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業務報告與質詢:聚焦北農爭議、有機認證及農業政策改革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14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邀請農委會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就新農業政策、農產運銷、有機農業管理、農保制度、漁業規範及智慧農業等議題接受質詢。會議討論熱烈,特別針對北農休市導致的菜價波動、假有機氾濫、農地農用與農電共生、農業缺工及流浪動物問題提出多方意見。最終,多項臨時提案通過,要求農委會針對相關議題提出檢討報告與改善對策。
討論事項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概況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農委會推動台灣農業進入新時代的各項政策,包括加強保障實際從農者、拓增農業勞動力、強化農產品產銷調節措施、實施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永續林業及自然保育、提升漁業經營環境、提升畜禽產業競爭力、推動智慧農業及農村再生2.0等。
- 委員質詢主要聚焦於北農休市事件的產銷失衡問題、網路販賣農產品違法使用標章與假有機現象、農民保險認定與宣導不足、漁業執法與國際規範脫鉤、農業缺工、山坡地開發回饋金、國土計畫法下的農地規劃、零撲殺政策衍生問題、農業金庫參與新南向ODA計畫以及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利用爭議等。
相關爭議
- 北農休市與菜價暴跌責任歸屬:多位委員質疑農委會與台北市政府在北農休市決策及應變上的權責不明,導致菜價波動影響農民生計;農委會則強調休市決策權在地方,但承認需概括承受整體產銷問題。
- 菜價是否暴跌的認定:農糧署署長否認菜價暴跌,稱今年平均價仍高於去年,但多位立法委員與民眾感受存在巨大落差,認為農民苦不堪言。
- 有機農產品標章管理與假有機問題:委員指出網路販售農產品違規率高達7成,有機認證浮濫且管理鬆散,質疑農委會未盡督導責任,打擊真正有機農民。
- 農民保險與天然災害救助:委員反映農保投保率低、理賠要件嚴格,且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新增條件,導致農民受災卻無法請領保險或救助金。
- 漁業執法與國際規範:委員質疑漁業署對漁民的執法標準(如測量魚身、船隻標示)過於嚴苛,甚至超越國際標準,且缺乏彈性與溫暖,導致漁民頻繁受罰。
- 零撲殺政策配套不足:委員指出零撲殺政策實施一年後,各地收容中心爆滿,流浪犬隻攻擊事件頻傳,質疑農委會缺乏經費、人力及安置場所的配套措施。
- 吳音寧總經理專業與適任性:多位國民黨籍委員質疑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缺乏專業、不認真且神隱,年薪高卻不負責,要求農委會撤換,但農委會表示應尊重公司治理與董事會決定。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北農休市導致菜價暴跌的權責不明,要求保證未來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 批評農委會未能在第一波休市後即啟動因應措施,導致第二波休市後菜價暴跌。
- 指出網路販賣農產品違法使用有機及CAS標章問題嚴重,不合格率高達7成。
- 建議農委會應整合所有政府認證農產品標章,設立專屬網站供民眾查詢,並加強督導地方政府稽核。
- 關切假有機氾濫打擊真正有機農,指出農藥產銷量增加與有機栽培面積成長的矛盾,質疑認證機構營利化導致把關不嚴。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認為北農事件凸顯農產運銷制度面問題,質疑北農僅占16%至18%的拍賣量卻主導全國菜價是否合理。
- 要求農委會加速冷鏈倉儲技術與設備的落實,並釐清中央與地方在建置國家級批發市場的責任與時程。
- 指出新通過的實際耕作及從事農業生產認定工作要點在農保加保角色認定上,可能導致地主喪失農保資格而不願出租土地,以及租用國有地/河川地農民無法保農保的問題。
- 提醒農委會宣導不足,許多農民及農會不清楚農保加保新規定。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在第三波休市後採取冷凍調節等措施有效穩定菜價,認為代價僅約200萬元卻被罵翻,非常可惜。
- 建議農委會成立訂價小組,建立標準流程,在連假前或預期量價異常時召開產銷會報,確認調節品項與作為,包含耕鋤,以提前預警。
- 質疑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將農民耕鋤視為「賊」的說法,認為本次增產非農民搶種,而是天氣因素,不應怪罪農民。
- 主張耕鋤作為產銷調節措施並非完全不可行,只要訂清楚遊戲規則,可降低政治風暴和不信任感。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建議台北市政府中秋節不要連休3天,與先前討論休市與菜價暴跌無直接關係的結論產生矛盾。
- 認為北農僅占16%至18%交易量卻主導全國菜價是結構性問題,要求農委會提出根本解決方案。
- 肯定農委會擴大高職農校學生寒假實習工讀名額的措施,建議持續擴大提供更多機會。
- 對中國31項惠台措施中與農業相關的部分表示擔憂,特別是針對台灣龍頭企業的政策支持,要求農委會加強因應,捍衛智慧財產權。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缺乏專業、不認真,年薪高卻不負責,質疑其適任性及農委會的政治酬庸。
- 譴責北農董事長與總經理不和、市府秘書聯合總經理打壓董事長,導致農民受害。
- 質疑農委會過去設定菜價天花板與地板價的標準變動,並指出農委會雖有能力控管產銷,卻未主動積極作為。
- 要求農委會檢討零安樂死政策的配套措施,指出流浪動物收容所爆滿、攻擊事件頻傳,且地方政府面臨無錢、無人、無地安置困境。
- 關切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放寬」免繳條件,擔憂導致山坡地農舍濫建死灰復燃。
- 指出芬普尼雞蛋事件中,農委會放寬芬普尼殘留標準至10ppb,質疑其行政邏輯矛盾,未能確實扮演食安主管機關角色。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贊同主委關於流浪貓犬源頭管理的重要性,並指出鄉下地區流浪貓犬數量更多,對交通及兒童安全造成威脅,要求農委會協助地方政府解決經費與收容場所問題。
- 質疑新南向政策下,農企業貸款申請核准率低,特別是針對在台灣無資產者,要求農委會與金管會協調解決海外資金需求問題。
- 反映漁民爭取多年漁業專線未果,僅有傳真專線且APP軟體仍在測試,老漁民不熟悉使用,要求農委會設立24小時專人服務專線,提供漁民即時協助。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批評主委未考察日本大田市場,指出該市場全年無休且24小時供應,與台灣休市導致產銷失衡形成對比。
- 引用全國農會會議紀錄,證明農會曾強烈建議休市日勿連續超過2天,反駁主委稱農會未提出異議的說法。
- 質疑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喊出蔬菜平均價格維持18元以上,但實際市場價格已崩盤,且主委將責任推給農會,是嚴重失格。
- 關切國土計畫法下農地匡設問題,質疑農委會的糧食自給率目標與實際農地面積數據不符,擔憂農業縣承擔過多責任,且農民權益受損。
- 要求農委會應保障農民權益,主張農地價格,並在農地計畫規劃中為農民發聲。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肯定主委業務報告中提及的「時尚農業」、「生醫」、「農再2.0」及「農業循環」,但提醒農再2.0應多著墨台灣西海岸線,並關注本土藥草發展及農業廢棄物處理。
- 認為北農事件凸顯其事不關己、輕視農民的態度,呼籲北農進行大幅改革,包括腹地擴展、分門別類拍賣及分級訂價。
- 指出農會現行制度不合理,盈餘分配不公,主要業務偏重信用保險而非產銷,認為台灣農會是「分贓體系」,阻礙農業發展,呼籲農委會借鑑日本農協改革,大刀闊斧處理。
- 關切蒜頭採收期仍開放進口問題,認為冷鏈機制無法完全解決,應加強源頭生產量管控。
- 建議農委會應發展「農業獨角獸」,投注國家資金,發展有機農業的台積電,並要求關注花東有機專區政見的落實。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感謝漁業署從善如流,研議開放焚寄網、棒受網漁業兼營許可,要求4月底前公布,加速行政流程以利漁民捕撈期。
- 關切燈火漁船補助換裝LED燈的預算是否持續,要求農委會繼續補助,保障漁民權益。
- 質疑北農休市造成菜價崩跌,農委會應多關心,並指出北農休市早在前一年年中已決定,農委會應知情且參與。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不滿業務報告前一天才送達,質疑執政黨護航。
- 批評農糧署署長否認菜價崩跌,是推卸責任,認為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缺乏專業、高薪卻神隱,是「人禍」,要求撤換。
- 質疑農委會重啟耕鋤計畫是開惡例,認為是「天譴」,應優先做好物流、冷藏等防範措施。
- 建議農業保險補助應依縣市財政情況做分級補助,照顧財政困難的農業縣市。
- 主張應取消山坡地開發回饋金辦法,並讓苗栗縣發揮山坡地特色,而非閒置或劃入不宜農耕地。
- 要求農委會針對山坡地農地訂定審查原則,並提供苗栗縣整體規劃的彈性空間。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漁業署法規與國際脫鉤,子法採最嚴格標準,裁罰過重,例如IOTC規定鮪魚測量1噸1尾,漁業署卻規定30尾,以及船隻標示國際僅1處,國內卻要求6處。
- 指出漁業署未考慮漁民作業困難,如油漆掉落導致受罰,要求執法應更溫暖、符合實際。
- 質疑漁業署在船舶定位斷訊及e-Logbook回報斷訊時,要求漁船30天內返港或直接重罰,缺乏彈性與變通,認為政府將人力不足轉嫁給漁民。
- 要求漁業署檢討並與國際標準一致,執法應溫婉,而非頻繁處罰本國漁民給歐盟看。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缺乏農業專業且不認真,就任8個多月未聽取各部門簡報,要求農委會負起推薦責任並協調其請辭。
- 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已批評吳音寧不專業、不認真,農委會應尊重台北市政府的決定,不應表達不同意見。
- 認為北農休市爭議是台北市政府與農委會共同問題,要求釐清責任。
- 質疑農委會對北農的監督責任,認為農委會作為官股代表,應在董事會中要求處理總經理的適任問題。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被歐盟舉黃牌已30個月,要求農委會說明這半年來在人力、經費、裁罰嚇阻、檢查能量及法律鬆散等4個建議面向的努力,是否有信心解除黃牌。
- 強調解除黃牌對台灣漁業發展和國際形象影響深遠,要求主委和署長加把勁,盡快解除。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中土地所有權或合法使用證明與原住民族土地權利概念有落差,且原住民保留地申請程序冗長,不利原住民族農民獲得救助。
- 建議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增列「經由鄉(鎮、市、區)公所會同公產管理機關辦理現地會勘及審查初審通過者」的文件,作為申請天然災害救助的證明,以保障原住民族農民權益。
- 強調原民會已同意此方式,要求農糧署盡快辦理。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對東勢林業文化園區的行政效率低落,承諾20億元投資縮減至3億元後又無疾而終,BOT/ROT招標3年仍失敗,要求主委徹查行政疏失並承諾若招標失敗,明年政府應編預算自行處理。
- 質疑農委會規劃的6個農產加工中心獨缺台中,但台中農產豐富,要求在中部設立加工中心,以調節產銷、處理次級品,解決農民困境。
- 關切農業保險推動成效不彰,投保率低,質疑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修訂後,新增條件導致農民即便受災也無法請領保險,要求檢討並盡快提出農業保險法草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發展進擊型農業」理念,但提醒政策推行不應忽略東部和原鄉的優質農業及文化特性。
- 關切新農民培育計畫每年培育3,000位新農民數量不足以應對未來11萬名農民退休潮,建議擴大培育規模,分區增設學校,並仿效學士後醫護科系,吸引多元專業人才投入農業。
- 建議農業綠能專案小組應擴大民間參與,並納入原住民地區,推動公民電廠和社區電廠。
- 要求智慧農業發展應重視原住民族地區,農業科專應優先扶植原住民或投入原鄉的企業。
- 建議訂定小型農村加工場管理規範時,應考量東部小農生產型態,設立小規模加工食品檢驗制度,並讓在地農民參與研商。
- 質疑漁業專用權僅交由漁會處理,部落傳統捕魚慣習未受保障,要求修訂漁業法或專案討論,保障部落漁業專用權及祭儀活動。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農糧署署長否認菜價崩盤,認為北農總經理吳音寧有疏失卻無人負責,要求農委會作為監督機關應處理。
- 關切阿里山山葵農地被強制徵收問題,要求成立山葵農專案小組,研議保留國寶級山葵在阿里山。
- 肯定水保局農路經費增加,要求多照顧原住民地區。
- 詢問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後,原住民地區灌溉水圳問題如何解決,強調不應再有灌溉區內外之分,應將水利建設拉到重要生產基地。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業金庫有高達5,000億元資金閒置,存放比率僅3成,每年需負擔高額利息成本卻無收入。
- 建議農業金庫應參與政府開發協助(ODA)計畫,為過剩資金尋找新投資標的,並申請設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作為台灣新南向農企業赴東南亞投資的資金後援。
- 要求農委會與金管會協調,若需修法或行政解釋,應盡力促成農業金庫設立OBU,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林聰賢 主任委員
- 報告農委會將帶領台灣農林漁牧進入新時代,推動「新農業」政策,強調保障實際從農者、拓增勞動力、強化產銷調節、實施綠色給付、永續林業、提升漁畜產業競爭力及發展智慧農業。
- 回應北農休市事件,強調休市決策權在地方市場管理處,但農委會概括承受全國產銷問題,並將全面檢討制度面,成立農委會內部訂價小組,加強採後處理、冷鏈與加工,並鼓勵共同運銷。
- 承諾整合農產品標章,發展APP供民眾查驗真偽,最慢108年完成,過渡期間加強監管。
- 解釋農保制度將針對老農與繼承家業但有其他職業的農民做區隔,對租用河川地的農民只要有租約即可納保,並將加強宣導。
- 回應流浪貓犬問題,表示中央將透過資源與政策協助地方政府充足設施,加強結紮(TMBR)及源頭管理,未來針對販售處所進行登記與管理。
- 表示已與金管會顧主委協調,同意在盤點工作後協助解決農業金庫設立OBU的關鍵議題,樂見台灣資金導入台商與農企業海外投資。
- 承諾將加強TMBR(Trap-Neuter-Return)計畫,針對流浪貓犬實施結紮以控制數量,並加強販售處所源頭登記與管理。
- 解釋漁業執法標準需與國際接軌,因過去漁獲資料不完整,國際組織建議採取較強硬規定,已補足觀察員人力經費,加強執法強度與密度,對解除歐盟黃牌審慎樂觀。
- 回應原住民族天然災害救助問題,表示農糧署已修正辦法,原住民只要檢具公所取得公產機關同意提供增編保留地公函,即可申請救助,並將從寬認定農業使用行為。
- 承認東勢林業文化園區案延宕多年,承諾重新完整啟動,徹查行政疏失,並表示若招標失敗,明年政府將編經費自行處理。
- 說明農產加工中心將採區域概念,輔導各地農會或由農委會設立,如南部香蕉鳳梨加工中心,中部大台中地區則輔導東勢農會做截切中心,並會盤點場地設育成中心。
- 強調農業保險將持續推動,今年將立法,保費補助朝50%方向,並將檢討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中新增的嚴格條件。
陳建斌 署長 農糧署
- 承認北農休市事件有「疏忽」,主因天候導致菜量暴湧措手不及,但否認菜價「暴跌」,稱今年平均菜價高於去年。
- 表示全台46個市場中北農最大,過去與產地互動良好,但此次連休3天可能有所疏忽。
- 說明農委會啟動的因應措施包括簡訊通知農友、輔導真空預冷及冷藏貯藏、商洽農民團體提供冷藏庫等,並承認這些措施是有效的。
- 回應耕鋤是迫不得已的緊急專案作為,非通案政策,最有效的方式是冷藏調節。
- 承諾第1、2、3、4、5、6、10、14、15、17、18、20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第15案建議撤案因不認同菜價暴跌說法。
蔡昇甫 處長 企劃處
- 說明市售農產品抽查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農委會協助地方政府執行。
- 表示農委會正在整合標章,並發展APP,讓民眾可即時查詢標章真偽,最慢108年完成。
- 承諾第2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
朱建偉 處長 輔導處
- 說明農保認定上,自有農地0.1公頃仍需保有,不能全部出租而妨礙原地主農保,但針對老農不會計較。
- 表示租用河川地的農民只要有租約即可保農保,因已利用人地脫鉤政策。
- 承認農會宣導不足,將加強農會員工對農保資格認定與宣導工作。
- 承諾第18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
黃鴻燕 署長 漁業署
- 承諾將盡快協調內部權責,設置漁民通報專線,並進行宣導。
- 說明漁業署已成立工作小組,將盡快完成棒受網漁業兼營許可的法制作業,預計4月底前修法公布。
- 解釋IOTC要求測量鮪魚30尾是基於科學家建議及早期漁船資料不足,而非國際標準1噸1尾,且此規定已實施超過5年。
- 說明船舶標示6處是依國內法規,而非國際識別碼,但因過去漁船投機行為多,國際觀察員會檢視並舉發。
- 表示VMS中斷30天內強制進港是WCP決議,過去有變通方式,但新機制將允許斷訊時透過其他機制回報,避免漁民受罰。
- 承認去年10月歐盟肯定台灣努力,但仍需加強,目前內部評估對解除黃牌有信心,但仍需爭取對方肯定。
- 承諾第7、19、20、21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第19、21案報告時程改為2個月內。
林華慶 局長 林務局
- 回應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修正是針對「已開發的工業區」適用,並非全面開放,其他回饋金制度照舊,沒有放寬。
- 說明原住民保留地問題與林務局業務無關,將配合原民會衡酌相關史實與住民權益,進行協調。
- 否認阿里山山葵農被消滅或強制徵收,表示已成立平台與嘉義縣政府、阿里山鄉公所協調,鄉公所願提供公有地供農民種植,農試所將提供技術協助。
- 承諾第8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第9案修正部分文字後通過,第11案修正刪除林務局相關文字後通過,第16案修正報告時程為2個月並研議可行性後通過。
馮海東 局長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承諾第12案臨時提案將修正文字後通過。
費雯綺 所長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 針對芬普尼雞蛋殘留值提案,建議修正多段文字,說明國內芬普尼未全面禁止農用,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及日韓皆定為20ppb,農委會經評估研定蛋的殘留標準10ppb合理。
李聰勇 代理局長 農業金融局
- 承諾第14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
李鎮洋 局長 水保局
- 說明今年農路經費為12億多元,將優先照顧偏鄉及原住民地區。
謝勝信 處長 農田水利處
- 表示農田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後,將不再有灌溉區內外之分,只要區內一半以上農民有意願且水源、土地無問題,即可納入服務。
- 坦承一下子將全部農地納入灌區有困難,但會協助地方水利會服務。
范美玲 場長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承諾第17案臨時提案將遵照辦理。
相關後續
- 農委會主任委員林聰賢將就北農事件、有機認證、農業保險、漁業執法、農業缺工、流浪動物、國土計畫農地規劃、農業金庫ODA及原住民土地權益等議題,在一個月或兩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或研擬改善對策,送交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1案至第8案、第10案、第12案、第14案、第17案、第18案、第20案全數通過,要求農委會相關單位遵照辦理。
- 臨時提案第9案、第11案、第16案、第19案、第21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
- 臨時提案第13案及第15案因爭議較大,保留處理。
-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的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2301
- 卷/期/冊
- 107/23/1
- 發布日期
- 2018-04-0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