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科技基金預算審查與教育部施政報告及大學校長遴選爭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23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會議,主席吳思瑤委員主持,首先審查107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預算案,通過多項預算凍結與決議。隨後,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進行施政報告,闡述其教育理念與政策方向。委員質詢聚焦於台大校長遴選案、部長個人爭議(如赴中兼職、美國公司、請假紀錄、專利歸屬)以及各項教育政策挑戰(少子化、技職教育、偏鄉教育、體育改革等)。會議最終通過一項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對教育人員赴大陸學術交流的審核規範。
討論事項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核心議題
無相關核心議題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議事錄確定。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7年度預算,重點在於基金來源、用途、餘絀的調整,並通過多項預算凍結決議,以強化科技發展計畫的監督與效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10%,待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巨量資料智慧應用研究」二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綠能科技創新產業推動計畫」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針對AI計畫間整合於3個月內作專案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整併產學合作計畫、簡化提案程序,並於3個月內提交研發成果商業化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積極研處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進度,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就特殊優秀人才獎補助整合問題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會同相關單位就跨部會署執行之非國家型計畫執行內容及回歸部會編列明細,於預算審議結果公告後4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會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按季提交產業創新旗艦計畫執行成效書面報告。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10%,待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巨量資料智慧應用研究」二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創新及應用科技」中「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綠能科技創新產業推動計畫」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10%,待科技部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巨量資料智慧應用研究」二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創新及應用科技」中「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針對大屯山地熱創能部分之調查及研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於2週內將AI計畫整合說明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相關部會就科研採購基準檢討及單一入口網站可行性,於半年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宜檢討工程科技及實作研究中政策導向專案計畫補助項目之妥適性,並詳列預算經費。
- 提案要求科技部研議本國新移民子女參與科普影視產品南向發展及合作計畫,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相關部會就科研採購基準檢討及單一入口網站可行性,於半年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就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緣由詳細說明,並每年檢討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農業科學研究與智慧科技結合的具體規劃與輔導政策。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申請人匿名制施行之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針對大屯山地熱創能部分之調查及研究提出書面報告。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就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緣由詳細說明,並每年檢討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科技部宜檢討工程科技及實作研究中政策導向專案計畫補助項目之妥適性,並詳列預算經費。
- 提案要求科技部研議本國新移民子女參與科普影視產品南向發展及合作計畫,並於2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農業科學研究與智慧科技結合的具體規劃與輔導政策。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於2週內將AI計畫整合說明書面報告送交委員會。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改善研究發展環境計畫」項下「學術刊物編印及部務報導」100萬元,待科技部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應就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預算編列緣由詳細說明,並每年檢討執行成效。
- 提案要求科技部宜檢討工程科技及實作研究中政策導向專案計畫補助項目之妥適性,並詳列預算經費。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農業科學研究與智慧科技結合的具體規劃與輔導政策。
- 提案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針對大屯山地熱創能部分之調查及研究提出書面報告。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建立鄉村發展主題學群、建立主題研究項目補助計畫。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就計畫審查機制,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申請人匿名制施行之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與輔導政策,回應環境變遷下的農業困境,引領產業前端研究,促進發展。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基金來源原列374億7,622萬9千元,增列「財產收入─權利金收入」1,412萬8千元,其餘照列,改列為374億9,035萬7千元。
- 基金用途406億2,522萬9千元照列。
- 本期短絀原列31億4,900萬元,減列1,412萬8千元,改列為31億3,487萬2千元。
- 通過22項決議,多數為預算凍結項目,要求科技部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或要求研議並提交報告。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核心議題
審查科技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主要內容包括業務收支調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目,並通過多項決議,重點在於科學園區的定位檢討、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公共藝術維護、財務健全與招商策略強化。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原列45億0,639萬6千元之二十分之一,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原列45億0,639萬6千元之二十分之一,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原列45億0,639萬6千元之二十分之一,俟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對科學工業園區之定位進行全盤檢討,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研擬新統計指標以揭露土地實質利用情況,並建立長期租用卻未實質開發廠商之退場機制,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對科學工業園區之定位進行全盤檢討,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研擬新統計指標以揭露土地實質利用情況,並建立長期租用卻未實質開發廠商之退場機制,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科技部對科學工業園區之定位進行全盤檢討,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與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研擬新統計指標以揭露土地實質利用情況,並建立長期租用卻未實質開發廠商之退場機制,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科技部研議檢討科學工業園區公共藝術品維修經費之相關額度。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竹科、中科、南科園區管理局積極提升園區經營績效,並確實檢討評估新設或擴建園區之財務效益,以確保科工基金之財務健全,並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竹科、中科、南科園區管理局加強招商,並就土地出租收支短絀問題於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科技部參酌預算法規定,就科工基金所轄各園區編列分預算,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 業務總收入原列157億7,290萬7千元,增列「業務收入─勞務收入─管理收入」500萬元、「業務外收入」5,000萬元,共計增列5,5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158億2,790萬7千元。
- 業務總支出122億4,899萬1千元照列。
- 本期賸餘原列35億2,391萬6千元,增列5,500萬元,改列為35億7,891萬6千元。
- 通過7項決議,包括預算凍結、要求檢討園區定位、土地利用、維修經費、財務效益、招商策略及分預算編列,並提交書面報告。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四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列席就「教育部施政理念與政策」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就其施政理念「建構多元體制、實踐全人教育、培育世界公民」進行業務報告,並闡述學前、國民、技職、高等教育、師資培育、數位教育、弱勢學生、校園安全、原住民族教育、多元語文與文化、終身教育、國際人才及體育運動等14項重點政策。
- 委員質詢主要聚焦於台大校長遴選案的處理時程、部長個人爭議(如赴中兼職、美國公司、請假紀錄、專利歸屬)、以及各項教育政策(少子化、技職教育、師資培育、考招制度、高教人才流失、偏鄉教育、幼教公共化、營養午餐、體育改革、性別平等教育、科學教育、原住民族教育)的具體規劃與執行。
相關爭議
- 台大校長遴選案處理:部長承諾將於週三諮詢委員會議後,於本週末前做出決定,但委員擔憂處理時程過快恐不周延,並質疑教育部處理此案的適法性與雙重標準。
- 部長個人赴中兼職爭議:委員質疑部長過去赴大陸學術交流是否涉及兼職或收取顧問費,與管中閔案適用不同標準。部長澄清為學術交流或演講,並無兼職或收取顧問費。
- 部長美國公司與專利爭議:委員質疑部長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於美國成立公司並申請專利,且台灣專利歸東華大學,大陸專利則歸美國公司,涉嫌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及道德瑕疵。部長表示為學生申請專利,自己為發明人之一,非公司董事,且專利歸屬東華大學。
- 部長請假紀錄爭議:委員質疑部長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請假天數過高(一年逾160日),占工作日數61.5%,是否合理。部長回應請假均依規定,且校長職責包含對外爭取資源。
- 溢領獎助金爭議:委員質疑部長曾溢領獎助金並遭監察院糾正。部長澄清是人事、會計瑕疵,已繳回款項,但不認同「溢領」說法。
- 政策延續性與新方向:委員質疑部長施政報告多延續前任政策,缺乏新任部長的個人理念與具體深入討論,擔憂政策方向變革。
- 技職教育學用落差:委員指出技職教育存在業師難以引進、實習時數不足、設備老舊、學用落差大等問題,要求部長提出具體解方。
- 偏鄉教育資源不均:委員反映偏鄉學校師資流動率高、教育品質不佳、營養午餐費用低於都市、體育設施不足,要求部長投入更多資源改善。
- 幼兒園準公共化政策:委員關切幼兒園準公共化政策的用詞精準性、偏鄉非營利幼兒園的推動,以及育兒津貼是否涵蓋隔代教養家庭。
- 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委員指出部長施政報告未提及性別平等教育,並強調校園性霸凌現象嚴重,要求教育部落實性平教育法,站穩教育專業立場。
- 科學教育重視程度:委員質疑部長身為科學家,施政報告卻未特別提及「科學教育」,要求提出整體科學教育與原住民科學教育的規劃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願意面對爭議並提出解釋的態度。
- 要求部長儘速處理台大校長遴選案,預計本週末前做出決定。
- 質詢108課綱能否如期上路,要求部長保證。
- 點出技職教育、師資培育、考招制度、高教留才攬才、私校退場、大學法人化、學費鬆綁等高教問題。
- 提醒部長體育改革爭議未平,2020東京奧運組訓進度落後。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上任時間倉促,對整體教育思考是否清晰,並提醒教育部作為「亂源」的學界觀點。
- 揭露台東公東高工校長性騷擾案延宕2年未處理,質疑教育部督導不力與私校諮詢會資訊不公開問題。
- 揭露高醫學生檢舉董事會黑箱遴選校長案,高教司將檢舉名單轉給董事會,質疑教育部洩漏個資、學生權益無法保障。
- 關切少子化幼教問題,支持私幼公共化,要求部長儘速處理相關政策。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管中閔赴大陸兼職是否影響台大校長資格,並詢問部長對此案的釐清方向。
- 質疑部長赴大陸交流多次,有無領取諮詢費,以及奈米、超導計畫是否對大陸有功用。
- 揭露部長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於美國成立公司並在大陸申請專利,質疑其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及損害東華大學權益。
- 質疑部長擔任慶富集團陳水來文教基金會董事未經教育部核可。
- 要求部長在處理管案及個人爭議上不應有雙重標準,應以身作則做到利益迴避、資訊揭露、不違法兼職。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應坦然說明所有質疑,避免政治操作。
- 強調大學校長遴選是制度問題而非管中閔個人問題,關鍵在於資訊揭露與利益迴避。
- 引用教育部98年公文,強調與大陸公立學校交流僅限短期客座講學,不得涉及聘任教職或研究職務,此標準應一致適用。
- 要求部長應訂定明確原則,確認兼職有無明確事證,避免因台大校長案再折損部長。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個人爭議(美國公司、大陸專利)與管案的性質,要求部長好好說明。
- 認同管案是制度與程序問題,而非政治或個人問題,期望儘速落幕。
- 關切高教人才流失與青年學者就業困境,質疑大學過於依賴教育部員額,應自行創造就業機會。
- 關切少子化導致大學退場問題,建議退場學校應活化人員協助地方發展,並避免校產被上下其手。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佩服部長敢接任教育部,並贈言「俠之大者,為國為民」與「手中無劍,心中有劍,無招勝有招」。
- 要求部長儘速於本週末前給出台大校長案的明確答案,不應延宕。
- 質疑教育部對管案處理不明快,對部長個人爭議卻有部會協助澄清,有雙重標準之嫌。
- 詢問部長對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瑕疵及管中閔赴中兼職的看法,並要求部長依法辦事。
- 承諾若管中閔有適法性問題,教育部將不予聘用。
- 關切技職教育就業率低落,要求部長盤點政策並提出新思維。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偏鄉孩子缺乏陪伴與機會,應在國中階段開啟技職列車,讓他們看到多元人生選擇。
- 要求將親屬托育納入政府支持方向,解決隔代教養家庭育兒津貼不足問題。
- 要求規範校園營養午餐體制,包括午餐執秘專業訓練、供餐型態、費用擬訂,並規範團膳廠商以確保供餐品質,弭平城鄉差距。
- 要求針對偏遠地區中小學體育設施設立專案計畫,爭取更多經費,支持體育長才孩子。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期許部長發揮科學家精神,在高教、國教、幼教三大領域定爭止紛並穩健推動長程政策。
- 盤點部長在高教(校長遴選制度改革、兩岸學術交流明確化、學術倫理制度改革、高教深耕計畫、技職體系翻轉)及國教(108課綱、考招新制)、幼教(幼保公共化、私幼準公共化)的時代使命。
- 肯定潘部長任內修訂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強化資訊揭露與利益迴避,要求部長加速完成公告程序。
- 要求教育部於5月底前成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
- 肯定政府鼓勵兩岸學術文化交流,但要求在適法性與程序上捍衛,並明確化赴中兼職的規範。
- 要求將赴中短期講座與交流的函釋提升為要點,並於3個月內完成法制健全。
- 要求將兩岸學生交流相關法規命令及辦法(位階過低、內容模糊)提升為要點或法令,並於3個月內完成法制健全。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上任前即遭起底,個人爭議不斷,與過去經歷部長不同,認為外界檢視標準不一。
- 批評教育部對管中閔案延宕處理,卻迅速澄清部長個人爭議,有雙重標準之嫌。
- 強調教育人員應堅守不講假話、不做假事的原則,質疑潘部長辭職原因。
- 質疑部長與兒子共同掛名論文,是否涉及論文浮濫,要求部長證明其貢獻。
- 質疑部長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請假過多(一年逾100天),是否合理,質疑其無心校務。
- 質疑部長曾任中國大陸「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顧問,是否涉及國防機密,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批評教育部對別人用顯微鏡檢視,對自己卻遮一隻眼睛,要求部長律人律己應一致。
- 質疑教育部發文要求大學檢視赴陸計畫是「恐嚇」而非檢視,且時機不對。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以部長二媳婦的著作《跟派翠克一起閱讀》為例,肯定少年矯正機構專業輔導人力的重要性。
- 建議兩校兩院(少年矯正機構)改制由教育部主管,或至少教育部分由教育部主責,管理部分由矯正署負責。
- 建議強化少年矯正學校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功能,納入司法院、勞動部等相關部會。
- 要求部長支持中介教育,避免少年進入司法系統。
- 建議幼教法修正案應將親屬托育納入政府支持,並鼓勵非營利幼兒園導入偏鄉,政府給予補貼。
- 要求教育部檢討學生輔導法,確保學校專業輔導人力足夠。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糾正教育部施政報告將原住民學生列為「弱勢學生」,認為是政策與文字上的霸凌,要求改正。
- 肯定部長對原住民族教育的理解,認為原住民教學模式應與一般體制不同,需加強原生觀念與多元文化。
- 要求部長儘速成立北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協助泰雅族部落學校。
- 要求部長提出如何推動我國整體科學教育,包含原住民科學教育的規劃報告。
- 要求部長提出原住民拔尖計畫,提升原住民大學以上人才比例。
- 提醒部長重視原住民教育政策的延續性與人事安定,並強調部長應做全民的部長,避免政治紛爭。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技職教育學用落差高於普通大學,質疑技職教育未能讓高職畢業生順利就業。
- 建議教育部應像「營造業」培養人才,而非僅做「就業媒合」的「房仲業」。
- 建議教育部考察勞動部勞發署的職業訓練,了解就業市場需求,以調整技職教育課程。
- 建議技職教育應像「預售屋」概念,讓學生入學前即有雇主等待畢業。
- 期許部長將國小自然科恩師放在心裡,對基層老師投注最多關注,對學生最初學習階段投入最多教育資源,特別是中南部的孩子。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在美國開設師沛恩生技公司,是否仍為董事或有持股,並涉及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要求明確說明並提出證明。
- 要求部長公布自2000年以來赴中國大陸的出入境紀錄,以自清頻繁赴中爭議。
- 質詢部長赴中國大陸接受「非正式諮詢」是否為顧問職,以及有無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演講費),要求部長承諾若有收取費用即下台。
- 要求部長針對個人爭議提出清楚說明,提供相關資料,以助其在教育部部長位置上繼續任職。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卡管」是行政權凌駕一切,有雙重標準,要求儘速讓管中閔就任。
- 質疑部長赴大陸學術交流有無收取顧問費或出席費,僅稱收取演講費,要求說明清楚。
- 質疑部長擔任國科會主委時赴大陸參加「高新技術高峰論壇」是否符合公務員赴陸許可辦法。
- 質疑部長過去溢領獎金、東華大學炒地皮爭議,並要求提供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時的財產申報資料。
- 批評部長上任前爭議不斷,卻獲行政院背書,與管中閔案待遇不同,難以服眾。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教育部及部長應依法行政,大學法保障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教育部僅有聘任權而無實質審查權。
- 引用大學法及大學校長遴選組織及運作辦法,指出遴選委員會已選定校長人選,教育部應聘任。
- 指出台大遴選委員會已確認管中閔當選資格無疑義,且教育部代表亦參與其中。
- 批評「卡管」是政治介入,從民進黨團提案、檢調偵查、教育部調查、監察院調查開始,非在野黨介入。
- 提供原住民族大專校院粗在學率、休學率、退學率與全國平均落差等數據,要求部長重視原住民族教育發展。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對陽明大學校長遴選過程有無瑕疵不清楚,要求部長在決定管中閔案時一併關心陽明大學案。
- 質疑部長在東華大學校長任內於美國成立公司並申請綬草專利,且未透過PCT方式,質疑其說法與實際情況不符。
- 質疑綬草專利申請過程是否有誤導,以及為何不直接技轉台灣專利。
- 質疑台灣師沛恩公司董事組成,以及部長夫婦在其中的角色,要求部長提供相關資料。
- 指出美國公司資料載明部長為負責人之一,認為有很大的道德瑕疵。
- 要求部長在一週內提供相關資料。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接任心情與對爭議的態度,詢問有無後悔。
- 質疑部長贊成太陽花學運學生侵入立法院,詢問若未來民眾侵入教育部是否也贊成。
- 質疑部長溢領獎助金遭監察院認定,詢問是否繳回款項。
- 質疑部長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請假超過160日,詢問是否贊成其他國立大學校長比照辦理。
- 質疑部長在美國申請成立公司並擔任負責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要求人事處說明處分(應先予撤職)。
- 要求部長做到依法行政、一套標準,並建議台北地檢署偵辦部長有無違反兩岸關係條例。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人才外流危機,尤其中國對台31項政策吸引年輕學子與學者赴中發展。
- 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具體政策與因應措施,以留住年輕學子及學者。
- 質疑玉山計畫門檻過高,未能照顧到廣大青年學者,要求教育部投入更多資源給底層教師,釋放更多專任教師缺。
- 期許部長儘快澄清個人爭議,回到專業,提升及改革整體教育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遺憾部長施政報告未提及性別平等教育,並提醒性騷擾、性侵害及同志霸凌等社會議題。
- 以葉永鋕事件為例,說明因性別特質受霸凌的嚴重性,強調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重要性。
- 指出因性傾向、性別特質被霸凌者比例高,要求教育體系處理此現象。
- 強調性別平等教育應分齡規劃、適齡教育,不應被外界混淆視聽,要求教育部站穩教育專業立場。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施政報告未提及「科學教育」,要求提出整體科學教育與原住民科學教育的規劃報告(一個月內)。
- 關切原住民博士以上人才比例偏低,要求部長提出相關高教拔尖計畫的想法。
- 要求部長特別注意原住民教育署內人事安定和政策延續,並重視都會區原住民教育。
- 關切「五加二」產業人才培育,要求部長提出如何透過教育宣導計畫拉動產業。
- 要求教育部針對花東地區、原住民地區成立相對應的推動小組,補助能源教育、數位學習的中程計畫。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期許部長對偏鄉教育、弱勢族群教育及東部地區整體教育環境改善有所作為。
- 關切12年國教均質化,特別是偏鄉教育品質改善、資源增加,以建立國人對偏鄉教育的信心。
- 指出偏鄉教育品質影響人才留任,要求部長提出具體規劃,改善師資、教育體系。
- 要求部長多花心思關注偏鄉體育資源,活化改善前東華大學美崙校區體育設施,建置整體體育環境。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對體育改革業務不清楚,要求部長回去搞清楚目前體育改革的成果與不足之處。
- 質疑體育署對亞運培訓經費(7、8億元)是否花在刀口上,並揭露2016奧運隊服詐領經費弊案,要求體育署查明。
- 要求教育部於今年世大運一週年時主辦「體育改革成效回顧與展望」公開論壇,向國人報告。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在東華校長任內赴大陸講學、兼職、請假過多、涉及獎助金爭議、美國開設公司並申請大陸專利等爭議,認為其不適任教育部部長。
- 批評部長與管中閔案「同病相憐」,但部長卻能上任,質疑其雙重標準。
- 質疑部長溢領獎助金遭監察院糾正,以及國科會研究計畫為其量身定做等問題。
- 引用學者言論,質疑部長爭議不斷,傷害教育部分聲譽,不適任領導教育部。
- 詢問部長何時做出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決定。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是講真話、做實事的學者,期許其擔任講真話、做實事的教育部部長。
- 認為教育部長應管戰略性教育政策,培養國家未來人才,而非拘泥於小細節。
- 關切中國對台磁吸效應,人才流失問題,建議台灣應強化國內機會與制度優勢,並將觸角伸向歐美國家引進人才。
- 建議為因應少子化,鼓勵在職人士進修,並協調財政部提供學費稅賦減免誘因。
- 肯定國教署與體育署對偏鄉教育資源挹注的努力,要求部長持續支持偏鄉學校軟硬體與教育經費補助。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恭喜部長,並肯定其花蓮基層教育背景與成就。
- 關切花蓮偏鄉教育困境,包括教師不足、流動率高,要求部長提出具體措施留才攬才,提高教師福利與住宿設施。
- 肯定花蓮在程式語言教學上的努力與民間支持,要求教育部支持花東地區智慧網路及智慧教學硬體設備與軟體師資。
- 要求教育部補助花工、花農等技職學校實作場域設施設備更新。
- 指出花蓮是體育人才故鄉,要求教育部給予花東兩縣孩子更多體育培育機會。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教育長期被忽略,質疑學校族語教學時數不足,要求部長改善並努力review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 質疑全國原住民族教育預算1.9%的編列方式,指出教育部與原民會僅將沾邊預算拼湊,並非真正用於原住民族教育。
- 要求部長重新調整資源分配尺,明確定義何謂原住民教育,確保每一分錢都用在原住民族教育上。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資格與專業準備不足,認為其上任是因執政黨點頭,與管中閔案形成雙重標準。
- 引用「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質疑部長能否做到以身作則,不「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 批評教育部淪為政治打手,對此感到難過痛心。
- 要求部長本週末對管中閔案做出教育專業判斷,不應靜候檢調或行政院調查結果。
- 要求部長對所有陳抗案件,應打開教育部大門,親自迎接或邀請陳抗民眾進入部長室溝通,不應請求警力支援。
- 質疑部長施政報告缺乏個人理念,要求下次報告提出真正具體建議。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部長是「台灣百年來,上任之前爭議最多的一位教育部部長」,質疑其適任性。
- 質疑部長有無放棄美國國籍,要求出示「棄籍證明書」,批評行政院敷衍行事。
- 對比管中閔案與葉俊榮部長、吳部長赴大陸兼課爭議,批評教育部雙重標準,難以讓社會大眾信服。
- 質疑部長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溢領獎助金、濫權修改校內規定、請假高達6成等,認為其個人操守與失德作為不適格。
- 質疑部長擔任國科會主委時以專題研究計畫名義編列5億元經費,卻以中研院所長身分申請,要求說明流向。
- 質疑部長曾任中國大陸「西部超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技術顧問,可能洩漏軍用科技機密,危害國防。
- 批評部長是「貪汙舞弊、毫無誠信、落跑、通敵的部長」,認為其經歷敲響我國教育喪鐘。
相關人員回應
吳茂昆 教育部部長
- 自4月19日接任教育部長,深知各界對教育發展的關心與期待,將秉持為教育服務與奉獻的精神,逐步解決教育難題,尋求社會共識。
- 施政核心理念為「建構多元體制、實踐全人教育、培育世界公民」,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科學精神、明辨是非、與國際接軌。
- 將延續前部長政策,加速幼兒教保公共化、推動高教深耕計畫、優化技職教育、穩健落實十二年國教、體育改革等。
- 針對個人爭議,表示已明確說明反駁,問心無愧,所做之事沒有一件是不對的,皆無事實根據。
- 承諾台大校長遴選案將於週三召開諮詢委員會議,並預計於本週末前做出最後決定,強調會依法辦事。
- 承諾108課綱會盡全力如期上路,並表示在進度與規劃上應該可以達成。
- 認為技職教育問題在於如何與業界結合的細節,需要調整,並支持高職畢業生先就業再回來的政策。
- 同意大學法人化對高教有很大幫助,學費問題應與大學談,鼓勵大學透過自身努力創造資源。
- 認為少子化不見得是壞事,可讓教育資源更有效運用,改善生師比。
- 承諾會關注高醫學生檢舉董事會黑箱遴選案,認為將檢舉名單轉給董事會不合理。
- 支持賴院長私幼公共化政策,認為是好事,可減輕年輕人養小孩花費。
- 澄清赴大陸都是學術交流,沒有牽涉機密,沒有兼職,沒有領取諮詢費,演講費則有收取。
- 澄清美國公司與專利申請是為讓專利更廣泛,自己是發明人之一,非公司負責人,專利歸屬東華大學。
- 澄清溢領獎助金是人事、會計瑕疵,已繳回款項,但非溢領。
- 澄清與兒子共同掛名論文是共同發表,有實質貢獻。
- 澄清擔任東華大學校長期間請假是因公務,且校長有對外爭取資源的責任。
- 承諾會持續檢視、檢討個人爭議,並提供出入境紀錄供查閱。
- 承諾若被發現違法,將下台。
- 同意性別平等教育、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的重要性,並表示會努力推動。
- 同意強化族語教育,並表示將深入了解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 同意偏鄉教育資源不均問題,將全盤檢討,讓所有孩子在同一起跑點上競爭,並設法增列偏遠地區中小學體育設施專案經費。
- 承諾將提出如何推動我國整體科學教育,包含原住民科學教育的規劃報告。
- 同意將赴中短期講座與交流的函釋提升為要點,並於3個月內完成法制健全。
- 承諾將舉辦體育改革成效回顧與展望論壇(今年8月)。
- 承諾將以溝通方式處理陳抗,親自面對或邀請陳抗民眾進入部長室,不請求警力支援。
邱乾國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說明公東高工校長性騷擾案,教育部已認定屬實,並督導董事會處理,將在5月中請性平委員到校專案處理,若持續不處理將依私校法提私校諮詢會處置。
- 說明私校諮詢會討論內容或議程不對外公開是因涉及個資,但結論若不影響司法或個資可公開。
- 說明北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有必要成立,因現有輔導能量不足,難以細緻協助學校成長。
李彥儀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高醫學生檢舉董事會黑箱遴選校長案,將檢舉名單轉給董事會是為讓其了解學生陳情,並表示已要求董事會不可對學生秋後算帳,若有發生將處理。
- 說明過去大部分陳情資料都會轉交相關單位處理。
林德福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說明偏遠地區中小學體育設施每年編列3億元,預計4年共12億元,目前是從現有預算挪支,希望往後能爭取更多。
- 說明亞運培訓經費約7、8億元,主要由國訓中心執行,體育署有督導作業。
- 說明2016奧運隊服詐領經費案,據其所知協會稱與美津濃無贊助關係。
楊玉蕙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 說明很多科大的教育目標就是讓學生畢業即就業,這是科大的一個任務。
陳焜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公務員若開公司擔任負責人,若違法失職嚴重,從過去銓敘部處理經驗,將移付懲戒,懲戒法上有多種輕重不同種類的懲戒,公務員違反第13條第1項、第2項或第3項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相關後續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於本週末前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做出決定。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於3個月內將赴中短期講座與交流的函釋提升為要點,並完成相關法制健全。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於今年8月舉辦體育改革成效回顧與展望公開論壇。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於一個月內提出我國整體科學教育與原住民科學教育的規劃報告。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儘速成立北區原住民族課程發展協作中心。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對偏遠地區中小學體育設施專案計畫爭取更多經費。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會儘速提出因應中國對台31項政策、留住人才的具體政策與因應措施。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會努力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 教育部部長吳茂昆承諾將努力推動中介教育,並支持相關人力與經費。
- 教育部需就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檢討各公立大專院校對教育人員赴大陸地區從事學術交流審核規範,以作為未來規範之依據,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4501
- 卷/期/冊
- 107/45/1
- 發布日期
- 2018-05-22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