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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環評爭議與空污法修正草案審查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19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案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討論核心聚焦於環評程序的合法性、對空氣品質的影響、能源政策的必要性及其與居民健康的關聯。會議中,多位立法委員對環評結果表達強烈質疑,並就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提出建議。最終,深澳電廠案的臨時提案皆未獲通過,空污法修正案則擇期續審。

討論事項一

審查「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等48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共48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與詢答,旨在檢討現行環評法規漏洞並強化空氣污染防制措施。
  • 核心問題包含老舊燃煤電廠退場機制、移動污染源管制、健康風險評估納入排放標準,以及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等。

相關爭議

  • 修法進度延宕:立法委員質疑環保署修法草案自去年9月公告後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恐為「打假球」。
  • 法案內容爭議:立法委員擔憂行政院版空污法修正案恐開「方便之門」,如天然氣發電許可證燃料用量及排放量可能無限制,或環保議題卻需「會同經濟部」公告實施,質疑環保署自失立場,為經濟發展犧牲環保。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環評法對於老舊開發案缺乏適當退場或重新審查機制。
  • 建議未來環評法應增訂停工超過5年需重做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的規定。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環評法修法進度,希望環保署能將環評法列入優先法案加速推動。
  • 提出環保集點活動的成效疑慮,包括綁定電子票證數過低、點數計算異常及環保商品種類不符期待等問題。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強調空污法修法對未來空污防制策略的重要性,特別是針對老舊汽車排放標準加嚴、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及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訂定。
  • 呼籲衛福部應統籌規劃空污對健康的影響研究及教育宣導,並提出前瞻性因應策略。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在深澳電廠案中採用的空氣品質模擬模式可能不可行或有誤差,要求環保署應對外說明釐清。
  • 關切地方政府拒發深澳電廠生煤許可證的問題,建議中央應與地方政府溝通或考慮中央發放許可權的可能性。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關於空污主要來自境外之說法,要求環保署提供火力發電廠對各地影響比例的數據。
  • 批評行政院版空污法修正案恐大開後門,允許天然氣發電燃料用量及排放量無限制,且總量管制規定需會同經濟部公告,削弱環保署權責。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深澳電廠環差範圍應納入宜蘭縣,並進行毒性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
  • 質疑在和平火力發電廠污染未獲適度管控前,貿然推動深澳電廠擴建的不合理性,並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及期程。
  • 呼籲應大力發展宜蘭的地熱等綠能資源,以替代燃煤發電。

相關人員回應

李應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承諾將持續追求最佳可行技術,降低電廠運作污染排放,並將加強對電廠的監督。
  • 說明空污法修法旨在提供法律授權,以加嚴排放標準、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及訂定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指出目前燃煤電廠重金屬排放需每季檢測申報,超標將處分,並強調修法後將有更明確規範。
  • 表示將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生煤許可證問題,並強調國家整體能源政策需考量風險分散與燃料多元性。
  • 同意將與經濟部、台電合作,提供各電廠汰舊換新及污染改善期程表。
  • 表示願意安排委員組團參訪日本先進燃煤發電技術,以降低民眾疑慮。

詹順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說明環評法修法草案已預告,旨在建立老舊陳案退場機制,並將停工超過5年者納入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範疇。
  • 指出空污法修法與環評法修法研擬期間重疊,且環評法修法規模大,需廣徵各界意見,故進度較慢。
  • 澄清環保集點活動旨在鼓勵大眾運輸,將盤點成效並檢討問題。

龔明鑫 經濟部政務次長

  • 表示經濟部正積極開發地熱等多元再生能源,並將引進國際新技術以提升效率。
  • 強調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對國家能源轉型、穩定電力供應及降低空污的重要性,特別是北部地區的供電穩定。
  • 說明深澳電廠採用超超臨界機組及最先進環保設備,將大幅降低空污排放總量,且其空氣品質模式模擬結果符合環保署標準。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代理次長

  • 承諾衛福部將持續強化空污對健康的影響研究,包括國衛院執行的PM2.5特徵研究,並與教育部合作推動中小學衛教教材。
  • 表示將釐清離島醫療照護相關法規,並要求離島駐地飛機配備符合專用救護直升機標準,以提升緊急醫療救護品質。
  • 對於電子煙議題,承諾將儘量蒐集現有產品資訊,於2個月內完成相關研究數據分析,以供修法參考。

王美花 經濟部次長

  • 說明2025年能源配比目標中,燃煤將維持30%並以高效率機組取代舊機組,深澳電廠對北部供電穩定具重要性。
  • 承諾將全力與新北市政府溝通,以解決深澳電廠生煤許可證問題。

鍾炳利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說明能源轉換需時間,台電已規劃汰舊換新時程,並將投資477億元進行空污改善,包括燃氣電廠的低氮氧燃燒器及脫硫設備,以及燃煤電廠的靜電集塵器。
  • 表示深澳電廠採用超超臨界機組,使用低硫、低灰、高熱質煤,可有效降低污染排放,提供合理電價。
  • 指出台灣地熱發電技術成本高昂,但台電正與中油合作重啟深層地熱探勘,並積極推動離岸風力等再生能源發展。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概況報告及詢答完畢。
  • 行政院函請審議「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等48案,說明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針對深澳火力發電廠擴建環評計畫對北北基及全台空氣品質影響之專案報告與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針對深澳火力發電廠更新擴建環評計畫,探討其對北北基及全台空氣品質的影響,並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等相關部會報告因應對策。
  • 核心爭議點在於環評程序的合法性、新舊案的環境影響差異比較、國家能源政策的必要性、對居民健康的潛在危害,以及地方政府與環團的反對意見。

相關爭議

  • 環評程序合法性與關鍵投票: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8比8投票結果中投下關鍵一票讓環評案「修正後通過」,遭質疑其投票依據及是否違背其長期環保理念,且會議中有多位官員代表未親自出席,引發「護航」爭議。
  • 空氣品質影響評估差異:台電公司與新北市政府委託學者(莊秉潔教授)的PM2.5模擬結果存在3倍差異,引發對數據可信度的質疑,且環評報告未充分納入宜蘭縣的影響分析。
  • 「乾淨的煤」定義與燃煤污染:賴清德院長稱深澳電廠使用「乾淨的煤」且污染量與天然氣相當,但環保署副署長及學者反駁稱燃煤電廠仍非潔淨能源,且會排放重金屬、戴奧辛等致癌物,與燃氣電廠有顯著差距。
  • 能源政策必要性與替代方案:立法委員質疑在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下,燃煤占比應降低,為何仍擴建燃煤電廠;並提出地熱、天然氣等替代能源發展緩慢的問題。
  • 地方政府與居民反對:新北市政府明確表示將不核發深澳電廠生煤許可證,且當地居民及多個縣市(北北基、桃園、宜蘭)表達強烈反對,認為環評溝通不足且忽視地方意見。
  • 海洋生態與環境破壞:新增卸煤碼頭及防波堤對深澳灣海域生態的影響,儘管台電稱已縮小規模並減少填海造地,但仍有生態學家擔憂加劇影響。
  • 老舊環評案的處理機制:深澳電廠為12年前通過的舊案,當時未評估PM2.5,現行環評法缺乏老舊案退場機制,導致僅能進行「環差」審查,無法全面重評環境變遷後的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票支持環評案的理由,是否僅依法行事而未考量環境變遷。
  • 強調台灣地熱資源豐富,應加速開發作為基載再生能源,而非僅著重風力與太陽能。
  • 呼籲提升地熱探勘技術,引進國際團隊加速再生能源發展,減少對燃煤的依賴。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指出深澳電廠每年將增加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與全球減碳趨勢背道而馳。
  • 批評衛福部代表未出席環評會議,且對PM2.5危害及環差評估的說法不符事實,身為婦產科醫師卻未能捍衛國人健康。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過去反對燃煤的立場與此次投票結果不符,並要求全國火力電廠設備應全面更新,避免「一個台灣、兩個天空」。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稱投反對票會違法的說法,要求說明違反哪條法律,並指出專案小組提出的退回重審建議並非違法。
  • 揭露經濟部早在2016年已定調深澳電廠非蓋不可,環保署配合演出,質疑環評大會僅為「護航大會」。
  • 譴責衛福部等機關代表未親自出席環評會議,僅派下屬「當投票部隊」,未能為民眾健康把關。
  • 要求環保署應修正深澳電廠排放標準,比照天然氣電廠,並質疑賴院長「燃煤與天然氣排放一樣」的說法誤導民眾。

楊曜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公開超超臨界發電機組降低PM2.5排放的具體比例,以說服民眾。
  • 關切深澳電廠港口設施變更對水流及海洋生態的影響,質疑環保署未要求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 擔憂新北市政府拒發深澳電廠生煤許可證可能導致電廠建成後無法運作,建議中央與地方政府溝通許可權問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詢問環保署在環差審查中是否曾討論將深澳電廠改為天然氣發電的替代方案。
  • 關切深澳電廠被列入2025年啟動規劃,質疑此規劃是否在民進黨執政後才確定,且燃煤發電部分一直存在。
  • 擔憂新北市政府拒發許可證將影響深澳電廠證照申請,並希望環保署在空污改善上能更努力。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呼籲衛福部應針對空污對健康的影響進行更科學化的研究和防範,並提出前瞻性因應策略。
  • 詢問環保署是否有周延的監測計畫,確保深澳電廠等火力電廠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 要求經濟部清楚說明深澳電廠在電力供應轉型藍圖中的角色及必要性。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離島空中緊急救護服務的不足,特別是台東地區缺乏民用航空器支援,以及民眾對地方醫療的不信任。
  • 揭露醫療人員陪同離島病患空中轉診需簽署放棄賠償要求的切結書,質疑其合理性。
  • 指出空勤總隊飛機缺乏專用救護直升機應有的醫療配備,要求內政部與衛福部協調改善,確保離島夜間及無標案地區的醫療品質。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回顧深澳電廠除役歷史,質疑其在具爭議性且民眾未充分了解下急於通過環差案,背後存在政治任務。
  • 指出深澳電廠鄰近阿美家園、八尺門海濱部落等原住民聚落,擔憂電廠擴建將影響原住民生活環境與文化。
  • 批評環保署在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環差案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進行部落諮商同意,要求環保署應多溝通並尊重原住民族權益。
  • 強調環保署應站在環境保護立場,而非經濟發展立場,在環評爭議時應有更多處理方法,而非強行通過。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發言人稱台灣空污大部分來自境外之說法,要求環保署提供火力發電廠對各地影響比例的數據。
  • 關切中部居民長期受空污困擾,要求環保署提供台中火力發電廠對中部地區空污影響的具體數據。
  • 批評行政院版空污法修正案是「打假球」,降低空污排放卻打開排放無上限的「方便之門」,並質疑總量管制需「會同經濟部」公告,削弱環保署權責。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要求深澳電廠環差範圍應納入宜蘭縣,並進行毒性空氣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
  • 指出和平火力發電廠與深澳電廠發電量接近但污染量相差懸殊,要求環保署對和平電廠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期程。
  • 強調宜蘭縣以觀光環保立縣,無法承受頭尾各一座火力發電廠的污染壓力,呼籲政府應發展地熱等綠能,實現環保首都願景。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深澳電廠環評案以12年前的「幽靈電廠」標準作為比較基準,不符環保署自身提出的環評法修正草案精神,應重做環評。
  • 挑戰環保署對2010年深澳電廠「動工」的認定,認為僅部分拆除舊電廠不應視為新電廠的實質動工。
  • 質疑行政程序法第123條廢止環評處分的適用性,指出PM2.5納入規範後時空背景已變,應廢止舊環評。
  • 關切新增卸煤碼頭及防波堤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尤其生態學家已提出加劇影響之虞,質疑環評委員未充分調查即否定生態學家懷疑的權力傲慢。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環評案中「依法不得不過」的說法是藉口,並舉高屏大湖、高雄大林電廠、台塑6.4期等環差案為例,證明環保署有權退回或要求重做環評。
  • 引用詹副署長臉書發言,提醒其曾承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無法兼顧時應以環境為優先」,並質疑其「六成以上議題難以實踐即掛冠求去」的承諾是否已達成。
  • 批評環保署在埤塘光電等事件中對其他部會缺乏約束力,未能堅守環保立場。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2025年能源配比中,深澳電廠的加入將使燃煤占比難以達成30%目標,可能導致電廠淪為「蚊子館」。
  • 指出新北市政府委託學者對PM2.5污染的模擬結果是台電的3倍以上,質疑環保署為何僅採信台電數據。
  • 建議環保署應等待新環評法通過後再審深澳電廠案,而非急於在舊法框架下通過,以避免副署長因言行不一而飽受批評。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在環評會議中未預設8比8平手狀況,且未考慮棄權或再議等處理方式,導致其處境難堪。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強烈抨擊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一票,犧牲北北基數百萬居民健康與環境,稱其為「環保的劊子手」。
  • 質疑行政院長賴清德「乾淨的煤」說法,認為燃煤發電不可能不影響環境,並要求環保署公布電廠排放重金屬數據。
  • 呼籲環保署應尊重北北基民眾反對深澳電廠的意見,並質疑環評問卷僅400份代表性不足。
  • 要求環保署公布環評委員名單,揚言發起罷免行動,並強調應以官品為重,若無法捍衛環境應辭職負責。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指出天然氣發電雖較潔淨,但也面臨接收站、儲氣槽等鄰避設施問題,且建設不易。
  • 建議工研院應研發高壓氧燃燒技術,提升燃燒效率,降低燃煤電廠污染排放。
  • 呼籲深澳電廠應採用更先進的IGCC或IGFC技術,以降低對人民健康的危害。
  • 強調非核家園目標已確定,但台灣缺乏其他國家電源連線,電源分散對國家安全與穩定供電至關重要。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質疑深澳電廠10年前通過環評卻遲遲未開發,10年後又申請變更的原因,以及環保署在審查時是否未察覺其中「蹊蹺」。
  • 詢問環評決議通過後,除了行政救濟外,還有無其他方法可以改變,如台電重送環差案或上位政策改變。
  • 指出台電在環評報告中稱已取得當地居民共識,但新北市與基隆市均表示未充分溝通,質疑報告內容與現實狀況的巨大差異。
  • 建議在北部地區適度增加天然氣發電量的配比,以符合總統的能源政策目標,並解決地方對燃煤電廠的疑慮。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長賴清德「乾淨的煤」及「污染量與天然氣差不多」的說法,指出兩者排放落差高達138倍,並批評其誤導民眾。
  • 引用詹副署長曾說「燃煤電廠仍不是潔淨能源」,打臉賴院長說法。
  • 質疑蔡政府錯誤的能源政策導致台灣缺電,卻以燃煤電廠彌補綠能不足,悖離國際無煤化趨勢,讓民眾「以肺換電」。
  • 批評環保署自失立場,未為環保把關,反成為「橡皮圖章」,並質疑詹副署長因擔任官職而違背環保理念。
  • 強調空污法第14條及第12條修正條文恐大開後門,讓環保無上限,並質疑環保署在總量管制上需「會同經濟部」的合理性。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蔡總統「台灣絕對不缺電」的說法,並指出電價已決定調漲,可能大幅上漲,與總統承諾不符。
  • 批評蔡總統將缺電問題歸咎於「人跟組織」,打臉台電與經濟部。
  • 關切2025年能源配比中燃氣占比50%的目標,若國際油價上漲至80或100美元,對電價的衝擊將難以承受。
  • 認為深澳電廠擴建及重啟核二皆是為彌補不確定能源政策的電力缺口,導致環保署等單位備受委屈。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票支持深澳電廠環評案,是否違背其長期環保理念及為政治服務。
  • 指出環評會議中多位委員提出問題未釐清,且有權力要求開發單位補充資料,不應急於在3月14日通過。
  • 批評環評法修法進度緩慢,質疑行政院不願將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是「打假球」。
  • 關切新北市政府已決定不核發深澳電廠生煤許可證,若電廠建成後無法啟用,將浪費上千億元納稅錢,但經濟部卻無具體解決方案,僅稱會溝通。

相關人員回應

李應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說明深澳電廠為12年前已通過環評的舊案,新案採超超臨界機組與最佳技術,污染排放標準從50ppm降至15ppm,並非「比爛」。
  • 強調環保署在理念上支持老舊環評案重做環評,但現行法規下,深澳案已走完環評程序。
  • 說明2010年深澳電廠有動工,包含舊電廠拆除與整地,符合環保署對「動工」的認定。
  • 表示環評處分可依法廢止,但需考量公益比較,且不應由環保署獨自承擔賠償責任。
  • 澄清「乾淨的煤」是指低硫、低灰、高熱質煤,搭配超超臨界機組可使排放接近天然氣標準,但承認所有能源消耗都會產生污染。
  • 承諾將與經濟部、台電合作,提供各電廠汰舊換新及污染改善期程表,包括和平電廠。
  • 表示將持續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生煤許可證問題,並強調國家電力供應需分散風險與燃料多元性。
  • 說明環保署對電廠排放設有連續排放監測系統(CEMS),數據公開透明供全民監督。
  • 同意安排委員組團參訪日本先進燃煤發電技術,以增進對新技術的了解。

詹順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說明深澳電廠案為舊案變更,環保署僅被動受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重點在於比較新舊案對環境影響是減輕或加重。
  • 解釋其投下關鍵一票是基於對環評法規的理解,認為新案相較舊案對環境影響減輕,不符合重做環評的法律要件。
  • 澄清新北市政府引用的空氣品質模擬模式非環保署認定作為決策依據的模式,誤差相對較大。
  • 重申個人反對新建燃煤電廠,但深澳案為已動工的舊案,環保署僅能依現行法規框架審查。
  • 說明環評會議為合議制,主席職責為公正主持,雖曾嘗試提出「補件後再審」等選項,但未獲委員共識納入投票。
  • 表示行政處分皆可提起行政救濟,環評委員的獨立投票結果由環保署概括承受,不代表委員個人違法。
  • 強調環評法修法草案已公告並積極廣徵意見,但因規模大且涉及各界利害關係,需謹慎處理,非環保署能單獨決定送立法院時程。
  • 說明新增卸煤碼頭及防波堤因減少填海造地且面積縮小,經前後比較後認定對環境影響是減輕的。

龔明鑫 經濟部政務次長

  • 強調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兼顧國家能源轉型、穩定電力供應及降低空污,對北部地區供電穩定具重要貢獻。
  • 說明深澳電廠採用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及最先進環保設備,將大幅降低空污排放總量,且其空氣品質模式模擬結果符合環保署標準。
  • 表示經濟部將持續與環保署檢討電力環保調度機制,並責成台電於空品不良期間配合機組減載運轉,已累計降載446次。
  • 指出地熱發電早期探勘成本高且蘊藏量有限,但現已重啟深層地熱探勘,並將引進新技術。

李退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深澳電廠變更計畫旨在調降機組規模、改採高效率新機組,並將設施位置變更至既有中油油港區的深澳灣,以減少對海域生態及漁業資源的影響。
  • 指出農委會意見已納入修正計畫,改採最小規模規劃防波堤,避免破壞自然海岸,因此對海岸地景影響已減輕。
  • 表示本案符合國家能源政策且已減輕對自然地景破壞,農委會無新增意見。

劉和然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局長

  • 重申新北市政府不反對興建電廠,但要求台電應提供多種選擇,而非僅燃煤電廠。
  • 指出新北市已於2016年公告不再核發新設生煤許可,並承諾兩年內將PM2.5降至國家標準15μg/m3。
  • 引用莊秉潔教授的模擬結果,指出深澳電廠對新北市、宜蘭、桃園的PM2.5影響可能遠高於台電報告,且大台北地區82%民眾不知情。
  • 表示新北市無法接受以12年前的環差報告通過深澳電廠案,呼籲環評會應重做模擬或找第三方驗證,以確保民眾知的權利。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代理次長

  • 說明衛福部在環評委員會是針對新舊計畫造成的空氣污染對人體影響的差異進行評估,因新案相較舊案污染程度下降,故審查結果為修正通過。
  • 指出環評委員會另決議要求經濟部公開說明2025年能源占比逐年配比,並考量本案定位與必要性。
  • 表示衛福部持續強化民眾及醫療人員對空污健康的認知,並與環保署合作研究PM2.5對健康影響,以作為政策參考。
  • 澄清12年前雖無PM2.5獨立評估,但有納入粒狀污染物評估,且新案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可減少。
  • 說明離島空中轉診符合審核標準,衛福部將釐清衛生所收治病患的法規,並提升離島醫療照護品質。

陳宗權 科技部主任秘書

  • 說明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在民國95年已通過環評,本次為差異分析報告,且變更內容相較原計畫,機組規模下降、影響海域縮小、取消輸電線路並降低空污排放總量。
  • 強調環評委員的權責係依環評法規規定,就本次會議內容進行審酌。

曾旭正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國發會重視電力供應穩定性及多元性,深澳電廠能補充北部核電廠除役後的電力缺口,確保區域供電無虞。
  • 說明深澳電廠採用最新超超臨界機組,縮小規模並提升環保設備,排放量減量近70%,可在供電與環保間取得平衡。
  • 指出本次環評為環差分析審查,僅針對差異部分進行比較,因新案縮小規模且提升設備,故可接受修正通過。

王美花 經濟部次長

  • 說明2025年能源配比中燃煤將占30%,透過高效率機組取代舊機組,深澳電廠對北部地區供電穩定與安全有必要性。
  • 指出林口電廠採超超臨界模式效果良好,污染排放比環保要求更低,對深澳電廠有信心。
  • 承諾將全力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生煤許可證問題,並提供客觀數據說明深澳電廠的優點。
  • 強調台灣供電穩定安全是全民重視,經濟部將努力確保穩定供電,無第二條路選擇。

鍾炳利 台灣電力公司總經理

  • 說明深澳電廠規劃兩部各60萬瓩機組,總發電量120萬瓩,占全國發電量2.6%,對2025年備用容量率達15%具重要貢獻。
  • 指出超超臨界機組為高效率機組,發電效率高、煤消耗量低、空污排放強度低,搭配污染防制設備可大幅降低排放。
  • 說明台電已規劃汰舊換新時程,並將投資477億元改善空污,包括燃氣電廠的低氮氧燃燒器及脫硫設備,以及燃煤電廠的靜電集塵器。
  • 澄清「乾淨的煤」指的是低硫、低灰、高熱質煤,與超超臨界機組搭配可降低排放,但承認燃煤與天然氣仍有差異。
  • 表示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且台灣不產氣、儲存不易,故燃煤仍需保持一定比例作為基載電力,以分散風險。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概況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多項關於深澳電廠環評重審、詹順貴副署長下台、環保署與新北市政府溝通生煤證照、PM2.5分析公聽會以及興達電廠改燃氣等臨時提案,經記名表決後皆不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72601
卷/期/冊
107/26/1
發布日期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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