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教育發展帳戶條例草案審查:聚焦弱勢脫貧、執行困境與修法建議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12
LawTrace 法律歷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與儲蓄帳戶條例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及委員提案,旨在協助經濟弱勢兒少透過長期儲蓄與政府相對提撥累積教育及生涯發展基金。會議主要聚焦於政策參與率低落、資格限制、帳戶管理彈性、社工量能、原住民特殊需求及基金運作模式等多項議題,行政部門回應並承諾檢討,最終決議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及「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等2案
核心議題
- 本案旨在透過設立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帳戶,鼓勵經濟弱勢家庭為其子女長期儲蓄,政府提供相對提撥金,以累積資產作為未來教育、就業或創業基金,協助兒少脫貧並促進社會流動。
- 會議深入討論帳戶的適用對象、開戶率低落原因、帳戶管理彈性、資金運用效益、社工人力與專業培訓,以及針對原住民等特殊族群的政策調整需求。
相關爭議
- **低申請率與家庭能力:** 政策推動一年多,實際開戶率僅約30%,衛福部坦承主要原因為弱勢家庭能力不足以每月提撥儲蓄金,而非宣導不足。委員質疑若家庭無力儲蓄,政策成效有限。
- **資格限制與公平性:** 現行規定僅限2016年1月1日後出生兒少,委員質疑此限制排除了許多2016年前出生但同樣需要幫助的弱勢兒少,認為應擴大適用範圍。
- **帳戶管理與彈性:** 委員質疑帳戶在18歲才能結清的規定過於嚴苛,建議應考量弱勢兒少在16歲國中畢業後可能需提早動用資金進行技職訓練或就業。對於補存的「特殊情形」定義與退出後不得重行申請的規定,委員認為應放寬彈性。
- **安置兒少之儲蓄來源:** 對於長期安置兒少,其法定代理人為縣市首長,委員質疑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代為儲蓄不符鼓勵儲蓄原意,且地方財政窘困,中央應提出更明確的協助方案或由中央政府負擔。
- **資金運用與效益:** 委員質疑帳戶資金僅以銀行定存利率計算利息,收益率過低,建議政府應採基金管理模式進行低風險投資,創造更高收益以實質協助兒少累積財富,並應定期滾動式評估政策成效。
- **社工人力與專業:** 委員關切社工人員在財務管理、生涯規劃等輔導上的專業能力與負荷,認為現行社工人數不足且缺乏相關專業訓練,不應將所有輔導責任推給社工。
- **原住民特殊性:** 委員指出原住民家庭因其特殊經濟結構(如臨時工、原住民保留地限制)導致難以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嬰兒死亡率高、勞參率早,建議取消原住民的中低收入戶限制、提高政府提撥比例、提供3歲前絕對存入金,並專設原住民兒少教育發展帳戶預備金。
立法委員發言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旨在鼓勵弱勢家庭兒少培養儲蓄習慣,透過升學、技職訓練、就業或創業等促進社會流動。
- 建議檢討出生日期限制、提高自存款上限及降低自存款下限,以擴大受惠範圍並鼓勵更多弱勢家庭參與。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受益人數的估算過於粗糙,未考量人口變動及脫貧狀況,且理財教育對象應是家長。
- 建議衛福部應解釋每年220萬元理財教育經費的合理性,並關注安置兒少的開戶與儲蓄問題。
- 指出英國經驗顯示中產階級使用儲蓄計畫最多,強調政策重點應是脫貧成效而非儲蓄金額,應定期滾動式評估。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指出開辦至今申請人數不到3,000人,主要原因為弱勢家庭能力不足以儲蓄,質疑政策推動成效。
- 建議社工應在開戶後立即介入輔導,而非等到6個月未存款才介入,以提供更及時的協助。
- 認為應考慮將結清年齡提前至16歲,以利弱勢兒少在國中畢業後使用基金進行技職訓練或應對家庭經濟壓力。
- 呼籲衛福部應對虐童致死案表達自身立場,主張加重刑責至死刑,而非僅尊重法務部。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政策為弱勢兒少存下第一桶金的立意,目標是提供公平的基礎立足點。
- 質疑為何需制定專法而非修改社會救助法,並詢問衛福部將採取何種積極措施提升參與率。
- 肯定帳戶儲金不計入家庭總收入或財產的規定,有助於弱勢家庭維持福利資格。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政策推動8個月僅3成開戶率,主因是中低收入戶儲蓄困難,建議衛福部應研究解決方案。
- 主張應取消2016年1月1日後的出生日期限制,讓所有未滿18歲的兒少都能受惠。
- 建議將結清年齡提前至16歲,允許兒少將資金用於技職訓練,以符合「行行出狀元」的教育理念。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指出開戶率偏低,特別是低收入戶僅3成,建議衛福部設定50%開戶率目標並提出具體策略。
- 關切社工人力不足及缺乏理財專業,建議培訓社工理財知識並穩定家庭經濟以協助儲蓄。
- 建議衛福部進行性別統計,了解父母對子女未來投資是否存在性別差異,並加速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對18年後55萬元效益存疑,但肯定鼓勵貧困家庭儲蓄的立意,並指出目前30%申請率仍不足。
- 建議中央政府應更積極協調或負擔被安置兒少的儲蓄金,而非僅依賴地方政府或社會資源。
- 關切長照2.0新制導致部分家庭負擔增加,要求衛福部3個月內檢視收費標準與案例。
- 對大陸惠台政策挖角長照人才表示憂心,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因應對策,而非僅樂觀看待。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詢問開戶率僅三分之一的原因,並關切社工人力是否足以輔導未加入帳戶的家庭。
- 質疑安置機構兒少未加入帳戶的費用支付問題,要求衛福部明確社會資源連結方式。
- 建議衛福部考慮開放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兒少加入,並重新檢討低收及中低收的定義標準。
- 建議社工應增加金融理財背景,以協助弱勢家庭理財脫貧。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兒童、青少年及開戶人代表納入定期政策檢討會議,以獲取第一線意見。
- 主張刪除補存條款中「特殊情形」的限制,並放寬退出後不得重行申請的規定,給予弱勢家庭更多彈性。
- 強調政府應在帳戶過程中輔導開戶人理財與生涯規劃,確保資金有效運用,而非僅提供相對提撥款。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擔憂政策低參與率,且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政府相對提撥款進行詐騙,建議衛福部防範。
- 再度提出不實廣告問題,建議提高罰鍰並對累犯加重刑責,以產生阻嚇作用,保護國人健康。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肯定政策從過去被評估為不可行轉為優先推動,認為政府應承擔責任並寬列預算。
- 詢問衛福部對低收入戶兒少帳戶的經費概算,並強調政策法制化後的預算承諾。
- 詢問在社會救助法中修正與訂定專法的差異,並認為政府應積極面對脫貧問題。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建議將兒少帳戶經費改為基金管理運用,以確保財源穩定並避免排擠其他教育預算。
- 質疑法條對開戶人管理帳戶年齡及退出機制的規定不明確,建議參考英國經驗明確規範。
- 指出安置兒少後續追蹤系統不足,且地方政府自立基金預算決算數字異常,要求衛福部改進追蹤機制。
陳瑩 立法委員
- 指出原住民嬰兒死亡率高、勞參率早,政策設計恐對原住民形成「奢望」,要求衛福部提出原住民健康促進計畫。
- 建議取消原住民中低收入戶限制、調整政府提撥比例至2:1或3:1、提供3歲前絕對存入金,並設立原住民兒少教育發展帳戶預備金。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申請率僅3成多,建議檢討每月自存款基準,並考慮提高存款上限或增加彈性。
- 建議政府將個人儲蓄帳戶改為基金帳戶制,由政府進行低風險投資管理,創造更高收益回饋帳戶,以實質幫助兒少累積財富。
- 主張應擴大適用對象比例,鼓勵更多經濟弱勢學生參與,並增加不同族群的提撥比例彈性。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指出符合安置兒少條件的受惠人數極低(僅8人),建議放寬出生日期、安置年限及剝奪親權等限制。
- 質疑安置機構兒少儲蓄金的來源,不應將募款責任推給民間團體,且應避免民間捐款在退出機制下被不當挪用。
- 關切社工人力不足及專業能力問題,建議結合更多專業資源協助理財輔導,尊重社工專業分工。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強調兒少是國家未來主人翁,關切世代正義議題,詢問部長在資源分配上對青少年與老人的高見。
- 感謝衛福部對嬰幼兒疫苗注射政策的支持,並要求注意疫苗處置費撥付效率。
- 關切大新竹地區醫療資源爆炸問題,建議衛福部有魄力推動分級醫療,確保急重症資源有效利用。
- 呼籲衛福部將兒少帳戶等政策努力匯集,在WHO及WHA殿堂宣揚台灣對SDGs的貢獻。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福部部長
- 確認適用對象為2016年1月1日後出生兒少,安置兒少帳戶由縣市首長為法定代理人開戶,費用可由地方政府、社會資源或認養人支應。
- 承認預算估算較粗糙,將校正受益人數,並表示政策初期目標是鼓勵收入大於支出的家庭參與。
- 同意社工介入應更積極,將透過自立脫貧方案、實物給付、社會資源連結等方式提升參與率,並會努力提升社工理財教育能力。
- 回應扣除額上限調整將考量財政稅損;稽徵程序簡化已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離島稅賦優惠可再檢討。
- 表示將思考降低結清年齡至16歲的可能性,以利技職訓練,但需兼顧帳戶長期累積的目標。
- 承諾會努力提升開戶率,但50%目標有困難;目前開戶男女比例顯示無明顯性別歧視。
- 表示將加速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預計2020年前完成154家。
- 回應長照新制支付問題將盡責統計並檢討改進,並認為薪資增加與專業強調可望提升照服員回流與投入人數。
- 認同不實廣告應加重罰鍰與刑責的方向,將持續努力。
- 說明目前政策聚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是考量財政,並強調本屆政府積極改善弱勢的態度。
- 表示對於基金管理運用將與主計單位溝通,但公務預算編列穩定性高,主計總處不樂見過多基金。
- 承諾將於一個月內提出原住民健康促進計畫草案,並將與原民會討論不動產計算方式對中低收入戶資格的影響。
- 回應SDGs目標,強調台灣在健康促進方面涵蓋老年人、年少、貧窮、原住民及離島等全面性,將積極宣導。
- 承諾將檢討疫苗處置費撥付效率,並支持分級醫療以提升醫療效率與品質。
陳梅英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說明預算編列原則上由業務權責單位估算,主計總處無法細算每一筆預算細項,但會審核大原則。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說明兒少帳戶業務屬社會福利範疇,但主要目的為協助就學,故由教育部與衛福部共同辦理。
- 表示106、107年度行政費由衛福部負責,政府配合款由教育部負擔,並確認目前預算編列未排擠偏鄉教育經費。
李美珍 衛福部社救司司長
- 說明政策轉折在於院方將此議題列為優先,因此儘管考量財政,仍積極推動。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提案與委員提案之「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等2案,說明及詢答完畢,將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衛福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衛福部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2101
- 卷/期/冊
- 107/21/1
- 發布日期
- 2018-03-2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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