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經濟委員會審查礦業法修正案與水岸環境、離岸風電政策報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7-12-28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礦業法修正草案」進行逐條審查,並聽取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及內政部就「水岸環境整合」與「離岸風電產業政策」的專案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就礦業環評、原住民諮商權、國營事業新南向政策、水庫種電、水資源管理及離岸風電國產化等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多項提案經修正後通過,部分法條暫行保留或維持現行條文,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持續審查多個版本的礦業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聚焦於礦業權申請與展限的程序、環境影響評估的納入、原住民族土地的諮商同意權,以及礦業用地核定的必要性。
  • 討論內容涵蓋採礦申請應檢具的文件、開採構想與關礦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公開與審查程序、高值化礦業原料園區的劃設與管理,以及礦業權設定與展限時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適用。

相關爭議

  • 礦業法修正進度與政府立場:立法委員徐永明質疑經濟部在礦業法修正案上拖延,並指控其在亞泥展限案中護航業者,並批評經濟部對總統關於環評承諾的跳票。
  • 礦業權展限期間的開採權:立法委員徐永明質疑在礦業權展限程序中,業者是否可持續開採,認為現行法規讓業者不受影響。
  • 環評與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的落實:立法委員孔文吉及詹順貴副署長均強調舊礦場應進行環評,且礦業法應落實原住民諮商同意權,但質疑經濟部版本未能完全納入。
  • 礦場管理與環境保護責任:立法委員孔文吉指出環保署對礦場污染取締不力,並有許多未開採或報廢礦場仍持有礦權的問題,要求經濟部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在礦業法修正案上拖延,未將環評、原民法21條諮商同意權等納入,形同護航礦業廠商,並批評經濟部對總統承諾的跳票。
  • 要求經濟部公布台電過去10年補助明細資料,指控行政部門不遵守委員會決議。
  • 批評委員會審查礦業法效率不彰,未能實質處理爭議條文。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強調礦業法修正應尊重人民意願,兼顧產業發展與環境永續,特別是原住民地區礦場問題。
  • 建議經濟部檢討未開採或已報廢但仍持礦權的礦場,考慮廢礦或關礦。
  • 質疑環保署在地方對礦場污染取締不力,並關切台泥和平廠排放黑煙問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呼籲經濟部慎重考量將原住民基本法中關於諮商同意參與辦法納入礦業法修正案。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回應礦業法修正需透過行政院程序送立法院,並表示已進行預告、社會及跨部會溝通。
  • 說明礦業法規定,展限程序中業者仍可繼續開採。
  • 承諾會請礦務局檢視未開採礦場情況,並在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及原住民權利間取得平衡。
  • 對於公布台電補助資料一事,表示會再了解並盡快處理。

徐銘宏 經濟部礦務局主任秘書

  • 針對礦權展限案,建議將臨時提案中「審查」改為「核准」,以便落實檢討結果。

詹順貴 環保署副署長

  • 支持總統關於舊礦場應做環評的指示,並認為礦業法應落實原住民諮商同意權。
  • 說明環保署在接到民眾陳情後,會同地方環保局進行採樣檢查,並強調會善盡督察責任。
  • 解釋其「不討喜的烏鴉」說法,意指在內部討論中會充分表達不同意見,以利政策決定。

相關後續

  • 委員管碧玲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第15條之1條文,暫行保留。
  •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15條之2條文,暫行保留。
  • 第18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第16條條文。
  • 第19條條文,照委員林淑芬等24人提案通過。
  • 第20條及第21條條文,均暫行保留。
  • 委員管碧玲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第20條之1條文,暫行保留。
  • 第22條至第28條條文,分別維持現行法條文第20條至第26條條文。
  • 第29條條文,暫行保留。
  • 第30條條文,照委員林淑芬等24人提案通過。
  • 行政院提案第28條之1及第28條之2條文,均暫行保留。
  • 第31條條文,暫行保留。
  • 委員邱志偉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第29條之1,暫行保留。
  • 第32條及第33條條文,均暫行保留。
  • 委員蘇治芬等3人所提修正動議第33條之1條文,暫行保留。
  • 第34條條文,暫行保留。
  • 第35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第33條條文。
  • 第三節節名,照案通過。
  • 第36條條文,暫行保留。
  • 第37條及第38條條文,分別維持現行法條文第35條及第36條條文。
  • 第39條至第42條條文,均暫行保留。
  • 第四節節名,照案通過。
  • 第43條及第44條條文,分別維持現行法條文第41條及第42條條文。
  • 第三章章名,照案通過。
  • 第45條及第46條條文,均暫行保留。
  • 第47條以下條文,另定期繼續審查。
  • 臨時提案1案 (關於礦權展限審查),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於2018年5月30日前如礦業法未修法完成,不得進行礦權核准。
  • 臨時提案6案 (關於原保地禁伐政策衝擊),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個月內至新竹縣尖石鄉召開輔導說明會。
  • 臨時提案7案 (關於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責成台電於3個月內提報在地居民人才培植計畫。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及內政部就「水岸融合之優化環境」與「離岸風電產業政策」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主要探討如何整合各部會資源,營造水岸融合的優化環境,並針對政府推動離岸風電產業政策的建置期程、進度及辦法進行說明。報告內容涵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的執行分工與經費,以及離岸風電「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策略、場址分配機制及供應鏈本土化進程。
  • 會議聚焦於水環境改善面臨的資源分散問題、跨部會整合需求,以及離岸風電發展中環評效率、產業鏈連結、國產化時程與WTO規範遵循等關鍵挑戰。

相關爭議

  • 水庫種電政策與政策環評需求:立法委員吳志揚質疑水庫種電的安全性與環境影響,要求進行政策環評;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則認為若有共同規範可取代政策環評。
  • 離岸風電國產化時程與可行性:立法委員葉宜津質疑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國產化延至2022年將錯失時機,部長沈榮津則強調碼頭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 離岸風電遴選機制與本土產業連結:立法委員管碧玲批評離岸風電遴選標準修改,降低本土化產業關聯性權重,導致國內M-Team成員被「丟包」,質疑經濟部政策可能損害本土產業發展。
  • 離岸風電政策與WTO規範:立法委員柯志恩質疑離岸風電「必做」國產化承諾可能違反WTO規定,經濟部部長沈榮津則堅稱經內部檢視符合規範。
  • 水資源分配與地方公平性:立法委員陳明文質疑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的競爭型評比方式,恐導致六都以外縣市因人力不足難以爭取資源,呼籲中央主導並確保資源分配公平性。
  • 濁水溪揚塵與集集攔河堰功能:立法委員蘇治芬批評行政院將濁水溪揚塵防治歸責環保署,認為癥結在於集集攔河堰攔阻泥沙造成下游地景改變,要求水利署檢討集集攔河堰的存廢與台塑六輕海水淡化目標。
  • 雙溪水庫興建必要性與漏水率:立法委員黃國昌質疑雙溪水庫興建必要性,指出基隆地區高漏水率問題,並要求水利署與新北市政府及環團共同討論地質評估差異。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離岸風電裝置容量規劃,詢問環保署通過的10GW與經濟部5.5GW目標的差異,並建議未來應以競價為原則。
  • 詢問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不討喜的烏鴉」說法,肯定內閣應兼容不同聲音,但在政策形成後需一致。
  • 要求經濟部釐清次長是否曾承諾公布台電補助細目,認為資訊應公開透明。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塑六輕海水淡化廠進度與目標,要求經濟部施壓確保其達成每日10萬噸海水淡化目標。
  • 批評行政院將濁水溪揚塵防治歸責環保署不接地氣,認為集集攔河堰攔沙導致中下游地景改變是主因,要求水利署檢討。
  • 建議水利署檢討集集攔河堰的存廢,並考慮台塑六輕海水淡化能力達到30萬噸後的影響。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礦業法審查進度,強調應兼顧環境永續、產業發展及原住民權利,並呼籲經濟部檢討未開採礦場。
  • 質疑環保署對花蓮和平水泥廠排放黑煙的取締成效,要求加強督察責任。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2020年離岸風電520MW完工併網目標是否跳票,因遴選機制允許第一年僅完成50%設置容量或100%水下基礎。
  • 批評水下基礎國產化時程延至2022年過晚,屆時大部分水下基礎可能已完成,呼籲提早國產化時程。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提醒內政部在水資源整合計畫中,需注意土地徵收費用過高,導致實際工程經費不足的問題。
  • 批評農委會漁業署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將資源過度集中於六都,要求公平照顧非六都縣市。
  • 建議水利署利用河川高灘地設置運動休憩設施,並承諾爭取苗栗縣相關計畫。
  • 提醒經濟部離岸風電國產化推動應務實,確保技術與產業鏈能真正留在台灣。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小型畜牧場廢棄物處理問題,建議農委會提供更積極的輔導與資源,而非僅集中管理或劃設專區。
  • 詢問環保署與農委會對小型畜牧場沼渣沼液回收及肥分使用的具體執行進度與分工。
  • 要求內政部作為海岸管理法主管機關,應有全國性計畫處理海岸線流失問題,而非僅以個案協調,並釐清與水利署的權責分工。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水庫種電政策的安全性,要求環保署進行政策環評,並批評環保署副署長輕忽環境把關責任。
  • 關切石門水庫等水庫是否規劃種電,並指出漂流木可能對水庫太陽能板造成的風險。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離岸風電遴選標準改變,降低本土化指標權重,導致國內海事工程業者被「丟包」,要求經濟部建立產業鏈對接通報與監測系統。
  • 提出低薪問題,要求經濟部會同勞動部建立民間勞動市場合理薪資資料庫,作為第三方參照系統,以刺激薪資合理調整。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離岸風電遴選及競標措施頻繁變動,未充分與業者及學者溝通,造成外商困擾。
  • 質疑離岸風電國產化「必做」承諾可能違反WTO規定,要求經濟部公開承諾符合WTO規範,並批評能源局不打算設立專法。
  • 要求經濟部提供與業者溝通的相關資料,並邀請國貿學者為遴選辦法背書。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關切前瞻建設砂石需求大增,兩岸急凍可能影響陸砂進口,建議經濟部善用本土資源,降低陸砂占比,並開放東部囚砂區開採以減少空污。
  • 要求水利署協助花蓮大橋改建工程,解決橋梁長度不足及橋底高度過低問題,並建議疏濬砂石可東砂北運。
  • 建議經濟部漁業署與港務公司共同討論花蓮港與漁港整合,並協助台泥、中鋼遷廠,以實現「里海」計畫。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的競爭型評比對一般縣市不公平,要求中央主導並確保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 提醒經濟部與水利署,湖山水庫桶頭攔河堰上游地區非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問題,並主張集水區應採分級分區管制。
  • 關切離岸風電場址評估,質疑嘉義地區未被列為潛力風場的原因,並建議考慮西班牙無葉片風力發電機技術,減少陸域抗爭。
  • 批評農委會水保局河川疏濬委託地方政府導致弊端叢生,建議中央管河川應由中央自行處理。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建議水利署在淡水河堤岸綠美化工程中,融入藝術與文化元素,並結合秀英花復育,打造三重水岸花都。
  • 質疑淡水河垃圾清理權責不清,要求經濟部與環保署協調解決跨區域問題。
  • 詢問離岸風場內是否可從事養殖漁業行為,並建議與漁民溝通參與風場維護或設置海上箱網養殖場,實現綠能與漁業雙贏。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責成台電恢復萬里區國中小學營養午餐補助,並提供發函給區公所的副本。
  • 質疑雙溪水庫興建必要性,指出水利署與新北市政府地質評估差異,要求召開專家學者與公民團體座談會,並提供書面報告說明漏水率改善與水庫興建的效益比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建議經濟部與財政部協調,比照台電變電所與鐵塔基地,將太陽光電設施用地適用工廠用地稅率,以利推動光電發展。
  • 要求農委會為農民解套,允許合法農舍上搭建太陽光電設施,不應因周邊輕微違建而全盤否決。
  • 關切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為太陽光電專區的正面表列與稅率問題,要求能源局盡快訂定設置標準並與財政部協調稅賦。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旨在整合各部會資源,營造水岸融合的優化環境,並強調其為重點工作。
  • 表示離岸風電推動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目標2025年達5.5GW,並強調躉購與競價並行以平衡電價。
  • 回應國產化時程,說明2021年為塔架和電力設施,2022-2023年為機艙組裝、水下基礎等,2024-2025年為齒輪箱、葉片等。
  • 針對遴選機制變革,解釋為避免開發商在評分上作文章,改以承諾方式要求國產化項目,並在籌設許可時檢視執行。
  • 回應WTO合規性,堅稱內部檢視結果符合規定,不適用政府採購協定。
  • 承諾會請水利署檢討濁水溪揚塵問題,並會與農委會合作推動綠能與漁業雙贏。
  • 表示會請台電發函給萬里區公所,請其申請營養午餐補助,並提供副本給委員。
  • 承諾會請水利署檢討雙溪水庫相關問題,並針對漏水率改善與水庫興建的效益比較提供書面報告,同時配合舉辦說明會。
  • 回應太陽光電設施稅率問題,表示會與財政部溝通,並強調能源局有嚴謹設置標準規範。
  • 表示會注意水資源計畫對六都以外縣市的公平性,並會配合遊艇港碼頭設置以帶動觀光。
  • 承諾會與農業單位合作,將日本經驗連結到台灣,推動永續漁業和綠能。

李退之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報告漁業署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編列19億元用於漁業環境營造,改善漁港、養殖及海岸環境景觀,並強調採評核機制評比。
  • 說明針對小型畜牧場廢棄物處理,農委會正研商放寬設施標準,並規劃劃設專區或聯合處理方式,將召開會議討論具體辦法。
  • 表示會將輔導小型畜牧場狀況、執行進度、部會分工及補助經費等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
  • 針對農舍太陽光電問題,表示會與地方政府檢討,研究如何在容許面積內增設設施,不應因旁邊輕微違規而否決。
  • 回應離岸風場能否從事漁業行為,表示因缺乏相關資料,正與經濟部研究中,但強調已制定漁業補償基準,並希望綠電與漁業生態共存。

詹順貴 環保署副署長

  • 報告環保署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主要目標為改善水質污染、營造生物多樣性棲地,執行策略包括推動污水截流、礫間氧化或人工濕地等現地處理,以及畜牧糞尿資源化處理。
  • 說明環保署在離岸風電環評方面已通過21案初審,累積裝置容量超過10GW,強調環評不是經濟發展絆腳石,並歸因於政策環評的先行盤點。
  • 指出法國浮動式離岸風機案因與航道衝突而未通過,建議經濟部能源局應事先釐清爭議。
  • 回應水庫種電政策環評,認為若有政委召集相關部會訂定共同規範,其功能可取代政策環評,不需重複進行。
  • 說明環保署針對大型畜牧場做法,是補助其收集零散畜牧場的沼渣沼液,用於發電並回歸農地使用,並以花蓮地區為例說明執行進度。

吳宏碩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

  • 報告內政部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參與「再生水工程推動計畫」、「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及「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總經費達數百億元。
  • 說明前瞻計畫建設經費補助不涉及用地取得,但承認土地取得是必要環節。
  • 表示已於2017年2月6日公布全國海岸管理計畫,作為整體管理規範,並會與水利署協調權責重疊問題,但強調不能用個案重新分配權責,將研究整體配套。
  • 說明岡山、橋頭污水下水道計畫正在實施中,並會與高雄市政府研議將彌陀、梓官納入鋼橋系統,以及路竹、湖內地區的污水接管計畫。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集集攔河堰功能為整合濁水溪各標的用水,並承認其攔阻水、土沙與石頭。
  • 回應濁水溪揚塵問題,強調水利署會與雲林縣政府加強合作,並檢討集集攔河堰的政策定位。
  • 說明水庫淤積問題,水利署有庫容維持計畫,透過防淤隧道等技術,目標在2031年維持一定庫容,但承認技術困難度高且需投入大量經費。
  • 回應雙溪水庫興建,表示地質評估適合興建大壩,並已進入環評階段,願與新北市政府、專家學者及公民團體共同討論。
  • 說明雙溪水庫是區域水資源調度的鑰匙,可穩定台北、桃園及新竹供水,並表示降低漏水率與開發新水源需同時進行。
  • 強調全國水環境計畫旨在改善全國河川,兼顧生態復育,並非只針對六都投資,偏鄉地區亦會支持。
  • 說明水利署自行處理中央管河川疏濬,並表示會正面看待高雄遊艇港碼頭計畫。
  • 承諾會與委員說明花蓮大橋的協助事宜。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離岸風電重件碼頭(高雄興達港、台北港)預計2020年完成,水下基礎生產可提早至2021年供應。
  • 解釋台灣西海岸風場雖風況良好,但許多地區因環境敏感或國防射擊區而不適合設置風機。
  • 說明興達港海洋科技創新專區第一期投入約22億元預算,將用於離岸風力水下基礎工程、海洋科技工程人才培訓中心,並已由中鋼得標水下機組部分。
  • 回應太陽光電設施用地稅率問題,表示會與財政部進一步討論,並與農委會、內政部溝通調整相關辦法。
  • 說明離岸風電法源依據為電業法第24條及電業登記規則,目前不打算設立專法。
  • 澄清法國浮動式離岸風機案不在潛力場址內,尊重航港局提出的航道安全問題。

黃鴻燕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

  • 說明漁業署在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中主要負責漁業環境營造,但苗栗縣目前未在第一批核定計畫中,將特別注意第二批提案。
  • 回應高雄遊艇港碼頭計畫,表示為高雄海洋局預算,漁業署尚未核定。

陳志偉 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處長

  • 說明岡山、橋頭污水下水道計畫正在實施中,並會與高雄市政府研議將彌陀、梓官納入鋼橋系統,以及路竹、湖內地區的污水接管計畫。

李鎮洋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局長

  • 說明水保局河川疏濬委託地方政府是因地方有此需求,但承認中央有能力自行執行,將檢討長期合作模式。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2案 (關於家庭用儲能電池安全測試標準),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可行性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3案 (關於虛擬電廠與需量競價平台),照案通過,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4案 (關於抽蓄水力使用率不彰),照案通過,要求台電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及改進計畫。
  • 臨時提案5案 (關於電動車充換電基載中心與產業發展方向),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10案 (關於基本工資3萬元配套建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國發會會同財政部、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三

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交通部等首長及國營公股事業董事長,針對「國營及公股事業響應新南向政策之投資布局計畫、執行期程、最新進度以及預期達成績效」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三)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營及公股事業響應新南向政策的投資布局計畫進行報告與質詢,內容涵蓋中油、台糖、台水、台電、台船、中鋼、漢翔及中華電信等公司的具體投資項目、執行期程、最新進度及預期效益。
  • 討論聚焦於新南向政策的整體成效、投資案的獲利模式、本土人才培育、產業鏈連結、以及國營事業在當地法規與市場環境中面臨的挑戰與機會。

相關爭議

  • 新南向政策成效與監察院質疑:立法委員黃偉哲指出監察院質疑新南向政策投資金額衰退,要求經濟部澄清並說明正確數據與政策成效。
  • 國營事業新南向投資目的與獲利保證:立法委員黃偉哲質疑國營事業新南向投資有多少是為外交而非商業獲利,要求確保有獲利模式,避免虧損由全民買單。
  • 台電補助資料公布爭議:立法委員徐永明再次要求台電公布過去10年委員協助的睦鄰或促協名單,質疑台電拖延公布時程及公布方式的考量。
  • 中華電信MOD頻道補助與圖利爭議:立法委員陳雪生質疑中華電信以高價購買特定體育節目版權,並以各種名目補助特定MOD頻道廠商,恐有圖利之嫌,要求檢討節目採購方式。
  • 中華電信徵才條件爭議:立法委員徐永明及王惠美質疑中華電信徵求「數位匯流法規與政策總監」要求20年以上國會經驗等條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質疑其公平性及目的。
  • 中鋼越南河靜鋼廠污染事件與綠色製程:立法委員高志鵬關切中鋼投資的越南河靜鋼廠污染事件,要求中鋼說明如何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並在南向投資中遵循綠色製程。
  • 中油電動機車充電站建置與儲能技術:立法委員蘇治芬肯定中油轉型電動機車充電站的政策,但質疑太陽能充電站的儲能問題,期許中油在儲能技術與模組化方面扮演領頭羊角色。
  • 國營事業新南向積極度與成效差異:立法委員邱志偉質疑台電在新南向政策執行上態度消極,與中油、中鋼等積極度有顯著差異,要求經濟部督促各事業積極參與。
  • 五輕設備搬遷印尼案與備案:立法委員邱志偉關切中油五輕設備搬遷印尼案的進度與備案,擔心若評估不順恐導致設備閒置,並建議積極投入印度石化園區案。
  • 台糖印尼製糖廠投資計畫完整性:立法委員邱志偉質疑台糖在印尼製糖廠投資計畫尚未確定地點、規模與金額,要求盡早提出完整計畫。
  • 基本工資3萬元目標與配套措施:立法委員林岱樺關切政府基本工資3萬元目標,建議採取本勞外勞薪資脫鉤、加薪減稅及補助自動化設備等三項配套措施,要求經濟部與國發會研究可行性。
  • 國營事業行動支付推動進度:立法委員余宛如質詢國營事業推動行動支付進度緩慢,要求董事長們以身作則,加快開通速度,並研究誘因與消費者體驗,同時考慮與新創技術合作。

立法委員發言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澄清監察院對新南向政策投資數據的質疑,提供國人正確資訊。
  • 質疑國營事業新南向投資應以商業獲利為前提,而非僅為外交或長官交代,並要求確保獲利機會。
  • 建議經濟部應引以為戒,避免國營事業投資如陽明海運所稱的「沙漠」市場而虧損。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再次要求台電公布過去10年委員協助的睦鄰或促協名單,批評台電拖延及考慮公布方式,認為應完全揭露以避免質疑。
  • 質疑中華電信MOD頻道商上架後,在有線電視下架的現象,並詢問中華電信推動MOD的長期政策目標。
  • 質疑中華電信徵求「數位匯流法規與政策總監」的資格條件,認為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形同國會遊說,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中華電信徵才條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訂做,缺乏公平、公開、透明,並呼籲各部會應進用在地人才,從內部升遷。
  • 質疑新南向辦公室裁撤後又成立專案小組,組織疊床架屋,且政策定位不清,成效不彰,未能有效分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依賴。
  • 指出前瞻計畫新南向預算執行率偏低,質疑各部會推動不力,並呼籲經濟部放寬眼界,帶動台灣經濟向上提升。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鋼在越南投資,但關切台塑河靜鋼廠污染事件對台商信譽的影響,要求中鋼在南向投資中遵循綠色製程,扮演領頭羊。
  • 質疑新南向政策未能有效解決台灣對中國市場的出口依存度問題,認為這已是國安議題,並要求政府盤整資源,聚焦特定產業。
  • 建議政府應全力支持電動機車等特定產業在新南向國家發展,借鑒南韓、日本等國經驗。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少子化與低薪問題,質疑政府補貼政策成效不彰,認同央行總裁彭淮南關於勞資議價能力不對等的看法。
  • 建議政府應有配套措施支持基本工資提高至3萬元,包括本勞外勞薪資脫鉤、加薪企業減稅、不加薪企業加稅,以及支持中小企業導入自動化、智慧化設備以精簡人力。
  • 質詢台電是否評估將汰換的燃煤或燃氣機組與新南向國家合作發展火力發電廠,並要求提出評估報告。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強調國營事業在新南向政策中應扮演產業加值與升值的角色,而非重複過去台商尋求低成本的模式。
  • 肯定台水公司A-Team水資源計畫,但關切其在印尼、印度等國面臨的法規、制度挑戰,建議經濟部作為產業後盾,協助整合國際人才與法律會計等平台。
  • 建議經濟部協助台糖公司檢視過去與荷蘭、美國合作農業失敗案例,避免以勞力成本作為失敗理由,應透過國際合作學習新農業模式及跨國行銷技術。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中華電信以高價買入體育節目版權並補助特定MOD頻道廠商,恐有不當圖利之嫌,要求檢討節目採購,並避免限制性招標。
  • 要求中華電信總經理回去向董事長報告,避免類似弊案發生,並建議採公開透明方式進行採購。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油電動機車充電站建置計畫,詢問其自籌款、站點容量及綠能電力來源,並指出台灣在儲能方面落後。
  • 期許中油公司在能源轉型中扮演時代角色,將綠電與儲能模組化,發展成企業管理模式,並將技術南進外銷。
  • 要求經濟部針對家庭用儲能電池安全測試標準、推動設備認可及鼓勵小型家庭用太陽光電系統裝置儲能系統提出具體時程與作為。
  • 要求台電公司研議需量競價平台導入儲能系統業者優先權機制,並開放低壓用戶參與需量競價。
  • 要求經濟部召集相關部會研議電動車充換電基載中心、電動車作為移動式儲能電源供電,以及電動機車採取電池交換或快速充電的產業發展方向。
  • 要求國發會提出Gogoro電池交換站電力儲能調度計畫與說明。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詢國營事業董事長們個人使用行動支付情況,要求國營事業帶頭推動行動支付,加快開通速度。
  • 關切中油加油站行動支付的安全區劃分,並建議思考無人加油站模式。
  • 詢問國營事業帳單支付方式的未來走向,並建議提供誘因鼓勵民眾使用行動支付,同時注重消費者體驗與新創技術合作。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國營事業有實力深耕東南亞市場,但質疑台電在新南向政策執行上態度消極,與中油、中鋼積極度有顯著差異。
  • 關切中油五輕設備搬遷印尼案的進度與備案,擔憂若評估不順利可能導致設備閒置,並建議積極投入印度石化專區。
  • 建議中鋼應積極投入印尼市場,尋找好的合作夥伴,因印尼人口大國潛力巨大。
  • 質疑台糖在印尼製糖廠投資計畫尚未確定地點、規模與金額,要求盡早提出完整計畫。
  • 質詢中華電信是否編列預算補助特定MOD頻道商,要求承諾沒有給予特定補助或暗助,否則將構成弊案。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經濟部次長

  • 說明2017年新南向國家來台投資金額已超過2016年,並強調國營事業投資新南向一定有商機,且不會只為外交而投資。
  • 解釋新南向政策旨在分享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快速成長的商機,而非取代與中國的關係,但成功可適度平衡對中國的依存度。
  • 回應基本工資3萬元目標,表示現在平均薪資已超過3萬元,未來將透過經濟轉型發展逐年達成最低薪資目標,並支持訂定最低工資法。
  • 表示經濟部會積極支持中小企業創新轉型,提供補助或輔導申請,並將與其他部會協商研擬加薪減稅等措施。
  • 回應昆山台商停產減排事件,表示工總已譴責,經濟部會引導台商前往更適合投資的地方,並積極參與雙邊、多邊貿易談判。
  • 說明經濟部會整合部會資源,並擴大駐外單位和外貿協會的服務量能,增設法律服務團隊,協助台商解決當地法律問題。
  • 回應基本工資3萬元配套建議,表示對中小企業創新轉型給予補助或輔導申請是肯定的,其他涉稅部分將與相關部會協商研擬。

楊偉甫 台電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電已整理好過去10年委員協助的睦鄰或促協名單,正與部裡報告,考慮公布方式,因涉及民間社團透過委員申請恐造成誤解。
  • 承諾會盡快處理公布台電補助資料,並將在2018年上半年全面開通行動支付,包括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票證、金融等。
  • 表示台電目前已規劃逾期帳單可透過E櫃台或行動支付繳納,不需到服務地點。

謝繼茂 中華電信公司總經理

  • 回應MOD頻道上架後在有線電視下架問題,表示曾發生但目前沒有,NCC對此高度關注。
  • 說明中華電信推動MOD是IPTV營運模式,提供客戶選擇性方案,未來將走向OTT形式,但內容業投資尚未開始。
  • 解釋徵求「數位匯流法規與政策總監」是為彌補公司工程師背景不足,加強與政府部門溝通,並強調目前已找到人選進行面試。
  • 否認有編列預算補助特定MOD頻道商,強調對頻道商公平對待,採購節目是基於客戶收視需求,並承諾會小心避免圖利特定廠商。
  • 表示若有多家廠商提供相同節目,絕對會以公開方式招標。

戴謙 中油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油規劃在2018年起建置1,000個電動機車充電站,其中600多個為中油直營站,無自籌款,總經費20億元。
  • 解釋綠能站電力來源希望來自社區產能與儲能,初期以太陽能為主,並規劃以虛擬方式設計,未來將結合企業發展電池、鋰電池及快速充電等用能規劃。
  • 承諾中油將肩負轉型使命,將綠電與儲能模組化,並與台灣產業界接軌,未來可將技術南進外銷。
  • 說明五輕設備搬遷印尼案可行性評估將於2018年3月完成,若評估不具效益則不續推,但目前印尼有其他民營公司有高度興趣。
  • 說明印度石化園區投資案預算需待計畫書完成後再提報,將與日本及國內廠商共同考察。
  • 說明加油站行動支付將於2018年2月進行感應設備改版驗證,3月採購完成,4月台北市38站試辦,6月全面完成,並將劃分安全區供手機支付。

翁朝棟 中鋼公司董事長

  • 說明中鋼在越南河靜鋼廠持股22.5%,已為污染事件付出1.25億美元,並派顧問團協助改善環境,已獲越南政府肯定。
  • 承諾中鋼未來在南向投資中,除了鋼鐵本業,亦會在基礎建設、水資源及綠能方面投資,並將遵循綠色製程,扮演領頭羊。
  • 說明泰國市場因生產成本與環保成本高,成長已達階段,未來成長潛力主要在越南和印尼,印尼將是下一個努力目標。

郭俊銘 台水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水公司已成立「台灣水資源A-Team」拓展海外市場,並與成大水質研究團隊合作,鎖定印尼、印度為優先目標市場。
  • 報告台水已與菲律賓Mapua大學、成功大學簽署MOU,協助菲國進行水質調查與技術轉移。
  • 說明台水公司行動支付規劃於2019年3月推出QR Code及e-bill APP支付,目前90%支付透過銀行、郵局或超商轉帳,並已在16個服務所使用信用卡刷卡。
  • 表示台水傾向鼓勵民眾採用自動轉帳方式支付水費,因銀行紀錄對民眾最有保障,並將評估其他誘因。

管道一 台糖公司總經理

  • 說明台糖已與印尼當地企業簽訂製糖廠合作備忘錄,將於2018年初實地考察,但地點、規模及金額尚未確定,目前仍處於起步階段。

王美花 經濟部常務次長

  • 說明國營事業在新南向政策中,中油、中鋼等公司積極投入,台水公司亦非常積極,但台電因國內業務繁忙,在南向布局上相對消極。
  • 表示經濟部會配合遊艇港碼頭設置以帶動觀光。

吳處長明蕙 國發會經發處處長

  • 說明國發會主要負責新南向政策的協調,但對育人議題及基本工資等問題,需由相關部會提供資料或由勞動部負責。
  • 說明新南向政策主要執行單位是各部會,負責協調的是新南向辦公室,國發會僅在部分業務上參與。

林專門委員素玲 經濟部投資處專門委員

  • 說明經濟部投資處主要負責對外投資,2017年核定的36億美元投資額與過去持平。

詹處長方冠 國發會產發處處長

  • 說明國發會將會同經濟部、勞動部等相關部會,整合薪資相關議題,並將與財政部、勞動部協商,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案 (關於中華電信遵守電信法令與節目採購),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中華電信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於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9案 (關於台電汰換機組與新南向國家合作),照案通過,要求台電公司於2018年1月26日前提出評估報告。
  • 臨時提案10案 (關於基本工資3萬元配套建議),經文字修正後通過,要求國發會會同財政部、勞動部於3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71701
卷/期/冊
107/17/1
發布日期
2018-02-09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