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陳明通主委業務報告與質詢:兩岸關係、新政策與挑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21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全民防救災教育法草案」及「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後,邀請新任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報告業務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兩岸關係現況、中國大陸對台政策(如31項措施)、台灣旅行法影響、九二共識爭議、台商權益及李明哲案等。陳主委強調維持兩岸和平穩定及以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基礎,並提出「兩岸守恆論」及「納許均衡」概念,但委員對其具體作為、兩岸僵局突破方案及「陳教授/陳主委」角色區隔提出諸多質疑。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全民防救災教育法草案」案及「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關於全民防救災教育及災害防救法的修正草案,旨在提升災害預防與應變能力。
- 討論內容涵蓋委員提案要旨說明與內政部報告,並進行相關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 針對委員質詢及提案要旨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本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報告兩岸情勢發展、近期工作重點(如花蓮強震協處、M503航路爭議、31項對台措施因應)及未來工作方向(如應對磁吸統戰、創造對話契機)。
- 委員就新任主委的角色定位、兩岸僵局突破、台商權益保障、國人安全、以及對中國大陸政策的具體策略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主委「陳教授」與「陳主委」的角色區隔:委員質疑陳明通主委在學術與政務角色上的模糊界線,恐影響其發言可信度與政策推動。
- 兩岸「已讀不回」僵局的突破:委員質疑陳主委雖自稱「兩岸通」,但對於如何具體打開兩岸兩會對話僵局,缺乏明確策略。
- 中國大陸「惠台31項措施」的性質:委員質疑這些措施是統戰花招而非善意,並對其造成的台灣人才磁吸效應表示擔憂。
-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定位:多位委員認為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停滯主因,質疑陳主委如何在缺乏此基礎下推動業務。
- 台灣旅行法與美中台關係:委員關注台灣旅行法通過後,美國官員訪台對兩岸關係的影響,以及台灣是否被視為美中對弈的「棋子」。
- 台商與國人安全保障:委員質疑政府對在中國大陸台商的協商機制不足,以及對李明哲案等國人遭受人身自由限制案件的處理能力。
- 兩岸關係對經濟的影響:委員指出陸客減少對觀光產業的衝擊,質疑陳主委如何實現「讓各行各業賺大錢」的承諾。
立法委員發言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陳主委「陳教授」與「陳主委」角色區隔,恐致人格分裂,影響其大陸人脈運用。
- 質疑陳主委對打破兩岸僵局的信心來源,並要求說明中國「惠台31項政策」是否釋出善意。
- 要求陳主委針對習近平對台重話提出具體解讀與回應,並質疑其對劉結一的看法。
- 要求陳主委提出具體方案以解決兩岸僵局,而非空話。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肯定陳主委為「兩岸通」的專業,並期許其改善兩岸停滯關係。
- 批評陸委會國會聯絡人未主動聯繫委員,顯示小地方關係處理不佳。
- 關切大陸停發領隊證、台商協商機制不足、共同打擊犯罪案件減少等問題。
- 呼籲陳主委應親自與中國大陸溝通,而非僅是「呼籲」。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強調中國「31項對台措施」是中共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台灣應壯大自己。
- 要求陳主委明確區分「陳教授」與「陳主委」身分,並詮釋「納許動態均衡」理論在美中台關係中的應用。
- 關切美國官員黃之瀚訪台對兩岸關係的影響,以及陳主委在2010年提出「互設官方代表機構」的立場。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要求陳主委明確回答台灣是否為主權獨立國家,並說明對兩岸關係的定位是內政或外交。
- 提醒陳主委避免過度強調「陳教授」與「陳主委」的角色區隔,應重視人民觀感。
- 關切習近平延長任期及「祖國寸土不容分割」言論對兩岸關係的影響,尤其擔憂戰爭與台商權益。
- 認為兩岸關係是美中台三邊賽局,台灣不應只是棋子,應具主動性。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蔡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停滯,陸委會業務停擺,質疑陳主委如何推動兩岸經貿協議及協商。
- 強調「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過去兩岸關係良好基礎,質疑陳主委不認同此基礎如何突破僵局。
- 認為陳主委以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作為基礎的說法過於空泛,缺乏具體溝通方法。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醒陳主委避免「人格分裂」及重複性答詢,應展現突破兩岸僵局的善意與能力。
- 要求陳主委評估美國副助卿訪台在兩岸賽局中的影響,並對習近平重話提出具體回應。
- 強調「一中各表」是國家多年努力成果,並質疑政府在缺乏此基礎下,如何參與國際組織(如WHA)。
- 要求陳主委提出具體政策,確保台灣人民「安心樂業賺大錢」,並保證能參加WHA。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批評陳主委「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質疑其擔任主委的動機與務實性。
- 指出蔡政府民調顯示民眾對兩岸關係處理不滿意度高,要求陳主委務實應對。
- 質疑台灣旅行法是否讓台灣淪為美中對弈的「棋子」或「祭旗」。
- 強調兩岸經濟交流對台灣的重要性,質疑在不承認九二共識下如何改善兩岸關係,並應對人才磁吸問題。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期許陳主委借重經驗打開兩岸新局面,並詢問其與前任張主委有何不同作為。
- 質疑賴清德院長「九二共識在台灣找不到」的說法,要求陳主委提出具體務實作為。
- 強調陸客來台對經濟的重要性,質疑陸委會如何透過西進或吸引陸客來台讓士農工商賺大錢。
- 指出過去兩年兩岸關係不穩定導致陸客減少,要求陳主委穩定關係以增加陸客。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肯定陳主委應代表台灣人立場,並要求其說明台灣在美中台「戰略三角」中的價值與策略。
- 質疑台灣旅行法是否會激怒中國,並要求陳主委評論習近平「祖國寸土不容分割」等強硬言論。
- 要求陳主委提出打破兩岸僵局的實際作為,並關切李明哲案的營救進度。
- 強調陸委會主委應是台灣人的主委,而非討好中國的主委。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兩岸斷線問題,要求陳主委說明如何推動和改善兩岸關係。
- 肯定陳主委過去在扁政府時期推動觀光與三通的經驗,期許其能再次突破僵局。
- 關切陸客減少對觀光產業的衝擊,建議陸委會鼓勵自由行以增加陸客。
- 強調台商在中國大陸經營辛苦,要求陸委會保障其權益並提供協助。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詢問台北市舉辦雙城論壇是否曾請求陸委會協助,以及柯文哲市長稱李文輝入台申請被拒一事。
- 質疑柯文哲市長是否有意願舉辦雙城論壇,或可能將責任歸咎於陸委會。
- 強調陸委會應支持兩岸城市交流,並提供必要協助。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詢問李文輝過年前申請來台被拒絕的具體理由。
- 要求陳主委提出解開兩岸「心結」的具體政策與措施,而非空泛說法。
- 指出蔡政府兩年來在既有架構下兩岸關係不進反退,期待主委能端出「牛肉」。
- 引用政大民調,詢問台灣人認同下降、雙重認同上升的意義,並質疑蔡總統執政下台灣人認同的落差。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陳主委在解釋台灣人認同問題時,仍以「陳教授」身分發言,使問題複雜化。
- 強調兩岸關係是台灣社會共同課題,期許陳主委能重啟溝通協商。
- 詢問陳主委對許信良前主席「兩岸無共同政治基礎,只缺不同政治語言」看法的意見。
- 關切武統論及習近平「兩岸融合」、「準國民待遇」等對台政策,提醒其本質是吸納與對待降格。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肯定前任張小月主委的努力,並期許陳主委能化解兩岸僵局。
- 指出兩岸對話前提在於中國大陸的原則與條件,質疑陳主委如何在不接受對方條件下突破僵局。
- 以武俠人物「周伯通」喻陳主委應靈活運用「空明拳」,左右手不同策略化解僵局。
- 強調「納許動態均衡」需以理性為前提,擔憂民族情緒高漲及個人集權恐增非理性機率。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詢問陳主委是否認識新任國台辦主任劉結一,並對其鷹派屬性表示關注。
- 強調兩岸僵局主責在中國大陸強迫接受「九二共識一個中國」,肯定陳主委堅持中華民國立場。
- 呼籲中國大陸應鼓勵兩岸民間智庫交流,以增進相互了解。
- 提出「中程協議」延長為「長期協議」作為兩岸新思維的可能性。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詢問陳主委如何實現「讓台灣人民賺大錢」的承諾,並指出兩岸穩定影響人民賺錢。
- 質疑陸委會報告中「主流民意」的定義,並引用民調指出民眾對蔡政府兩岸表現不滿意度高。
- 期許陸委會從「傳真機」轉變為「發動機」,提出新的兩岸論述與方式。
- 關切習近平延長任期對促統努力及對台策略的影響,強調台灣應是「player」而非「棋子」。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詢問在中國大陸工作、旅遊的台灣人次,以及被限制人身自由或坐牢的人數與通報情形。
- 指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人身安全保障上的不足,以及「投保協議」僅限投資人。
- 以李明哲案為例,強調政府應硬起來,保障國人在中國大陸的人身安全與人權,避免國人自求多福。
- 擔憂中國大陸「惠台31項措施」磁吸人才後,台灣人的人身安全與權利無法獲得政府充分保障,導致統獨認同率下降。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建議陳主委可運用其過去在大陸發展的人際網絡,但需謹守國家機密保護法規,並留下紀錄。
- 提出「軌道理論」視兩岸關係,期許陸委會促成兩岸關係成為一條「寬軌」,而非窄軌。
- 建議陳主委在「名稱」使用上保持均衡,並在必要時扮演「黑臉」角色。
- 提醒陸委會應恢復作為協調整合中國政策的平台,並發展新的兩岸論述,以應對不同世代的兩岸經驗及人才磁吸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通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強調其職責為維持兩岸和平穩定,讓各行各業安居樂業賺大錢,因兩岸和平穩定與台灣人民福祉相關至鉅。
- 區分「陳教授」與「陳主委」的角色,強調身為政務官須依法行事,學術研究成果可供參考但非政策。
- 說明陸委會貫徹總統兩岸政策理念,堅持台灣尊嚴與核心價值,確保台海安全穩定格局。
- 回應「31項對台措施」旨在吸納台灣人才、資金與技術以壯大中國經濟,台灣應「壯大自己」務實因應。
- 呼籲中國大陸擱置政治爭議,透過溝通對話化解分歧,共同維護台海與區域和平安全。
- 指出兩岸關係是美中台「戰略三角」的「動態均衡」,台灣具有戰略地位和民主價值,是重要的「player」。
- 強調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處理兩岸事務的法律基礎,具有比「九二共識」更紮實的社會共識。
- 承諾將努力創造兩岸良好互動環境,先緩和關係、釋放善意,逐步解開僵局,並以過去推動三通的經驗為基礎。
- 表示將鼓勵陸客自由行以促進觀光產業發展,並關心台商在大陸經營環境困難,承諾政府是台商的靠山。
- 澄清李文輝近期未正式申請入台,並說明過去拒絕其來台是因避免產生爭議事件,但支持城市交流並願提供協助。
- 關切李明哲案,承諾將務實努力確保李淨瑜能定期探望夫婿,並爭取李明哲的人權保障。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姚文智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陸委會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2601
- 卷/期/冊
- 107/26/1
- 發布日期
- 2018-04-16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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