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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審查:聚焦拒檢逃逸罰則與交通安全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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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修正草案」,主要討論提高汽車駕駛人拒絕臨檢逃逸的罰鍰與處罰,以遏止危險駕駛行為並保障執法人員及用路人安全。會議中委員們對於罰則幅度、執法SOP及交通部回應提出多方質疑與建議,同時也觸及酒駕累犯、毒駕、蘇花改交通瓶頸、機場建設延宕與公共運輸補助等廣泛交通議題。最終,第六十條修正草案經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毋須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併案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旨在大幅提高汽車駕駛人拒絕交通勤務警察或稽查人員制止、拒絕停車受檢而逃逸的罰鍰,並增訂吊扣(銷)駕駛執照及累犯加重處罰,以嚇阻危險行為並保障執法安全。
  • 會議亦廣泛討論警察臨檢SOP、酒駕與毒駕防治、高齡駕駛管理、蘇花改交通改善、桃園機場建設與公共運輸補助等相關交通問題。

相關爭議

  • 罰鍰額度爭議:多位立法委員提出不同罰鍰區間(如6,000-12,000元、10,000-30,000元、15,000-60,000元、90,000-180,000元),許毓仁委員主張最高罰則以達嚇阻作用;交通部則建議10,000-30,000元,考量與第六十一條(肇事致人傷亡)罰則的比例原則。
  • 嚇阻效果質疑:部分委員(如鄭寶清、賴瑞隆)質疑交通部建議的罰鍰額度(10,000-30,000元)是否足夠嚇阻,認為相較酒駕罰鍰(90,000元)偏低,可能鼓勵駕駛人逃逸。
  • 吊扣牌照與駕照:羅致政委員建議增訂吊扣牌照3個月,認為車輛是犯罪工具,具更大嚇阻作用;交通部則建議改為吊扣駕駛執照,考量處罰應針對駕駛人。
  • 執法SOP與民眾權益:葉宜津委員質疑警方臨檢SOP不清楚,可能導致執法過當或民眾不知如何應對,要求警政署加強宣導;黃組長回應SOP明確,但會加強宣導。
  • 毒駕判定與罰則:李鴻鈞、顏寬恒委員關切毒駕難以現場判定,且罰則(90,000元)可能不足,建議與酒駕同等或更重,並要求研議預防對策。
  • 機場建設與管理:鄭寶清、陳明文委員質疑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延宕、頻繁跳電以及標案流弊,批評交通部官員推卸責任,要求檢討改進。
  • 蘇花改交通壅塞:蕭美琴委員指出蘇花改通車後仍有瓶頸路段壅塞、坍方問題,要求加速工程、彌補設計缺陷並彈性開放其他車種通行,質疑交通部僅以「管理」而非「工程改善」解決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現行拒檢逃逸罰鍰過低(3,000-6,000元),導致每年上萬件逃逸案件,造成民眾與員警傷亡,應儘速修法補漏洞。
  • 質疑交通部建議的罰鍰額度(10,000-30,000元)是否真能達到嚇阻效果,強調罰則應與其他違規行為(如無照、危險駕駛)相符,以避免鼓勵逃逸。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制度設計缺陷使駕駛人選擇逃逸,應提高刑度及罰鍰以達嚇阻作用。
  • 建議除了吊扣駕照,應增訂吊扣牌照3個月,因車輛作為犯罪工具,吊扣牌照嚇阻作用更大,即使是借來的車也能達到效果。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每年超過6,000件拒絕攔檢事件,造成員警士氣與執法公信力危機,應加速修法彌補法律漏洞。
  • 提案將罰鍰提高至90,000-180,000元,強調在第一道防線設定高額罰則才能發揮嚇阻作用,避免傷害造成後才處罰。
  • 反對交通部建議的保守修法,認為其缺乏嚇阻作用,宛如「拔掉兩顆牙齒的老虎」。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在拒檢逃逸罰則上缺乏一貫主張,認為逃逸罰10,000元而酒駕罰90,000元會鼓勵酒駕者逃逸。
  • 揭露交通罰單三年內有7萬件申訴成功,質疑執法人員問題與資源浪費,要求交通部檢討。
  • 批評機場頻繁跳電、標案流弊(特定公司壟斷),認為是交通部官員缺乏擔當所致。
  • 質疑Uber假合法真違規問題,開罰金額過低導致違法行為持續。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支持重罰拒檢逃逸行為,認為其比拒絕酒測更惡劣,甚至應有刑法問題,但強調應釐清臨檢SOP,保障民眾權利。
  • 質疑警察臨檢SOP不夠明確,導致民眾不清楚自身權利與義務,要求警政署加強宣導,避免執法過當。
  • 提及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擔憂隨意設置臨檢站可能違憲,要求警方執法需有危害判斷依據。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拒檢逃逸對警察與用路人造成巨大安全危害,尤其近3年造成64名警察傷亡,必須嚴肅處理。
  • 建議交通部加強宣導相關法令,並增加道安講習時數,以降低拒檢發生率。
  • 要求警政署針對路檢勤務提供更具體辦法,確保員警執勤安全,包括蒐證工具、人力配置、安全距離等。
  • 指出台灣交通死亡率遠高於日本,呼籲交通部檢討並增加超載與拒檢的道安講習。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認同應提高拒檢逃逸罰則,因其對執法人員及無辜第三者造成嚴重風險,且現行罰則(3,000-6,000元)嚇阻力不足。
  • 質疑若酒駕逃逸被抓,僅加罰3,000-6,000元,相較酒測罰90,000元,恐鼓勵逃逸。
  • 指出造成死亡車禍主因並非酒駕(排名第4),而是未禮讓來車、違反交通號誌等,並關切70歲以上高齡駕駛肇事率偏高問題,要求交通部加強宣導高齡駕駛檢驗。
  • 建議應將第六十條與第六十一條(肇事致人死傷)罰則一併討論,以符合比例原則。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蘇花公路頻繁坍方導致用路人受困,影響花蓮觀光,要求蘇花改工程加速完成,並彌補設計缺陷。
  • 質疑蘇花改通車後仍限制車種,且在舊蘇花公路坍方時,其他車種無法使用蘇花改安全路段,要求彈性開放。
  • 指出蘇花改瓶頸路段(如東澳-南澳)與國道5號銜接塞車問題嚴重,批評交通部僅以交通管制而非工程改善來應對,要求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質疑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無法如期於2020年完工,要求文官應向部長提供正確資訊,並為工程延宕負責。
  • 批評交通部事務官在春節、清明連假交通疏運問題上未盡職責,導致交通問題升級為政治責任。
  • 質疑公路總局補助嘉義縣阿里山客運使用中國製電動巴士,且平均每位乘客補助高達684元,認為補助目的不倫不類。
  • 要求將「阿里山觀光大道」改列省道,由中央全額負擔,以解決嘉義縣政府配合款不足導致建設停滯的問題。
  • 質疑民雄鐵路高架化進度與布袋港南北防波堤計畫停滯,認為交通部對布袋港發展不作為,將其判了死刑。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指出酒駕罰則不斷加重,但取締案件數並未顯著下降,關切加重刑責對遏止酒駕成效。
  • 支持提高拒檢逃逸罰則,認為現行罰則與拒測罰則(90,000元)不符比例原則。
  • 強調酒駕累犯比例高,建議跨部會合作,將戒酒與酒癮治療納入入監服刑期間,而非僅限於重新考照。
  • 要求交通部加強宣導酒駕入監服刑的認知,避免民眾因不了解而措手不及。
  • 關切彰化縣台1線等主要幹道路面品質不佳問題,要求公路總局儘速整體改善,並解決經費不足問題。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支持將拒絕臨檢罰鍰拉高,甚至可達180,000元,因逃逸行為會造成二次、三次傷害,危及用路人安全。
  • 建議應考慮對拒檢逃逸者的同車乘客實施連坐處分,比照酒駕連坐規定。
  • 關切毒駕問題,指出其精神恍惚程度不輸酒駕,且現場難以判定,建議將毒駕罰則提高至180,000元,甚至考慮拘役。
  • 認為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肇事致人傷亡)的罰則應一併拉高,並統整考量,強調修法應漸進式,但若無法遏阻則需更嚴格。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支持加重拒檢逃逸刑度,認為可阻斷駕駛人的僥倖心理,保障用路人及執法人員安全。
  • 關切毒駕趨勢,要求警政署與交通部共同研議預防犯罪對策,解決現場無法檢驗毒駕的問題。
  • 批評賀陳部長「把塞車當觀光」的說法,認為是「肉麻當有趣」,並建議交通部應提出實質對策解決連假塞車問題,而非僅鼓勵替代道路。
  • 建議交通部應考慮開放路肩給公共運輸,並全面規劃大眾運輸接駁,以改變民眾出行習慣,解決連假交通壅塞。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強調警察職前與勤前教育的重要性,避免執法過當或報復性執法,並釐清警察搜查權限。
  • 質疑現行酒測方式(吐氣)可能傳染疾病且不雅,建議研究非侵入性測酒工具。
  • 認為高收入者對罰鍰無感,建議除罰錢外,應考慮環保役或拘役等處罰方式,以達嚇阻效果。
  • 質疑公路總局對流當車取締「兩年才做、前幾年不作為」,導致流當車氾濫,要求檢討執法方式與時機,避免選擇性執法。
  • 關切拒檢逃逸與酒駕罰則的比例原則,認為不能「一罪數罰」,應統整考量第六十條與第六十一條。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以「觀光夜市買果四部曲」與「沖脫泡蓋送」類比,強調警民互動的SOP與民眾教育的重要性,避免因認知差異造成危險。
  • 建議交通部與警政署共同研擬警民互動要點,並納入駕訓課程與考照內容,教導民眾如何正確應對警方攔檢,以保障雙方安全。
  • 指出民眾因不了解自身權利,可能導致無照駕駛逃逸致死傷等悲劇,強調教育宣導的迫切性。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認同提高拒檢逃逸罰鍰及吊扣駕照有助嚇阻,但建議罰鍰額度(10,000-30,000元)應考量與第六十一條(肇事致人傷亡,罰30,000-60,000元)的比例原則,若要大幅提高第六十條,則第六十一條也應一併修正。
  • 回應交通罰單申訴成功率高問題,表示將檢討執法過程紀錄不完整、舉證不足等問題,並與相關單位溝通。
  • 承諾會要求機場公司成立專案小組,檢討跳電問題,並提出短中期改善方案,包括設備更新、增設UPS及雙饋電路。
  • 說明第三航廈原訂2020年完工是基於期待,但施工過程遇問題,如期完工困難,目前目標為2021年12月。
  • 回應Uber違規開罰問題,表示已改進舉證資料,第二階段違規狀況已減少。
  • 說明交通部鼓勵民眾成為「智慧交通人」,善用資訊規劃行程,並推動公共運輸,尤其北宜走廊已實現公共運輸比開車更省時省錢的目標。
  • 承諾會與警政署研擬警民互動要點,透過道安系統宣導,並將其納入駕訓課程與考照內容。

黃勢清 警政署組長

  • 支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認為提高罰則有助於嚇阻拒檢逃逸,確保執法尊嚴及民眾安全。
  • 說明警方臨檢SOP有明確規定,會先吹哨、手勢指揮停車、請出示證件,若無證件可請回勤務處所;但不會要求民眾掏出口袋或打開手機,承諾加強宣導。
  • 指出拒檢逃逸案件數每年約8,000多件,近3年造成64名警察傷亡,顯示問題嚴重。
  • 坦承毒駕難以現場判定,需採尿送驗,目前罰則與酒駕同為90,000元。
  • 承諾會強化員警敵情觀念及敏感度,並要求路檢勤務設置交通錐、警示燈,拉長縱深,確保員警安全。

陳彥伯 公路總局局長

  • 支持增加道安講習或講習時數,認為對重大或影響安全的部分有助益,並可納入考駕照宣導。
  • 說明蘇花改B、C段目標於2019年通車、2020年春節前開放,並已有緊急應變計畫,遇天災會彈性開放蘇花改給其他車種通行,採戒護或載運方式。
  • 坦承蘇花改設計容量有限,連假期間仍會塞車,承諾會檢討交通管理、監控與工程改善,並持續研議瓶頸路段改善方案。
  • 說明公路總局有補助偏遠地區客運路線,嘉義阿里山客運2條路線補助約700萬元,目的是補助搭乘人。
  • 回應阿里山客運電動巴士產地爭議,表示目前無大陸進口電動車輛,台灣有自製率規定,承諾將再了解比亞迪電動巴士的實際製造地。

張舜清 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

  • 說明交通部建議修正第六十條,提高罰鍰、增訂吊扣駕照及累犯處罰,以嚇阻拒檢逃逸。
  • 指出酒駕累犯約占2成(2012-2016年統計)。

黃世華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組長

  • 表示第一線執勤經驗顯示,駕駛人衝撞攔檢點對員警及用路人造成危險,新北市2017年開出1,347件拒檢逃逸罰單。
  • 支持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以提高罰則,但罰額部分尊重委員會或交通部意見。

相關後續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雪生補充說明。
  • 財團法人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等2件人民請願案,均不成為議案,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 臨時提案3案(關於警政署廣泛宣傳臨檢SOP、公路總局評估感應式號誌、公路總局提出蘇花公路瓶頸路段改善方案)均通過。
  • 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74201
卷/期/冊
107/42/1
發布日期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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