進FIFA世界盃資格賽,將從學校體系著手,並興建區域性國際級足球場。

王漢忠 組長

  • 回應新南向體育交流案子陸續增加,並說明補助基準與個案查證情況。

葉俊榮 部長

  • 同意將多項提案改為主決議,並配合辦理,或建議修正文字以明確時程或內容。

相關後續

  • 學校體育教育部分凍結1,000萬元,要求體育署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提供審查標準、核發學校及補助項目資料。
  • 第383案、第384案、第388案、第389案、第390案改為主決議。
  • 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第3目體育行政業務項下體育行政及督導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397案、第398案改為主決議。
  • 國家體育建設預算併案凍結300萬元,要求體育署提出書面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 第400案、第401案、第402案、第403案、第410案、第412案、第415案、第418案改為主決議,並要求體育署儘快寫出主決議文字。
  • 第420案修正文字,將報告時程改為「六個月內」。
  • 第427案修正文字,要求體育署責成中華職棒聯盟及棒球協會研商合作機制,並邀請職棒球員工會研商球員權益保障事宜。
  • 第429案修正文字,將「體育」改為「運動」,並明確專任運動教練資格。
  • 第432案修正文字,要求教育部於訪評結束3個月內將改善報告及107年度訪評結果送交委員會。
  • 第434案修正文字,建請體育署就體育補充兵培訓執行情形於3個月內研議是否修訂子法,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柯志恩委員新增主決議,要求體育署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完成後勤支援處所規劃及選定事宜。
  • 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亭妃補充說明。
  • 洪慈庸委員針對國訓中心支出部分提案,更正為凍結1,000萬元,俟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討論事項四

108年度青年發展署預算審查

核心議題

  • 審查青年發展署預算,主要關切RICH職場體驗網的媒合率低落、未就學未就業青年輔導成效、青年國際參與執行率低,以及關懷弱勢學生進用比例等問題。
  • 討論如何有效增加公部門職缺、拓展企業合作,以提升青年就業媒合率,並檢討VR職場體驗的觀看人數與宣傳成效。

相關爭議

  • RICH職場體驗網媒合率低:柯志恩與蔣乃辛委員質疑RICH職場體驗網投遞履歷人數增加但媒合率年年低落,認為職缺數有限且公部門支持度不足,要求青年署檢討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
  • VR職場體驗觀看人數:柯志恩委員質疑VR職場體驗影片觀看人數低,宣傳成效不佳。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RICH職場體驗網媒合率低落、未就學未就業青年輔導成效不彰、青年國際參與執行率低,要求提出具體回應,並提案凍結500萬元預算。
  • 質疑VR職場體驗影片觀看人數低,宣傳成效不佳。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RICH職場體驗網媒合率低落,顯示公部門支持度不足,要求青年署思考如何與企業協調、爭取職缺,以符合應徵人數增加的狀況。

相關人員回應

羅清水 青年發展署署長

  • 回應RICH職場體驗網媒合率低主要因政府經費支應暑期工讀或公部門見習,職缺數有限。
  • 承諾將強化開發經濟弱勢、國營事業、公股銀行等公部門職缺,並透過新科技如VR增加見習機會,未來將強化宣導。
  • 回應VR職場體驗影片上線時間短,觀看人數已達4、5萬人次,未來會強化宣導。

相關後續

  • 青年發展署第2目「青年發展工作」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45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

108年度國家教育研究院預算審查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教育研究院預算,主要討論國教院港澳地區參訪計畫變更,以及院務業務活動預算的凍結與報告要求。
  • 重點關注國教院在預算使用上的合理性與計畫調整。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針對一般行政預算提案,經溝通後同意免予減列,但要求調整參訪地區。
  • 針對院務業務活動預算提案,同意凍結100萬元,並要求在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郭工賓 國家教育研究院代理院長

  • 回應已與鍾委員溝通,原則上將循程序申請變更參訪地區到港澳,同意免予減列。
  • 同意凍結100萬元,並承諾在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對於其他主決議表示配合辦理。

相關後續

  • 國家教育研究院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免予減列,但將循程序申請變更參訪地區到港澳。
  • 國家教育研究院歲出第2目「院務業務活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63案、第464案及第465案主決議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107年度教育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處理

核心議題

  • 處理教育部法制處及體育署兩項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
  • 討論法制處在白話文與文言文案件解釋上的矛盾與中立性問題,以及體育署凍結預算的解凍事宜。

相關爭議

法制處法律解釋中立性:柯志恩委員質疑法制處在白話文與文言文案件及拔管案的法律解釋前後矛盾,不夠中立,受政治壓力干擾,雖然同意解凍107年度預算,但強調108年度預算仍需凍結以示監督。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同意體育署解凍案。
  • 同意法制處解凍案,但強調法制處在白話文與文言文案件及拔管案的法律解釋有待商榷,應更謹慎、中立,不受政治壓力干擾,並表示108年度預算將繼續凍結。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部長

  • 對柯委員志恩關於法制處的意見表示謝謝。

相關後續

  • 體育署及法制處兩項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柯志恩委員表示108年度法制處預算將繼續凍結。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1903
卷/期/冊
107/119/3
發布日期
201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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