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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照法修正案聯席審查:聚焦公共化、師生比與校長遴選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16

LawTrace 法律歷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多項修正草案,教育部就幼托服務公共化、不利條件幼兒照護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會議主要討論幼兒免學費政策、幼童專用車安全、教保人員勞動條件、身心障礙幼兒資源、幼兒園資訊公開及城鄉差距等,並對行政院「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提出諸多質疑。此外,多位委員也嚴厲質詢教育部處理臺灣大學校長遴選案的爭議。最終,部分提案通過並要求教育部研議相關報告。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專題報告:「幼托服務公共化、如何創造不利條件幼兒公私共好的幼照服務」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幼托服務公共化政策的推動現況與未來方向,包含擴大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規劃準公共化幼兒園,以及如何提供不利條件幼兒優質平價的教保服務。
  • 同時審查多項「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涵蓋幼兒免學費、幼童專用車車齡限制、學生團體保險、幼兒園不當管教罰則、教保資訊公開及師生比等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 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的成本效益與推動時程:委員質疑其高額經費(每年 300 億元)是否能有效提升公共化,並擔憂其與現有公共化計畫的經費排擠及推動時程不明確。
  • 幼兒免學費政策的年齡延伸:林德福委員提案將免學費向下延伸至 3 歲,但教育部考量每年約 69 億元/每歲的龐大財政負擔,傾向維持 5 歲免學費並推動準公共化。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車齡限制的法律位階:柯志恩委員擔憂現行辦法規定的 10 年車齡限制可能因公路法修正而失效,主張將其提升至法律位階以保障幼兒安全,教育部則表示交通部正在研擬專法。
  • 幼兒園不當管教與資訊透明:張廖萬堅委員指出幼兒園體罰及不當管教案件通報數低,呼籲建立公共資訊平台公開違法情事,並加強罰則,教育部表示支持並將建置資訊網。
  • 「不利條件幼兒」用語的標籤化:蘇巧慧委員建議修正「不利條件幼兒」的用語,認為其對原住民等群體具標籤化,教育部表示將檢討此名詞。
  • 身心障礙幼兒照護資源不足:蘇巧慧與吳玉琴委員指出學前特教老師嚴重不足(平均 1 位老師對 25.8 位身障幼兒),巡迴輔導頻率過低,以及教師助理員薪資及工時不合理,導致第一線老師負擔沉重。教育部承諾加強特教研習並檢討助理人員時數及經費。
  • 公立幼兒園轉非營利幼兒園的爭議:柯志恩委員質疑地方政府將公幼改辦為非營利幼兒園的做法,認為與教育部「不得以停辦公立幼兒園改辦非營利幼兒園」的規定相悖,教育部則解釋是在不減少公幼數量前提下活化空間。
  • 幼兒園師生比與教保人員勞動條件:蘇巧慧與李昆澤委員批評現行 1:15 的師生比過高,私幼教保員面臨「三高三低」(高情緒勞動、高工時、高流動率;低薪、低福利、低保障)困境,建議調降師生比並透過政策提升薪資。教育部認同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性,但調降師生比涉及每年約 6 億元/每人的龐大經費。
  • 臺大校長遴選案的處理爭議:多位委員(王育敏、陳宜民、蔣乃辛、陳學聖、黃國書、吳思瑤)質疑教育部處理臺大校長遴選案的合法性、適法性及雙重標準,認為此案已造成大學自治受損、部長請辭、高教威信受創,呼籲教育部停止「卡管」。教育部重申尊重大學自治與依法行政,並表示將待新部長上任後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立法委員發言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7 條,主張從 3 歲開始,所有就讀幼兒園的幼兒皆免納學費,以減輕家長負擔並改善少子化危機。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0 條,要求將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車齡限制(10 年)提升至法律位階,以確保學童行車安全。
  • 質疑行政院「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的經費效益(300 億元對比 80 億元),認為撒錢無法提升幼教公共化,並批評教育部政策搖擺不定。
  • 關切公立幼兒園改辦非營利幼兒園的現象,認為與教育部自身規定「不得以停辦公立幼兒園改辦非營利幼兒園」相牴觸,要求教育部嚴格監督。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33 條,建議將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由商業保險改為政策保險,以確保弱勢學生權益。
  • 提案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5 條、第 6 條、第 29 條及第 51 條,要求建置教保資訊平台公布違法幼兒園資訊,並明文禁止體罰、違法處罰或不當管教行為,加強懲處機制。
  • 建議放寬非營利幼兒園申辦單位,並將勞動主管機關代表納為教保諮詢會成員,以鼓勵企業辦理員工子女附設幼兒園及提升勞動環境。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關於「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的具體作法、時程及經費,指出行政院長曾否認 300 億元預算,並強調撒錢無法解決少子化問題。
  • 關切社區及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的擴張規劃,要求教育部提供詳細的速度與數量計畫。
  • 詢問大專院校幼教幼保科系協助部落教保服務中心的駐點輔導模式,包括學生志工的工作環境、薪資(有薪或無薪實習)及在地留任成效。
  • 質疑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的效益,指出性平法第 23 條規定下,目前設置此類設施的公司比例極低,要求教育部評估政策實施後的預期提升效果。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7 條中「不利條件幼兒」的用語,認為此詞具標籤化,應改為更正面的表述。
  • 指出衛福部與教育部對 2 到 6 歲身心障礙兒童統計數字存在高達 3 倍的巨大差距,要求教育部深入調查身心障礙幼兒的照顧覆蓋率及未入學原因。
  • 揭露學前特教師資嚴重不足(平均 1 位特教老師對 25.8 位身障幼兒),導致普通班老師負擔沉重,要求教育部擴張專業特教老師員額數。
  • 呼籲改善教保人員工作條件,指出幼教界存在「三高三低」問題,建議教育部調整師生比(現行 1:15 過高)以降低老師壓力,吸引更多人才進入幼教行業。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私立幼兒園公共化」政策的進度與可行性,認為教育部報告隻字未提且經費龐大,可能無法如期推行,並批評教育部打臉行政院長。
  • 主張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審議會、諮詢會應納入兒童福利團體代表,以協助推動弱勢家庭服務。
  • 嚴厲批評教育部處理臺大校長遴選案,認為其不尊重大學自治精神,採取雙重標準,並已重創教育部威信,要求停止「卡管」。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幼兒托育存在嚴重的城鄉差距,尤其農村地區公托不足且無育兒津貼,導致年輕人被迫移居都市,要求政府應提供全國一致的國家資源與托兒補助。
  • 呼籲政府支持公托設置、完善法規、平衡師資與城鄉發展,並將育兒津貼擴及全國各縣市,讓父母能自主選擇托育方式。
  • 要求教育部與衛福部在 4 月底前就全國一致的育兒津貼及城鄉平衡托育政策提出具體規劃與時間表。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推動幼教公共化三支箭(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前瞻建設友善育兒空間補助、幼教法修法),並要求教育部確實追蹤考核執行到位,特別是非營利幼兒園的場地與營運團體困境。
  • 關切職場互助式幼兒園的推動,建議政府應提供補助誘因,並鬆綁內政部土地分區、空間限制、樓層管制等相關法規,建立跨部會平台協助企業加入。
  • 提醒國發會與衛福部在少子化政策中應重視鼓勵結婚的重要性,建議參考他國經驗,提供更多元的政策配套,而非僅限於生育補助。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在部長請辭期間,臺大校長遴選案是否仍會依法行政,並關切新部長上任時程。
  • 詢問教育部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2017-2020 年目標增設 1,247 班,公私比提升至 4:6)與行政院「私幼公共化」政策的差異與並行策略。
  • 擔憂「私幼公共化」政策可能因獲利限制(5%)導致私幼業者參與意願低(臺南僅 4 家),進而排擠公幼預算,造成「兩頭空」的困境,要求教育部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
  • 建議教育部在推動私幼公共化時,應提出嚴謹、可行的策略,讓私幼機構願意配合,並在近期內召開公聽會。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民眾對幼教公共化政策方向的理解度低,並關切政策推動可能導致公立幼兒園被偏廢,轉而以非營利幼兒園為主。
  • 擔憂非營利幼兒園透過招標發包方式經營,其品質、約束性、家長及學生保障、評估與評鑑機制,以及教保人員權益、福利、薪資等問題,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管控配套措施。
  • 指出若非營利幼兒園營運不善需政府接管,其接收條件與方式亦需明確規範,要求教育部提供所有管控機制報告。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會議主題「如何創造不利條件幼兒公私共好的幼教服務」中的「創造不利條件」修正為「創造讓不利條件的幼兒享有公私共好的幼照服務」,以避免語意不清。
  • 質詢教育部人事處長關於臺大校長遴選案的處理進度,並批評其處理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存在雙重標準,未積極處理監察院指出的瑕疵,要求提供檢討報告。
  • 主張臺大校長遴選案應回歸大學自治,批評教育部「卡管」已造成部長請辭、大學自治受損,並質疑其對管中閔案與葉俊榮部長案的雙重標準。
  • 詢問教育部關於「公私共好」的具體方案,特別是私幼補助與私幼公共化兩種模式的磨合與經費需求,並質疑為何不將 300 億元經費投入增加公托。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幼教法第 7 條規定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招收不利條件幼兒,但指出目前對身心障礙幼兒的巡迴輔導頻率不足(每月僅 1 小時),無法有效解決教學問題。
  • 批評現行對身心障礙幼兒的教師助理員補助僅為鐘點費(每小時 140 元,每天 4 小時),薪資低、時數短,難以聘請到足夠人力,導致幼兒園可能拒收身心障礙幼兒。
  • 要求教育部提供全國各幼兒園收容身心障礙兒童的統計數字,並督導落實重症兒童與特教學校抽吸分泌物由非醫療人員執行的規定,確保重症兒童照護。
  • 建議教育部應投入更多專職人力協助身心障礙幼兒,特別是隱性個案,避免其在幼兒園中被排斥,並研議調整人力配置與經費補助。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對教育部人事處處理臺大校長遴選案感到擔憂,強調事務官應依法行政,尊重大學自治。
  • 質疑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經費分攤不合理,教育部僅負擔三分之一(500 萬元),原民會負擔三分之二(1,000 萬元),認為應由教育部承擔主要責任。
  • 呼應林德福委員提案,建議新部長上任後,教育部應推動所有學前教育免學費,將其視為國安問題,以解決少子化。
  • 關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10 條修正條文對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的影響,強調應考量立法目的與在地需求。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目前幼托公共化政策存在問題,特別是 5 歲以下幼兒的補助僅限福利縣市,且無法負擔自付額的家庭無法獲得補助。
  • 建議政府可參考國外經驗,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由政府向私幼購買名額提供給弱勢家庭幼兒,且可採「局部購買」而非全員特約,以兼顧私幼營運平衡。
  • 要求教育部在 3 個月內提出幼托制度檢討與精進書面報告,包含跨國制度比較,並釐清公共化定義、政策目標、優先順序及受益族群。
  • 強調幼兒出生地不應影響其受教權益,呼籲解決非六都地區 2 到 5 歲幼兒無補助的困境。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大學校長應具備的資格,強調校長應是學生的典範,具備學術地位、人格品格操守,並能帶領學生,而非僅有學歷。
  • 關切再生能源人才培育問題,指出國內大學缺乏相關系所與研究所,無法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推動,要求教育部思考如何培養專業人才。
  • 提醒教育部應加強管理台商在職專班,避免招生後學生流失,影響教學品質與資源效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關於「私幼公共化」與「廣設公幼」兩種幼教政策的選擇與經費規劃,指出「私幼公共化」每年 300 億元的經費遠高於向下延伸免學費的 60 億元,認為應優先考慮向下延伸免學費。
  • 批評教育部處理臺大校長遴選案導致部長下台、臺大沒有校長、大學自治受損、高教下滑及國際競爭力下跌等五大現象,認為行政院長應負最大責任,並呼籲教育部事務官依法行政,停止「卡管」。
  • 指出臺灣有三分之一的兒童(6.9 萬人)處於不利條件,要求國家應檢討執政政策,並加強對不利條件幼兒的協助。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本次幼照法修正版本納入企業托兒機制,認為能提供更多元托兒服務。
  • 關切幼教現場教保人員人力不足問題,特別是師生比 1:15 的落實情況,指出私幼常無法達標,建議應更積極討論調降師生比以減輕教保人員負擔。
  • 質疑教育部對身心障礙幼兒的專業輔導人力(特教老師、社工人員)配置不足,且多為被動等待申請,要求教育部提供相關統計資料並主動提供專業人力。
  • 肯定本次修法納入幼兒園收費項目、金額及教保服務相關事項的資訊公開透明規定,要求教育部建置優化資訊平台,方便家長取得資料。
  • 擔憂幼兒園審議會議下放至鄉鎮市公所可能造成基層困擾,特別是婦女團體及兒少團體代表難以尋覓,建議教育部應提供相關協助。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對部長因臺大校長遴選案請辭感到感慨,認為是小事引發大震盪,希望未來教育不要再有政治黑手介入,並呼籲「卡管」事件到此為止。
  • 指出幼教界因公幼、私幼、非營利幼兒園之間的紛爭而混亂,私幼業者面臨經營困境,教保員流動率高,要求教育部新部長重視幼兒園是否走向全面公共化的問題,並思考政府是否有能力全面承接。
  • 關切重症兒進入公共幼兒園的困境,指出地方教育主管機關不配合,要求教育部將此問題放在心上。
  • 反映遠距教學課程因品質問題被教育部一聲令下停止,導致學生學習權益受損,要求教育部應幫助學生維持學習品質。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幼兒教育對國家發展的重要性,指出臺灣生育率低迷,幼兒教育成為年輕父母沉重負擔,且教保員勞動條件不佳。
  • 指出教保員面臨「三高三低」困境(高情緒勞動、高工時、高流動率;低薪、低福利、低保障),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政策改善勞動環境。
  • 批評幼兒園超收問題嚴重,導致師生比過高,加重教保員負擔,要求教育部加強稽查並研議調降師生比。
  • 指出私立幼兒園教保員薪資低(年資 10 年僅 22-24K),要求教育部在推動「私立幼兒園公共化」政策時,應同步提升教保員薪資水平。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幼兒托育環境不友善,公私立幼兒園占比失衡(公立 23%、私立 77%)且分布不均,要求教育部加快公共化進度,並思考在 109 年達成 4:6 目標後如何持續提升。
  • 關切公立幼兒園收費低廉導致家長擠破頭,而非營利幼兒園成長緩慢,要求教育部提出更快促使公幼和非營利幼兒園成長的策略,例如將學校法人納入承辦對象。
  • 建議教育部鼓勵老幼共學等多元化措施,活化學校空間,並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中,確保社區、部落互助式教保中心能持續發展,不應有先後順序條件,以公私協力滿足在地需求。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幼兒園空氣品質問題,特別是設於路邊或周邊有施工的幼兒園,幼兒暴露於嚴重空污風險,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研擬相關法條與因應措施,並提供報告。
  • 肯定兒福聯盟提出的兒童健康福祉六大面向建議,並希望修法能與其訴求吻合,要求相關單位重視兒福聯盟建言。
  • 肯定私立幼兒園老師的努力,主張政府應保留並鼓勵私人力量,主動關懷社區中弱勢但有需求的幼兒園,而非僅補助條件好的幼兒園。
  • 建議政府應加速推動幼托公共化與準公共化,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為依歸,讓臺灣成為兒童健康大國。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質疑「私幼公共化」政策中「一定品質」的標準模糊,要求教育部明確定義,並詢問為何該政策不能向下延伸至 5 歲以下幼兒(教育部回應主要為財政困難)。
  • 建議教育部應建立公私協力的數位平台模式,讓家長能即時獲得幼兒園的好壞、教保人員待遇等資訊,並成為評鑑參與者,打破過去由上而下的評鑑方式,要求國教署 3 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
  • 強調資訊透明化應採數位時代的互動模式,而非僅公開評鑑網站,以提高家長了解與運用資訊的效率。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是否能解決偏遠地區及城鄉差距問題,強調一般民眾認為私幼不平價也不普及。
  • 關切私幼準公共化或特約幼兒園的推動時程與模式,並要求保障偏遠地區幼兒能順利進入公共化服務。
  • 指出公立幼兒園一位難求,家長排隊抽籤,希望私幼公共化能減輕年輕父母負擔,並將托育政策導向更完善、平價、社區化。
  • 詢問社區式公共托育家園的推動狀況,肯定衛福部在前瞻計畫中的努力,並要求加快期程、擴大布建區域。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詢教育部,在現金補助與擴大辦理公托兩種育兒政策中,何者更能有效減輕家長負擔、提高生育率,教育部回應擴大公托較有幫助。
  • 批評「準公共化」政策本質仍是現金補助,過去 18 年的現金補助政策成效不彰,導致私幼學費漲幅高達 25.8%,未能實際減輕家長負擔,且可能將補助費用變相進入業者口袋。
  • 質疑「準公共化」政策的財源與所需經費尚無具體方案,規劃不夠周全,要求教育部秉持專業,規劃具體有效的托育政策,而非僅依賴院長指示。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質詢 5 歲幼兒入園率達 96.9% 後,剩下 3% 未入園的原因,要求教育部提供書面追蹤報告。
  • 指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最長 3 年,導致 3 到 5 歲幼兒出現托育空窗期,建議教育部應考慮逐年調降 5 歲免學費政策的年齡限制,以協助弱勢勞工家庭。
  • 要求教育部研議將入園年齡向下調降的可行性,並提供書面報告,以解決 3 到 5 歲幼兒的托育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林騰蛟 教育部次長

  • 教育部將持續推動 5 歲幼兒免學費、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計畫(目標 109 年增設 1,247 班,招收 34,249 名幼生,公私比達 4:6),並規劃辦理準公共化幼兒園,以提供優質、普及、平價、近便的教保服務。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至 15 萬元可能造成約 50 億元稅損,需考量財政;稽徵程序簡化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措施,可再檢討。
  • 表示「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是行政院交辦,教育部正研擬方案與行政院討論,目標是與具一定品質的私立幼兒園合作,提高入園率、減輕家長負擔、改善教保人員薪資及穩定服務品質,預計今年度啟動,最終由行政院拍板定案。
  • 同意將「不利條件」用語進行檢討,並承諾將加強身心障礙兒童的專班設置、巡迴輔導及入班式融合教育服務,增強一般老師特教職能,但增加人力涉及經費與鐘點費,需進一步研議。
  • 說明幼兒園師生比調降涉及每年約 6 億元/每人的龐大經費,需整體考量;但會要求非營利及準公共化幼兒園保障教保人員薪資與工作條件。
  • 回應臺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尊重大學自治並依法行政進行適法性監督,目前請各部會釐清相關資料,將待新部長到任後再研議後續處理方式,並表示教育部對臺大和陽明的案子都採一致性標準。
  • 說明社區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目前有 8 家,未來會與縣市政府、原民會盤點空間,並媒合大專校院幼保科系協助駐點服務,提供經費補助。
  • 表示幼兒園資訊公開透明是教育部支持的政策,將要求相關資訊上網公告,並建置公告平台,與跨部會資訊介接。
  • 說明幼兒免學費政策向下延伸至 3 歲,每個年齡層約需 69 億元,涉及政府整體財政負擔,因此目前以推動公共化及準公共化為主。
  • 承諾將配合委員要求,提供全國各幼兒園收容身心障礙兒童的統計數字,並研議改善重症兒童抽吸分泌物由非醫療人員執行的落實情況。

許麗娟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

  • 說明幼兒園疑似體罰案件的通報數為確認數,公私立幼兒園皆有納入統計。
  • 回應重症兒童與特教學校抽吸分泌物問題,表示將加強特教學校老師專業成長,並在相關會議中討論執行方式。

陳焜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人事處在大學校長遴選案中僅為幕僚單位,並非主導。
  • 回應監察院對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的糾正,表示教育部將澈底檢討法制化不足之處。
  • 否認教育部對臺大與陽明大學校長遴選案有雙重標準,表示兩個個案在遴選程序中有所不同,且陽明案是在當選人獲聘後才揭露事實,目前仍循行政程序請陽明釐清中。

朱俊彰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

  • 說明教育部在增設調整系所與核定名額時,會鼓勵學校處理再生能源及五加二重點產業相關專業,並將再生能源列入鼓勵企業辦理產學專班的範疇。
  • 表示目前有交大光電系所、成大等學校設有與能源相關的系所。

簡杏蓉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代組長

  • 說明托嬰中心、居家保母或幼兒園皆有規範室內外活動場域,若戶外空氣品質不佳會儘量安排室內活動。
  • 表示社區式公共托育家園由衛福部推動,目前臺北市已成立 17 處,並已核定全國 89 處,將修訂前瞻計畫目標值以擴大布建。

相關後續

  • 教育部將研議義務教育向下延伸至 3 歲之可行性評估,並於 2 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教育部應對幼托服務需求進行調查,釐清公共性定義、政策目標、優先順序及受益族群,並將類公費教保員模式或政府購買幼托服務等納入考量,於 3 個月內提出幼托制度檢討與精進書面報告。
  • 教育部將研議依照學年度之期程,於 107 年 8 月 1 日起調整國小代課教師鐘點費。
  • 教育部應於臺大校長遴選案諮詢作業完成後 3 天內,將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之部會代表、學者專家名單提供本委員會瞭解。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修正草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74101
卷/期/冊
107/41/1
發布日期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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