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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震災重建、婦聯會、警政與國土規劃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12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2次會議,邀請內政部部長葉俊榮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花蓮震災後的危老建物重建、安家固園計畫成效、婦聯會轉型正義與資產處理、警力配置與執勤爭議、國土計畫法對地方發展之影響、以及空勤總隊飛安問題等。多位立法委員就上述議題提出質疑與建議,部長及相關單位則就政策方向、執行進度及改善措施進行回應,並承諾將多項議題納入研議或加速推動。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宣讀並確認上次會議的議事錄,內容主要為第9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的選舉結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上次會議議事錄經確認無誤。

討論事項二

邀請內政部部長葉俊榮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內政部部長葉俊榮報告業務概況,涵蓋花蓮震災救援與復原、社會安全維護、國土永續發展、居住正義推動、公民參與及國際接軌等三大施政主軸。
  • 立法委員質詢內容廣泛,主要關注震災後危老建物重建、婦聯會轉型爭議、警力配置與勤務、國土規劃對地方的影響、空勤總隊飛安管理、以及新住民參政權等議題。

相關爭議

  • 危老建物重建與安家固園計畫執行率:立法委員質疑執行率過低,且重建經費龐大、住戶100%同意門檻高、擔心房價下跌等問題;部長坦承計畫不務實,但對危老條例修法後的推動深具信心。
  • 警察看守私人墓園:立法委員質疑警力用於私人墓園是否合理,恐影響警力士氣與公器私用疑慮;部長強調勤務具公益性,警政署長則稱是基於情資預防對立。
  • 婦聯會轉型正義與資料銷毀:立法委員質疑內政部與黨產會在協商期間停止認定附隨組織,導致資料被銷毀,且法律追溯有困難;部長則認為不影響後續黨產會處理,並強調婦聯會組織運作不公開透明。
  • 金門警力不足:立法委員提出金門警力編制與實際員額差距大,且刑案比例、警民比皆顯示警力嚴重不足;部長表示有檢討空間,但需考量多項因素,並承諾將向行政院爭取。
  • 國土計畫法對地方發展的影響:立法委員擔憂國土計畫法將雲林縣大面積劃為農業發展區,恐限縮地方工商業發展並導致農地價格崩盤;部長澄清總量管制不會限制各縣市具體劃設,且未來將有平衡性措施。
  • 空勤總隊飛安與維修文化:立法委員引用美國報告指出空勤總隊在標準化、求生裝備及主動維護方面存在多項缺失,質疑其飛安管理文化;總隊長承認部分屬實但強調持續改進,部長承諾3個月內提出階段性報告。
  • 警察超勤津貼不一致:立法委員質疑各縣市超勤津貼發放標準不一,造成警察士氣不平;部長認同此為需處理議題,但坦言有難度,需協調各部會。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安家固園計畫」與「危老條例」執行率過低,因重建經費高、需100%住戶同意、住戶擔心房價下跌。
  • 要求內政部提出更好的方案,並質疑4年60億元的預算是否足夠。
  • 提到海砂屋問題,並質疑政府對公有危樓(如學校)的處理進度緩慢。
  • 關心新式身分證配偶欄是否保留,認為其有社會重要性。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對「安家固園計畫」初評與詳評執行狀況不滿意,認為目標過於樂觀。
  • 質疑危老條例推動進度緩慢,預估500件目標難以達成。
  • 要求內政部強制公共場所進行耐震評估。
  • 質疑警力派駐蔡總統父親墓園合理性,認為恐造成公器私用誤解,並為基層員警抱不平。
  • 關切警察大學作弊事件,要求依法嚴懲,並質疑是否為單一個案。
  • 質疑婦聯會轉型破局,認為行政契約破局的責任不應全由部長承擔,並探討辜嚴倬雲主委的處理態度。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家領導人造成社會對立,如潑漆事件、立法院拒馬蛇籠,並指出警察派駐私人墓園不符公共利益。
  • 質疑婦聯會轉型正義處理不當,認為政府公器私用、撕裂族群感情。
  • 呼籲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特別是針對跟蹤騷擾防制立法,要求內政部在母親節前將法案送至立法院審議。
  • 強調性別平權的重要性,並建議增加女性閣員以從女性角度思考政策。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婦聯會勞軍捐流向,質疑消失的數百億元去向,要求內政部與黨產會及相關部會合作追查。
  • 批評消防署發文禁止隊部飼養流浪動物,認為此舉製造流浪犬且與動保法精神背道而馳,要求修正「辦公處所管理手冊」。
  • 要求內政部地政司持續督促花東地區縣市,合理調整原住民保留地地價稅。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保留地地價稅過高問題,特別是都市化地區,要求內政部督促縣市合理調整地價評議標準。
  • 質疑平地原住民縣議員遞補案中,中選會對法律解釋不當,導致第二順位落選人無法遞補,要求內政部重新開會討論。
  • 要求內政部檢討花蓮震災後建築相關問題,包括法律和實務層面,並提供書面報告。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質疑金門警力嚴重不足,指出金門警力編制、預算、實際員額與刑案比例、警民比皆偏低,遠不如澎湖,要求內政部積極爭取補足32人編制員額。
  • 關切金門老城區公安問題,因產權分散、老舊巷道消失,地方政府難以整建改造,要求營建署主動關心。
  • 提出金門海岸線崩塌嚴重問題,要求內政部統整相關單位,制定統一規範。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土計畫法對雲林縣的影響,認為將雲林大面積劃為農業發展區將限縮發展空間、導致農地價格崩盤。
  • 要求內政部建立「受益補償受損」原則,保障受影響地主權益,並舉辦公聽會聽取民意。
  • 擔憂雲林縣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城鄉發展用地不足,擴大城鄉差距。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批評內政部業務報告書面資料內容重複、缺乏更新,且未提及重大事項或新任官員的施政方向。
  • 質疑婦聯會協商期間銷毀資料,認為其是假談判、真拖延,要求內政部與黨產會等單位拿出魄力,不該再讓步,甚至考慮解散婦聯會。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危老條例執行率偏低,申請案件少、核准件數低,要求部長加速推動全國各縣市開放申請。
  • 建議政府提供社會住宅作為危樓重建期間的短期安置,並加速建物快篩、耐震鑑定。
  • 關切空勤總隊人員編制不足問題,要求部長研究改善方案。
  • 肯定警政署「安居緝毒專案」成效,並要求提供員警敘獎提升的詳細資料。
  • 關切雪隧經費統籌進度,要求消防署加速報院爭取經費。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質疑婦聯會協商期間暗中銷毀資料,錯失保全證據時機,並指出黨產條例第25條規定人民可要求返還財產,要求內政部與黨產會預作準備。
  • 指出公有建築物耐震補強執行18年仍有1,246件未完成,其中內政部所屬有36件,要求營建署提出計畫書及完成時程。
  • 反對廢除「人民團體法」改立「社會團體法」,認為應保留其立法沿革作為台灣民主化歷史文化資產。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地震救援狀況,詢問部長到場時間、傷亡人數及與2016年台南地震救援的差異。
  • 質疑「安家固園計畫」宣傳不足、內容華而不實、規劃不完整,導致執行率低。
  • 要求警政署說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後,如何向社會說明警察維護治安的決心不變。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蘭嶼黑鷹直升機空難事件,要求部長說出6位罹難者姓名,並詢問事故是天災或人禍,以及春節期間搜救工作是否停擺。
  • 質疑空難事件是否完全依照SOP進行,以及黑鷹直升機出勤天氣標準是否符合。
  • 引用美國對台灣黑鷹機種訓練報告,指出台灣在標準化、求生裝備及主動維護方面的多項缺失,質疑空勤總隊維修與管理文化。
  • 關切空勤總隊人力、預算及升遷制度問題。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土計畫法5月1日公告實施後,對台灣經濟社會的衝擊與發展,要求內政部督導各縣市做好溝通。
  • 詢問行政區劃法修法時程,並確認是否不涉及六都及十六縣市的重新調整,僅訂定行政區劃調整的法定程序。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婦聯會後續處理,要求內政部促使婦聯會修改章程,更公開透明、吸納新血,並質疑辜嚴倬雲變卦原因是否有外力介入。
  • 指出婦聯會協商期間銷毀資料,認為其欺騙政府,要求內政部考慮廢止其許可,展現魄力。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家公園法第13條霸王條款,建議修法以利民眾親近自然與學術研究。
  • 指出鵝鑾鼻燈塔解說牌「為防原住民侵擾」之敘述不符歷史事實,應修正為「防洋」,並要求知會航港局與觀光局一併修正。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警察超勤津貼各縣市發放標準不一,造成不公平,影響士氣,要求內政部全面檢討,達成全國一致性。
  • 批評嘉義縣燈會期間,立法委員送熱食慰勞員警被拒,但警察之友會送紅包卻被收受,質疑警政署差別待遇,要求查明改正。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為何拖延認定婦聯會為附隨組織,導致其銷毀資料,並指出促轉條例與刑法對銷毀資料的追溯問題。
  • 要求內政部對婦聯會銷毀資料事件硬起來,若不提刑事告訴,應考慮解散婦聯會。
  • 關切警察新槍採購弊案,指出槍枝生鏽、誤擊,且採購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要求警政署說明若上訴敗訴後的處置方案。
  • 要求警政署提供新槍配發後警察誤擊事件的實際件數。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信號彈攻擊事件層出不窮,輸入審查要點未能有效阻止,要求內政部將信號彈重新納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質疑老屋健檢執行率低,因民眾擔心房屋跌價且政府未提供配套,要求政府提供容積獎勵並對危險房屋採取強制都更措施。

姚文智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推動公辦都更,並要求加速完成相關法案審議。
  • 質疑部長在婦聯會事件上仍陷於協商路線,認為對方不可能幡然醒悟,應採取更強硬立場,不應再寄望溝通。
  • 詢問部長對遷都議題的看法,強調首都減壓與發展的重要性,並指出遷立法院涉及修憲與行政部門配合問題,應全盤思考。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感謝內政部及消防署在花蓮震災救援與供水協助,並要求消防署加強花蓮縣救難人員訓練與設備支援。
  • 關切花蓮震災後房屋重建與補強,特別是未貼紅黃單但受損或居民恐懼不敢回家的第三類型房屋,要求明確申請程序與補助方案。
  • 質疑初評6,000-8,000元、詳評40萬元補助額度是否足夠,並要求明確化申請流程。
  • 關切地質敏感區的房屋重建問題,要求中央制定統一法令規範,保障地主權益。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關心「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進度,要求內政部加快腳步,希望能在母親節前將草案送至行政院。
  • 關切公部門建築物耐震補強,特別是學校老舊教室安全問題,要求政府加速處理,不能靠運氣。
  • 提出「全民防救災教育法」草案,希望系統性推動防災教育,並要求內政部加速在災防法中納入相關理念。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關切新住民參政權,質疑選罷法規定取得身分證後需滿10年才能參政過於嚴苛,要求內政部研擬降低年限。
  • 關切花蓮震災後低收入戶或經濟弱勢受災戶的房屋改善能力,要求內政部規劃協助與補助方案。
  • 質疑空勤總隊經費與人力不足,導致機械維修保養問題,影響飛安與救災安全,要求部長檢討補足。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建議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紀念館設立永久性中橫公路開路先民紀念彩繪或展示。
  • 關切空勤總隊人力、維修及飛行員長期不足,要求內政部加強人員員額。
  • 要求內政部支持在東台灣成立特搜基地,並比照尼伯特颱風模式爭取花東基金。
  • 質疑租屋補貼標準仍沿用98年莫拉克風災標準,不符物價與房租上漲,要求提高樓地板金額。
  • 質疑購屋貸款額度350萬元過低,對災民不友善,要求提高金額。
  • 關切地質敏感區建物重建無法令規範,要求中央制定統一規定,並將斷層帶上建案納入都市更新獎勵補助。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建署對原住民地區都市計畫限制問題僅建請地方政府通盤檢討,要求營建署應主動與原民會召開會議,積極解決原住民興建住宅權益受限問題。
  • 關切蘭嶼黑鷹直升機空難後,蘭嶼地區醫療後送服務,建議在蘭嶼設立基地長駐直升機,並追問空難原因及新購直升機安全性。
  • 要求營建署在全國國土計畫中明確將原住民部落納入城鄉發展區第三種,確保其發展空間。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飛安問題,指出過去不到10個月發生2起事故,並引用美國技協小組報告,揭露空勤總隊在標準化、求生裝備及主動維護方面的多項人為缺失與管理文化問題。
  • 要求部長說明具體檢討措施,承諾增加人、錢,並提升體制內的專業與管理文化,要求3個月內提出完整的改善計畫。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 感謝委員支持多項重要法案,並對黑鷹直升機失聯與花蓮震災表達遺憾,說明第一時間指揮調度與救災作為。
  • 針對花蓮震災,說明成立前進協調所、動員技師評估建物安全、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災情等不同做法,並承諾投入60億元推動5大策略復原重建。
  • 報告內政部三大施政主軸:維護社會安全(打擊毒品詐欺、掃黑、防制糾纏行為、提升防災救援能量、優化警消權益)、深化親民服務(不動產實價查詢、自然人憑證、資安防護、替代役新制)、落實國土永續與居住正義(國土計畫、海岸濕地管理、社會住宅、危老建築改建都更)、強化公民參與與擁抱國際(轉型正義、民主發展、地方制度、平等互惠通關、前瞻移民政策、新住民權益)。
  • 坦承「安家固園計畫」設定目標不務實且執行率低,已調整為「危老條例」並搭配都更,對新政策推動有信心。
  • 表示新式身分證配偶欄與地址欄位仍在徵詢各界意見。
  • 強調警力勤務具公共公益性,派駐有其必要性,不認為警察是「墓園管理員」。
  • 重申考試作弊不可容忍,將依法定程序處置。
  • 表示婦聯會轉型處理不關心個人評價,而是關心如何合乎民主與轉型正義精神,資產應回歸民眾,並認為辜嚴倬雲是在「放馬後砲」。
  • 承諾在母親節前將「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送交立法院,並列為優先法案。
  • 說明勞軍捐數額黨產會曾提約900多億元,由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發起,將與相關部會合作追查。
  • 同意檢討消防署發文禁止隊部飼養犬貓問題,認為應隨時代改變,並肯定警消愛護動物的貢獻。
  • 承諾持續盯緊花東地區原住民保留地地價稅調整進度。
  • 表示平地原住民縣議員遞補案將妥為研議,不拘泥於形式要件,並與相關機關協調。
  • 說明國土計畫法將在今年5月公布全國國土計畫,劃定四大功能分區原則,後續由縣市規劃,總量管制不會過度限縮地方發展,並強調將有平衡性措施。
  • 承認業務報告書面內容有重複性,但口頭報告力求反映務實面。
  • 說明婦聯會問題核心在於組織不公開透明與寡頭壟斷,內政部將要求其修改章程、改變組織結構,並尊重黨產會依法律職權處理。
  • 回應遷都議題,認為賴院長提的是首都減壓,遷都茲事體大,韓國經驗顯示可能引發對立,最終採遷行政中心方式,強調需全盤溝通。
  • 說明花蓮震災後60億元計畫將優先處理花蓮,推動建物快篩、評估、補強與重建,並提供金融協助。
  • 同意檢討租屋補貼6,000元標準及購屋貸款額度,將與相關機關研議。
  • 回應地質敏感區建物問題,認為應納入考量,中央與地方需合作,制定統一規定。
  • 承諾會將原住民地區都市計畫問題與相關單位找來,律定更清楚的規定。
  • 說明空勤總隊基地設立需考量龐大維修與維護系統,空難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黑鷹直升機仍持續執勤。
  • 表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將儘快送至行政院,並與法務部、衛福部協調。
  • 說明全民防救災教育將納入災防法,以系統性推動。
  • 回應新住民參政權年限問題,表示10年規定不違憲但可精進,將配合相關機關努力,並加強宣導協助已具投票權者。
  • 承諾與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合作,將中橫公路開路篳路藍縷的故事以永久方式展現。
  • 承認警察超勤津貼不一會造成不平,是一個需要處理的議題,但有難度。
  • 就立法委員送熱食慰勞員警被拒事件,表示那樣做不對,會了解並接受委員關心。

張琬宜 內政部戶政司司長

  • 說明新版自然人憑證晶片卡仍有照片和身分證字號,配偶欄和地址欄位仍在蒐集各界意見。

陳家欽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說明警力派駐蔡總統父親墓園是基於情資判斷,預防對立,並非針對特定個案。
  • 表示「安居緝毒專案」已查獲大量毒品與製毒工廠,將成為例行性工作,並提升員警敘獎與慰問金以鼓勵士氣。
  • 說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是改變手段而非改變維護治安決心,透過社區警政概念達成安全目的。
  • 說明信號彈管制目前僅針對船舶、航空器嚴格,一般使用缺乏管制,需研議納入槍砲彈藥管制或加強查察裁罰。
  • 說明新槍採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警政署將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若結果不利將做處置,但腹案尚未完全確定。
  • 表示新槍配發後警察誤擊事件目前了解為1件,將再回去了解實際件數。
  • 承認各縣市超勤津貼不一會造成不公平,但需視縣政府財政預算。
  • 就立法委員慰勞員警被拒事件,表示嘉義縣局長處理不周延,會加以改正。

刁建生 內政部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 表示考試作弊為考生行為,無法保證不會再發生,但立場清楚「不可以作弊」,監試程序會嚴謹進行。

王靚琇 內政部地政司司長

  • 說明去年12月已就地價議題開會,山地鄉原住民保留地已清查並更正,花東等縣市將陸續配合現值或公告地價調整,預計9月前調整可影響11月地價稅。

董劍城 內政部空勤總隊總隊長

  • 說明蘭嶼空難春節期間打撈船與搜救工作皆持續進行,未曾休息或減少人力。
  • 表示蘭嶼醫療後送任務派遣完全依照規定程序,出勤天氣標準符合,事故原因仍在調查中(環境、機械、人為)。
  • 承認美國對台灣黑鷹機種訓練報告內容部分屬實,但為內部參考報告,總隊將務實面對,有缺點就改進。
  • 強調黑鷹直升機是新機種,飛行員訓練過程是從老舊機種到現代化機種的巨大跳躍,目標是達成標準化,並追求最高的飛安標準。

吳欣修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辦公處所管理手冊」制定於2005年,有修改空間,若犬隻作為工作夥伴可配合。
  • 說明花蓮震災後非紅黃單建物,若有疑慮可請建築師檢查,或透過都更業務中老屋整建維護申請補助。
  • 承諾加速公告申請流程,並提供台南地震協助補強的書面資料供花蓮參考。
  • 說明斷層帶上禁限建問題,實務上採提高建築安全標準,並建議以個案方式處理,協助花蓮縣政府制定土地使用管制要點。

楊模麟 內政部營建署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說明中橫開路過程已在中橫故事館展示,並曾為繪本作家舉辦特展,可再進一步規劃永久紀念。

相關後續

  • 內政部將檢討「辦公處所管理手冊」中不合時宜規定,並於3個月內重新檢視修正(臨時提案第二案照案通過)。
  • 內政部將於1個月內就公有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的執行成效、困難處及執行完成期程,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臨時提案第三案照案通過)。
  • 內政部應就國土發展建立「受益」補償「受損」原則,檢討「國土計畫」(草案)及研議相關具體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臨時提案第一案修正後通過)。
  • 「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將在母親節前提送立法院,並列為優先法案。
  • 內政部將盤點所屬應補強而未完成補強的建物,規劃未來計畫與時程。
  • 內政部將與相關單位協調,將原住民地區都市計畫限制問題律定更清楚的規定。
  • 空勤總隊將在3個月內提供階段性飛安改善計畫與檢討報告。
  • 警政署將於有新槍採購案方案時,立刻將書面資料送交立法委員。
  • 內政部將督促各縣市政府做好國土計畫法實施後的溝通工作。
  • 內政部將持續與相關機關協調,推動金門警力補足事宜。
  • 內政部將研議租屋補貼標準及購屋貸款額度調整,並將地質敏感區建物重建問題納入考量。

原始資料

公報
1072201
卷/期/冊
107/22/1
發布日期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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