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產業五缺、環評、美鋼鋁稅及台船業務報告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3-21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產業面臨的缺電、缺水、缺地、缺工、缺人才等「五缺」問題,以及環評制度、美國對鋼鐵鋁製品課徵關稅的衝擊、台船公司業務及離岸風電發展等議題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中,委員們就深澳電廠、台塑海淡廠承諾、電價調漲、電動車政策等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行政部門則就各項政策進度與挑戰進行回應。多個臨時提案經討論後通過或保留,顯示相關議題仍待持續關注與處理。
討論事項一
環評與經濟發展之競合、產業五缺及政府因應對策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主要探討環境影響評估(環評)與經濟發展間的平衡,以及政府如何因應產業所面臨的缺電、缺水、缺地、缺工、缺人才等五大挑戰。
- 討論內容涵蓋環評制度的精進、產業用地釋出、人才資源盤點、水電供應穩定性、海水淡化廠建置、美國鋼鋁關稅衝擊及台船公司轉型與離岸風電業務。
相關爭議
- 環保署長未親自列席:主席廖國棟委員對環保署長僅派處長列席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其藐視立法院,並一度宣布會議休息要求副署長到場。
- 深澳電廠必要性與空污疑慮:多位委員質疑深澳燃煤電廠的必要性,尤其在2025年燃煤配比限制下,以及其對北部地區空氣品質(PM2.5、重金屬、戴奧辛)的潛在影響,與賴院長「乾淨的煤」說法產生爭議。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也指出電廠備用容量率僅差0.1%卻需耗資1,000億元的問題。
- 台塑麥寮海水淡化廠承諾未落實:林岱樺委員指出台塑10年前承諾興建海淡廠以自籌34萬噸水源,但10年後僅啟動第一座10萬噸海淡廠,且台塑總裁對日產10萬噸表示不合理,質疑環評承諾的執行與監督問題。
- 電價調漲理由與核電廠重啟:孔文吉委員質疑經濟部以「節約用電」作為電價調漲理由不合理,並指出核二廠2號機重啟與核三廠歲修後運轉,顯示非核家園政策跳票。
- 電動車充電站建置緩慢:邱議瑩委員批評經濟部在電動車充電站建置上政策進度緩慢,期程過長,且未有效整合不同充電模式,阻礙電動車發展。
- 環評法修法與主管機關權責:委員高志鵬質詢環評法修法是否應將環評權責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與環保署皆表示採漸進式,因各部會專業能力尚不足。
- 國有土地與私有地活化:蘇震清委員指出閒置土地強制拍賣子法尚未通過,且針對私人遭盜挖土地的利用與收歸國有問題,政府缺乏具體解決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塑麥寮海淡廠10年前承諾未兌現,導致雲林與農爭水,要求經濟部與環保署檢討環評承諾執行期限與監督成效。
- 關切美國鋼鋁關稅對我國產業的衝擊,詢問政府因應措施及對第三方轉運的防範。
- 肯定台船參與離岸風電在地化,建議應提升在地學校參與度,促進產學合作。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釐清「乾淨的煤」是指「潔淨煤技術」,並強調其在國際上的應用與存在性。
- 支持深澳電廠的必要性,指出北部供電缺口及燃氣發電受場址、安全、環境顧慮限制。
- 要求經濟部與環保署共同努力,取得環保與經濟發展的平衡點。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烈不滿環保署長未出席會議,要求副署長到場。
- 質疑海水淡化廠高耗電量與其環保效益,要求經濟部提供全國工業區用水用電數據。
- 關切台船公司連年虧損及減資增資案,質疑其內部管理問題,特別是子公司特助職權爭議。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批評總統蔡英文電價10年不漲承諾跳票,質疑經濟部以「節約用電」作為電價調漲理由不合理。
- 指出核二廠2號機重啟與核三廠歲修後將運轉,認為民進黨非核家園政策已跳票。
- 質疑深澳電廠「乾淨的煤」說法,認為超超臨界燃煤發電仍比燃氣髒,且會排放重金屬與戴奧辛。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經濟成長與用電量增加的關係,要求經濟部加強溝通深澳電廠污染源降低的措施。
- 批評經濟部電動機車電池規格政策不明確,應讓充電與換電模式共存共榮。
- 強烈要求加速電動汽車充電站的設置,鬆綁法規,創造利多,而非等待至2035或2040年。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公開深澳電廠對2025年燃煤發電30%配比的影響,以及2025年後能源推估數據。
- 詢問環評法修法是否應將環評權責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關切修法期程。
- 質疑為0.1%備用容量率差異投入1,000億元興建深澳電廠的必要性與效益。
- 關注美國鋼鋁關稅國家豁免爭取進度及未獲豁免的因應措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針對深澳電廠備用容量率僅差0.1%卻花1,000億元的爭議,提供更完整精準的說明。
- 強調能源轉型過程中與全民溝通和資訊透明的重要性,並建議經濟部應具備永續發展思維。
- 呼籲政府應將綠能發展轉化為全民運動,支持多元再生能源,並設立扶植儲能產業專案計畫。
- 關注離岸風電本土化進展,要求政府確保技術與資金能與在地產業結合,而非拱手讓給外國廠商。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積極爭取美國鋼鋁稅國家豁免,並建議應有策略讓美方感動,分散市場為次要選項。
- 理解環保署詹副署長在深澳電廠環評案投票的掙扎,但強調政務官的責任與國家發展的全面性。
- 支持電價適度調漲有助節約用電,並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節電措施,如提高家電補助誘因。
- 關切五缺中用地取得困難,特別是環評對台積電等指標性廠商設廠的影響,希望各部門協力解決。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製造業產能高但投資不成長的原因,要求經濟部提出引導資金投入實體產業的策略。
- 關切大陸惠台31項措施對台灣的影響,強調台灣應站穩腳步,發展在地產業並與國際大廠策略聯盟。
- 質疑台船減資私募案的必要性、價格及特定洽詢對象,擔憂圖利私人。
- 對賴院長稱觀塘天然氣接收站已與環團達成共識提出質疑,要求經濟部澄清共識內容。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與台電支持深澳電廠重辦環評,進行全面健康與空氣污染物影響評估,以釋居民疑慮。
- 質疑深澳電廠為0.1%備用容量率差異投入1,000億元建設的合理性,並要求經濟部公布2025年後能源推估數據。
- 批評台電空污模擬結果與學者莊秉潔教授差異甚大,要求台電公開討論評估模式。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0206地震後產業紓困貸款中「受損金額」認定標準過於保守,導致業者難以受惠。
- 要求經濟部修正相關函釋,擴大銀行授權空間,讓觀光局、地方政府、輔導單位等可協助認定災損,加速紓困執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提醒經濟部與國發會應思考台灣若發生核災對經濟的毀滅性影響,並記取日本福島核災教訓。
- 建議政府應建構國家級環境資料庫,整合環境資料,避免環評爭議,並將數位建設與環境資料庫結合。
- 呼籲經濟部將永續發展思維納入組織改造,並加強研發投資與人才培育,推動綠能科技發展。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指出新北市PM2.5模式不被環保署建議用於環評決策,要求台電向外界解釋為何未採用該研究。
- 強烈要求台電對深澳電廠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並對生態影響進行基礎資料調查與運作後比較,以釋民眾擔憂。
- 強調政府應有決心做好環評,承諾民眾健康保障,並公開透明相關資訊。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面臨嚴重缺電問題,要求賴清德院長停止文字遊戲,並批評台電形象差。
- 要求深澳電廠重做環評,因12年前環評標準不同且當時為燃氣,燃煤污染源(汞、重金屬、二氧化硫)影響不同。
- 質疑全球都在關閉燃煤電廠,台灣卻反其道而行,並對深澳電廠的必要性與能源配比達成提出疑問。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發會報告中「優惠釋出公有土地」的實際可行性,要求經濟部說明1,442公頃土地來源及與國產署、台糖的溝通。
- 要求加速閒置工業區土地強制拍賣子法通過與執行,並確保配套措施完善。
- 關注屏東地層下陷區發展綠能的實務問題,特別是私人土地因盜採砂石形成「大峽谷」卻無法利用的困境,建議政府協調處理或收歸國有。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是否能達成,特別是地面型太陽能光電(25,500公頃)推動進度緩慢,雲林縣不利耕作區饋線不足問題嚴重。
- 指出太陽能光電躉購費率下降,加上外在阻礙,將影響業者誘因,使達標更具挑戰性。
- 建議部長統籌能源局與台電解決饋線容量問題,並要求針對太陽能光電計畫達標困境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承諾將持續優化投資環境,積極研擬並推動五缺具體對策,以促進產業投資。
- 說明深澳電廠必要性在於解決北部供電缺口,因場址空間限制及環境安全考量無法容納儲氣槽,選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
- 強調超超臨界機組採低硫、低汞、低灰、高熱值煙煤,並透過排煙脫硫、觸媒還原、過濾集塵等技術,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
- 回應美國鋼鋁關稅衝擊,表示已派代表團赴美爭取國家豁免及產品排除,並協助產業分散市場。
- 承諾將與七大工商團體溝通,闡明2025年供電穩定無虞,備轉容量可達300萬瓩。
- 同意將花蓮地震紓困貸款中「受損金額」的認定問題,召集跨部會討論,並由經濟部工業局承擔製造業部分的認定責任。
- 同意與教育部合作,系統性規劃綠能人才培育,並將綠能發展開放予大、中、小廠商參與。
- 承諾將與屏東縣政府協商,釐清盜採砂石地利用問題,並研議解決方案。
詹順貴 環保署副署長
- 說明環保署已精進行政程序,透過公開會議、追蹤意見、加強秩序等措施,提升環評審查效率,使初審會議能在3次內獲致結論。
- 解釋台塑麥寮海淡廠枯水期日產10萬噸的承諾是台塑代表吳宗進在環評會議中的發言,若違反將依法處理。
- 釐清「乾淨的煤」是指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技術,其能源效率高、污染最小,但與煤氣化結合碳捕捉封存的clean coal定義不同。
- 表示新北市委託莊秉潔教授做的煙流擴散分析並非美國和台灣法定環評模式,應以國際通用模式評估。
- 同意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會有重金屬,但最新防制技術可大幅降低,戴奧辛幾乎可全部去除。
- 支持環評法修法長遠應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現階段採漸進式,先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角色,培養專業人才。
- 指出深澳電廠若不興建,備用容量率將從15%降至14.9%,僅差0.1%,呼籲經濟部對此議題應更完整說明。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行政院賴院長上任後將振興經濟列為重點,親自主持「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致力排除五缺障礙。
- 提出解決五缺的具體策略,包括提供1,442公頃用地、透過開源節流調度備援穩定供水、多元創能確保供電、開發勞動力解決缺工、留攬育才吸引人才。
- 指出已檢討鬆綁200餘項管制性法規,並建置「新創法規調適平臺」協助業者釐清法規適用疑義。
- 分析美國鋼鋁關稅對全球及台灣經濟的影響,強調可能引發貿易摩擦升溫,影響全球供應鏈布局,政府已派團赴美爭取豁免。
鄭文隆 台船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船連年虧損主因是全球航運與造船產業不景氣,公司正透過轉型發展國艦國造與離岸風電工程業務。
- 表示減資是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已獲金管會核准,將採減資再增資方式,第一階段為私募增資,第二階段為公開申購。
- 澄清子公司特助職權並未等同總經理,是為整頓公司業務而聘任的民間經理人。
楊偉甫 台電公司董事長
- 保證台電針對深澳電廠空污模擬的數據是依照國際認定模式計算,禁得起考驗,並已公開在網站上。
- 建議可提供平台讓專家共同討論空污模擬模式,以釋外界疑慮。
- 說明核二廠2號機重啟是經原能會安全檢查通過後,台電本於專業考量供電情勢與空污情況而執行,並非非核家園政策變動。
- 承諾將評估深澳電廠健康風險評估及生態影響調查,並願意與委員討論如何執行。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針對太陽光電2年期計畫,2016年已達成1.29GW,屋頂型超前,但地面型仍有落差,將持續努力突破障礙。
- 表示台電已盤點有饋線的地方,將雙管齊下尋找土地並解決饋線問題,以加速地面型太陽能光電推動。
- 回應嘉義鹽灘地太陽能光電案執行順利,廠商承租30年,目前評估未來沒有問題。
- 承諾將提供法律專業人士會議紀錄給委員會參考,並補正綠能屋頂及離岸風力相關作業要點的法制程序。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公有土地釋出已公告南科工、彰濱鹿港區等,已有廠商申租360公頃。
- 表示閒置土地強制拍賣子法預計5月22日通過,屆時將依法辦理。
- 承諾將協助解決花蓮地震紓困貸款中「受損金額」的認定問題,並由工業局承擔製造業部分的認定責任。
- 承諾將與永安工業區廠商協商,了解出路口改善進度。
劉宗勇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
- 說明台電電廠目前使用的高斯模式或網格模式是環保署認可的模式,而新北市使用的軌跡模式不被建議用於環評決策。
徐大衛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
- 表示美國鋼鋁關稅國家豁免或產品排除的成功機會難以預估,政府代表團將盡力爭取。
李順欽 中油公司總經理
- 說明五輕印尼投資案的可行性評估報告預計3月底公布,初步評估經濟效益不大,中油已有備案。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高雄地區透過滯洪池解決水患成效良好,目前正與台糖公司合作,框定土地方位,推動多目標使用。
王錫欽 中鋼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表示中鋼將全力爭取美國鋼鋁關稅的國家豁免,但評估成功機會並不容易。
陳建益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強調台電對深澳電廠空污模擬有信心,宜蘭的評估有納入,並願意了解委員對重辦環評的訴求。
相關後續
- 主席廖國棟委員因環保署長未親自列席,一度宣布會議休息半小時,要求副署長到場。
- 經濟部將請工業局針對五缺說明會的企業期待提交報告。
- 經濟部承諾將召集相關單位討論花蓮地震紓困貸款中「受損金額」的認定問題,並修正相關函釋以擴大銀行授權空間。
- 經濟部能源局將於3個月內公布2025年後能源推估數據,供社會大眾檢視。
- 台電公司將評估深澳電廠健康風險評估及生態影響調查,並與委員討論如何執行。
- 經濟部工業局將針對永安工業區出路口改善進度,會後向委員說明。
- 經濟部水利署將持續與台糖公司合作,解決滯洪池土地問題。
- 委員陳超明、王惠美、賴瑞隆、林德福、蔡易餘、劉建國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在1週內以書面答復。
- 臨時提案第1案 (核二2號機重啟與電價調漲)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於檢討電價時,將核二2號機再轉之成本因素納入考量,如未來2年內調漲電價後,須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 臨時提案第2案 (召開能源國是會議)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應於2018年底前召開落實全國性能源政策公民參與會議。
- 臨時提案第3案 (撤銷深澳電廠興建計畫) 因修正幅度過大且有爭議,本案保留。
- 臨時提案第4案 (電價調漲與政府道歉) 因有爭議,本案保留。
- 臨時提案第5案 (深澳電廠與2025年能源占比專案報告)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達成2025年能源占比措施之專案報告,但刪除「後,始得進行深澳電廠後續審查及工程」。
- 臨時提案第6案 (台船離岸風電產學合作報告)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與台船共同研擬,於離岸風場遴選結果公布後1個月內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7案 (台塑海淡廠案之環評承諾執行期限與監督)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環保署共同研擬具體策略,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送交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8案 (協和電廠1、2號機組運轉限制)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應恪守原則,並依基隆市政府審查結論辦理。
- 臨時提案第9案 (太陽光電2年期計畫檢討報告)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台電公司應盡速確認現況,檢討能否達標,於2週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10案 (台塑六輕麥寮海淡廠進度與濁水溪取水) 經討論後通過,要求經濟部、環保署督促台塑六輕於期程內完成麥寮海水淡化廠計畫,確保每日至少產水10萬公噸,減少取用濁水溪水源。
- 臨時提案第11案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作業要點法制程序) 經修正後通過,經濟部將提供法律專業人士會議紀錄給委員會參考,並補正法定行政程序,但刪除暫緩所有相關作業的要求。
- 臨時提案第12案 (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法制程序)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提出有關法定行政程序的書面報告,但刪除暫緩推動遴選競標相關作業的要求。
- 臨時提案第13案 (PM2.5自動監測值即時公告)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協調環保署將相關數值即時公告上網。
- 臨時提案第14案 (工業區海水淡化廠評估) 經修正後通過,要求經濟部統計全國各工業區原水、自來水使用情況,評估用水達一定規模工業區興建海水淡化廠之必要性,並於3個月內將評估報告送本院經濟委員會。
- 臨時提案第15案 (深澳電廠污染物排放專案報告) 經討論後通過,要求台電公司在深澳電廠運轉前,應針對污染物排放情形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2901
- 卷/期/冊
- 107/29/1
- 發布日期
- 2018-04-24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