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經濟委員會審查再生能源條例,並報告中油五輕案、中鋼環保與循環經濟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1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部分條文,多數暫行保留,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同時邀請經濟部及環保署就中油五輕轉售印尼案破局、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中鋼廢蒸氣再利用與轉爐石去化、以及循環經濟推動現況進行報告並備質詢。會議聚焦於國營事業營運、環境污染防治、廢棄物再利用及能源政策等議題,委員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相關部會承諾研議改善,並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後續報告與行動。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等6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正草案進行逐條審查,旨在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優化能源結構,並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以促進國家永續發展。
  • 討論內容涵蓋特定條文的修正,如電業法引用、成本分攤方式、公民電廠獎勵、公有設施裝置再生能源設備義務,以及再生能源設施與海岸管理計畫的整合。

相關爭議

  • 多數條文暫行保留:多條關鍵條文(如第2至4條、第6條、第7條、第9條、第10條、第14條、第17條至18條、第20條至23條)未達成共識,需另定期繼續審查,顯示條文內容仍有顯著分歧或待釐清之處。
  • 第10條刪除爭議:委員陳曼麗等及委員趙正宇等提案的第10條條文經討論後予以刪除,可能涉及對特定再生能源推動方式或獎勵機制的意見不一。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一條條文修正通過,明確條例宗旨。
  • 第二條至第四條條文、第六條條文、第七條條文、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第十四條條文、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條文,以及委員孔文吉等提出的修正動議,均暫行保留,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第五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委員陳曼麗等提出的第五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
  • 第八條條文修正通過,納入電業法第八條、成本分攤審議會機制及爭議準用第十九條規定。
  • 委員陳曼麗等及委員趙正宇等提出的第十條條文,照委員趙正宇等提案予以刪除。
  • 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擴大獎勵對象至合作社、公民電廠及原住民族地區,並鼓勵具發展潛力之再生能源發電及儲能設備。
  • 第十二條條文修正通過,要求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新建、增建、改建公共工程或公有建築物時應優先裝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賦予地方政府訂定更嚴格自治法規的權限。
  • 第十五條條文修正通過,增列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設置於海岸地區範圍者,應納入整體海岸管理計畫並準用海岸管理法相關規定。
  • 第十三條及第十六條條文照案通過。
  • 第十九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討論事項二

邀請經濟部、環保署等單位針對「中油五輕轉售印尼破局暨污染場址整治」及「循環經濟辦理情況、中鋼廢蒸氣再利用、轉爐石去化及污染防治」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中油五輕設備搬遷印尼案破局的原因、後續設備處理規劃,以及高雄煉油廠污染場址的整治進度與挑戰。
  • 同時聚焦於環保署推動循環經濟的策略與成果,以及中鋼公司在回收煉鋼廢蒸氣再利用、轉爐石去化與污染防治方面的具體作為。

相關爭議

  • 中油五輕轉售印尼破局:委員質疑決策失誤導致新南向政策受挫,擔憂設備最終淪為廢鐵。中油與經濟部解釋是經國際顧問公司評估後,因投資效益不高、建設期程無顯著差異、印尼廠址條件受限、缺乏國際競爭力及無法形成石化產業聚落等商業因素決定終止,並非政治因素。
  • 中油高煉廠污染整治期程過長:林岱樺委員及其他委員質疑中油高雄煉油廠17年的整治期程過於漫長且怠惰,影響地方居民對生態公園及產業創新園區的期待,要求縮短期程。經濟部承諾會請中油檢討期程。
  •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合理性:廖國棟、鄭運鵬及高志鵬委員質疑中油在815大停電事件後,自評天然氣部分零分,卻仍能領取高達4.4個月的年終獎金,認為與社會期待有落差,要求獎懲明確並檢討績效評估機制。經濟部表示將請國營會專案小組評估並檢討油價公式。
  • 中鋼轉爐石去化與品質疑慮:林岱樺及廖國棟委員關切中鋼轉爐石去化量不足、應用範圍受限,並質疑其作為公共工程材料(如路面)的品質穩定性(如膨脹、鏽斑)及環境安全(TCLP檢測、流向管理)。中鋼表示已制定使用手冊,並會研究用於離岸風電基座,強調產品無毒且有管理機制。
  • 化製廠污染問題與稽查成效:蘇震清委員強烈反映屏東化製廠長期散發惡臭、運送過程血水噴灑,質疑環保局稽查不力,要求環保署參考國外做法並加強管理。環保署承認問題並表示會加強再利用機構管理。
  • 廢汽車粉碎殘餘物(ASR)處理困境:蘇震清委員指出ASR處理困難,焚化爐不願燒,導致業者堆積,質疑政府收取處理費卻未能有效解決問題。環保署表示已著手處理,將檢討基管會補助機制。
  • 工業用電與節電措施成效:鄭運鵬委員質疑台灣工業用電占大宗但電價相對便宜,夏月節電措施成效不彰,建議擴大工業夏月尖峰電價並降離峰,以價制量。經濟部表示會請台電考慮此建議。
  • 新南向政策成效與挑戰:周陳秀霞、高志鵬及賴瑞隆委員關切新南向政策的實際成效,提及台塑遭越南補稅、中鋼印度關稅問題、中油五輕破局等案例,質疑政策受挫。經濟部強調整體貿易額和投資額均有成長,並將持續優化策略,確保廠商海外布局多元化。

立法委員發言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期程長達17年過於怠惰不負責,要求縮短期程,並加速未受污染土地的活化利用規劃。
  • 關切中鋼轉爐石去化問題,建議研究將轉爐石應用於離岸風電重力式基座配料,並要求中鋼於三個月內提出研議報告。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加速辦理林園區五福里13鄰到17鄰的協議價購案進度。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中油)在815大停電事件後仍能領取高額年終獎金,認為獎懲應明確,管理階層應連帶處分。
  • 建議經濟部檢討油價公式及相關參數,以避免國際能源價格上漲時,國營事業盈餘增加而民眾負擔加重的觀感落差。
  • 關切夏月供電問題及節電措施成效,認為工業用電占比高但電價相對便宜不合理,建議擴大工業用電的夏月尖峰價格並降低離峰價格,以價制量。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營事業高額年終獎金的合理性,認為其高利潤主要來自國際原物料價格降低而非經營有道。
  • 關切中油五輕搬遷印尼案破局後續,質疑中油獨厚印尼導致其他選項受阻,並擔憂設備最終淪為廢鐵,要求中油解釋資產最大化策略。
  • 質疑中鋼轉爐石去化管理,指出其可能膨脹30倍的疑慮,並質疑中鋼是否未進行TCLP(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檢測及流向管理,要求提供詳細報告。
  • 關切垃圾底渣處理問題,質疑環保署多元垃圾處理方案的預算分配公平性,並指出生底渣任意堆置、污染魚塭案未徹底調查等問題,要求環保署禁止生底渣露天堆置及掩埋,並加強科學檢測與流向管理。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拜託經濟部及國營會協助解決屏東洋蔥滯銷問題,建議國營事業餐廳多使用洋蔥。
  • 強烈反映屏東長治鄉番仔寮地區化製廠長期排放惡臭、運送過程血水噴灑等環境污染問題,質疑環保局稽查不力,要求環保署參考日本等國做法,加強管理並改善。
  • 指出廢汽車粉碎殘餘物(ASR)處理困境,焚化爐不願收受導致業者堆積,要求環保署檢討補助機制並確保各縣市焚化爐協助處理,避免垃圾問題惡化。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感謝經濟部協助屏東洋蔥銷售,並呼籲各部會共同支持農業弱勢。
  • 關切中油五輕遷廠印尼案破局後,政府對高雄後勁居民的承諾是否跳票,要求中油提出短期、中期及長期備案,加速污染整治與土地活化。
  • 擔憂夏季供電穩定性,要求經濟部與台電上緊發條,落實機組維護保養,確保電力供應。
  • 關切國際油價攀升對國內物價影響,建議經濟部檢討油價公式並建立油價穩定基金,適度反映盈餘以回饋消費者。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五輕轉售印尼破局是政策失誤,導致雙印雙輸,並指出印尼評估報告中已列出多項不可行因素,要求經濟部提供所有顧問公司評估資料及費用明細。
  • 擔憂五輕設備最終將淪為廢鐵拍賣,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資產最大化方案,並提供堪用設備出售清單及內部移轉資料。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中油公司在其網站設立高雄煉油廠整治進度報告專區,並至少每季更新公告辦理進度。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中油公司立即將網站上與業務無關的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訊息專區下架,其他國營事業若有相同情況應一併辦理。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在推動「循環經濟」方面,仍停留在資源回收的基礎層級,未能將其視為產業、策略,並深入教育體系與各行各業。
  • 建議環保署應參考荷蘭等國經驗,鎖定特定產業(如礦物、食物、金屬類)推動循環經濟,並設定原生原物料使用降低目標。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環保署與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2項、二個月內提出4項、三個月內提出10項具體方案,將循環經濟概念套入經濟模式,減少材料浪費。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中鋼公司於兩個月內提出如何有效提升高雄臨海工業區現有資源整合及運用規劃期程的報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新南向政策整體有成長,但要求經濟部加強高雄與新南向國家的合作與策略,將高雄打造成新南向基地。
  • 要求經濟部加速中油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期程,並加快未受污染土地(如國際材料學院與新材料聯合研發中心)的發展進度。
  • 關切中油企業總部南遷高雄的進度,要求年底前掛牌成立,並加速亞灣區中油土地(六十期重劃區、成功園區)的整治與規劃,配合周邊建設。
  • 建議中油特倉三土地招商應增加科技創意產業,而非僅限飯店與商場,以提升地方產業能量。
  • 要求中鋼公司加快原料儲存場室內化堆置設施的建設期程,以改善臨海工業區空污問題。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際油價攀升對國內物價及電價的影響,質疑中油對油價預估過於保守,要求經濟部檢討油價公式並建立油價穩定機制,並設定兩個月內完成。
  • 質疑離岸風力發電購電合約的議價機制,擔憂簽訂20年長約可能重蹈過去IPP電廠高價購電的覆轍,要求經濟部確保有事後檢討機制,避免造成台電及消費大眾重大損害。
  • 詢問中油五輕轉售印尼案破局是純商業因素還是政治因素,戴董事長回應是純商業評估結果。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新南向政策面臨多重挫折(如台塑越南補稅、中鋼印度關稅、中信金收購馬來西亞銀行失敗、中油五輕破局),要求經濟部說明如何保障台商權益及應對競爭。
  • 建議中油煉油廠遷廠後土地可提供楠梓加工出口區廠商使用,以解決用地不足問題並創造就業機會。
  • 質疑綠能發電(離岸風電)成本高達2元卻以5.8元收購,且政府保證收購20年,認為是不合理暴利,要求經濟部檢討。
  • 關切國內觀光產業蕭條,質疑政府新南向政策對觀光經濟的助益,並指出六福皇宮熄燈案例反映經濟發展困境。
  • 關切南部地區缺水問題,要求經濟部確保南科工業用水供應,並加速玉峰堰專管工程,做好水庫蓄水量監控及人工造雨準備。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油五輕轉售印尼破局對新南向政策的影響,並詢問印度石化聚落投資案的進展與成功原因。
  • 指出台灣畜牧廢水與沼氣發電潛力巨大,但多數小型養豬場缺乏沼氣發電設備,建議經濟部與台糖合作推動沼氣發電設備模組化,並協調部會合作解決畜牧廢水問題。
  • 質疑中油在815大停電自評零分後,仍能領取高額年終獎金,要求經濟部說明績效評估細節及合理性。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肯定循環經濟能將物質循環再利用,創造更高附加價值,成為經濟發展資源,並詢問經濟部朝此方向努力。
  • 關切中油前鎮石化站搬遷進度落後,特別是36條地下管線遷移問題,擔憂會經過民宅及高雄市政府土地,要求中油加速並確保規劃避開爭議。
  • 質疑中油五輕設備最終可能僅剩2億元價值,與原預估的1,000多億元有巨大落差,要求中油解釋資產最大化策略。
  • 要求中鋼提供書面資料,明確說明轉爐石是高附加價值產品而非廢棄物,以消除民眾疑慮。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詢問中油五輕廠址的污染狀況(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及改善現況,要求環保署提供詳細資料。
  • 關切焚化爐底渣、爐渣及轉爐石作為填海造陸材料的規範與安全性,質疑台灣缺乏國際標準的規範,並擔憂重蹈高雄大林埔村的爭議案例。
  • 指出彰化縣高鐵站附近底渣鋪設路面出現龜裂、鏽斑問題,質疑再生粒料品質未達標準,要求環保署與經濟部說明其管轄歸屬、監督報告,並於2週內提出了解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關切中油五輕轉售印尼破局後,整廠輸出備案的進度與可能性,要求中油加速與潛在買家洽談,避免設備價值降低。
  • 詢問中油投資印度1,700億元石化聚落案的進展與挑戰,要求董事長克服困難,確保新南向政策指標案的成功。
  • 關切永安工業區第二出入口工程進度,要求經濟部召開專案會議,協助解決土地徵收費用問題,以連結高雄科學園區並改善交通。
  • 肯定中油環保處在污染整治上的專業,要求經濟部與中油董事長確保專業人員與組織的持續運作,避免打散或整併至非專業單位。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期程長達17年,建議將未受污染土地規劃為「都市之肺」或綠美化空間,提升環境品質。
  • 關切中油加油站污染場址數量多且整治時間長,要求中油設定目標並加速受污染加油站的整建,確保食品安全。
  • 指出中油低硫油供應比例低,難以符合環保署船舶污染防治目標,要求中油大幅提升低硫油用量,以符合國際趨勢。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中油污染整治計畫係從專業角度擬定,但會請中油檢討期程,站在高雄鄉親角度縮短整治及土地利用期程。
  • 支持中鋼研究將轉爐石應用於離岸風電重力式基座配料,並請中鋼於三個月內提出研議。
  • 承諾請工業局加速辦理林園區五福里協議價購案。
  • 表示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依行政院統一公式計算,中油815事件懲罰已符合社會期待,管理階層連帶處分。
  • 將請國營會檢討油價公式及評估建立油價穩定機制,以即時反映國際行情並穩定物價,預計一個月內完成國營會內部檢討。
  • 肯定新南向政策在貿易額、投資額及來台人數上均有成長,並強調其分散廠商海外布局風險的重要性。
  • 承諾加速中油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期程,並加快未受污染土地的國際材料學院與新材料聯合研發中心發展進度,但面臨預算問題需與科技會報辦公室討論。
  • 表示中油企業總部南遷高雄將配合宏南、宏毅宿舍區活化及材料園區規劃,預計年底前在楠梓總部掛牌。
  • 將追蹤、列管亞灣區中油土地整治與規劃進度,並請中油注意特倉三土地招商應納入科技創意產業。
  • 表示中鋼原料儲存場室內化堆置設施將列入規劃並加速期程。
  • 回應新南向政策挫折,表示中油五輕案是商業效益考量,並非拒絕或政治因素;強調新南向國家樂於與台灣合作,共創雙贏。
  • 回應綠能發電成本議題,表示離岸風電初期成本高是國際普遍現象,但會透過競標機制檢討躉購電價;強調發展綠能能創造投資與就業機會。
  • 回應南科用水問題,表示台積電投資案已獲保證解決用水,行政院持續列管,並將監控南部水庫蓄水量及人工造雨,確保供水無虞。
  • 表示沼氣發電躉購電價已具誘因,將請台糖推動模組化示範計畫,並由農委會、經濟部、環保署合作推動。
  • 強調產業應朝高附加價值發展,結合製造與服務,以提升競爭力並永續發展。

張子敬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中油高雄煉油廠污染場址最早於91年公告,目前分三期17年整治,第一期已核定並執行中,若因標售需變更計畫須經地方環保單位審查。
  • 循環經濟推動重點在於加強源頭減量(如限制塑膠袋、塑膠微粒)、精進資源回收(提高可燃物質均質化、轉化生質燃料)、強化廚餘生質能處理(建置生質能源廠)及垃圾底渣資源化再利用(強化品質、跨部會推動小組協助去化)。
  • 表示底渣再利用有相關檢測規定,工程會也有施工規範可供使用,將透過與工程會合作,提升底渣品質與施工單位信心。
  • 承認屏東化製廠污染問題,表示南區稽查大隊已積極查核,部分業者正在改善,會加強再利用機構管理並參考國外做法。
  • 表示已著手處理廢汽車粉碎殘餘物(ASR)問題,將協調各縣市焚化廠協助處理,並檢討基管會補助機制,以解決業者堆積困境。
  • 回應循環經濟推動,表示不只是一個產業,而是希望所有資源從原料到使用端都能形成循環,將著力於串聯回收後的鏈結,提高再利用效益。
  • 表示教育部分非其專業,但會持續與各部會合作推動資源循環,朝物質全循環零廢棄願景邁進。
  • 回應台南魚塭遭傾倒廢棄物及底渣案,表示原有採樣調查,但鑽探需要較長時間,請求三個月期限提出報告。
  • 同意禁止生底渣任意露天堆置及掩埋,特別是水源保護區內,並建立流向管理機制。
  • 回應彰化底渣鋪面鏽斑問題,表示若為焚化爐底渣,可能是小鐵絲暴露生鏽,已修改規範要求研磨控制,並建議避免用於表層;若為轉爐石,則需進一步看使用狀況,將於2週內提供報告。

戴謙 台灣中油公司董事長

  • 中油五輕搬遷印尼案是經國際顧問公司評估後,因投資效益不高、建設期程無顯著差異、印尼廠址條件受限、缺乏國際競爭力及無法形成石化產業聚落等商業因素,經雙方同意終止,並非破局,後續仍有合作空間。
  • 五輕設備後續處理規劃已啟動備案,包括洽詢整廠出售、堪用單元設備出售、內部移轉及公開標售,以資產最大化為目標,希望9個月內完成整廠輸出。
  • 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已編列112億元預算,分三期17年執行,第一階段拆除作業進行中;若五輕延後拆除,將納入變更計畫送高雄市環保局審查。
  • 前鎮石化站搬遷進度因土方夯實問題略有落後,預計到113年完成,但會努力提前至110年完成管線部分,規劃迴避民宅與市政府用地。
  • 中油高廠未受污染的76公頃土地,除17公頃規劃為國際材料研究園區外,其餘將用於興建中油總部,宏南、宏毅宿舍也在活化中。
  • 回應加油站污染場址整治,表示已有整體規劃,總量逐年減少,將提供書面資料說明目標。
  • 表示國內供應油品含硫量已在0.5%以下,船舶用高硫油部分將於明年底進行含硫量改善,符合國際方向。
  • 強調五輕轉售印尼案完全是從評估的效益結論來做成的決議,沒有任何政治因素。

林弘男 中鋼公司總經理

  • 中鋼轉爐石去化量逐年增加,106年去化13.7萬噸,107年預估達25萬噸以上,正朝海洋工程應用規劃。
  • 已完成「轉爐石瀝青混凝土使用手冊」及「轉爐石海事工程使用手冊」訂定,並建立「轉爐石流向管控機制」雲端電腦化作業。
  • 回應委員建議,表示會朝將轉爐石應用於離岸風電重力式基座配料的方向進行研究,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
  • 表示中鋼有對轉爐石進行TCLP檢測,結果符合環保署和工程會要求,承諾提供詳細報告。
  • 回應原料儲存場室內化堆置設施,表示已列入規劃,將與高雄市政府溝通,加快進程。

吳豐盛 經濟部國營會副主任委員

  •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是根據行政院統一規定的公式計算,全國國營事業一體適用,綜合績效表現良好。
  • 中油815斷氣事件的考成獎金,天然氣部分雖自評零分,但在其他經營績效上有所彌補,最終仍依規定計算,會後將提供考成表給委員參考。

畢淑蒨 台灣中油公司副總經理

  • 中油預估今年平均油價約59美元,目前雖達72美元,但認為敘利亞戰事若未擴及中東產油國,油價上漲空間與時間不會太長,短期可能達80美元但非全年平均。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風力發電購電合約已於1月28日公告,其特性與火力發電不同,期初成本固定,未來成本會隨技術進步設定每年躉購費率調整,並有躉購審定委員會進行事後檢討機制。

游振偉 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

  • 承諾會加速辦理林園區五福里協議價購案,並於下午約中油管理階層協商。

魏士綱 經濟部總務司司長

  • 經濟部遵照辦理關於爐碴、轉爐石應做毒物溶出試驗並建立流向管理機制的要求。

相關後續

  • 通過臨時提案1:要求經濟部指派相關單位進行「轉爐石運用於離岸風力重力式水下基礎之填充技術可行性測試與評估」,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2:要求中油公司重新檢討縮短高雄煉油廠污染整治相關期程,並於二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3:要求經濟部、環保署針對再生粒料檢驗合格產品,應積極協助所屬工程單位設計、使用,強化品質並加強去化平台功能。
  • 通過臨時提案4:要求爐碴、轉爐石應做毒物溶出試驗(TCLP)以確定是否無害,並建立流向管理機制。
  • 通過臨時提案5:要求中油公司制定逐年逐區改善及整治工作計畫與期程,並對污染場址整治進度、污染面積、主要污染物、預估完成時間等即時公告上網(至少每季更新),修復工程場域採取全密閉式空間。
  • 通過臨時提案6:要求多元垃圾處理計畫應優先由無焚化爐的縣市申請,再開放各縣市政府申請補助。
  • 通過臨時提案7:要求環保署立即與學術機構或第三公正單位會同司法機關,就106年台南魚塭遭傾倒焚化爐底渣及廢棄物疑案進行科學鑽探、檢驗,並於三個月內提出報告,依法追訴責任。
  • 通過臨時提案8:要求環保署禁止生底渣任意露天堆置及掩埋,尤其禁止於水源保護區內堆置或掩埋,並建立流向管理機制。
  • 通過臨時提案9:要求環保署與經濟部針對國內各煉鋼、煉鋁銅廠所產生之集塵灰、爐石與轉爐石等物質,建立流向管理機制,並透過TCLP確認是否為有害物質後分類分流,協助無害產品去化。
  • 通過臨時提案10: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於二個月內清查各類土壤污染場址,釐清污染物質、整治數量,並擬具具體污染整治計畫(含期程、經費、方法、目標及管考),向經濟委員會提書面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1:要求中鋼公司於一週內向經濟委員會提供回收煉鋼廢蒸氣再利用之轉爐石去化辦理情形的安全管理辦法及溶出試驗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2:要求經濟部、環保署就循環經濟推動提出規劃期程與細部執行方法,於一個月內提出2項方案、二個月內提出4項方案、三個月內提出10項方案,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3:要求環保署、經濟部就循環經濟規劃於二個月內明定期程與細部執行方法,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4:要求中鋼公司於兩個月內就如何有效提升高雄臨海工業區現有資源整合及運用規劃期程,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5:要求經濟部會同中鋼公司就如何落實各項資源整合並運用於200多個台灣各型態工業區之期程與細部執行方法,並於兩個月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6:要求台灣中油公司應加速相關土地污染整治期程,於一個月內重新檢討整治期程並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通過臨時提案17:要求經濟部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高雄市臨海工業區內加強植樹的規劃方案。
  • 通過臨時提案18:要求中油公司在其公司網站設立高雄煉油廠整治進度報告專區,並至少每三個月更新公告辦理進度。
  • 通過臨時提案19:要求中油公司應立即將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訊息專區下架,其他國營事業若有相同情況應一併辦理下架。
  • 通過臨時提案20:要求中鋼公司於一個月內提供轉爐石應用於各層面之實際情形報告以及相關研究報告。
  • 委員邱議瑩、王惠美及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周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原始資料

公報
1074201
卷/期/冊
107/42/1
發布日期
2018-05-16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