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預算及工廠、天然氣法案:聚焦農地工廠、天然氣儲量與工安議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02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經濟部主管之多項附屬單位預算,並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天然氣事業法」修正草案。會議聚焦於農地違章工廠的處理、天然氣安全存量提升、中油與台電工安問題、以及再生能源發展策略。委員們對政府在農地工廠輔導進度、天然氣基礎設施建置、國營事業工安管理及電力供應穩定性提出諸多質疑與建議,經濟部與農委會則承諾將跨部會研議改善方案,並提交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及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所轄各基金的107年度預算,包括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能源研究發展、石油、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及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重點在於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基金短絀與營運績效。
- 討論各基金在產業園區管理、中小企業輔導、水資源管理、再生能源推廣及核能後端營運上面臨的財務挑戰、效率問題與政策目標達成度。
相關爭議
- 經濟作業基金:加工出口區催收款項高居不下且收回率低,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滿意度低,工業區閒置土地面積大,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連年短絀且資源輔導過度集中。
- 水資源作業基金:各區給水業務長期虧損,水庫淤積嚴重且清淤量逐年下降,水庫觀光營運效益不佳,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計畫期程延宕且經費大幅變動。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推廣貿易基金收支短絀且增幅高於收入,部分基金用途與設立目的不符,國際合作投資專案推動不佳,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出負擔大幅提升,沼氣發電躉購費率過低影響設置意願。
- 工安問題:中油公司工安事件頻傳,台電大林電廠工程工安事故造成傷亡,顯示國營事業外包商管理不力。
- 能源政策:天然氣發電占比大幅提升但儲槽容量與接收站不足,核二廠機組重啟後跳機事件引發安全疑慮,電價調整對物價及產業的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政府在農地上工廠問題上怠惰無作為,導致農地與工業發展失衡,應有慈悲與智慧的短期及永續配套。
- 提出過渡性法案,強調政府應強制列管未登記工廠、專款專用回饋金於生態復育及輔導,並積極規劃中小企業專用工業用地。
- 質疑政府在處理農地工廠問題上,僅以樣板案例應付,未能全面解決5萬多家未納管工廠問題。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支持林岱樺委員對農地工廠問題的看法,強調政府應及早修法,明確違法工廠的去留,以回應土地正義。
- 關切天然氣安全存量不足問題,認為政府2025非核家園政策下,天然氣占比50%目標難以達成,且地緣政治風險高。
- 質疑政府非核家園與減碳目標背道而馳,並對台電跳機事件究責不明表達不滿。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主張工廠管理輔導法是過渡性措施,並非就地合法,應輔導符合環保、消防、水保規定的低污染工廠。
- 質疑政府在拆除違章工廠的標準不一,尤其對520前後的處理原則不清楚,且拆除行動具政治針對性。
- 批評政府對農地工廠的輔導進度緩慢,承諾的產業專區規劃缺乏具體進展和地主參與意願,並質疑農地開放種電與保護農地政策的矛盾。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醒政府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上,應避免將歷史共業變成「共業4.0」,反對將違規工廠設立期限放寬至2016年5月20日。
- 主張應加快現有186個特定地區的合法化行政程序,並鼓勵企業透過社會責任機制協助轉型,而非就地合法。
- 建議台電在夏季用電高峰期,可考慮調整需量競價措施,並鼓勵非24小時輪班的用電大戶將班表調整至夜班,以平衡電力負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強調國土計畫法與農地農用是上位思維,不應因工業產值高而犧牲環境,並質疑農委會的生態補償金是否足夠。
- 批評政府對工廠合法化輔導動作緩慢,盤點受惠廠商與空間分布不清,且中央未訂定統一的低污染標準,將問題推給地方。
- 要求行政院應盡速提出工廠管理輔導法的落日條款及具體方案,以解決歷史共業。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違章工廠數目的統計不清楚,並指出主婦聯盟等公民團體對食安問題的擔憂。
- 建議農委會針對小型農產品加工廠制定專章管理,以輔導合法化並納入食安管理,同時向外界清楚說明。
- 認為政府在電價調整上應更清楚說明,強調能源轉型政策有民眾支持,應加強與社會對話。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批評經濟部與農委會對農地工廠問題說法不一,介面整合不足,導致原地踏步。
- 質疑政府以「群聚」及「重大污染」作為處理農地工廠的重點,但對「非群聚」工廠的遷移困難及意願缺乏考量。
- 要求經濟部檢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運作中,金融機構要求回存擔保金的不當作法,並協調金管會導正。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高官官邸電費異常高昂,質疑其浪費電且無資格宣導節能,要求行政院提出具體檢討辦法。
- 針對核二廠2016年與近期跳機事故,質疑台電及原能會究責不明,要求經濟部提出究責名單與報告。
- 質疑核二廠蒸汽旁通閥壓力控制系統數位化更新設備費用高達9,750萬元,卻仍頻繁出事,要求台電說明求償及增列款項的程序。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分層負責制度未落實,要求經濟部盡速明確化各層級責任。
- 關切天然氣價格調整對民生物價的影響,呼籲政府在調整價格時應清楚說明理由與細節。
- 擔憂中國天然氣進口量大增將推高國際價格,影響台灣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比目標的達成,要求政府提出因應評估報告。
- 批評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選址對藻礁及多杯孔珊瑚的生態衝擊,要求經濟部三思並避免破壞生態。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強調能源充足是國安問題,質疑政府2025年天然氣占比50%的政策,在天然氣儲存量不足下,將國家用電置於危險境地。
- 指出台灣天然氣儲存量遠低於中日韓等國,要求經濟部盡速確定天然氣安全存量天數及建置期程。
- 批評政府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環評處理方式,擔憂為缺電而犧牲環境保育,並質疑移地復育藻礁的可行性。
- 質疑電價調漲對物價的全面影響,認為經濟部無法完全控制下游產業的漲價效應,並擔憂未來持續漲價。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回顧過去電價調整歷史,肯定政府此次電價調整照顧民生小用電戶的配套措施。
- 強調農地違章工廠對經濟貢獻大,政府應正視問題,與業者深入對話,尋求平衡環保與生計的解決方案,而非一再延長期限。
- 建議政府可考慮對違章工廠課徵重稅,以輔導其土地變更,並確保農地不再新增違章工廠。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等多機關權責,經濟部將彙整意見,審慎研擬修正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
- 天然氣事業法修法將研議提高天然氣進口及生產事業儲槽容量天數,並訂定相關罰則,以確保供應穩定和能源安全。
- 承認農地工廠問題複雜,行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跨部會討論,將以同理心、謙卑和智慧處理,並規劃先止血再療傷。
- 表示核三1號機歲修期間,將透過協和、興達、台中電廠機組大修完成後的運轉來遞補,確保電力供應穩定。
- 回應需量競價成本高,但能有效減少尖峰用電,並表示將檢討鼓勵大戶調整夜班生產的可能性。
- 承諾將釐清違章工廠的統計數字,並與各縣市中小企業聯誼會溝通,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回存擔保金的問題。
- 針對核二廠跳機事件,表示原廠技師已抵台調查原因,將依分層負責原則進行究責,並承諾一個月內報告。
- 說明電價調整有配套,85%民生用戶和82%小商家不受影響,並將加強與社會溝通能源政策。
- 表示將持續關注美中貿易戰對台灣產業的影響,並積極與美方溝通爭取權益。
- 承諾將重視台電大林廠工安頻傳問題,要求國營事業加強外包商管理,並將列入考績。
- 表示將與環保署、交通部合作,推動臨海工業區電動車輛示範區,降低移動污染源,並協助周邊居民健檢。
- 承諾將與國營事業討論提高研發經費佔營收比例,以提升產業研發能量。
陳吉仲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強調農地保護對糧食安全、食品安全及生態環境的重要性,農地總產值遠超過2兆元。
- 指出全國農地上有6萬7,000公頃建築物,其中工廠占1萬3,000公頃,並已完成盤點。
- 表示行政院行動方案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止血」即報即拆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規工廠;第二階段「療傷」處理既有農地工廠,優先處理群聚且農地已受嚴重污染者,並收取生態補償金。
- 說明未來鄉下農地農產品初級加工將由農委會主管,並將制定專法輔導合法化。
- 澄清農委會沒有釋放20萬公頃農地,並承諾將與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跨部會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方向。
李順欽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承認台灣天然氣儲槽與接收站數量不足,積極推動觀塘第三接收站建置,但面臨環評問題。
- 說明中油公司已原則通過林園四輕旁產業園區居民土地價購案,並將加速處理未同意戶及農地問題。
- 表示中油總部南遷高雄的企業大樓規劃已完成辦公室坪數調查,將在高雄總廠原址興建,並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協商宿舍區都市更新事宜。
黃俊泰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主任
- 能源供輸納入國土安全防護機制,每年進行演練,並統籌情資通報平台作為決策參考。
- 表示針對南海情勢評估,將提供應變機制,相關部署由國土機制應變。
鍾炳利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 說明核二廠機組跳機是在調整測試蒸汽旁通壓力控制系統時發生,屬規劃中調整,原廠技師已抵台處理。
- 表示將努力達成夏季備轉容量6%目標,但受氣候影響可能有些落差。
- 承諾將查找核二廠蒸汽旁通閥壓力控制系統的採購及增列款項文件,並於會後說明。
林家正 內政部地政司簡任視察
- 說明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已呈報行政院核定,預計2018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將作為處理未登記工廠的上位策略計畫。
- 指出全國國土計畫僅是上位策略,需透過縣市國土計畫進行實質規劃才能達到輔導目的,並會提供指導原則。
許正宗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代理主任
- 說明目前有1万1,440家工廠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其中7,200家已取得,另推估有3万8,000家違章工廠。
- 表示外部推估的違章工廠數字可能包含倉庫等非工廠建築,需實質認定。
- 說明工廠管理輔導法提供劃定特定地區和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兩項政策工具。
- 表示目前非群聚工廠需配合國土計畫法執行,並符合建築、消防、環保規定。
雲瑞龍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
- 說明彰化水五金區的土地整合,市地重劃試算地主可分配比例約達6成,產業園區規劃則為3成5。
- 表示目前將依照內政部建議,採中科特定地區規劃方式進行。
相關後續
- 經濟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增列693萬2千元,業務總支出減列1,000萬元,本期短絀減列1,693萬2千元。
- 水資源作業基金:業務總收入增列100萬元,業務總支出減列350萬元,本期短絀減列450萬元。
- 經濟特別收入基金:基金來源增列8億6,000萬元。
- 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未審竣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
- 通過臨時提案6案,要求經濟部及相關單位就地熱發電發展、臨海工業區空污改善、台電大林電廠工安、農地工廠輔導及天然氣事業法修法方向等議題,於2週至3個月內提交專案報告。
- 針對「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天然氣事業法」修正草案,本次會議僅進行詢答,另擇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3501
- 卷/期/冊
- 107/35/1
- 發布日期
- 2018-05-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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