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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海巡署、內政部及原民會107年度預算與政治獻金法、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20

LawTrace 法律歷程:原住民身分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31次會議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研究所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單位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繼續審查政治獻金法與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會議重點討論海巡署志願役招募、艦艇建造與海洋事務規劃、內政部國慶預算浮編、非典型人力運用、營建署國家公園管理、危老建築推動、濕地保育、都市計畫民眾參與、污水下水道建設、原民會語言文化發展與土地正義等議題。多項預算項目經決議部分凍結,並要求相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說明,部分法案則送院會討論或另定期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107年度預算案,涵蓋志願役人力招募與運用、海洋汙染防治、通訊資訊管理、無人機採購、兩岸執法交流、新設海洋委員會籌備進度、艦艇建造與維修等多元面向。
  • 核心議題包括預算編列的合理性、現有政策執行的成效檢討,以及未來海洋事務發展的戰略規劃與資源配置。

相關爭議

  • 志願役招募成效不佳:招募達成率未如預期,現員與目標值有差距,預算中未見積極檢討改善作為。
  • 預算編列合理性:獎金、加班值班費編列過高,環境清潔綠美化經費增加,引發撙節支出質疑。
  • 海洋汙染防治不足:海漂廢棄物問題嚴重,海岸巡防署在海洋汙染防治及保育方面作為不足。
  • 通訊設備與無人機採購:通訊系統委外維護比例高,無人機及紅外線熱影像系統等高價位計畫動機、目的及內容缺乏適度說明,且有標案無法如期履行、成品瑕疵等問題。
  • 兩岸交流成效與預算:兩岸海上共同打擊犯罪成效不彰,中國漁民越界頻繁,赴大陸交流預算編列增加引發質疑。
  • 航空能量規劃欠佳:艦艇飛行甲板無法供直升機使用,機庫無法進駐直升機,旋翼型無人機採購計畫與海軍功能重疊,恐造成預算浪費。
  • 艦艇建造與保險問題:慶富案凸顯履約管理、驗收問題,艦艇籌建計畫執行進度落後,預算編列與執行落差大;臺南艦多次海損導致保險條件不利,影響艦艇妥善率及海域巡護密度。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認為志願役招募未如預期,預算中未見積極檢討改善,應凍結部分預算。
  • 指出海岸巡防署在海洋汙染防治及保育上作為不足,應加強海洋廢棄物清理。
  • 質疑離島稅賦優惠現行措施不足,應更有力道促進地方發展。
  • 建議檢討建築物耐震補強評估經費過高,以及與房屋建築養護費重複編列之虞。
  • 關切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賠償收入增幅過高,顯示人員管理及心理輔導成效有限。
  • 主張國家公園內違章濫建及土地遭占用問題嚴重,應積極處理。
  • 認為濕地保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相關溝通與配套措施須檢討改進。
  • 指出「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屢遭流用且執行率低,有浮編之嫌。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關切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都更條例推動成效不彰。
  • 要求營建署說明建議放寬危險工作場所標準的理由。
  • 呼籲營建署應針對違章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發電設備政策提出更完整計畫。
  • 建議營建署檢討智慧綠建築推廣效能未彰問題。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籌建海巡艦艇計畫屢經審計部糾正,應審慎評估新建艦艇需求優先順序。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署一般行政獎金、加班值班費編列過高,環境綠美化經費增加,有撙節支出空間。
  • 指出通訊資訊管理作業委外比例高,無人機及紅外線熱影像系統等高價位計畫動機與內容缺乏說明,且有標案無法如期履行、成品瑕疵問題。
  • 關切國家公園內違章建築及土地遭占用情形惡化,管理有疏失。
  • 認為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屢遭流用且執行率低,應檢討。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對原民會每年編列2,000萬元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工作,認為預算浮編且效益不彰。
  • 質疑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行政人員出國考察的必要性與效益。
  • 認為原民會應整體思考並調整派遣人力處理核心業務的作法,以提升機關穩定性。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強調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對原民廣播電台節目訪談大綱遭高層審查事件表示關切。
  • 指出海岸巡防署在海洋汙染防治及海洋保育上作為不足,應加強海洋廢棄物清理。
  • 建議檢討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應由當地原住民部落直接推選代表。
  • 質疑墾丁、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排除當地原住民族的自然主權,應落實共管。
  • 要求營建署研議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國家公園內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標示。
  • 關切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編列未切合實際需求,應強化全國濕地資源掌握。
  • 要求營建署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偏低,應建立協商平台協助地方政府解決障礙。
  • 建議原民會應要求地方政府重新整併核定部落數量與名稱,以解決資料不一問題。
  • 對原民會土管處在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及解除原住民土地限制等議題上相對消極的態度表示不滿。
  • 質疑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溝通不良,導致原住民權益受損。
  • 支持孔文吉委員關於公共建設業務的預算,認為該經費對原鄉至關重要。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署基層營舍老舊、缺乏維護經費,卻大張旗鼓造艦,資源利用偏頗。
  • 關切海岸巡防署派員赴大陸交流成效不彰,中國漁民越界挑釁,應凍結預算。
  • 質疑海岸巡防署航空能量整體規劃欠佳,旋翼型無人機採購計畫若缺乏妥善計畫恐浪費預算。
  • 質疑海岸巡防署僅與中國舉辦海上聯合搜救演練,面向偏頗,應爭取與美國、日本、菲律賓達成同等協商。
  • 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的重要性,但認為廣播電台節目訪談大綱問題屬內部管理,不應無限上綱阻礙預算審查。
  • 批評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網路商城經營績效不彰,投入資源與實際效益不成比例。
  • 要求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應扮演好獨立角色,好好傳承及經營原住民文化及資訊。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署航空能量整體規劃欠佳,旋翼型無人機採購計畫若缺乏妥善計畫恐浪費預算。
  • 關切海洋委員會及海洋保育署籌備進度緩慢,人員、會址、組織皆未到位,應加速組織改造。
  • 要求海岸巡防署提出岸海交流之盤點與實際規劃書面報告,以活化人力資源。
  • 要求海岸巡防署就海洋委員會移撥調任人員數目及意願調查、硬體設施籌辦情形提交報告。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新建100噸級巡防救難艇計畫因慶富案解約,應說明後續處置及招標情形。
  • 關切艦艇建置直升機起降平台卻未能辦理落艦演練,要求檢討艦艇設備需求評估,強化立體巡防能量。
  • 質疑營建署在瓦斯桶儲放區域建築法規修正上態度消極,阻礙液化石油氣產業升級。
  • 要求營建署配合經濟部政策,檢討建築法規,於新建公有建築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管線。
  • 要求營建署檢討各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業務執行情形,因工程採購及施工管理效率不佳導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 對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專責機構立法拖延近20年仍未成立表示不滿,要求原民會加速推動基金會設置條例。
  • 質疑原民會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中心委託給台大,且每年以勞務採購方式招標,導致人員變動大,不利語言政策發展。
  • 關切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問題,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署赴大陸業務交流計畫預算編列增加,應說明預算編列及使用情形。
  • 關切海洋巡防總局「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嚴重落後,預算編列與執行落差大。
  • 質疑國艦國造計畫細節及重大事項需重新審慎評估,避免舞弊情事。
  • 主張慶富關係企業應一併納入不良廠商名單,防範假借名義再次取得標案。
  • 要求海洋巡防總局針對豐國造船公司偉星艦標案啟動行政調查,釐清是否有底標洩漏、內外勾串等舞弊情事。
  • 要求海洋巡防總局更新官方網站,增加原住民族利用海洋自然資源執法單位應注意事項。
  • 質疑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案未尊重當地原住民族意見,應廣納意見,將傳統領域及既有聚落劃出國家公園,並補償農林漁牧業生產損失。
  • 要求營建署研議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國家公園內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標示。
  • 質疑營建署代辦工程採購案件未善盡專業職責,導致工程延宕、品質問題,應積極檢討。
  • 對原民會107年度預算相較林全院長時期減少表示不滿,尤其住宅預算經費減少,不符原住民需求。
  • 質疑光復鄉火車站北側市地重劃案將原住民住家列為兒童公園預定地,侵害原住民土地權益。
  • 批評原民會對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從含私有土地轉變為排除私有土地,是受到總統府及行政院的侵犯。
  • 強調原住民族基本法賦予原民會法定職權,應向總統府、行政院表達立場。
  • 要求原民會應儘速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送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
  • 主張應成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並要求原民會積極向行政院爭取。
  • 建議原民會應積極善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2項,主動會同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解釋適用相關法令,解決原住民土地限制問題。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志願役招募成效不佳,應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建議海岸巡防署應研議多元管道進用女性人力具體因應措施。
  • 關切海洋委員會籌備進度緩慢,與現有部會業務範疇重疊,應研議具體因應措施。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艦艇建造計畫履約管理、驗收等各階段問題,應務實檢討並積極控管執行進度。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艦艇維修期程偏高,妥善率目標值降低,影響艦艇出勤率。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海事專業訓練經費較往年大幅增加,欠缺合理性。
  • 要求海洋巡防總局研擬就不良廠商及其關係企業採連坐認定相關辦法,避免舞弊。
  • 要求海洋巡防總局持續與空中勤務總隊溝通黑鷹直升機機艦組合作業,落實計畫效益。
  • 質疑營建署部分國家公園預算執行率偏低,應檢討改進。
  • 關切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經費編列未切合實際需要,導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寬列,顯然成效不彰。
  • 質疑營建署代辦工程採購案件未善盡專業職責,導致工程延宕、品質問題,應積極檢討。
  • 質疑營建署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都更條例成效不彰,民眾申請意願低落。
  • 要求營建署針對新建建築物要求一般昇降機強制連結至緊急電源之可行性進行研議。
  • 要求營建署提出具體因應措施,提升地方政府污水下水道處理率。
  • 質疑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標章推廣效能未彰,目標值偏低。
  • 質疑建築研究所服務費收入逐年下滑,業務急遽萎縮,應提出檢測業務改善計畫。
  • 質疑建築研究所智慧建築標章推廣效能未彰,且缺乏監督機制。
  • 不贊成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納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認為應另以專法處理。
  • 質疑原民會「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及「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大幅增加,預算編列過於寬裕,恐消化不良。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添購4,000噸級巡防艦配備方陣快砲恐影響外交穩定性,且缺乏醫療人員編制。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添購600噸級巡防艦平戰能力恐影響外交穩定性,且不利海巡人員登檢,耐波力有限。
  • 質疑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未用心落實族語呈現,僅有中文,應改善。
  • 關切原民會「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增加,但對自主推動無菸酒運動的部落缺乏認證與鼓勵機制,導致族人健康狀況仍差。
  • 質疑營建署應重視違章建築議題,提出具體取締及處理計畫,並擬定準則供地方政府參考。
  • 建議營建署應加快修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草案,檢討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類別。
  • 主張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應由原住民族或部落自行擬定、提報送審,並由營建署提供經費與協助。
  • 質疑營建署「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顯有務實檢討計畫執行績效之必要。
  • 建議凍結營建建設基金附屬住宅基金及新市鎮開發基金部分預算,待「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再動支。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總局志願役招募成效不佳,應強化招募措施。
  • 關切營舍整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影響駐用人員執勤效率與生活品質。
  • 質疑營建署台江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漏水及裝修工程招廢標問題,導致預算執行率偏低。
  • 要求營建署積極督導地方政府年度細項計畫研擬與提出進度,改善城鄉風貌計畫執行率低落問題。
  • 質疑營建署「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預算撥補社會住宅政策,但完工數量仍有進步空間,要求說明招商流程與監督機制。
  • 質疑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佔設計水量比率不理想,應檢討改進。
  • 關切全國國中小原住民教師師生比失衡問題,應與教育部聯繫改善。
  • 對彰化縣安家新村目前僅剩14戶且多數無法正常繳款表示憂心,要求原民會持續關心追蹤。
  • 要求原民會儘速核撥彰化縣原住民幼兒學前教育補助款。
  • 建議原民會應多推廣原住民團體表演活動,讓更多族人參與。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臺南艦多次海損,影響海域巡護密度,要求強化航海專業技能與安全觀念,並處理艦艇保險理賠條件。
  • 質疑海洋巡防總局艦艇建造計畫投標方式未盡妥善,致發生慶富案等弊端,應審慎檢討造艦案之投標方式、資格與評選機制。
  • 要求海洋巡防總局研擬就不良廠商及其關係企業採連坐認定相關辦法,避免不良廠商再次取得標案。
  • 建議營建署應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資訊公開、民眾列席旁聽等規定,落實民眾參與。
  • 要求營建署針對城鄉風貌整體型塑計畫執行率低落,提出改善計畫與相關輔導機制。
  • 要求營建署就外牆磁磚剝落暫行防護網之設置,要求各地方政府訂定統一設置規定。
  • 要求營建署就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管理辦法,與後續督導考評作更積極改善之政策研擬。
  • 要求營建署加速研擬與核定國家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進程。
  • 質疑原民會許多業務都委外處理,且用派遣人力,成效不彰,要求檢討。
  • 要求原民會研究試辦假日托幼班,以協助都會區原住民家庭照顧小孩及學習母語。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海岸巡防署旋翼型無人機採購計畫與海軍功能重疊,恐有投資浪費,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海岸巡防總局建築物耐震補強評估經費過高,與房屋建築養護費有重複編列之虞。
  • 質疑營建署部分國家公園預算執行率偏低,應檢討改進。
  • 質疑營建署「營建業務」中建議放寬危險工作場所標準,罔顧工人性命安全,應立即行文勞動部下修標準並召開公聽會。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加值運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寬列,顯然成效不彰。
  • 質疑污水處理廠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質疑原民會預算書出現重大編印錯誤,且二次送件仍未修正,顯示螺絲鬆了,工作態度不佳。
  • 質疑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未見「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字眼,態度有所鬆動,要求說明。
  • 關切礦業法修正案放過亞泥,展延礦權不受原基法第21條限制,侵害原住民土地權益。
  • 關切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問題,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 質疑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推廣效能未彰,申請件數偏低,效用屆期後申請延續者少。
  • 強調立法院審查預算時,行政機關應拿出應有態度,回應委員質詢,不應一問三不知。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對原民廣播電台節目訪談大綱遭高層審查事件表示關切,認為不應有政治力介入。
  • 質疑原民台新聞報導過於偏重文化藝術,忽略國會新聞及原住民權益相關法案政策報導。
  • 建議原民台應加強國會新聞報導,讓族人了解立法委員的工作。
  • 認為原民會應增加部落特色道路和橋樑的建設經費,以滿足原鄉需求。
  • 對原民會107年度預算編列超過80億元表示肯定,但建議將預算運用在刀口上。
  • 質疑總統府原轉會的行政費用不應由原民會編列,應由總統府自行編列。
  • 支持土管處預算,肯定其同仁在捍衛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上的努力,並認為增劃編保留地業務很重要,經費不應凍結。
  • 建議原民會應加強對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的機制,不能僅憑自稱。
  • 呼籲總統府原轉會應發揮實質功能,解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問題,不應將困難推給立法院。
  • 對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表示支持,希望其能獨立自主經營,不受外力干預,並做好節目內容及員工福利。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再次請命原民博物館應積極研擬平衡方案,包括在花蓮設置分館或當代創作中心。
  • 建議原民會參考紐西蘭經驗,積極輔導原住民社群經營再生能源(如水力、地熱)設施,以在地青年就業及善用天然資源。
  • 主張應善用台灣與紐西蘭簽訂FTA中的原民專章,加強雙邊在原民政策上的學習與合作。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內部同仁歲時祭儀放假比例不高,要求原民會應以身作則,加強宣導並鼓勵同仁請假參與文化傳承。
  • 質疑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107年度預算執行率過低,且對基本財務數據一問三不知,顯示管理不善。
  • 強調審查預算非干預媒體自主,而是監督財務管理,要求原文會主管應熟悉預算細節並負起責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對行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放過亞泥,展延礦權不受原基法第21條限制表示大失所望,認為架空原住民族權益。
  • 質疑原民會對礦業法修正案的立場,要求主委堅持原基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並確保其具有駁回效果。
  • 質疑原民會土管處在增劃編保留地系統改進及資訊公開方面進度緩慢,系統粗糙簡略,未能便利民眾查詢。
  • 質疑原民會土管處對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轉用問題缺乏有效防制措施,且統計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
  • 質疑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溝通不良,導致行政流程疏失,影響原住民使用海域權利。
  • 質疑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程序與增劃編保留地模式雷同,恐遙遙無期,應檢討程序以符合部落自主精神。
  • 質疑原民會「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僅限於部落環境修繕,未結合綠能發展,缺乏永續思維。
  • 質疑原民會對原住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質量上欠缺妥善規劃,博士生人數稀少,且未評估未來長期人才需求。
  • 對原民會教育經費中私立大學學雜費補助及原資中心設立等項目,強調是教委會努力爭取,非原民會自身努力成果。
  • 建議凍結原民會相關預算,以督促其改善執行成效並提出具體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原民會一貫堅守的立場,對原民廣播電台事件表示遺憾,承諾將加強督導原文會落實預算執行與節目獨立製作。
  • 說明原住民族土地問題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另以法律定之,與促轉條例不衝突。
  • 表示促轉條例未排除原住民族在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並將依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於半年內提出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相關法案。
  • 預估平埔族人數可能介於8萬至80萬人,將採登記制,並依日治時期戶籍註記「熟」或「平」認定身分,權益將另以法律定之。
  • 承諾改善原民會網站族語呈現,並將參考台北市假日托幼班經驗,推廣至都會區部落。
  • 說明原民會已與衛福部協商,將透過部落文化健康站加強菸酒防制推廣,認證機制將普及至各部落。
  • 表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將加速推動基金會設置條例,以穩定語言發展專責機構。
  • 承認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休學率及退學率與一般生差距大,主因經濟問題及科系選擇輔導不足,將努力提升國立大學錄取率。
  • 說明107年度原民會預算成長6.1%,總額達82億元,並承諾將持續爭取道路建設經費。
  • 表示將會督導原文會設定網路商城銷售目標,並將平台經營得更好。
  • 承諾將與經濟部、台電及能源局溝通,推動原住民族地區綠能發展。
  • 說明原民會鼓勵族人參與歲時祭儀,將透過日曆廣泛宣傳,並研議更具體作為,從公部門做起推動歲時祭儀假。
  • 解釋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轉型正義相關文字調整為更務實的編列方式,直接將經費列入綜規處、教文處及土管處相關業務。
  • 承諾土海法草案將儘速送到行政院,並將加強協調跨部會平台,善用《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4條第2項解釋適用相關法令。
  • 說明原民會已將派遣人力壓低至103人,並將繼續努力降低派遣人力,爭取正式人員。

葉燕妮 董事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對原民廣播電台節目訪談大綱事件表示歉意,認為可能是員工傳達不當,並強調董事長與執行長對內容不知情,承諾加強員工訓練並提出報告。
  • 說明原文會製播節目有既定流程,訪談大綱旨在協助節目流暢進行,並非思想箝制。
  • 表示原文會自103年自主營運原住民族電視台,106年8月起運營Alian 96.3原住民族廣播電台,並肩負民族文化傳承及教育使命。
  • 說明107年度預算總收入約4.95億元,總支出約5.54億元,本期短絀約5,895萬元,但營運狀況無虞。
  • 承諾未來將努力提升網路商城經營績效,結合文創品販售及節目授權,並將加強研究促銷方式。
  • 說明廣播電台分階段架設轉播站,目前已完成14個,預計108年底完成27個站點,覆蓋率已達60%。
  • 表示虛心接受委員指教,將與原民會教文處合作,將原住民教育相關內容納入節目製作,避免預算繳庫。
  • 強調原文會具有著作權,若有節目內容遭未經授權歪曲、割裂、竄改,將依法規執行,保護員工權益,不分對象。
  • 承諾將捍衛媒體獨立自主,成為原住民的眼睛與嘴巴,而非特定個人或政黨的公關公司。

Yedda Palemeq 執行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廣播節目製播流程要求主持人或製作人製作訪談大綱,旨在培養人才並掌握節目流程,比照其他媒體作法。
  • 表示原文會網路商城IPCF goods目前仍在努力中,預計結合電視廣播、文創商品及優質節目推廣。
  • 承認網路商城經營績效不佳,2016年投入30萬元,2017年投入100萬元,但銷售額僅1萬多元,承諾2018年銷售目標至少達80萬元。

陳坤昇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

  • 說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中心目前以任務編組方式委託台大成立,每年以招標方式執行,經費約1,500至2,000萬元。
  • 承認原民會網站族語呈現不足,承諾將改善,並將優先翻譯流行卡通影片為族語。
  • 說明彰化縣原住民幼兒教育補助款已核定210萬元,並已核撥增撥的14萬7,000元。
  • 解釋國中小原住民教師師生比數據,並說明目前已推動幼兒園沉浸式族語教學,未來將成立民族教育中心,由地方提出計畫申請補助。
  • 說明彰化地方文化館為優等館,原民會將獎勵35萬元,並將持續關注其營運狀況。
  • 承認地方通行語公告誤植為桃園市,已完成勘誤作業並致歉。
  • 說明原民會對原文會的監督管理要點,並表示對廣播電台事件不知情,不干預媒體事務。

王瑞盈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說明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轉型正義相關業務已納入綜規處、教文處及土管處,並非鬆動。
  • 解釋原民會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解釋是以同意為基礎,不認同其他官員的架空見解。
  • 說明原民會已將原住民部落核定作業納入檢討,要求地方政府重新整併部落數量與名稱。
  • 說明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增加主要用於部落公法人業務及原轉會和解小組的委辦經費(翻譯、影片製作)。
  • 說明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增加主要用於重啟南島論壇,成立大會及秘書處。
  • 解釋總統府原轉會的行政費用由總統府編列,原民會編列的996萬元用於行政幕僚、各族意見徵詢及和解小組研究經費。

杜張梅莊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

  • 說明土海法及相關子法推動經費主要用於聘請人力進行資料蒐集、調查、統計、分析、彙整及會議整備,並非每年委外。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總申請筆數近4萬5,000筆,會勘率已達九成,目前工作重點在初審及公產機關協商。
  • 承認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權責劃分上存在爭議,但已協調會同公告。
  • 說明原民會已向水保局行文,要求解釋《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條文,並進行當面溝通。
  • 說明原民會已草擬原住民保留地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並已送法務部審核,以防範違法轉租、轉讓。
  • 說明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存在不同見解,但將持續溝通協調,並善用部會首長平台解決問題。
  • 說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與增劃編保留地程序不同,鄉公所僅轉送,不會像增劃編一樣冗長。

阿浪.滿拉旺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

  • 說明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經費主要用於改善聚會所及部落環境,包括部分擋土牆、路面改善等。
  • 表示綠能發展非本會業務權責,但會與經濟部、台電及能源局溝通協調。

毛進益 主任 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

  • 說明人事室員額增加2人是因應組織改造後員額增加及原住民族特考業務轉移,並經人事行政總處審核核定,並無違法超編。

宋麗茹 主任 原住民族委員會會計室

  • 說明委員提案凍結基本維持費會影響一般事務辦公行政費用,因其已逐年調降。

廖益群 科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解釋內政部對傳統海域使用的規定,表示傳統海域使用可能需依新案申請,但原民會會持續協調。

王美蘋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 說明羅斯福路上的原住民族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目前作為會內專案辦公室使用,功能不在營業,預算為基本維持費用。
  • 說明經濟發展業務預算增加是因應新的4年中長程計畫,主要用於人才挖掘、企業加值成長、全國原住民企業論壇及中高階產業訓練,總預算實為減少。
  • 說明過去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業務委託清華大學執行,因遇問題已於今年3月收回由會內自行辦理,並增設專案人員協助部落資料補正。

相關後續

  • 海岸巡防署主管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照列,但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
  • 海岸巡防署1目「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署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凍結5%,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洋巡防總局2目「海洋巡防業務」凍結5,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2目「海岸巡防業務」凍結2,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要求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針對志願役人力招募、女性人力進用、海洋委員會籌備、岸海交流、無人機使用、國際搜救演練、慶富案後續處理、艦艇保險維修、原住民族利用海洋資源執法注意事項、海事專業訓練等議題提交書面報告或具體因應措施。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2案均准予備查。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岸巡防署主管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項「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政治獻金收受期間、對同一擬參選人及不同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限制、不符規定獻金的返還與繳庫機制,以及會計報告書的查閱與公開方式。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對原住民族廣播電台高層要求審查訪談大綱、不涉政治議題的Line訊息表示沉痛與質疑,認為是思想檢查與黨政軍介入媒體。
  • 呼籲黨政軍應退出媒體,要求原文會釐清事實,並建議暫停審查原文會預算。
  • 質疑原文會董事長及執行長對事件說明不清,要求一個禮拜內提出報告。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強烈主張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對政治力介入媒體的案例表示不滿,並要求原民台一級主管離席。
  • 認為廣播電台事件屬內部人事管理問題,不應作為拒審預算的理由,且原文會預算關乎語言文化復振工作。
  • 指出原文會內部已有製播準則,要求訪談大綱及遵守政治中立,認為製作人要求合理,不構成媒體干預。
  • 強調原文會節目著作權應受保護,若有未經授權歪曲、割裂、竄改節目內容,應依法追究,不應因對象是立法委員而有大小眼。
  • 提醒原文會應成為原住民的眼睛和嘴巴,而非特定個人、政黨或團體的公關公司或傳播公司。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表示自己也曾接獲原民台電話詢問訪談內容,認同高金素梅委員對政治力介入媒體的疑慮。
  • 強調原民台應獨立自主經營、播報,任何政治力都不應介入,並應培養記者獨立報導的專業。
  • 認為原民台應平衡報導國會新聞、重要法令政策,而不應只偏重文化藝術,並批評其新聞報導現況。
  • 建議原民會應加強對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的機制,不能僅憑自稱。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支持黨政軍退出媒體,認為高層介入節目製作,只因受訪者是在野黨委員,是箝制言論自由。
  • 要求原文會說明或釐清事件,洗刷清白,否則應暫停審查預算。
  • 質疑原民會預算書出現重大編印錯誤,且二次送件仍未修正,要求比照辦理退回預算書,待勘誤後再審查。
  • 關切台灣是否正走回恐怖時期,質疑有更大的黑手操縱媒體。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認為廣播電台事件不應上升到黨政軍層次,可能是電台內部節目走向問題,應尊重電台自主。
  • 強調預算審查時間緊迫,應尊重召委排案權,若有意見可在審查中處理,不應因此拒審預算。
  • 認為拒審預算反而可能導致政治力量大量介入媒體。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支持賴瑞隆委員說法,認為製作人與主持人之間對節目屬性、提綱的討論是合理的團隊合作。
  • 質疑因節目提綱問題而拒審預算,反而是另一種黨政軍介入媒體的行為,不應窄化事件。
  • 主張內政委員會應善盡職責審查預算,不惜動用表決,不接受以罷審方式表達意見。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贊成黨政軍退出媒體,但認為現在民進黨大舉進入媒體,且原民台事件非個案,可能是針對在野黨委員的通案。
  • 建議今天有關基金會的預算不要審查,待釐清事實。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是普世價值,質疑民進黨政府將政治黑手伸入媒體,要求主委宣示避免介入。
  • 批評Kolas委員要求電台人員退出立法院是護航或不讓真相曝光,並支持表決。
  • 認為原民台事件是政治力介入,且已牽涉箝制言論自由,要求說明清楚或自行釐清。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認為將原民台事件無限上綱杯葛議事,反而是對原文會施壓,且原民電視台有先天困境需政府協助。
  • 強調民進黨追求媒體獨立自主,從未介入原民台,不應將事件賴給執政黨。
  • 建議好好審查預算,不應拿細節羅織罪名施加更大壓力。

相關人員回應

葉燕妮 董事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對委員關心與討論表示歉意,承諾未來節目管理將虛心接受指教並加強員工訓練。
  • 澄清所謂「高層」指的是內部主管職,董事長與執行長對Line訊息內容不知情。
  • 說明節目製播流程要求訪談大綱,旨在協助節目流暢,並非思想箝制。
  • 表示廣播電台目前參照電視製播準則,並有新聞自主公約,即將制定廣播節目製播須知草案,要求主持人遵守政治中立。
  • 強調原文會具有著作權,若有節目內容遭未經授權歪曲、割裂、竄改,將依法規執行,保護員工權益。
  • 承諾將捍衛媒體獨立自主,成為原住民的眼睛與嘴巴,而非特定個人、政黨或團體的公關公司或傳播公司。

Yedda Palemeq 執行長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

  • 說明廣播節目製作流程要求主持人或製作人製作訪談大綱,旨在培養人才並掌握節目流程,比照其他媒體作法。
  • 表示廣播節目製播須知草案中明確規定主持人需繳交訪談大綱及來賓資料,並遵守政治、宗教立場中立。
  • 說明製作人要求主持人提供訪談大綱是其職權範圍,主管會進行把關。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強調黨政軍退出媒體是原民會一貫堅守的立場,對原民廣播電台事件表示遺憾,承諾將加強督導原文會落實預算執行與節目獨立製作。
  • 說明對廣播電台事件是於前晚才得知相關訊息,不會介入任何事務。
  • 表示原民會將堅持按照督導及主管的部分與原文會做業務上的聯繫和合作。

相關後續

  • 政治獻金法第一案至第七案併案審查,第十二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照案通過。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
  • 委員林德福等23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七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 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預算凍結項目(文化行銷業務200萬元)予以解凍,准予動支。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7年度預算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部分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聚焦內政部107年度總預算,主要討論國家重大慶典經費編列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以及政府部門非典型人力運用的問題。

相關爭議

  • 國慶預算浮編:內政部107年度國慶預算編列4,365萬元,較106年度原編列數超支兩倍多,且高於立法院102年決議的3,250萬元上限,被質疑漫無標準且忽視立法院決議。
  • 非典型人力運用:內政部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及勞務承攬人員,被質疑政府人力運用未落實,有公務人力閒置及預算浮編之虞。

立法委員發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107年度國慶預算編列4,365萬元,遠超立法院決議上限及上年度實際花費,主張減列並凍結部分預算。
  • 認為內政部預算書編印錯誤是重大缺失,代表工作態度不佳,要求退回預算書待勘誤後再審。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在國家財政困難下,無新增業務項目卻大幅增編國慶預算,有浮編之虞,主張全數刪除。
  • 建議凍結內政部非典型人力預算,以落實政府人力運用規劃,避免公務人力閒置及預算浮編。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國慶預算編列較近年數額高,要求凍結部分預算,待提出書面報告說明經費內容及用途要義。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歲出部分照列,但針對國慶預算及非典型人力運用問題,通過多項預算提案。
  • 針對國慶預算浮編問題,提案減列1,115萬元並凍結200萬元,或全數刪除遽增的2,342萬4千元,或凍結3%,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凍結內政部200萬元預算,待內政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檢討非典型人力運用規劃。

討論事項四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關注營建署國家公園的經營管理、違章建築處理、原住民族土地權益、濕地保育、都市計畫民眾參與,以及建築研究所的綠建築與智慧建築推廣、檢測業務效能等議題。
  • 核心問題涵蓋預算執行效率不彰、政策推動進度落後、與原住民族群共管機制未落實,以及建築安全與無障礙環境的改善等。

相關爭議

  • 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與違章建築:部分國家公園違章建築濫建、土地遭占用情形嚴重,預算執行率偏低,管理疏失。
  •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與共管:國家公園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未落實部落實質參與,墾丁、玉山、太魯閣、雪霸等國家公園經營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未落實共管機制。
  • 危險工作場所標準放寬:營建署建議放寬建築工程危險評估高度標準,被質疑罔顧工人性命安全。
  • 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與都更推動:安家固園計畫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推動成效不彰,民眾申請意願低落。
  • 濕地保育計畫成效不彰: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多處濕地未完成保育利用計畫,溝通與具體執行配套措施需改進。
  • 都市計畫民眾參與不足:現行都市計畫擬定過程民眾參與付之闕如,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未充分開放旁聽,剝奪民眾意見表達機會。
  • 污水下水道建設效率:部分污水處理廠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設備使用效能不彰,工程延宕。
  • 營建署人力配置與加給不公:原屬省政府整併至營建署之員額與原營建署員額呈現兩軌分立,同工不同酬,影響基層士氣。
  • 財團法人營運績效:財團法人預算書照列,但未有具體討論其營運績效。

立法委員發言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違章建築濫建情形嚴重,管理處應積極處理。
  • 建議營建署檢討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應由當地原住民部落直接推選代表。
  • 質疑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強化全國濕地資源掌握。
  • 要求營建署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偏低,應建立協商平台協助地方政府解決障礙。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建議檢討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應由當地原住民部落直接推選代表。
  • 質疑墾丁、玉山、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忽略尊重在地人文生態,排除當地原住民族的自然主權,應落實共管。
  • 要求營建署研議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國家公園內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標示。
  • 關切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編列未切合實際需求,應強化全國濕地資源掌握。
  • 要求營建署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落實民眾參與及資訊公開。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偏低,應建立協商平台協助地方政府解決障礙。
  • 質疑營建署人力配置不合理,同工不同酬,影響基層士氣,要求檢討加給合理性。
  • 質疑營建署許多業務委辦費及獎補助費比例偏高,卻未向立法院提出詳細報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江國家公園遊客中心裝修工程招廢標及漏水問題,影響預算執行進度。
  • 關切營舍整建工程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影響駐用人員執勤效率與生活品質。
  • 質疑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佔設計水量比率不理想,設備使用效能不彰,應檢討改進。
  • 質疑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普及率目標值偏低,應提高以激勵政策推動。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內違章建築及土地遭占用情形惡化,管理有疏失。
  • 質疑營建署許多業務委辦費及獎補助費比例偏高,卻未向立法院提出詳細報告,且住宅需求動向調查效益不彰。
  • 質疑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應檢討改善。
  • 質疑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經費屢遭流用且執行率低,有浮編之嫌。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質疑建築研究所服務費收入逐年下滑,業務急遽萎縮,應提出檢測業務改善計畫。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內仍有多筆園區土地遭占用,應積極收回。
  • 質疑墾丁國家公園違章建築濫建情形尤其嚴重,應確實檢討改善並積極拆除。
  • 質疑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編列未切合實際需要,應強化全國濕地資源掌握。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寬列,顯然成效不彰。
  • 質疑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屢遭流用且執行率低,有浮編之嫌。
  • 質疑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質疑營建署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都更條例成效不彰,民眾申請意願低落。
  • 質疑營建署推動違章建築屋頂加裝太陽能發電設備政策,未考量消防安全及拆除耗費。
  • 質疑營建署建築物耐震補強評估經費過高,與房屋建築養護費有重複編列之虞。
  • 質疑海岸巡防總局所屬各地區巡防局「其他業務租金」編列過高,應撙節支出。
  • 質疑中部地區巡防局水電費編列偏高,應撙節支出。
  • 質疑營建署「營建業務」中建議放寬危險工作場所標準,罔顧工人性命安全,應立即行文勞動部下修標準並召開公聽會。
  • 建議凍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預算,要求營建署積極研議落實設置之具體規劃。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部分國家公園預算執行率偏低,應檢討改進。
  • 質疑營建署「營建業務」中建議放寬危險工作場所標準,罔顧工人性命安全,應立即行文勞動部下修標準並召開公聽會。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圖重製及加值運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寬列,顯然成效不彰。
  • 質疑污水處理廠用戶接管率及處理水量比率偏低,應提升水環境效能。
  • 質疑建築研究所綠建築標章及智慧建築標章推廣效能未彰,申請件數偏低,效用屆期後申請延續者少。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工程採購與施工管理效率。
  • 質疑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工程採購與施工管理效率。
  • 質疑營建署「海洋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工程採購與施工管理效率。
  • 質疑營建署「台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工程採購與施工管理效率。
  • 質疑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計畫」經費編列未切合實際需要,應強化全國濕地資源掌握。
  • 質疑營建署「都市計畫書圖重製暨整合應用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經費寬列,顯然成效不彰。
  • 要求營建署針對新建建築物要求一般昇降機強制連結至緊急電源之可行性進行研議。
  • 要求營建署提出具體因應措施,提升地方政府污水下水道處理率。
  • 質疑建築研究所服務費收入逐年下滑,業務急遽萎縮,應提出檢測業務改善計畫。
  • 質疑建築研究所智慧建築標章推廣效能未彰,且缺乏監督機制。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案未尊重當地原住民族意見,應廣納意見,將傳統領域及既有聚落劃出國家公園,並補償農林漁牧業生產損失。
  • 要求營建署研議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國家公園內設置原住民族語言標示。
  • 質疑營建署代辦工程採購案件未善盡專業職責,導致工程延宕、品質問題,應積極檢討。
  • 質疑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屢遭流用且執行率低,有浮編之嫌。
  • 建議營建署應加快修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草案,檢討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類別。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應重視違章建築議題,提出具體取締及處理計畫,並擬定準則供地方政府參考。
  • 建議營建署應加快修訂「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草案,檢討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類別。
  • 主張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應由原住民族或部落自行擬定、提報送審,並由營建署提供經費與協助。
  • 質疑營建署「海岸環境營造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顯有務實檢討計畫執行績效之必要。
  • 建議凍結營建建設基金附屬住宅基金及新市鎮開發基金部分預算,待「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再動支。
  • 質疑台江國家公園因遊客中心漏水及裝修工程招廢標問題,導致經營管理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江國家公園遊客中心裝修工程招廢標及漏水問題,影響預算執行進度。
  • 要求營建署針對「台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計畫」進行檢討與改善措施。
  • 質疑營建署「住宅計畫、住宅政策之推動及建築開發經理業輔導管理」預算撥補社會住宅政策,但完工數量仍有進步空間,要求說明招商流程與監督機制。
  • 質疑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佔設計水量比率不理想,應檢討改進。
  • 建議營建署針對相關規定進行研議,將「照護床」分階段納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中。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建議營建署應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資訊公開、民眾列席旁聽等規定,落實民眾參與。
  • 要求營建署針對城鄉風貌整體型塑計畫執行率低落,提出改善計畫與相關輔導機制。
  • 要求營建署就外牆磁磚剝落暫行防護網之設置,要求各地方政府訂定統一設置規定。
  • 要求營建署就無障礙設施改善基金管理辦法,與後續督導考評作更積極改善之政策研擬。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在瓦斯桶儲放區域建築法規修正上態度消極,阻礙液化石油氣產業升級。
  • 要求營建署配合經濟部政策,檢討建築法規,於新建公有建築停車場預留充電設施管線。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回應國慶預算超支問題,表示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許文龍 署長 內政部營建署

  • 回應國家公園違章建築問題,表示將積極處理及改善以維護生態資源。
  • 說明營建署已配合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及都更條例,但民眾申請意願低落仍需加強推動。
  • 說明營建署在濕地保育計畫中,會持續加強溝通與宣導,並覈實編列預算。
  • 說明營建署「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不佳,主因用地取得及拆遷延宕,將強化進度控管。
  • 說明污水下水道建設因地方執行人力不足、管線障礙、違建延宕等問題,將研議建立協商平台。
  • 說明營建建設基金附屬住宅基金及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將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通過後,提出業務、政策規劃與具體營運目標專案報告。
  • 回應有關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問題,表示會配合現行法令納入成立後組織運作,並建立與相關機關的協調聯繫機制。

陳瑞鈴 所長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回應綠建築普及率目標值偏低問題,表示將提高目標值以激勵政策推動。
  • 回應服務費收入逐年下滑問題,表示將針對所屬實驗中心檢測業務提出改善計畫。

施明賜 司長 內政部總務司

  • 回應內政部非典型人力運用問題,表示將檢討改善,落實政府人力運用規劃。

相關後續

  • 營建署及所屬歲入部分照列,歲出部分照列,但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
  • 營建署1目「公園規劃業務」凍結2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3,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4目「一般行政」凍結500萬元,待營建署就人力配置及加給合理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5目「營建業務」凍結1億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凍結2,0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凍結1億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署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凍結2億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營建署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業務執行情形、海洋保育作為、違規裁罰金額、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執行情形、昇降設備管理、外牆磁磚剝落防護網設置、無障礙設施基金管理、照護床納入規範、雨水下水道實施率改善、污水下水道處理率提升、綠能交通載具充電設施規劃、淡海新市鎮醫療專用區回復、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設置等議題提交書面報告或專案說明。
  • 建築研究所歲出部分照列,但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
  • 建築研究所2目「建築研究業務」凍結500萬元,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建築研究所針對違章建築加裝太陽能發電裝置政策、綠建築普及率、服務費收入下滑、智慧建築標章推廣效能等議題提交書面報告或檢討報告。
  • 營建建設基金附屬住宅基金107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費用」凍結7億元,待「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提出相關業務、政策規劃與具體營運目標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營建建設基金附屬新市鎮開發基金107年度預算案「其他業務費用」全數凍結,待「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提出相關業務、政策規劃與具體營運目標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
  • 107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案關於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5案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內政部「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3案及「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3案,均准予備查,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審查「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項「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為平埔原住民族的身分認定與權利保障,包括其自我認同、血緣聯繫、傳統名字使用、語言文字登錄,以及回復原住民身分的時點延長等。
  • 討論重點亦涵蓋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對既有原住民權益及政府預算的影響,以及身分認定標準的嚴謹性。

相關爭議

  • 平埔族身分認定標準:行政院版本傾向以日治時期戶籍註記「熟」或「平」作為認定標準,但委員質疑此標準的合理性與可能影響人數。
  • 平埔族權利與既有原住民權益平衡:委員關切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其土地權、補助、考試制度、福利措施等權益如何處理,以及是否會衝擊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的現有資源。
  • 立法進程與專責機構: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專責機構立法拖延近20年仍未成立,且目前以委託大學方式運作,被質疑影響語言政策的穩定性與成效。
  • 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與土地問題:委員質疑原民會未將原住民族土地返還納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而是另以專法,恐影響效率與落實,且對傳統領域劃設與私有土地爭議處理態度消極。
  • 礦業法修正與原住民諮商同意權:行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放過亞泥,展延礦權不受原基法第21條限制,被質疑架空原住民族權益,且諮商同意權缺乏駁回效果,使原住民處於不對等地位。
  • 原住民學生高教問題: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委員質疑原民會對人才培育缺乏妥善規劃,且過度依賴補助與加分。
  • 原民會預算編列與執行:委員質疑原民會預算書編印錯誤、國慶預算浮編、非典型人力運用、土海法立法經費浮編、部落學校成效不彰、文化館經營等問題,顯示預算管理與執行能力不足。
  • 原民台與廣播電台運作:有委員質疑原民廣播電台高層介入節目內容,箝制言論自由,要求釐清事實並暫停審查預算,但也有委員認為屬內部管理問題,不應無限上綱。

立法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原住民族身分法》,旨在回應平埔原住民族對自我認同的訴求,貫徹血緣聯繫與身分認同雙重標準。
  • 主張原住民身分取得應體現於使用傳統名字及原住民族文字,並延長回復原住民身分時點。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中,平埔原住民權益將另以法律定之,因各族群客觀條件不同,需待登記後了解狀況再制定。
  • 表示平埔族身分認定將採登記制,以日治時期戶籍註記「熟」或「平」為標準,預估人數可能介於8萬至80萬人。
  • 說明原民會已設平埔原住民族事務推動小組,定期與代表討論文化傳承與語言推動,總統府原轉會亦有平埔族代表參與。
  • 承諾將加速推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以穩定語言發展專責機構。
  • 說明原民會對礦業法修正案的立場,一直堅持亞泥展限需經過族人諮商同意權,並將在行政訴訟中堅持此立場。
  • 承認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休學率及退學率與一般生差距大,主因經濟問題及科系選擇輔導不足,將努力提升國立大學錄取率。
  • 說明原民會已將派遣人力壓低至103人,並將繼續努力降低派遣人力,爭取正式人員。

相關後續

  •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經變更議程,改列於12月21日下午陸委會預算處理完畢後接續處理條文。
  • 委員廖國棟、顏寬恒及趙天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會議本日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原住民族委員會107年度總預算案,主要關注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執行效率,特別是針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發展、土地正義、社會福利、經濟產業、公共建設等核心業務的資源配置與政策推動成效。
  • 討論重點包括預算增減幅度、派遣人力運用、法案立法進度、部落核定作業、原住民學生高教困境、原住民族文化館營運,以及與其他部會的協調合作機制。

相關爭議

  • 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率:委員質疑部分預算項目大幅增加,恐有消化不良或浮編之虞,且許多核心業務仍以派遣人力處理,影響機關穩定性。
  •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進度:委員批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進度緩慢,每年編列高額經費推動卻無實質成果,質疑原民會推動決心不足。
  • 部落核定作業疏漏:原民會核定部落數量與地方政府不一,部落名稱也有出入,恐影響未來部落公法人權利義務賦予的嚴謹性。
  • 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與土地限制:委員質疑原民會對特定區域計畫及解除原住民土地限制等議題態度消極,未能積極善用《原住民族基本法》賦予的解釋權。
  • 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轉讓:委員關切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轉讓問題嚴重,原民會缺乏有效防制措施,且與內政部溝通協調不足。
  • 原住民學生高教困境: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委員質疑原民會對人才培育缺乏妥善規劃,且過度依賴補助與加分。
  •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質疑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對「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文字表述與去年不同,恐顯示態度鬆動或僅為文字遊戲。
  • 原住民族文化館營運:委員關切部分原住民文化館營運績效,要求評鑑優等者應有實質獎勵。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未用心落實族語呈現,僅有中文,應改善。
  • 關切原民會「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增加,但對自主推動無菸酒運動的部落缺乏認證與鼓勵機制,導致族人健康狀況仍差。
  • 批評原民會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態度不積極,未將土地返還納入促轉條例,且在礦業法修正案中犧牲原住民土地權益。
  • 關切原住民兒少受虐比例過高,要求原民會深入了解原因並與衛福部合作。
  • 質疑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相關權益(如土地、補助)如何處理,以及對既有原住民預算的影響。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全球資訊網未用心落實族語呈現,應改善網站內容與影片畫質,並定期檢視。
  • 關切原民會「加強原住民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經費」增加,但對自主推動無菸酒運動的部落缺乏認證與鼓勵機制,要求原民會與國健署共同努力。
  • 質疑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相關權益(如土地、補助)如何處理,以及對既有原住民預算的影響。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質疑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專責機構立法拖延近20年仍未成立,且目前以委託大學方式運作,每年以勞務採購招標,導致人員變動大,不利語言政策發展。
  • 要求原民會加速推動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並承諾在明年4月底前將行政院版草案送至立法院。
  • 關切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問題,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因應措施,不應僅靠補助與加分。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不贊成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納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處理,認為應另以專法處理,恐影響效率與落實。
  • 要求原民會半年內提出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相關法案的具體項目與內容,並質疑其執行成效。
  • 質疑原民會「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及「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大幅增加,預算編列過於寬裕,恐消化不良,要求凍結部分預算。
  • 質疑原民會許多預算項目金額大量增加,恐消化不良,且執行能力不足。
  • 質疑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相關權益(如土地、補助)如何處理,以及對既有原住民預算的影響。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對平埔族身分認定標準的推算與實際人數估計,以及其對平埔族群的諮商與討論情況。
  • 關切台北市政府原民會開辦假日托幼班的成效,建議原民會應研究試辦全國性假日托幼班,尤其從都會區開始,以協助原住民家庭照顧小孩及學習母語。
  • 質疑原民會許多業務都委外處理,且用派遣人力,成效不彰,要求檢討。
  • 質疑平埔族納入原住民族後,相關權益(如土地、補助)如何處理,以及對既有原住民預算的影響。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預算書出現重大編印錯誤,且二次送件仍未修正,顯示螺絲鬆了,工作態度不佳,要求退回預算書待勘誤後再審查。
  • 質疑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未見「推動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字眼,與去年態度不同,恐顯示態度鬆動或僅為文字遊戲,要求明確說明。
  • 關切礦業法修正案放過亞泥,展延礦權不受原基法第21條限制,侵害原住民土地權益,要求主委堅持原基法立場。
  • 關切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驟降、休學率及退學率偏高問題,要求原民會提出具體因應措施。
  • 建議凍結原民會「綜合規劃發展」部分預算,待其全面性針對子法制訂相關辦法及配套措施後,專案報告再動支。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107年度預算相較林全院長時期減少6,627萬7,000元,尤其住宅預算經費減少,不符原住民需求,要求檢討。
  • 質疑光復鄉火車站北側市地重劃案將原住民住家列為兒童公園預定地,侵害原住民土地權益。
  • 批評原民會對原住民族土地劃設辦法從含私有土地轉變為排除私有土地,是受到總統府及行政院的侵犯。
  • 強調原住民族基本法賦予原民會法定職權,應向總統府、行政院表達立場,並爭取成立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處理委員會。
  • 要求原民會應儘速將《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送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
  • 質疑原民會土管處在增劃編保留地系統改進及資訊公開方面進度緩慢,系統粗糙簡略,未能便利民眾查詢。
  • 質疑原民會對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轉用問題缺乏有效防制措施,且與內政部溝通協調不足。
  • 質疑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溝通不良,導致行政流程疏失,影響原住民使用海域權利。
  • 質疑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程序與增劃編保留地模式雷同,恐遙遙無期,應檢討程序以符合部落自主精神。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對原民會每年編列2,000萬元推動「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立法工作,認為預算浮編且效益不彰,要求提出詳細說明。
  • 質疑原民會補助地方政府行政人員出國考察的必要性與效益,認為經費使用不當。
  • 關切原民會部落學校計畫耗資八、九千萬元,但成效不彰,要求說明政策轉型後的延續方案與執行細節。
  • 認為原民會應整體思考並調整派遣人力處理核心業務的作法,以提升機關穩定性,並要求提供過去幾年人力運用報告。
  • 強調原民會應大力盤整預算,將經費更有效運用,以達到對族人最大的照顧。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預算中獎補助費比例過高,應將錢花在刀口上。
  • 建議原民會應多推廣原住民團體表演活動,讓更多族人參與親子活動,傳承文化。
  • 質疑原文會網路商城執行率過低,要求改善產品吸引力並借鑒其他平台經營模式。
  • 關切原民廣播電台轉播站架設進度落後,要求加速完成27個轉播站的架設。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對原民廣播電台高層要求審查訪談大綱、不涉政治議題的Line訊息表示沉痛與質疑,認為是思想檢查與黨政軍介入媒體。
  • 呼籲黨政軍應退出媒體,要求原文會釐清事實,並建議暫停審查原文會預算。
  • 質疑原文會預算中,教育經費遭原文會吃掉大部分,且原文會預算執行不佳,將有5,000萬元繳回國庫,對基層族語教育推動造成傷害。
  • 要求原民會主委應監督原文會預算執行,確保經費有效運用,並協助原文會與教文處合作,避免預算繳庫。
  • 質疑原民台與廣播電台覆蓋率不足,且未善用手機App等新科技推廣,要求原文會與NCC合作改善。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對原民廣播電台節目訪談大綱遭高層審查事件表示關切,認為不應有政治力介入。
  • 質疑原民台新聞報導過於偏重文化藝術,忽略國會新聞及原住民權益相關法案政策報導。
  • 建議原民台應加強國會新聞報導,讓族人了解立法委員的工作。
  • 認為原民會應增加部落特色道路和橋樑的建設經費,以滿足原鄉需求。
  • 對原民會107年度預算編列超過80億元表示肯定,但建議將預算運用在刀口上。
  • 質疑總統府原轉會的行政費用不應由原民會編列,應由總統府自行編列。
  • 支持土管處預算,肯定其同仁在捍衛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上的努力,並認為增劃編保留地業務很重要,經費不應凍結。
  • 建議原民會應加強對平埔族群身分認定的機制,不能僅憑自稱。
  • 呼籲總統府原轉會應發揮實質功能,解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問題,不應將困難推給立法院。
  • 對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長表示支持,希望其能獨立自主經營,不受外力干預,並做好節目內容及員工福利。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再次請命原民博物館應積極研擬平衡方案,包括在花蓮設置分館或當代創作中心。
  • 建議原民會參考紐西蘭經驗,積極輔導原住民社群經營再生能源(如水力、地熱)設施,以在地青年就業及善用天然資源。
  • 主張應善用台灣與紐西蘭簽訂FTA中的原民專章,加強雙邊在原民政策上的學習與合作。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內部同仁歲時祭儀放假比例不高,要求原民會應以身作則,加強宣導並鼓勵同仁請假參與文化傳承。
  • 質疑原民文化事業基金會107年度預算執行率過低,且對基本財務數據一問三不知,顯示管理不善。
  • 強調審查預算非干預媒體自主,而是監督財務管理,要求原文會主管應熟悉預算細節並負起責任。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對行政院版礦業法修正案放過亞泥,展延礦權不受原基法第21條限制表示大失所望,認為架空原住民族權益。
  • 質疑原民會對礦業法修正案的立場,要求主委堅持原基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並確保其具有駁回效果。
  • 質疑原民會土管處在增劃編保留地系統改進及資訊公開方面進度緩慢,系統粗糙簡略,未能便利民眾查詢。
  • 質疑原民會土管處對原住民保留地違法轉租、轉用問題缺乏有效防制措施,且統計數據與實際情況不符。
  • 質疑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溝通不良,導致行政流程疏失,影響原住民使用海域權利。
  • 質疑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程序與增劃編保留地模式雷同,恐遙遙無期,應檢討程序以符合部落自主精神。
  • 質疑原民會「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僅限於部落環境修繕,未結合綠能發展,缺乏永續思維。
  • 質疑原民會對原住民族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質量上欠缺妥善規劃,博士生人數稀少,且未評估未來長期人才需求。
  • 對原民會教育經費中私立大學學雜費補助及原資中心設立等項目,強調是教委會努力爭取,非原民會自身努力成果。
  • 建議凍結原民會相關預算,以督促其改善執行成效並提出具體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夷將‧拔路兒 主任委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

  • 說明107年度原民會預算成長6.1%,總額達82億元,並承諾將持續爭取道路建設經費。
  • 承諾改善原民會網站族語呈現,並將參考台北市假日托幼班經驗,推廣至都會區部落。
  • 說明原民會已與衛福部協商,將透過部落文化健康站加強菸酒防制推廣,認證機制將普及至各部落。
  • 表示《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通過後將加速推動基金會設置條例,以穩定語言發展專責機構。
  • 承認原住民學生大學就學率、休學率及退學率與一般生差距大,主因經濟問題及科系選擇輔導不足,將努力提升國立大學錄取率。
  • 說明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轉型正義相關文字調整為更務實的編列方式,直接將經費列入綜規處、教文處及土管處相關業務。
  • 承諾將與經濟部、台電及能源局溝通,推動原住民族地區綠能發展。
  • 說明原民會鼓勵族人參與歲時祭儀,將透過日曆廣泛宣傳,並研議更具體作為,從公部門做起推動歲時祭儀假。
  • 說明原民會已將派遣人力壓低至103人,並將繼續努力降低派遣人力,爭取正式人員。
  • 承諾將督導原文會落實預算執行與節目獨立製作。
  • 說明原民會對礦業法修正案的立場,一直堅持亞泥展限需經過族人諮商同意權,並將在行政訴訟中堅持此立場。

陳坤昇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

  • 說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中心目前以任務編組方式委託台大成立,每年以招標方式執行,經費約1,500至2,000萬元。
  • 承認原民會網站族語呈現不足,承諾將改善,並將優先翻譯流行卡通影片為族語。
  • 說明彰化縣原住民幼兒教育補助款已核定210萬元,並已核撥增撥的14萬7,000元。
  • 解釋國中小原住民教師師生比數據,並說明目前已推動幼兒園沉浸式族語教學,未來將成立民族教育中心,由地方提出計畫申請補助。
  • 說明彰化地方文化館為優等館,原民會將獎勵35萬元,並將持續關注其營運狀況。

王瑞盈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說明原民會107年度預算書中,轉型正義相關業務已納入綜規處、教文處及土管處,並非鬆動。
  • 解釋原民會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解釋是以同意為基礎,不認同其他官員的架空見解。
  • 說明原民會已將原住民部落核定作業納入檢討,要求地方政府重新整併部落數量與名稱。
  • 說明健全原住民族法制經費增加主要用於部落公法人業務及原轉會和解小組的委辦經費(翻譯、影片製作)。
  • 說明推動原住民族國際交流經費增加主要用於重啟南島論壇,成立大會及秘書處。
  • 解釋總統府原轉會的行政費用由總統府編列,原民會編列的996萬元用於行政幕僚、各族意見徵詢及和解小組研究經費。

杜張梅莊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

  • 說明土海法及相關子法推動經費主要用於聘請人力進行資料蒐集、調查、統計、分析、彙整及會議整備,並非每年委外,且人力不足。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總申請筆數近4萬5,000筆,會勘率已達九成,目前工作重點在初審及公產機關協商。
  • 承認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權責劃分上存在爭議,但已協調會同公告。
  • 說明原民會已向水保局行文,要求解釋《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條文,並進行當面溝通。
  • 說明原民會已草擬原住民保留地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並已送法務部審核,以防範違法轉租、轉讓。
  • 說明原民會與內政部在傳統海域使用申請方式上存在不同見解,但將持續溝通協調,並善用部會首長平台解決問題。
  • 說明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與增劃編保留地程序不同,鄉公所僅轉送,不會像增劃編一樣冗長。

阿浪.滿拉旺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

  • 說明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經費主要用於改善聚會所及部落環境,包括部分擋土牆、路面改善等。
  • 表示綠能發展非本會業務權責,但會與經濟部、台電及能源局溝通協調。

毛進益 主任 原住民族委員會人事室

  • 說明人事室員額增加2人是因應組織改造後員額增加及原住民族特考業務轉移,並經人事行政總處審核核定,並無違法超編。

王美蘋 處長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 說明羅斯福路上的原住民族文化產業發展中心目前作為會內專案辦公室使用,功能不在營業,預算為基本維持費用。
  • 說明經濟發展業務預算增加是因應新的4年中長程計畫,主要用於人才挖掘、企業加值成長、全國原住民企業論壇及中高階產業訓練,總預算實為減少。
  • 說明過去原住民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及文化創意業務委託清華大學執行,因遇問題已於今年3月收回由會內自行辦理,並增設專案人員協助部落資料補正。

相關後續

  • 原住民族委員會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預算照列,但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
  • 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3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凍結3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凍結200萬元,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凍結5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凍結3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6目「補助原住民鄉鎮市」照列。
  • 第7目「促進原住民族經濟事業」照列。
  • 第8目「第一預備金」照列。
  • 第9目「原住民族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待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 第10目「社會服務推展」照列,但所有提案均要求提書面報告。
  • 第11目「促進原住民就業」照列,但所有提案均要求提書面報告。
  • 通過多項主決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預算執行、法案推動、政策規劃、人力運用、族人權益保障等議題,於1至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或檢討改善報告。
  •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歲入預算照列,歲出預算照列,但所有提案均要求提書面報告。
  • 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3個主決議通過,要求於1至2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 107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主管收支部分、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收支部分處理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5案及「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4案,均准予備查,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302
卷/期/冊
107/13/2
發布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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